朱民
基本公共服务是人类发展所需的基本社会条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三角地区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在一体化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长期以来,苏州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高度关注民生领域工作,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在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12个方面持续发力,有力提升了覆盖城乡、市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当前,苏州正立足基础、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共享,积极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
聚焦“均等化”,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新样板
苏州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2020年全市GDP迈上2万亿元新台阶,位列全国第六、长三角第二。同时,苏州也是城乡发展最为均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1.889∶1,集体强、农民富的美好愿景在苏州展现出了生动现实模样。依托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苏州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深度发力,初步实现了城乡之间的均等化、无差别。一是政策制度并轨。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接轨的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早在2012年便实现城乡低保、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三大并轨”,同类型参保人员不区分城乡,均可以享受同等保障待遇。在此基础上,持续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政策。建立城乡老年人同等享受养老服务、尊老金和惠老保险等待遇的养老政策体系;确立了以5个层次11类人群为对象,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三大模块为主体的城乡综合性兜底救助政策体系。二是服务设施完善。自2013年开始,持续开展美丽镇村建设工作,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小城镇、被撤并镇和乡村规划建设,注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创新开展了覆盖全市67个被撤并镇的整治提升工作,累计实施各类项目2459个,总投资额达196.98亿元。得益于多年的持续发力,各地镇村的交通、养老、医疗等设施持续完善,服务与管理功能明显增强。三是服务水平提升。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城乡的服务水平、保障标准等与经济發展水平共同进步。2020年,全市城乡公共服务支出达1766.8亿元,比上年增长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8.1%;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1045元/月,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标准提高为1463元/月;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长年稳定在75%左右,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返贫等情况的发生。
聚焦“标准化”,开创市域共享发展新局面
持续强化10个县级市(区)的基础设施共建、社会保障共通、公共服务共享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建设同向、管理同标、服务同效。自2017年起,逐步建立起一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一套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和一套基本公共服务监测指标体系的“三个一”标准化体系,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全市范围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统筹整合、无缝衔接、普惠共享。在医疗服务和保障方面,以建设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为方向,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持续推进苏州特色的专科专病医联体建设,建强远程医疗网络,完善双向转诊机制,累计建立了11个城市医疗集团、12个县域医共体、41个专科联盟、15个远程协作网;完成大市范围流动就医“免备案”“零手续”“一卡通”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个统一”,建立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统收统支、统筹共济、风险共担机制,并通过执行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和职工、居民医保结算年度调整等,推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同标共享。在养老服务和保障方面,建立以征缴扩面、政策落实、基金收支、风险管控为重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机制,统一了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按最低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优质养老服务供给覆盖面;优化完善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及应用服务平台,打造了苏州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持续提高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均衡发展水平,全市所有镇(街道)均建设至少一家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聚焦“一体化”,描绘长三角协同发展新图景
紧抓推进沪苏同城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先行先试有利契机,以对接上海、融入上海为主要路径,以提标增质、互联共享为主要目标,围绕交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区域公共服务衔接共享水平,加快苏州服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一是加速交通互联互通。加快通苏嘉甬铁路、北沿江高铁、苏锡常城际铁路等建设进程,形成“‘丰字形国铁网+‘一环五射城际铁路”格局,在苏州北站建设长三角高铁的主要始发中心,规划建设最快15分钟到达的沪苏城铁专线,着力畅通区域交通体系。推进省际断头路打通项目建设,加快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在上海、苏州省际毗邻镇公交线路100%联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市、县际三级毗邻公交服务体系,加强毗邻公交与城乡公交、轨道交通的有效衔接,多措并举缩短空间距离,为放大集群效应和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创造更好条件。二是深化教育领域合作。发挥好苏州与普陀、嘉兴、芜湖共同成立的“长三角一体化四地教育联盟”作用,按照“一个中心、遍地开花”的模式,以示范区为中心,加快构建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全市215个教育集团、各类大专院校的能动性,与各地在教育资源模式和人才交流、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高校创新资源协同等方面深入对接、深度融合,促进区域教育事业协同发展。三是加快医疗服务对接。在高水平建设长三角合作医院、示范区中医联合体等既有合作项目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本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名医工作室“走出去”,与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的优质医疗资源对接合作,提高办医水平。以推进三省一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抓手,在示范区医保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统一,更广范围、更深领域推动长三角医保待遇同城化。四是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苏州5个县级市(区)、7家机构、3738张床位开放跨区域异地养老的基础上,围绕养老服务相关标准互认互通、相关待遇政策异地享受、监督管理协同合作等内容,推动养老服务共享工作在示范区内先行落地、在全市域加速推进,努力促进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五是加深文体领域合作。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全民健身示范区联盟体系”,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改革,推动建设长三角体育产业培训基地,培育区域性体育赛事,共建体育产业项目库、赛事库、资源设施库。对接上海、浙江等地旅游平台,加强长三角地区的文旅数字平台互动和文旅资源共享,开放和融入苏州文旅相关线路、产品,创新一体化文旅消费场景。六是加强人社领域对接。借鉴上海在人社领域协调劳动关系、激励和谐企业、“双随机”分级分类监管等先进做法,全方位提升苏州人社领域服务效能,创造更好对接条件。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平台信息共享、社保业务协作、案件移送协查等方面的协同合作机制,持续扩大合作领域,有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职称异地申报、劳动保障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合作对接。当前,重点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速办”等工作,着力提升人社领域一体化的显示度和感受度。
(作者系中共苏州市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贾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