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防十六计

2021-06-25 23:39K.J.帕克Renne九代火影
科幻世界·译文版 2021年4期

K.J.帕克 Renne 九代火影

1

我有些工作上的事,要去趟克拉希斯。我需要六十英里长的二等四寸麻绳来修浮桥,而帝国所有的军用麻绳都在克拉希斯集散。流程规定,必须向本地的军需处打申请,由他们转中央军需处,再呈递国库总管。国库总管批准之后,会把你的申请发回地方军需处。地方军需处再次转给中央军需,再由中央军需把申请送到克拉希斯。在那里,某个军需官会给你回复:抱歉,麻绳没有了。

不过,你也可以在赫伦尼思找个心思活络的铸铁匠,让他给你打一枚国库专用印戳,在申请上戳一下。然后亲自跑一趟,去克拉希斯助理军需官办公室。这里有个资历不浅的文员欠你人情——若不是你几年前从某份档案中抽走了几页文件,他现在就该在采石场做苦工了。当然那些文件你一拿到手就烧掉了,但这事他不知道——这就是从军方获得六十英里麻绳的方法。

我走的是陆路。从特拉埃科塔到希尔特,中间要经过一座桥,是我十五年前建的。(当时建得仓促,偷工减料。按照原计划,那桥没有在一个月内塌掉,就算完成了使命;结果到了现在,它依然是卢森河上唯一一座桥。不从这里过,就要借道彭斯-赫维雅尼斯,得多走二十六英里路。)一直往前走到沿海平原,这一路风景优美,一侧是大片绿色草地,一侧是碧海蓝天。克拉希斯就坐落在二者之间,地理位置堪称完美。三条手臂伸向陆地,另外三条伸向海里。稍稍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城址几乎是照着《野外作业手册》中的样板选出来的,选址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海里的三条手臂是三座锥形防波堤,陆上则是三座棱堡,守护着三个主城门。无论从哪一边进攻,都会受到左右两边的火力夹击。不过,除非你有上帝视角,否则身处草原是看不出来的。另外,隔断视线的还有一大片林地。九十年前建城的时候,树木还十分茂密,后来在同盟者战争期间被尽数砍倒,成为运往前线的木炭。如今,这里只剩下树桩,变成荆棘丛生的泥沼地。站在低处的人

只有极其偶然的机会才能看见这座宣示帝国实力的雄城。我走到2776里程碑旁边的驿站时,完全看不到城郭。不过迷路是不可能的:只要沿着笔直的军用道路,走在两道六英尺高的路堤中间,走着走着,城门就在你面前了。

请注意,我没有乘坐军用邮车。作为工程兵团的名誉上校,我是有这个资格的。但作为一个奶白脸(以前很多人这样称呼我们,现在已经不许了;但我不介意,我喜欢牛奶),不坐比较容易让人接受。要跟我挤在同一个车厢里,每天颠簸十六个小时,那些都城市民一定会很难受。当然,他们不会说出来。罗珀人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他们良好的教养。而且,叫我一声“奶白脸”算是歧视,搞不好会上军事法庭。需要说明的是,这项指控目前还没有对人用过,大概都城的人确实没

有偏见,也不排外。倒是有几十个低级军官失口把都

34城市民叫作“蓝皮肤①”,经庭审之后被开除了。所以你明白了吧,我们这群人确实冥顽不灵,被人看不起是有原因的。

于是,我在一辆民用货运马车上度过了四天。军用邮车不需要停靠,每隔二十英里就会在驿站换一次马。但就算这样,也需要五天多一点的时间跑完这段路。而我坐的这辆马车上装的是鱼。那味儿可是绝佳的动力,让人一路狂奔。

颠簸到中门的时候,我跳下马车,一瘸一拐地走到城门卫兵面前。后者凶狠地瞪了我一眼,接着看到了我衣领上的煎蛋形徽章。有那么一秒钟,我以为他会以冒充军官的罪名逮捕我(遭遇过好几次)。我从他身旁走过,一步跳到路边,免得被房子一样高大的马车撞上。这就是克拉希斯了。

我的文员朋友在374区42道7号路。军需处认为给所有地方编号是多此一举。374区插在217和

434区之间,7号路连接着4号和32号路。但这么做肯定是对的,因为我能找到去文员朋友那儿的路,而我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我只是个修桥的。

他不在。一个身高六尺六的罗珀人坐在他原本的位置上,身穿一件白色僧侶式长袍,光秃秃的脑袋像一颗鸡蛋。见我走进来,他仿佛看到街上的狗叼了个什么奇怪的东西进来。我报上朋友的名字,他笑了。

“调走了。”他说。

好吧。“他没跟我说。”

“不是值得到处显摆的那种调动。”他盯着我上下打量,我差点以为他会掰开我的嘴,检查我的牙齿②,“有什么事吗?”

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我需要绳子。”“抱歉,”他的表情更加愉快了“,没绳子。”“我有带印戳的申请。”

他伸出手,我交出文件。我敢肯定他扫到印戳时看出了猫腻。“非常不幸,我们目前没有绳子,”他说,“等有了——”

我点了点头。我在参谋学院没学到多少战术战略,但知道什么时候该放弃行动,有序撤退。“谢谢你,”我说“,抱歉打扰了。”

“没关系。”他脸上的笑说明事情还没完,“这个就留给我吧。”

那份严重违法的假文件还抓在我手上。“谢谢,”我说,“但我应该重新提交一遍,对吧?我不想让你认为我要插队。”

“好了好了,偶然通融一下没什么。”他再次伸出手。

我正在想,糟了。然后敌人就拯救了我。

(这句奇怪的话几乎可以概括我的一生。我这辈

①“蓝皮肤”是对罗珀人的蔑称,曾在K.J.帕克的另一个长篇小说《开刃》,以及中篇小说《附身》中出现过。但其实罗珀人的皮肤不是蓝色的,而是深棕色的。

②掰开嘴检查牙齿是奴隶的待遇,主角的种族被统称为“奶白脸”,大部分是奴隶。

子有过无数侥幸,远远超出普通人。所以,我在获得公民身份时选择了“斐力克斯①”这个名字。我事业的每一个关键点几乎都有好运气帮忙。但神奇的是,带来好运的次次都是——没有一次例外——我的敌人。我七岁的时候,赫斯人打到我们村庄,杀了我的父母,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人市。我被卖给一个舍尔登人。他教我做木工,让我身价翻了三倍。然后一家造船厂买下了我。三年后,也就是我十九岁那年,帝国集结了一支远征骑兵,把舍尔登海盗教训了一顿。大批战俘被装进货车,运回帝国——你猜战俘当中有谁?帝国海军急需手艺好的造船木匠,我就这么参了军,继而得到公民身份。二十二岁那年,我已经是个工匠头子了。那年遇上艾克门人入侵,占领了我所在的那片驻地。我捡回一条命,被调到工程部队,后来晋升为荣誉上校。所以你看懂了吧,我步步高升,从一个农奴、文盲、化外野人变成帝国军队的一团之长,都要拜赫斯人、舍尔登人和艾克门人所赐。另外,高贵的罗珀人也有功劳,即使他们在过去几百年里疯狂屠杀了几百万我的族人,并以此为荣。都城里有数不清的小教派,今天冒个头,明天就不见了。其中有一支宣扬的是,爱你的敌人。我完全没问题。我的敌人总能帮到我,可以说我的一切都是他们给的。反观朋友,他们倒是总让我吃苦跌跤。算了,反正我没几个朋友。)

有东西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他凑到窗前。我等了一会儿,也挪了过去,越过他的肩膀往外看。

“那是烟吗?”我问。他没看我“,是的。”

在克拉希斯,着火是大灾难。人们对这种事的反应非常有趣。他似乎石化了,而我兴奋得像只猫。我挤开他,想看清楚些。一座窗户冒着烟的大屋突然像火把一样熊熊燃烧。

“你们在那屋子里放了什么?”我问

“绳子,”他说“,三千英里的绳子。”

我扔下呆呆盯着小屋的他跑了。军用规格的绳子是涂满焦油的,而克拉希斯所有军用仓库都是稻草屋顶。该撤退了。

我冲到大街上,看到人们想无头苍蝇一样乱跑,有些看样子既不是士兵,也不是帝国文员。其中一个跑到我面前停了下来。

“抱歉,”我说“,你知道——”

他捅了我一剑。刚才没注意到他拿着武器。

我正在想:搞什么鬼名堂?他就抽回了剑,照着我脖子砍来。我不擅长察言观色,但总算长了眼睛,看得出来他不太喜欢我。我挪开一步,伸脚绊倒他,对着他的脸来了一脚。军训手册里不是这么教的。但如果你也是被奴隶主养大的,你肯定会摸索出一些歪门邪道。第二个想法:绊倒踢一脚是那个买我舍尔登人(亲

身示范)教给我的。这让我想到海盗,隐约明白发生了 35

什么。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我踩住他的耳朵,听到碎裂声才松开——这绝不是蓄意报复。接着,我左右望了望,寻找可以藏身的地方。

当真正的坏事发生在你身边时,你是无法立刻接受的事实的。舍尔登海盗在克拉希斯乱跑,哪有这种事?我藏在一扇不起眼的门后面,一动不动观察了一阵。是的,确实发生了。而且从眼前的情形来看,舍尔登人相当猖狂,帝国军队完全没打扰他们,都去放绳索的仓库灭火了。士兵们拿着水桶、梯子和长钩子四处乱窜,舍尔登人逮着一个便砍掉或射死。除了我,没人意识到正在发生的屠杀,而我什么也做不了。很快,街上一个站着的士兵都没有了。舍尔登人找来货车,开始从各个仓库搬物资。克拉希斯从来不缺货车。不得不说,舍尔登人干活够卖力的。不信你换成一帮码头工和仓库管理员,让他们在四十分钟内装满两百辆四号大小的货车试试?大概这就是打工仔和自雇人士的區别吧。

①“斐力克斯”的英文为Felix,有“好运”的意思。

火灾应该是个意外,打乱了舍尔登人的计划。大火从一座屋子往四处蔓延,让他们来不及劫掠,还烧毁了马厩街和停放马车的房子,城里大部分货车都停在这一带。风向一偏,吹到兵营和二级文官办公街区

——也就是说,火头冲着我来了。此时周围已经没有士兵和文官了,目之所及只能看到坏人。我身上的官员制服简直就是活靶子。我脱掉长袍——发现身上有一大块被染红了,啊对,我被捅了一刀,一会儿再来想这个问题吧——从一个舍尔登海盗的尸体上扯下罩衫,套在身上,摆出一副煞有介事样子,大大方方朝街对面走去。

走出三十码,我就跌倒了。我有些吃惊,但立刻意识到:那一刀伤到的不只是皮肉。我全身脱力,倦意难挡,让我有些想笑。接着有人走了过来。是个拿长矛

的舍尔登人。妈的。我想道,但接着又想,无所谓了。

36 “你还好吧?”他问。

幸好我是个奶白脸,我这无敌的运气啊。“还好。”我说“,真的。”

他笑了出来,“乱说。”然后把我扶了起来。他看到了我的靴子——帝国官府派发的大头靴,商店里买不到——接着我发现,他穿得和我一样。当然了,死人脚上扒下来的,对于海盗毫不奇怪。“别乱动,”他说,“靠在我身上,你会没事的。”

他抓起我的手,搭在他的肩上。然后扶着我的腰走到离得最近的一辆货车。车夫搭了把手,把我拽上车,然后小心放下,让我躺在一大袋打包成捆的铁片甲上。救我的人脱下罩衫卷起来,给我当枕头用。“把他送回船上,会有人照顾他的。”他说道。从这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行动很快就结束了。海盗办事,高效快捷。显然,已经没有需要他们担心的帝国人员了,除了我。而我刚刚在他们的关怀下脱离危险。货车颠簸着穿过城市,驶上中防波堤。十多艘船被系在防波堤两边。车夫没注意后面的情况,于是我翻身跳下车,藏在一大卷

麻绳中间,直到最后一艘海盗船驶离港口。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看到一条帝国海军的小船,来得正好。我麻利脱下舍尔登海盗的罩衫。这件衣服救了我一命,但如果被自己人看到我穿着它,我就死定了。

这是我决定写下这段历史的原因……之一。在正常情况下,我是不会费这个力的,也不会自以为是——或者说自作主张地记录伟人们的功绩和苦难,我远远不够格。但我当时在场,不仅目睹了整个围城战,而且从一开始就参与了。之前说过,我这辈子交了太多好运,常常怀疑自己是否受得起。每次巨轮碾来——权且这么比喻吧——都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把我捧起来,放在安全的路边。这样的事发生了太多次之后,你就会思考:为什么?在我看来,我对上天唯一的用处就是当一个见证者。就像任何人都能在帝国法庭上作证一样——小孩、女人、奴隶、奶白脸。不过我这样的人的证词能有多少分量,得看法官怎么想。所以,如果命运觉得我能当好工程部队的头,说不定祂也觉得我能当一名史官。想想看,布尔内克北边一个割草工的儿子居然青史留名,名字永远刻在书脊上。还是挺了不起的吧?

2

活下来的不止我一个。一位助理军需官手下的文员撑了一阵,在听取并核实完我的报告后才去了世。其实,有几个渔民早就看到舍尔登人从北方驶来,在码头抛锚。他们逆风穿过海峡,到克洛冯的海军基地去报信,然而没人相信他们,直到城里升起冲天的黑烟。

小船载着我回到克洛冯,一位船医把我包扎好

——老实讲,这不是他的职责,原因你猜——又把我送上一艘去往马拉塔的帆船。这里有一家牌照齐全的外侨医院,专治各种慢性皮肤病,我这样的也在营业范围

之内。几天后,我实在受不了他们的医生,征用了一辆木炭车逃往帝国都城。刚一下车就麻烦缠身。为了给我做笔录,调查委员会专门派人去了趟马拉塔,却没找着人。有些人就是这样,没一件事能做成。

军情处的人吼了我一通后,我沿着下坡路去找市长福提努斯。福提努斯——不能叫朋友,这个称呼会给他惹祸——和其他罗珀人比起来,他对我更有耐心。我们在整修都城排水系统时共事过。他不在,被议院叫去开什么重要会议了。我留了一张纸条,拖着双腿往回走去了山坡顶上的市政工程处。那里几乎算是我在都城的家了。

福提努斯动用人脉,在市政工程处给我安排了一个小房子,算是特殊优待。这里原先是堆放木炭的仓库,再之前是巡夜人的狗棚。再往前回溯,就要说到特穆伦大帝征服玛希恩三世领导下的罗珀人帝国后,为祭奠火神而兴修的火神庙——这间房子正是由庙宇彩绘回廊的残壁组成。都城历史悠久,随处都能挖到了不得的东西。不管怎样,市政处的文员允许我在房里放一点私人物品。别人寄给我的公文和信件则堆在门口一个旧箱子里。我用三个货运板条箱做了一张床

(记得吗?我会木工)。我今天没精力去管新的信件,直接爬上床,毛毯往身上一裹,便沉沉睡去。

我被一个憨货叫醒了。他身材高大,镀金的鱼鳞甲从头武装到脚,像一条直立起来的鱼。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干吗?”我打了个哈欠。“奥尔罕上校?”

又是例行開场白。“怎么?”

“普利斯卡将军向您致意,委员会有请。”

这当然是睁眼说瞎话,普利斯卡将军根本不想看到我出现在他的辖区,我晋升上校那会儿他就表明过态度了(幸好那时候不是他说了算)。他更加不愿我进入他的委员会,但可惜他在这件事上没有选择。“什么

时候?”

“现在,先生。”

我哀号一声。我的长袍上还沾着血,而且被戳了一个洞。马拉塔的医生们还在袍子下给我裹了一层灰白色的绷带。“我得洗个脸,换身衣服。”我说,“给我十分钟好吗?”

“不行,先生。”

我在这间房里放了一件备用的斗篷和一顶红色毛毡帽。尽管天气很热,我还是披上斗篷,戴上帽子。厚厚的羊毛毡能把我捂熟,但总不能一身血衣去开会吧。我起身出发,穿得像只金鱼的男人迅速跟上,走位精准,一看就是专业押犯的。其实抓的人是我,没必要如临大敌。

从市政处到陆军部,要先沿着城门街向上走,穿过

普利西恩拱门,到了马市街,再往左进入香料场和草

市,从伦沃尔街走到新城门(这道门是十二个世纪前修 37

建的,相对来说已经算新的了),然后对角穿过国王广场——换句话说,正好经过城里最繁忙的几个区域,由一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押送着招摇过市,保证一路都有人围观。若是穿着整洁的制服或亮闪闪的铠甲,问题还不算严重;如果靴子开裂,斗篷下隐约能看见打了绷带的双腿,给人传达的意思就很明确了:逃了这么久终于落网了,大快人心啊。

出了国王广场就是旧城的希尔街。这里是全世界最尊贵的地方,是神的住所——准确来说祂住在716号。葛莱安四世曾有个疯狂的想法,给城里每一座建筑打上号码。人们没当回事,但这条法律依然被写进了法典。于是,金矛神庙的正式名字变成了“希尔街716号”。无敌骄阳每日巡游世间造物,便是从这里开始,到这里结束。

从金矛神庙向前再走四个门牌,左手边就是陆军部。陆军部的前门又小又矮,嵌在一面毫无特色的砖墙上。走进门,你会惊讶地发现前院是一个设计精美的小花园,薰衣草和各种可爱花朵种在小方盆里,让人

目不暇接。花园尽头是一道青铜双开门,一左一右立着两个军伍里的顶级高手,恶狠狠地看着你。进门后,明晃晃的白色大理石会让你捂住眼睛。再加上我这个奶白脸,光线更加刺眼。我每次来这儿都讨人嫌,我挺理解的。

希尔街的坡度很陡,稍不注意就会崴脚。当然,祂从来没这苦恼,出行坐车,由八匹长翅膀的天马拉着。凡人只能靠腿,贵为将军和内政大臣也不例外。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坐御轿。等我们走到陆军部,爬完六层倒映出各色光芒的光洁大理石楼梯后,就连金鱼士兵也在喘气,而我已经累得奄奄一息。认真想想,委员会可真会选地方。在舒适的茶屋后间开会明明更方便的。

但顶楼有顶楼的好处。这里能看到希尔街上所有

建筑的屋顶——红色的瓦片,灰色的石板,还有茅草屋

38 顶。这里没有蓝天和绿草,目力所及的一砖一瓦,都出自人的双手。这样的景致世界上其他地方看不到。每次我从这里眺望,不管自己处境如何,都会深感幸运。议事厅的窗户正对着大海。普利斯卡将军背对窗

户坐着,我的座位倒是正对海景,视野极佳。从他肩头看过去,能看到港口的防波堤,以及远处深蓝色的海平面。帆船三三两两,但印着红白条纹的舍尔登帆船暂时还没见到。如果我邀请普利斯卡将军坐到我这儿来,他肯定领会不到我的好意,只觉得我在动歪心思。所以还是不吭声为好。

接下来,普利斯卡用简明的军事用语把众人已经知道的一切总结了一遍:海上侵略者突袭,没有生还者,房屋和商店受损严重,侵略者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调查……

“等一下。”我说。

眼角余光处,福提努斯市长的脸抽搐了一下。这种事确实会让他抓狂。他劝过我不止一次,别挑事。这话没错,完全是为我着想。他不断问我:你为什么就是不听?老实说,我不知道。我清楚这么做不会有好

结果,而且嘴贱并不使我快乐。我只感觉膝盖发软,肚子绞痛,胸闷得几乎喘不上气。我听到自己说话了,脑子里有个声音大喊:别啊,你个白痴,别又干傻事啊。但是太迟了。

众人转过头来,普利斯卡对我怒目而视“,怎么?”“我知道那些人是谁。”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你知道?”

“是的,他们是舍尔登人。”

普利斯卡一发火就会压低声线,怒极的时候几乎完全是用喉咙的咕噜声在说话,“你有什么理由拖到现在才交代?”

“没人问我啊。”

福提努斯闭上了眼睛。“既然这样,”将军继续说道“,你现在愿不愿意好心给我们讲解一下?”

我一紧张就话痨,而且态度粗鲁。这很搞笑。在别的场合,比如我生气的时候,就算有人故意想要激怒我,我也能像竞技场上的战车驭手驾驭马匹一样收敛脾气。但不知为什么,只要我一惊慌,就会目中无人。“当然可以,”我回答,“舍尔登是一个松散的联盟,主体是各国的难民和流亡人士,老巢在佩尔米亚东南部的谢厄姆河口附近。我们通常称他们为海盗,但他们的主业其实是贸易,与我们有许多生意往来,有时候通过中间人,有时直接接触。他们的船又快又轻,吨位小但是够结实。他们一般只在生活艰难的时候才会去偷去抢,选择的目标大多小而弱——修道院、不受地主保护的村落,偶尔也抢军饷、矿区的银矿矿车等。这样收益不错,回报快。不过如果有得选,他们其实更喜欢替人销赃,而不是亲自上阵。他们清楚得很,只要我们愿意,不消两分钟就可以把他们踩扁。但这样的事没发生过,因为正如我说的,我们之间有很多生意来往。总的来说,他们不会去招惹任何人。”

佐纳拉斯舰长身体前倾,死死盯着我,“船,有多少?”

“不知道,”我说,“这方面我不专业,我只知道这些

人来自……总之我跟他们打过交道。海军情报处肯定知道,问他们吧。”

佐纳拉斯在心情最好的时候也没给过我好脸色。“我在问你,你最好给我猜一个数。”

我耸耸肩,“总数大概是四百五十三艘,但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个船队,各行其是,没有总指挥。舍尔登人里没有类似国王的角色。”

普利斯卡目光扫过我,停在长桌远端。“克拉希斯的船,我们有数吗?”

没人说话。这是闭嘴的完美时机,这辈子都不会碰上这么合适的场合的。

“七十左右。”我说。

“等等,”这次开口的是内政大臣索斯特拉图斯,如果今天讨论的不是军事问题,就该他坐普利斯卡将军的位置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又耸耸肩“,我在场。”“你什么?”

不是吧!居然没人知道。“我在场,”我重复道,“我到克拉希斯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看到了整个过程。”议事厅里嘈杂起来,我繼续道:“之所以估计出七十艘,是因为我亲眼看到了拴在船坞里的船,三道防波堤两边各有十二艘。六乘十二就是七十二艘。应该没有看漏的,因为根本没有空当,每个停泊位都有船占着。可能装货完毕之后还有更多的船等着进港,但更远的地方我就看不到了,只能猜测。”

帝国代理人辛马库斯说:“有目击者?为什么没人告诉我们?”

这话没法让将军消气,“显然,目击者一直在等一个爆料的好时机呢。算了吧,总比永远不说好,知道什么全告诉我们吧。”

我其实还想解释一番,要不是突然被抓来开会,我本该去克洛冯的海军医院做一次完整笔录的。福提努斯有时候能看穿我的想法,此时对我使劲摇了摇头,就像牛在赶苍蝇。他是对的。于是我老实交代了一切,

从看见浓烟到被小船接回克洛冯。说完之后,很久没有人开口。

“这事没那么复杂,”佐纳拉斯舰长说,“第五舰队四天后就能出航。有了它们,舍尔登人别想再来进犯。”

人们一个接一个点头,就像微风吹过枫树林。我感到血液上涌,在我的后脑勺疯狂跳动。别说话,我的脑子在哀求。“等一下。”我说。

散会后,我本想从希尔街溜走,但逃不过福提努斯。他把我拉到美克拉特喷泉旁边。“你疯了吗?”他问。

“我说的都是事实。”我说。

他翻了个白眼。“当然是事实。”他说,“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惹怒了一屋子的重要人物。”

我耸耸肩。“他们从来对我没什么好感。” 39

“奥尔罕!”只有他这么叫我,“你是个聪明人,你有脑子。在这座城市里,这是难得的品质。但你得好好改一改你那脾气。”

“我有什么脾气?”

为什么我要得罪都城唯一受得了我的人?抱歉,我不知道。“奥尔罕,你这毛病必须改,否则总有一天会惹出大麻烦。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你把怨气堆在心里,又不自觉地表露出来,就像一头涨奶的奶牛。你一上来就呛人,说得再对再有道理也没用,别人宁死也不愿意听你的。这么说吧,如果有一天帝国覆灭,你多半要承担全责。”

我听完点了点头,“我知道,”我说,“好的建议从我嘴里说出来就变坏了。”这话让他难得地笑了,“我该找个说话漂亮的人帮我说。这样大家就会听了。”

福提努斯面无表情。“这个不一定,我还是希望你能学点礼节,别这么粗鲁。”

我叹了口气“,你看起来需要喝一杯。”

福提努斯永远都是这副样子,但这次他摇了摇头,

“太忙了。”意思是最近要务缠身,如果有人看见他与一个奶白脸一起在公共场所喝酒,会很麻烦,“你长点心吧。如果哪天因为你这愁人的性格把事情搞砸了,损失会很惨重的。”

好吧。我真的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一路走到了希尔街街口。但问题是,我没说错啊。我只不过是指出,第五舰队哪儿也去不了,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哪都没法去。佐纳拉斯舰长说这事他可没听说。我告诉他帆船所需的绳子和板条(两样东西放在同一个货舱,在帝国海军的小船上接受治疗时,我得知那堆玩意儿叫“木桶板条”)被一把火烧成灰了,所以——

你是不是有点跟不上了?也许我应该解释一下。这叫“按需库存”。对海军来说,这样操作每年能省下一大笔钱。此前,我们共有六支舰队,每支各三百二十

艘船。但一条光秃秃的船什么也做不了,需要配备桅

40杆、帆、浆、绳子等等;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装淡水用的桶。没有水桶,帆船只能在看得到陆地的范围内航行,每天都需要补充淡水,天气炎热的话,一天得靠岸两次。你想想看,如果给每艘船准备这样一套东西

——你的算术比我好,自己加吧——总之数量庞大,价格高昂。其实,平时漂在海里的一般只有两支舰队,紧急情况下也就才三支。另外,船厂曾经下了大力气,保证所有船只的所有配件都能通用。这样一来,官员想到这个办法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一支守卫舰队负责海峡区域防务,而且是永久服役,所以装备一直是齐全的。另外五支共用足够装备两支舰队的物资。为了方便,也为了提高效率,这些物资全部屯在克拉希斯,好在有需要时立即派发。

显然,佐纳拉斯舰长对这一切多多少少是了解的。但了解和考虑到是两回事。也许他非常清楚他的绳子和板条早已化成灰了,自己连一艘船都开不出港,但不想跟在座的人分享这个秘密。不管怎样,他朝我大吼了一通,说我撒谎,说我是个十足的白痴。他骂得完全正确,但是这跟目前的问题无关。普利斯卡将军

直白地问他,你到底能不能派一支舰队去佩尔米亚?于是佐纳拉斯做了他唯一能做的。他跳起来,给了我一个让我牙根打颤的愤怒眼神,然后一声不吭地冲出了房间。

会议就这么结束了。要我说的话,这样也不错。我当时已经给自己找了一箩筐的麻烦,如果会议没有以这种令人迷惑的方式中断,我很可能还会想到关于克拉希斯的其他问题,在会上提出来,并最终断送我的脑袋。

于是,我在都城没事干了。严格来说,既然事情已经办完,我应该回兵团继续处理文书的。但直觉告诉我,这不是个好主意。很难想象帝国的将军、舰长、内政大臣,或某一位部长,或是他们众多手下中的某一个,会趁着一位帝国现役军官独自回家时,在荒野无人的道路上安排一场谋杀。但即使是在我们这样一个治安良好的帝国里,也有强盗、退伍士兵、逃跑的奴隶、心怀怨恨的农奴、宗教狂热者、疯子,还有其他长途旅行的危险——各种为了一颗鞋钉就割断你喉咙的坏人,不时有自讨苦吃的军官成为受害者。等一两天吧,我对自己说,找找商户或朝圣者的车队,搭车走。不去冒无谓的险,这个观点我十分赞同。一个智者曾经说过:运气和独轮车的区别是,独轮车怎么推都行,对待好运却万万不能得寸进尺。

3

当然,城里也不乏小偷、疯子和各种不幸的意外,但在城里你可以采取措施,盡量降低危险系数。比如说,想躲开找你麻烦的官府,最好的求助对象当然是那些天天都在躲,并以此为生的人。

我有严格的交友准则。杀人犯、抢劫犯、大盗和敲诈团伙都得排除。剩下的能做朋友的人还是很多。老千我觉得挺好,但他们太聪明了,而且总在找机会干一票。所以我总体倾向于跟铁匠、钳工等铸假币的待在

一起。这群人真的不错。杀手和小偷比较自由散漫,相比之下,铸币团伙有着令人敬佩的严密的分销网络、保密团队和所有你能想到的跟他们这一行沾边的三教九流的人脉。认识他们之后,你就会发现这些人十分友善,几乎不会干坏事(帝国需要钱币,官办造币厂产能有限,他们不过是在帮忙罢了),而且常常展现出精湛的技艺。如果有谁觉得他们是一群懒惰的半吊子,我建议他们亲自试试剪下银托尼丝的边缘,直到剪下的料子够做一个完整的托尼丝为止,看他们叫不叫苦。

于是我去了旧花市。如果你没来过都城,我可得解释一下。旧花市不卖花。都城许多地名背后都有历史,是以不知多少年前的旧事来命名的。为了避免误导人,花是那里唯一买不到的东西。生老病死的行当在这里都能找到;一束简单的玫瑰花,对不起,没有。旧花市的地下是一整个街区的废墟,一百五十多年前,这里发生过地陷。之后人们发现,一条地下河从希尔街所在的山丘间流下来,流经花市正下方,注入海湾。一场山洪顺着河床冲下,冲坏了打在泥土里的地基,让整片区域都坍塌了。城里寸土寸金,就连莱登门以南也不便宜,所以在运走了瓦砾废墟后,人们立即把桩子打进了泥土里;贫民区至今有一大块建在河床之上。这样的城市规划让人咋舌。不过以工程师的角度来看,我还是很佩服的。

我直奔二狗酒馆,在离壁炉最远的角落坐下,要了一碗茶和一盘蜜饼。在二狗酒馆,只有我一个人会叫茶喝。

过了大概一分钟,她从后堂走出来,坐在我对面。“你真有种。”她说。

“你已经知道今早的会议了?厉害。”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鼻翼翕动,这是个危险的信号“,有人找你。”

她叫艾科玛,我和她父亲多年前在军队里相识。我们一起当了一阵子的兵,后来他退役转行去了角斗场;因为打得好,当上了绿帮领袖。和我一样,他的职

业生涯很顺利,短短六年时间就从新手一路上位,成了帮会老大。我想念他。艾科玛十四岁那年我对她说,她父亲临死前曾卧病在床,拜托我照顾他的女儿。当然这是我胡说的。别搞我女儿,否则我把你脑壳掰下来——这话更接近真相。当然床也是不存在的。他在沙地上流血而死,死的时候七万观众围着他欢呼。这种死法感觉有点怪。

“只要不是官员,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她耸耸肩,“两个北方人,一个奶白脸。我告诉他们我没见过你。这是真话。”

我放松下来。那奶白脸是个生意上的伙伴。事情是这样的:官府付给我几个金斯塔隆作为军队的薪水。我需要把它们兑换成一堆银托尼丝才能分给士兵。由于铸币厂生产力不足,银币永远在短缺,金银之

间没有官方的兑换渠道。这说不上是谁的错。如果你

想当铸币厂的头,你首先得花巨资从首席大臣那儿买 41

官。这些钱总得想个办法回本。这不是问题:铸币厂每生产一千枚钱币,你就能得到一枚作为薪水;又因为铸造一枚金币所花的时间和银币、铜币相等,于是铸币厂开始疯狂生产金币,必要时铸一点银币,但坚决不铸铜币。军队剪下铜管、铜号上的边角做成铜钱,解决了大家做买卖没找零的问题。所以,当我需要拿银币给手下们发工钱时,我自然会找上北方人和奶白脸这样的诚实商人,把官方发行的金币换成不那么官方的银币。我在旧花市认识那么多人也是这个原因。所以你明白为什么我能在帝国军方混得风生水起了吧。那些为我的工作提供关键性帮助的人不太跟蓝皮肤来往,见到从军事学院毕业的帝国贵族更是转头就跑。

她看着我“,不是好事吧?”我点点头“,糟糕透顶。”

她叹了口气。她并非闲着没事干,但每次我想聊天,她都会腾出时间倾听。她朝酒保点了点头,后者做出一个难过的表情,转身去给别桌倒酒。“官场麻烦?”

“差不多吧。”

“我对那一套没兴趣,我靠劳动养活自己。”“你真聪明。”我说。

她淡淡一笑,“你又想骗我玩脑力游戏,让我猜你想说的话,对吧?”

“是的。你每次都玩得很好,因为你很聪明。”

虚荣心是她唯一的弱点。她知道自己长得美丽,男人们对她说过无数遍,她早就听烦了。只有我赞美她的脑子。“然后呢?”她问。

“克拉希斯的事,你听说了吧。”

她点头“,有一群海盗之类的人偷了许多物资。”“对。”我说,“你脑筋转得快,告诉我,为什么这件

事让我头疼?”

她想问题时总会低下头,盯着双手,仿佛在祈祷。她做出这副样子时,你最好别说话,因为她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她在遇到难点时会皱眉。想通之后,就会重

42 新坐直,双眼直视着你。“怎样?”我问。

“他们拿走了什么?”

聪明的姑娘!“无法确定,”我说,“我只在海军小船上听到只言片语,我又没在那儿待太久。但听那些人的语气,应该大部分是基础军用物资。”

“那是什么?”

“靴子,毯子,三百桶鱼鳞甲甲片,两千码帆布,七千顶头盔衬垫,一车车木桩……诸如此类的。”

她缓缓点头。“好吧,”她说道,“假设我是个生意人,花了大价钱张罗船队,做好了遇上帝国海军、大打出手的准备——这是必然发生的。投入了这些能得到什么呢?木桩和柴火差不多,都是——”

“从树上长出來的?”

“别添乱。帆布可以做衣服,但费了牛劲只能赚几分钱,头盔衬垫……”她耸耸肩,“完全没用。没人会买那东西,除非你亏本卖。”

“但是?”

她轻快地点点头,“军队、政府……但政府不会从其他政府那里偷物资,风险太大了。还不如自己生产,

造价低廉,供给稳定。”

她知道的大词可真多,肯定是跟我学的。我自恋地想道。“所以呢?”

“等等,我还在想。海盗莫名其妙地干了一票,偷了一大堆东西,却不值几个钱,销赃困难,面临的危险却高得可怕。所以——”她低下头,仿佛有个无形的帮手把答案喂给了她“,是偷给某个组织的。”

“组织,但不是政府,你之前已经排除这一点了。”她用大拇指搓了搓手掌,她的老父亲在困惑或发

怒时也喜欢做这个动作。“不是政府,也许暂时还不够格,但——”

“想搭建一个政府班子。”我打了个响指,指着她道“,所以嘛,你父亲总夸你灵光。”

这话让她皱了皱眉,“但还是说不通啊。假设真的有人想在阿姆派特或是南方某个地方打下一块殖民地,或者想要一支自由兵团、从零开始组建军队,大可在各地的盈余拍卖会上买到一切必需物资,便宜得很。”

我笑了。“是的,”我说,“确实可以。你还能买下一千个熟手匠人,开一个大作坊。但他们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呢?”

她又开始低头思考。这时茶来了,我倒了一杯,放在一边晾着。

“钱。”她说,“现金。不管幕后人是谁,这个人一定没钱。”

“但舍尔登——我是说那些海盗。”我找补得有些迟了。她的眼睛微微眨了一下,得知一些之前不知道的事情时她就是这副样子。

“应该是一笔长期买卖。”她慢慢说道,“眼下没好处,先干活,过一段时间能拿到丰厚报酬。舍尔登人的行事风格不是这样的,”她加了一句,“计划性太强了。你也看出来了吧?对他们而言,‘长期就是明天下午。”

“我也这么觉得。”

她皱了皱眉,“所以,既然他们有兴趣干这一票,那赚头一定不小。在将来某个时候,肯定能得到巨额回报。”

她在很多方面都有她父亲的影子。她勇敢、忠诚、善良,如刀锋般敏锐,又滑溜得像根泥鳅。可能她父亲更有魅力些。“有趣的是,”我说,“他们在劫掠之前,先烧掉了所有绳子和木桶板条。”

“基础物资。到手的话,很容易找到买家。”

“也可以自己拿来用。但都没有,一把火烧得精光,而且这件事是在劫掠前做的。仿佛被特意告诫过:先干这个。”

“确保帝国舰队无法追击。”“暂时追不出去而已。”

“有人指挥他们。”她肯定地说,“先对付舰队,再搬货。”她看向我“,这就有意思了。”

“我昨晚困得不行,但整晚都在想这个问题。帝国海军暂时无法行动,但如果幕后人动作快的话,他需要的大概就是这么点时间。”

“而他把我们的军用物资抢了,我们什么都没剩下。”

我点头,“都是因为集中供应制度,让他们打了个一石二鸟。我们短期内是瘫痪了,陆军和海军都动不了。他那里一切就绪,我们却一团糟。那么最大的问题来了,他是谁?”

“艾克门人和奥可辛人绝对不会雇海盗,所以可以排除。再说了,干吗要跟我们打?他们还要为自家门前的野蛮人头疼呢。”她摇着头说,“抱歉了,想不出来。”

“我以为你很聪明呢。”

她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你是个小丑,我不跟你计较了。我呷了一口茶。二狗酒馆的茶泡得恰到好处,可以说非常难得。因为他们自己不喝,我是唯一的顾客。入口淡而清爽,回味浓郁,令人放松。几百年来,这茶叶是艾克门帝国出口的最好的东西。这么一

说,我突然想到,这是敌人对我的又一照顾。“聊这些有什么用呢?”她问“,你怕了。”“肯定啊。”

她略带嘲笑地瞟了我一眼,“这事与你无关,”她说“,你不过是个镀了金的木匠。”

“镀什么金啊。”我说,“不过你说得对,确实不关我的事。”

说话间,她一直在盯著某个酒保。她能在二十步开外的地方看出谁偷藏了一枚硬币。“很好。”

我笑了。“但我真的担心。该管这件事的人感觉不太上心。如果你——”

她叹了口气,打断了我,“我喜欢跟你说话。但我父亲说得对‘,他是一条害虫,别接他的话,否则他准会让你头疼。”

“愿他安息。”

现在,她的注意力全放在我身上了。“你这是干吗 43

啊?”她说,“跑到我这儿来,拿一大堆与我无关的事让我想?我不喜欢这样。”

“你喜欢的,就当我陪你下象棋吧。”

“为什么啊?你明明都知道,却非要让我慢慢想。”“因为你父亲不在了。”我说,“他是我认识的最聪

明的人。既然没法跟他聊天,只好来找你了。”

她对我笑了笑,没有被惹恼,“你知道吧,”她说,“他在有一次生病的时候,拜托我照顾你。好好看着奥尔罕,他说,别让他受伤害。那时我只有十二岁,这话听着很怪。”

“你答应了?”

点头。“我把手背到背后,十指交叉,算是起誓了。”她把手肘放在桌上“,你打算怎么办?”

“我吗?不在其位,自然什么也不做。我们刚刚说过了。”

“这可不像你,你从来不会因为职位限制就收手。”“真的什么都不做。”我说道,“除非如果他们想修

一座桥,我才会立即动起来。”

我太了解她了。她很爱这种游戏,可以时不时活动一下脑子。女人无法在帮会中谋得职位,但绿帮中许多有见识的男性经常来二狗喝酒,跟老板娘闲聊。更妙的是,此时的绿帮势力正好压过了蓝帮,这可是一百年来头一次①。

对了,你可能对帮会了解不多,而外地人能知道的就更少了。也许你只知道竞技场里有两拨观众,一拨支持蓝色,另一拨支持绿色;他们在角斗、战车比赛中为自己一方欢呼——这些都是事实,但这只是个开始。在大约250年前,蓝色战队的支持者把已故角斗士和战车驭手的儿女和遗孀聚到一起,形成帮会,绿色方立刻效仿。不久之后,他们又投入更多资金,连帮众的家人一起照顾。你每周交给帮会几个铜特拉齐,将

来你家遇到困境,就能得到一定帮助,直到你重整旗鼓

44 为止。这么好的点子当然备受推崇,也当然迟早出岔子。很快,帮会财政就控制了巨额资产。因为平民不能拥有土地,这些钱全被投到航运和制造业。金钱带来了权力,而使用权力的人并不总是诚实明智的。接着,绿帮开始控制码头劳工,蓝帮则把影响力伸到了运输业和低级别的官员中。官府很快就害怕了,试图干涉,这就有了胜利公园暴动的事情。市长找来赫斯人助阵,两万多人死在竞技场。从那以后,帮会就一直保持低调。严格来说,他们做的事、筹集的资金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营生都是违法的。但从古至今,这从来没能阻止任何人做任何事。另外,如果你在这座大都会生病或受伤,你一定是求助于帮会,除此之外的选项都无异于等死。艾科玛的父亲掌管着绿帮基金,在那次暴动中是个重要角色。他坏事和好事都做了一箩筐,最后在竞技场上忘了侧身让步,被人串成了烤串。我本以为他打拼多年,女儿这辈子肯定不缺钱。结果他

私吞了多少钱财,就在赌桌上输掉了多少。据她所知,剩下的钱够给她买下二狗酒馆;其实并不够,我不得不从兵团经费里拿出一部分给她救急。好吧,这钱本来是要买三千把标准铁锹的,不过我们铁锹多的是,不买也没什么。顺便说一句,遇到她父亲之前,我一直是蓝帮的。所以你看,人可以改变主意,甚至背信弃义。

4

铸假币的人第二天就找到了我,我们关系一直不错。去旧花市把金币换成银币,能得到去铸币厂得不到的好处。官府规定,一百六十个托尼丝换一个金斯塔隆。但现实是,他们的一家之言并没有多少的分量。铸币厂的金币纯度是九十七,这给了我议价优势。那天我的朋友们有点紧张,可能是担心克拉希斯的事影响船运,而黄金对缓解焦虑很有帮助。最后议定的价格是1兑216。所以我赚到了,我兵团的应急资金又多了一大笔钱。正是靠着这笔秘密的钱,我才能在争夺补给品时报出比其他兵团更高的价格,在财政部缺钱时继续给手下们发工资,在后勤部穷困时花重金给大家买质量合格、缝合口不会开裂的靴子。在这支庞大的帝国军队里,如果你肤色不寻常,上面还没人罩着,你就只能像这样,事事比别人多想一步。这个游戏我相当擅长,所以玩起来也无比认真。

佐纳拉斯舰长宁可咬掉自己的一只耳朵,也不愿意承认他听进去了我的话。所以负责日常守卫的第一舰队被召回、被派去谢厄姆河口一定只是巧合。舰队到达后发现,那里一个人都没有:所有渔村都荒废了,船和渔网不知所踪,牲口圈空空如也,连一声狗叫都听不到。他们放火烧了几间荆棘棚——我猜这就是向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宣扬我们先进文化和优越生活的最

①绿帮和蓝帮的设定借鉴了风靡古希腊、古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的公众娱乐活动:战车比赛和角斗比赛。这两种比赛和现代体育竞技一样,有战队,有联赛。其中,蓝、绿两支战队在不同时期都有大量狂热的支持者,这些支持者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划分势力范围,形成帮会,在国家经济、政治、农业等各个方面角力。是现代政党的雏形。

好方式吧?之后舰队返航,运气却不太好。他们在派拉海附近遇上了一场可怕的风暴,三艘船沉海,剩下的也失散了。一周后,舰队才重新聚齐,他们又花了一周时间修整,才起帆回海湾。我找到一艘领头船上的候补军官,他告诉我,舰队一绕过苏伊达斯海岬就看到了一缕烟柱。

他看到了烟柱,也就是说,天上没有风。船到海岬突然没了动力,停在原处,真是太倒霉了。这种事时不时会碰上,没人搞得清原因,也无法可想。第一舰队大多是三桅帆船和双层桨座战船。战船身形巨大,风帆更是大得离谱,跑起来轻快灵敏,但前提是风得够强。舍尔登人用的是瘦长的小帆船,一边二十支桨,一张方形大帆,无风的时候可以靠桨前进——他们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刚刚烧抢了萨尔平思,返程时正好从舰队旁边经过。那个人说,他数了数,有八十七艘,吃水很深,显然是满载而归。而舰队无力阻止,也无法追赶。

我真是蠢到家了。这个情况佐纳拉斯舰长也没料到,但它并不能让我好受一点。萨尔平斯是——抱歉,曾经是——只为一件事服务的重要枢纽。阿姆派特运木炭的大驳船在这里停靠、卸货。每月有数千吨木炭在这里停留,供应兵工厂的炼铁车间和铸造车间。所以,船员们当然隔老远就能见到烟柱。舍尔登人显然毫不慌张——他们给所有的小船都塞满木炭,一直塞到船上都快站不下人了,才把剩下的存货点燃,一走了之。运气站在了他们这一边。如果不是因为那场风暴,抢劫完之后又突然风停,他们会在派拉海正面撞上第一舰队,然后全军交代在那儿。我猜,策划这次抢劫的人肯定以为佐纳拉斯的部下会多花些工夫,在谢厄姆河口找到一群替罪羊杀了再返航。不过,运气总是会眷顾勇敢的人。

我在都城的差事到此彻底办完了。我雇了三辆大车,载着我那些成色存疑的银币回了卡科迪蒙的军团指挥部。我平时喜欢用快船运货,但不知为什么,现在

突然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我急于出城,免得普利斯卡将军又把我叫去开会,于是我搭了艾伊纳的车,他是废金属一行的佼佼者。我与他在卢索告别,又在独角兽客栈租了一匹马。我讨厌骑马——第二天还好,第三天真的会全身酸痛——但直觉告诉我,我需要回到自己人中间,找些活儿干,最好是在很远很远、通信不那么畅通的地方。

至于要干什么,我倒是专为这种情况存了些杂活。九个月前,有个军事学院的愣小子叫我们在牙山给他修一座桥,桥的尽头通向阿姆派。我当时可不愿意清理山路,像蜗牛一样把整套工程设施运进深山。于是我回信说,等我有空再来处理。现在我终于有空了。要离开舒适而快乐的卡克迪蒙,去荒山野岭劳作,士兵们不大开心。但我偶尔一次的耳聋症适时发作,

于是大伙儿就这么上路了。

在大雾和暴雨中,在两岸的峭壁之间、汹涌的河水 45

之上,我们建造着桥梁,只为了让军事学院那小子去隔壁小镇追女孩时不用绕路多走十里。这其中的细节太无聊,我就不多讲了。实际上,我们最后完成得很漂亮。不是我自夸,但这项工程没花国防部一个钱,用的全是捡来和讨来的物料。人力损耗只有两只骨折的手、几处撞伤和瘀青。每天早晨醒来,一低头就能看见七十英尺之下的滔滔白水,在这样的景致里开始一天的工作其实挺不错的,相信我。但时间和精力依然耗费很大,我感觉手下们已经起了疑心,开始猜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一走近营火,火堆周围的说话声就止住了。我应付了不少隐晦而刁钻的问题,这让我很不自在。幸好手下们对我还算信任,否则就真的尴尬了。地图越往上的地区,信息就越不畅通。在这里,唯

一能带来新闻的是硬币,如果都城换了皇帝,少数几个识字的就能从硬币上读到。要用到这座桥的士兵们已经三年没和国防部联络,工钱也欠发很久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放羊、种卷心菜。年轻的军官左边手腕上有一道疤,那是他无聊至极,想割开自己的血管时留

下的。所以,等到我们修完桥,慢悠悠地撤出这个地方,退到曼督拉,顺手加固了那里的水渠之后,我才终于听到一些关于萨尔平斯的详细情况。

我在那儿遇见了一个点头之交的熟人,是来收税的。帝国有个沿用了几个世纪的巧妙制度:富人或财阀向官府交纳整个行省的额定赋税,换来的则是该省的收税权。他们可以极尽压榨之能,只要不把人逼造反就行。我认识的这个人是个新手,刚刚盘下这门生意。我猜财政部早就料到他会搞出乱子。他向帝国支付了七万金斯塔隆,外加六百名由他支付薪水的迪马-维达弓骑手,获得了曼督拉山谷的收税权。愉快地横征暴敛了六个星期后,当地人宁愿烧掉自己的房子,把自己的牛羊赶下悬崖,也不想坐下来和他讲道理了。他没办法,只好派人回都城,寻找愿意接手这桩生意的

傻瓜,思乡之情与日俱增。我心疼他,真心诚意的。

46 他告诉我,灯塔看守人看到贼寇在雾中航行,穿过暗礁密布的浅滩,从西北方向去了萨尔平斯。这是不可能的,我说。他责怪地看我一眼,表示他只负责复述听来的话。他们驱赶码头工,他继续说,让他们装货,直到把船装满为止,然后把所有人——文员、工人、士兵——关在主仓库里,把门钉上,在屋顶点了把火。不可思议的是,有两个人活了下来。他们很幸运。大火中最可怕的通常是浓烟。木炭不太冒烟,只会释放有毒的气体。但这两个人爬进了两个水桶里。水变得很热,几乎把他们焖熟了,但木桶起了保护作用,坍塌的椽子没砸到他们。他们撑了足够长的时间,见到了地方官并录了证词。贼寇自然就是舍尔登人。他们的船很特别,灯塔看守人年轻时在北方做生意,见过他们的船。这个情况和我之前听说的大同小异,除了一点:虽然满载着赃货返程,他们却硬是在瞭望角停下了船,打烂了那儿的灯塔,才继续往前走。这件事做得很蹊跷,唯一解释得通的原因就是,他们确信从友情海返航、这两天就会抵达都城的第二舰队其实没那么快到,他们要过段时间才会通过这片浅滩。没了灯塔,第二舰队

要么只有迷路,要么就得老实等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

我喜欢把想到的事情憋在心里,所以总是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但有时候,我实在想舒坦一下,找人倾诉;若是刚好在军伍里,波泽思上尉就会不幸成为我的倾诉对象。我非常喜欢他,虽然从来不敢明说。在他看来,我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没什么攻击性、耐心培养之下能胜任一些简单的工作的二傻子。我当然不是这么想的。他的全名叫尼卡弗鲁斯·波泽思,祖上是古老而辉煌的弗卡斯家族的远亲,他这一脉(甚至都称不上一脉,顶多算细枝末节)在七十年前经历变故,衰落了。他们目前在帕拉利亚还有一个小村庄和一座摇摇欲坠的祖屋。祖屋正门曾经悬挂着价值连城的家徽织毯,如今早已被变卖,原来的位置变成了一块褪色的补丁。除此之外,他们家还有一座藏了些古书的图书馆。馆内充满潮湿的空气和霉菌,讓翻书的手变得黏糊糊的。看看尼卡,你就能想象出弗卡斯家族在五百年前鼎盛时期的荣光。因为他的身形——如果你没见过帝国的人,但读过那些传奇演义的话,你准能一眼认出他——六尺九寸,肩膀壮如牛,脑袋秃得像颗鸡蛋,只在下巴上留一撮傻乎乎的胡须(嘴唇上面也是光溜溜的)。他能把一辆六型后勤车的后轮举离地面,平地跃起能跳出与他身高相等的高度。这类生猛的事情他还能做很多,让我光是旁观就全身疲惫。他还读过所有经典著作,能理解其中五分之一,这个比例已经很不错了。他勤劳正直、本分谦恭、好学有礼,像狮子一样勇敢。换句话说,拥有一切我欠缺的品质。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师。他其实本可以成为这个阶层的蓝皮肤的典范,但遗憾的是,他喜欢和我玩,而且眼神不太好(有时分不清棕色和粉色)。老实说我不知道怎么评价他,但就目前的证据来看,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我一有烦恼尼卡就会知道,这算是他的一种本事。当然他不会冒冒失失地直接问我,只会不停在我

身边晃悠。他牛高马大,要假装看不见实在困难,于是只好聊一聊。

我们刚刚修好了水渠,此时正在收拾装备。尼卡负责检查货车,确保每一样东西都装好、绑牢后,他需要向我报告。工作结束后,要收拾上路挺麻烦的。在他做最后的检查时,我喜欢躲到帐篷里,支起脚、闭上眼睛,不去想任何事情,一个人待上一个多小时。我这份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天从早到晚都有人围着我转,任何正常人都会受不了。所以,每到收拾上路的日子,尼卡都会把头探进门帘,说一句“好了”,或者直接冲我点个头,不做更多打扰。但这一次,他整个人进了帐篷,像沙漠里装饰的石柱一样杵在我面前;如果他头上顶的不是帽子,而是某个古代苦修士的雕像,那就更像了。我叹了口气“,有事吗?”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说道:“你有事。”——用的是陈述句。

“为什么这么说?”

“反正就是有事,我们刚刚干完的那单活就有问题。”

我用手撑起脸,盯着他“,你这么觉得?”他点点头“,有多糟糕?”

和尼卡站在一起,我显得更加矮小,仿佛我是小他很多岁的弟弟或者他的宠物猴子。虽然如此,我有时还是会生出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他的冲动,让那些发生在天真善良的人身上的坏事离他远一点。但其实他被选为帝国军队的上尉,肯定有能力应付大多数麻烦,不会那么脆弱。“不太好。”我说。

“你在都城参加了委员会会议。”

我点头,“普利斯卡将军叫去的,全套小丑班子都在。”

“然后你一回来就开工,带我们躲得远远的。”

“可能还不够远,”我说,“告诉我,你在军事学院上学的时候,他们讲过埃勒克图斯将军的事迹吗?”

他点点头,“AUC第七世纪,贝尔-瑟普蓝人入侵

帝国,埃勒克图斯将军手握贝萨基恩的帝国第三军,在贝萨基恩称帝,统治了这个独立王国26年。后来帝国恢复元气,把瑟普蓝人赶走了,他随即投降,贝萨基恩重新并入帝国版图,他则被处决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这个人很有意思,”我说,“有一个关于他的假说。他看到帝国穷途末路,想守住贝萨基恩——虽然只是块穷乡僻壤——让它成为罗珀人文明最后的庇护所。如果别处迎来黑暗时代,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盏明灯保留了下来。这个说法没被认可,但我希望它是真的。”

“看来真的很糟糕。”

从我坐着的地方往外看,能看到刮着大风的荒凉沼泽地,以及沼泽尽头尖尖的丑陋山峰。这幅景象很讨厌,让我想起老家。“我们修桥那个地方也有个要塞,

你记得要塞里那些人吧?他们已经不是士兵了,他们 47

是农民。我们其实可以加入的。我们总有共多少人来着?三千。可以搞三千个女人——要么买,要么抢

——然后在厄东提思关口砌一堵结结实实的墙。种地肯定不难,不然农民就学不会了。这样一来,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可以远远观望。如果黑暗时代真的来临,那至少有一小块土地是永远属于罗珀人的。这样挺好。”我继续说“,你也这么觉得吧?”

他拎起一张营地马扎,坐了下来,马扎发出一阵呻吟。“看来真的很糟糕。”他重复道。

“如果现在回都城,”我说,“我们很可能会接到加固城墙的任务,到时候就没有机会溜走了。若是发生不测,我们就被绑在了靶子上。”

尼卡没有问会发生什么“不测”,他一贯这样。在他看来,我确信的事自有其道理。“比起埃勒克图斯,”他认真想了一会儿说道,“宁愿当詹那乌斯。”我笑了。他说得很对。在摩亚城被夷为平地、熊熊燃烧的时候,詹那乌斯仍然在城墙坚守,直到最后一刻才划着一艘小船逃离;即使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他还靠了一次岸,

带上了年迈的父母和罗珀人的圣像。那之后,他建立了第一个罗珀人国家。我自己对这段传奇的理解略有不同。我想,詹那乌斯之所以能逃出来,是因为他早早料到了摩亚城的结局,于是花了一整晚挖掘逃生通道。他埋头苦干,忘了通知亲人和好友。当然,这不是尼卡在祖母怀里听到的版本。信念和责任感,唉,真受不了。

“如果这地方不是世界的屁眼,你会考虑埃勒克图斯吗?”

他笑道“:可能吧,但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如果。”我叹着气,“拜欧尼亚不错,但没人叫我们去那儿

修桥。唉,还是勇敢点,回城吧。解散。”

他对我微微笑了一下,拿起头盔(擦得锃亮,但其实是在克利亚斯兄弟行那儿买的二手货),敬了个礼离开了。我想我有点希望他能支持我吧,但同时又没指

48 望他真的赞成。毕竟他是我朋友。记得我之前说的

吧?朋友只会给我带来麻烦。

再跟你讲个现成的例子。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叫奥古斯,是一个了不起的小伙儿。在我们一群小伙伴中,他跑得最快,扔东西仍得最远,六岁就可以独自给一整头羊薅羊毛。人人都喜欢他,但他最喜欢和我玩。我那時是个脏兮兮的小不点,浑身上下找不到任何优点。我喜欢远离是非,过平静的日子。奥古斯则喜欢惹事。同时,他还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那种天生的领袖——这一点我一直在向他学习。直到现在,只要遇到手下不听话,我就会问自己:奥古斯会怎么做?当时有一棵长得很好的苹果树,树的周围是一座废弃园子,园子旁边的房子早已朽坏。总之,它正好长在奥古斯家和隔壁家之间,而邻居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每年苹果树结果,两家都要为果实的归属权争吵,甚至闹到了村议会。作为专业搞政治的,村议会不负众望,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闹心、让麻烦更麻烦的解决办法:把苹果树砍了烧掉,结束争端。于是奥古斯的爸爸就谁去动手砍树的问题,又和邻居又吵了一架。秋天到了,

苹果树仍然没人砍。那一年收成不错。实际上这棵树结的苹果很酸,只能用来做菜。但奥古斯不在乎,对果实志在必得。他精心制定了行动计划,自然也带上了我。不行啊,我对奥古斯说,我自己已经有不少麻烦,不想在你老爸和那个老混球之间再插上一脚,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长话短说,我还是拗不过他。我们拿上了他妈妈的大柳条篮子,我负责望风,他爬上苹果树偷果子。篮子装满一半时,讨厌的邻居牵着三条恶犬出现了。我一句“战术撤退”还没喊出来,奥古斯已经滑到地上,跑得老远了。而我则一如既往地倒霉,袖子挂在了一丛该死的荆棘上。正在我努力挣脱的当口,狗追了上来,把我围在中间。它们低吠着,颈毛倒竖,我稍一眨眼它们就会扑上来。邻居老头子此时也赶了上来,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吹了声口哨。恶犬不甘心地退下了,似乎认为主人应该让它们把剩下的事做完,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你是奥尔罕?”他问。“是的。”

“大伙儿到处找你,小子。赶紧回家吧,你妹妹出事了。”

还没介绍过我妹妹吧?她在这个故事中是个小角色,在我六岁那年就死了。我跑去偷苹果,没看好她,结果她从一面墙上跌下来,头先着了地。奥古斯爸爸那可恶的邻居陪我走回家,快到家门时他突然转过来注视着我,对我说:“别自责,小子,世事无常。”说完便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弟弟多年前在冰面上玩,掉进了冰窟窿,他顾着钓鳗鱼,没能阻止意外发生。你看,朋友给我带来麻烦,到头来却是敌人在安慰我。

5

再回到卡克迪蒙,已经是七个星期之后了。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局势有了变化。

是我低估了佐纳拉斯舰长。没想到他真的追上了

海盗。他拼命搜刮物资,第三舰队的五个小队中,有三队整装出海,朝派拉海进发。对了,不是他找到了海盗,而是海盗找上了他。舍尔登人肯定把北方所有的船都凑到这里来了。但即便如此,佐拉纳斯的船也比他们多一倍。他的大帆船会像拳头砸碎饼干一样轻易干翻这一小撮敌军。但两军一照面,他们便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掉头就跑。佐纳拉斯断后,剩余的人径直逃进了派拉海海峡。船只在这里紧紧地挤在一起,没有一点缝隙,简直可以从船队的一头顺畅地走到另一头。舍尔登人见状,选了十几艘没什么用的破船,往里边塞满了棉絮和灯油,然后点火,升帆。风正好从破船背后吹来,来势无人能挡。火借风势,就算第三舰队的人跑得再快,又怎么跑得过瞬间追上来的火苗?旗舰和另外三艘船成功逃走,没被火烧到;剩下的船全在半小时内烧成了漂在水面上的焦炭。此处风高浪急,一点都不适合游泳。所以海盗们最后只捞到几百个活着的俘虏。

情况很糟糕。船倒是损失得起,但风帆、绳子、锚这些装备却一点也不剩了。当世的海军霸主现在却连稍大一点的小船都送不出海。在瞭望角的灯塔修好之前,第一舰队也不敢贸然返航,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会迷路。对了,舍尔登人又回瞭望角血洗了一次,不但杀光了修理队,还把塔顶巨大的铁铸篝火架砸毁了。这样一来,帝国的人要想点燃灯火,给进入海峡的船指出安全路线,彻底成了奢望。这就有趣了。城里的木炭储备刚刚够重新铸造一个篝火架。但是要大拼、调试、安装到位,高级工程师却不够人手:因为某个脑子长坑的荣誉上校带着整个工程兵团去了深山老林修一座不知所谓的桥。

是的,我是真心觉得不好受,甚至还有一点愧疚。我们以最快速度收拾上路,现在是不敢走海路了,而陆路需要绕上一大圈,因为瞭望角在海峡的另一边。这感觉就像下象棋时遇到一个真正会玩的对手。这一系列操作表明,对方是有脑子的。这让我很不习惯,和

……奶白脸,好吧……打交道一般不是这样的。

就这样,我们朝着灯塔进发。你肯定猜到了吧?我们到最后也没成功走过去。

途经梅里亚斯灯塔山时,我们在漫长的上坡路上遇到一个骑手迎面冲下来。他戴着海军专用的羊毛毡药盒帽,不过很可能是买的二手货,在任何酒馆都能买到。等冲到我们面前时,我发现他右手按着肚子。

好吧,这人确实是海军。之所以捂着肚子,是因为那儿被人给开了花。他看上去一脸死相。我们上前扶他下马,结果他大喊别过来!离我远一点!冷静点,我说,我们这儿有医生,能帮你看看。他摇了摇头。没时间了,他说。于是我们不再纠结,等他讲出他的故事。

船长们看到风暴要来了,下令舰队在利卡沙停靠,让船员们上岸休假,他们已经在海上漂了几个星期

了。这位兄弟随便找了一家卖劣酒的酒馆,痛饮了一

晚上。日出没多久,他被脚步声和喊叫声和吵醒了。49

他推开门,发现港口下着大雨,但天却是红色的。舰队在燃烧,他不知道是谁干的,也没法找人问个明白。一个连脸都没看清的人捅了他一剑,让他躺在原地等死。他昏死过去,醒来时发现四周全是死尸。他用尽力气站了起来,又挪了几步,发现自己还能行走;也算他运气不错,就这么一步步地挪到了一匹马的面前。上马时,他感觉肚子里有些东西漏了出来,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拍马狂奔,离开港口,记不起到底跑了多久

——然后就咽气了。

是个勇士。换成我多半会原地躺平。你应该能想象吧,听完他的故事我们都惊呆了,很长时间没人说话。接着,尼卡开始念叨着火的船,我让他闭嘴,淡定

——大兵们都看着呢。带兵最忌讳的事,就是手头的大兵们从别人口中听到了什么你不知道的坏消息。

我们用一堆石头把海军士兵埋了,我选了两个脑子灵光的年輕中尉,派他们骑上快马探路。能探到消息最好,我告诉他们,最重要的是隐蔽,别被发现了。接着我下令全军就地解散,整理辎重。这样大家手上

有活,就没时间细想海军传回的消息了。

两个探子深夜回营,看上去已经吓傻了。他们沿着海边……我忘了走了多远了,反正到最后,他们能清楚看到山谷,以及利卡沙方向遮天蔽日的浓烟。两人想凑近点看个明白,但还没来得及决定走哪条路,就看到远处出现了一队骑兵,大约只有七十码的距离。他们迅速离开大路,在荆豆和蕨菜丛里骑了快半英里才重返道路上,然后像疯子一样赶着马狂奔了回来。据他们说,骑兵的面目没看清楚,但肯定是奶白脸,而且穿着盔甲。

工程兵团隶属帝国军,但我们对自身认知很清楚,我们不是士兵,不会打仗。虽然手上也有兵器,但主要用来撬开箱子、吓唬平民。而且大家一致认为,薪水就那么一点,是万万不值得拿起武器去和一群蛮子拼命

的。所以我们以风一般的速度收好东西,原路返回。

50 如果你当时在场,可能眨一下眼睛就发现营寨没了。当然,因为我们是工程兵团,所以这不叫逃跑:这

称为有序撤退,或者直接叫战术转移。我们像野兔一样飞速转移,一直退到斯宾顿悬崖边上。在这里,我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你知道吗?”我对尼卡说,他刚刚去了一趟后军,催他们跟上队伍“,从树林里抄近路,能少走十五里。”

他瞪了我一眼“,那是违法的。”

好吧,他没说错。斯宾顿林地是帝国圈出来的私人围猎场,“行啊,”我说,“那就犯法吧。说不定能把敌军吸引过来,我们就能以擅闯为由逮捕他们了。”

他知道我在逗他,这让他不太高兴,“只有你会遭殃,”他说“,而且,从战略层面来看……”

我叹了口气。不就是他妈的斯宾顿林地吗?地形和普通城郊没区别。“我们从林子里穿过去。”我对他说。

他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遵命。既然如此,叫士兵排成防御阵势,再派几个探子吧。”

好吧,个子太高容易脑缺氧。“不用。”我说。

他咂了咂舌头,领命而去。

斯宾顿林地现在已经不在了。所以我接下来要说的,你只能靠想象,没法儿去亲眼求证。这地方风景不错,若是有热爱自然之人,更能领略其美妙之处。林子长在一片坡度和缓的山谷里,谷底有一条小河。橡树有些年头,根须虬结,枝叶繁茂,日光几乎无法穿透。低矮的植物无法生长,地面空旷,除了偶尔碰见倒下的大树(这是野猪最爱藏身的地方)外,大部分地方都可以让军队毫无阻碍地穿行。

驰道自然是沿河而建,修得还算平整,和军用道用的是同一种铺路石,宽度刚好够两辆马车并排通过。如果要过河——那时河面挺宽,河水也深——有一座结实的柱板式桥梁,是我的前任修的,修得很不错。我们轻快地走在帝国狩猎队悉心维护的道路上,移动得很迅速。树下凉爽宜人,斑驳的阳光从弯曲的树枝间斜射下来。

“有人最近走过这条路。”尼卡说。“皇帝陛下来打鹿了呗。”我说。“一大队人。”

“你见过那些皇家狩猎队就知道了,他们的骑兵队非常壮观,奥吉斯用来征服贝萨基恩都绰绰有余。”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亲眼见过。当事实站在我这一边时,我还是很诚实的。真是个二愣子,我暗暗埋汰尼卡,为了丁点儿大的事情瞎咋呼。正想着,队伍走到转弯处,发现了一堆尸体。

事后我和尼卡聊起来,他承认他的推断和我差不多:被打劫了。因为这些尸体都被扒得精光,身上没留下任何人造的物件。通过肤色可以断定他们都是帝国军。尼卡的第一反应是:众神啊,皇帝陛下在打猎时被伏击了,凶手不是盗贼就是雇佣兵。但我觉得商贩也有可能。某个商队未经批准就抄了小路,与帝国军狭路相逢,罚款高得人神共愤。

“我们回去后必须报告这件事。”尼卡说,“应该安葬他们的,可又不能破坏现场,都城那边可能会派人调

查……”

我想到了第三种可能,搭上他的肩膀,“小声点,”我说“,听话。”

“你觉得我们能追上凶手?”

我盯了他一秒钟“,可闭上你的乌鸦嘴吧。”

他惊讶地睁大眼睛,随即点了点头,转身给士兵们传令。队伍变得静悄悄的,我不禁想,走大路太蠢了,也许我们应该进林子才对。但这样一来,辎重、役畜和各种重型器械就不那么好拉了。另外,谁说得准呢?也许害死帝国军的只不过是一窝土匪。

最后这个假设让我开心了一段时间,但没能持续太久。上桥之前一段长长的笔直道路消失了。这里是主要战场:敌人埋伏在道路两旁的蕨类灌木里,从侧翼和后面进攻。看起来,大部分厮杀都发生在这里。两边弓箭一轮盲射,再接一輪标枪投掷,最后用长矛和斧头收割人头。队伍前排的一些士兵试图跳河逃走——他们的尸体挂在了水草和落在河里的树枝上,身上还穿着铠甲。其他士兵可能做过一些徒劳的反抗,这很难说,反正我们看见的是一边倒的屠杀。地上的尸体都被扒得精光,没有一天时间根本数不清楚具体人数。不过,据我估计,大概有六到七千人。死的全是蓝皮肤,敌人肯定是把战死的同伴带走埋了。这花不了多少时间,仗打得越多干起来越熟练。我只是个修桥的,没上过战场,所以趁尼卡不注意就准备开溜,找个没人的地方吐个痛快。一些白蜡树下长着一圈茂密的冬青灌木,就是这儿了。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然后看见了普利斯卡将军的脸,以及好几个高级副官。

我撞了个脸对脸。敌人把他们的脸从骨头上揭下来,钉在白蜡树干上,刚好和人的视线齐平。就像风干的松鼠皮。

我是个胆小鬼,但尼卡很勇敢。但当他听到我大喊大叫冲过来时,也好像迎头挨了一棍。看得出来他也很震惊:膝盖打弯,继承了贵族血统的屁股“咚”的一声坐在地上。之后回想起来,他一屁股坐下的样子总

能让我好受一点。

但在当时,我害怕得忘了呕吐,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被抽走了。我抓住尼卡的手臂,帮他站起来,拖着他离开现场,回到大路上。“闭嘴。”我在他耳边说道,“别跟任何人透露。”他说不出话,只是点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六神无主,也不好怪他。我下令队伍继续前进。增加探子、队形改为双层防御,总之按照书上的指导一一做足。但我们并不着急赶往什么地方,毕竟桥已经断了。作为工程兵,要把桥修好自然很容易,但我根本没想到那儿去。然后一个年轻的中尉给我指出了一串脚印,看着像是一群人匆忙离开。亏得他还能冷静观察。

我努力转动已经石化的脑子,让手下们背上所有能背的东西,放生所有役畜,解下全部辎重。这里已经

被占领,价值几万金斯塔隆的军用物资就这样送给了

敌军。老实说,我一点也不心疼。队伍继续沿着杂乱 51

的脚印前进,每个人都祈祷着走在我们前面的是自己人,并且活着。

五五开的几率不算差。我们沿着脚印走了一大概一英里的上坡路,接着向下来到一小块洼地。剩下的六千残兵在这里做了最后的抵抗。抵抗没什么效果。可以看出来,又是一轮箭,一轮标枪,一轮冲锋。他们大概是被四面包围,无法突破,所以战斗结束得很快。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最后的战场,因为敌人打完之后居然有时间庆祝和宣泄。他们把死人的头、手和生殖器砍了下来,整齐地垒成三座小丘。十几个倒霉蛋——应该是活下来的战俘——被钉在树上,成为投标枪比赛的道具。和前几次一样,所有死人都被扒光了衣物,小部分被扒了皮。一头奶白色的马被他们砍下头,插在一根长矛上。想怎么玩都可以,我得承认,他们有权这么做。

尼卡有不少才能,其中就包括算术。“一万三千人。”他说“,都城卫戍部队就这么点人?”

我没回答。他和我都知道答案。这些混蛋不知用

了什么办法,把普利斯卡和都城全部的兵力引到了这片屠宰场。也就是说,没有人保卫家里了。

6

回都城的路上,大家都沉默寡言。正好,我脑子没空。这一战,敌人解决了家里所有的帝国军,还得到了一万三千副标准步兵鳞甲——世界上最好的铠甲,不用我说——外加一万三千副头盔、盾牌、大约二十五万支制作精良、质检严格的箭……对了,还有二万六千双高级靴子、一万三千件全羊毛外套、斗篷、裤子、背包、毛毡帽,以及一万三千条保护脖子免受颈甲摩擦的棉质围巾。另外还有锅、架锅的折叠式三脚架,以及木匠、鞋匠、军医、兽医、军械匠和铁匠的随身用具。保卫帝国的勇士们用的一切都是最好的,这在边疆可能是

52 一句大话,但在都城脚下,一切物资都会不打折扣地备足。

说敌人一口吃了个饱简直太保守了。我觉得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東西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没有垃圾,全是上等货,平时得到一件就能得意扬扬的那种。

唉,这种时候怎么还在心疼东西?我真该反省一下。确实不太合适,但那些东西对接下来的局面有直接影响。一群刚刚取胜的野蛮人已经让人担忧,现在这群野蛮人还穿着钱能买到的最好装备。只要他们脑子正常,下一步肯定是进攻都城。而我们……也在往都城走。你想想看。

大家都想了想这个问题。“说不准,”一个上尉说道,我平时很少和他说话,“可能都城已经陷落了。如果他们能一战消灭帝国军……”

“别说傻话,”后勤官梅纳斯打断道,“他们过不了城墙那一关,一千年来没人攻破过。你得专门学习围城战,训练工兵——”

“可能已经训练好了,”上尉顶了回去,“你还没意

识到吗?这些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就我们所知——”“我同意梅纳斯的话,”尼卡轻轻说道,“城墙在七

十年前挡住了拥有全世界最多攻城砲的艾克门人。现有的任何器械都无法在那些墙上凿出哪怕一个凹痕。”“好吧,”一个从事随军顾问的中士说道,他被今天

看到的一切吓坏了,“他们不攻城,仅仅坐在城墙外,保证没人出入城门,然后我们撞上去。你觉得我们能跟他们打多久?”

我清了清嗓子,我一般会安静一段时间,理清思绪、做出决定后再说话“:我们必须回去。”我说。

上尉气急败坏“,无意冒犯——”

我举起一只手。“你说的不一定错,”我说,“现在回去多半已经晚了。城门不会无缘无故关上。如果他们派一支先遣队打扮成平民的样子,就可以大摇大摆走进去,卫兵不会管。你说的另一种情形也有可能,”我看着中士,继续说道,“如果他们在城门口扎营,我们绝对没机会冲进城。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得回去。我们是都城最后的兵力。”

“不是还有舰队吗?海军和船,总不可能全军覆没了。”

我摇了摇头。“他们在外面巡航,不可能知道城里出事;况且他们自己的事情已经够焦头烂额了。如果我是他们,我肯定不着急回城。不管是围城还是攻城,等消息传到他们耳朵里时,一切都完了。”

尼卡看着我,“如果普利斯卡带走了都城所有的帝国军,现在城里唯一的防御力量就是那些守卫了。”

“是的,”我说,“六百个没用的软骨头。所以我们不能逃,天亮就动身。”我停顿了几秒,让大家知道讨论就此结束,“我建议大家充分发挥想象力,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战士了。”没人回应,众人站起来各自走开了。天可怜鉴,这么消极不是他们的错。在他们看来,现在的情况和世界末日差不多。

我当然不这么看,因为我不是罗珀人。就算我对都城有那么一丁点儿感情,那也是职业所需。哪怕陷

落了,在我眼中世界仍然可以正常运转:小型农场散落在地图上无法辨识的犄角旮旯;日出日落,冬去春来,小麦和大麦自然生长,小牛出生,奶牛产奶……没有皇帝的帮助和许可,人们也可以照常生活。这是尼卡和他的同僚无法理解的。都城对他们来说就和太阳一样,一旦被毁,世界就会陷入黑暗、寒冷和寂静。活在世上与长眠在地下没有区别。

明天会很难熬,我想好好睡一觉,但事与愿违。当我筹谋到深夜,终于想清楚所有该做的事,准备躺下时,有人在帐篷支架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叹气。“什么事?”

尼卡和三个军官走了进来。我猜他们也睡不着,觉得自己一个人失眠不厚道,应该四处与亲朋好友分享。我示意他们进来,笨手笨脚地调整灯匣,灯还是热的。“什么事?”我又问了一遍。

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接着,斯提里科——他是个上尉,非常优秀的工程师,服役十二年但晋升无望——像重病的羊一样咳嗽了一声。“这件事不能当着士兵说。”

“嗯,你想说什么?”

“你老实告诉我,”他看着我“,情况到底有多糟?”“老实说?”我闭上疲惫的双眼,揉了揉,“老实说我

不知道。也许普利斯卡不至于扔下都城完全不管,一头冲进野外追击行踪诡异的敌人。也许他在离开前召回了另一支军队守城,等我们回去,可能发现墙上站满士兵,个个手持长矛,谷仓装得满满的。相反,也有可能我们回去后看到堆成小山的碎石和尘土,我们是最后赶得及进城的帝国军。我们之后有人再想进城就得靠梯子了。说到这个,”我继续说,“大家没忘记吧?我们把所有的工具和装备都送给敌人了。有了那些东西,要造投石车、攻城车、攻城槌易如反掌。”尼卡张大了嘴,他平时挺聪明的,这次就原谅他。“一百三十桶钉子,”我说,“二十七架提升力为五吨的绞车,如果这事结束后我还没死,记得提醒我以渎职罪把自己砍了。”

这么说下去解决不了问题,我停了下来。长久的沉默后,阿塔瓦杜斯(十九岁,职位是用现金买的,但脑子挺灵光)开了口,“我们来想想最坏的选择吧,如果不回去会怎样?”

哦,我想,来找我原来是为了这个。“好主意。”我说,“既然这样,我建议我们现在就掉头回到海边,在那里解散。我们中间有木匠、石匠、铁匠……个个都是人才,都是稀缺品。看看我吧,还是个奴隶的时候,我就很值钱了。这比拥有哲人石还好,单单能画直线这个技能就让我成了摇钱树,我也因此当上了这个操蛋的上校。我们可以现在就散伙,各寻出路,一定有地方需要我们,我们会快乐长寿的。相信我,只要有一技傍身,天灾人祸都不怕,哪怕你肤色和别人不同。你们这些蓝皮肤会活命的。即使你们的同胞尸横遍野,成为

乌鸦的大餐。”我冲他微笑。这一刻,他咬牙切齿,我以

为他会冲过来掐死我。“或者,我们回家,拯救你们的城 53

市、你们的族人和你们的蓝色皮肤。你们决定吧,你们怎么想我就怎么做。”

尼卡鼻翼翕动,像头牛一样呼气。斯提里科看我的眼神仿佛我刚刚把手伸进了他的裤裆。最后是基色瑞克,他血统高贵,但在八年前闯了些祸,被送到了我这里。此时,他似乎突然发现自己站在流沙上。“你怎么说?”我看着他。

“其实,”他说,“我们进来之前商量了一下,你做什么决定我们都没问题。”

我点点头,“你们想让我担责。可以理解,毕竟上校的头衔就是拿来这么用的。好吧,我打算回去,你们看着办吧。”

“原因?”阿塔瓦杜斯还没有消气,“你刚刚亲口说了,这不是你的城市,我们也不是你的族人。你的族人在城墙外呢?你到底为什么要回去?”

我举起手。“阿塔瓦杜斯,抱歉刚才叫你‘蓝皮肤,我只是想确保你认真听了。我回去是职责所在。你不必跟着我,没必要为了职责而自杀。更重要的是,我猜

帐篷外还有四千个吓坏了的士兵,正谈论着一样的话题。不管做什么决定,我们都得说服他们。所以我建议你们在这里先理清思路。”我放下手“,到你了。”

尼卡左右看了看,该他发言了。“士兵们想待在一起,”他说,“在他们看来,一旦分散,野蛮人就会像抓鸡一样逮到我们。我们的肤色太显眼了,混进人群也逃不掉。”

我假装思考了一下,“好吧,”我说,“既然要抱团,那么我们无论走到哪儿都是靶子。最合理的战略就是找个有高墙的地方。你就这么和他们说吧。”

“告诉他们是你下的令?”我耸耸肩“,随你便。”

“不管你去哪儿,士兵都会追随你的,你知道。”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这一刻,我感到一瞬间的窒息。我搞不懂人类的这种情感:爱。爱对任何人都没

54 好处。你爱一个人,他要么让你失望,要么会死。不管

怎样,你都会伤心欲绝。爱到底有什么好的?我之前就讲过,敌人帮助我,朋友让我麻烦缠身。

但我说“职责所在”是认真的。我的本职工作就是背锅。如果士兵们因为爱(或者友谊?反正意思差不多)而追随我,而我害他们去送死,这就是我的错,我的责任。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挣这么多钱,只比宫廷乐团的吹笛手少一点。

“你觉得什么有用就说什么吧,”我说“,我要睡觉了。”他们退出帐篷,队形庄严。我感到一丝内疚,因为

我留了一手没交代。不是什么好牌,大概相当于10点或者J吧。但如果我说出来,他们就会充满希望。而在我看来,希望也是个坏东西,仅次于爱。所以我来保管希望,他们还是别碰的好。

7

你肯定比我聪明,所以你早就想明白了吧?我没

有,尼卡和他的三个同僚也没有——就算有也没说出来。但别忘了,我们累得骨头散架,而且怕得要死,远远不是最佳状态。而且,请对我有点信心好吗?我在一个小时后醒来,立刻把前因后果想清楚了。

一万三千具赤裸的尸体……如果你是城墙上的哨兵,看到远处头盔和矛尖上闪烁的日光,你肯定会想,太棒了,普利斯卡将军动作真快,已经教训完野蛮人回来了。于是你冲下面的卫兵大喊,叫他们开城门。

哨兵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支军队手和脸的颜色不对?如果我是敌人,我会让手下穿上缴获的盔甲,再在裸露的皮肤上擦些污垢。谋划这一切的人真够聪明的。他到底是谁?

一生中总有那么几回,你在半夜醒来,全身发抖,不可能再次睡着了。我点灯,开始整理晨会笔记。

出发前,我做了一件几乎从来没做过的事,我下令阅兵。

我想他们肯定吓坏了。他们意识到自己成了真正的士兵,要上战场的。他们排好队,像石头一样安静冰冷,像死了似的一动不动。我来回走了几圈想道,老天帮帮忙吧。

绿角有至少一万三千名全副武装的战士,刚刚在一次完美的伏击中屠杀了一整支帝国军。而蓝角是四千名惊恐万分的工兵①。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把剑,这是必需的。军需官会把它交给你,用油布包好,中间盖着某个检查员的印章。你肯定想问,为什么?军需官会熟练地给出五个传统上的标准回答之一。到了需要的时候,你会从印章处打开油布,履行自己的责任:清理油脂,打磨并抛光锈斑,准备好接受检查——接受检查,這就是为什么,非常神奇。如果你是一名工兵,你得到的就是13-A型——不是15-A型,那是人体工程的杰作;也不是14-A,那是皇家军队四十年来可靠的保障。你得到是13-A,两边平行,剑尖沉重,剑柄是菱

①绿角、蓝角的比喻来自角斗比赛。

形的,会把手腕磨出老茧,剑刃很厚,钢的质量和回火度都不太好。因为13-A是为了省钱而做出的产品,七十年前就有人发现不好用了。但他们制造了二十五万把这东西,没人想要就硬塞,一把也不浪费。对有些人来说正好合适,比如厨师、军乐团、文官、担架工和工兵,以及其他从来用不上这废品,但需要接受检阅的人。

当然,并不是人人都有剑,因为总是有笨蛋把它弄丢、弄坏,或者拿它去换一夸脱苹果酒。我给这些人发了斧子。我们有很多斧子,头有三磅重,白蜡木直手柄,非常适合砍木头,在战斗中毫无用处,还会让人送命。约有一百人带了弓箭,其实私带装备是不合规矩的。但新鲜的肉能给吃军粮的士兵们加餐。这些箭无法穿透铠甲,但能在二十步远的地方杀死一只鹿。

说到盔甲,对了,我们没这玩意儿,只有军方发的一件厚外套——二十层亚麻布,中间夹着劣质棉花,剑可以轻易刺穿,大部分长矛和某些箭也可以。穿在身上热得要命,而且影响行动,不过比什么都不穿还是要好些。真正的士兵在这件外套之外还要裹一层铠甲。其实我们也领到了,但不用说,没人带出来。头盔、盾牌、铠甲、护膝、护腿、肩甲、胫甲、护手、护颈和护肘全都没有。真棒。

我在奴隶营遇到的一个老人告诉我,要乐观。他死于坏疽,死前的最后几天一直在呻吟,这是一件很难乐观的事。即便如此,我还是一直努力乐观。现在,我知道我们缺什么了,这不需要专门去想。问题在于,我们手上有什么?

我想集中精神,但某个傻瓜一直在旁边干扰。“阿塔瓦杜斯还是气不过,”在塔伦特十字山脚下艰难攀登时,尼卡哭丧着脸说“,他说他要检举你。”

“行吧,”我说,“他有这个权力。如果回城后还能正常面临检控,我会很高兴的,相信我。另外,有个事帮我合计一下。”

尼卡摆出一副很有智慧的样子。“什么事?”

“这些混蛋的身份,你有没有想过?”

哎呀妈呀,一个大个子在我面前努力思考。“舍尔登人?”

我摇头。“不是,”我说,“舍尔登人总共只有大概一万八千名成年男性。他们是小偷,不是战士。而且,他们得全部聚在一起,并确保不会自己人砍来砍去,可能性极小。”

“但他们攻击了克拉希斯,而且……”

一边爬一边说话让我喘不过气。“他们的特长是造船,”我说“,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工匠。”

他叹了口气。“对不起,”他说,“我对人文风物不感兴趣。你之前还聊过什么人来着?赫斯人?”

当然,尼卡是没问题的。他可以一边唱特伊德尔清唱剧里的咏叹调,一边走上坡路,坚持一整天。不

过,在脑子和肌肉之间,我还是选择长脑子。“赫斯人以

放牧为生,”我说,“他们在高地上养着数量庞大的羊,55

居无定所,走到哪儿都会带上羊、女人和孩子。他们的军队充其量就是一百来个横冲直撞的勇敢年轻人,唯一的使命就是抢些值钱的东西给新娘添置嫁妆。大多数时候都只对自己人下手,只在最困难的时候去骚扰外族。而且,他们很怕罗珀人。按照他们的传统,死人是要火化的,你们的肤色会让他们联想到从火焰里升起的鬼魂。所以绝对不是赫斯人。”

他听得很恼火,我的话让他想起自己有好多东西都不懂,这让他不爽。“那我就不知道了,”他说,“北边和东边有几百个部落,他们四处游荡,打来打去。有些部落我们压根没听说过。”

“的确,”我说,“比如阿尔巴人、马尔蒂特人、赛克-费依人、西比洛特联盟、格莱雅的弗洛斯人、普瑞扎达人……”他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我,我不应该跟他开这个玩笑的,“但他们就像海滩上的波浪一样。大洋深处狂风暴雨,海岸就会出现潮汐波。阿尔巴人赶走了马尔蒂特人,马尔蒂特人赶走了赛克-费依人。最后的赢家是巴塞内人,他们漫山遍野,试图突破冰封的爱斯塔

尔,第七军不得不出去阻击。这些事情不是一夜之间发生,我们之前就听说过。”我想起了几次军方会议,改口道“,我听说过。”

他看着我。“我可没听说。”

我摇摇头,“我去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和帝国完全没有接触的人。他们会带来各种消息,举族迁移这种大事,一定会有传闻的。”

“并没有,没人给我带来什么消息。”

我让他伤脑筋了,没人喜欢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域。“所以你觉得他们是谁?”

我没回答,不想再伤害他。

从都城到凡诺迈-伊耐的乡野间,皇家林地里的鹿和野猪会跑到平民的菜地里吃菜。不用担心被射杀,因为平民杀死皇帝陛下的动物将面临五年劳役。站在

56 任何一座稍微高点山丘上,你都会看到不少于十二座

农场。白色的屋子,金色的茅草顶,肥沃的绿色田野周围立着笔直的树篱。异想天开的时候,我会想象自己退役,买下了其中一个农场。再往北,土地逐渐抬升,可以看到漂亮的葡萄园。问题是,这些屋子里住着很多人,他们整天在屋外工作,会注意到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比如我们。他们停下手上的活,一道道目光投过来。

一个老人走到院门前,愤怒地盯着我们。我停下来,给了他一个友好的微笑。“打扰了,”我说,“这几天有军队从这里经过吗?”

“你是谁?”

我捅了捅尼卡,他擅长跟人打交道。“帝国工程兵波泽思上尉。”他说。

噢,他那标准的发音,农民最喜欢了。“三天前,长官。”甚至叫长官了“,半夜经过的,走得特别快。”

我有个朋友,肚子在一场混战中受伤了。我们把他扛到医生那儿,医生拔出箭头,发现上面全是锈。众神啊,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

“强行军,”队伍重新出发,尼科压低声音说,“我们每天晚上都要扎营过夜,而他们甚至连觅食都省了。”“因为没必要,”我说,“普利斯卡将军免费赠送了

大量现成的粮食,而且,他们可不想引起注意。”尼卡沉默了。挺好,我能好好想事情了。

那么,从白熊十字路口开始。我们是向右拐的;左边是通往城市的大路,右边通向海岸,途经银光河。这条河位于一个很深的山谷里边,两旁树木繁茂,地形有点像斯宾顿林地——这一点,我手下所有勇敢的士兵都一清二楚。山谷尽头是贝尔-瑟普蓝。当然,在这之前你会先走到银光河和伊思奈尔河的交汇处。

也许你从没研究过这地方,没事干吗研究这个?但这里很有趣。让我带你们回到五个世纪前的大瘟疫时期吧。瘟疫结束后,尤里克三世陛下认为肮脏会让人生病,没人敢反驳他;所以他成立了“粪便巡逻队”,并一直延续到了今天。这群模样凄惨的人会在黎明前出动,负责清空各家各户的粪桶和尿缸,收走发臭的食物、发霉的床单、死狗和破烂,以及所有尤里克确信会导致大面积死亡的垃圾。这些东西的一部分会被装车送到农场,种出美味的卷心菜。尿液被送到浆洗厂,剩下的则被装进大型平驳船运出城,沿着伊思耐尔河来到交汇处的贝尔-瑟普蓝,继续行进大约四里,抵达一片能把驳船推回港口的乱流,扔掉垃圾,然后沿岸返回城市。这样一来,满载的驳船顺流而下,而回程的空驳船也会被自然而然冲回去,很聰明。想出这个路线的肯定是个工程兵,虽然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这是赌博吗?不,这叫问天打卦,给众神列出选项。如果祂站在我这一边,那就如我所愿,否则就随祂高兴吧。如果按照祂的计划,运屎船此时还在伊斯耐尔河上,或者在贝尔-瑟普蓝的码头,我们就还有救。如果船已经掉头回城,那祂显然不想让我们拯救都城。我们可以搞几艘船,扬帆远航——最好能去阿姆派,我喜欢那个地方。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罗珀人在阿姆派的奥尔比亚建了一个强大的殖民地。当然,说不

清那个地方究竟在哪里、是否仍然存在。

我相信奥尔比亚依然存在。其实我对奥尔比亚的信心比我对祂的信心还要强些,但从来没机会去探索答案。来到贝尔-瑟普蓝,我们发现驳船被绑在码头,船员不见踪影。他们白天的工作已经做完了。当时,回家的路程已经走了四分之三,他们迎面遇上许多小船,沿着海岸拼命划桨。船上的人大喊着让他们回去。不要进城,他们说,都城被围困了。城墙外有大概一百万野蛮人,城里没有士兵。我们及时逃了出来。无论如何都不要回去,你会被杀掉的。

于是驳船掉头回了贝尔-瑟普蓝。船员们仓促开了个会,便很快解散了。他们大多数泡在酒馆,把全副身家换成了酒。既然看不到明天,还存钱做什么?我让手下把他们召集起来,跟他们谈谈。

我们是货真价实的士兵,我告诉他们,我们会拯救并保卫都城,撑到帝国军从其他地方赶来为止。由于无法从围城的野蛮人中间砍出一条血路,我们来到贝尔-瑟普蓝,希望能征用这支驳船队,走水路进入都城港口。问题是,你们今早看见过敌人的舰队吗?没有?好极了。我最担心的是舍尔登人海陆双线互为支援。换成我或者任何有脑子的人都会这么做。他们没有占领海路肯定是有原因的(我后来发现的确如此。海峡的一场风暴把舍尔登舰队冲散了,大概是天意吧,但我对上天依然谈不上信任)总之,我们可以坐船驶进港口,不用担心海盗。

作为一名军官,我总是惊讶于人们对权威的迷信。当然,我是个局内人,我看到的是效率低下、愚蠢、腐败、又蠢又坏以及单纯的能力不足……却要应对接连不断、无穷无尽的问题。别人是外部视角,他们看到陆地城墙、硬币正面皇帝的头像、硬币反面“胜利”的字样,看到寺庙,看到身穿闪亮盔甲的士兵……他们相信所见的一切;相信帝国是强大的,智慧的,无敌的;相信自己不可能战胜它,也不可能比它更聪明。(不过我在旧花市的一些朋友在这件事上奋斗了一辈子,并且依

然逍遥法外。)所以他们认为其他人也不能。当我告诉他们我们是士兵的时候,这些可怜的傻乎乎的船员仿佛从噩梦中醒来一样。我们来了,戴着毡帽,穿着亚麻外衣,拿着13-A,一切都会好的。没人意识到我们人数不多,装备寒碜。“那好吧。”他们喃喃说道,然后就按吩咐去做了。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喝醉了,但我觉得他们清醒时也差不多就这德性。一个穿制服的人给他们下了命令,他们都很高兴。这让我不太好受,但时间不等人。

我们意外交上了好运。斯提里科的手下叫醒酒馆里喝醉的船员时,碰巧发现了一艘从威尔-伊雷斯开往瑙弗拉吉亚的大型木材货船。这艘船因天气恶劣,被迫停在贝尔-瑟普蓝。船上装了二百七十吨陈年伊利迈恩香柏木。

“归我们了,”我告诉他“,总归有用的。”

斯提里科走开了一会儿,又回来了。他说,船长不 57

允许我们的人征用船只和货物,除非提供理赔。我叹了口气,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以财政部的名义写了一份一万斯塔隆的——

“不行啊,”斯提里科惊了一跳“,顶多值一千。”“所以呢?”

“这是公家的钱。”

我想了想,还是不跟他解释了,时间精力都不够用。“照我说的做吧。”

我说完,把纸塞给他。他顶着一张臭脸离开,我又把他叫了回来。

“派几个我们的人手上船,”我說“,以防万一。”

8

说明一下,我讨厌坐船。我告诉自己,我是个工程师,我的世界是直线、固定点,以及所有乖乖待在自己位置上的东西。而一切在水上却正好相反。也许这和我出生时的经历有关——在内陆跋涉,翻山越岭、横渡

河流。尼卡大度地笑着指出,罗珀人一直是海上民族,这是帝国强大的根本。反正吧,从贝尔-瑟普蓝到都城的这段短途旅行期间,我一直趴在船舷上,对过去一周吃下的东西感到后悔。其实伙食不错,这是我唯一能思考的事;等我们到了都城会面临什么,我完全不敢想,一想就会把自己吓死。

进入海湾后风平浪静,我意识到我死不了了。现在,只要转过海角,我们就能像离弦的箭一样顺流而下,很快就回城了。这是这段时间以来最好不过的事了。我不再呻吟,开始心慌。但在宽阔的蓝色海湾里,我们自始至终没看到一艘船。

驳船的优点是,它们的外形和其他船区别很大,海上一般见不到长这样的。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拿不准港口的人会怎么看我们。首先,我们不像帝国士兵。

但另一方面,现在管理这座城市的人肯定已经明白,外

58表具有欺骗性。更要命的是,这支负责运屎的驳船队并不是什么机密。对城里人来说,我们未露身份的天才敌人能轻而易举打听到它,征用它,并在上面塞满全副武装的士兵。只有当我们靠得足够近了(大概七十码吧),岸上的瞭望员才能看清我们的肤色,知道是自己人。弓箭的有效射程是一百五十码。如果我命令大家低头,瞭望员就更没可能看到我们的肤色,更有理由放箭,那就尴尬了。

所幸的是,预想中的接待人员并没有出现,码头空荡荡的。没有停泊的船只,没有码头工,没有人闲逛或做买卖。我感觉自己吞下了一块冰。

我坐在领头的驳船上。靠岸后,有人跳下去用绳子绑船。踏板打在石头路上,发出清脆的啪的一声。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所以转头吩咐尼卡,“你去前面看看能不能找到人。”

他看了我一眼,走下了船,没有人急着跟在后面。他沿着码头走了大约一百码,停下来向四周看了看,然后朝着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人招手,大声喊了两句。一个声音回答了他。驳船上,我身旁的士兵各个都很紧

张,随时准备抄起船桨赶快划走。尼卡朝那人点点头,小跑着回到我们身边。

“港务长,”他说“,他一直藏在办公室里。现在我们来了,他就愿意出来了。”

啊,行吧,我一边想,一边下令上岸。其他一直停在后面的驳船纷纷靠岸。运木材的货轮还吊在远处,像个参加舞会的胖姑娘。看来还是得派人去说说,不然一旦被吓到,他们就会逃走。

港务长来了。他穿着一件锁子甲,戴着一顶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头盔,而且小了两码。他的目光几乎要在我身上灼出一个洞,直到尼卡帮我做了介绍。

“大家都去哪儿了?”我问。

“跑了。“港务长悻悻地说,“一听说出事了,他们就全部挤上码头,想要上船。像牲口一样你推我搡,那场面你绝对没见过。”

跑了,好吧。“船呢?”

他笑了。“全都开走了。没人在乎去哪儿,只要离这地方远远儿的就行。上不了船的全跑到了山上,躲在寺庙里,真是蠢到家了。”他看着我,仿佛想用眼神刺穿我“,无论你要去哪里,带上我吧,我有钱。”

“我们哪儿也不去。”我说。

他翻了个白眼,被噎得说不出话。他转身,沿着来时的路踉跄着地走了回去,港口归我们了,很好。

我站在原地,想思考一下。尼卡打断了我:“嗯,城还没破。现在怎么办?”

我拉回思绪。“总得有人来接管城市,”我说,“你觉得会是谁?”

这个问题尼卡知道。“如果高级军官都不在了,”他说“,那就是市长。”

也就是我的朋友福提努斯。眾神啊,行吧。如果没有锤子,那就用你那只破靴子的后跟来敲钉子吧。“把他叫来。”我说。

“我们应该——”

“没时间,顾不上细节了。你去吧,你教养好。”他

没有动,呆头呆脑地站在那里“,去啊。”

他耸耸肩,小跑着离开了。我不想看见都城,于是背过身来,开始给人们下令。要做的事很多,点人做事能帮助我冷静下来。

一步一步来吧。得先把驳船从水里抬到码头上,在船底上打几个洞。没船的问题以后再解决,眼下得阻止绝望的市民涌过来坐船逃跑。至于那艘货船,我先让人卸下木材,然后派了五个最得力的中士把船远远开出去,确保任何人都游不到船上。我把所有人分成八个小组,每组五百人。做完这一切,尼卡就回来了,带着惨兮兮的福提努斯。

他喝醉了。即使在和平时期,他也热爱灌酒。好吧,没关系。他朝我招手,给了我一个大得有点夸张的笑容。为免引人注目,我把他拉到一边,拽进一个放渔具和其他杂物的小棚子里,让他坐在一大卷绳子上,然后问道“:出了什么事?”

他继续朝我咧嘴笑,于是我给了他一拳,架着他站起来,又问“:出了什么事?”

他用手摸着下巴“,你这恶棍,”他说“,谁惹你了?”“告诉我,”我说“,出了什么事?”

于是他终于回答我了。一开始有报告说,大约有五千野蛮人突然冒了出来,正在斯宾顿悬崖远端焚烧农场。军方召开了会议。普利斯卡将军认定,严厉打击是唯一的解决方法。他动员了所有兵力,带着他们倾巢而出。不会太久的,他说,小菜一碟。

几天后,城墙塔楼上的哨兵看到军队好像回来了。福提努斯派人去开门,让人们上街迎接,在竞技场周围挂上花环,为街头劳军派对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和饮料。然后,他告诉我,我们的运道转了个弯,一个小弯。陆军部的某个职员有急事,需要普利斯卡盖章。他不想耐心等待军队凯旋(到那时,所有人都会忙着狂欢,几天之内没机会干活),而是从传信处搞了一辆马车,扬鞭出迎。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的时候已经离得太近了。他终于发现穿着帝国军制服的人肤色不对。

他一个急转弯,拼命赶马,冲向城门。大约一百骑兵紧紧追在后面,所幸马车跑得够快。当时,福提努斯就站在门口。那个职员像疯子一样尖叫着“关门!关门!”幸亏福提努斯认识他,知道他是世上最无聊、最不可能搞恶作剧的人。他们关上门,刚刚插上门闩,骑兵已经赶到门口。这时,城墙上的人终于能看清藏在头盔下的奶白脸。两个卫兵在城墙上全速冲刺,赶到了另一扇城门处。当时万分惊险,但所有的大门都及时关上了。

但情况还是很绝望。福提努斯能调遣的只有值班的两百个卫兵,不用说,他们分散在全城各处。这就是全部守城力量了。不过,他的声音能传到的范围内居然有大约四十人。他把他们召集到城门楼,知道自己有大麻烦了。

很少人知道这些统计数据,但它们广泛存在于任

何人都可以阅读的书籍中:陆地城墙有三十八英尺高,59

底部有十八英尺厚。城门由十层十字形橡木组成,无法轻易劈开,八个铰链的每一个都有四分之一吨重。在无人打扰的情况下,你可以在半小时内破门(前提是你拥有无限的人力和合适的装备)。用火的话,堆积柴草烧穿城门需要一天。进门后就是瓮城,这是一条二十五码宽的长廊,位于城墙和内城门之间,二十六英尺高,十五英尺厚。这个设计的考虑是,在两旁城防器械的攻击和弓箭手的箭雨下,任何冲进外城门的人都会瞬间粉身碎骨,没有掩护,无处可逃。只需一小支军队,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当然福提努斯没有。

理论上,市长可以调度大约一万名公职人员,包括卫兵、劳工部、消防队、测量员,等等等等。但问题是找不到人,他们全在港口,在甲板上争夺位置。唯一听他话的是公园和花园的维护员,主要是因为他向他们承诺了三倍的报酬。

(这个我可以理解。我在城里不穿制服时常常被误认为园丁。几年前一位议员向我解释,奶白脸身材矮小,更接近地面,因此自然适合弯腰劳动,比如种花

和除草。)

于是他们走上城墙,像拿长矛一样拿起锄头和扫帚。“你们什么都不用做,”福提努斯告诉他们,“站在那里就行了,给人留下有人守家的印象。”这一招居然真的奏效了。敌人停了下来,在离城墙三百码处扎营,派出侦察兵上上下下仔细打探。现在,侦察工作还在进行。

“看好了,”我说“,这是你要做的。”

这是我迄今为止最疯狂的点子。福提努斯说敌人在三百码处下寨,这只能说明一件事:16型扭力机(就是石弩的一种)的最大射程为二百七十五码——当然我们并没有16型,也没有其他任何型号。它们被拆成散件,存放在克拉希斯的仓库里,以备不时之需。也就是说,敌人并不知道守城器械连着仓库一块儿烧没了。

60 好在我恰好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替代品。我之前曾派了八个兵团中的其中两个去西码头,在那里给运粮船卸货。他们征用了所有大型吊车,把它们拖上陡峭的山坡,一路拉到城墙上;又在这里把它们卸成四块,运到塔楼顶层,然后重新组装,盖上防水布。从远处看的话,如果你不是机械专家,一台包裹着防水布的货运吊车看着和石弩差不多。总之,它长得就像巨大的强力器械,至少在敌方侦察兵眼中是这样的。正因为这个命令,我还活着,而你读到了这篇文章。正如我刚才所说,太疯狂了。

与此同时,另外三个兵团在城里的工厂区里寻找有用的东西,比如打桩机、榨汁机、织布机、蓝色神庙大钟后面的机械装置,以及任何抹上灰尘后看起来唬人的玩意儿。一条消息在城里传开了:市长正在出大价钱招揽任何愿意用绳子拉货的人。我们在集市广场上招到了大约四百个拉货工。这些人认为,反正要死,那不如死在钱堆里。愿众神保佑他们。他们卖力干了几个小时,把城墙上三分之二的发射位都填满了。侦察兵不再来回打探,敌人安顿了下来,开始支帐篷。好

了,小朋友们,奥尔罕上校就是这样拯救了都城。

不过只是暂时的。暂时的问题就在于,一晃眼问题又会回来,得赶紧想办法。

9

有件事我一直在逃避,但不能拖太久。步行会把人累死;但路上坡度很陡,我在馬背上被颠得全身散架。我让斯提里科找匹马给我,而他很有效率地完成了任务。我讨厌骑马。

我从没见过这么荒凉的都城。街上空无一人,窗户和门紧闭着,一片死寂。往日,即使是深夜宵禁期间,也总会听到醉汉唱歌、女人大喊大叫,要不就是卫兵殴打流浪汉的动静。其实城市的夜间非常繁忙,所有大货车都会在这个时候从乡下轰隆隆地开进城。这些货车本来白天也可以通行,但后来发现车祸发生得太过频繁,一不小心踩进齐膝深的车辙里,你就完了。从日落到第三班卫兵换岗期间,只有疯子才会横穿马路。到了四更的时候,货车车夫们陆续从集市上的酒馆里走出来,周身散发着快乐气息。谋杀和帮会械斗一般发生在五更天,蓝帮和绿帮白天压抑着打架的欲望,也在此时释放自我。六更过后,你会看到进城摆摊的乡下人、点燃烤炉的面包师,粪便巡逻队,还有在特殊场所过夜后偷偷溜回家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完全空旷、完全安静的街道真的很可怕,尤其是在午后。

我路过一群工程兵,他们正在推着什么东西,大概是水车的传动轴吧。我向他们招招手,他们也冲我招着手。他们是我走到城墙之前见到的唯一的人。城墙下,一个醉醺醺的卫兵要逮捕我,我从马镫里抽出一只脚,朝他的嘴踢了过去。我一直想这么做。

要登上城墙,得通过哨塔里陡峭的螺旋形楼梯。楼梯外侧本来有一根绳子作为扶手,但现在绳子没了,台阶也被磨得像玻璃一样光滑。走出塔楼的时候,我

在明亮的日光下累得双脚打颤,一个白痴把锄头抵在我鼻子底下,问我“:你他妈的是谁?”

“别激动,”我用阿劳塞特语对他说——从他头发的颜色可以看出,他祖上来自古老的阿劳塞特,“我是工程兵团的奥尔罕上校。小心点,你这东西能把人眼珠子挖出来。”

他嘿嘿一笑,放下了武器。他当然听说过我,我很有名,是唯一一个在都城干出一番事业的阿劳赛特人。他们通常称我为“叛徒”,但我相信他们没有恶意,“你可以通过。”他说。

我一手扶着栏杆从他身边走过。我不喜欢爬高,作为一名工程师,这个缺点很麻烦。我向平原望去,看见了敌人。

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任何问题。我看到的是一支帝国军,队形整齐发亮,像玉米秆一样根根笔挺。在任何战场上,看到这样的军容都令人安心——前提是他们站在你这一边。然后我想起了问题所在,感到呼吸困难,膝盖发软。他们人数太多了,而且看起来正是一支军队该有的样子:吓人。

好在他们没什么动作。一共五排士兵拿着武器,盾牌放在地上,长矛指向天空。这里太热了,如果再穿上一整套帝国金属防具,那就只能站着不动。在他们身后,许多穿着外衣但没穿铠甲的人来回走动,忙着搭帐篷、搬东西、挖厕所、磨玉米粒,另有一些人围在篝火旁。我能听到远处叮叮当当的锤打声,应该是蹄铁匠在钉马蹄铁,或铁匠在敲铆钉。一切井井有条,显得耐心十足。我又四下扫了一眼,寻找我的同行们加工木材的身影。如果我是他们,我肯定会制造梯子、攻城塔或攻城槌。但我没看到类似的器械。或者,我会把灌木一捆捆绑起来——称为干柴捆——或者向工兵们分发镐和铁锹,让他们挖土,挖出一条能破坏城墙根基的地道。另外,还应该有装满地道支架的平板车、分发战利品的手推车和牵役畜的人。这些不是想藏就藏得住的。但我什么都没看见。

他们在等待什么,我想。

但我无法确定。我知道下一步必须做什么,这件事其实不归我管。但我有一种糟糕的预感:到最后还是得我上。然而,希望总是像泉水一样源源不断地冒出来。也许我可以推给别人?也许——

还是算了。下一步要做的是,面见皇帝。

克莱门斯四世,无敌骄阳的兄弟,天上和地上的统治者,不败者,帝国之父,万王之王……他在位有十七年了,还不错。历代皇帝的平均在位时间是十二年。但其中有十几位只当了几个月的皇帝,脑袋就被插在矛尖上,变成了希尔街的街头一景。他们拉低了平均值。克莱门斯四世血统纯正,罗珀人很看重这个。因为血统无须猜测,而另一方面,你很可能有生之年都不会知道统治你的皇帝会在后世获得“伟大”“明智”“残

忍”“酒糟鼻”还是“疯癫”的头衔。官府的宣传让你相 61

信他一生从来没犯过错,我们生活在黄金年代。集市上或者二狗酒馆里的朋友会告诉你他是个变态的醉醺醺的二傻子,会把帝国推向深渊。而你的亲身见闻(金灿灿的神庙,新年和扬升节游行中强大的军队,硕果累累的田野,街上饥饿的孩子,等等)几乎肯定是孤立的事件,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个人觉得克莱门斯这个皇帝应该还不错,只不过选择顾问时出了些偏差。我真心希望如此。不过,他是什么样的人其实不关我的事。某些事实吧,只要你识字,甚至只要你能听懂人

话,就可以搞明白。克莱门斯今年46岁,有19岁的奥达克斯和15岁的罗珀提纳斯这两个儿子,所以不用担心继承人问题。他的妻子佛鲁尼娅·摩罗索斯——大家都说她是个孤僻的女人,大部分时间都埋头阅读祷文——十年前死了。有传言说(皇家当然少不了传言),帝国要和艾克门人联姻。艾克门有两位公主,一位56岁,一位12岁。所以联姻对象可能是克莱门斯陛下,也有可能是奥达克斯。不过他们的圈子也不太在乎年龄,当皇帝一定很有趣。

我需要见他,我对福提努斯说,才能搞清楚一些基本情况。如果我是这个城市仅剩的高级军官,事情就很可怕了,我需要一张凭证或者任命书。如果还有军衔比我高的人,那我急需见到他,向他请求下一步指示。所以,你平时是怎么见皇帝的?

福提努斯呆呆地看着我。“我哪儿知道?”他酒醒了,但酒劲还在,他状态不太好“,我又没见过。”

“你没见过?”

“当然没有,你想多了。我都是托人给皇帝递话的。”

我点头“,什么人?”“内政大臣。”

“好吧,那带我去见内政大臣。”

他又开始大笑,就像我在码头见到他时一样。“他是第一个坐船逃走的。和他同船的还有大书记、内务

62 官、衣帽官、参议长和御马监伯爵。能帮忙递话的人都

走了。”

我开始头痛“,不会吧,”我说“,总有——”

“没有。”他提高了声音,他平时不这么说话的,“你也知道这座城市的规矩,有等级,有系统,有规矩。但现在破了个洞,这个洞大到可以跑马。所有通道都被切断,我们被困住了。皇帝现在和待在荒岛上差不多。我们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

可怜的家伙。多年的浸淫让他真的相信,指挥链断了就只能原地干瞪眼。我用手托住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别放弃,”我建议道,“喂,御马监伯爵下面是谁?”

他看着我,仿佛我疯了。“我,”他说“,应该是吧。”“好吧,”我说“,那就你吧,我们一起去。”

于是我们动身前往皇宫。你疯了,福提努斯说,我们过不了卫兵那一关的。但宫门根本没有守卫。我们从一扇半开的门走进了一个宽阔空旷的门厅,就这么进宫了。

福斯蒂努斯想离开。我懒得再费口舌,把他胳膊反扣在背上,押着他走进另一间又大又空的房间。这个房间的顶部彩绘让我大开眼界,墙边立着有真人两倍尺寸的雕像。房间尽头是绿色大理石楼梯,两旁各坐着一只牛一样高大的镀金铜狮。我们走上去,发出刺耳的脚步声——好吧,主要是我。没办法,我穿的是平头钉靴。在楼梯尽头,我们看见一个披着白色外袍的光头男人。他坐在最上面的台階上,双手抱头。

“我们想见皇帝。”我说。

光头男人呆呆盯着我们。福提努斯重复了一遍我的话,他翻了个白眼。

于是我给了他一拳。

他终于有了反应。“他在哪儿?”我问。他朝右边指了指。那是一条长长的、高高的走廊,铺着马赛克瓷砖,走廊尽头有一扇十二尺高的青铜门。我推了一下,门开了。

“正规流程不是这样的,”福提努斯说,“我们这么做会被砍头。”

我笑了“,谁来行刑?”

“我们不能直接进去,这是紫殿,任何人都不能进。”

我用实际行动反驳了他。紫殿是一间巨大的正方形房间,四面墙、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抛光的斑岩,我猜这是一间更衣室,只不过周围一件家具都没有。下一扇门看着像纯金的,这让我有些担心:旧花市有些人可以在五分钟内把这样的金饰撬下来,干净得连点儿渣都不留。

“那是卧室,”福提努斯说“,不能——”

我不想理他了“,待在这儿,”我说“,我去去就来。”我轻轻推了一下金门,门开了。

这间屋子很黑,我能看到一张巨大的床,周围挂着床帘。床前矮凳上坐着一个老人。

他转头看我,我猜这光线对他来说不算差,能看清

我的脸。他表情悲伤,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是奥尔罕工程兵上校,”我说“,我要见皇帝。”他说“,请便。”

他指了指床,我有不好的预感,但也没别的办法了。我尽量轻手轻脚地走到床边,撩起床帘。

床上躺着个男人,相貌普通、光头,只有几撮毛搭在脑门上。他穿着一件纯白的睡衣,眼睛睁着,还在喘气,但一动不动。

“他已经这样躺了九个月了,”老人走到我身后,说,“得知儿子们丢了命的那天,他得了严重的中风。从那以后就没有再动过。对了,我是御医。”

有一次我骑马打滑,虽然没有摔到地上,但屁股已经完全脱离马鞍。御医的话让我想起这种感觉。“皇帝

……”我嘟囔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嗯,皇帝。”医生重复道,“不用说,我们得保密。这事不能传出这间屋子,从他被手下送到这儿开始,我一直没离开过。”

“他会不——”

“不会。”医生说,“一点可能都没有。他到死都会保持这副样子。”

这说不通啊。“两个皇子……”

御医深深吸了一口气,“奥达克斯和罗珀提纳斯坐船去了海湾。”他说,“可能他们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吧,他们当时喝醉了。奥达克斯掉进了水里;他不会游泳,他弟弟也不会,但弟弟还是尝试着救他。老皇帝真心喜爱这两个儿子,天可怜见。反正吧,皇帝就在这儿,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一出来,福提努斯就像一只猫一样蹦到了我面前。“怎么样?”

“搞定了。”我说。“哈?”

我往前走,福提努斯小跑着跟上。“我请他批准我监国。”

“不是吧!他怎么说?”

“批准了。现在我说了算。”我突然感到头晕难受,停下来歇了一会儿,“你是我的副官,也是皇帝批准的。现在我们俩得负责整个帝国了。”

他的表情活似刚被我砍下了一只耳朵,我有些同情他。“有什么证明?”我打开手掌,给他看御玺。这东西放在床边的一张桌子上,不知怎么跑到了我手里。肯定是它自己不小心跌落,而我不假思索地接住了。“走吧,”我说“,干活去。”

紫殿和我们来时一样空着,能制造回声的大理石长廊和前院同样如此。我们走出大开的前门,走上金色大道。“我们去哪儿?”福提努斯问。

“旧花市。”我说“,你没去过吧?”

他抓住我的袖子。“奥尔罕,”他说,“现在去那种地方不合适吧?”

我挣开他“,合适。”我说“,不想去就走开。” 63

旧花市上一个人都没有。福提努斯浑身不自在,不停念叨着过去六个月里,這地方发生了多少尚未侦破的谋杀、持刀行凶和抢劫案。这让我很吃惊,我没想过真有人去数。放松点,我告诉他,跟着我不会有事的。但他好像不相信我的话。

二狗酒馆关门了,所有窗户都关着。我用力敲门,但没人来开门。“看来没人。”福提努斯说。我没理他。总有人在家的,否则都城早就陷落了。所以,一定有人在家。我周围望了一圈,没找到能当撬棍使的东西,这地方若是有这样的东西,肯定早就被人拿走了。我试了试用肩膀撞门,但在弄伤自己之前停了下来。帝国的最高执行官居然打不开一扇门,太蠢了。还好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一扇窗户打开了。“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我抬头,惊喜地笑了出来,“快帮我开一下这该死的门。”

“走开,奥尔罕。”她说“,我没时间应付你。”

“求求你开门。”

她冲我骂了一句脏话,肯定是跟她爸学的。百叶窗重新关上,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抽门闩的声音,接着门打开了。“抱歉,”她说,“我不欢迎军方人员。原因你懂的。”

我推开她,她想还手,但被我躲开了。“我要见帮会老大,马上。”

“他是谁?”

“哈?哦,这是福提努斯市长。绿帮的高层在哪儿?我有急事需要立刻找他们。”

她看着我“,是真的吗?野蛮人真的——”“是的,所以我才要找帮会老大。”

“但军队——”

“全死了。”我说,她睁大了眼睛,“步兵没了,舰队没了,只剩下我。所以找到帮会老大至关重要。你到

64 底知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不可能啊,”她说“,全没了?”“艾科玛!”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小到可以躺在我的手掌上。她的父亲艾科玛洛图斯说,她是全世界有史以来上最美的东西。我的孩子,奥尔罕。说这话的时候,艾科玛在他眼中仿佛是什么奇迹。在那之前,你根本无法把他的形象和慈父联系起来。有些人在有了孩子之后会瞬间变样。另外,艾科玛洛图斯并不是他的真名。在埃利亚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囚犯”。那个征兵中士不会念他的真名,所以他被人叫了一辈子艾科玛洛图斯。“艾科玛”是“矛”的意思。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名字,是因为她是他的另一半,而且像钉子一样聪敏。她长得很像她妈妈。

“你见他们干吗?”

“艾科玛,”不能跟她急。让她按你的想法做事就像把一头猪牵上货车。如果缺乏耐心,它会用尽全力跟你对着干。得让它自愿上车,这是唯一的办法。“你想想看,我们没有军队,城墙外有差不多一百万个野蛮

人。所以我见帮会老大是为什么呢?”她看着我“,他们不会——”

“也许吧,但不妨一问。只要你告诉我上哪儿找他们。”

“我不能告诉你,”她说“,但我可以把他们请来。”“好极了,”我说“,就现在吧。”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把披肩裹在头上,径直从我身边走过,穿过院子,走去了街上。“她什么意思?”福提努斯问。

我差点忘了他在这儿。“这种事是大忌,”我说,“把别人的信息透露给我们这样的人,这个人还是绿帮老大。你懂为什么吧?”

他火气又上来了。“哦,当然,”他说,“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在这个当口去跟黑帮通气。”

作为市长,他的工作是管理帝国的首都,对他来说,这些人就是犯罪分子。“你回市政厅去吧。”我对他说,“我想知道我们还剩多少钱。银行账户不算,信用证不算,就看金币有多少。做完了直接来找我,别告诉别人。如果你有见到波泽思上尉,让他给我的工程兵团提供全套装备,他们要负责守卫城墙。”

“谁是——”

“算了。你先去数钱吧,好吗?”

二狗酒馆门口只剩下我一个人。是时候独断专行一把了。我走进酒馆,叫了一瓶白兰地。我现在有权索要任何东西,但我还是在桌上放了三十特拉齐。

你发现了吧,我一直称他们为“帮会高层”而非他们的真名,这是因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鲜有人知,成为蓝帮或绿帮领袖并不是为了出名。在帮会中担任职位意味着死刑,这是逃不掉的。事实上,如果有人真的想知道,也不难猜。帮会从现役角斗士中挑选领袖,如果不是冠军,那至少也是十强之一。幸运的是,官府一直认为,基于工作性质,有资格成为帮会领袖的人活不长。这样一来,没必要费那个力气去逮捕、审判并安排绞刑,因为他们迟早会被同行做掉,还可以买票观赏

过程。我几乎能完全肯定地指出谁是蓝帮领袖,也差不多能猜到谁是绿帮领袖——但我全弄错了。现在,我已经习惯了各种出乎意料的事。

蓝帮领袖是希尔拉斯库斯——他一直拒绝用这个名字,称自己为阿拉萨克,毫不照顾蓝皮肤们的发音习惯。他在蓝帮内排名第四,打了47场,胜44场,平3场。他父亲是赛克-费依人。从他的外表来看,母亲应该是罗珀人。人们说罗珀人不可能跟蛮子生孩子,但这种事确实有过。我在竞技场上见过他好几次,对他的步伐和稳健的力道控制佩服万分。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他身材颀长,大约三十五岁,在竞技场上算年纪很大的。和所有角斗士一样,他也是个大块头,只不过眼神精明而忧伤。

他的对家是朗基努斯,在绿帮中排名第二。危急关头遇到老熟人非常快乐。我和他很早就认识,那时,他是史上最会偷奸耍滑的军需官。有一次他卖给我两千把标准鹤嘴锄,但这些鹤嘴锄本来就是我申请的,拿到手的时候还盖着帝国的印戳。见面时,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微笑,让我心情好了很多。他长得很壮,胳膊和腿一样粗。他的过去有两个版本:一种说法是,他母亲从事特殊娱乐业,而他在旧花市长大,有点像你在墙缝里看到的高高的树;另一个种说法是,他母亲是一个女仆,住在富丽堂皇的房子里。他的开朗性格来自她,而体格和智力则来自他的父亲。他唱歌很好听。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当过演员,但在一场打斗戏中忘乎所以,打断了男主角的下巴,那之后就没人愿意和他合作了。他感觉比尼卡还高一英寸,肩宽跟尼卡差不多。之所以没在绿帮打上第一位,是因为比赛场次不够。他一共打了三十场,也赢了三十场,成为绿帮领袖时他才二十八岁。

两人面对面站着,艾科玛隔在中间,就像角斗场上的栅栏,仿佛两人一旦接触就会爆炸。老实说我有点不自在。角斗士让人紧张,这种感觉和面对凶猛的狗差不多——你不知道它会不会突然发狂咬人。我不断

提醒自己,我也是战士。“先生们,”我说,“感谢拨冗前来,坐下喝一杯吧。”

他们在桌子的两边面对面坐下,一个跟我一起坐在北面,一个跟艾科玛坐在南面。我没叫她留下来陪我,也没叫她回避。等人的当口,我翻出了她的私藏:两瓶陈酿和四个角杯。我念出竞技场通用祝酒词:望上天怜悯输家。这酒有些年头,一杯下去我眼泪就出来了。我喝酒向来不怎么样。

“你们肯定听说了。”我说,他们点点头,“大家都知道这座城市通常情况下谁是老大。但城墙外那群野蛮人刚刚干掉了我们所有的军队。你们俩都是战士,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

“我们完蛋了。”阿拉萨克低声嘟哝。

“不,”我回答,“还没有。我不知道这些小丑是谁,但他们很聪明。这对我们来说是有利的。因为聪明,

他们知道城墙很坚固,不能硬攻,还知道要待在投石车 65

的射程之外。私下说一句,我们的投石车数量有限,但他们不知道这点。之前观察时我发现,他们安心扎营,一点也不着急,可能是在等待重型武器从什么地方运来,不知道会不会在城门下进行组装。无论怎样,都给我们提供了一定的反应时间。我們不会立刻完蛋,先生们,还有机会。”

朗基努斯给自己重新倒了一杯,优雅地小口啜饮。“我看到你的一群手下用推车运一些奇怪的垃圾,”他说“,那是在干什么?”

我告诉他实情,他笑了。“只要搞到几桶钉子,再给他们几天时间,它们就能变成真正的城防利器,而不是假装的。”我继续说道,“而我们只有四千人,外加六百名守卫。可我信不过守卫,如果不缺人,我会像放屁一样甩掉他们——”他们俩都笑了“——还有一群公园和花园的维护员,这就是全部人力。先生们,我需要帮手,需要强力的友军。这两个条件你们都符合。我们来谈谈协议吧。”

全体沉默。艾科玛坐立不安,她开始紧张了。而

我感觉自己和两头公牛待在同一个牛圈。要是艾科玛洛图斯还在就好了。他是帮会领袖,还是我的朋友。

“对你们来说,好处有以下几点,”我说,“第一,保住都城,不会像羊一样被屠杀。不用指望从海上跑路,没有船。只有几艘驳船和一艘货船,远远不够装下所有帮会人员。如果想活命,就得守住这座城市。我认为可以做到——给不了什么承诺或保证,但我认为这是可能的。”

我从兜里拿出御玺,放在桌子中央。朗基努斯抬起眉毛,什么都没说。阿拉萨克说道:“那是……?”我点点头。

“现在是我的。”我说,“所以我想做什么都可以。而我想让帮会合法化。入帮、穿本帮颜色的衣服、在帮会中谋取职位都是合法的。你们会各自获得一份特许

状,成为医院或埃勒克图斯骑士团那样的组织。你们

66可以购买土地、募捐集资。如果有债务纠纷,可以在法庭上解决,不用打生打死。在座的都知道,这座城市的实际管理者其实是你们。现在你们可以光明正大获得市长的协助,不用再担心被官府打压。如果愿意,你们甚至可以参加市民晚宴和扬升日庆祝游行。”最后这句话又把朗基努斯逗笑了。“这就是我的想法。”我说,“问问艾科玛吧,我很多年前就跟她聊过这个愿望了。是时候让这座城市承认帮会的角色,认可它的意义。只要几张纸、一点热蜡,这一切我都做得到。”

他们看着我。角斗士看人的眼神很特别,会全神贯注地死盯,把你从里到外看个透彻。这是斗剑训练的结果。一开始你们吓得灵魂出窍,然后慢慢会习惯

——习惯了可不是好事。不管什么时候,在竞技场讨生活的人都是危险分子。

“你想要什么?”阿拉萨克问。

“男人,越多越好,”我说,“女人和孩子也要。我需要能够守城的战士,跑腿运货的搬运工,挖战壕、挖地道、修补城墙、拆房子的劳力,以及能帮我找到各种东西,送到指定地方的送货员。我需要信得过的人收集

城里的食物并严格按照配给分发出去,不中饱私囊。这事如果交给市长来办,你们俩会立刻开一个黑市,他可远不及你们聪明。所以不如直接你们负责,谁作弊就打断谁的腿。希望你们——”我想寻找合适的词,但只能想到——“合作。这座城市属于皇帝,也同样属于你们,这一点我们应该能达成共识吧?很好。要保住它,就得为它出力。如果我们赢了,我保证,你们会得到应得的回报。而如果我们输了——嗯,那结果也不会比现在更差,是吧?那么,你们怎么想?”

又是长久的沉默。我有些担心,但朗基努斯开了口“:做这些,有人给我们报酬吗?”

“有。”我说,“标准食物配给和现金。不跟你绕弯子,城里的钱币有限,如果用完了,要从帝国其他地方再搞到一笔是很难的。所以如果局面久持不下,我迟早得以纸币代替金币。但钱是会有的,不会少付给你们。我保证。”

他们看了看艾科玛,后者点了点头。她这样做担了很大风险,但她没有犹豫。阿拉萨克伸出他巨大的爪子“,成交。”

我伸手跟他握了握,被他握住手就像被狗叼着一样。我转头看向朗基努斯,他还在思索。我突然想起自己忽略了一个关键因素:蓝帮和绿帮是敌人,他们互相憎恨。唉,管他呢。

“对了,”我说,“没人指望蓝帮和绿帮手拉手肩并肩。没这种事,没必要。我们可以分工,各自负责不同的领域,蓝帮项目和绿帮项目可以分开。”

“然后蓝帮把所有容易的活计抢走,把脏活烂活留给我们。”朗基努斯瞪了阿拉萨克一眼,想激怒他,“你当我傻吗?”

如果你砍过树,你就能听出那一声轻微的“咔嚓”,意味着树要倒下了。不赶紧躲开就等着被压扁吧。此时我仿佛听到了咔嚓声。但是这个问题我没料到,也没想过该怎么应对。“好吧,”我说,“如果绿帮拒绝而蓝帮选择合作,那也不是我能决定的。虽然我更希望你

们两个都来帮我。”

朗基努斯看我的眼神能吓尿一头老虎。但一想到城墙外遮天蔽日的野蛮人,就觉得他不那么可怕了,“你觉得呢?”我问。

朗基努斯犹豫了一下“,不接烂活。”

“烂活有很多,”我说“,但我会等额分配。”这让他重新笑起来。“成交。”他伸出手。

“你干了啥?”

福提努斯长相英俊,是那种帅到让你觉得他肯定没脑子的类型。他还比我矮,以帝国官员的标准来说,矮得过了头。他大概四十五岁,但我无法准确估计,因为就算到了七十岁,他的模样肯定也和现在差不多。他的妻子在都城被围之前一年去世了。他对她很专情。

“别激动,”我说,“我们用很低的代价获得了人力。”

阿拉萨克和朗基努斯离开时,每人都带着一长串任务。我留在了二狗,因为之前告诉了福提努斯在那里等我。他花的时间比预期的要长,而且天快黑了。艾科玛给我泡了一大壶茶,陪我聊过去的事。

福提努斯气疯了。“你给两个犯罪团伙发特许证,又承诺给他们两倍于帝国卫兵的报酬,你以为我——”

“福提努斯,”我说“,别说了,你在添乱。”

他仿佛刚刚被我扇了一耳光。他移开目光,冷静了一会儿,接着看向我。“你玩得太大了,”他说,“议院不会通过的。然后你就得通知你的角斗士朋友,交易取消,然后是全城暴动。你到底是哪根筋不对?”

我没打岔,让他一口气说完。同时我在心里做起了算术。据福提努斯说,我们还有三十七万六千金斯塔隆。现有的金块和银块大约值一百万。换句话说,不多。

“福提努斯,”我打断他,“铸币厂现在的老大是谁?”

他停下来看着我。“瑟吉美诺斯,”他说,“你认识他?”

“不认识。”我说,“找一个干活可靠的人,我们要熔掉价值三百万的金斯塔隆。”

“什么?”

“增发金币,”我说,“我们钱不多,得在金子里加铜,原料可以用水管,我们水管多的是。”

“奥尔罕,你在说什么梦话?金斯塔隆一直是900金,几个世纪没变过。”

我摇头。“说到这个,”我说,“我们还得铸一些小面值钱币,用来支付帮会成员,要挣到一整个金斯塔隆就得努力干活。铸币厂得发行一种新货币,价值为现有斯塔隆的四分之一。这种钱币现在用途很广,含金量的变化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他摇摇头,“太离谱了,”他说,“我觉得你会玩脱,

抱歉,这事我不能参与。” 67

我打了个哈欠,这一天太累了。“咱们来算算,一个金斯塔隆等于一百六十银托尼丝,所以四分之一个斯塔隆就是四十个。对了,银币也不能足量铸造。别担心,技术是现成的。我有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

他心领神会地盯着我。“我知道。”

“但这事不急,可以明早再说。现在得清点一下武器库存,你应该没清点过吧?”

他露出难过的表情。“奥尔罕,你怎么了?如果不是知道你不喝酒,我会觉得你醉了。你今天很奇怪。”

“去清点武器吧,好吗?”

他走了,一直在一旁转悠的艾科玛走过来,坐在我对面。“他没说错,”她说“,你这是怎么了?”

这个问题我不想谈,于是反问她:“你想不想当供应大臣?”

10

其实我想在二狗过一晚的,马厩里铺点草就能舒

舒服服睡下。但悲伤的是,这对我来说是种奢望。天倒是黑了,但要做的事还太多。离开酒馆时,新的供应大臣仍然赌咒发誓不接受岗位安排。

我脑子嗡嗡作响,主要在想如何解决军备。所以走上街道时没太注意周围。但这不能成为借口。无论是谁,大晚上走在这个街区都应该时刻警醒,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全责。

他们打中了我的头,凶器大概是斧头手柄。我记得一阵剧痛,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时,都城刚刚迎来清晨,一切都被笼罩在一种海蓝色的光线中。我头痛欲裂,身上又湿又冷。他们拿走了我的外套、裤子和靴子。我伸手摸头,摸到凝固的血液。大概他们以为我死了,所以连割喉的步骤也省了。我真是个幸运的小伙子。

我想站起来,试了几次都没成功。我意识到最好

68 的策略就是背靠墙坐着,坐到天荒地老。当眼前开始走马灯时,我突然想到御玺装在外衣的兜里。

“你怎么又来了,”她说,“众神啊,你对自己做了什么?”

我不喜欢她这么说话。我坐在二狗门前的台阶上,头靠在门上。

“你记得瑟拉索吗?”我说。

“你流血了?你满身都是血,打架了?”“瑟拉索,”我说“,我现在急需他。”

“别动,我给你拿点水和海绵。”“不用,”我说“,瑟拉索,马上。”

她拿来水和海绵擦掉了血渍,然后开始训斥我小题大做,因为她发现受伤的只有头皮。“瑟拉索,”我说,“见不到他会有大麻烦。”

“瑟拉索是谁?”

我叹了口气。“下城的瑟拉索,”我说,“你不记得了吗?他是科多利人,和我差不多年纪,大鼻子,口臭。”

“他啊,你见他干吗?”

“找到他,”我說“,把他带过来。我有很重要的事。”为表现她的重视,她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一个打零

工的小伙子,一个恶毒的小无赖,为了偷些吃的,经常在二狗附近游荡。那时我基本上已经放弃了。我觉得头晕恶心,想睡觉,这不是好兆头。还好在此时尼卡跑过来找我。

“你哪儿去了?”他一看见我就吼到,“我们到处都找遍了。他们说你可能在二狗。我说,不,他不会这么不负责任的——”他停下来看了我一眼,“天呐,”他说,“发生了什么事?你打架了?”

我用力吞咽了几次,压下呕吐的冲动。“福提努斯点好库存了吗?”

“啊?嗯,应该没有,我没见过他。你没事吧?”

我抓住他的手腕,“找到他,把库存搞清楚。”我说,“让他告诉你帮会的事。”

“帮会怎么也扯进来了?”

“他会告诉你的。现在城墙上是什么情况?”

“两百个工程兵,三百个卫兵和五十多个园丁。敌军依然没动。”

“他们在等人。”我想着,但不小心说出了声,“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新任供应大臣。”我左右看了一眼,她没在“,艾科玛,别闹了,快出来。”

她从门后面探出头“,什么事?”

“这是艾科玛。”我说,“她负责搜罗城里所有能吃的。把这些食物集中起来,控制每人每天的配额。艾科玛,这是波泽思将军。”这傻大个摘下帽子,这是跟女士见面的条件反射。“他是我的副手,你需要士兵的话可以找他要。”

“慢着,”尼卡说“,将军?”

她也开始吼我。“首先,我可没接受这份可笑的工作。其次,我要士兵干吗?”

“以防有人找麻烦,”我告诉她,“你能别拿着抹布到处晃了吗?正事要紧。”

她正想回嘴,打零工的小伙就牵着瑟拉索回来了,

仿佛牵了一头待宰的羊。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你来了。”我说,“尼卡,艾科玛,等我一会儿行吗?我得和这个人单独聊聊。”

我给他倒了一杯酒。由于手抖得厉害,在桌上洒了不少。他坐在我对面,像看一只猫一样看我。

瑟拉索是我遇到过的最坏、最烦人的家伙。酒醉时打人,清醒时像鳗鱼一样奸猾。但他是城里最强的民间刻章大师。“我需要你给我做一个御玺。”我说。

他直直瞪着我,接着迸发出一阵大笑。“去你妈的。”说完便站起来,准备离开。

“坐下。”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拿出气势压对方一头,这是跟真正的高手学来的,“报酬是五百金斯塔隆、五张特赦状以及铸币厂的正式职位。御玺我现在就要。”

他摇头“,做不到,”他说“,是个人都知道。”

是个人都知道,确实。御玺是四百年前由当时最伟大的雕刻家——勒卡斯的斯特雷蒙——雕刻的。斯特雷蒙的作品独一无二,正因为如此,这个任务才落到了他头上。几个世纪以来,天知道有多少脑子活泛的工匠试图复刻这该死的东西。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件仿品能成功骗过所有人。即使照着现成的玺印做也不成。斯特雷蒙的风格无法复制。人们已经放弃尝试,认定这是不可能的。

我转向尼卡,“逮捕他,”我说,“他犯了造假罪。砍下他的脑袋,找个拱门挂上去。”

瑟拉索跳了起来,但尼卡反应更快,用胳膊锁住他,他尖叫起来。

“波泽思将军会给你提供真御玺的印记,以便参考。”我说,“你工具齐全吗?需要我们给你提供什么不?”

尼卡和瑟拉索刚刚离开,福提努斯就来了。我们又走了一遍“你去哪儿了”“你干吗去了”的流程,接着他递给我一节铜管,里面卷着一张纸。“你最好读给我听,”我说“,我的眼睛不太好使。”

情况比我想的还糟糕。概括来讲就是,城里没有军备。这些东西都囤在克拉希斯。然而,福提努斯竟意外地变聪明了。他在卫戍部队营房的地窖里找到了二十箱最垃圾的13-A型剑——油布都还没有拆封,就给扔在了被遗忘的角落。废金属大亨斯普瑟斯兄弟最近从官府手上买了一千套以“不适合战斗”为由报废的标准盔甲。运气很好,还没有被切成碎块。只要钱给够就能买回来。另外,帝国财政部统计了过去六个世纪外国政要送给皇帝的礼物,发现其中有五百把剑、六百个头盔、七百四十套各种形制的盔甲——每一件都镶嵌着满满的宝石,黄金掐丝,勾勒出神话场景,刻着艺术大师的名字。不过没关系,能用就行。总的说来,我们的宝剑能装备七千人,盔甲能装备两千人。弓、箭、矛都没有。基本可以说是毫无防御能力。

又开始头痛了,但我决定先不管。“福提努斯,”我

说“,来见见新任供应大臣吧。” 69

“看在众神的份上,回答我啊。”我们俩终于有了几分钟独处时间,她立刻问道“,为什么选我?”

我叹了口气,这么明显的事还用问吗?“因为,”我说,“首先,这是一项需要聪明的头脑、清晰的思维和一定想象力的工作。第二,出错的机会太多了。你将完全掌控全城二十五万人口的食物供应。换作其他人,我不管他有多么高尚无私,多么理想主义,他迟早会捅娄子。要么是经不住诱惑,要么被勒索,或者为了几个饥饿的孩子而心软。定额配给必须一丝不苟地执行;不能有例外,不能受贿,不能同情,不能贪污。一切都要严格按规定办。否则就没有意义了。我需要一个绝对信任的人。”

她看着我“,你疯了。”她说。

11

我其实想把指挥部设在二狗的前院。但尼卡和福

提努斯在这里很不自在,而皇宫的视野更好,能看到城墙。他们坚持要用轿子抬着我出入,有点尴尬。

我仍然在拖延,但那件事终究还是得做的。我让尼卡收拾东西去了一趟制绳街,又让他叫来了阿塔瓦杜斯和斯提里科。

“我需要一块方形白布,”我说,“大概这么宽,这么长。还要一根绑白布的棍子。”

斯提里科眼睛睁大了。“跟敌人谈判?”

我点头。“我不抱什么希望,”我说,“但必须试试,你们俩跟我一起。”

我的身體已经恢复了。我们步行走完了离北门一百码远的路。城门打开放我们出去时,一个穿着金光闪闪的铠甲的卫兵冲我笑了一下,欢快地跟我挥手:是朗基努斯,今天正好轮到他站岗。我感到大大松了一

口气,简直头晕目眩——我一直没确认过蓝绿两帮是

70否真的在做事。斯提里科站在左边,举着白旗。我在中间,右边是阿塔瓦杜斯。眼前的草原看起来比以前更加广阔,而在远处,五排无穷无尽的盾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这种蠢到没边的事我真的不想做。

“我们的筹码是,”我告诉他们,“只要放我们安全撤离,都城就归他们。说不定他们会答应让我们带些家当走。如果不答应也没关系。”

斯提里科震惊了“,都城归他们?”我耸耸肩“,我们守不住。”

“那我们去哪儿?而且那么多人——”“到时候再说。”

他们看见了我们,几个士兵开始奔跑。走到距他们一百五十码的地方时,队伍中间翕开一条缝,一排士兵跑到前排单膝跪下。

“快跑。”我说。

他们开始放箭。我摔了一跤,脸着地。斯提里科和阿塔瓦杜斯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拖进城门。后来他俩告诉我,他们以为我中箭了。谈判就此破裂。

回到位于皇宫的新指挥部时,一大群人正等着见我。他们在门厅里踱步,等得很不耐烦。

我身上全是灰,还有一只靴子不见了。“一个一个来。”我提高了嗓门,好让所有人都听见,“议员弗隆托,请跟我来。其余各位在这儿等着。”

弗朗托是议院领袖,是个魁梧的大个子,此时快要气炸了。从鲁比利亚到海边的一千英里地全是他家的。他让人明白,优良血统是能用眼睛看出来的。只要走进他周围六英尺范围,我觉得自己就会被灼伤。“坐吧,”我说“,请原谅,我一直很忙。”

他仍然站着。懂行的人都说他是自安德罗克斯

(我一直没时间读他的书)以来最强的演说家。他有一头又细又软的白色头发,粗壮的下巴仿佛能砸烂石头。你太过分了,他说,不通知议院、不等我们发确认

函就自封最高统帅。这都算了,你还踩过界,支使那些原本为议院办事的人;尝试与外族谈判;赦免罪犯;改造楼房和商店——

我打了他。

我不喜欢重手打人——不管是全力打碎下巴,还是侧身右勾拳。在我看来,近身在肋骨下来一拳杀伤力足够了,而且不会浪费力气,也不至于伤到皮肤和指关节。他照我说的坐了下来,好一会儿没法说话。

“抱歉。”我的目光越过了他,落在他背后的墙上。刚刚那一拳把他打得气都喘不匀称了,但我还是无法直视他,就像无法直视太阳一样。

“其实我很尊重你们罗珀人管理帝国的方式。绝对权力被稀释、下放给各级官府和机构,让他们自行调节权力的分配,这样的好处很明显。你们一直坚称,上面的决定需要通过议院,对此我很钦佩。作为一个从没有集权和中央政府的地方来的外族人,我想我比大多数罗珀人更能欣赏帝国制度的优势。”我停下来喘了口气,身体还是不太舒服,“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些问题的时候,我有很多事要做,而你在帮倒忙。所以,请你

回家去,别再来烦我了。明白吗?”

他抬头看着我,依然说不出话来。殴打这样的一个人,我该对自己感到羞愧。

“城里实施战时法令,”我说,“我受皇帝委托,有他的御玺。你得信任我,别成天想些有的没的。”

我起身扶着他站起来,挽着他的手走到门口,很有礼貌地帮他开了门。然后关门,上闩,坐下,抖如筛糠。

“你不能这么干,”福提努斯对我说“,不能。”

我们站在城墙上,敌人依然没动静。五排盾牌前,可以看到人们来来往往,忙忙碌碌。我已经放弃了数清人数的尝试,但四万人应该是差不多的。他们在等待着什么,这是我的直觉。

“我当然能,”我说,“回收盔甲这事你做得很好,还能搞到更多吗?”

他搖头。“我检查过城里所有废品站。”他说,“大宗物资很少,仓储成本太高了。别转移话题,你不能越过官府,完全无视它,用自己的方式做事,虽然这很诱人。你必须和这些人合作。”

我没告诉他御玺丢了,现阶段他没必要知道。“目前最紧要的是,”我说,“我们得把市政厅的房顶掀了。你和你的文官们最好换个办公场所。”

“什么?你不能——”

“我需要椽木,”我继续说,“那种又长、又粗、又结实的橡木大梁。民宅的房梁太小了,再说了,又没人住在市政厅。”

他盯着我看。在他眼里,我是个完全油盐不进的

人。

“远程武器,”我说,“五十架匙式投石车,至少一百台弩砲……我还想在角楼放上一些蝎子砲,用来掩护冲向城门的路。所以我们需要大量的木材,而现在的储备不太够。这些事做完之后,城门和城墙还需要安装加固梁,大概还需要十万根地道支柱,因为当敌人开始挖地道时,我们也得向下反制。”

“市政厅是都城的行政中心,”他说,“你不能——”他聪明地停了下来,顺着我的话头说下去,“下城有大概一百亩地的伐木场,你需要多少他们都能供应上,问题不大。”

我摇摇头,“他们的木材偏软,而且都切成了小块。当然,我们全都需要,但是得用在其他地方。我已经派朗基努斯和绿帮负责市政厅房顶了。我说拆下来的铅块归他们。”在他想抗议的时候,我笑了,“铅块我们也需要,但可以迟点再从他们手上买回来。”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是因为帝国以前欺负过你吗?”他说“,你做这么多是不是为了报复?”

这个问题我不能糊弄他。“我也这么想过,”我说,“应该不是,但我不能完全确定。”

“别装了,你享受得不得了,连议院领袖都可以打

了。”

我摇头,“只是想让他认真听我说话。”我说,“我必 71

须在人们心中竖立领袖的形象。我们离被屠杀——”我指着城墙和闪闪发光的盾牌之间的空隙“——只有这么远。如果他们现在立刻进攻,我可能只拖得住他们半个小时。然后就完蛋了。”

他脸色变了,大概他从未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吧,我有点可怜他。

“他们在等待什么东西,”我说,“或者什么人。我倾向于他们在等人。因为他们所需的一切人力物力都在这儿了。对,他们应该是接到了命令,‘等我来了再开始快活。”我转过头,不想看他脸上的表情。有时候,应该让别人安静地待在绝望里,贸然打扰是不体面的。“等市政厅屋顶的椽木被做成投石车,我们的坚守时间可以从半小时延长到半天。等城里所有建筑后院里的松木都被刨成木板、削成了箭,假设我能再变出弓和弓手,就能撑一天半。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等他们攻上来,我的每一个愚蠢、无可奈何的决定都能给我们争取多一点时间。当然,这一切都很荒谬,抵抗毫无意义,但我必须试试。”我看着他,“所有人都在不断告

诉我,我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但他们错了。我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坐以待毙。”

他摇摇头,走开了。

“不行,”她对我说“,抱歉。”

第二天深夜,我累得不行。瑟拉索给我看了他的第一版御玺,很漂亮的一件作品。有人曾经告诉我,以假乱真是不够的,真正优秀的赝品必须比真货更好。瑟拉索的印章就比真的还好。我用热蜡印了一次,效果美丽,震撼人心。他看着我,抢在我开口之前抗议。我尽了全力,众神作证。我用卡尺测量了每个部位的尺寸,误差只有一根头发。我把赝品放在蜡烛上烤了一会儿,又把它按在一个真正的印记上,蜡印完全没有粘上黑灰。这一版是完美的!他喋喋不休,我一拳揍在他的脸上。“再做一次。”我说。我做不到,他说,不可

72 能比这个更好了。我把他的大作放在靴子后跟下踩成碎石。“再做一次。”我告诉他。

“不行?你是什么意思?”我转向艾科玛。

她快哭了,“我干不了这活,”她说,“他们不听我的。我必须冲他们大喊大叫他们才会动,而且特别墨迹。他们让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懂。”她停下来,直视我“,他们是对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有时候你实在不想听人诉苦。“对他们强硬点,”我说“,你没问题。”

“你没听懂。他们是对的,我完全干不来这活,每一个决定都是我拍脑袋想出来的,这肯定不行。你需要一个懂行的办事员,一个知道如何做仓储登记、如何安排值班、如何查财产税的人。如果提前花一年时间制定方案,也许我还能办成这些事。但现在……你需要专业人员。”

“帮会人手——”

“不行,”她说,“他们没用。他们知道贫民区所有人的住址,知道这些人能挣多少钱。但这些东西全在他们脑子里,没有纸质文件可查。从他们那里获取信

息太费时间了,而且需要大量文员和速记员。”她停了一会儿,“正规流程不能少,”她说,“我知道这会降低效率,但没流程什么也做不了。”

我能感觉到怒气在心中积攒。每次面对真相,发现自己搞错了的时候,我都会气到。“他们就是一群

——”

她摇摇头。“你离不开他们。”她说,“我知道你想做什么。帝国没能挡住敌军,所以你觉得只能靠我们自己守住城池。士兵全死了,我们就用工兵、卫兵和园丁。城里的法官全跑了,就让帮会来维持秩序。让奶白脸像皇帝一样颐指气使,让女人掌管供应部。就像谚语说的一样,泥里的虫也能打死狮子。试试何妨?奥尔罕,我很抱歉,但这是行不通的。你需要文官的支持,这份工作也需要一名文官来担任。我支持你,但我确实不行,抱歉。”

“好吧。”我说“,回二狗洗你的盘子去吧。”她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福提努斯给了我一大堆文件,都需要盖章。我告诉他我太忙了。好吧,他说,把印章借给我,我帮你搞定。在我另一件外套的兜里,我说,我一有时间就派人去取。

尼卡从制绳街办完事回来了。以前有十几条这样的街道,但掌握地产的贵族们关闭了街上的营生,把这些宅基地卖给了建筑商。不用担心,帕乌萨兄弟的生意依然很好,他们有很多绳子。总算有一样没有供应问题的物资了。

“我们需要一英里左右、用马毛做的好货,用来做弹弓。”我告诉他,“另外,让他们送三英里长的上好麻绳去蓝帮公馆,用途以后告诉你。”我说,“帮我盯着这事,好吗?”

他已经习惯我的说话方式了。“好的,”他说,“能问你一件事吗?”

“问快点。”

“如果他们截断水道,我们怎么办?”

我的缺点之一就在于,每次我出门办公或找人,都会忘记一些事情——备用靴子、笔尖、钥匙、我答应别人的手信……总之不管多么努力,不管我列了多少清单,总有一件该死的事情会忘掉。每次发生时,我都觉得自己蠢得没救了。“水道。”

“赫维雅水道。所有磨坊和整个下城的供水都靠它。”

我摇摇头“,没有合适的工具,很难破坏的。”

“确实,我们把合适的工具留在了斯宾顿林地,记得吗?凿子、楔子、千斤顶、起重器……要什么有什么。如果你還记得,我当时说过——”

众神啊。“交给我处理吧,”我说,“我会想出办法的。现在我需要绳子。”

12

水道。我究竟是蠢到了什么地步啊?

你试过在脑海里大声说出类似的话吗?你夸大其词,把过多的罪责揽到自己身上。期盼着也许有人会站出来反驳——别这样,你不可能面面俱到,你脑子里装了太多的事,换成任何人都无法周全,等等等等。但事实是,我就是欠考虑了。我们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敌军在等人。等那个人终于来了,都城必将陷落。唯一的变数就是战斗会持续多久,以及我们在被杀之前能搞出多大动静。我走出的每一小步——用真正的城防器械换下砲台上罩着油布的橄榄榨油机、用帮会爪牙装满小小的兵营、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剑和盔甲武装空着的双手和裸露的身体……每次没太大意义的灵机一动,每次在绝对劣势面前的微小胜利,都能将幕布最终落下的时刻推后一点。因为我的努力,我们也许能撑个好几天,而不是几个小时。不过,显然,一切辛苦劳动和脑力损耗所换来的回报,都会在他们切断水道时化为泡影。因为我这个笨蛋忘记了安排备用供水。

好吧,我不指望自己戴着桂冠,驾着白马拉的战车,穿过刻有我名字的凯旋门。但我还是希望能赢得一些小小的胜利,而不是越挣扎越困难,压得人喘不过气,这不过分吧?

我任命了一个名叫赫拉巴纳斯·盖提克斯的文官担任供应部长。他个子不高,没有头发,身形干瘪,看上去有八十岁——但根据档案记载来看,他只有六十二岁。他十五岁就进入档案处工作,大约从那时起就一直待在那里。他用了不到六个小时,就奇迹般地设计出一个优雅、简单而有效的收集、储存和配送网络。十个明显被震撼到的助理将城市划分为几个集散辐射区,方便搜罗物资。他一点也不介意任用帮会成员当收集员。“好主意,”他一边低头写日程表一边说,“他们了解这些街区和住在那儿的人,知道谁家有屋顶夹层、

谁家有秘密地窖,以及谁买的东西多得吃不完。”我没

再打扰他工作。虽然这次用人非常成功,但我还是感 73

到内疚和挫败。

“亚麻,”我说,“大量亚麻,还有胶水。不过胶水不难弄,很多原料都能做出来。”我目光越过自己鼻子,垂眼看向他们“,你们知道怎么做胶水吧?”

他们知道,但我还是居高临下地做了一番讲解。从夏洛伊往东走六个月的路程,去到罗珀人从未踏足过的地方,就能碰上一群能用绳子和亚麻做出上好的铠甲的人。之所以练出了这门手艺,是因为他们那地方没有铁矿。要用铁只能靠天价来进口。亚麻甲需要把五十层亚麻布粘在一起,成品不但重量轻,而且冬暖夏凉,还易于修补和维护。被人攻击时,它的防御效果比得上锁甲和鳞甲。另外,在夏洛伊,做铠甲的工作完全由女人承担,都城不缺女人。

全场寂静,他们觉得我很丢人。过了一会儿,一个胖胖的大块头(他是蓝燕磨坊的老板)站起来,礼貌地鞠了一躬。“无意冒犯。”他说。

我翻了个白眼。“什么?”

他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长得像小号瓷砖的东西。“我祖父应该跟你一样,听过那些旅行者带回来的故事,”他说,“大约四十年前,我们研究过亚麻布盔甲。他用指关节敲了敲瓷砖。听起来像是有人在敲门,“这是十七层未经漂白的粗亚麻布。胶水由石膏和兔子皮混合而成,”他解释道(潜台词:你知道怎么做胶水吧?),“是的,根据我祖父的笔记,这东西质量不错。他用剑和斧头猛砍,又用弓箭射击,测试结果让军需官印象深刻,他提议进行进一步测试,这一次,亚麻布甲依然顺利通过。但皇帝表示,他不会让自己的人穿着一身破烂去打仗,他会成为笑柄的,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他把布片递给我。“你说得很对,”他说,“这种铠甲一定会表现优秀。”

“既然如此。”

他点点头。“但即使天气炎热,胶水也需要四十天

74 才能晾干。”他微笑道,“有点像种植橡树,你说是不是?”

確实。种一棵橡树,你能得到最好的木料,但你会在木料可以收割之前就老死。“谢谢你,”我说,“谢谢你与大家分享研究成果。根据你刚才所说,我想我们不会在乎多做点试验品,胶水不是问题。开工吧,尽量多给我做些,一个月后再见。”

气氛尴尬起来。“关于价钱……”有人说。

我含糊地挥了挥手。“你看着报价吧,”我说。“相信我,这是最微不足道问题。”

在我的家乡,种树摘果也是一种传统。父亲会在你出生那天种下一颗苹果树。树和你一起长大,等到你死的时候,你会被葬在这棵树下。这其中的含义很美好:它意味着稳定和延续,提醒你有些东西会自然而然地生长、变强。每晚上床睡觉时,你不会再那么强烈地恐慌,担心一觉醒来世界会消失。

不知道我的那棵树还在不在。经验告诉我,世界上戛然而止的事情太多,斧头十分钟的收获远远强于

花二十年种一棵树。记得第一次来到都城的时候,我就在想,终于找到一棵任谁也没本事砍倒的树了。我喜欢钱币背面的皇帝头像。皇帝的面孔始终如一,改换的只有名字。这幅头像是梅尊提乌斯三世(但我敢打赌,他长得和硬币上一点儿也不像)。他在位九个月,于四个世纪前去世。从此,名字和身体如落叶般来来去去,而皇帝的脸永远不变,永垂不朽,就像城墙一样。与此同时,人们普遍认为在我的监管下,三十天的工期实在太过乐观,没必要当回事。这是一门种橡树一样的手艺。

“他们在打什么主意?”斯提里科问。

他各方面都比我优秀,但我视力更好。这天早上,天气晴朗,海上的雾在黎明前消散了,数里之外的远处也能看清。“听人说,”我说,“夏洛伊的人会制造一种黄铜管,在里面塞一块玻璃。”

他笑着道“:你在读关于他们的书?”

“那地方的一切都很迷人。比如这种黄铜管,你能用这东西看到一英里外的景物,仿佛它近在眼前。”

“我还听说他们用破布做铠甲,这主意不错。”

斯提里科就是这样,一旦你受伤,他就会帮你撒盐。“硬要说的话,不算好主意。”我说,“你看,他们在造什么东西,就在那片白蜡树和那个废旧沙砾坑之间,但被帐篷挡住了,只能看到脚手架。北门的城门楼应该视野更好。”

“是攻城塔,”斯提里科说,“巨型攻城塔。我之前让手下的中士凑近瞧了一眼。”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就像停不下来的咳嗽。“对付攻城塔的办法还是有的。”我说。

斯提里科点点头。“绿帮找我申请食用油了,”他说“,不知道他们打算用在哪扇城门上。”

“不一定是城门,”我说“,远程武器情况如何?”“意外的不错,运气好的话,后天就能全部就绪。”

我深深吸一口气。站在城墙上抬头看,仿佛整个

世界都被天空围困着。“斯提里科,”我说,“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子,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们能做但还没做的吗?”他不需要费力思考,“没有,”他说,“换我当统帅的

话,我会造船而不是投石车。我们能在这段时间造出好几条小船,说不定能让上千人坐船逃离。但这只是我的想法。”

我点头“,怎么选出这一千人?”

“啊,”他笑了“,所以我很高兴自己不是统帅。”

“其实我也考虑过。但这样一来,我们和帮会就彻底对立了。他们知道自己分不到船票,自然不会配合工作。而没有他们,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很对。”他移开目光,免得与敌人对视。面对一头狮子或一头愤怒的公牛时,最忌讳的就是目光接触。“我们有胆识,有智谋,有创造力;我们没有安于前人过时的思维方式。但真的很遗憾,再没有人知道我们有多聪明了。”

于是我决定,破坏他们的攻城塔。

令人喜忧参半的是,我在当晚例会上宣布这一消息时,没有人对我大喊大叫,断定我肯定是疯了。相反,长时间的沉默后,阿塔瓦杜斯说:“确实,我们得做点什么。”尼卡像猪一样闷哼一声(意思是:我真心希望你错了,但你是对的)。蓝帮的阿拉萨克说了句“终于!”之类的话。我发现,在座唯一一个认为这个主意烂透了的人就是我。

“好吧,”我说“,具体怎么实施?”

我很少征求意见,因为一旦发问,人们往往会争相回答。这次更是所有人同时开口,个个声音响亮。尼卡极力建议正面进攻:这是敌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话还没说完,阿拉萨克就表示同意。所以,绿帮的朗基努斯自然反对。阿拉萨克骂他是胆小鬼,朗基努斯说绿帮不会出力。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计划就这么取消了。接着,阿塔瓦杜斯对他们俩大发脾气——人真的很难懂,我宁愿和没有生

命的东西打交道——然后,他俩齐声说,好了好了,你说得对,正面进攻是必要的。就这样,计划重上正轨。所有人转头看着我。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没有想法,没有灵感。然后我听到自己说“:我们应该这么做。”

13

请容我介绍一下绰号“锯末”的埃利亚·芝诺尼斯。都城被围的三十二年前,她在贫民区的一个蓝帮

领地出生。她母亲契约在身,被卖到了一家纽扣厂。锯末在工厂工作到九岁,本来会一直待下去的,但工头在一次掷羊拐骨的游戏中输掉了她。获胜者是绿帮的一位名叫芝诺的木匠,这人没有固定工作,大部分时间

都在竞技场度过,制造和维护看台、栏杆以及各种木制

品,然后把赚来的钱押在角斗和战车比赛上,直到输光 75

为止。木匠没有儿子,女儿天资聪慧,有望成为上等人家的女仆。所以锯末就成了木匠的小跟班——把工具背上,把这个拿着,把那个递给我……收女孩的匠人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毕竟太穷的话,确实雇不起男性学徒。她适应得很好,迅速成长,像别人弄脏靴子一样轻松学会这门手艺,做起了营生。到十五岁时,她已经能割出完美的正方形榫眼、拼接木桶板条、做出榫状接口等等。她的熟练程度不亚于老芝诺,甚至还更好。大多数男人遇到这种事都会难堪,但芝诺无所谓。她全身心投入工作,为他挣了不少钱。而且她生性开朗,从不抱怨,这让习惯性消沉的老芝诺生活得更加愉快了。她真心热爱这份工作——据她解释,她喜欢自己对某件事十分擅长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她喜欢为大型活动(锦标赛、木剑比赛、金皇冠比赛等等)的开幕表演制作面具、舞台道具和各种小工具。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活儿不仅要精雕细琢(期限总是给得非常紧),还需要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比如设计活板门锁、升降板、旋转器等各种复杂的机构。这些东西必须原创,任

何行会都没有现成图纸。不用说,你还得面对激烈的竞争:绿帮希望他们的拱门能比蓝帮去年造的好上一百倍,反之亦然。你必须非常优秀才能接到这样的活。不过,如果你做到了,没有辜负雇主的信任,那么不管你是谁——无论是奴隶、女人、奶白脸、没爹的野种,或者来自贫民区——你一样能赢得帮会的尊重和崇拜,得到他们发的小小丝绸徽章。

锯末这个绰号当然是指她的肤色(像新锯开的松木)和她的头发(新锯开的橡木)。别的孩子会拿她开玩笑——刷掉你身上锯末啊——她当然做不到。

锯末十九岁的时候,芝诺在战车比赛押注中赚了一笔,在二狗开心庆祝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他从市长的包厢走出去,以为外面立着脚手架,然后从九十英尺高的地方摔到地上。他的妻子早已去世,女儿已经结

婚,没有其他的继承人。因此,他的财产按照老规矩被

76 收归绿帮——其中包括锯末的契约。同样按照老规矩,死者的遗产全都要公开拍卖。经过激烈的竞价,蓝帮以高得不可思议的价格买到了锯末。这是个高明的主意,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它巧妙地制造对立,导致街头群架和一系列流血事件,最后蓝绿两方双输。第二年市长杯比赛开幕时,蓝帮角斗士坐着一艘四分之三大小的帝国战舰复刻品进入竞技场。我当时是亲眼看到的。太神奇了,没有纤绳,没有撬杆

——至少我没看到这些东西。但当船帆升起、哗哗飘荡时,船突然就向前动了,从入场隧道一路开到台下

——别忘了,这段路一丝风都没有。鼓风效果肯定是在帆布里缝了金属丝做成的。我也承认,到现在我都想不通他们是如何让船像浮在水上一样顺利滑行的。这是蓝帮近十年来找场子最为成功的一次。他们完全不记恨策划这场冲突的高手,只记得锯末这个机灵女孩被愚蠢的绿帮卖了,被极具智慧和眼光的蓝帮买走,解放了她,让她成为理所当然的木匠大师。

锯末的故事差不多就是这样,所以,当我想复刻68型固定式投石车,再增加五十码射程时,我第一个

想到的就是她。

总体来说,绿帮拥有大部分木匠,蓝帮拥有大部分石匠。我派人找来石匠行会的头儿,提出了我的要求。不可能,他说。我说我能提供他需要的专业设备,现在那些堆放场地全归行会管理。他说,这远远不够。我告诉他谁能复刻这些器械,以及我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看到多少台成品。他说我太乐观了。于是我给他看了逮捕令,上面写着他和他全家,外加四十六名行会主要成员的名字。我用手挡住了本来应该盖章的地方。他惊恐地看着我,说他会尽力的。不,我说,我的要求必须做到。他走的时候恨不得把我撕成碎片,我不怪他。

接着,我叫来我的几个参谋——尼卡、斯提里科、阿塔瓦杜斯、梅纳斯、阿拉萨克和朗基努斯。等他们的当口,我朝花盆扔了几颗石头和小木球,玩得很开心。我不该喜欢这种游戏的,因为——相信我——我真的不喜欢脑子里出现流血和受伤的画面。我这辈子一直在克服这种嗜好,以免在手下执行危险任务时害他们送了命,结果下一秒,你发现自己在设想如何故意伤人。这感觉不太对。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弓箭教官亲自上战场会表现得那么差。

第二天很忙,但忙的全是别人,我却闲出了花儿来。我的手下忙着修补他们在运屎船上凿出的洞。蓝绿两帮成员——石匠和木匠——全体三班倒;公园和花园维护员在阅兵场佩剑操练;竞技场的养马人在蓝帮的战车停放处又敲又锯。这还只是被我安排了特殊任务的人。其他地方的人们都各自执行着我昨天、前天或大前天发出的命令。赫拉巴纳斯手下的文官和帮会管理员正在清点物资——现在所有东西都已入库,由模样凶猛的角斗士守门。一袋袋小麦、一桶桶培根、一罐罐味道恐怖的泡菜把倉库塞得满满当当,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三千五百个绿帮的女人正在将一层层亚麻布粘在一起。四千名蓝帮成员在拆房子——上等人家的府邸、瓦莱里安拱门、议院楼什么的——拆下来

的东西全被拖走:石头运给石匠,木材运进锯木厂,就连钉子也被装成桶送到铁匠那里,经过锻造成为矛头和箭头。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市已经在我的命令下面目全非。集市广场空无一人。货摊、赶集的人、乞丐

……甚至连游荡在拱门阴影下、不时打架消遣的闲汉也消失了。所有人力全都能派上用场。靠着御玺(或者说它的假象)和我在旧花市的朋友,我可以给所有愿意劳动的人发工资。我们还重开了贫民区的黏土厂。这个厂在七十年前关闭了,因为从邻国进口黏土更便宜。现在,九百个绿帮成员又能制作砖块了——等攻城器械开始对付城墙,我们将需要数以百万计的砖块。在海边,最近关闭的两家造船厂恢复了作业。这两家厂一直在找买主,幸好没找到。我们砸开生锈的挂锁,发现一切都保持着上一班工人放工时的样子,锯床、支架、吊機和别的工具全放在架子上,依然能用。关闭前,有四百名蓝帮工人曾在这里工作。现在他们回来了,任务是依照他们十年前离开时就挂在墙上、此时已经发灰的图纸,用市政厅的椽木和从上等府邸拆下来的地板建造战船。五千个女人在钟楼前院劈雪松木板,把它们刨成箭杆。另有两千人在用胶水粘羽毛。二百七十名绿帮工人在达乌里斯铜矿厂关闭后一声不吭进了城,现在他们建立了矿工行会,总部设在草市的哨所。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在不堵塞交通的情况下,外面可以容纳很多人排队。行会正在招募新人,学徒每天能挣半个托尼斯,学成之后能另外领到一个托尼斯。一旦敌人开始破坏城墙,我们也得打地道战,到时候多少矿工都不嫌多。总而言之,这是书中才有的完美社会。每个人都有一份高薪工作,团结在一个伟大目标之下并肩工作,不打架、不抢劫——因为做这种事会被赶出帮会。而脱离帮会意味着断粮,就这么简单。再说了,能通过正经工作挣到钱,又何必走歪门邪道呢?

——就像所有完美社会一样,现在的都城也建立在谎言之上。谎言一:御玺。谎言二:出纳员像水一样

发出去的托尼斯被注入了三成的铜——官府下单,由最专业的假币作坊精心制作。谎言三:每个人的口袋里都有钱,但没处花——食物和酒在严格的配额下集中分发,集市和商店全部关闭,甚至连妓院和赌场也在帮会的指令下关闭了(这些产业本来就由帮会管着,于是,对赌博和妓院的禁令有史以来第一次实实在在地生效了)。谎言四:只要齐心协力,共度时艰,我们就能再活上一个月、三个月甚至一年。砌砖、开船或射箭的生活会一直这么持续下去。我们假装着上天不会来敲响丧钟,下达进攻的命令,让野蛮人把这座城市夷为平地。

谎言就谎言吧。许多年前,我们在莫诺齐建过一座桥。为了找到坚硬的岩石作为地基,我们挖得很深,最后找到了一座城市的废墟。不知道是什么人建造

的,但这些人肯定没想过它有朝一日会陷落。每一块

方石都完美无缺,每一处转角都是标准的直角,每一条 77

直线都直得无懈可击,每一块砖都刻着不认识的名字和数字——起先我没注意,好在手下有一位军官来自学者家庭。他抄了几行带回家,但他父亲却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文字。这座城市看起来和都城一样雄伟、庞大又壮丽。毫无疑问,这里也生活着皇帝、古老家族、行会和帮会;现在全没了,好像从未存在过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要造一座桥,我们永远也无法想象,在那些绿色的小山丘下埋着一座曾经辉煌、生机勃勃、决心永远屹立的城市。他们的谎言到最后没能帮到他们。

但这又如何?至少我们还有工作可做,工作填满了时间,而时间是我们的敌人。我个人对谎言没有意见,只要有用就行。谎言给我带来的好处远远大于真相,效果稳定可靠。在我看来,真相就是一片贫瘠的荒野,布满了没用的沼泽和石楠。只有打破它,用善意的谎言作为犁头把它翻个底朝天,你才能在荒野上活下去。把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改造成人们需要、想要或有用土地,这难道不是人的天性吗?我从不介意改造世界,让它为我服务,只要在惩罚降临前逃脱就行。

抱歉,碎碎念了这么久。第二天依然很忙,我依然清闲。第三天,天空还是深蓝色的,一个呆瓜把熟睡的我叫了起来,手里拿着一张锯末写的纸条:搞定了,快来。

于是我去了砲场,发现空无一人。找了一会儿才看到一个老人在煮粥。一会儿回来就能吃上,他告诉我,他们都去城墙上了,你不知道吗?于是我拖动双腿爬上城墙,锯末和绿帮刚刚组装好四十六架新造的68-A型固定式投石车。

我应该授予她荣誉或者特权,以奖励她造出68-A的杰出成就和贡献。老实说,这个级别的奖励我没给过任何人。皇帝能让你成为公爵或王子,祭司可以给你圣人的称号,你可以靠买卖这些头衔赚到一百万金

斯塔隆。议院能把你往上十五代的庞大家族追封为贵

78族。但是这些都没意思,实在拿不上台面,因为没人知道你是不是凭真本事得来的。而在帝国军方词典中加入一个新词条就不同了。拿我来说吧,我在十五年前设计了一种新型浮筒。它的革命性在于,它真的有用。现在这东西肯定成千上万,遍布整个帝国,从日出到日落一刻不停地工作。然而,看看入库单你就能发现,那浮筒依然被归在17型下面,这是我从出生之前使用至今的归类法。不是17-A,也不是17*,更不是“奥尔罕浮筒”。我对此一直无法释怀,但无可奈何。

我站在这些投石车面前,看着沥青在新锯好的木头上闪闪发光,闻着绳子上的柏油味,突然生出巨大的恐惧。一位智者曾说,摧毁你的不是绝望而是希望。现在,四十六门最先进的大砲对准了敌人。锯末的工头还告诉我,今天结束前会增加到六十九门。突然之间,我们有了远程武器,我在登上运屎船那天说出的大话变成了现实。

大砲已经就位,可是没有弹药。这无疑是我的错,迟点再告诉你为什么。

你这么聪明的人肯定注意到了,平静的叙述背后,

我在大声哭嚎。抱歉,我从来不想成为领袖,也不想对别人发号施令。虽然算不上反感,但在内心深处,我始终是个木匠,我应该做木工活,被木头刨花包围,而不是使唤别人。这段时间我唯一做过的事就是不断下令。老实说,我感觉自己被排挤了,又懒惰又无能。于是我找到锯末,她正趴在地上,用直尺和量角器测量一个投石车支架的直边。我走过去时挡住了她的光线。“走开。”她头也不抬地说道。

“做得好。”我说。

她跳了起来,头撞在一根横梁上。她闷哼一声,转过身来恼火地看着我“,它们能行吗?”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她掸了掸罩衫上的一点灰尘。“好吧,”她说,“我们加了三圈绳子,应该能缓解横梁上的冲击应力,接口变形问题只要盯紧点就行,至于棘轮——“

“也就是说能行。”我说“,你都调试过了,对吧?”这个问题很蠢,她凶狠地瞪了我一眼,“是的,四分

之一配重。你说过调试的时候不能满负荷。”

我点了点头,是我的责任,和城里别的事情一样。新型投石车能出其不意,这是我唯一的优势。所以现在不能满载荷测试,所以在奋起反抗那些坚决要屠杀我们的敌人之前,无法确知它们是真的能行还是会在几发砲弹后散架。这样保留优势是愚蠢的,以及,完全是我的决定。

我问了她校准系统的一些细节,她的回答如我所料:如果没有机会满载运转,任何形式的校准都只能算是有一定根据的推测。实际上,这么问完全没必要,但我想把天聊下去。

“在日落前准备就绪吧。”我说。

“不可能,”她说。“需要支架来抬高投石车前端,否则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微笑。“没有不可能。”我说完就走开了,让她可以对着我的背影咒骂。

日落前就绪。我这么说的时候,感觉肚子被冻成了冰。我们会在日落时分做一件无比愚蠢的事,由我下令。如果出现了灾难性后果,那都是我的错。

接着我去了蓝帮的砖石场。他们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总之满足了我的无理要求。成品被装上巨型货车,还配了城里最大的吊机。可行性同样无法验证:可能我的理论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如果我错了,四百名帮会成员和三百名园丁将在大约一分半钟内被杀光,而这一切努力都将白费。毫无压力,呵呵。

接着我去了竞技场车棚——其实就是三个巨大的长条形棚子。这里停放着一代代顶级工匠们精心建造和维护、由人类历史上最细致的设计和手工制成的艺术杰作:比赛型战车。

这么跟你说吧:为帝国舰队建造一艘战船要花五千斯塔隆,而一辆比赛型战车的价格是它的三倍。它的每一寸、每一盎司都经过反复推敲,改进再改进,深思熟虑之后再推翻重来。光是钉子就有二百零七枚,一些绝顶聪明的人曾呕心沥血,把每一枚钉子的每一个参数都考虑过一遍。每一枚都恰到好处,不长不短,不薄不厚。包括尖头的夹角、合金的配方都是完美的。可以去掉一枚钉子吗?二百零六个行不行?能不能全部拿掉,换成山核桃木的销子?就是这么疯魔。如果能把造战车的精神用在培育人类上,人就会长到八英尺高,九十磅重,能在二十分钟内跑完十英里,健康活到两百岁,连感冒都不会得。走进车棚时,五十张脸转过来愤怒地盯着我。他们有权利愤怒,我让他们做的事比谋杀还可怕。

14

“没必要这么做。”尼卡说。他的牙齿在打战,大概是冷到了?事实上,天气相当暖和。“要不回去吧?”

平时的尼卡像狮子一样勇敢,我才是那个懦夫。“不。”我说。

他站在踏板上。“理论上,这是个好主意,”他说,“但正如你一贯所说,我们不是士兵。这件事太依赖于时机和那些来不及好好调试的机器。”

“往前走。”我说。

踏板在他体重的压力下微微弯曲。

其实他不是非去不可,明智的做法是把他留在这里,以防我有什么不测。这么一想,其实我更加没必要上去。事实上,我们俩拖后腿的可能性更大。但不管那么多了。我拖着脚步走上踏板,便有人扶着我登上驳船,仿佛我是个老太婆。天还是漆黑的,甲板在我脚下嘎吱作响,周围只能看到驳船模糊的轮廓。

斯提里科来给我们送行,如果我俩完蛋了,他将接替我的位置。

“记住,”我对他说,“红旗代表开始,绿旗代表

——”

“好运。”他打断了我。接着我听到绳索落进水里,79

驳船向前开动。

“啊,”尼卡说。我坐下来,驳船上坐着很不舒服,“你带了旗子?”

我举起旗子,但是天太黑了,他并看不见。“当然,”我说“,闭嘴,坐下。”

时间都计算妥当,以便能卡在退潮时顺着水流撤退;这段时间不用划桨,也不需要升帆,因为不能让海湾两侧的望哨看见我们——我知道敌人肯定在那儿设了哨兵。按照计划,等到必须升帆划船的时候,我们已经逃出了他们的视线和听力范围。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安静,在接下来几个小时内不发出任何声音。非常难熬。

我完全沒必要去冒险。连阿塔瓦杜斯也恳求我不要去,而他甚至根本不喜欢我。他说了许多肉麻的话,说我是守城战的精神支柱,如果我出事,一切就全完了,他们还不如打开城门欢迎那些混蛋。我知道他是对的。确实,尼卡一个人去就够了。但有时候,你就是没办法强迫自己去做正确的事。所以最后折中了一

下,把正面袭击的领头位置留给了别人——因为我肯定会拖后腿,不但害死自己,也害死其他人。还是去比肯山顶上的旧瞭望塔当个号令员吧。尼卡是我的半个保镖,防备瞭望塔里站着敌人的岗哨。另外半个是绿帮的利西马库,他是今年夏季联赛中排名第一的角斗士,人们眼中世界上最危险的人。有利西马库在身边,尼卡其实多余了,但我还是让他跟着。大概我害怕利西马库打我吧。他凶神恶煞不是他的错,只是职业使然,但若非必要,我真的不想和他独处。

这是驳船船长第一次在夜里驶出海湾。事实上,整个都城就没人干过这事——至少没人正大光明承认过。他们怕一旦坦白,就会被任命为海军上将,加入这场该死的闹剧。驳船上没有照明,看不到另外六艘在哪里。目的地是贝尔-瑟普蓝,现在那地方大约已经荒

废了。我们七艘船只有一个模糊的方向感。理论上,

80 我们可以顺流漂过去,然后微微向右,直到黎明来临。到时候自然会知道我们在哪儿。猜猜这么白痴的主意是谁出的?

之前我轻松地对别人说,我可以在驳船上睡上一觉,这完全是自欺欺人。每艘驳船上有二十个人和十匹马,我们全醒着,吓得一动不动,在漆黑的海面上呆呆地上下颠簸。福提努斯提了个明智的建议:半夜动身,或者甚至可以掐在黎明前三小时动身。时间是足够的,还能减少在黑暗中随波逐流的时间。我没听他的,反而跟质问他如何赶上退潮。老实说,能赶上退潮确实有微弱的优势,但不至于影响全盘;毕竟我们有桨,而且路程本身就不远。但是不行,如果要在城里等待大半个夜晚,我会勇气尽失,取消整个行动。这理由不太光彩,但很实在。

“阿塔瓦杜斯是对的,”尼卡说。此时船队离海岸很远,没理由叫他闭嘴。但我不想聊天。“他一般都是对的。”我说。

“他说你是守城战的精神支柱。”“那个啊,那是他胡说八道。”

“不是,你确实做到了很多了不起的事。刚回都城那会儿,感觉野蛮人再过一小时就要冲击城门了。是你——”

“胡说,”我重复道,声音有点大,“没攻城是因为他们还没准备好,没别的原因。”

“这话你说过很多遍了,但我还是不太信。”“随你便。”

可怜的家伙,他不过是想安慰我。他是那种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大概这就是小时候接受了昂贵教育的结果吧。我不一样,我只谈论手上的工作、眼下的困难,解决方法、技术难关,原料材质以及各种东西的质量和缺陷。毕竟我是工程师。但同时,我确实有能力制定计划,给要做的事情排序。

第一缕晨光出现在地平线之下,眼睛刚好能看到海天之间模糊的深蓝色分界线。我们调整航线,朝岸边驶去。我们离船长估算的着陆浅滩不远。船员们放下一艘破旧的小船,我、尼卡和利西马库跳了上去。我负责抱着旗子,他们划船。靠岸时,比肯山已清晰可见。这该死的小山对我来说太陡了,爬到一半,角斗士利西马库十分鄙夷地看了一眼我们这些职业士兵,提议让我们歇着,他独自上山。他还指出,我们的喘气声能传到四分之一英里外,如果上面有哨兵,肯定能听到。

他离开后很久都没动静,我开始担心了。时机很重要。如果他被哨兵杀了,那计划必须立刻取消,但是我们无法通知主力部队;如果再这么拖下去,我们只能努力挣扎爬上山顶,但时间肯定来不及了,所有事情都会被打乱。就在这时,他回来了,右肩上多了一道伤口,手上有血,应该不是他的。“弄好了。”他说。这个男人让我害怕。

我们上去时没见到尸体,一定是他用什么方法处理掉了。太阳终于升了起来,我们很准时,但靠的是运气而不是头脑。我手脚并用,爬上破旧的石阶来到塔顶,把胳膊放在栏杆上。总算能喘匀气了。

这里的视野很棒。我可以看到北城门的哨塔,斯提里科正在那儿等着我下令。敌军的攻城塔周围搭着脚手架,看起来快完工了。敌营后方也尽收眼底。有三排后卫帐篷;制定这个疯狂的计划时我们只能靠猜的,看来是高估了,因为我们猜的是四排。但区别其实不大,重点是他们根本想不到有人会从这个方向攻击,敌人都在前方。另一边是一片小小的白蜡树林,标志着西特莫尔林地的边界。那儿也是皇帝的游猎场,从海边一直延伸到离北城门半英里的地方。不知道坐在那些高大的白蜡树最顶端的人是否能看见我。如果看不到,我们还是得完蛋。这一步又是我蒙的,事先没法验证。我这个蠢货。

但目前总算顺利。是时候举起旗子了。

“别举绿色的啊。”尼卡压着声音说“,红旗。”

所以带着他是对的。我举起红旗左右摇了摇。接着便是等待,不知道这疯狂的计划能不能成。

這一切开始于很多年前,那会儿我还只是一名中士。那天,我们干完活准备休息,大家纷纷脱下靴子、打开水壶。有人叫了我,来玩扔蛋蛋吧。我问,什么是扔蛋蛋?

回答:这是一种投掷游戏,取了一个极具帝国军风格的、优雅而有品位的名字。先扔一块石头,然后看谁能把木球滚到离它最近的地方。几乎人人都玩,世界各地都有与之相似的游戏。结果我玩的不错,变得很受欢迎。虽然没好到次次都赢、洋洋得意的程度,但这件事让我开始了思考,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一开始是扔石头,任何石头都行。它被高高抛到空中,落下来,砰的一声落在地上,静止不动。然后你拿起圆不溜秋的木球,轻轻抛出一个低缓的抛物线,看着它落地,弹跳一两次然后滚向目标。当然,这只是为了好玩。这游戏非常棒,酒后再玩更是妙不可言。

现在想想大砲。一台68型能把一块两百磅重、形状不规则的粗糙岩石以45度角抛向空中。从科学和

经验角度来看,这角度能抛出最理想的距离。石块上升,飞到顶点,速度放缓,下降,撞上目标,半边陷了进去。二百码,这是一台通过完美调试、用着崭新的马鬃绳、所有接口紧密连接、几乎没有振动的老式68型能扔出的极限距离。而敌人的前三排兵线距离城墙二百七十五码。

把投石车放一放,再想想扔蛋蛋游戏。圆形的木球能轻易弹跳到很远的地方,经常越过目标。现在想象一下我走在希尔街上,驻足欣赏某个富人府邸门柱上有人头两倍大的装饰性石球。

这就是我想问题的方式,很跳跃,对吧?我去了一个我认识的石匠家里,告诉他我想买一对石球,就像我在街上见过的那种。没问题,他说。我有点好奇,我接着说,你是怎么把它们做得这么圆的?是某个可怜的

家伙用凿子一点点凿出来的吗?听到我天真的问题,

他笑了。我们有专门的机器。他向我展示了一个石制 81

车床,是个笨重的大家伙,由六头驴来拉磨。他又说,市区有些石匠的院子更大,车床是用水力驱动的,每个小时都能造出一个七十磅重的完美石球,每个都一模一样,价钱便宜得——

我告诉他我得想想,这是实话。我确实想了很久,但经过十五年考虑后得出的结论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打打杀杀。我就是个修桥的。只是有时候,帝国军队会穿过我修的那些桥梁去杀人或者被杀,或者在敌人和帝国之间传递消息——就像从乱麻中捻出亚麻绳一样,捻到后面绳子越来越细,这东西怎么可能造成伤害呢?我所做的只不过是让过河的人方便一点,这总归是好事。于是我想了想后,决定再多想想,然后开始做别的事,直到现在。

直到我挥动红旗的这一刻。

我默数了三下,什么都没发生。斯提里科那个笨蛋,我想到,他搞砸了整个计划。这时候,有个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距离很远,只能看到空中一条平缓的曲线——而不是一个点。又等了几秒钟,我终于听到远

处弹射臂撞击支架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听觉总是比视觉慢一些。

距城墙二百七十五码、在平缓的斜坡上排成三排的敌军士兵也看到了它。石球第一次弹跳时,他们大笑起来,第二次笑得更大声了。第三次,笑声停止。一百一十五个七十磅重的石球弹跳起来,正好与人头的高度持平。它飞向第一排、第二排和第三排士兵,撞断脖子,撞出脑浆。石球继续弹跳,滚向队伍和后卫帐篷之间的开阔地带,势头不减。由于这该死的斜坡,它们还越滚越快。七十磅的石球以任何人都追赶不及的速度滚动起来,动能很大,要停下来也很难。人的骨头显然不够;帐篷、马车、拴着的马、血和肉也不行。它们一往无前,直到地面变平并开始上升,而这个时候——

斯提里科的手下已经发射出了第二轮砲弹。

尼卡在我旁边酣畅淋漓地骂着脏话。利西马库眼

82 睛瞪得很大,仿佛看到了骄阳荣升。这是他内心深处那个残忍嗜血的野蛮人能想象出的、最美妙的画面。而我——你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但我是个工程师,我一生都在研究運动和静止状态下的各种沉重物体。当我还是上尉的时候,我的职位是安检员,工作是确保那些沉重的物体不会松动,砸碎骨头和肉。大多数时候无事发生,但偶尔——我承认,是我的错,怪我太他妈愚蠢了——我见过人像水果一样被压扁,内脏碎裂一地;我见过尖锐的骨茬戳穿柔软的皮肤和肌肉;我见过人被飞来的绳子斩首,腿和胳膊被失控的轮辊和圆木碾断;我见过脊柱被扭曲得好像枯叶的叶脉,但人依然没断气。责任都是我的,我是安检员,你不能怪木头、石头或绳子。他们都劝我,你无能为力。但即使我相信他们的话也无济于事。你不能让事故发生,更不能故意制造事故——

“旗子,”尼卡朝我大吼“,你在搞什么?举绿旗。”我把这事全忘了。他从我手里抢过绿旗,举过头

顶来回挥舞。愚蠢的绿旗。我脑子里装满了我的所作所为。更多的石球出现在空中。眼前的整片平原都在

震动,许多人像疯子一样奔跑,更多的人没有动弹。我忘了停火是什么旗子(当然了,因为根本没安排这个号令,现在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们所希望的)。所以这可怕的事故无法停止;另外,它远远不是事故这么简单。尼卡在挥舞旗帜,我终于想起来了:第二阶段。

战车从那片小小的白蜡树林里疾驰而出。每辆车上两个人,一人负责驾驶,另一个带着十五根路钉和一罐灯油,罐口没有塞子,只堵上了一块布,另外还提着一盏防风灯。

路钉——就是一种小铁棒,长约四英尺,直径半英寸,一端是尖的,另一端是个弯头。你肯定见过这东西,只是叫不出名字。它们的正式用途是测量土地,但其实很多时候都能派上用场,比如工程师的传统游戏:扔路标。最接近目标的人能赢得一杯啤酒。你投不出超过十五码的距离,因为它们太重了,但精准度却很高,而且它们可以穿透16号钢板或相同材质的盔甲。

我知道不会完全顺利,比赛型战车太过轻巧灵活了。三辆战车远远地翻了车,剩下的都冲到了营帐跟前。帐篷里立刻钻出许多人,但转瞬就吃了路钉——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开打,仅仅是挡了道。冲过营帐,又有两辆战车失控撞毁。位置刚刚好,巨大的攻城塔就在面前,身形壮观,被盖在兽皮之下。几处黄色的光闪过,防风灯在底座支架上被砸碎,灯芯仍在燃烧。幸存的人掉转战车,原路返回。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攻城塔上的小火苗已经熄灭,再也点不着了。然后,我看见一团橙色的火花,接着是黑色的烟。这就完了吗?我们赢了?

“走吧,”尼卡说“,不能再待这儿了。”

我任由他拉着我下了山,又开始觉得自己很蠢,就像有一次一根横梁被绳子扯松,荡了个圈,正好打在我两眼之间。攻城塔坏了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胜利是什么样子的。

走到一半,尼卡对我说:“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对吧?”

最不想听到这话了。“你说说看。”

“你革新了我们这代人的步兵作战策略,”那白痴说,“从此以后,砲兵将成为野战中的王者。方阵和其他紧密阵型的重装步兵经过这一战,全淘汰了。只能用天才来形容。这是野战战术上最大的一次飞跃,很可能——”

“尼卡,”我说“,闭嘴。”

15

真的成功了吗?我记得有一次和正式骑兵队的一个上尉聊天,他说他参加过一场战役,上面不断有命令派下来——到那边山上去,切断敌方轻骑兵,转向,回到这里来……他依次照做,而且(据他说)做得非常好。敌人发现他时已经太晚了,他展开地毯式屠杀,杀掉了几乎所有人,而他的手下全都活了下来,只有两三个轻微擦伤。可以收工了,他召集手下快步翻过小山,从山这边当然看不见战场。于是当他再次探出头时,他发现将军死了,步兵被屠杀,轻骑兵像游猎场的鹿一样四散奔逃,敌人控制了战场。于是他做了他唯一能做的:悄悄溜回山那边,然后离开。

整个城市的似乎被一种情绪包裹着——我们赢了。至少,我们杀了很多敌人,把他们逼退了四分之一英里,烧毁了攻城塔,让他们吃了大亏。人们走上街头欢呼庆祝,场面和每一季联赛的决赛差不多。他们让我气愤,如果不是尼卡把我赶回宫殿,我可能已经破口大骂了。

绿帮的朗基努斯和阿塔瓦杜斯专门进宫来向我祝贺。太棒了!神来之笔!我们结结实实给他们上了一课,是不是?我想问,上了什么课?但忍住了。我叫他们出去,自己找点活干。朗基努斯听完笑了,阿塔瓦杜斯气冲冲地跺脚离开。福提努斯又进来告诉我,他一直都相信我能行。现在敌人肯定会打包走人,因为意识到他们攻不下这座城。

我把闲杂人等请出房间。“我们有大麻烦了。”我

说。

他没想到我会说这话。“什么麻烦?”

“御玺,”我说,“那个刻章的白痴仿制不出来,看来只能用真货了。我这儿已经堆了一大摞申请和一英尺厚的许可证,但没有御玺。等不了多久人们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到时候我们就完了。没钱没权,他们大概会把我们吊死。”

他仿佛被我打了一拳。“太可怕了。”仿佛这句话能帮上什么忙。

“是吧?听着,我们得把真货找出來。藏着这东西的人还在城里。”

他继续看着我,“如果我不小心偷到了御玺,”他说,“肯定会立刻把它处理掉。或者扔进井里,或者塞

到衣橱底部,免得被人发现。毕竟这东西卖不掉。我

敢保证,它早就不知道被扔哪儿去了。” 83

“不会的,”我说“,我们需要它。”

他眼神涣散,似乎还没完全消化这个事实,“好吧,最好让你那些帮会朋友现在就行动,”他说,“城里所有小偷都得向他们报到。”

“别说傻话。”我本来不想凶他的,“这相当于承认我付给他们的纸币一文不值,我的许诺全是放屁。这不是自寻死路吗?到时候敌人没攻进来,帮会会先毁了城市。”

他沉默了一会儿,让我有时间重新考虑一下。“你必须告诉他们,”他说“,只有他们能找到御玺。”

我深吸一口气,告诉他他脑子抽了,简直是个疯子。但我知道他是对的。“把阿拉萨克和朗基努斯找来,”我说“,现在。”

不愧是帮会首领,两人都没有失态。房间里鸦雀无声。朗基努斯似乎想用眼神杀了我。天知道角斗场上那些人哪儿来的勇气面对他。阿拉萨克像一只被淋湿的狗一样抖了抖身体。

“行吧,”他说“,你要我们做什么?”

朗基努斯凶狠地瞪了他一眼,我假装没看见,“找到御玺。”我说。

但阿拉萨克摇了摇头。“别抱希望了,”他说,“肯定早就被运出海湾了。”

这是我最不想听的,于是我转头看向朗基努斯。他显然努力压制着把我的头掰下来的冲动。“我们得瞒过哪些人?”他轻声问道。

阿拉萨克没听懂。但我愣了几秒之后立即懂了。“所有需要用纸币发放报酬的人。”我说。

“包括?”

这个人太聪明了。其实不多,“出纳员办公室,财政部,劳动部。”我停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差不多就这些。”

朗基努斯点点头。“大部分是绿帮成员。”他说,“少

84 数几个例外,那些人你帮我换掉。剩下的我来搞定。”轮到阿拉萨克的白眼飞刀了,但我暂时还顾不上

他“,你能搞定?”

他点头。“没问题。我告诉他们,这是绿帮的阴谋,他们自然就信了。”

这话就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把我打醒了。我一直太天真了,从没想过即使在这种时候,帮会依然会琢磨如何扳倒摇摇欲坠的官府。朗基努斯的一番解释更让我明白,他们不仅琢磨过,还有更进一步的设想。但我还是不停安慰自己:真的纸币也是假装成钱的钱。一旦城破,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就算我们活了下来,也会有另外的可怜虫来收拾这一地鸡毛的帝国财政。绿帮侵吞一点公款实在是小意思。毕竟,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①

我转向阿拉萨克,“你得同意才行。”我说。我能看出他的肩膀越来越沉重。这件事他捞不到半分好处

——除了保住城市。他想了很久措辞,最后说道:“我们有个刻章匠,技术一流。”

“我试过了,刻不出来。”

阿拉萨克摇摇头“,我们的刻章匠不一样。”“御玺无法复刻。”

让别人有机会沾沾自喜是件好事。“我们已经刻出来了。”

人生真是充满惊喜。“你在开玩笑吧。”

他朝我咧嘴笑了,但一点也不友善。他让我去某堆档案里找几份文件,几份盖着假章、通过了官府检验的文件。“我们不常用,”他说“,一般留作最后手段。”

朗基努斯屁股离开椅子,探起身来。阿拉萨克刚才点明的几份文件中,有一份是死刑执行令,对象是绿帮一个高层。他看了一会儿,重新坐了回去。

“那做两手准备吧。”我说,“我会把一些关键岗位换成绿帮成员,再出一百万斯塔隆买下假御玺。怎么样?”

他们俩同时吃了一惊。阿拉萨克说,“有这枚印章,执行令我们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它值一千万。”

“没错。”

“这笔交易还得用假印章来盖。”

轮到我微笑了。“到时候它就是真的了。”

“看啊。”她说“,大英雄来了。”

我一直认为,有人擅长琢磨人,有人擅长琢磨事物。不可能同时两样都擅长。坦白地说,我对死的东西更感兴趣,像抗拉强度、剪切力、应力、延展性、冷作加工、耐久性等等。我知道人的特点性状和东西其实差别不大,只有一些细微的不同。但没人付钱让我去琢磨人。

“给我来一壶茶吧,”我说“,我气都喘不过来了。”艾科玛的眼神犀利得简直可以给金属除锈。“好,

马上。”她说。

我其实认真考虑过去别的地方——比如蓝柱酒馆

——但所有不错的饮酒场所都属于帮会,如果去一个

①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出自《路加福音》10:7。

蓝帮酒吧,绿帮的人会觉得我想背叛他们,反之亦然。二狗是下城唯一的无帮会公共场所。而且,只有这里有茶。我一进门,整个酒馆都安静了下来。这让我很难受。我已经习惯了二狗里的前后左右都是老熟人。这次不同。有个古老寓言讲的是,一个圣洁的先知被扔进了狮子窝。我现在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孤独的狮子,被扔进了先知窝。

她哐当一声把茶壶放到我面前。“十五特拉齐。”她

说。

“你收我钱?”“十五特拉齐。”

我这辈子从来没在二狗付过钱。我实在太吃惊了,呆呆盯着她许久,才从口袋里翻出一枚托尼丝,而且不是假币,官府造的。“不用找了。”我说。

她用鼻子呼出一口气。“谢谢。”她说完就走开了。行吧,我认了。我要在这儿会见帮会高层,两个蓝

帮的,两个绿帮的。如果不来二狗,就要让他们进宫。上城区让他们周身不自在,所以没办法,只能我来这儿等他们。

绿帮的哈帕克斯是第一个来的。他认识艾科玛的父亲,我们也是老相识。他坐下时给我使了个奇怪的眼色。

“她这是怎么了?”

“女人就这样。”他说。我知道他清楚是怎么回事,但他不会告诉我。

行吧,我想。这么一说,再追问就丢脸了。“喝东西要付钱哦。”我说。他听了诡异地一笑。

其他几个人也来了,我们比较和谐地敲定了一笔交易便离开了。我离开酒馆去锯木厂,快到的时候,有人挥着手快步追上我,气喘吁吁,似乎很害怕。

“快跟我来。”他说。

“别着急,”我说“,你是谁?有什么事?”“有人被捅了,”他说“,在二狗。”

我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开始冒冷汗。他的话

本身没什么——这么说吧,就好像有人眼神惊恐、喘不上气,跑来拦住你,告诉你太阳从东边升起来了一样。这有什么?二狗天天都有捅人事件,如果这次有什么不一样,那只可能是——

“她怎么样了?”“我不知道啊!”

我常常想不通为什么罗珀人会让我当上校,但有时候——就像现在——我发现他们是正确的。脑子的运转方式很重要。

我抓起他的左手,塞给他一枚五斯塔隆的金币,“卡特门找得到吗?”

“找得到。”

“卡特门十六号,”我说,“福尔克斯医生。如果他不在,住那儿的人也知道他在哪儿。把他带到二狗,我会再给你一个金币。快去。”

他看了看金币,看了看我,然后跑走了。我见过逃 85

命的人,他的速度比逃命还快。有诱惑才有动力啊。他倒是走了。可我还需要几个帮手,于是我跑到

神庙街。两个卫兵站在海军部大楼前,两个都是园丁。“你们两个,”我喊道“,认识我吗?”

“长官。”

“你,”我对着左边那个说,“给我找一辆马车或轿子,任何交通工具都行。见到什么就征用什么吧。我给你这个权力,明白吗?”

他的脸抽了一下,但还是行动起来,因为我的表情实在太狰狞了。这也是我当上军官的原因之一。“你,”我冲另一个说,“我需要十张羊皮纸、一支笔、一盒墨水,还有海军部印章。快去。”

神庙街有很多交通工具可供抢劫。即使我施行了一大堆禁令,仍然有不少议员或常任秘书来这儿。大约一分钟后,卫兵带着一抬轿子和四个轿夫回来了。我认出了轿子上的花纹。若不是事情紧急,我会在与这个人为敌之前尿裤子。我在口袋里摸了摸,发现了四枚面值半斯塔隆的金币。我在他们湿漉漉的大手上

各放了一枚。他们像亲眼看到骄阳荣升一样看着硬币

——这东西只存在于信仰里,你悄悄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像某些幸运的朝圣者一样远远望到它一眼,但绝对没想过它会真实出现在你手中。

另一个卫兵也回来了,一个文官拽着他的袖子不放手,像是拖着一架小小的、不受控制的犁地机。“拦住他!”文官大喊“,他偷了印章!”

这名文官当然没上过城墙,也不认识我是谁。于是我打了他。他重重摔倒,让我有点后悔,但顾不到这些了。我拿到印章、纸和笔钻进轿子。“找得到二狗酒馆吗?”

“当然。”一个轿夫说。

“麻烦跑快点。”话音一落他们就出发了。我招呼两个卫兵跟上,刚说完,我们就消失在了盐市街拐角处。

86

我的敌人总是坚持不懈地对我好,陌生人对我也不坏。轿夫们为了几片金属而拼命奔跑,跟着了魔一样。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一个男人在市场上摆摊。“只要五元,”他说,“就能获得一枚魔法币,你可以用它向任何人购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好吧,”一个路过的商人说,“给你五元,证明给我看。”于是摆摊的人带他去了一家面包店,掏出一分钱。“给我一块面包。”他对面包师说。这确实是不折不扣的魔法。①

医生还没来,该死。如果他当时在场,我会因为他还没赶到而狠狠地揍他一顿——在那种情况下,你的脑子是没有逻辑的——我从轿子上跳起来。两个卫兵也前后脚地赶到了,累得像狗一样喘着粗气。我随便拦住一个人。“她在哪儿?”我吼道,好像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吓坏了,给我指了指。我暂且饶了他,跑进酒馆。

他们把她平放在一张桌子上。到处都是血。她穿

着我一小时前见过的那件罩衫,只不过上面多了一块红色的东西,大概有火腿那么大。一群男男女女围着她,就这么呆呆站着。出去,我对他们说,接着周围望了望,想找点水和一块布,但什么也没找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福尔克斯医生来了。他以前是军医,后来被踢出了军队,给的指控好像是挪用兵团资金之类的。从那以后,他成了竞技场的常驻医护人员——偶尔会因为无执照行医被扔进看守所待个几天。他是全世界最熟悉刺伤的人。但他一点也不喜欢我,可能是因为当初他挪用的是工程兵的钱……然后是被我揪出来的。他看了看桌上,又看了看我。

“你朋友?”他问。“不重要。”

“所以確实是你朋友。”

我猜他其实想扔下她不管的,但最后还是留下了。这就像逗弄了一只凶猛的狗,它却难得地忍住没咬人一样。我是见过他干活的,他曾经从我脖子边拔出过一根十英寸长的木头碴子。此时他看起来忧心忡忡,这不是好兆头。

“怎么停下了?”我焦急地问他。他没理我,只是站在那儿发呆,双手到手腕都浸着血红色。“听着,钱不是问题。或者你想要行医执照也行。该死,两样都可以给你行不行——”

他看着我。“完事了。”他说。噢。“那她——”

他耸耸肩。“伤口很深,凶器是一把很薄的长刀。她失血过多,现在拔刀可能会没命,也可能活下来。”他双手放进水盆,里面的水立刻变成了浅红色,“无法预测。”

“还有什么能做的吗?”“没有。”

我背过身,坐下来。以海军部的名义写了一张五

①故事出自古雅典哲学家第欧根尼,第欧根尼通过这个寓言向人们展示金钱的力量胜过真正的魔法。

万金斯塔隆的请款单,用蜡烛滴了几滴蜡,盖上海军部印章。我把单子递给他,他看了一眼,随手扔在地上。我永远搞不懂这些记仇的人。

“谢谢你。”我说。

他用最后一条干净的毛巾擦了擦手。“去死吧。”他说“,我先走了。”说完便走出酒馆。

16

我想留下来,但事与愿违。有个白痴跑来找我说,敌人弄来了抛石机。

抛石机,不会吧。这东西谈不上陌生。大约四十年前,有人从艾克门人那儿抄了一本书。书上有一段狗屁不通的描述(我猜是翻译问题)和一幅根本不合理的示意图。我们尝试过照着图样造一个,但一直造不出来。

原理不难理解:一个支点,一根杠杆,安装在一个巨大的架子上。在杠杆短的一头挂一个重物——比如装满石头的板条箱。长的一端用一个吊索固定。用绳子拉长端,使重物上升,然后松手。短的一端落地,长的一端弹起来,把石头扔出去。理论上就是这样。

但当时的工程师得出的结论是:造不了。杠杆的长端承压太大,每次加到最大载荷,就会像胡萝卜一样脆生生折断。同时还要保证吊索弹出去时石头不会卡在网兜里,原地甩一圈,砸断杠杆,最后落在砲兵头上。而且,就算杠杆长端不会在下压过程中折断,装石头的篮子也会剧烈摇晃甚至翻倒。所以,这东西肯定是一些没有实战经验的理论家凭空想出来的。有人说艾克门东部边境行省的围城战中使用过抛石机,这更是谣言和大话。抛石机是不存在的,就像龙、精灵和魔法剑一样。

天要黑了,我慢慢爬上城墙,“听说有个白痴在散布谣言,说——”

我手下一名军官(忘了名字)把手放在我肩上,指

向远方。

噢……

隔着五百码,细节没法儿看明白,但足以看清轮廓。我看过抄本上的示意图。不使用时,抛杆会微微向后倾斜,就像一棵又高又瘦的树被风吹斜了。篮子很大,原料可能来自皇帝的某个游猎园里高大的橡木

——那种地方禁止伐木,树可以长很高。我数了一下,一共七台,全建在小山丘上,不怕我们的弹力砲弹。

扔不扔得出石头还两说呢,我安慰自己。他们可能刚刚才造好,在别处做好部件,运到这儿来组装的。可能根本没有调试过,没做过检查、验证、故障排除

……但我们的68-A也是这样,不妨碍它撞飞人的脑袋,像压扁甲虫一样碾过人群。与此同时,艾科玛还躺在二狗的桌子上,命悬一线,而我却不在身旁。

梅纳斯在我左边说道“:现在怎么办?”

我一边思索,一边回答他:“把城墙上的大砲全部 87

撤了。如果那东西可以扔石头,朝这边瞄准,我们一架都损失不起。另外,把石匠找来,我要在每个砲台周围做一个加固堡垒。做好了再把大砲拖回來。”

这就行了?“好的,”他说“,什么厚度?”“哈?”

“堡垒要多少层砖?”

我开始头痛。“我怎么知道?厚到能抵御那东西正面一击。如果那东西能打的话。”

就在这时,我听到一阵嘎吱声,还有一声口哨,听起来似乎没什么恶意。但我还是顺着声音抬头看了看。什么都没有。下一秒,有什么东西撞上了城墙,震得我脚下的石路都在颤抖。梅纳斯没站稳,抓住我,差点让我也摔一跤。我扶着他站直。第二击来了,不知道打中了哪儿,离这里有多远。我们齐齐跪在地上。到底他妈的怎么了?我问自己。接着,另一个声音出现了。不再是震得人骨头疼的撞击声,而是稍小的石块破空的嗖嗖声。其中一块只差一寸就会打中我。梅纳斯离我只有一英尺远,他的左边脑袋不见了。我瞥

见了他的骨头和脑浆,他的右脸依然挂着困惑的表情。然后,我左手边三英尺处的城垛崩塌了。什么东西拂过我的脸,触感粗糙,像是鸟的翅膀,又像牛的舌头极快地舔了我一下。我举手摸了一把,看到了血。灰尘,我意识到,是快速擦过的小沙粒割开了我脸上的皮肤。

“趴下!”有人大喊。我没有动,脑子还是没追上剧情,因为眼前发生的事没一件能说得通。一个不认识的人从我身后冲上来,把我拖下城墙。又一块石头砸过来的时候,他倒在了我身上。我感到他的血液渗进我的衣服,流到我的脸和脖子上,就像融化的冰。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动不了了。所谓“吓呆”——平时不会去认真琢磨这个词——就是我这样,浑身僵硬,仿佛被冻住了;仿佛浑身四肢都被夹板固定住了;仿佛跳入

某种液体,看着它在你周围冷却凝固。这种时候,人和

88死了没区别,关节和肌肉全部僵死,旁人无法掰动身体,更有可能把骨头掰断。我的眼睛里沾了灰尘,我的手却无法举起来擦一擦。我嘴里全是血。这是我长大以来第一次把屎拉在裤子里。撞击仍在继续,一下又一下。

(但在我脑子里,这声音十分平和,只隐隐带着一丝埋怨。当初野蛮人面对我那聪明绝顶的弹力球,是不是也是这个状态?他们是不是也吓呆了?客观讨论一下,半边脸被飞来的碎石切掉,或者骨头和内脏一起被碾碎,整个人像香肠衣一样爆开,哪种死法更糟?)

一个长了木鱼脑袋的呆瓜抓着我的一只脚,拼命往后拖。只需一次撞击,飞溅的碎石就会把他撕成碎片。他是为了救我才冒险的,都是我的错。如果我的腿还能动,我一定会踢他的脸。呆瓜摔了一跤,连带我的头也被撞了一下。这是我这辈子感受到的最强烈的疼痛,接着,一片光明包围了我。

我睁开眼睛,眼球还是又涩又酸。我揉了揉,没什么改善。一张脸正垂下来看着我,一张金色的鹅蛋形

大脸,眼睛大而哀伤,嘴巴小得几乎看不到。这是“悲伤之母”,我躺在宫里的小教堂,这里的古董马赛克时不时就会被人撬走一两块。

又有两张脸出现在视线里,同样低头看着我,凑得更近。一个是傻乎乎的福提努斯,另一个是锯末。一个陌生的声音说道,“他没事了。”语气有一丝着急,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去别的地方。

“感谢。”福提努斯对他说,然后关切地看着我,“你感觉怎么样?”

记忆回来了,感觉就像无知地往下张望,然后突然意识到你站在悬崖边。“她怎么样?”我悄声说道,嗓子还是哑的“,她还活着吗?”

福提努斯皱起眉头,没听懂我在说谁,“我去看看。”锯末听懂了,说完转身离开。

“你头上撞了一个大包。”福提努斯仿佛在跟小孩子说话,但就算我小时候也没人对我用这种语气。“你会好起来的,乖乖躺上一会儿就行了,不要怕。”见我挣扎着想要说话,他又及时加了一句:“敌人没再扔石头了,修补工作正在进行,放心。”

啊,我还没想到那儿去呢。我嗓子哑了,于是举起左手,食指和拇指指甲扣住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拽到我面前,好让他听清楚。“她怎么样?”他掰开我的手指,妈呀,没想到力气还挺大。显然我现在状态太糟糕了。“抱歉,”他说,“你在说胡话。这是头被撞之后的正常反应。很快会好起来的,我保证。”

但愿锯末听懂了,出去帮我打听了。我叹了口气,垂下手来,闭上眼睛。“走开。”我假装困倦,说道。

(然后我好像真的睡着了,因为我清楚记得,身边只剩下悲伤之母那一成不变的金色大脸,似乎有些责备地看着我。我让她失望了,她说,她一向希望我干出一番成就,但我竟然又在打打杀杀,自食苦果。我想解释,但不知为什么说起了阿劳塞特语,她当然听不懂。于是她拿起锤子,在我脑门上钉入一枚钉子。然后

——)

我醒了,头痛欲裂。许多张脸围着我,大部分都很陌生,但我认出了福提努斯、盖塞利克中尉以及绿帮的朗基努斯。我眨了眨眼,感觉有人在卖参观我的门票,生意红火。

有个人喊了一声:“医生,他醒了。”人群分开,那卑鄙的老不死福尔克斯走了过来,伸手翻起我的眼睑。我讨厌别人掰我眼睛,举手挡开。

“他没事了。”福尔克斯说。

我抓住他的手腕。“你在这儿干吗?”我愤怒地说,“你怎么不在二狗?”

他笑了。“她还活着,”他说,“但差点就死了,你也是。幸好,否则太可惜了。”

他手腕转了一圈,挣脱我的手指,接着在我再次伸手前干脆地退后一步,刚好站在我够不到的地方。“账单寄给谁?”他问。

福提努斯刚刚张开嘴,朗基努斯就先动手了。我吃了一惊。福尔克斯放弃了追问。

我转向朗基努斯。“艾科玛。”我说。“她好着呢。”他说“,别担心。”

“叫他回来。”我说,接着一阵晕眩,仿佛我又回到了城墙上,有人在拖我的脚。

一个清亮的声音打断了幻觉。“奥尔罕。”“干什么?”我说。

“你睡了五天了。”福提努斯说“,差点醒不过来。”我心乱如麻,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干什么啊,别

吼,”我说“,五天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在这儿躺了五天,總算捡回一条命。”福提努斯说“,情况很糟,相信我,噩梦一个接一个。”

我想起来了,“城墙上,”我大喊,“抛石机……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们攻进来了吗?”

“他需要休息了。”人群后面一个声音说。“请大家离开,四小时后再来探望。”

“谁也不准走,”我喊道,“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我必须知道。”

“一切都好。”福提努斯回答,他刚刚才说情况很糟,像噩梦一样。

“等你好些了我再详细告诉你。别担心,一切都在掌握中。”

“他们攻进来了吗?尼卡呢?”

“好好休息。”福提努斯走出我的视线范围,“安心睡一觉,你越早康复越好。相信我,一切都好。”

于是我乖乖休息了半个小时,探望的人都走光了。我坐起来,四处找了找穿的,发现一条走廊的墙壁上挂着一件旧工装袍,一个小院子的垃圾堆上躺着一双有裂纹的旧靴子,其中一只只有半个鞋底。我的脑袋依然像被打了无数枚钢钉一样,但我懒得管了。

从哪儿开始呢?我想直接去二狗,但朗基努斯说

她已经脱险了,而根据福提努斯的话,外面情况很糟

糕,噩梦接连不断。于是我决定先去城墙,不知道会不 89

会中途就被一箭射死,或者被石头砸死。

街上很安静,不过还是有人。我认出一个熟悉面孔,脑子转了两圈才想起他是我手下的一个下士。他扛着一个巨大的帆布工具包,走得很匆忙。我小跑着赶上他,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

“上校。”他吓了一跳“,他们说你——”“城里什么情况?”

他眨了眨眼,习惯性地立正,以工兵的标准来说,姿势还算凑合,“我们守住了,长官,”他说,“让他们吃了不小的苦头。”

他似乎觉得这也算正式报告。算了,不跟他计较。走到离兽王酒馆一百码远的地方时,我突然有点头晕,“来,”我说,“我请你喝一杯。”这家酒馆在十年前因为我做的一些龌龊事把我扔进了黑名单,“……等等,我没钱。你请我喝一杯吧,然后给我详细说说。”

他有些惊讶,好像我刚刚亲了他一口似的,“好的,长官。”他说完,带头走了进去。

我一向喜欢待在酒馆,五天没去,很郁闷。据下士

赛甫拉和所属兵团的战友们说,是那个魁梧的利西马库——绿帮角斗士第一名,烧攻城塔时当我保镖的,记得吗?——在我城墙上救了我,拖着我离开前线,当时如果稍晚一步,我们所在的哨塔就被砸碎了。梅纳斯死了。利西马库一直把我拖到石梯口,这很棒。但他绊了一跤,我摔下石梯,头先着了地,这就坏了。不过我总算还活着,了解了整个事实,也不是太亏。

前文说过,利西马库长得很吓人,和他待在一块我浑身不自在。但当他看到我躺在石梯最下面的瓦砾堆里,眼看死透了时——我也无法准确形容——没错,他是角斗士,以砍人为生,为人耿直,只知道以角斗士的直觉来应对各种情况。我在他眼皮底下被杀,作为我的保镖,(他认为)他渎职了。对了,角斗士有着一定的荣誉感和羞耻感。反正吧,说不清是什么原因,他当时

有点抓狂,飞奔到竞技场,牵出一辆上一场战斗幸存下

90来的战车,抓起半打防风灯,叫北门守卫打开城门。城门卫兵是绿帮的,自然把他的话当作圣旨。这时候,锯末正在城墙上准备投石车——

(你应该记得,我让梅纳斯把投石车撤下来,但随即他就丢了半个脑袋。真是万幸啊。我那极其愚蠢的命令没有得到执行,这座城市才有了活路。和过去一样,感谢敌人。)

17

锯末从石梯上跑下来拦住卫兵。卫兵告诉她,利西马库叫我们开门。于是,面对利西马库和四匹累得口吐白沫的赛马,锯末问他,你在玩什么?我要烧掉那些抛石机,他回答,他们杀了奥尔罕,我要杀了他们。

我喜欢锯末,那姑娘有脑子。好吧,她说,那记住走直线,不要绕弯,我尽量掩护你。

利西马库并搞不懂她有什么计划,但聪明地相信了她。他挥了一鞭子,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从城门口冲了出去。锯末回到城墙上,投石车已经就绪,随时都

能发射。她快速调整了其中几台的机栝,然后下令。数百个石球凶猛飞出,弹跳着向前滚,只为给单骑冲锋的狂战士利西马库留出一条安全路线。不用说,砲弹还没落地,敌人就放下手中的各种活计,除了操作抛石机的七个人,其他全像游猎场的鹿一样朝着那座该死的小山丘狂奔。

七架抛石机中,有两架在前几轮攻击中损坏。那些理论家预料得没错,其中一架刚一发射,抛杆就折断了。另一架发射时吊索没能松开,网兜缠住了抛杆,也断了。剩下五架还能正常工作。我猜,抛石机的操作员忙着盯城墙,没注意到一路接近的利西马库,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利西马库走得匆忙,忘了带武器,但关系不大。操作员都是工程兵,大家都知道,工程兵是不懂打架的。他赤手空拳打死了兩个还是三个人,其余的四散逃命,直接逃到了石球的滚动路线上;倒霉透顶,但战争就是这样。没有他们碍事,利西马库开始涂抹灯油,点火后等了一阵,等火势让他满意了,才掉头回城——是走回去的,战车的车轴在中途折断,而利西马库是绝对不会跑离战场的,那样有失体面。于是他悠闲地走着,可能还有点得意。回到北门时,杀人如麻的石球依然在他两侧弹跳。他停下来,调整了一下扛在肩上的第二架抛石机断落的抛杆。这是他能顺走的、唯一勉强算个奖杯的东西。

(由于这个举动,他对守城的贡献比这个故事中的任何人都要大。晚点跟你细讲。)

总之,最后我活了下来,而七架抛石机全部报废。尼卡带着手下查看损坏情况——是我杞人忧天了。直到我和下士赛甫拉喝完酒,我才鼓起勇气问,尼卡怎么样?哦,他当时没在,赛甫拉告诉我,他去城里的锯木厂了。对啊,是我叫他去的,我忘了。

我一步步爬上城墙,找到尼卡。他见到我吓坏了,你不是躺着吗?

“闭嘴。”我说“,这里什么情况。”

尼卡听阿塔瓦杜斯说,抛石机开始轰炸时,阿塔瓦

杜斯就在墙上,和我之间隔了五座哨塔。感受到城墙的震动后,他立即沿着城垛走道狂奔,一块石头落在他脚下一码远的地方,砸断走道,让他不得不停下。但他是阿塔瓦杜斯,当然不会像任何正常人(或者我)一样东躲西藏吓出屎。他站在原处仔细观察,很快发现了敌人的意图:集中火力砸出一个足够大的豁口,让军队可以冲进去。但有些石块的撞击点太低了,会被反弹回去,造成的损害有限。只有砸中顶部壁垒的才有显著效果,因为壁垒只有下方一个固定面,更容易碎裂和崩塌。所以,抛石机只能摧毁城垛和壁垒,无法轻易破坏城墙主体。意识到这一点后,阿塔瓦杜斯就不担心了。虽然没了城垛很糟糕,但抛石机只有七架,要对城防工事造成决定性破坏的话,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对方的角度选择很有限,要保证射程,又要躲过我们的投石车,只能挤在那座孤零零的小山丘上。简而言之,抛石机并不能突破城墙给士兵们开道,最多只能时不时让城里的一小撮人遭殃。

这就是尼卡给我讲的阿塔瓦杜斯的经历。他似乎并不认为,一个人笔挺地站在轰鸣的巨石中,进行效果难测的观察、推理有什么了不起。这就是罗珀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无法真心讨厌他们,即使他们四处烧杀抢掠,把我这样的人视为垃圾。泥土里的虫子也能对抗狮子——这古老的口号贯穿了几次社会战争、奴隶起义和行省叛乱。是的,罗珀人就是掠食者,他们把人打残打死都是理所当然的。这么做虽然带来大量好处,但这并非他们的目的,就像狮子总在无意中慷慨地养活食腐动物一样。即便如此,如果要在狮子、狼、豺和狐狸之间选择,我永远选狮子。它们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真的很帅。

说到哪儿了?对了,人们不再恐慌,抛石机全数覆灭,城墙依然完好,我也没死。福提努斯在我休养期间接管了城里一切事物。换句话说,灾难正在酝酿中。

众神保佑,他做得非常努力。他想看到我感激又崇拜的眼神,想在我苏醒时第一时间送上好消息:那个

捅了我心爱的艾科玛的混蛋已经被抓,正在监狱里等待审判和处决。于是他派卫兵——是的,直接派了卫兵——到二狗查探。不用说,卫兵过去的时候,酒馆已经空了,只剩下艾科玛,以及蓝帮派来照顾的医生和护士。所以他们开始审问医生——医生是事发后六个小时才到的,什么也没看见——此路不通,他们又叫醒了艾科玛——这是她出事后睡得最好的一觉——开始问她问题。她当然说不出话。他们威胁要以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逮捕她,于是她以她那特有的语气叫他们滚蛋。他们离开酒馆,去了蓝帮公馆,开始胡乱逮捕有嫌疑的人。当然,当然!这造成了一场骚乱。最后,还是靠着蓝帮无与伦比的气量和大局观,以及阿拉萨克亲自下场调解,他们才能活着走出去,自然是鼻青脸肿。福提努斯意识到他可能办错了事,虽然真的不知

道错在哪儿,但还是感觉到了不对。于是,他又尝试了

另一种方法:五千金斯塔隆悬赏罪犯的名字。如果我 91

在的话,我会告诉他这是自找麻烦。他一小时内收得到了一百个名字,那些所谓的目击者一个个赌咒发誓,即使他们事发时根本不在场。正当他忙着摆脱这些白痴时,一个绿帮的人找到他,给他说了一个有重大嫌疑的名字:索里斯帕。

不愧是福提努斯,他立即让人查询名册,都城只有一个人叫索里斯帕。他派了二十个卫兵去抓他。他应该做的是——任何傻瓜、小丑或老鼠都会做的是,找到蓝帮的朗基努斯(记住,消息是绿帮的人给的),问他有没有听说过索里斯帕这个人。而朗基努斯会回答,是的,那是我父亲。

胜利公园大暴动已经过去很久,上城居民大概已经忘记了帮会的暴脾气,主要一直没人再干出惹毛他们的蠢事,例如逮捕帮会首领的父亲。出于爱国精神,还有对我个人的认可,阿拉萨克努力安抚了义愤填膺的蓝帮。但坐在看守所里、戴着镣铐的不是他父亲。公平地说,朗基努斯也不是毫无贡献,他还是象征性地阻止了一下。帮众们当然不答应,他迅速放弃努力,任

他们自由砍人。没办法,如果他诚恳认真地叫停暴动,绿帮老大的位置就得丢了。而且他也是真的生气,这合情合理。事关亲人,让城市和公众利益见鬼去吧,没毛病。

对了,还是提一下吧,福提努斯并没有抓错人。索里斯帕喝醉了,想捅一个得罪过他的人,艾科玛想要阻拦,结果被捅。这样的意外时有发生,对错无关紧要。我想,如果没有这一出闹剧,索里斯珀大概会等到艾科玛康复后,可怜兮兮地溜到二狗,哭着脸连声道歉,对加入二狗黑名单也不敢反驳。接着,艾科玛会得到一大笔钱,帮会能保住面子,皆大欢喜。只要执法人员不来多管闲事,贫民区就会用自己的方法处理事故。

而现在,绿帮全员武装,准备在看守所火拼。阿拉萨克的蓝帮帮众自然奋力杀出一条路。这就是帮会斗

争的精髓所在。绿帮想做的任何事,蓝帮都会热心担

92 负起阻止的义务。所以,不管阿拉萨克如何真诚地提倡和平谈判,他的人都会摩拳擦掌,准备大战。你可能觉得,到了这一步,福提努斯无法让局势进一步恶化了吧?但他就是做到了。他召集工程兵,命令他们站在两拨人中间,不让蓝绿两帮动手。他们都是我的手下,手头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修补抛石机造成的破坏。此前,他们并没有卷入这场纷争,本来也不会打架。

任何脑子正常的工程兵军官都不会听从这样的命令。但我当时躺在神庙的医务间,代理我掌管兵团的是尼卡——帝国的楷模,像奴隶一样忠诚。当然,他告诉了福提努斯这个主意愚蠢透顶,危险性是墙外敌人的五十倍。但是福提努斯下了令,他不得不服从。

我对尼卡多有苛责,大部分时候都是有道理的。但没有我在一旁唠叨时,他脑子好得很。他有自己的行事方式,有时我在想,也许不用我手把手带着,他也能在外面独立在生存。

来,跟我想象一下:你和绿帮成员走在费希街上,怒不可遏。这段时间,为了拯救城市,你违背了伴随一生的本能和经验,与官府亲密合作。但官府逮捕了朗

基努斯的父亲,并把他扔进监狱。你走到马市口,街对面就是蓝帮,正准备冲上来跟你拼命。好吧,走着瞧。一旦搞定他们——

好了,蓝帮出场。他们没有往前,全部停在马市口北侧。所以这里就是战场了,很好。但当你走近时,你发现他们好像不是来打架的,仿佛被什么东西挡住了

——比如街上凭空出现了一个大坑,或者有炽天使用燃烧的剑拦在中间。于是你伸长脖子四处张望。看到了!在马市口正中,一个人坐在椅子上。

他衣着普通——看得出来比较有钱,但看不出身份。他显然没带武器,但椅子是军用折叠椅。你认得这张脸——他是尼卡弗鲁斯·波泽思,那个奶白脸工程师的高级副官。你们见过很多次,他每次都在急匆匆地传递命令。你对他既没有好感,也说不上讨厌。此时他坐在椅子上,读着一本书,旁边的地上放了一瓶酒。

蓝帮的前排让出一条道,一个人走了出来。你当然认识他——蓝帮首领阿拉萨克。他走到波泽思将军面前,后者似乎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来了。他站了一会儿,清了清嗓子。但那本书肯定非常精彩,因为波泽思依然没反应。

作为绿帮的一员,你自然乐于看阿拉萨克的笑话。显然,他是努力忍住才没发火的。他向前一步,说了些什么。波泽思似乎突然注意到有人,在书中放了一个书签,友好地和他打招呼。对话很简短,你听不清楚,但我猜你能想象对话的内容。然后阿拉萨克跺着脚回到蓝帮人群,看起来气炸了。绿帮这边随即传来三三两两的笑声。

你看到朗基努斯走到绿帮最前面,表情复杂,并不开心。他走上前,波泽思礼貌地向他打招呼,他们又交谈了一会儿。朗基努斯开始愤怒地挥舞着手臂,但波泽思只摇了摇头。朗基努斯落败,回到绿帮人群。蓝帮不怀好意地嗤笑,让人大为光火,毕竟他们老大刚刚才受到同样的侮辱。

围观了这么久——先是好奇,接着嘲笑蓝帮,然后在看到朗基努斯同样蔫掉时默默憋笑——不知怎么的,那种让你七窍生烟、恨不得杀个痛快的怒气不那么强烈了。你能猜到是怎么回事:波泽思礼貌而坚定地告诉他们,如果他们要火拼,顺便大肆抢劫一番并袭击看守所——好吧,很明显,他没有办法阻止。但首先,他们将不得不对付他,这相当于跟奥尔罕上校作对,毁掉我们目前为止的一切努力。他异常安静而坦然。因为他知道大家说到底都是理智的,要守住城市,唯一的方法就是停止内讧,打起精神,不耍小孩子脾气——换句话说,帮会争斗已经是过去式了。大家不再是一群暴徒,而是六百多名有责任感的成年人,能克服情绪,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此时要做的这件事有多么愚蠢,意识到最好的办法是忘掉这一切,各回各家。

“我差点吓尿,”尼卡告诉我,“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于是我去见了朗基努斯,把他父亲的释放令交到他手中,这样他就可以转交给卫兵了。谢谢你,我对他说,谢谢你没杀我的手下,也谢谢你没毁了这座城市。不客氣,他说,艾科玛的事我很抱歉。这个道歉是认真的。除去恶毒和阴险,他这人其实挺有担当的。

18

接下来,我终于可以去二狗看望她了。

“啊,”她说,“是你啊。我还以为你公务繁忙,不打算来呢。”

“对不起,”我说“,被其他事耽搁了。”

她脸色很差,没什么血色,脆弱得似乎只要掉下床就会摔成碎片。“你看起来只有半条命,”她说,“听说你撞到脑袋还是哪里了。”

“差不多吧,”我深吸一口气,“我把索里斯帕放了,被迫的。再不放朗基努斯的白眼要翻到天上了。”

“混蛋,”她说,“不过这是那个疯疯癫癫的市长搞

出来的,不是你的错。你该给他带个嘴套,免得他到处咬人。”

“等有空我准备跟他谈一谈,”我说,“你感觉怎么样?”

“很糟糕,”她说,“对了,我还有件事要跟你理论。你那位脑子有坑的供应部官员不准我卖酒。没酒我怎么开酒馆?”

我的供应部官员?“抱歉,”我说,“现在禁酒了,得一视同仁。见鬼,你之前就是供应大臣,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闭嘴吧,”她说,“跟一把手做朋友连一点特权都捞不到吗?”

“艾科玛——”

“另外,城里没有黑市,没办法从其他路子搞到东西,你知道为什么吗?”

“听着——” 93

“因为你奴役了帮会,他们原本是黑市的管理者。现在好了,只要有人私下卖出哪怕一粒腰果,就会被抓起来斩断腿。这不对,这是暴政。”

“艾科玛,闭嘴。听我说。”她惊讶地看着我,好像我刚刚踢伤了一只小奶猫。“艾科玛,你也负责过供应部,你很清楚为什么要关闭黑市。等等,”我突然回味过来“,你是不是在配额之外买了什么东西?”

“是的,但没买到。我找过科拉森兄弟、兰帕达斯和斯特恩斯,但他们都怕得不行。这是野蛮人的行径。你代表官府,官府不能这么霸道。”

“好了够了,”我不敢过于大声,“如果我……如果奥尔罕上校的朋友在黑市上买东西,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你怎么这么任性——”

“去你妈的,”她说,“我得把酒馆开下去,酒是必需品。”

我开始头痛,应该不是撞击后遗症,“好吧,”我说,“有道理,你算一下自己的损失,我如数赔给你。当然,不可能完全——”

“你搞错重点了。”她嗓门提得太高,把我吓了一跳,我可不想让缝好的伤口崩开,“我不要你的施舍,我要把酒馆开下去,而你在阻止我。你知道那些混蛋做了什么吗?他们拉着货车,把我所有的面粉、肉干、无花果、葡萄干和橄榄都没收了。”

“对啊,这是他们的工作。而且你也有钱收呀。”“呵呵,对。他们给了我一沓纸,好像那东西也是

钱似的。这些人不是卫兵也不是官员,而是他妈的绿帮——我自己的帮会闯进我的店,抢走了我的东西。奥尔罕,我问你,干吗要对抗外面那些野蛮人?我们对自己人做的事,比他们狠得多。”

她有点惹毛我了。我想了想福提努斯或尼卡在这种时候会说什么,“好在,”我说,“这并不重要。离你完全康复还有很久,这段时间你也没法开酒馆。现在争

来争去没意义。”

94 “你进黑名单了。”“什么?”

“以后不准你来这儿。想喝你那傻乎乎的破茶,就另外找人给你泡吧。”

19

“我想你是对的。”尼卡说。

我有些惊讶,他的语气里有一种不情不愿的认可,“我是对的?”

我们站在城墙上,检查修补进度。石匠行会正在用松软、烤至半熟的砖重新建造壁垒。这样一来,如果再次遭遇抛石机,壁垒会直接坍塌,而不会变成四处飞溅的锋利碎石。此时我们有五分钟的空闲,正在讨论用这种材料垒起城垛。

“他们确实在等人。”他说,“我之前不信,但现在信了。我觉得你的思路是对的。”

我就想得了一顶纯金皇冠一样荣幸“,谢谢你。”“我想,”他继续说,“那些抛石机是要等那个人来

了才启用,在他来之前,只要拼装就绪就好。但之前的偷袭惹怒了他们,或者打击了他们的士气。所以他们决定采取行动,但没有成功。”

在那座该死的小山丘上,他们正在建造七台新的抛石机,干得很卖力。但进度似乎很慢,我猜他们的木匠不如我们厉害。当然了,这里是世界中心,我们拥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身在城中,很容易忘记这一点。

“我想,”尼卡接着说,“等那个人来,发现他们失去了最大的优势,他肯定会不高兴。如果本来可以有七十架抛石机——”

“就会被我们的投石车打得粉碎,”我说,“这也是他预料不到的。按他的计划,抛石机会在四百码外把城墙击碎,而我们的最大射程远远够不着。他相信抛石机可以砸烂城墙底部,但事实证明不行。他迟迟不来,也许正好捡回一条命,面子也没丢。”

“也许吧。”尼卡微笑道。

后面传来脚步声,有人在光滑石梯上滑了一跤,在摔倒之前扶住了墙。是锯末,她是我见过手脚最不利索的人之一。“抱歉,你这会儿有时间吗?”

尼卡有点慌,看来之前心里装了事。“我先走了,”他说,“还有事。”说完一溜烟下了楼,差点又把可怜锯末的撞倒。出事了?我想到,但我通常是错的。

锯末用胳膊夹着一张毯子,“你带了什么来?”我

问。

她打开毯子,露出一个类似铁钩的东西,外加一个可以套上去的环、一个铁闩,以及一根磨损了的绳子。“这是其中一架抛石机的释放机构,”她说,“利西马库带回来的,他们没告诉你吗?”

好像是有这么一件事。“我看看。”我说,她把毯子递给了我。

做工成熟,美感十足。就像你看到莫诺马库斯祭坛的装饰画,或者听到银星神庙的僧侣吟唱赦免曲会感到激动一样,作为工程师,我欣赏的是机械。“太神奇了,”我說“,简单有效。”

她朝我微笑,“拉一下绳子,滑块落在机栝上,石头就飞出去了。”

我按下铁闩,钩子落在了我手里。没有延迟,没有花哨的传动系统,简单直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超级难题的完美解决方案。做出这东西的人交出了一个漂亮的作品。但我们也有优秀人才。“问题还是很多,”我说“,来自销轴的剪力太大,杠杆受不了冲击,会断裂。”“我也在琢磨这个,”她说着,从外袍袖子里抽出一

根铜管,取出里面的纸卷。

我的性格各方面都很不错,唯独有一个缺点:喜欢找碴。此时老毛病又犯了,我呆呆看了很久,没找到。

“有什么问题吗?”她问。我看着她“,没有。”

她冲我笑了笑。她不是那种成天傻笑的女人,但今天的她很不一样。

“造一架原型机吧。”我说,“造完了找个他们看不见的地方测试一下。场地就定在港口,石头扔海里。我不希望他们提前看到。”

接下來三天都是倾盆大雨,都城每五年左右就会遇上一次这种天气。街道变成了沼泽,手推车无法移动,下城发了洪水,泡坏了大约三十吨木炭,这些木炭城里没法生产。我高兴坏了,每次望向窗外都恨不得放声高歌。为什么?首先,因为我们有坚实的屋顶,他们只有帐篷。第二,雨水都顺着瓦片倾泻而下,进入排水管和排水沟,最终汇入水渠,而我已经下令用水渠把这些水转到蓄水池里。

有件事容我自夸一下。我设计了整个排水系统,它运作得很完美。最让我骄傲的是雨水经过碎石堤时,所有的垃圾和渣滓都会被过滤掉,流出的水煮沸就可以喝了。这个把戏我忘了一开始是在哪里听来的,但它确实有用。

第四天,我来到码头。没有船的时候,这个地方感觉很奇怪,就像树林覆盖的山丘只剩下一片树桩一

样。这个比喻挺不错,让我想起冬日里新修建的种植园,叶子都掉光了,一排排光秃秃的树枝高高伸向天空。码头上空看不到桅杆,唯一的杆子是投石车的横梁。这是原型机。不得不佩服锯末那姑娘,她干活又快又好。我可不愿意在她手下工作,为了不被女人比下去,你只能玩命跟上她的节奏,最后可能真的会累死。

如果一个人连续几天没怎么吃饭、睡觉,更没有洗澡的话,旁人是看得出来的。她的手上到处是小伤口,这是难免的,使用凿子、锉刀和刨子时总会被划上几道。我想她已经疲惫不堪,走路很慢,但依然能稳住身体,没去注意袭遍全身的酸痛。

“你修改了梁的锥度。”我说。

她点点头道:“我找到一块尺寸刚好合适的胡桃木,所以我缩小了锥度,增大弹射力道。”

“这不好吧,”我说,“这东西我们要造几百架,上哪 95

里找几百根胡桃木?”

“其余的用白蜡木,按照原先的参数来。”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差点把脸撕烂了,“白蜡木轻,可以做得更长、更厚。”

我讨厌追问这种事,“那你按照原先的参数做出白蜡木横梁了吗?”

“有一根刚刚打了形,没来得及精修,我们就找到了胡桃木。”

“很好,把它做出来,取下胡桃木,用白蜡木横梁做调试。否则调试了也没意义。”

她可怜巴巴地看我一眼,然后点点头。“你说得对,”她说“,我很抱歉。我只是觉得……胡桃木更好。”“确实,用三十尺的牛角配上龙筋会更好,但我们

没有原材料。”

她又想要打哈欠,但是忍住了,然后转身摇摇晃晃地走去通知木匠们拆横梁,他们刚刚费了牛劲把横梁安装到位,得知这个消息很不开心。我听到有人在大声抱怨。可以理解,他们都是我的同行、兄弟。我走过

去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没人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的一上午都在加工白蜡木横梁,钻孔,插入金属组件,拼装。我在后面晃悠,想爬上砲台加入劳动,但总觉得自己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出错。这想法很蠢——学会的技能不会丢掉,而我曾经也是个熟手

——但就是无法释怀。所以我四处走动,仰头望着人们的脚,偶尔有人从上城带来口信,被我随手打发。我其实可以回去干其他的工作,但眼前的诱惑太大,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还没痊愈,需要新鲜空气。大概退役的角斗士和战车驭手就是这种感觉吧。他们没法亲自下场了,所以更看得入迷。

当横梁最终就位,销轴滑入时,我看向了一旁。唉,总是错过关键的一幕。我读着一份供应部报告,再次抬头看的时候,它就已经完成,立在了那里,像一只

怪模怪样、只展开了一边翅膀的鹤。我看向站在那儿

96 微微摇摆着的锯末,感受到我的目光后,她笑着问:“朝哪里发射?”

这我没想过。“看见那个浮标了吗?”我说,“打中了奖励一百个金斯塔隆。”

最后当然没打中,它离我们至少五百码,个头又小,只是一根漂浮的木头,上面插着一面旗子。但这一发也打出很远,而且并没有打偏。最重要的是,这台让人担心的机器并没有坏掉。欢呼声震天响,敌人多半也听到了。接着,他们用绞车把配重重新拉起来。“再来一次。”我说。

锯末负责下达具体指令:左移三分,上移二分。还是没中,但离目标更近了一点。“好了,”我说,“换个简单的目标吧。”

于是我们开了一艘运屎驳船出去,停在四百五十码的地方,船上的人则划着小船回来。这次,我得庆幸锯末没打中了,但只差一点,令人担心。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几次石弹飞过了头——也就是说,射程大于四百五十码。书本上神秘的抛石机介绍也只有四百码。我决定把这件事保密,留着这额外的五十码以备

不时之需。

20

多亏了尼卡,蓝绿两帮才没有全面火拼,但这种事不会像春天的雪一样融化不见。很多人四处抱怨,说我们应该趁机给那些帮众一点颜色瞧瞧。我也注意到,两个帮会从那以后一直有摩擦。这也没办法,他们互为死敌,却并肩作战了好几个星期。之前以为,一旦内讧世界就会毁灭。但世界并没有毁灭,而我们还在突袭中击败了野蛮人,缴获了他们的秘密武器。显然,所谓的紧急状况都是被夸大了的。更有可能的是,整个事情都是官府的骗局,就为了剿灭帮会,骗人们为一钱不值的纸币拼命工作。而帮会老大对此毫无作为。

我感觉阿拉萨克把蓝帮制得死死的,但朗基努斯不是这种管理风格。他当绿帮老大是因为他喜欢被人追捧,而现在他突然不那么受欢迎了。如果他有好好思考过的话,他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他当选是为了服务帮众,给他们想要的东西。总之他们的利益才是第一位。城市被围的时候,他与魔鬼做了一笔成功的交易,没留下任何遗憾。但那已经过去了,现在事态逐渐清晰:那些野蛮人实际上并没有多大本事,被弹力砲逼得东躲西藏;他们的攻城塔和抛石机现在全成了柴火,只能坐在那儿干瞪眼。只要有合适的战斗统帅,就能把他们一举拿下。舰队一回来,海军和登陆兵的小伙子们就会迅速干掉他们,这事儿就结束了。所以,现在完全是小题大做。绿帮帮众想要喊话他们真正的敌人,而作为绿帮老大,他有责任实现这个愿望。

现在,让我隆重介绍另一位单枪匹马拯救城市的无名英雄。他不是有意要当英雄的,我想他也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做了什么。这位英雄名叫安提戈努斯·冯若尔斯,居无定所,职业销赃,处理各种地下商品。冯若尔斯是斯考瑞人,通过一艘货船偷渡到都城待了五年。这人没有加入帮会,蓝绿两帮都不太了解他。

拿手绝活是隐身,除非他自己愿意被找到,否则没人能把他揪出来。又因为不属于任何团体,他自己一人就是整个黑市,只要能弄到东西来卖就行。他脑子活泛,敢想敢做,另外他还有一艘忘记上交给官府的小船。

于是他亲自冒险,半夜偷偷出海,逆着潮水一直划到奇拉港,希望能买到一些好东西。他很幸运。大约三天后,船在奇拉港靠岸,他又渴又饿,随即碰上了一艘返航的货船。船上满载着葡萄酒和烈性苹果酒,因为城里没人买。围城的消息还没传到斯考瑞这边。

冯若尔斯和他的老乡做了一笔交易。他给他们一点钱——对斯考瑞人来说数目不小——作为回报,他们把货船的小艇留给他,又往上面装酒桶,装到小艇载不动为止。小艇有帆,回城的路又一路顺风。冯若尔斯在海角的另一边等到夜幕降临,然后被午夜的潮水推上岸。一个人卸那么多酒非常辛苦,但他做到了。他把所有酒桶全部装上货车,来回二十多趟,搬回被他用作仓库的破棚子。他用最后一丝力气,把小艇藏在一个朋友的小型船坞里,在天亮前溜了出去,躺下休息。第二天下午,体力恢复到可以行走的程度后,他去了二狗,那里的老板正在花大价钱购买超出配额的酒。

就这样,冯若尔斯拯救了城市。多亏了他,二狗又有了葡萄酒和苹果酒。酒馆重新开业,绿帮战斗人员终于有了地方开会商议,并在讨论秘密计划的时候被别人给听走了。

当时是半夜。实际上还要晚一些,大约是面包师点燃炉子、漂布工巡视工厂的时候。大部分人睡得正香,我除外。我瞌睡得要命,脑袋像枯死的花朵一样不住往下垂。但帝国财务的漏洞急需修补:我们一分钱也没有了,必须想办法在出纳员发现之前掩盖事实。我又在表在加了一列数字,我猜是第五次了。这时,有个傻瓜来敲我的门。

“走开。”我说。

没声音了,很好。我又从开头开始检查,做了大概三分之一时,敲门声又响起了。

我可能骂了句脏话。主要是因为,我大脑中管理常识的那一小块坚持对我说,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事,了解我的人不会在这个时候来烦我。“进来吧。”我说。

来的人是潘菲鲁斯。他是福提努斯的手下,但人还不错。我在围城之前和他打过交道,那时我还是个无名小卒,他是个热心肠,不介意跟我这个奶白脸打交道。因此,他现在是我的私人秘书兼助理。是的,他非常清楚我不喜欢在凌晨被打扰,除非天塌了。

“有人要见你。”他说。

我打了个哈欠“,天呐,潘菲鲁斯,你是认真的吗?”他看起来有些担心,“你下的令,”他说,“她任何时

候来找你都行,我不得阻拦。”

“她”只能是艾科玛了。但她应该躺在半英里外,被严厉的护士们悉心照料着“,她跑这儿来了?”

“在楼下,她说她爬不上楼。”

我跳起来,在财务报表上洒了一滩墨。我咒骂了 97

一句,“帮我看看能不能擦掉,好吗?”我不知哪儿来的乐观,穿上拖鞋“,她是一个人还是——”

“她带了两个女人,一个男的,男的应该是医生。”他开始用袖口擦拭墨汁。我走下三段令人恼火的

光滑大理石楼梯,看到她站在大厅里。出于愚蠢的美学目的,大厅里没有椅子,所以她没地方坐,只能由两个护士一左一右架着。那个绿帮派来的医生我忘了叫什么,此时正在踱步,看起来很焦虑。“你来这儿干什么?”我问道“,你应该躺在床上。”

护士的表情似乎在说:我们也是这么跟她说的。我有点同情她们。“来吧,”我指了指最近的一扇门,这是连着前厅的十六个会客室之一,每一间都不大,但椅子、沙发齐全。“把她安顿好。”

宫里的每个房间都有铃铛,只要拉一根绳子就能敲响。这该死的绳子被我一把扯掉了。然后我才想起,超过九成的宫廷侍者都被我赶走了——应该说,分配到别的岗位去了。

“别大呼小叫,我没事。”她说完,随即呻吟了一声。

“怎么了?”我转向医生“,伤口没有缝好吗?”

医生卷起她的裙子想查看一下,她“啪”的就是一耳光,出手很重,甚至在天花板上出現了回音。医生继续工作,好像挨打的是别人。“伤口没事。”他说。

“出事了你要负责,”我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让她这副样子跑到宫里来?”

他看着我什么都没说。嗯,有道理。“你们三个,出去。”

这话是她说的,不是我。记得我的老朋友奥古斯吗?上面讲到,他是个天生的领袖。嗯,她也是。她是我这辈子碰到的第二个。医生转头看我,我点了点头,这可怜的家伙已经吃了许多苦头。他走之后,两个护士也跟了出去。

“闭嘴,”她说,“听我说,再过一个多小时,银星神

庙的晨钟响起,绿帮就会把蓝帮公馆烧成灰烬。”

98 我缺点不少,但有一个优点:听到真实可靠的坏消息时,我不会去争辩,也不会要求看什么证据。我看了她一眼,知道她是认真的。于是我跑到大厅,扯开嗓子叫人:尼卡!阿塔瓦杜斯!梅纳斯——不对,他死了

——盖塞利克!短时间的安静过后,我听到他们的靴子踩在大理石上的声音。

趁着片刻的安静,我迅速想好了接下来的计划。就好像有人告诉了我,而我只需要传令一样:盖塞利克去通知蓝帮,并允许他们采取一切必要的自保措施。阿塔瓦杜斯去找卫兵——希望他们争气点——以及园丁。尼卡叫来了福提努斯,又要去市里召集我们兵团的人。中途耽误了一下,我在一张扑满灰尘的红木小桌上潦草地画了几笔,跟他简单说了说战斗的注意事项。他瞬间领会,点了点头——也就是说他赞同我!我一下子就开心了。然后,他用胳膊扫去灰尘,骑上马,像竞技场里的战车一样绝尘而去,我又成了一个人。

我回到会客室,她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我真的进黑名单了吗?”

“哈?”

“二狗黑名单。你说我以后不能去二狗喝茶了。”“什么?当然不是,我说的是气话。”她无比认真地

看着我,“那又怎样?我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你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阻止他们,”我说,“听着,我得走了,你一个人不要紧吧?”

“保重。”

我要上战场了,这个建议一点用都没有,但听着舒服。“你也一样。”我说。

我穿上铠甲,这其实没什么意义。是的,如果能站稳,这东西可以提供一定的保护;一旦摔到地上,它就没用了,而且还会拖慢你逃跑的速度。但统帅都要穿铠甲,我只好折腾一番,把自己塞进胸甲——其实需要两个人帮忙的,光靠自己根本够不着带子,扣子更是难以扣上。我把胫甲绑在腿上,底部边沿磕到了脚背,痛得我哼唧一声。头盔挡住了眼睛,我摸索着调整里衬的松紧。最后,我终于找到平衡点,让它平稳地挂在头顶,但是一转头又歪下来了。好吧,放弃,我可以把头盔夹在胳膊下面。下了两段楼梯后,我意识到自己忘了带剑,又蹒跚着上楼(穿着不合身的盔甲上楼是件痛苦的事,颈部气管差点被压断,脚踝周围的皮肤也会被磨得血淋淋的)。摸了一圈找到了剑,于是再次下楼。最后我筋疲力尽,仿佛干了一整天的体力活,而我此时还没出门。

门前站着一个凶神恶煞的身影。利西马库,还记得吧?绿帮角斗士第一名。

“走开,”我告诉他“,今晚不需要你。”他沉重地看我一眼“,我想你需要。”“你知不知道——”

“知道,相信我。”

众神啊,我想,原来事情还可以更糟。但出于某些原因,我确实信任他。

“好吧,”我说“,但我会躲开正面战斗。”

他笑了“,正好。”

院子里有一台肩舆①,脚夫也是帮会的人——当然了,全城的平民都是。不坐这个,就得穿着刑具一样的铠甲走路。我就这么出发了,利西马库在一旁小跑着,像是一条丑陋的狗,扔石头都赶不走的那种。我想认真思考思考一会儿的战术,但脑子里一片空白。

要成功,必須站住先机,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我确信我们的一切计划都在对方掌控之中,除非临时出现叛敌,或者对方像傻瓜一样瞎折腾。正当我这么想时,肩舆在离鹅市口三个街区的地方停了下来,我和利西马库又悄悄往前走了一截。我祈祷着,希望阿塔瓦杜斯在南迎兵街等我,而两旁阴影里埋伏着卫兵。但南迎兵街空无一人。一个园丁不知道从哪儿突然跳了出来,拿着一把巨型长矛,差点把我刺个对穿。利西马库及时抢走了武器。幸运的是,他立刻认出了我,带我进了一幢楼房,从后门走到前厅。我看见阿塔瓦杜斯蹲在门廊上,注视着对面蓝帮公馆的前门。

“暂时没有新情况。”他低声说。“尼卡是不是——”

他耸耸肩“,希望吧。”

蓝帮公馆门窗紧闭,我暗暗希望屋子里的帮众已经做好准备,和盖塞利克一起抵御第一轮袭击。当然,根据线报,绿帮此行的策略是纵火,并不打算冲进去打砸。但即便如此,只要把敌人挡在门外,他们点燃屋子的难度也要高出许多。就利西马库所知,房子里除了一个老管家外没有别人。

我讨厌等待,此时坐立不安,感觉蹲在门口很难受。“别乱动。”阿塔瓦杜斯不得不低声吼了我好几次

(我,最高统帅,他却当我十二岁)。我已经认定自己完全搞错了,中计了。绿帮肯定在调虎离山,真正的战斗肯定已在城市另一边打起来了。这时,我听到手推货车熟悉的嘎吱声。我抬起头,眼前一亮——盯了很久的地面导致错过了日出,不愧是我。嘎吱声持续了一

会儿,然后我看到他们转过玫瑰街的拐角处,大约有二十五到三十辆车走在街道正中,车上装满了木材。那是我们从帕卡提安花园的小教堂里扒下来的椽子,是抛石机横梁所急需的的上等原材料,他们居然用来当柴火。这是目前为止最让我生气的事情。

我一眼认出了朗基努斯,他走在前排正中,比别人高大,无论怎么看都是毫无争议的老大哥。他穿着自己最好的角斗士盔甲,在黎明的阳光下闪烁着金色。走在他左右两边的,是我最近打交道最多的人。我曾经无比信任他们,以为他们懂我,站在我这一边。我很震惊,很失望,就像刚刚抓到妻子和最好的朋友在一起一样。我真蠢,作为一个外来者、奶白脸,我一直在欺骗自己,自以为了解帮会,了解它对人们的意义。我脑子里装满了虫子和狮子的寓言,忘记了帮会的是怎样

形成的,忘记了它建立之初的目的。敌我对立从来就

不存在,有的只是自己人互掐,因为人就是这样的,因 99

为人真正渴望的就是这个。

现在,我什么也管不了,宁愿自己没有来。

前面跟你介绍过工程师投掷路钉的游戏,记得吧?尼卡一声令下,两旁的阳台一齐投出。第一批发现异样的可怜鬼跪在地上,向后倒下,死人和后排的朋友头碰头,喊叫声此起彼伏,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攻击又是从哪里来的。接着,卫兵和园丁跳上街道。他们并不往前,一边大吼,一边用剑与盾牌击出哐当声。队伍后面看不到的地方,尼卡正带着我们兵团最能打的五十个小伙子悄悄抄了后路。蓝帮公馆的门猛然打开,帮众发动猛攻,箭、弹弓、标枪、路钉……什么都在用。朗基努斯震惊得只能原地发呆,他意识到自己在开放的室外遭遇了围剿,也不知道对方是谁,有多少人。他站的位置和我设想的分毫不差。

货车队后面很远的地方,传来女人尖厉的声音。我羞愧地闭上眼。

是锯末,她站在城墙上,下达了发射的指令。十二

①肩舆即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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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投石车已校准目标,十二颗砲弹飞过玫瑰路和马市口两旁的屋顶,准确地砸在后两排的绿帮成员身上。巨石继续翻滚、弹跳,撞翻了排列紧密的货车队列。我的同胞们脆弱的身体在巨大的势能下变成不堪入目的肉团,一路滚到蓝帮公馆的墙上,像温顺的羊一样蹭了一下门口的石雕,轻轻停下。

其实一轮齐射就够了,但这个计划是连夜敲定的。情况危急,大家又都没有经验,于是有了第二轮。这次,锯末把方向往左偏了两分,以免砲弹砸中死人,浪费一次弹跳。这是标准操作,而这偏移的两分……效果卓越。因为锯末注意到,遭遇砲轰的队列往往会躲开砲弹上一次的弹跳路线,在安全的地方扎堆,就像犁地时划出的一道道隆起,从而成为更加诱人的目标,只要稍作调整……

战斗就这么结束了。武器落地的声音像雨点一样密集,他们大声嚎叫:不要射击!我们投降。无数双手举在空中,让人想起努力抓住阳光的桦树树枝。凑近一点,能看到被砸扁、砸碎、糊了一地、碾成泥的各色尸体,就像没有骨头的多汁肉馅。尼卡怎么说来着,野战战术上最大的一次飞跃,是这样吗?

我当时最不想做的就是站起来讲话。但讲话是必须的,非我不可。一个天生的领袖会毫不犹豫地起身开讲,金句接连不断,像管风琴里的老鼠一样喷涌而出。而我,要在这种场合站直身体,感觉自己就像一颗离开下颌的牙齿。

于是我站了起来,但好像没人注意到。我不知道怎么才能盖过尖叫和嘶喊声,我试着吼了两声,结果连我自己都听不见,仿佛嘴在动,嗓子却罢工了,很好笑。幸亏我旁边就站着恶棍利西马库,他对这种事很

有经验。他跳起来,抓住几个园丁——是的,抓住后颈,光靠手就把他们从地上提起来,像母猫叼着小猫一样提到我面前。他对他们耳语几句。他们便拿起一块盾牌,托在几个人中间。然后,利西马库把手伸到我胳膊下面,把我抱到盾牌上,仿佛我只有五岁。几个园丁

随即举起盾牌,用肩膀托住。

片刻之后,你甚至可以听到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如果你不是罗珀人,那我得解释一下:对他们来说,站上盾牌的举动极具象征意义。在遥远的英雄时代,这基本上算是一种加冕仪式。战争结束后,胜利方的士兵把统帅举到盾牌上,让所有人看见新皇。当然,那之后的历史有些模糊,经过两千多年的改进,我们拥有了世界上最神秘、最难以窥探的皇家仪式。但即便如此,我还是震惊了在场所有人——蓝帮、绿帮、卫兵、我的手下、城墙上的砲兵,以及我自己。这一刻,一切都不一样了。一个男人站在盾牌上,收取了你的全部注意力,哪怕你的腿刚被一个弹跳而来的石球砸断。

(我后来问利西马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回答,你想让他们看到你。他的脑子就是这么长的——实现目标,代价不重要。)

我发现自己有些摇晃。主要是,之前发给园丁的盾牌不够平,很难站稳。我发誓,如果护盾是平的,而我稍稍镇定一点的话,我就跳下去了。可是我不能。这么一跳很可能滑一跤,鼻子或屁股着地,这是最坏的兆头。几个世纪以来,许多本来能当皇帝的人纷纷用惨痛的教训证明:从盾牌上滑倒,你就活不长了。不,已经没法反悔、平安走下盾牌了,我被困在这里,仿佛周围都是汹涌的潮水。人们大气都不敢出,盯着我,好像我长了三个脑袋。

脑子里响起一个声音:没人能帮你。我不该听的。常识告诉我们,脑子里的声音只可能来自你自己,是你的思绪。既然说话的是你,而你差不多是个白痴,那干吗要听从脑子里的声音?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睁开眼睛,开始说话。“受伤的,”我说,“待在原地别动,我们会尽快叫医生。綠帮的回去,马上。朗基努斯死了,我就当这一切没发生过。识趣的,就像往常一样,明早准时出门做工。蓝帮,你们也回家去。工程兵来我这儿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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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结束。我实在不擅长演讲。不过这番话的效果很好。

不用说,医生不够。福提努斯找来了十来个,蓝帮公馆有十五个左右。能做的不太多,大部分流血和重伤都没得治,但没人说出来。被严重碾伤的那些人血管都爆开了,医生毫无办法。但我们还是救了几百人,考虑到他们普遍伤势很重,这已经很不错了。

“工程兵来我这儿集合”是我唯一想到的、能让我安稳离开盾牌的话。等我的手下们围过来,挡住外人的视线后,我再也顾不上形象,立刻跳了下来。我确实差点摔一跤,但尼卡及时接住了我,温柔地把我放在了地上。“你疯了吗?”他问我。

“我不想的,”我说“,真的。”

他不信。阿塔瓦杜斯、盖塞利克和其他人也不太相信。

我能轻易读出他们的表情,就像阅读马克森提乌斯拱门上的黄金字母一样:你早就计划好了,但就是捂着不说,免得我们阻拦对吧?一群混蛋,我想。阿塔瓦杜斯说:“听候差遣。”我四处寻找利西马库,我真想用刀指住他的下巴,让他告诉他们,这是他的主意,不是我的。但他溜了,该死。这人可真是,永远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冒出来,等你需要了,又不见踪影。

做过的事情无法反悔。那个愚蠢的声音说,仿佛在极力模仿我,却学了个半吊子。“好吧,外面什么情况?我看不到。”

“他们准备回家,”有人说,“蓝帮和绿帮都动身了。”

成功了,灾难没有发生,尽管代价很沉重。其实本来是一场大胜利,但在关键时刻,一个脑子长坑的角斗士随意的一个举动,把原本充满血腥的胜利变成了一件小事,一个背景故事,甚至可以说,一个脚注。“我需要治安巡逻。”我说,“确保他们不会到处闲逛。另外,

如果有绿帮成员明天没出去做工,把他们的名字报给我。”

有人指出,大约有三百名死去的绿帮工人再也不会做工了,但由于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的命令很难实施。好吧,我没有想到这一点。不管怎样,我说,先确认尸体的身份。

尼卡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怎么处理绿帮?”“不用处理,”我说,“但你今天晚些时候可以去一

趟绿帮公馆,找到现在的负责人,告诉他我需要一个新的绿帮老大,人选由他们全权做主,但两天之后必须选出一个人。然后我要见他,不管他是谁。明白了吗?”尼卡没有回答。我知道为什么:他不知道该怎么

和我说话,毕竟我已经登基称帝。对他这样的人来说,礼节很重要。所以,该称呼我为长官?殿下?陛下?还是别的什么鬼?“尼卡,”我说,“别傻站着,走开。”他吃惊地看了我一眼,动作轻微地向我行了个礼(他之前只向我行过一次礼,那次之后我就禁止他这么做了),然后僵硬地离开,后背挺得像个标准的长方形。

“你没做错。”艾科玛对我说。

我不想冲女人骂脏话,所以没回答。

“我是认真的。”她说,“如果绿帮把蓝帮公馆烧了,整座城市都会打起来,伤亡数千人。而野蛮人——”

“别说了,”我说“,拜托。”

“你不能这么纠结下去。”她说,“你人手不足,根本没有其他方案可选。其实你干得很漂亮。”

看得出来她恢复得不错。她想回二狗,被我一口拒绝。目前并没有任何街头骚乱的报告,但就此笃定安全,又还为时尚早。此外,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危险:可能会有人发现,绿帮当初的计划是怎么泄露的。鉴于此,她永远不能回去二狗酒馆。当然,解释没什么用。她不听。

“还有当场加冕,”她说“,简直太聪明了。”

我闭上眼睛,她这话并不是讽刺。艾科玛讽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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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跟火山爆发一样明显,“这不是我的主意。”我告訴她。

“当然不是,这做法多天才啊。”这次是讽刺了,红色岩浆从震裂的山坡上滚滚而下,“不是说笑,真的,突然之间,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件事。你的风头居然盖过了一场大型暴乱,实在是高。”

“是利西马库干的,”我说,“我每次一碰到他就

——”

“当然,风险很大,”她自顾自说下去,就像车轮碾过刺猬,“不过你的判断很精准,抓住了大家共同的渴望。我想,在事情发生之前,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要什么。真的,我向你致敬,我们需要的就是这个。当然,这改变了一切。”

“艾科玛,”我打断她“,你他妈能闭嘴吗?”

尼卡还是会跟我说话,尽管他现在像猫一样神经质。阿塔瓦杜斯一直避免与我直视,仿佛我一个不注意就会变成一头龙。福提努斯把我拉到角落告诉我说,经过漫长、认真地思索后,他决定无条件站在我这边。但即便如此,他认为他还是应该言辞激烈地抗议一番。哦对了,开始有人在街上为我欢呼,真是太诡异了。

绿帮选举小组找到我,一开始有点尴尬。他们紧张地站着,帽子拿在手上,仿佛脖子上挂着看不见的绞索。我给他们倒了一杯啤酒,这个动作让他们集体往后缩了一步。只有布洛涅鲁思没有动,就像退潮后搁浅的鲸鱼。

我看着他“,是你了?”

布洛涅鲁思是那种你不想看、又挪不开目光的人。他脸上有个疤,从左边颧骨延伸到右边,鼻尖被切掉了。他没有回答,我当他是默认。

“恭喜,”我说着,伸出手来。他往后缩了缩,然后伸出手跟我握了握。“好吧,你得熟悉一下现在的情况。首先,这是绿帮负责的领域。”

我觉得他能消化一半的信息就不错了,不过我渐渐意识到他很有头脑,远远超过了朗基努斯——愿他安息。后来我听说,没人为这份工作争破头,绿帮公馆里一片死寂,人人都屏住呼吸,努力缩小存在感。最后,布洛涅鲁思举起手说:“我来吧。”就像在只有四人份淡水的船上,被抛弃的那个第五人。显然,他年轻时活跃于各种聚会。脸上有疤之后,他变得沉默,从此就一直不怎么说话了。

我开始念叨他的职责和责任,到最后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好说的,于是对他笑了笑。他看着我。“绿帮会怎样?”

“什么意思?”

“那天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哦,”我说,“好吧,老实告诉你,我能想到的任何惩罚方式都会让事态进一步恶化。如果你有什么好点子,尽管告诉我,我们来看看行不行。否则,就把它从你的脑子里删掉吧。”

他像思考数学难题一样想了想,然后点头,“没有其他问题了。”

“问题大着呢,”我回答说,“大家似乎都忘记了野蛮人。如果他们进攻,并且愿意承受攻破城门的代价,我认为我们无法抵抗。希望你好好想想。”

他睁大了眼睛。“这么糟糕吗?”

我点点头,“但这得保密。我们要做的是,”我继续说,“我、你、阿拉萨克和其他几个人要做的是,阻止他们进攻,撑到舰队回来。”

“你收到舰队的消息了?”

“没有,”我说,“但我们的六百艘战船和全体登陆兵一定还在海上某处。他们迟早会回到海湾的,到时候就有了反击的机会,守城就容易多了。在这之前我们坚守不出。行吧?”

他点了点头。“没其他问题了。”他说“,我保证。”“挺好。”这是我的真实想法。在漫长(反正感觉很

长)而又麻烦不断的一生中,我认识到,没有什么比纯

粹的恐惧更能激起忠诚、信任和为共同目标而艰苦奋斗的欲望了。只要他够害怕,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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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一辈子都生活在山洞里,否则你一定知道大约一千年前,喷发的火山用了不到五分钟,就将伟大的佩列尼斯城掩埋在了一百万吨火山灰之下。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在失去了一半的东部行省后,带领人民撑过瘟疫和饥荒、被后世冠以“智慧”称号的学者皇帝兼哲人国王尤金四世,派了三个卫兵团去城市遗址,把佩列尼斯挖出来,并坚持要求用铲子和小刷子清除被压实的灰尘,避免损坏文物。他们忠实地执行了命令,最终,花了三年时间,以及足以买下第五舰队(或者能养活两个行省的粮食)的高昂费用后,他们成功了。

这份官方挖掘报告比我早出生一百年,几经转手后,保存到了工程兵团的档案室中。大概因为这个项目涉及挖地吧,总之,最终被我读到了。他们的发现非常奇怪,让见多识广的卫兵长官大为震惊,于是把这一切记录了下来。你可以感受到他深深的崩溃,因为报告一开始还是教科书式的军事化行文,到最后却变得东拉西扯,连句子都不通顺了。肯定有一些特殊的影响导致了这种变化。

他们发现了人形的东西——不是尸体,是一层坚硬的灰色外壳,让人想起铸铜师的失蜡工艺。轻轻一敲,外壳就会碎掉,里面什么也没有,肉和骨头早已腐烂、渗出了多孔的外壳。因为所有信息都在壳的内侧,所以无法辨认出脸部、长相等细节。只能看出它们曾经包裹着人类——无法进一步细分。他们全在几分钟内被固定了。天翻地覆的那一刻,他们可能正过着再平凡不过的生活。

报告写到,由于火山灰降落速度极快,根本来不及恐慌。许多死者显然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发现有人在床上睡觉,有人坐在凳子上写账本,有人蹲

在便盆上,一对夫妇正在床上打得火热,像冷巷抽刀子一样眼里只有彼此——说不清是感人还是愚蠢。他们没发现门外的人正在惊慌乱跑,正跪在祭坛前祈祷,正痛苦地倒地扭动。一切发生得太快,他们毫无意识,只留下模糊的人形,没有脸,无法细分的人类。

这就是世界的变化规律。快的时候我们根本来不及反应,慢的时候又完全注意不到。直到后世学者回头记录过去,分析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时,才会划出红线——这一刻之前,世界是这样的,在这之后就成了另一幅样子。身处其中的人毫无头绪。你可能在睡觉,可能被别的事情缠住,可能正在小巷里偷偷拉屎或做爱,然后,一支看不见的笔画了一条线。帝国终结,黑暗时代来临。

变化发生时我恰好在场,意识清醒。我可能是唯一一个事先预料到、并一直留意于此的活人。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琢磨着战车设计的一些细节。我知道福提努斯在家,快睡着了;尼卡今天执勤,所以他在陆军总部,可能正在拟定值班表;艾科玛正在和一个清洁工下跳棋。后来我好像问过阿塔瓦杜斯当时在哪里,他好像告诉了我,但我已经忘了他的回答是什么。总之,当历史的灰烬漫天洒落时,这就是我们的故事。没有人抬头看,所以当然没人亲眼目睹。

不过也没什么可看的,北门哨塔上的一个蓝帮小兵声称自己看到了火把,大约隔着七八百码远。他说,他当时觉得奇怪,谁会在这个时候进入敌营?他本想换岗之后就报告此事,但后来忘记了。谁知道呢?也许这就是改变一切的那一刻,也许是另一拨人骑马进营,而他开了小差,或者在黑暗的角落里悄悄撒尿。

不过不重要。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就像佩列尼斯人无法阻止火山灰一样。

第一次察觉到异样时,我们看到一列士兵出现在猪背山山顶,沿着以前的西干道朝山谷前进。但大部分人都是执意要往好处想的傻子。所以我们相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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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帝国军,来解救城市了。一时间,大家都爬到城墙上想看个究竟。视力特别好的人被推到了前面;据说,那些人全都穿着红色斗篷,拿着标准步兵盾牌,看起来确实像我们的人。所以,当纵队向左急转、走进托尔路,眼看着不打算回城,而是朝着敌营前进时,大家把蓄势待发的欢呼声生生憋了回去。好吧,我们都说,他们要跟敌人打一仗。但随即,有人骑着马的出营迎接。双方首领简短交谈几句后,纵队进入军营,有人开始生火做饭款待他们。

从早上一直到午后,他们一队接一队进入军营,搭起帐篷,堆好盾牌和长矛,从货车上卸货,排队吃豆子和熏肉。总数估计有两万人,误差在几百人上下。这是第一天。

第二天,又有八千增援。两天后,一万二。那天之后又来了九千人,大部分是骑兵。五天之后,二万一。九泉村和古堡村之间的平原上挤满了他们的货车,城里女人以前常去洗衣服的河边草地变成了役畜的牧场。

七加四等于十一。十一万——墙外的人几乎和墙内一样多。

“你是对的,”尼卡对我说,“他们在等待,现在能猜到他们在等什么了。”

确实,我默念道。但这说不通,我肯定忽略了什么,可能还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比七万的增援部队更加重要的事),而我们却没注意到。

“帝国的东西。”阿塔瓦杜斯重复道“,所有东西都是帝国发放的,他们肯定占领了克拉希斯。”

我提醒他,克拉希斯已经被烧成灰了。“显然没烧干净,”他回答说,“帝国所有物资都在克拉希斯集散,这些东西肯定来自那里。”

“可能是用剩下的,”有人说,“我们出售过很多多余物资。”

“也不可能这么多,”阿塔瓦杜斯反驳道,“而且只

会出售淘汰下来的型号。”

“或许是他们仿制的,”格利西里乌斯说道,他是个年轻人,刚刚被我提拔成少尉,“隔得这么远,看不出来真假。”

“我认为克拉希斯军需处的官员在私卖物资,”盖塞利克说“,他们是一群卑鄙小人,是吧老大?”

“是的,”我说,“但这规模……七万套全套装备啊。”

“不算什么,”盖塞利克笃定地说,“你去过克拉希斯,知道他们的仓储量多么恐怖。而且,我早就听过那里浪费极大的传闻。你拿着一张二十根三号螺钉的单子去仓库,他们会说,抱歉,你不能只领二十个。要么没有,要么就领一千根,给你装成几桶。我猜胸片和锁子甲链环也是这种情况。”

“有可能,”我说,“虽然不能确定,但说得通。很多物资都是这么发放的,我对此非常清楚。”

我想等他们继续,但事实不是由民主讨论决定的。如果一个假设与事实不符,它就不成立,不论多少人给它投了票。我其实已经大概摸清了敌人获取装备的途径,但现在还不是明说的时候。

但艾科玛不同,她喜欢用事实打你的脸。“再明显不过了,”她说,“他们的装备和第一批敌军一样,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

“我也这么想过。”我说。

“当然了。不然为什么没人来救我们?因为他们都死了呀。”

“小声点。”

她睁大眼睛,压低了嗓子,“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他们一直在城外等待,是因为想搞定所有帝国军再动手。”

她明显恢复得挺好。“还不确定。”我说。“所以你还在骗自己。”

“也许吧,”我说,“但七万不是小数目。他们是从

哪儿来的?而且,”我赶在她打断之前继续说,“他们自己的伤亡也不小,如果所有行省的帝国军都被全歼,那最初的兵力肯定远多于七万。假设损失了五万吧——至少有这么多——也就是说,十二万能征善战、能与帝国军匹敌的士兵,他们是哪儿冒出来的?”

她皺了皱眉。“是啊,”她说,“杀掉普利斯卡将军的那支军队至少四万人,没人能解释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同一个谜题,现在只是数字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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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蓝绿两帮的老大开会。没人告诉过我,上个赛季末,阿拉萨克和布洛涅鲁斯在竞技场碰过面,这种友谊赛非常受赌客们欢迎。两边各出十个人,最后剩下一人的时候结束——那个人是布洛涅鲁斯。大家都以为阿拉萨克被打死了。但福尔克斯医生把他抬回去,缝好伤口,他就活了过来。这让他颜面尽失,但不能怨恨是规则之一。老话说得好,接受败局更受人尊重。

所以,会开得很艰难。为了避免对视,两人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事实上,会议成果非常丰厚,因为他们互相较劲,都想成为最通情达理的那个人。不过,和加起来有六百磅重的顶级杀手共处一室,你会清醒地意识到,只要说错一句——

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办事员走了进来。开会之前我说过严禁打扰,这个可怜的家伙害怕得快要石化了。“什么事?”我厉声问道,主要因为我也很紧张。

“有个使节团。”他说。“从海湾出发了?”

“不,长官,是敌人派来的。举着白旗。”

你可能还记得,上次我试图谈判时,他们朝我放箭。“你开玩笑吧。”

“没有,长官。”

我跳了起来,“先生们,我建议中止会议,感谢你们

抽出时间来见我。”我就这么把他们晾在那儿——这么做很容易出事,好在一切平安——然后跟着那个可怜的办事员来到前院,尼卡正等着我,看起来很担心。

“他们想谈谈?”“是的。”

“来了多少人?”

“十二个骑兵,一面白旗。停在离他们的防线三百五十码远的地方。”

也就是说,投石车可以轻松打中。有那么一瞬间,我感到呼吸困难。

“好吧,”我说“,走,看看他们想要干什么。”

利西马库也来了。我猜如果要赶走他,只能让尼卡跟他打一架,还不见得能打赢。于是,我们三人骑马走出城门。这感觉很怪,城门已经很久没有开过了,我们也很久没做过在主路上骑马这样平常的事。顺便说一句,利西马库的骑术实在不怎么样。他像小孩子一样双手抓住马鞍的鞍头,缰绳在马的后颈上打结。

走到离使节团五十码远时,有人朝我们喊话,“停在那儿,留下你的蓝皮肤朋友,自己一个人过来。”

我想了想,如果他们要杀我,就算有尼卡和利西马库的保护也白搭,“别担心,”我对他们说,“我不会有事的,待在这儿,别插手。”

我骑马向前,使节团中也迎面走出来一个人。这人无比招摇,从头到脚穿着真金做成的铠甲——不是抛光的铜,甚至也不是镀金,而是真货。其他材质都不可能反射出这样的金光。我的第一反应是:被推到前台的小丑。但他身形高大,像一座移动的房子,而且他似乎纯靠意志力控制着胯下的马匹,没有鞍,没有缰绳。就我所知,能这样骑马的人只有一个,而我确信他已经死了。

留下你的蓝皮肤朋友。作为谈判的开场白,真够特别的。

他在离我十五码的地方停下,熟练地跳下马,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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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来。

我也翻身下马,但脚被马镫卡住,出了一通洋相。优雅从来不是我的强项。我的背很疼,只能像个老人一样佝偻着。

金甲人戴着一顶阅兵用的头盔,面甲可以放下来罩住脸。他掰开扣子,摘下头盔。他的脸让人想起太阳,我呆呆地盯着他。

我认识他,我想……不过——

“卡尔提佩克。”我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了。这个名字脱口而出,就像那头非要逃出羊圈的坏羊。

“别犯傻,”他说“,是我。”

卡尔提佩克,他变成什么样我都认得他。我五岁的时候,他教我抓鳟鱼、打水漂。但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他却一点也没变老,这怎么可能?更不用說,他已经死了。

他为见到我而欢喜,又恼火于我的蠢笨,“你是谁?”我问。

“奥尔罕,他娘的!”卡尔提佩克,村里的铁匠。他是我们那儿最高最壮、最温柔善良的人,是我挚友的父亲。舍尔登人杀了他。“奥尔罕,你这个笨蛋,是我!”

然后,就在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冲向前伸出双臂,给了我一个拥抱,把我肺里的空气全挤出来了。我的朋友奥古斯,他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

“放开我。”我低声说“,我出不了气了。”

“什么?哦,对不起。”他松开手,我踉踉跄跄地退了一步,大口喘气。他和他爸长得一模一样。“你知道吗,奥尔罕,你一点都没变。天啊!见到你真高兴。”

“奥古斯,你在这里做什么?”

他朝我咧嘴一笑。就像直视太阳,灼伤是肯定的。“说来话长,”他说“,来吧,我们喝一杯。”

我仍然呼吸急促。“不行,”我说,“他们会以为

——”

“哦,让他们见鬼去吧,”奥古斯高兴地说,“让他们等一下。”

太离谱了。我转身看向我的伙伴,他们也下了马。尼卡把利西马库的手反剪在背后,免得他冲上来掰掉奥古斯的头,毕竟刚才他抱了我。“别担心,”我喊道“,我要去他们营地谈话。我会没事的,我保证。”

可能因为是逆风,我没听清尼卡的回答。但大致能猜到:“你脑子出问题了吗?”或者类似的话。不管了,能见到老友实在难得。“我会没事的,”我重复道,“回去吧,把马也牵回去。”说完,我转过身走向奥古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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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肯定在城里。”奥古斯带着我进入敌军防线,“老实说,你不在我就不来了。现在由你掌管砲兵队,我们简直撞大运了。这是我没想到的。”

他的腿比我长好多,我得一路小跑跟上他。其实我走路一向很快,小时候为了跟奥古斯玩,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奥古斯,”我说“,你在说什么啊?”

“我住这儿,”他指着一顶像高楼一样的帐篷说,这是唯一一顶金色帐篷,周围都是一片灰黑色。“我弄到了一些你喜欢的茶,黑乎乎的叶子,带黄色小花的那种。”他停下来,又给了我一个可怕的拥抱,“亲爱的老朋友,你不知道能再见到你我有多开心,上茶!”他大喊一声,声音像雷霆。茶立刻就来了,放在银色的盘子上。

我滑进一堆软绵绵的垫子里,姿势不太雅观。当然,奥古斯不喝茶。他敲开酒瓶,喝了三大口。“我们多久没见了?”他说“,三十年?”

“三十二。”我说“,我以为你死了。”

“我?当然没有。”他笑着说,“哦,确实,你被买走那会儿我正好发烧病倒了。那一病其实挺幸运的,我病好的时候,刚好碰到莱比锡的买家来挑人,之后我就去了莱比锡。那地方很神奇,你去过吗?”

我摇了摇头。

“我在莱比锡待了十七年,”他说,“花了六年时间赎身,后来自己开始单干,干出成绩之后我就回来了。当然,你的一切我都听说了。我得承认,你干得真不错。我早就知道你肯定能行。”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茶,即使在都城也只能偶尔喝到,不知道是从哪里产的。“谢谢,”我说。“奥古斯,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困惑地看我一眼。“你是什么意思?”

“你带着这些——”我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就这样吧。

“哈?哦,看在众神的份上,奥尔罕,你以前很聪明啊。这是我的军队。”

再次抬头看他,我看出了区别。卡尔提佩克的脸更圆,眼睛是灰色的,不是蓝色。

“我生来就是干这个的,”奥古斯说,“自从——嗯,不用我说了吧。我记得我们俩一路跑到海边的那天,天上下着大雨,我们坐在快要熄灭的篝火边。我当时就告诉自己,这一切都错了,必须纠正。然后我意识到,必须有人去纠正它,这个人就是我。”

我等着他说下去,但他停了下来。“抱歉。”我说,“纠正什么?”

“当然是罗珀人啊,”他依然光芒万丈,“我要把那些混蛋一个一个从大地上抹去。这是唯一的办法,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的。”

“是舍尔登人——”

他举起手,我就算想说话也说不出了。“他们不重要,”他说,“舍尔登人偷孩子不过是因为罗珀人愿意花钱买。我不记恨他们。事实上,他们给我立了大功。啊,这个你显然知道。”

我看着他。他是那种会自然而然吸引所有目光的人,就像太阳照耀向日葵一样。“是你干的。”

“是,花了不少时间,过程非常刺激,”他说,“有时

我会想,关我什么事?我干吗要费这个心?然后我想到了你。”

情况还可以更糟。我安慰自己,天可能会塌下来,云可能会下钉子。

“想到了我?”

“你不记得了?他娘的,你不可能不记得。”“记得什么?”

我突然记起来了。

想象一下,九岁的我蜷缩在即将熄灭的篝火旁,浑身湿透,站在毁掉的家和海岸之间的道路上。我在舍尔登运奴商队的驱赶下走了十天,喝了几碗脏兮兮的粥、几口水凼①里的污水,光脚上还没长出老茧,绳子把脖子和手腕上的皮肤磨掉了——说实话,我没太注意到这些,走了那么多路,已经完全麻木了。我没有掉过一滴眼泪,现在想起来,我好像根本没想过要哭。我沉浸在自己奇异而混乱的思绪中,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肯定不可能,他们很快就会和我们说这只是个玩笑,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第十天,我终于清醒过来:从此以后,我的生活会完全变样。我既不生气也不害怕,感觉也不是很在乎。我试了试回忆父母的模样。他们是这样吗?我问自己,但我无法确定。我脑子里的画面就像硬币上的画像:模糊、夸张而理想化,跟任何人都有几分相似感,只能靠硬币边缘的字母辨认身份:西雅,父亲;厄斯塔姆,母亲。我记得我当时在想,我就是个一文不值的小混蛋、小杂种,所以才会如此铁石心肠。

我身旁的奥古斯哭得稀里哗啦。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奥古斯从来不哭。不管是偷东西被抓、挨了鞭子,还是他的妹妹被河水冲走淹死,他都没掉过眼泪。并不是说他像我一样无情无义。奥古斯一般在别人伤心或害怕时出现,说些安慰人心的话,或者什么都不说。他坚强、睿智、可靠。世事无常,他却总能找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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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一种有水的小坑或者比较小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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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没有什么能战胜他。我永远想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样的人会选择和我玩,但这就是奥古斯了。对他来说,做朋友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任何回报——还有什么东西是别人能给他、而他还没有的呢?

而那个时候,他崩溃了。我的震惊难以言表。这就像看到自己的父亲或上帝哭泣一样。而且,不用说,我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说什么。我只知道,我必须忍住眼泪,免得彻底丧失勇气。所以我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别担心,没事的,我们比他们强。总会有我们复仇的一天。”我猜,我当时这么说是因为奥古斯很有荣誉感。在他的思想中,有人伤害了你,你就得以牙还牙,以此来维持大自然的平衡。几次复仇之后,就没人敢惹他了。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当然,我從没怀疑过他。

总之,他停止了哭泣,但接着就变得异常安静,一点也不像他。在那之后第二天还是第三天,他在行进中绊了一跤,跌倒了。他站起来,回到队伍里,手里多了一个压碎的东西,蘑菇。我小声对他说,不要吃那个,有毒。他直视前方,悄声回答说,我知道。又过了一天,轮到我们替守卫送食物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他往一只碗里漏了些东西。那天晚上,一个守卫尖叫着把我们吵醒,第二天早上就死了。

我没出声。但当我们走过那人的尸体时,他用胳膊碰了碰我说,谢谢。我假装没听到。

“哦,那件事啊,”我说“,和现在有什么关系?”

“我考虑过了,”他递给我一盘我最喜欢的蜂蜜蛋糕,“许多年后,我住在莱比锡时意识到,这不是舍尔登人的错。怪罪他们就像怪罪弓箭手的箭。我想起了你对我说过的话,那句话给了我坚持下去、战胜一切的力量——”他微笑着,和他爸爸的笑容一模一样,“胜者恒强,你知道这句谚语吗?仔细想想,这句话根本没意义。胜者恒强,因为胜利者总是更强的那一个。字面意义就是如此。你打败了我,你就是那个更强的人。

如果我获胜,更强的就是我。我在那天晚上就证明了这一点。我只是个小孩,没有武器,被绳子捆着,人人都可以踢一脚,但我打败了那个混蛋,我赢了,我比他强。你当时的话就是这个意思,这句话帮我渡过了难关。”

“其实……”我说,但他根本没在听。

“之后,”他继续道,“我在莱比锡安顿下来,听到了你的消息。你当时刚刚当上上尉,你想出了一个聪明的办法来改进浮筒,造出更好的浮桥。一些商人听到风声,把新型浮筒带到莱比锡,试图推销给一些我认识的人。发明者是工程兵队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上尉,还是个奶白脸,他們说,这就叫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就想,我这样一天天赚着轻松钱,胸无大志,如果被奥尔罕看到,他肯定会为我感到羞愧。所以那天晚上我找人商量了一下,敲定了这个大计划。”他眉飞色舞,“现在,终于走到这一步,你我重逢,一切即将开始。是不是太棒了?”

我深吸一口气。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我想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了解我。“奥古斯,”我说“,我是另一边的。”

他笑了,好像我讲了个笑话。“这不是很完美吗?”他说,“简直是上天注定。我一直在想,一旦围城,你肯定会被召回城中进行防守。这样,只要找到一个聪明的办法互通消息,我就有了可靠的内线。但你居然是那边的最高统帅,这不是天意是什么?城里这么多人,话事的居然是你!你加上我,破城指日可待。"

我需要时间思考,于是说:“外面那些人是谁?从哪儿来的?”

“不是说了吗?我的军队。”他打了一个响指,有人送来更多的蜂蜜蛋糕,“这里只是一部分,剩下的还有事,忙完了会直接过来。”

“是你指挥的吗?”我问,“烧掉克拉希斯的舍尔登人。”

他看起来有些困惑——并不是内疚。但可能他觉得他欠我一个解释吧,“在我看来,”他说,“他们就像一件武器。战斗之初,你的对手拿着它,于是你把它抢了过来。然后这件武器就是你的了,从坏事变成好事。舍尔登人和我们一样都是受害者,奥尔罕。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这一点,但弄明白之后,一切都好办了。现在是我们所有人对抗他们。你还记得家乡的那句老话吗,泥里的虫子也能对抗狮子,现在轮到虫子们赢一把了。”

我喉咙哽住,无法呼吸,过了好一会儿才能说话。“我当时就在克拉希斯,”我说“,他们差点杀了我。”

这句话让他苦恼起来。“对不起,”他说,“当然,如果我知道……”他耸耸肩,“但你没事,所以不用介怀。再来一块蛋糕吧,你最近吃得不好。”

这让我笑了起来。然后我意识到,他就是在逗我笑“,我们来谈谈和平条款吧。”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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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错话了。

“抱歉,”他说“,我没听懂。”

我瞬间想不顾一切把话圆回去。“投降条款,”我说“,相信我们俩一定能想出——”

“条款?”他瞪着我,仿佛刚才听他滔滔不绝的是个陌生人,被他误认为老友“,你想说什么?”

“哦,拜托,”我用尽全力表现出愉快的样子,我至今还为此感到羞耻,“只要撤兵,你想要什么都行,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他没作声。我宁愿随便说一些蠢话来打破沉默,但生生忍住了。

“好吧,”他似乎在努力压制怒火,"交出所有武器,打开城门。"

“然后呢?”

“我们冲进去,把他们全部杀掉。”停顿了好一会

儿,他又说“,当然不包括你,我们是朋友。”

他说他要杀了他们,不杀我。但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他脾气一向不好,而他最难容忍的就是在他面前显露出哪怕一丁点不忠的人。

“为什么?”我问。

“因为他们必须死。”他吼道,随即意识到自己在发火,“你懂的,对吧?没有人比你更懂。我们不可能放过他们,宽恕他们。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这才是复仇。”

轮到我不出声了。他等了几秒钟,继续道:“况且到了这一步,我也控制不了了。我答应过他们,杀光每一个罗珀人。如果现在撤兵,他们会把我撕成碎片。奥尔罕,我的天呐,你怎么回事?你不会对这些人产生感情了吧?”

“有一点。”我说。

“不可能。”他硬邦邦地说,“这不是用玻璃杯困住蜘蛛,可以选择扔掉它还是压扁它。他们是蓝皮肤。要纠正这个世界、重新开始,必须把他们抹掉。”

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他们不让你撤兵吗?”他盯着我,接着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你

还不知道我的军队是些什么人吗?他们是三分之二的帝国军啊。当然没有蓝皮肤,全是辅兵,来自被征服国家的可怜虫。他们只有两个选择:为我们战斗,否则烧毁他们的村庄。这就是帝国守卫疆土的方式,毕竟帝国一直在扩张,罗珀人早就不够了。确实,这一招很好用,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个聪明的人意识到——我猜是我——如今帝国军队里的奶白脸比蓝皮肤多得多。他们由罗珀人训练,使用帝国标准装备,和罗珀人一样勇猛善战。而且在战场上,罗珀人被小心保护起来的时候,是谁顶在前面死战?于是我解释一番,他们立刻就懂了。不过不幸的是,海军不买账,说什么也不愿将他们心爱的船放心托付给野蛮人,所以我只能和该死的舍尔登人做一笔交易。不过还是我赚。现在,剩下的蓝皮肤正规军都被关在帝国各地的最坚固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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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而我的军队则守在城墙外,以防他们跑出来。所以,三分之一的帝国军被围困,另外三分之一在堵在城门外,最后三分之一就在这里,用来对付都城。我说不能撤兵就是这个意思。你觉得他们会让罗珀人活着离开吗?开玩笑,他们要罗珀人流血。仔细想想,这也是我想要的。”

我喝了一口他找来的极品好茶,茶水已经凉了。“你说了很多,我得好好想想。”

他盯着我,好像我疯了,然后突然大笑起来。“没什么好想的啊,”他说,“看在众神的份上,这不是仔细权衡利弊的时候。你要么懂,要么不懂。你怎么了,奥尔罕?你变了。”

我突然意识到他是对的。我想起了他认识的那个小男孩,他已经不是我了。很神奇,你不会注意到自己在改变,因为过程非常缓慢。直到有一天,你在水池或水洼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会突然感觉很陌生。和奥古斯谈话就像看到了我小时候。我错把他当成了他的父亲,这很正常,他已经长成了他父亲的样子。也许我在成长,无法避免;但我不能确定,老实说我已经忘记我爸长什么样了。我有很多关于他的回忆,但记忆中他不是转开了脸,就是藏在阴影里。就像圣像和三联画

——艺术家收了钱,把金主画进画里,打扮成次等圣人或旁观者。但按照传统,金主的画像不能引人注意,必须用各种方式加以隐藏。据说,如果请到一位灵感迸发的画家,用这种方式把自己安插进一幅巨作,你就能洗清所有罪孽。这明显是罗珀人的思维方式,这是作弊。

现在的问题是:我变得更好还是更壞了?

反正,我说了不算。而奥古斯显然觉得我变坏了。“我就是个修桥的,”我直接把心中的话说了出来,“我不是士兵,我唯一渴望战胜的就是几条河而已。”

“这跟你的渴望无关,”他说,“而且,我们所有人都是士兵。战争不是我们挑起的,但我们都得参战。”

“如果不是罗珀人——”

“知道,”他打断了我,“他们觉得你有用,而且,爱惜工具和牲口对生意有好处,毕竟是花了钱买来的。奥尔罕,你老实告诉我,你感激他们真的是因为他们培养了你,给了你一技傍身吗?”

“我不是牲口。我是他妈的工程兵团上校。”

他点头,“确实。你精通自己的行当,干得非常出色,对他们来说很有价值。说不定有些人还纡尊降贵把你当个人,甚至假装看不到你的肤色。多好的教养啊。所以你对他们有了感情,真是条好狗。”他太了解我了,知道这些话会把我惹急。“拜托,奥尔罕,你该自己想到的。”

“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出头,”我说,“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

“是的。”

我等了等,他很快回味过来,“对你来说一样重要。”他说。

这是真的,从过去到现在都是。我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帝国、帝国军,外加推崇蓝皮肤至上的既有秩序。我伪造印章、贪污钱财、铸造劣币,用无数偷奸耍滑的小动作来保护自己的尊严。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自己;我并没有考虑他们,我只为证明自己比他们聪明百倍。虫子向狮子宣战,森林里所有动物都觉得狮子会赢。但狮子并抓不到虫子,因为它们会钻进地里,避开战斗。但是到了晚上,狮子们睡着以后,虫子就会爬进它们的耳朵,吃掉它们的大脑,把它们一个个全杀了。在我的家乡,这是个耳熟能详的故事,虽然罗珀人从未听过。每次我给我的帝国朋友讲这个故事,都会先问他们,你愿意做哪一个,虫子还是狮子?他们都说,当然是狮子——除了阿塔瓦杜斯。为什么选虫子?因为,他说,我是个工程师,我知道虫子挖隧道非常厉害。别多想,他这么说不过是在打趣,因为他知道这是个陷阱问题。

“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吧?”他说,“你报复他们,一

有机会就诈骗、行窃。只不过为了良心上过得去,你把赃物分给了工程兵团的手下。你对他们是掠食者心态,这不是爱。”

“我没说过——”

“很好,说了也是谎话。”他直视着我,眼神锐利,“你帮他们守城我理解,毕竟你以为我们是一群不知名的野蛮人。但现在你知道了,我们是一起的,是同胞。你还打算用弹跳球把我砸死吗?奥尔罕?”

“当然不会。”

“你此前杀掉的每一个小兵都是我,你明白吗?他们和我是一样的,是你的族人,他们和你的相似程度远超那些蓝猴子。”

蓝猴子。我不喜欢和奶白脸朋友议论罗珀人,给他们起这种名字。大概一旦聊起来,我就会禁不住大声附和。

他偏头看着我,样子像一只不明白你在干什么的狗。“也许你是在可怜他们,”他说“,我说的对吗?”

“可能吧。”

“好吧。我遇到过的一个医生和你的态度很像。他有机会制造一场瘟疫,但临门一脚却下不了手,同情心泛滥。”他瘪了瘪嘴,“给你三次机会,猜猜他是怎么死的。”

“也许我是觉得,你这以牙还牙做得过头了,道德上你并不比他们高多少。”

他假装打了个哈欠,“这我不知道,”他说,“要我说的话,谁都不比谁高,半斤八两吧。你跟那些人共事太久了,奥尔罕,你的思维在向他们靠拢。”

“也许。”

“也许。”他怪声怪气地学我,“当然是这样啊!你知道罗珀人的思路吧?如果他们赢了,那就是昭昭天命。投降的,可以宽恕;但凡还有一点傲气的,打残算数。这你不陌生吧?”

“我读过书。”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所以,如果他们赢了,故事

就是这样的。如果输了,那就是‘战争是罪恶的,肯定有更好、更理性的方式来解决分歧。不,相信我,奥尔罕,战争本身没有错。只不过通过战争,你能区分出好人和坏人。”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但罗珀人总能赢。”他没有笑“,这次赢不了。”

“但不代表你就是正义的。这你知道,对吧?”

奥古斯把脸转到一边,双手捂住耳朵。“抱歉。”他说“,我没听到你在说什么。”

现在想起来,我发现我忘了一件事。

还记得奥古斯毒死舍尔登奴隶贩子的故事吗?嗯,在那之后几天,有一个舍尔登守卫打定主意要讨厌我。原因不明,有人不喜欢你很正常,不一定需要理由。这个人看到我就烦,一有机会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想向奥古斯学习,但我不杀人,我的天赋在别的方面。所以,那天晚上停下来歇息之后,我没花多大力气就弄松了手腕和脚踝上的绳子。然后,等大家都睡着了,我偷偷溜到我的敌人身旁。此前,我注意到他有一个鲸骨雕刻的小海豚,穿着一根皮绳戴在脖子上。这是个雕刻成海豚的护身符,大概是为了保佑戴的人不被淹死。我从他的腰带上抽出刀子割断皮绳,拿起海豚,把刀子放回了原处——利刃离他的咽喉只有大约八分之一寸,但我脑子里只有偷窃,根本没想过其他。这样的好东西,我告诉自己,以后肯定能卖钱。与此同时,我也报复了欺负我的人,我赢了,胜利了。

有些事是要吃些苦头才学得会的,比如,不能偷盗,就算趁夜也不行。因为夜里泥土湿润,会留下脚印。当时乌漆墨黑,我自然看不到。但天亮之后,是个人都能看到了。

我还没睡醒,那人给了我一脚,踢在我的锁骨上,那是你身上痛觉最强烈的地方之一。我想他当时杀我的心都有了,因为他拉了一位年长的同僚同行,让同僚证明我偷了东西,他有权对我做任何事。他们两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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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找到了海豚,就塞在我的腰带和外衣之间。

“好吧,”年长的同僚说“,他是你的了,随你处置。”“不是他干的。”

两人周围望了一圈,说话的是奥古斯。他坐了起来,手脚上的绳子都解开了,“不是他。”他说,“是我偷了海豚,是我。”

“胡说!”那个恨死了我的守卫冲他吼道,但另一个人叫奥古斯再说一遍。

“是我干的,”奥古斯说,“我把海豚藏在我朋友身上,这样出事之后嫁祸起来比较方便。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那个胖守卫喜欢欺负他。但我太傻了,没想到会留下脚印。”

年长的守卫盯着他看了很久,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敢肯定,奥古斯的话他根本不信,但找不到证据反驳。而且他肯定觉得,如果这个小鬼有胆子替朋友挨一顿打,那算他有种,不如成全他。于是他点点头,飞起一脚,重重踢在奥古斯脑袋的一侧。

我以为奥古斯被踢死了,血从他耳朵里流出来,他一动也不动。“这就是小偷的下场,好好反省吧。”那人说完便走了,痛恨我的守卫死死盯了我一会儿,接着也跟上那人的脚步。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之后也没有报复我。

最终,奥古斯挺了过来,但他的一边耳朵聋了。直到我们分开也没有康复。

這话我没法反驳,他确实有一只耳朵听不到啊。“况且,”他继续道,“你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面对

这么庞大的军队,都城是守不住的,任何办法都行不通。的确,你聪明、人脉广、想象力丰富,而且深得手下爱戴。你们会打上漂亮的一仗,再加上弹跳球和抛石机,以及天知道你在捣鼓的什么新型的杀人机械,我的军队多半要伤筋动骨。但长远来看,反抗是无意义的,城市一定会陷落,城里的人已经是死人了。”

他停下来看着我。“所以呢?”我问。

“所以,”他和我四目相对,仿佛他是我镜子里的倒影,“如果你有哪怕一丁点胜算,我都不会反对,拿出全力跟我打吧,祝你好运。但是你没有,你的蓝皮肤伙伴们死定了。任何人都无能为力。”

“但是?”

他微微一笑,“但是,”他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让你伤心。你可以允许你救下几个最得你宠爱的蓝皮肤,尼卡弗鲁斯·波泽思、市长福提努斯,阿塔瓦杜斯,甘三利克……一打①名额差不多够了吧?”

“盖塞利克。”

“对。盖塞利克、你忠实的保镖利西马库,当然,还有你老友的女儿艾科玛,以及那个木匠姑娘埃利亚。顺便说一句,她喜欢你。”

怎么突然转变话题了?“胡说。”

“没胡说,真的。这事儿弄不好就是个麻烦,你得小心。尼卡弗鲁斯喜欢她,她喜欢你。总之,现在有七个人,还剩五个名额。或者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给你两打。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如果你执意要守城,那他们都会死。哦,木匠姑娘应该能活,她是个奶白脸。我的人不会伤害奶白脸的。但其余的人——”他用手指在喉咙上划了一道,“但只要你放弃跟我对着干,你在乎的人、你的朋友就会安然无恙。而且,这不是威胁,我只是在摆事实。时机一到,我就会下令攻城,找到这些人,救他们一条命吧。当然,尼卡弗鲁斯和阿塔瓦杜斯肯定宁死不降——蓝皮肤愚蠢的荣誉感。另外的人,我这里只有少数几个军官认得他们的脸。就算我想,我也没法帮他们,只有你能行。难道你忍心看着朋友去死,以此来成全你愚蠢的原则和自尊吗?”

奥古斯其实人很好,不过——

人是会变的,但幅度不会很大。况且,现在的他和我儿时了解、喜爱并崇拜的那个男孩一点不冲突。为

①一打等于十二。

什么呢?因为他从小就是个大个子。

要理解我这种心态,那你也得曾是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在那个岁数,人和动物没区别。最高、最壮的主宰最弱、最小的,没人会质疑,也没人为此辩护。大家凭着直觉认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弱小的孩子对此毫无异议,只会对自己天生弱小感到不忿。之后,我们学会了说话,学会了用口舌摆脱麻烦,得到我们想要的。魅力、欺骗和谎言的重要性替代了身高和肌肉,这就是人们口中的长大——成为智慧、理性的文明人。要我说,以正义为标尺的话,两者其实没区别。但这不是重点。我们小时候由大人管着,因为他们更强壮,一拳打下去更有力。所以,孩子们自然也以此为标准分出强弱。不管怎么说,这套标准是有道理的,比他们之后试图拿来糊弄你的那些要靠谱得多——道德、对错、好坏

……老实说,这些概念我从来没搞懂过;老实说,我也从没上过心。

奥古斯就是个高大强壮的孩子,而我正好相反。奥古斯可以选择任何人当朋友,但他选了我。他保护我,让我借他的威风壮胆。听说海里有一种鱼,它们的生存绝技就是把自己挂在鲨鱼身上,以鲨鱼吃剩下的碎肉为食,别的鱼很少找它们麻烦。这不就是我吗?我甚至不需要回报他,连吹捧和奉承——神都无法拒绝的东西——也不需要。我从没问过他:为什么?但我能想到他的回答:因为我们是朋友,就这么简单。

你能设想奥古斯离开之后,我的生活是什么样吗?没有人保护我,不出意料,我立刻开始寻找另一个可以罩着我的大个子。我找到了帝国。但他们的保护不是免费的,他们要我修桥——在极短时间内建成的优质桥梁。这应该是不算把灵魂卖给魔鬼吧?当然,他们对我不怎么好,但也没有太恶劣。我很能干,所以他们能容忍我错误的肤色。对那些上等人来说,这么大度肯定是一件痛苦的事。

尼卡这样的人不赞成我整天在贫民区和旧花市转悠,他们认为我交的朋友有失体统——小偷、骗子、赌

徒和婊子,特别是婊子。我倒不介意跟婊子做朋友,我自己不就是吗?

过了好一会儿,我一直没说话,奥古斯对我笑了。“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他说,“我知道你会为了

朋友做任何事——不管是我,还是你城里的新朋友。现在,你所有朋友的利益都能得到满足,是不是很幸运?”

“你变了。”

“不,”他说,语气真诚,“我没变,你也没变。想想吧,自从你发现自己是最高话事人,你都在干什么?”

我对他笑了一下。“盡我的全力。”

“不止,我想你很快就会意识到。你在借由这次机会建立完美社会。以前,穷人被排挤、被剥削,于是你架空了议员和富人,承认帮会的合法性,利用一切可以找到的理由给人们发高工资,你甚至尝试让一个女人来掌管帝国供应部,因为仅仅根据两腿之间的差异而打压女人是不对的。虫子翻身,与狮子平起平坐,这样的机会你无法拒绝。”

我无话可说。

“看看后果吧,”他继续道,“艾科玛干了几天就辞职了,帮会勉强合作了一段时间就开始火并。为了阻止他们自相残杀,你不得不调转新式大砲,对准自己的人民。奥尔罕,这是条死路。完美社会无法在那座城市实现。知道为什么吗?问题就出在罗珀人身上,这不是虫子和狮子的故事,只是弱一点的狮子对抗强壮的狮子。你以为他们会感激你所做的一切,但并不。你自己看吧。”

他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铜管扔给我。我接住了,从中抽出一页纸,展开读了几行,又抬头看他。

“不是伪造的,”他说“,你能辨认字迹吗?”“能。”

“印章呢?”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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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告诉我写的什么。”

我不想说,但要违抗奥古斯是很难的,“议员弗隆托——被我一拳打中脸的那位——以及另外六个议院领袖计划杀掉我。我死之后,他们打算夺回权力,立弗隆托为新皇。他们雇了五百个绿帮成员,这些人不满布洛涅鲁斯,并且记恨我杀了他们几百个同僚。他们还准备杀掉尼卡、阿塔瓦杜斯、福提努斯和艾科玛,因为我被杀的话这些人会找他们麻烦。行动时间是后天。”我卷起纸页,想把它塞回铜管,但我的手在抖。

奥古斯拿过纸和铜管,帮我还原,然后递给我。“这东西你最好留着,”他说,“哦,还有这个。”他又递给我一个东西,包在一块蓝色丝绸里,是御玺,“现在,看着我。”

我不想看他,但依然无法违抗。

“好吧,”我说“,你想让我做什么?”

26

奥古斯要给我一匹马,但我说不用了,谢谢。然后步行回到北城门。尼卡在那里等着我,“到底他妈的什

——”

“晚点告诉你,”我说“,一句话说不完。”“拜托,奥尔罕——”

“晚点再说。”我不想吼他的,但我太累了,控制不住语气。无论怎样,尼卡闭嘴了。单这一点就挺了不起。

“你在那儿待了好久,”福提努斯说,“他们想要什么?”

“缴械投降,”我告诉他“,我拒绝了。”

“谢天谢地。”他紧张地看着我,好像害怕我打他,“他是谁?”

“好问题,”我说,“据我观察,他就是个战争狂,想推翻帝国。他不打算占领城池,只是想把我们毁了。”

他瞪大眼睛“,为什么?”

“因为帝国是邪恶的、残暴的,只有消灭它人类才能重获自由。”

“这是什么鬼话,帝国是有史以来最辉煌的文明

——”

“跟他说去吧,”我说,“不过我觉得你会白费口舌。对了,有个坏消息:他策反了辅兵。”

“众神啊,”福提努斯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哪支部队?”

“所有部队。”

我以为他会晕过去“,那——”

“罗珀人部队吗?全被困在要塞里,和我们一样被围了。不用指望他们来救我们,他们还等着我们去救呢。”

“他骗你的吧。”

我摇头,“是真的,”我说,“他带我去见了十几个辅兵军官,从他们那儿得到了证实。他们鼎力支持他的远征军,他们所在的臣属国不再忠于我们了。”

“天呐,奥尔罕,我们该怎么办啊?”

我给了他一个平静、安稳的眼神,“别急,”我说,“他有一个疏漏。海军依然忠诚——这是肯定的,他们全是罗珀人。而他们还在海上,迟早会回来,到时候我们就不用孤军奋战了。我们会活下来的。”

“什么?区区海军对抗那么多野蛮人?不可能赢吧?”

“我没说会赢,”我说,“有了舰队,他们就无法打破城墙,他们可以在城外坐上一千年,而我们会活下来。制海权依然在我们手上,我们有船可以运粮食;有几千个工人,他们的手艺世界顶尖,能生产各色货物,用来换取食物——其实我们一向都这么操作的。舰队还能袭击叛军的老家,让他们在艰苦生活中挣扎。那些白痴最终会想明白自己在浪费时间,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和谈,理智对理智,争取到合理的条款。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撑住。这是做得到的,福提努斯,我们比他们

强。”

他奇怪地看我一眼“,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这是什么傻话?”我反驳道。

“抱歉,我就是感觉你在拼命说服你自己,你这样让我很担心。”

“福提努斯,你怎么像个老太婆一样啊,整天疑神疑鬼。”外袍的袖子很重,我从里面取出丝绸包。“对了,”我说“,猜猜我找到了什么?”

我扔过去,他手忙脚乱地接住,“众神啊,”他说,“难道是——”

“小声点,这就是真货,如假包换。现在它回来了。”

“你在哪儿——”

“相信我,”我说“,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那受惊小鹿一样的表情。“好吧,那我不问了。不管怎样,我们真是太幸运,简直不可思议。”

我点了点头。“本想早点告诉你的,但刚才一直在说别的,这就是好消息了。至于坏消息——我拿出铜管“,你自己看。”

他读完,开始呻吟起来“,拜托,干吗只给我看?”“因为你是我最得力的帮手啊。”

“我们得采取一点行动,”他说“,立刻。”我笑了“,什么行动?”

“直接逮捕他们。”

“行吧,我派几个士兵去议院,抓起七个最德高望重的人的头发,拖到大街上。”

“你有御玺,你想做什么都行。”

“他们有五百个全副武装的人,只缺一个正当理由,而你却想自己送上门?不行,我得先跟布洛涅鲁思谈谈,你把嘴闭好,待在家里,出门记得带卫兵,记得选蓝帮成员或者我的手下。剩下的事交给我吧。”

我在绿帮公馆见到了布洛涅鲁思,他很震惊,很受伤——当然了,被自己人唾弃。我告诉了他该怎么做。

然后我去了帝国档案处,那是一座老到发霉的塔,矗立在复活神庙最高处,多年前曾是一座修道院。这里放着堆积如山的陈年官府文件,大部分是来自市长办公室的报告,他们一直没能抽出时间搬走。我问了一个年迈的官员,他说他还记得我要找的东西在哪儿。花了好一阵,他才抽出一根有我腿那么粗的大铜管,很有成就感地递给了我。

他拿错了。不过这份文件指明了哪里能找到我需要的那一份——在地下室。这里的文件架从地板一直堆到屋顶,每一格都塞满了铜管。我循着编号,花了四分钟就找到了,轻轻松松。

这是一份有趣的报告,记录了大约一百七十年前贫民区一整条街的建筑塌陷的事故。附带几张的地图,一张是塌陷发生之前画的,上面标出了受灾地区,另外几张画于一百年前,最后一张特别古老。

“我能借阅吗?”我问档案员。

“严禁将任何文件带出塔。”他说。

“也就是说可以,好的。”我说完便打道回了宫。

布洛涅鲁思让五百名异见人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其中十分之一被杀,剩下的都受了伤。如非必要,我绝不过问自己委派出去的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计划中的政变没有发生。弗隆托吃东西吃坏了肚子,在惨嚎中死掉了。其他六位议员发现自己被扔到了一个独立委员会,工作很多,空闲很少。从那以后,他们就无法制造麻烦了。

这件事我没告诉尼卡和其他手下。但我告诉了艾科玛,我几乎什么事都会告诉她。

“那么,”她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艾科玛的个性和她爸很像,不过长相随了她妈。她父母都是罗珀人和奶白脸的混血,但艾科玛的肤色偏浅,你得仔细看才能看出罗珀人血统。她的外公是一位农夫,生活艰苦,不得不在女儿十二岁的时候把她卖掉,签了十年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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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契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理论上,期满之后你就能重获自由,所以它和原始野蛮的奴隶制不一样。不过,在卖身期间,主人有权向你收取费用,用来覆盖食物、衣服、住宿,以及他要求你学习任何技能所产生的花销。于是这成了一门赚钱的生意,根据法令,债务会产生百分之十五的复利。卖身契期满时,你必然负债累累,为了偿还只能继续做工,然而另有一条法令又钉死了报酬上限。另外,做工还债期间,衣食住行自然也是要花钱的。这不是奴隶制,罗珀人曾发誓不再启用这种人憎鬼厌的制度。只不过,两者最终的效果是一样的。)

总之,从艾科玛身上可以看出她母亲的一些影子。帝国以东的一些野蛮人会在茶里加奶,她的肤色就有点像这么回事。这大概叫“掺假”吧,但她的母亲和蔼可亲,对每个人都很好,从来不说重话,永远有一种安静的气质。而艾科玛的性格还是随她父亲。

“如果你是我,”我说“,你打算怎么办?”她的眼睛微微闪烁“,你在开玩笑吗?”“告诉我。”

“当然是投降啊,你刚刚告诉了我他的能耐,不投降大家都得死。我可不想为了保卫帝国而死,这个死法毫无意义。而且,他们就是一群混蛋。”

“你也是罗珀人好吗。”

“一半是吧,总之在别人眼中,我不是纯种。而且我在这儿和垃圾没有区别,帝国不属于我,我只是寄住在这里。更重要的是,我们根本打不赢,正面打起来我肯定会死。别告诉我你得好好想想,这没什么好想的。”

“我之前好好想过。”

“为什么?我的老天,還有什么好纠结的?”她看起来有些抓狂,“这就像——行吧,假设这里着火了,你怎么做?当然是带上尽可能多的人和东西,赶快逃跑啊。难道还要为输给大火而苦恼吗?努力活下来不代表你就成了大火的帮凶。奥尔罕,你撞了大运。这辈子第一次靠肤色占了便宜。如果你还不确定,想想你

的朋友们吧。相信我,这件事简单直白,没有回旋余地。”

“你这么想?”

“白痴,”她说,“愚蠢的傻瓜。你刚刚说了,弗隆托和几位议员密谋杀你,五百个绿帮成员打算帮忙。想知道各个阶层的罗珀人怎么看你,这就是答案。去他们的,让他们见鬼去吧。答应野蛮人的条件,投降。”

她最受不了我在她一番激动的阐述之后毫无表情“,换成你爸,你觉得他会怎么说?”

“他吗?他也会叫你投降,保护好他的女儿。这是你答应他的,还记得吗?”

“确实,”我说“,我答应过他。”

她皱起眉头,“你已经决定了,是不是?你每次都是自己有了主意才来问我的意见。”

“我不确定。”

“不确定?这是什么白痴发言?振作起来,奥尔罕,这件事很重要。”她是真的替我着急,连声音都温柔了几分,只要用得着,她可以轻易改变语气,“听着,你尽力了,你做得非常棒。你刚带兵进城那会儿,我们还有大概一个小时就会像牲口一样被屠杀。你拖住了他们,让他们吃了大亏。与此同时,你还给这座愚蠢的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局。在你的努力下,它可能真的会变成一个值得守卫的地方。但这是一条死路。死神就在城外,而帮会依然在互掐,罗珀人中的高层还想背后捅你一刀。到底要我说多少遍你才听得进去?别费那个心了,这座城市没救了。省下力气救我们吧,我们是你的朋友。其他人都讨厌你。”

我依然在思考,她看出来了。过了一会儿,我点头道“,所以权衡利弊之后,你认为我应该投降。”

“是的,权衡利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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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围城状态下打开城门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

需要一大群人长久的筹谋,耐心敲定每一个细节,仔细分析每一个时机。

你可能不这么想。你觉得只要趁夜溜到主城门,取下几根门闩就完事了。如果真这样,我倒想去你的城市住下。有你这样的市民,叛徒就不足为虑了。

我知道城门是怎么防守的,想出这套制度的人就是我。守卫包括两个水火不容的帮会和一个贵族。他憎恨我所做的一切,更觉得我这个人从根上就有犯罪因子,随时可能把都城卖了。我想尽可能杜绝叛徒的出现,所以每一道城门都由两班人员执勤,一班来自帮会,一班来自官府。第一组是绿帮和工程兵,第二组是蓝帮和园丁,第三组是绿帮和卫兵,第四组是蓝帮和工程兵,每天轮岗,你懂了吧?每一组五十人,其中十个站在门前,全副武装。每一道门都上了五把门闩,和人腿差不多粗细。要够到最上面一把,必须搭一个长梯子,让别人帮你扶着。想一个人打开第五把闩,必然会摔断脖子。另外,每一把闩都有挂锁,这些挂锁只有两副钥匙,一副放在哨塔,另一副保存在我皇宫的卧室里。为了增加开门难度,钥匙会分开保管。如果执勤的是绿帮和工程兵,那一、三、五号钥匙就在绿帮手上,二号和四号在工程兵手上。这对我来说倒不是问题,因为我有全套钥匙。

所以呢?整座城市都是我说了算,没有人敢不服从。只要和外面的敌人约好,我随时可以走到城门前,下令开门。不过不行,我想过了。我出城后被杀或者被困住了的话怎么办?接替我位置的可能是尼卡、福提努斯或帮会领袖,总之看谁能打,能活到最后。城门守卫很可能无法核实,如果有人通知他们说,我被杀了,那个谁现在是新老大,他们也只能听着。要骗他们太容易了。况且,这座城市遍地都是演员——竞技场、剧院、喜剧剧场和悲剧剧场……戏剧底蕴之深厚,全世界可能找不出与之匹敌的。而戏剧中最受欢迎的一个门类就是模仿。我自己没怎么看过,但你肯定想不到有多少人愿意花大價钱观看一个人假扮成另一个人。

别忘了,不管执勤的是哪一组,大部分城门卫兵都只见过我一两次,而且很可能只是远远地瞥过一眼。自从我当上公众人物,我也荣幸地成了被模仿的对象。不得不说,有些人扮我扮得很逼真,甚至比我这个真货还好。所以,作为一个无可救药的机灵鬼,我做了一些预防:没人能单独下令开门,连我也不行。必须由两名获得我授权的官员作陪,外加一个有权下令的人——我、尼卡、阿塔瓦杜斯、福提努斯,以及阿拉萨克和布洛涅鲁思(蓝绿两帮领袖必须同时出现),就这几个人,没了。除此之外,当日执勤、负责那道门的总指挥官也必须在场,而他必须过目一份印着御玺的手写命令。

我已经向奥古斯解释过这里面的细节,他翻了个白眼,说了些聪明反被聪明误之类的话,我很难反驳。但问题不大,他继续说道,是你搭建了这套有模有样的制度,你可以把它废了,换一套。不行的,我告诉他,这么做有点可疑,而且你刚才分析过了,许多重要人物都不太喜欢我。不过别担心,我安慰道,进城不一定需要城门。

“所以,你就是那只小鸟。”

他盯着我。他长得一点也不像小鸟,所以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他叫拿索勒斯,是蓝帮的一名荣誉中士。这份工作很重要,每个帮会都有一打人担任这个职位,负责维护帮会的公众形象,让伤害帮会荣誉的人

(与官府或敌对帮会通气,违抗领袖的命令,谋杀、强奸、以恶劣的手法盗窃同帮成员财物等等)得到惩罚。荣誉中士长期携带小刀、毒药和各种危险物品,他们认识帮里所有人,但朋友寥寥无几;能得到丰厚的酬劳,直接从帮会基金里出。帮会中士里边从来没有出过叛徒,因为叛帮的下场非常惨烈。

工作之余,拿索勒斯喜欢饲养家禽。他在北码头五个长长的、臭烘烘的棚子里养了鸡、鸭、鹅、鸠和鸽子。他对鸽子特别在行,为了与帕拉利亚的表弟沃苏斯通信,他在围城之前训练了十几只信鸽。野蛮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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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他给他表弟送了一封信,建议他去找敌人的首领,问他如果能定期得到城里的详细情况汇报,而且消息来源绝对可靠的话,他愿意付多少钱。交易很快就达成了,鸽子从那时起一直来往不断。用鸽子捎带御玺是一项额外成就。他把一条短带子套在鸟脖子上,又绕到翅膀下拴起来固定好。送不出来的,奥古斯的一个手下笃定地说,但拿索勒斯和他出色的小鸟用实际行动反驳了他。

“新闻记录员,”我解释道“,好消息的传播者。”

不得不说,拿索勒斯反应很快。他“噌”的一声站起来,在利西马库帅气地扔出椅子砸中他之前,他已经跑赢守卫、半只脚跨出了门。我们将他仔细绑好,带回来继续谈话。

“我不想强迫你做任何事,”我告诉他,“如果你不愿意配合,没关系,我完全理解。我会把你交给阿拉萨克,告诉他你干了些什么。”

他似乎不太喜欢这个主意。

“你决定加入我们了?欢迎。”我对他说,“我希望你继续向敌人输送消息,但送之前要先给我看一遍。目前为止,你给他的都是真实消息,用处很大,如果突然掺假,他就会起疑心,那你对我就毫无用处了。我会偶尔让你送一些我亲自写的东西。有问题吗?”

他向我保证没有。

“很好,”我说“,很高兴认识你。”

我对密码、密文之类的东西一窍不通。有些聪明人知道怎么解。在有密钥的情况下,别人寄给你一封信,你得花上几个小时查找各种图表,把大量词汇写成许多个竖排,一直写到手痛,才能完整读出信息:目前无事发生,我又吃了鱼肉配欧芹酱,你呢?纯粹是浪费生命。

正常书写要容易得多,选一种别人看不懂的语言就行。比如阿劳赛特语——我和奥古斯的母语。在都城,大约有三十六个人会说阿劳赛特语,在奥古斯的大

军中可能有几百人。除非被逼,否则阿劳赛特人很少走动。唯一的缺点是,这种语言没有文字,因为大家都不识字。不过,凡事都有第一次。我发现雅兹格字母可以拼出阿劳赛特语大部分发音——Y这个字母没有用,W只能用两个U来代替,但总体问题不大。我碰巧会说雅兹格语——说来话长,就不展开了。而在奥古斯的多语言、多民族大军中,肯定也有会这门语言的人。在这片地方,雅兹格人比阿劳赛特人更加稀少。用雅兹格字母书写阿劳赛特语,这才是真正的密文。

“这是什么?”我写好信递给拿索勒斯,他问道,“看着像乱码。”

“就是乱码,”我说,“我随手乱写的,你猜他们会浪费多少时间来解读这东西。”

我告诉我的童年挚友,进城的另一条路比较艰苦,不过难不住你。然后我要了纸和画画用的笔,画出一条主排水道。它的出水口在南面的海湾,注入的垃圾会被潮水全给带走。我歪歪扭扭的手绘还标明了一条在贫民区地陷事故之后停用的排水支线。这是所有最新的官方地图上都没有的。我告诉他,这条线原本通往城墙外的一个水坑。那地方之前是沼泽,在大约七十年前被排干了水,现在变成一片茂盛的草地。所以,如果从这里挖地道,精确到地表以下五十七英尺,从废弃的制革厂一路挖向金色希望修道院的塔楼,很快就会挖到废弃水道的侧壁;进入水道就能沿路找到主水道的入口,不过用砖墙封死了。拆掉砖墙后,有十多条宽敞的、维护良好的入水口通往地表,他可以任选一条。由于地方偏僻,没人会听到挖掘声。拿刀匠广场的入水口来说吧,他可以带一千精兵半夜爬出来,在警报拉响之前轻松干掉东门守卫、打开城门,无人能挡。

唯一的阻碍,我接着说,是在距离主排水道大约一百码的地方,你会撞上大约三十英尺厚的坚硬岩石。本来,那条支线绕了一大圈,绕过了岩石。但这段弯道已经塌陷,顺带毁掉了几条街的房屋,现在已被彻底封

锁。所以,与其费时费力清理弯道,直接打穿岩石要更快、更容易。是的,我抢在他打断我之前继续说,凿开三十英尺的岩石不是什么轻松活,但在一支十二万人的大军中,肯定有经验丰富的工兵能轻易解决这个难题,就像岩石根本不存在一样。是的,他承认,我们确实有这方面人才。那不就结了,我对他说。如果你从废弃制革厂开挖,只要小心一点,在城墙的掩护下,上面的守卫就看不到脚下的挖掘工作。这样,我就没有义务拿抛石机对付你了。

我当时在忙其他事,没亲眼看到。但我猜现场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士兵——或者说守卫——在大中午挨家挨户砸门,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等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人(多半是家里的女主人,男人虽然天生勇敢,但怎么敢给陌生人开门呢?)打开房门问,干吗?士兵回答了她。

你们要这个干什么?她问,我完全能理解她的惊

讶。

士兵们并没有被告知缘由,于是他们耸耸肩,说,不知道,不在乎,我们只是听令行事。你到底有没有?女人说没有。士兵又说,你确定吗?没有的话,按照上面的命令,我们要仔细搜查你家。啊,女人说,我突然想起来了,等我一会儿。

几分钟后,女人拿来一个布丁盘、一口炖锅和一个平底锅。士兵接过这三样东西,轻轻放在手推货车上。会还给我吗?女人问,士兵说了句谢谢,便去了下一家门口。

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搜罗,我们有了上千个碗、桶、锅、盆和便桶。将它们从车上卸下来,每隔一英尺左右,就小心翼翼地放一个在地上。最后摆满了石工巷、博特路、鑰匙街、僧侣门、屠宰场和陶器广场,一路上坡,直到牧羊人步道。一群蓝帮成员推着一辆两轮水罐车跟在后面,提着水桶挨个倒水,每个只装三分之二满。做完这件事之后,就该工程兵上场了,每人负责

一百个容器,在接下来的六小时里,他们来回巡视,专注地盯着容器里的水,仿佛这是关乎生死的大事。

虽然有点表演的成分,但也真的奏效。我们看不到深入地下的挖掘工作,甚至连声音也听不到。但震动会传到地表——很轻微。人无法觉察,就算跪在地上,两只手掌紧贴地面也不行。但水可以感觉到。一口比较宽的平底锅里,一圈淡淡的水波纹就可以指明地道的位置和挖掘工作的进展速度。这是前人留下来的智慧,我在一本一千年前的书上读到的。多年前,我出于好奇实验过一次,之后就把这一招存放在了脑子里,以备不时之需。不知道为什么,人们现在都不喜欢读旧书了,正好方便了我。

到了中午,我决定亲自去贫民区看看,让盖塞利克

负责各方沟通协调。震动是从陶器广场开始的,水面

不住颤抖。接着是新巷、旧花市,最后传递到钥匙街,119

这里的波纹最轻微,几乎看不出来。

上一次实验时,盖塞利克就在我身旁。我当时还是上尉,而他即将升为中士。他和我一样立刻观察到了动静。“动作很大啊,”他说“,下面得有几百人。”

“一千人吧,我猜。”我说。“他们想干吗?”

我耸耸肩“,别问我。”

他好像不理解我为什么可以这么镇定。“我该做点什么。”

我点点头“,做什么?”好问题。“反地道战?”

我摇摇头,“你倒是告诉我从哪儿开挖,要挖多深啊。不行,我们找不准的。”

“总不能干等着他们从地里冒出来吧。”“事实上,”我说“,我就是这么想的。”

他不解地看着我,接着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铜管,“看看这个,”他说,“这是一张旧地图,我在测绘局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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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图很老了。”

“你看,”他用手指戳了戳,“都用颜色标出来了,红色是黏土,蓝色是有渗水功能的石灰岩和页岩,绿色是那种松软的黄泥巴,灰色是最坚固的砂岩。”

我假装细细浏览,但上面的所有信息我都一早知道“,所以……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灰色的。”

他点头“,一大块灰色。”

“他们很快就挖过来了。”我说,“会在这里耗上一整天。”

他大概发现了,我看了这张地图后并没有过于惊讶“,所以你不担心。”

“我承认,我知道这儿有块砂岩。”

他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你怎么不早说?接着又戳了戳地图,“我不明白的是,”他说,“这条线是什么意思?”

“哦,那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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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天生就擅长做叛徒,但我不行。其实我自己也很意外,毕竟我根本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我对欺骗、偷盗、伪造、谎言和作弊行为毫不在意。如前所述,我在帝国晋升如此顺利,靠的就是我不择手段搞到各种资源和装备的能力。不需要委婉,我这个人和正直毫无关系,反而像山路一样曲折①。但我做不了叛徒,人应该忠诚,这对我挺重要的。

所以问题来了:对谁忠诚?

我的皇帝?我的都城?我的同胞?还是我的朋友?太难选了。

皇帝是一株植物,从身体到人格上都是。而且,现在我是皇帝了,还拥有御玺。所以可以先把他放一放。都城根本不属于我,城里许多地方我都进不去

——奶白脸禁止入内。一些神庙和公园会把我拦在门

口,有些饮用喷泉会因为我用嘴唇碰了一下就被污染。我不是在这儿出生的,也没资格拥有住处或房产。我的同胞是阿劳赛特人,老实说我对他们已经没

什么记忆了,得重新定义同胞这个词。我的同胞是我们团的工程兵,以及少数几个朋友,他们大多数是蓝皮肤。“同胞”也可以是那些和我相像的人:被排挤的,被压迫的,一无所有的,以及被禁止拥有任何财产的——泥里的虫子们。(用阿塔瓦杜斯的话说,就是挖地道最出色的人。)但蓝帮和绿帮的人憎恨我,因为我禁止他们拼个你死我活,以及他们本来就对奶白脸没什么好感。所以,只剩下一种虫子了:他们就在我鞋底板下五十英尺,正在用我没有的工具和资源凿开一道巨大的砂岩屏障。

至于朋友,嗯,这就是我的私事了。

“那是泰斯河。”我告诉他。“什么河?”

“泰斯河。你不知道很正常,这是一条……叫什么来着……地下河,发源于东岸的山脉,流到希尔街正下方,从这里穿过,看,最终排入帕泰拉湖,注入口在水面以下。大约一百年前,它冲走了这一块所有的黏土,淹没了一条排水支线,一大片区域受到影响。唯一挡住水流的就是那块砂岩,一旦它被击穿……”

盖塞利克盯着我,然后大笑起来。我没有和他一起笑。

我通过一碗水,看到了整个过程。

首先是大地剧烈的抖动,隔着靴子也能感觉到,一些水甚至从碗里洒了出来。然后是有节奏的一起一伏,从钥匙街传到陶器广场。接着,世界恢复静止,就这么结束了。

如果你不得不做一些不愉快的事,比如背叛自己的朋友和同胞,那索性顺手给自己捞一点好处。所以

①曲折(crooked)在英文中也有“卑鄙”的意思,此处一语双关。

当奥古斯的和他的士兵凿开砂岩,释放泰斯河,让地道瞬间灌满水,并在大约一分钟之内把自己淹死的时候,就出现了以下几件好事:

第一,我杀光了敌军最优秀的工兵——顶级技术人员,比母鸡的牙齿还要稀有。作为野蛮人,要学到深层挖矿技术尤其艰难,因为罗珀人不会教他们。要攻进城里,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地下破坏城墙。而现在,受过良好训练、经验丰富的矿工全数牺牲。肯定能找到代替上岗的人,但这需要时间。

第二,我们有了用不完的淡水。之前地下河太深,挖掘危险,而现在随便掘一口井就能获取。从成为最高统帅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敌人迟早会破坏水道,而到时候如果没有替代水源,我們就会陷入大麻烦。泰斯河这个替代品太棒了,唯一的阻碍是一大块坚不可摧的砂岩,要凿开它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相应的装备。奥古斯两样都有,上门服务,还有比这更幸运的吗?

这次行动证明了我有多么机灵,多么没用,以及

——别忘了——多么愚蠢。什么都没有改变。城墙外依然是漫山遍野的敌军士兵。他们短期内不会考虑挖地道了,但攻城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他们会赢,而我们都会死。我成功做成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我向来如此。

“好了,”我说,“我们不用守在这儿了,收拾好所有锅碗。我要回皇宫去。”

盖塞利克看着我“,我不明白,”他说“,刚刚发生了什么?”

我对上他的目光,“找个稳妥的地方收起来,以后还会用到。”

我料对了一件事。第二天早上,城里所有水泵和喷泉都没水了。敌人破坏了水道,人们开始恐慌。

好在工程兵团出来拯救大家了。他们团的上校像

变魔术一样拿出一张地图,上面恰好标明了挖井的位置和深度。不需要试探性打井,不需要拿榛树枝糊弄人①——挺好,反正我不记得城墙之内哪里有榛树。水泵干涸之后的第十八个小时,第一桶水从僧侣门的一口井中绞了上来,呈现出令人厌恶的棕色,但我想贫民区不会不习惯。

不用说,那几处地方打出来的井并不适合上等人家使用。恰巧的是,我最近正好抽出了一小时左右的时间,琢磨用现有水泵把新水源引到主供水系统的最短路线。铺设管道用了三天。在这段时间,上城的高尚居民需要用水壶去水罐车打水,不得不在白天最热的时候到外面去排队(虽然是仆人代劳)。看,我们也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他们互相鼓励道,只要多喷点香水,就闻不到那阵味了。

我对此的感情很复杂,有点内疚。多年的经验告诉我,忙起来会缓解焦虑——不是文书工作,也不是到处发号施令,监督别人做工,而是用我自己的双手做些事情,所以我加入了为新管道挖沟槽的工作。尼卡不赞成,但是福提努斯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他说领袖就该以身作则,亲力亲为之类的。我不想听他说这些,坏心情。我从来不擅长挖掘,但工程队需要有人劈开木头、加固沟槽两侧。我高兴地意识到,我对直线的敏锐度还在,并且依然能单凭眼力切出一个正方形的榫眼。不出意料,天开始下雨,我的衣服和靴子都沾上了泥。当雨水淹过脚踝,钻进你的后背时,找到水源的奇迹突然显得不那么神奇了。

不用说,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这座城市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你永远不知道一旦开挖会发现什么。我们遇到了一处石雕,可能是某个古老建筑的一部分。材质是大理石,所以它一定相当宏伟,早在六百年前,城里人就不再用大理石建东西了。这个难题一锤子下去就解决了。之后,我们又发现了第一任帝王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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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寻水术,一种用榛树枝寻找水源的占卜形式,据说当走到有水源的地方时,榛树枝就会自动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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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已久的坟墓。据说墓室里堆满了齐膝深的黄金圣杯,但我们并没找到这样的东西。我的猜测是,来自贫民区的“学者”和古董商在很久以前就光顾过这里,出于某些原因,忘记了公布他们的发现。

最终连通主供水系统时,我们筋疲力尽,满身泥污。太阳露出了脸,把衣服上的泥土烤干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过路的人错认成罗珀人。劳动光荣?我可去你的吧,根本没人在看,所以我偷偷溜走了。

胜利公园——也叫面包师广场——是这座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白天很少有人去(晚上劝你更加别去),在白杨树林荫道上散一会儿步,你会忘记自己正身处世界中心。我坐在某个老建筑遗留下来的一块石头上,试图想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但这个问题过于复杂了。我尽量不去想那些困在地道里、眼睁睁看着河水涌出来的可怜奶白脸。事情一定发生得很快,身处地下五十英尺的隧道,没人能跑得过瞬间喷出的水流。他们会争抢、绊倒、推搡,互相拉扯,但过不了多久就不动了。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对付过干草仓下面的老鼠——地上的狮子对抗泥里的虫子。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们沾满了泥,几乎成了黑色。我没由来地笑出了声。打不赢蓝皮肤,就成为他们,对吧?但我不该追求本不属于我的荣誉。我漫步到喷泉面前,里面没有水,我困惑了一秒才想起停水了。要有人移开盖子,爬进出水洞口,摇动水泵压出泉水才行。所以我这样做了,看,水出来了。

喷泉很漂亮,也很有用。我站在那儿,看着它冒着白沫喷涌而出。水压再大一点就可以杀死你,但离了它你又活不下去。要中庸,好像所有东西都遵循这个道理。

我想起了我来这儿的目的,开始洗掉脸和手上的泥巴。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渴,于是用手捧水喝。这时,一个园丁走过来。我邋里邋遢没个人样,他自然认不出我。

“你,”他说,“对,就你。你在干什么?你不识字

吗?”

他指着一块刻着白字的黄铜牌子:罗珀人专用。我连忙放下双手甩了甩,就像被火烧了一样。

“我很抱歉,”我说“,保证没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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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都没看到你。”她说。

她看起来好多了,和之前不太一样,但确实在康复。遇到这样的事,人肯定会变,就算周围的一切都照常运行。在这之后,她的脸变得更瘦,脸颊更窄,眼眶更深,再也没能回到从前。她长得不像她母亲了。

“有事。”我说。

“那件事进行得怎么样了?”她四周看了看,压低声音说。

“已经搞定了。”我告诉她。

她认真听着,并没有打断我,却发现我没继续说下去。“你这白痴。”她说。

我耸耸肩,没有心情和她拌嘴。

“你真是傻得没救了,到底哪根筋出问题了?你要做愚蠢、鲁莽、自私的事我不拦你,但这——”

“自私。”

“太他妈自私了。比起救我,你更在乎你那愚蠢的道德感。同时牺牲掉的还有多少人?多少朋友?而且这样做毫无意义,你自己说的。”

“也许吧。”我轻轻地说。“你什么意思?”

“我觉得在我的努力下,我们赢面比之前大多了,”我说,“我们有了稳定的、取之不尽的水源。我杀了一大批工程师,所以短时间内他们没法再挖地道。情况不那么绝望了。”

“放屁,”她说,“你只不过是拖住了他们,顺便惹毛了你的朋友。现在他不可能同意攻进来之后放过我们几个了。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除了你自己,你就不

在乎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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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马上过来。”

不长;好像全国只有一口淡水井,不过足够了,因为大家都喝酒。整个岛上建满了房屋、船坞和仓库。往常我们能见到许多塞尔洛克人,但从来没去了解他们。他们会带来各种稀罕物事,但和我们没有过多来往。不知道塞尔洛克人能不能在胜利公园的喷泉里喝水。

这话我听得很厌烦,一天能听到十几二十次,但又害怕错过真正重要的事,所以我跟他去了。“你最好没拿琐事烦我。”我说。

那名官员看着我“,是一艘船。”

我不是个遇事逃避的人,不过如果上了战场,我可能会喜欢上逃跑。但是一艘船——“等等我!”我听到官员在我身后哭号。去他的,我想,我要跑了。

他没撒谎,确实来了一艘船,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船了。它停在北部码头,有半英里长,船尾像手指一样直指海湾,看起来怪异而孤单。

我对船一无所知,但港务长告诉我这是一艘单桅海船,船身又短又胖,像半个核桃壳,只有一根高高的桅杆。“不是战船,”他解释道,“是一种商船,以前的码头上挤满了这种船。”

船员站在码头上,被卫兵包围着。我推开人墙,“谁是老大?”

一个人举起手來,看不出他和其他船员的区别。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与他握了个手。“你们是谁?”我问“,怎么把船开到这儿来了?”

他叫特尔铎,来自塞尔洛克,一个建在岛屿上的共和国,离艾克门边境海岸线大约二十英里。塞尔洛克人和艾克门人完全不一样。他们肤色太深了,不能算是奶白脸,但比起罗珀人,又明显显白。没人知道这群人最初来自哪里,又是怎么迁移到岛上的。没人关心。他们在各国混战中永远保持中立。所以当罗珀人

和艾克门人交战时——这是几乎是常态——我们总能找到一个安全、合法的渠道进口丝绸、铜和香料,出口葡萄酒、橄榄油、铁和鳕鱼干。塞尔洛克很小,什么都

我想没人尝试过,他们都是有脑子的人。

“我们的目的地不是这儿,”特尔铎用袖子擦了擦嘴说道。我又给他倒了一杯酒,“但因为封锁线,从几个星期前开始,所有人都被拦住了。”

“有条封锁线,”我说,“嗯,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东西。”

“本来是有封锁线的,”特尔铎说,“但东北方向来了一场奇怪的风暴,把我们吹到了这儿附近——本来要去萨美提伽——等我们能重新控制方向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五指礁,被吓坏了。”

五指礁是海湾之外十英里的一处礁石群。从这里看不到,被南部海岬挡住了。“说下去。”

“封锁线之前就在这里,四十艘舍尔登三桅战船,在过去几周拦住并击沉了所有试图进入海湾的商船。但现在它们不在了。”

我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你从它们旁边溜过去了。”

他摇了摇头。“连影子都没见着。我不知道是被风暴吹散了,还是受命去了别的地方,还是有人把他们打跑了。反正如果他们还在,我是不可能偷偷溜进海湾的。至少目前,封锁解除了。船只可以自由来去。”

此时执勤的是阿塔瓦杜斯,他下了死命令,对船的到来严格保密。对这座城市来说,这不是希望。但消息还是泄露了出去,一小时后,码头上挤满了男人、女人、小孩和手推车,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阿塔瓦杜斯关上门,在门口安排了两道由园丁组成的防线。这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虽然他们确实有效阻止了人们冲进来,但这也意味着我出不去。我们贴了一个公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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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回家去吧。日落时分,人群才渐渐散去。

船上满载着一包包丝绸、一盒盒象棋、一桶桶肉桂、胡椒和肉豆蔻、成箱的蒸馏法制成的玫瑰香精、精美、像蛋壳一样薄的淡蓝色瓷器、茉莉花茶、象牙框的镜子,以及闻名于世、备受欢迎的艾克门色情挂饰,一共一百二十吨货物。你愿意开个价吗?特尔铎问。不,我说。我们不需要这些。我们要小麦、鱼干、培根、食用油、灯油、麻绳和箭。对不起,他说,这些东西我们没有。

“好吧,”我说,“去外面帮我搞一点,我保证让你发财。叫上你的亲朋好友,这样的机会一辈子可能就一次。”

“万一舍尔登人回来……”

“正是这个道理,”我说,“如果我是你,我会马上出发。你开船回家、装满货物开回来需要多久?”

“我觉得我不想……”

“我完全理解,”我说,“这是你的自由。但如果这样的话,我会没收你的船。”

“你不能这么做。”

这话让我想笑——你不能这么做,这是不可能的

……“抱歉,”我说,“我也不想这么做,但与我最近做出的一系列可怕的事比起来,抢劫你实在是小菜一碟。”毕竟我刚刚失去一位朋友,我这辈子已经失去了

太多朋友。“既然如此,”他说,“我们照你说的做就是了。如果风向好,五天后就可以回来。”

“事实上,”我说,“你得留在这儿,这样你的船员才会履行你刚刚的承诺。他们听你的,对吧?”

他打了一个哆嗦,“是的,”他说,“他们中大多数是我的亲戚,都是正直的人。”

“怪不得他们不喜欢这儿。”我说完,又给他倒了一杯酒。

“这件事有很多可能性,”尼卡说,他在说废话方面天赋异禀“,我们不能妄下定论。”

而且他嗓门很大,加上帝国贵族那精准、清晰的咬字,就算隔着半里地,雷雨大作,你也能听清他说的每一个字。“小点儿声。”我对他说。他困惑了一秒,接着有些内疚。这是他这类人常有的问题。他们出生显贵,高高在上,这辈子不管在哪儿——街上,家里,蹲茅厕,和妻子做爱,诸如此类——都有一大群仆人伺候。要习惯这样的生活,只能不断告诉自己:下等人都是聋子。他们当然不聋,但尼卡这样的人永远想不通为什么他们可以泄密。

让他小声点是因为我们此时站在一个脚手架搭起的平台上。喀农门这边的城墙正在整修,我们看着五十个绿帮成员和四十个蓝帮成员一起做工,往地上的一个洞里倾倒一种水、生石灰、沙子和浮石组成的混合物(想知道确切比例吗?做梦吧)。解释一下,我们在填补奥古斯的工兵被淹死之前挖出来的地道。这个神奇的配方是我在寒冷荒凉的北方国度托迈耶发现的。它和普通砂浆很像,只不过可以像铜一样塑形,打成平板、柱子或地砖。方法是:先用板条做一个木箱,把这东西倒进去,放上一段时间,它就会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最不可思议的是,它不怕浸水。这东西从来没被广泛使用过,大概是因为很少有人大量储存原材料之一的浮石。但是我们这儿不缺,从北部山脉到希尔街正下方,再到古堡村,有一条长长的浮石矿脉。如果我哪天离开军队,我会用这个配方赚大钱。你可以用它来建造一整个城市,不必再雕琢石头、铺设石砖。

抱歉,我跑题了,说回保密工作吧。传言像瘟疫一样传遍了整个城市,说来了一艘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船。人心振奋,有船意味着可以在野蛮人攻进来之前逃离城市。码头的大门仍然紧闭,守卫人数增加了一倍,至今仍未撤下来。这样,公开场合总算听不到跟船有关的话题了;尤其是现在,有九十名帮会成员正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候着我说出的每一个字。

“总归打听到一些东西吧,”尼卡继续说,他以为自己已经把声音压得很低了,“你和那人聊过,他说了些

什么?”

“我说过了,”我说,“他的船遇上风暴,偏离航线,漂到這里来,但意料之中的封锁线却消失了。我只知道这么多。”

“说不通啊,”尼卡说,“就一点:如果他们有足够的船只组成封锁线,为什么一直没从海上进攻?”

是我高估他了。听他的语气,他似乎最近才想到这个问题。而我,自从围城的第二天起就为此失眠。我以为他也一样,只不过心照不宣,毕竟这个话题说出来太令人沮丧了。不过,问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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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她恢复得相当不错,侍者用了怕是有一百万个垫子帮助她坐起来,这些垫子全是从一张金叶躺椅上拆下来的,是西奥法诺女皇的遗物之一。当然,我没有告诉她,免得她不自在。“你之前在克拉希斯看到了几艘谢尔登人的船?”

“七十艘左右。”

“嗯,这很可能就是他们全部的船了。借助五指礁的地形,要封锁海湾绰绰有余。再加上夜晚的潮水,没有船敢靠近。”

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我对航海一无所知,“当然。”我说。

“但要攻打我们,这点船就不够看了。”她没理我,继续说道,“七十艘船大概能装下二十支登陆兵,也就是一千四百人,远远没能力占领并守住整个港口区。这就是他们没进攻的原因。”

其实我在围城的第三天就想到了,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勉强睡个安稳觉。“我之前就猜到,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一定有封锁线,”我说,“没有船只进港,肯定是因为进出海湾的路不再安全。虽然还不知道原因,但根据我的推测,外面应该就是这个情况。”

“这都是和海湾口海峡的涨潮和回潮有关,每天上

午,海潮从西边——”

“嗯,”我说,“很有可能。而且我想,他们迟早会修好那座该死的灯塔,这样舰队就能回来了——好吧,在那之后的事情我没空去想。一旦舰队回来,我把指挥权交给下一个负责人,我就解脱了,之后发生什么都不关我的事。但过了这么久,舰队还是没有来。”

她皱起眉头。“如果我是他们,”她说,“对不起,如果我是你的朋友奥古斯,我会第一时间找到那座灯塔,毁掉它,确保它再也修不好、点不亮。”

我点头,“很可能他已经这么做了。同样道理,很可能舰队尝试过抢夺灯塔的控制权。我没去过那里,不知道那里的地形。但我猜帝国既然选择了那个地方,肯定是因为来自大海的攻击在那里不起作用。”我看着她“,这分析没什么意义,对吧?”

她不愿意就这么放弃,“也许,”她说,“舰队突破了防线,封锁线这边的船被叫去增援了。”

“不可能,”我告诉她,“几十艘舍尔登船跟舰队正面开战?他们不会干这种事的,一旦开打,能不能撑过五分钟都成问题。不过照你这个思路,可能不是舰队,而是别的什么比较弱小的敌人。”

“好吧,”她说,“也许那场风暴不仅影响了塞尔洛克的商船,还吹散了封锁线。”

我点头。“这假设不错,”我说,“你知道的,我不懂航海,连地上的水洼都看不懂。但是,如果那阵讨厌的大风把商船吹进了海湾,为什么舍尔登人没被吹进来?这对我来说太专业了,我确实不懂,一场风暴会产生两股方向相反的风吗?”

她怒视着我。“问得好。”她说,“好吧,再换一个假设:奥古斯唯一的海上力量就是这几十艘舍尔登人的船,而他需要它们去干别的事。”

“这假设不够具体,”我说“,别的什么事?”

“我哪儿知道,”她呛了我一句,“你本可以直接问他的,可惜你没那个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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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尚的话。

我停下来,又继续想了想。除了艾科玛还有谁?尼卡、福提努斯和阿塔瓦杜斯。首先他们很可能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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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奥古斯有过一段对话,但我没告诉她。我正在计划一场猛攻,他说,万一你听不进道理,我也好有个准备。现在看来是用不着了。

猛攻?

他点头。我们刚刚杀死了莱克特拉-奥彭提思的蓝皮肤,又有三万人加入。另外,我们在那儿碰上了好运气。

他没展开说。但我也是军队的人,我知道上次(或者上上次)与艾克门人交战过后,有大量缴获来的攻城器械就存放在莱克特拉-奥彭提思。这个地方的重要性就在于此。所有官府发放的战争装备必须通过克拉希斯,但战利品不同。一个精明的地方总司令会把这些东西小心保存起来;这样一来,需要用到它们时,就不用再走一遍官府流程了。艾克门人都是些坏种,这是我们一次又一次揍他们的原因,但说到制造器物

——这话别告诉别人——他们远远领先于我们。抛石机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很显然,奥古斯口中的好运就是堆满仓库的、最先进的攻城器械。当野蛮人爬上莱克特拉-奥彭提思的城墙时,那些傻瓜肯定忘了在仓库里浇上灯油,再一把火给烧了。我听说过那里的存货量,七十艘舍登人的战船得来回运输好几趟才能搬空。有好戏看了。

祸福相依,这是我的人生经验。我们突然有了补充物资的机会,与此同时,重型攻城装备会杀死我们所有人。

面对这样的事情,明智的人会选择正确的思考角度。船队——好吧,可能只有一艘——满载着小麦来到城市,瞬间就被卸空。但比起这艘船能为这座城市带来什么,更有趣、更多人关心的是它能带走些什么

——比如我,或者我在乎的人,如果我宁死也要保持高

意走。其次,什么是朋友?任何适用于我这样情况的关于朋友的定义,都不会指向他们,但肯定会指向奥古斯——我的朋友、伙伴和故交。他要救我的朋友——或者更准确地说,我朋友的女儿外加我的同事——本来有个绝佳的机会,但被我搞砸了。主要是,要接受奥古斯的提议,救出这些人,我必须背叛城市。但现在不同了,把他们送上塞尔洛克人的船不用做任何艰难取舍。

船回来时我依然在冥思苦想。果然只有一艘,上面装满了货物,吃水很深,看得人心惊胆战。

“当然,”我看着卸货的人们说道,“你希望我们为这些东西付钱。”

特尔铎给了我一个充满怨念的眼神,这人忍耐力超群,一直在被我刁难。

“不一定,”他说,“你可以直接抢走,不给钱,就像你绑架我一样。”

“抱歉给你留下这种印象,”我说,“你当然能收到钱。”我低头看了一眼载货单,只有一行,然而却是关键物资:一百五十吨袋装小麦。如果进货价超过六百金斯塔隆,他们那些亲戚就不配做商人。“五千金斯塔隆。”我说“,公道不?”

他张大了嘴,接着又闭上。一个简单的数字可以给人带来这么大的改变,想想觉得很厉害。“好的。”他说。

“当然,”我继续说“,我们给不了你真正的钱币。”“什么?”

“很遗憾,给不了。但我会给你一份由国库担保、盖了御玺的信用证,和实物黄金完全对等,实际上更值钱。”

他看起来就像我刚拔了他的门牙。“好吧,”他说,“只能如此了。”

“或者——”

这是我的做事风格,先打击,再给个希望。

我带他绕着皇宫走了一圈,所有一楼的房间都让他进去依次看过——图书馆、议院、蓝羽修道院的金色小教堂、记录者大厅,等等。城里人每天都会经过这些地方,但从来不会在意那些圣像画、三联画、祭坛摆件、挂毯、古籍和圣幛,只会在脑中留下一片熟悉又模糊、閃着金光的明亮色彩。他们不会停下来想一想,这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因为它们当然是非卖品,也没人去偷,哪个头脑正常的人会接手呢?这样的艺术品堆积如山,大部分是木头漆器,无法熔掉做成别的东西,也无法被加工成木板。但若是送到与塞尔洛克人有许多生意往来的艾克门,或者再往东一点,送去丝绸和玉器的故乡,让那里的人见识一下这个繁荣的遥远国度和它的统治者们高雅的品位……而且交易完全合法,附赠购买凭据和原产地证明,保证每一件都独一无二

……

哪怕要硬闯封锁线,也值了。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你没骗我吧,”他说,“这些东西你有权卖?”

“当然,”我说“,我有御玺,我想做什么都可以。”

——这比金子好太多了。黄金很重,一艘小小的单桅海船只能装一百二到一百三十吨货物。但《金屋扬升》作为一幅画在石膏板上的蛋彩画,长三十一寸,宽二十七寸,重量仅一磅零九盎司。类似的货物还有很多。

“而你只需要小麦。”他说。

“小麦和箭,最好再给我搞几千根弓材。”

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想起雄性蜘蛛看它的配偶。它知道自己最终会被生吞活剥,但却觉得值了。“成交。”他说。

“不行啊,”福提努斯几乎要哭了,“你不能这么做,

这种事想都不该想。”

“我脑子里想什么你管不着。”

“但你不能……奥尔罕。别这样,听我说。”他气得人都变形了,“那些画是城市的灵魂,失去它们和一把火烧掉这地方没区别。”

“我不这么想,”我说,“我认为都城的灵魂是居住在这里的人。但没有食物,他们活不了多久。不,你得听我说。你最近去过仓库吗?现在看着还凑合,但撑不了多久,等粮仓见底就完蛋了。人们不是傻瓜,他们和你我一样清楚,围城之前的储备总有用完的一天。你想在应对敌人的同时处理粮食暴动吗?”

一般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就闭嘴了。他对平民非常恐惧,害怕一觉醒来看到他们围在床边,准备把他分来吃了。但这次他没有退缩。“暴动就暴动,”他说,“你那宝贝的蓝帮和绿帮不是帝国的主人,他们不过是住在这里而已。再过一百年就没人记得他们的名字了。但

《金屋扬升》是文明的丰碑,很可能是最高的一座。它属于帝国,如果你认为——”

我看着他,他突然怂了,“事实上,”我说,“你说得很对,但正因为如此,就算塞尔洛克人不愿意拿小麦来换,我白送也要送给他们。”

“什么?你疯了吗?”

“不,疯的是你。你想留下它以及所有珍贵的艺术品,好让野蛮人冲进来砸烂、烧毁。他们不在乎艺术,福提努斯,在他们眼里,这些东西是罗珀人搞出来的,所以绝对不能留。所以我才要给它们找一个安全的去处。”

这下他不说话了。

“而且,如果我们最终活下来了,”我继续说,“我们可以省吃俭用一百年,把它们一件件买回来。但不管我们命运如何,它们都会被精心保存起来,不会就此消失。你把我当成什么了?蛮子吗?”

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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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海湾里停了十七艘塞尔洛克单桅海船。没必要保密了。我派了大量卫兵和园丁把守码头

大门,但没什么用。首先,我很难相信他们不会离开岗位,占领码头,抢走船只,扬帆逃跑。但码头外绝望的人越聚越多,非常危险。有人被踩死。而且,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意识到,只要搞来一辆攻城车,同心协力攻击大门,守卫根本就不会跟他们打。快做点什么,福提努斯说,他真是一如既往地没用。

我知道我该做什么,如果这件事我事先做了准备,我就十恶不赦了。

但他们不知道。于是我下令让五架投石车对准码头门前的广场,所有哨兵转过来面对人群。

转动投石車需要时间,首先将两根长长的杠杆插入钉在支架两侧的铁箍,然后将楔子打入支架后端制造仰角。砲兵们的亲戚朋友也有不少混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出了他们要干什么。很快,大家就都不闹了,人群安静得可怕,但依然待在原地。

灾难在人们动起来的一瞬间降临了。你见过一大群人仓皇逃跑吗?他们并不想互相伤害,但是别无选择。有人推搡,有人失去平衡,摔在别人身上,有人被倒地的人绊倒,靴子踩在脸上,尸体越来越多,手臂、肋骨和头骨在反复踩踏下碎裂。恐怕投石车造成的伤害都没这么大。我意识到我犯了大错。好在还有时间改正。

“把那该死的东西转回去!”我吼道。

我猜砲兵团收到这个命令肯定高兴坏了。然后我意识到,我好像不小心聪明了一把。这纯属偶然,但这一吼让大家再次闭上了嘴,也就是说,他们能听见我说话了。

我嗓门不大,又不喜欢大喊大叫。但这些话只能我自己来讲。

“女士先生们,”我大声说道,为了给他们留出反应

时间,还特地停顿了一下,“上天作证,我对你们的耐心已经用尽了,但我还是决定收起投石车。不过,如果你们做不到安静而有序地离开,我会重新下一道命令,让那些投石车把海湾里的船只击沉。还有大量粮食没卸下来。所以船要是沉了,粮食也会跟着沉入海底。请理解这个道理:如果不能全员撤离,那我们一个都不许走,只要有人朝码头大门挪动哪怕一步,我会立刻击沉船只,快到你眼睛都跟不上。好了,谢谢倾听。”

我这辈子也做过一些蠢事,但这次应该是蠢得最登峰造极的一次。当时如果有人高声喊叫或者扔石头

——哪怕只有一个人,我们也就完了。就算是全盛时期耀武扬威的帝国军也无法阻止这帮暴民冲破大门,把我的士兵像蜗牛一样踩在脚下。不过,我侥幸成功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当人群离开了大约五分之四时,我派出担架队把那些被踩踏的可怜虫抬走,大多数是救不活了。但先别急着批判我,想想如果运气不好会发生什么吧。

我依然抖得像筛子,但必须尽快卸货,在市民们意识到自己被诓骗,跑回来告诉我他们的感想之前,让船只重新上路。算我自作主张吧,我派人不声不响地偷走了这座城市一半的公共建筑里所有可移动的艺术品,把这些东西堆在六号码头的一个大仓库里——感谢上天,没有着火。我本想多花点时间带那些塞尔洛克人四处转转,然后威逼利诱,达成对我们最有利的交易。但现在这样也不错,我们半卖半送,把成堆艺术品塞到他们手上,直到一件也没法多拿了,才送他们出海。可惜,此时已经错过了傍晚的潮水,但我坚持要求他们逆流而上,至少驶出城里人肉眼能看见的距离。请一定再回来,我送行时说道,越快越好。

“没问题,”一个船员说,“只要你不介意由此引起的麻烦。你真的打算向自己的人民发射石弹吗?”

“当然不是。”

“嗯……”他点了点头,“我们呢?你有打算过击沉

我们的船吗?就像你说的一样?”

“别说傻话,”我对他说“,我还需要你们呢。”

不久之后,阿塔瓦杜斯问了我同样的两个问题,我两个都给了肯定的回答。我不喜欢说实话,我猜我只是想要所有人都喜欢我。

之后一艘进入海湾的船不是塞尔洛克人开的,带来的也不是小麦。舍尔登人来了,他们把货物卸到一条小船上,让清晨的海潮送小船靠岸。我又被叫到了码头。

小船里,一个个柳条篮子装满了人头。我认出了一部分,他们是几天前才和我聊过天的塞尔洛克商人和他们的船员,这些人很可能是兄弟、子侄子或堂兄弟,在塞尔洛克,做生意一般以家族为单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生面孔,我想他们是别的商人家族,渴望在好事结束之前赚一笔。

一个篮子上别着一张纸条。没有人看得懂。这不奇怪,因为是阿劳塞特语:我们应该谈谈。噢,我暗想。不用说,这里找不到纸、笔和墨水。有人从火盆里

给我找来了一片木炭。我在纸条背面马马虎虎写了几个字,然后拿出五个金斯塔隆,悬赏愿意划到大船去送信的人。

有三个人跳出来,我永远猜不到人为了钱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

不缺粮的这段时间,日子过得还不错。粮仓并没有装满,但至少看不到那令人伤心的光秃秃地面了。我们还得了二十五万支箭,仔细想想,其实数量并不多。

不过,人生之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免费的。食物和箭让我失去了人望——本来城市里支持我的人就不多,现在帮会也跟我闹僵了。阿拉萨克和布洛涅鲁思还在组织手下干活,但每次跟我说话,都坚持要求有第三人在场见证。而利西马库——他仍然喜欢我,我仍

然害怕他——一有机会就警告我不要到处乱跑,哪怕是从没出过事、绝对安全的区域,因为我肯定会被暴徒认出来,然后被撕成碎片。卫兵和园丁对我充满怒火,因为我差点逼迫他们向挤满了妇女和孩子的街道发射石弹。工程兵仍然站在我这边,但就连他们也认为我最近输得很惨。那些一直痛恨我的上等人——议员、文官、商会——现在对我更是恨之入骨。我尽量调整心情,但还是会受影响。

没关系,我们还有城墙、先进的大砲(不过只是暂时领先)、充足的清洁水源,以及一定存量的食物——如果那些艾克门人的攻城器械和我预料的一样多、一样好,这些资源足够我们撑到死去的那一天了,这个问题待会儿再说。我的工程兵有了新的编制:帝国弓箭手第一兵团。弓和箭我们都没有分给别人,因为一旦打起来,弓箭手是离敌人最远的兵种,而我们希望把自己和那些彪悍杀人狂的距离拉得越远越好。虽然是工程兵,但他们对弓的高度和箭的结构做了些调整,通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学会了射箭,摸索出了一门新手艺。他们是合格的弓箭手,虽然算不上优秀,但和曾经的战斗力比起来,还是有了大幅度提升。同时,大街小巷摆满了水桶和水盆。大众对这些容器的使用方法有所创新,但这一创新只会增加容器中的液体,不会减少,所以没必要禁止。

我去了一趟蓝色尖塔修道院院长的藏书室,在军事科学区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非常古老,内容令人沮丧。书名叫《围城战役笔记》,第三十六章讲了如何通过破坏城墙来攻破一座坚城。

方法并不复杂,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首先,在守城方最好的大砲的极限射程之外开始挖地。从己方军队前线一直挖到城墙附近,不必挖得太深,大约十英尺的壕沟就够了,但不能直线挖掘,一个熟练的砲兵完全有能力把砲弹打进战壕,砸死你的工兵,顺便破坏一小段工事。要挖成之字形,将挖出来的土垒在战壕面向城墙的一侧。砖石材质的壁垒硬而脆,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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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成上千个锋利的小块,向四周飞溅。相比之下,松软的土墙更能有效吸收砲弹的冲击力。石头打在泥土上就有了缓冲,然后会陷进去。虽然土墙也会被打散,但受损程度有限,造成的破坏远远不如碎石。如果不怕麻烦(奥古斯绝对不怕),可以在土墙外围放一圈装满沙子的柳条篮,以防止土墙上的泥土慢慢滑落,或被石砲打散,或者被雨水冲掉。有几种实用的辅助器械可以加快挖掘速度,大部分是艾克门人的发明:有长得跟攻城槌支架差不多的架子,上面装了一个巨大的钻头,用来钻穿厚实的黏土;有用来吊起泥土的起吊机,以及在轨道上活动的装土小车,中间靠绞车来回搬運,省去用篮子拖来拖去的工夫;还有个下面带轮子、主体长得像一个巨型风箱的东西,能把炽热的火焰集中到一端喷射出来——遇上坚硬的岩石,就用这东西把岩石烧到发红,然后用冷水(或者醋也可以,原因不明)浇上去,反复几次,岩石就裂开了,用撬棍和大锤就可以敲碎,变成可以运输的小块。到了离墙二百码左右时

——这个距离依然在弓箭的射程之外——开始往地下挖。要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城墙有多高,地道就得挖多深,一路挖到城墙下。在估摸着是城墙正下方的位置挖出一个大洞,往里面塞满浸油的干燥灌木,然后点火。大火会烧穿支撑地道的支柱,地道坍塌,顶部的土掉下来填满洞室,相应的地面也会塌陷。而这个位置,地上立着沉重而坚硬的城墙。结果就是:一段城墙陷进洞里,与主体撕裂开来,制造出大量碎石和瓦砾。这样一来,你的先头部队就可以轻松翻过瓦砾进入城市了。

缰了——你可以放一些狼、熊甚至几十个蜂巢进去,然后迅速封死出口。说回力所能及的事吧,最现实、最推荐做的就是投降。关键在于投降的时机。不能太早,否则对方立刻就知道你害怕了,谈起条件来特别狠。太晚也不行,否则工事就要完成了,有什么好谈的呢。时间点要恰到好处,才能争取到最有利的条款,避免浪费时间、生命和金钱。可能达成的协议包括:带上拿得动的细软全体撤离;空手离开;平民可以带着少许财产离开,士兵不准走;杀死士兵、发卖平民……取决于具体情况、谈判人的水平、攻城方的恶意大小,以及守城方对时机的把握。作者甚至画了一张列出各种情况的图表,方便你计算出最佳决策。然而,其他都有变数,只有一条是铁定的:守城方的国王、将军、总督或卫戍长官只能乖乖投降,在之后某个时间遭到处决。这是一定的,没有转圜余地。

真是多谢了啊,我一边想,一边把书放回原处。

我把书拿给尼卡,他读了一遍,还给了我。“怎么样?”我问。

“嗯,”他回答,“显然我们没法弄到狼或者熊。换作以往,这些动物一般是从盖瑞亚那片地方进口的,用于春季斗兽比赛。海湾再次被封锁,进口是不可能了。不过我们可以抓一群野狗,饿它们一个星期,再把它们放进地道。你觉得行吗?”

我的个妈呀,有时我怀疑他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

里。

第三十七章很短,讲守城方如何应对地道战,保护城市:首先通过推测或反复试错找出地道的位置,然后你自己挖一条地道,破坏和拦截对方的挖掘进程。最好能在他们到达城墙之前把地道弄塌。如果能从侧面或上方挖穿地道,就可以送进去一队士兵,或者点燃一把潮湿的干草,这样由于逆通风效应,浓烟会涌入敌人那一边,或者——我觉得作者的脑子在写到这里时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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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居然又给我回了一封信,我抓破脑袋都想不通他是怎么做到的。信上写道:好吧,我们见一面。之前那个叛徒的信鸽早就下锅了(老实说味道还不错,口感筋道),他没跟我提过他在城里别的内应,我其实也没担心过。我才是那个天性不老实、喜欢暗地里搞

小动作的人;而他为人大气,有着征服者该有的格局。他派了一位使节,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僧侣打

扮,戴着兜帽,披着斗篷。他的到来让我很懵,因为我知道根本没什么可谈的。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我、福提努斯、尼卡和两位帮会领袖把他请进皇宫正殿。我等着他悄悄塞给我一张小纸条,但愿他动作隐蔽一点

——鉴于我的声望已经跌到谷底,可不能在这个时候让人怀疑我与敌人暗通款曲——这可不容易,毕竟我就是想通敌。结果根本没有什么纸条。我们坐在一张用红木雕刻、象牙配饰的大桌子的一侧,他坐在另一侧。他要求我们无条件投降。我们拒绝了。他换了一种措辞,我们再次拒绝。这样来来回回了几次——这个人能用好多种表达方式叙述同一件事,了不起的天赋——很明显谈话毫无进展。于是他起身打算离开。就在这时,他的兜帽——谈话期间一直戴在头上——滑了下来,正好脸对着我。他拉起兜帽重新盖住头,礼貌地感谢我们的接见,然后走了。

我说的大气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小伙子的光头上,有一段简短的文字,是用雅兹格字母拼出来的阿劳赛特语——不是寫上去的,而是文上去的。别人看到这行字,会觉得这是某种怪异的僧侣传统——表现得好,或者悟性超群,就能得到这些神秘的符文或纹章作为奖励。

我想,这就是我和我老友的区别了。无论是多么重要的计划,我都无法说服自己在某个无辜的可怜人皮肤上刺字,让他这辈子头上永远刺着:突袭攻城车然后被俘,保证你安全回去。而在奥古斯眼里,我敢肯定,这和其他传递消息的方式没什么两样,顺便还能炫耀一下自己的手段。

攻城车?哦,对。

那是个绝美的作品。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就想要拥有。但下一刻,我全身发冷:它确实是土木工程的巅峰,但它对准了我的城门,一旦开到城墙下,我们就输

定了。接着我想起来,它本来就不是这么用的。

请容我介绍一下。这东西是由艾克门人设计并建造出来的——只有他们能行。所有我曾经想到过、但认定无法避免的问题,都被他们像赶苍蝇一样一扫而光。被投石车正面击中?弄一层结实的保护性支架,盖上缝成一大块的兽皮,像缓冲垫一样罩好就行。这和泥土壁垒的原理是一样的:不要抵挡冲击,要分散它。绝妙的道理。拉车需要六十头牛,最怕弓箭?那就给牛也穿上防具,从鼻子一直覆盖到尾巴——不开玩笑——它们穿的是皇家卫队想都不敢想的优质锁子甲。那么,石弹直接砸扁了牛、砸碎牛轭又怎么办?简单:让十队牛在一旁待命,加上快卸接头,可以非常迅速地解下坏掉的轭,接上新的。待命的赶牛队当然也有保护,船帆大小的大盾,安装在带轮子的底座上。光是大盾本身就让人头痛了,它们会挡住箭矢,大幅度降低我那可怕的弹跳球的威力。攻城槌是一根笔直的橡树圆木,大约有十五码长,带一个圆头,我几乎可以肯定材质是充填了铅的青铜。攻城车后部有一台设计巧妙的绞车,一小队由盾牌保护的工兵可以安全地转动绞车、拉起攻城槌、放开,不必担心来自上方壁垒的箭雨。我根本估算不出这东西的花费,我手下工程兵团十年的预算肯定不够。有机会我一定要去为艾克门人打工,那些人一定懂得欣赏优秀的工程技术。

即使没有看到使节头上的字,我也会安排一场袭击,这是阻止这头怪物的唯一方法。相信奥古斯会帮我降低突袭的难度。我们可以毁掉他那了不起的器械吗?这个问题他没有明说。所以暗含的意思就是:是的,我们得到了他的许可。毕竟如果不这么做,攻城车就会完成它的任务,把大门撞成柴火。不愧是奥古斯,对待自己的玩具总是很大方。

“我们要做的是,”尼卡在我身旁说道,声音没有往常那么镇定了,“在城门正前方挖个地道,动作要快。然后,那东西一旦开过来,就会因为自身的重量而陷进去,掉进地道,摔断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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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没想到,我暗暗为尼卡喝彩,“别傻了,”我说,“没那个时间。”

他难过地看我一眼“,确实,”他说“,抱歉。”

“把咱们的工程兵派到城墙上去,带上弓箭,”我说,“再给我找五百个蓝帮里最能打的,我们必须到城门外去,把它打烂。”

“突袭吗?但——”

“是的,”我说,“但你的主意太蠢了,我又想不出别的,所以只剩这一个办法了。”

他轻轻点头,用最微小的动作表示同意。“我也去。”他说。

“别想了,我需要你待在城内。我去。”“无意冒犯——”

“很好,”我没控制住,吼了一句,“拦下攻城车、杀死工兵是不够的,必须让它翻车,让它出故障。这是工程师的工作,你还是留在这儿当个士兵吧,你不是一直想成为战士吗?”

这句话让他有些受伤。“是的。”他说完便跑开了,着手突袭准备。但我当然不能放他去前线,他肯定没命回来——那些蓝帮战士的命运就是如此。就算他们超常发挥,干翻了巨型攻城车,证明了自己是真英雄,这成就也没有任何意义。整个行动不过是一场表演,因为奥古斯不相信我能避开所有守卫,用一个洗衣篮加一条绳子趁夜从城墙上溜下来。一个人做事的方式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拿我来说吧,我就算想一百万年也想不到这样的点子。正因为如此,带头对抗黑暗势力、领导了这次伟大远征的人是奥古斯,而我,却在努力阻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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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混戰,这是我的错。我们以一种非常松散的盾墙队形跑出城门。前文应该提到过,跑步我不太擅长。不过,敌人的大盾后面藏了可能有一百名弓箭手,

于是我们的人只能停下,跪在盾牌后面的泥土地上,一动也不敢动。说不定这样一来结局也不错——投降而已,达到了此行的目的,同时还能节省体力,避免伤亡

——但是那个该死的利西马库斯突然暴起,一马当先,扯开嗓门向敌人咆哮。利西马库是绿帮的,其他人属于蓝帮,按理说他们应该留在原地,让他一个人去送死。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但这个绿帮战士比五百个蓝帮更加真汉子,蓝帮也许觉得不甘心吧。帮会角斗士的那愚蠢的英雄主义非常飘忽,很难说准。不管怎样,只听到一声可怕的喊叫,五百名傻瓜全都冲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跪在尘土里。

大约有七十人在中途倒下,但剩下的都以惊人的速度跑完了城门到攻城车的这段距离。我跟在后面上气不接下气,感觉跑完就没命了。利西马库已经爬上攻城车一侧,像爬上窗帘的老鼠。车上的工兵在接受这份工作时,肯定没想到自己要面对这样的武疯子。他们朝他射箭,在他逼近之后立即展开折叠梯爬下车,像兔子一样四散奔逃。我记得有两个被他逮到,剩下的逃走了。好吧,人生总有缺憾。

一秒钟过后,大约五十个蓝帮战士爬了上去,将绳索系在大梁上,扔出绳头。攻城车本身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大盾后面的弓箭手伤害不到他们。而车下面还有足够的人手合力拉绳子。翻车的瞬间,我觉得在外层皮毛的保护下,攻城车也许不会摔坏。但这东西的高度是宽度的两倍,比例简直太棒了,光靠着自重就能把榫头从榫眼上撕下来,整块结构像柴火一样散开。就这样,我们以极小的赢面取得了胜利,而我并没有落到敌人手里。我恨死了这样的意外。

快要没时间了。我周围是沉浸在胜利狂喜中的蓝帮。我四处寻找悄悄溜走的办法,既不能引起己方注意,又不能被敌人一箭射中,但什么都没找到。蓝帮开始在攻城车的残骸上浇油,有人朝我喊:“收工。”他欢快地咧嘴大笑。太荒唐了,我想。接着,眼前的大盾纷纷转到侧面,露出大盾后面半个兵团的重装步兵,径直

向我冲了过来。

我听到蓝帮战士的大叫声,有什么东西从我面前一晃而过,撞得我一个趔趄。我爬起来,刚刚用膝盖支起上半身,就看到利西马库向步兵队那密不透风的盾墙发起冲击。他跃到空中,左脚踢出,踢翻了好几面大盾。阵型被打破,他的表演就此结束。追捕队从他身边匆匆跑过,根本没在意他的存在。他从后面再次猛冲,冲散了追捕队,但自己也跌跌撞撞,脸朝下摔在地上,两肩之间被插上了一支长矛,就像船上的桅杆。

有人抓住我,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我没看到是谁,注意力全在利西马库身上,他死了,趴在地上,被来往的人踩踏。他们拖着我朝他走去,接着越过了他。我的脚落在他的头上,下意识缩了缩脚。背后,喊声此起彼伏。两个人押着我朝重型步兵的方向走去,又走过了步兵队。步兵在我们身后集合,跟在后面。我看到一匹没人骑的马,他们扶着我坐了上去。没人说话,有人拍了拍马屁股,马开始向前走。我差点掉下来,但几只手把我推了回去,稳稳坐在马鞍上。马开始轻快地慢跑,我的左右两边各出现了一个人,他们抓着马镫上的皮绳,为了跟上速度而奋力奔跑。其中一人笑着抬头看我,说“:刚才好险啊,那个疯子是谁?”

我没回答,我最讨厌一边跑步还能一边说话的人。

第一次拜访奥古斯时,他的帐篷非常豪华,在那之后一次比一次朴素。我不懂艺术品,所以无法确定,但我总觉得放在他最爱的一张椅子后面的祭坛摆件是

《克里索思妥玛神圣变容》。如果没记错,这东西来自寒冷的夏思特,是那里的主教们引以为傲的珍品。以真人四分之三尺寸大小的象牙雕刻而成的新月女神像,绝对是从莫兰总督那里得来的,因为我十年前在他家宅院的天井里见过。顶部挂毯和斯宾顿总司令在南部边境办公厅挂的那一套非常相似。我猜这些东西都是战利品,就像打猎收集雄鹿的头一样。奥古斯把这些东西摆出来绝对不是因为他欣赏它们。

“你好,奥尔罕。”他说。

我忍住笑。他穿着全套行头:只有皇帝能穿的垂到地上的紫色长袍、用金线绣着繁复纹样的饰带(比盔甲还重,在我眼中充满暴发户气质)、貂皮披风,以及一顶仿制得很不错的三重皇冠(只不过正面花朵的花心处,那颗红宝石原石比真品稍许大了一些)。

“你不热吗?”我问。

他笑了。“有点,搞不懂罗珀人是怎么穿着这么多东西坚持一整天的。撒泡尿要花一个小时。”他微微动了动手指,我立刻看懂他是在请我坐下。老实说,他是我见过的最会打手势的人。我没有坐。

“你保证过,”我说“,等我们谈完我就能回去。”

“该死,奥尔罕,”他冲我吼道“,你觉得我会食言?”我耸耸肩“,确实。”

“行吧,那你好歹给我坐下,可以吗?”

我坐下了。座椅是四根象牙,由金线织在一起,舒适度不太好“,你想让我道歉吗?”

“但你并没有歉意,对吧?”

“其实有的,”我说,“抱歉我没有直接拒绝你,告诉你我不感兴趣,还借机杀了你最好的工程兵,又借你的力量完成了一件本该我自己做,却不愿做的事。总之,我不够诚实。”

“你本来就不是诚实的人,我知道。”“你有没有想过我会背叛你?”

他耸耸肩,“是有这个可能的,”他说,“这么说吧,如果你背叛了我,我不会太过意外。”

“但你把那么多人全杀了……”

“死得很值,”他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我让你难做了,我以为跟你谈了话,你就会站在我这一边。抱歉,我忘了你有多聪明,不会被几句漂亮话收买。”

“他们不是坏人,”我说“,大部分我都很欣赏。”

他笑了,“我作弊了,”他说,“我从索扎曼雇了一个律师——好吧,六个,都是些敲竹杠的狠人——让他们帮我准备辩词,再用我的话写出来。你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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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介意。”

“我感觉有点……你懂吧,让别人来给我的论点润色,让我看起来聪明些。”

“他们给你的东西,你用了多少?”“一部分,不过效果不好,是吧?”

我摇摇头,“我不是学法律的,”我说,“我没有义务做正义的、对的、对全天下有利的事。如果我是那种人,你现在已经架起篝火把我烧了。但我不是,我保留犯错的权力,如果我愿意犯错的话。”

他笑了,“等着一切结束,”他说,“希望我们不要分开了,我们可以同时当皇帝。你统治东边,我统治西边。”

“等你一把火烧掉都城,杀光所有罗珀人之后?”“是的。到时候,我们都通过实际行动表达了各自

的观点,我很期待那样的结局。”

“结局是指我遵守上次的承诺,打开城门?”

“不是,”他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表示该上酒了。不过客人是我,所以端上来的是我最爱的茶,“我现在明白了,我錯了。我真傻,一早就应该知道,不可能说服你做一些你不想做的事。我根本不该往这个方向尝试。朋友不该这样。你接着干吧,尽你的全力组织防守。”仆人倒出茶,香气让我舒服得想上天,“到这儿来的路上,我们经过了大约八年前你在霍尔河上修的一座桥。我本来没想过谁修的桥,但在看到它的一瞬间,我立刻知道,是奥尔罕的大作。我当时激动得像见到了老友。”

我想不起是哪座桥了。我在霍尔河上至少修过四座桥,但每次洪水一来就会被冲垮。“我就是个修桥的。”我说。

“当然,”奥古斯说,“好吧,全世界那么多条河,永远有地方需要修桥,或者沿河建造一整座城市。你有想过修一座吗?”

“你又开始胡扯了。”

“抱歉。但认真讲,你想过吗?等着一切结束,我

需要一座新的城市。你愿意帮忙吗?地方随你挑。”“这里怎么样?”

他看着我“,也行。”

“我考虑一下,”我说“,你叫我来是想聊什么?”

他叹了口气,“就是想告诉你我不生气,没必要因此闹翻。这件事我想了很久,请帮我造一座城吧。我最近毁掉了太多东西,能做点建设性工作挺好的。”

“不生气?你认真的吗?”

“当然,你是我第一个朋友。”他说,仿佛这是一件根本不需要说明的事,“都城里那些人不是你的朋友,奥尔罕。说到这个,你把那些密谋杀你的狗杂种解决了吗?”

“解决了,谢谢。”

“他们不是你朋友,奥尔罕。但不重要了。我了解你,你最恨别人在比拼中给你放水。小时候就是这样,每次遇到这种事,你都会闷闷不乐一整天。对你来说,只有完全靠自己赢得的胜利才有意义,别人绝对不能搅和。”

说得很对。当然,我从来没在任何方面赢过奥古斯,作弊不算。而我总是一有机会就作弊。在我看来,赢就是赢,作弊也是方法之一,只不过我恰好最擅长这个。

“正如我刚才所说,”他继续道,“你想走难走的路,没问题。拿出全力跟我打吧。不过,请一定别把自己搭进去,我不是次次都能保你的,请不要给我的保护工作增加难度。”

“不会的,相信我,”我说“,我是个胆小鬼。”

他笑了,“不是胆小,是理智,两者是不一样的。好吧,不说这些了。跟你老友下一盘象棋怎么样?”

这是我们小时候的游戏。那时,我们自己做了一副象棋,我负责把木头和骨头刻成棋子。我时不时赢下一盘,猜猜我是怎么赢的。“我得回去了。”我说。

“别说傻话,你得在这儿待一阵子。当天被俘,当天就跑回去,旁人会觉得太奇怪了。”

确实。“对了,我回去怎么跟他们说啊?”“当然是逃掉了。”

“谎话不能这么编。”我没好气地说。

“可以的,你被那个壮汉手下救了,逃走了。”“利西马库?他死了。”

“没有,身体好着呢,像公牛一样强壮。你们用胶水和布做的胸甲救了他一命。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防具。你的主意吧?”

应该是,我在一本旧书上读到的。“是的。”我说。“了不起。总之,我们把他从战场上拖了回来,给

他治伤。只是些小伤小痛,没有大碍,过段时间就好了。看管他的人是一群喜欢乱放武器的醉汉,无意中提到了你的关押地。我觉得剩下的就可以交给他了,对不对?我的意思是,英雄不拿来用不就浪费了吗?”

利西马库还活着,不管伤势如何“,他差点死了。”“他会成为英雄,女人会在他周围扎堆。他肯定喜

欢。”

“他对女人不感兴趣。”

“怎么罗珀人都这样。”他弹了弹舌头,“好吧,他一时半会儿逃不掉。趁这段时间我们别谈公事了,做回正常人吧。首先,我要带你见一个人。”

我喜欢猜测跟我聊天的人下一句要说什么,但这次猜不到。“谁?”

“我妻子。”

人生真是充满意外。“妻子?”

“是的,你个白痴,我的妻子,我另一半,我的一生挚爱。”他笑道,“我没有胡扯,我早就盼着你们俩认识了。她长得美极了。”

别人的妻子。这让我想起了好友艾科玛洛图斯,“我等不及带你去见我的妻子了。”他说。

我记得非常清楚。她看起来人不错,比他矮,比他年轻,性格安静,有些过于严肃。尴尬地聊了几句之后,艾科玛洛图斯被人叫走了,我和她陷入令人紧张的

沉默。跟好友的妻子相处一定会周身不自在。你想表示友好,但又要保持距离。在这种场合,男人真的不知道怎么跟女人说话。部分男人会表现得像一只听话的狗,知道把自家的羊赶回家,不去吠别家的羊。但我即使在状态最好的时候也不擅长赶羊。这不奇怪,虽然我是个奶白脸,但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和罗珀人一起生活。娶罗珀族女人是违法的,而且我一个奶白脸也追不到。罗珀人高大、强壮、肌肉发达、肤色美好,就连福提努斯也比我壮。如果需要壮劳力,比如要把一本特别大、特别重的书放回高高的书架,人们肯定是找他更放心。而我就算是有用,也不是用来干这个的。我是个长相可笑的丑八怪,在我心中,我一直是这样一个形象,很难改变,即便是面对一个比我矮、有一半奶白脸血统的女人。

我们必须聊点什么,再这么沉默下去,就永远没勇气开口了。我们聊了作为奶白脸在都城的经历、我们各自的家乡,以及艾科玛洛图斯。我发现,她对他感情不深(不过她自己没说),跟他结婚只是因为他比别的人选好太多了。她着实不清楚他为什么爱她爱得这么疯狂。但他是清楚的,所以问题不大。大多数女人

——包括在未婚时期拥有一定自主选择权的罗珀族女人——都只能得到一个对自己还凑合的丈夫,她说,被爱让生活容易很多,这是一种没道理可讲的优势,就像天生富有,或天生美丽,都会降低生活的难度。这种事我没法知道,我说,说完又有点后悔。她看了看我,然后说,嗯,我猜你确实没法知道。这也是一种运气。

最后这句话我没搞懂。你不是刚说了吗,我问,被爱让生活容易很多。确实,她承认道,但责任也很重。我承认,我从来没有从这方面想过。她继续说,所

以我说你运气好。得到爱的同时也会得到义务,你必须一直在,不能离开,今天不能,明天不能,后天也不能。当你觉得生活无趣,这么过下去没意思时,也不能割腕或服毒,只能乖乖被困住。自由不再属于你,就好像别人能够坐船离开,而你只能眼睁睁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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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越聊越奇怪了,我想到,对她而言,我从来没觉得生活过不下去。

那你真是非常幸运了,是不是?她温柔而坚定地说道,当然,你是男的,你一生中有太多选择是女人根本触碰不到的。只有把自己当成女人,你才能理解那种彻底无路可走、看不到一丝希望的感觉,与之最相近的,大概是坐四十年大牢吧。

我慢慢点头道,爱就是那个牢笼。

艾科玛洛图斯刚刚收到一大笔报酬,数目超出预期,愉快地笑着走回来。我记得他给她拿了一个苹果。

奥古斯向我介绍了他的妻子。

你听过“花瓶妻”这个说法吗?我猜,她对奥古斯来说就是一道凯旋门、一座丰碑,标志着他至今为止的成就,以及他对未来的野心。美丽这个词不够准确。几个世纪前,每当皇帝到了娶妻的年龄,使者会走遍帝国各地,搜罗出成千上万的女孩。女孩们以地区为单位被集中起来,地方官刷掉不合格的,把好的交给当地军区司令;军区司令选出最漂亮的百分之十,交给行省总督;总督再从中选出十人,送到中央军区。最终,大约有五百人来到都城。议院会组建一个委员会,负责把人选削减到两百人,交给一名专员;专员再选出七十五人送到内政大臣办公室;内政大臣最终选出四十人,供皇帝挑选。奥古斯的妻子如果在其中,尽管肤色不太雅观,也能至少能进入都城,说不定还能被送到内政大臣面前。

我对美丽的人没多大兴趣,应该说,我讨厌这些人。在世上各种令人愤慨的特权中,美丽是其中最无耻的一种。我认识一些非常富有的人,他们中的九成都是混蛋,但還有一部分是完全靠自己赚得财富的,这会让我好受点;而且,所有人都有可能在几小时内倾家荡产,无一例外。我还认识很多富人家的儿子,他们更让人受不了——但尼卡很好,阿塔瓦杜斯也不错。总体来说,只需多一点了解,你就能逐渐忽略他们的特殊

身份,只在意那些与普通人差不多的性格特点。天资聪颖的人更讨厌,但大部分心肠都不错,而且他们缺点也很明显(长相、举止、交际等方面),属于可以原谅的对象。

另一方面,长得漂亮的人我实在难以接受。除非闭上眼睛,或者背过去,否则就不得不直面一个事实,就像直面碾过你脖子的沉重马车:这个人什么努力都没付出就天然比你高级。奥古斯的妻子名叫西切尔盖塔,她的美貌就是这种等级的。这里我就不描述她了,因为现有的语言根本不够用。仅仅看她一眼你就会自惭形秽。

“所以你就是奥尔罕,”她说,“奥古斯给我讲过好多你的事。”

艾科玛洛图斯也是我很好的朋友。是他到处跟人说:这个人虽然穿军装,但他跟那些军方的人不一样,他和我们才是一伙的。很快,许多事情都变得特别顺利。没人再来偷我的物资,平民承包商开始以低于预算的花销提早完工。我还在他家里遇到一些有趣的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可以把官府铸造的金币换成大堆大堆的银币,可以用合理的价格搞到别的地方搞不到的东西,完成一些能帮助我晋升的工作,最终成为工程兵团上校。我经常去艾科玛洛图斯家里做客。每次去都城,他都坚持要求我住在他家,绝不允许我随便找一家客栈或兵营客房。由于工作原因,他总是不在家,于是我总是要和他妻子同住一个屋檐下。和她相处挺愉快的,我感觉她也喜欢有个伴。

有一次她这样跟我说:我有时会做一个梦,梦见他是竞技场上的角斗士,下一秒我就落到竞技场中央,成了他的对手。但我不是战士,我是个女人,女人不打架。我戴着一顶头盔,头盔封住了我的声音,没人能听见我说话。我尝试告诉他,头盔下面的人是我,他听不到,对我又砍又刺,我成功格挡了几次,但我知道总有一击是挡不住的。同时我又在观众席里为他喝彩,即

使清楚地知道戴着头盔的对手是谁,我依然希望他能赢。接着,他露出了一个破绽,大概只有半秒钟的时间吧,我看到了机会,抬手一刺,虽然我知道如果他死了,我也活不了。

然后呢?我问。

然后我就醒了,她说,我躺在床上,听着他的呼吸声,梦境远去,但负罪感还在,仿佛我做了一件可怕的事。

我记得我回应了一句,但记不清说的什么了。我恨他,她说,我想他死。你不是真心的吧?我问,他不是坏人,他是我朋友。那你去陪他睡吧。她说。

是床上的问题吗?我问,当然,这不关我的事。有点吧,她回答,我碰到他就难受,感觉像脸上爬了一只蜘蛛。

奥古斯的妻子不仅长得美——我的老友选择妻子肯定不可能只看外形。她聪明、机灵,敏锐、悟性高,有趣、令人愉快。当她双手撑着下巴听你说话时,你一瞬间感觉自己勇敢而智慧。我记得我当时说了很多修桥方面的话题,我发誓,她每一个字都听进去了。

而且场面一点也不尴尬,因为奥古斯也在,而我很愿意做他的小跟班、他的宠物猴子。我们一句公事都没有谈,而我知道她认真倾听只是出于礼貌。一切都很完美,直到一个穿着锃亮胸甲的人撩起帐篷门,告诉奥古斯有事需要他跑一趟。我去去就回,他说。然后,再一次,只剩下我和我好友的妻子。

她安静了大概十秒,然后凑到我面前。“你是他朋友,”她说“,你能劝劝他吗?”

“你是他妻子。”我记得我是这么回答的,“你能劝劝他吗?”

(艾科玛洛图斯在角斗场上受了重伤。当然,他的对手是被人用门板抬出去的,但他也险些丧命。你该歇息一下了,我在医院的窗前对他说,没必要再证明什

么。他笑道,但我喜欢啊。怎么可能?我问,一个人怎么可能喜欢杀戮?他笑得更开心了,一个厌倦杀戮的人肯定也厌倦了活着。)

她看着我,“我为什么要劝他?我盼着有一天,一群人庄重地来到我家,从角斗场带来他的死讯。我可能会哭,会大叫,会扯下几撮头发,因为这是妻子该做的。但等大家都走了,我会一个人在家里唱歌跳舞。这是我现在唯一的盼头。”

“你说笑的吧。”我说。她没回答。

“他是我朋友。”我说。

她点头,“你很够义气,”她说,“他是你朋友,所以你永远站在他那一边。能这样做人真好,我羡慕你。”艾科玛洛图斯住进医院的第三个晚上,我又去陪

她坐了坐。我不在的这几天帮我照顾好她啊,他说,我只能靠朋友帮我了。事后他又对我说,你真够朋友,奥尔罕。确实,但我做这些不是为了帮他。面对别人的妻子,真正的朋友会找借口去奥尔比亚避一避。

我在三十四岁那年第一次坠入爱河。和许多疾病一样,小时候患上不用太紧张,痊愈之后就有了免疫力。但如果成年之后才染上,问题就严重了。

于是在那天晚上,我的好友还躺在医院床上,而我和他妻子在合计怎么干净利落地甩掉他。谋杀不行,我们俩都不是喜欢冒险的人,做了的话终生都会担心被抓到,活在焦虑之中。况且,考虑到艾科玛洛图斯的工作性质,我们其实不需要亲自出手。只要在绿帮角斗士中发掘一个厉害的新人,要他死还不容易吗?

我花了八个月才找到合适的人选。他名叫兽面

(没开玩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被上级长官扭送到我面前,指控包括斗殴、重伤兵团里一名士兵(咬掉了别人一只耳朵)以及攻击一名军官。小伙子,我对他说,你不适合当工程兵,有没有考虑过成为一名角斗士?他眼神一亮。这是我的理想职业,他说,但一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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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进入这一行需要人脉,需要有人介绍。哈,你说到点子上了,我告诉他。

兽面是有史以来从崭露头角到陨落速度最快的角斗士。从岌岌无名的绿帮新人到成为冠军只花了十二个星期。三十六场比赛全胜,全是一击毙命。到了他和艾科玛洛图斯对打的那一场,全城一票难求,再高的价钱都搞不到。人们只能老老实实排通宵的队入场。接着又全部涌到竞技场南门围观输家被抬出來。我没去,我从来不喜欢围观这种事。

那时,她已经死于难产。孩子的爸爸不是我的好友,但他不知道。我记得他进入角斗场之前对我说,这是对我来讲最重要的一场比赛,如果我有什么事,你会帮照顾小艾科玛的对吧?她是我的全部。接着他又说,你是我朋友,我信得过你。

兽面跟他打了两分钟。艾科玛洛图斯毫发无伤地走了出来。他后来告诉我,没有后顾之忧就是好,只要不怕死,战斗力会提高很多。之后他又打了二十六场,接下来的一场中,他做了一个愚蠢而花哨动作(专业叫法应该是“沃尔塔”),扭到了脚踝,就这么丢了性命。观众喜欢看角斗士炫技,每一次表演都会送上雷鸣般的喝彩,当然,他们也为杀死他的人欢呼。人们对竞技场观众诸多诟病,但他们有一个优点:只要凭实力使出杀招,他们就会欣赏你,绝不偏袒。

那一整天我都恨透了他们,受不了这些人为杀死我朋友的凶手鼓掌。如果敌人在那天兵临城下,我会第一个打开城门。同样的,兽面死得不算可惜,但他依然会折磨我的良心。她就更是如此了。我害死了我唯一爱过的女人。虽然用的不是刀而是用我的雀雀,但责任依然是我的。

“你是他朋友,”西切尔盖塔说“,你能劝劝他吗?”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如果他连你的话都不

听,”我说“,我就更说不动他了。”

她望着我,仿佛我是个傻子,“你还不知道状况

吗?”她说,“你是他的全部,代表着他被人夺走的一切。在他眼中,你和他是灾难过后唯一的幸存者,其他人不重要,不算数,甚至不能算是人。我觉得如果你跟他好好谈一下——”

我惊讶得无法思考,“我试过了,”我说,“但难度很大,因为我同意他所说的一切。”

这话对她没什么作用。“那就打开城门请他进去啊。”她说,“你知道他迟早都能进去的,不如快点结束,然后但愿我们能忘掉这一切。现在搞成这样,不知道我能承受到什么时候。”

“抱歉,”我说“,我不能这么做。”

她叹了口气,“这样啊,”她说,“那我们只能杀掉他了。”

又来!又是朋友的妻子。“我为什么要杀他?”

看来我给别人留下的印象真的有问题。“理由很多啊,”她说,“一招解决整个战争,拯救你那愚蠢的城市免遭屠杀。这是唯一的办法,你还不明白吗?”

“他是我朋友。”我说,当然,她不知道这话我曾经说过一次。

“好吧,那你得想清楚孰轻孰重了,总之都城和朋友只能留一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我望着她。我心里有个天真的小小角落,想不顾一切地相信这不过是个陷阱,试探我是否会在美貌和拯救都城的双重诱惑下背叛朋友。但她是认真的,而且沟通能力一流,每一句话都在清晰传达她的诉求。“如果跟着他这么痛苦,你为什么不离开他?”我问。

她对我嘲讽地笑笑,“离开一个人没那么简单,”她说,“没了他,我连五分钟都活不了。别误会,”她继续说,“我非常适应他这样的男人,而且大部分时候都能融洽相处。但自从来到这里,一切都变了。他越来越执着,而我越来越受不了了。你试过跟一个疯子过日子吗?非常折磨人,我感觉无法呼吸。所以,要么毁掉都城,要么毁掉他。我更希望牺牲都城——应该说,我更希望他收手。他已经拥有了除都城之外的整个帝

国,在这里死磕简直搞笑,但他就是不愿放弃,他这人太有毅力了。”

她这个人真的很奇妙,听着她讲话,我渐渐忘记了她的长相。“只是时间问题,”我对她说,“你也这么说。你就不能忍到都城陷落为止吗?这怎么看也比谋杀亲夫强。”

她用表情回答了我:我就知道不该指望你这种人有同情心。

“坦白说,忍不了,”她最后开口说,“我了解他,他想给你放水。如果不得不跟你打架,他肯定只用一只手。所以这场仗会打上几个月,而我实在没那么多耐性。别啰嗦了,现在我给了你一个别人给不了的机会。”

“让我考虑一下。”我说。

“哦,得了吧,还有什么要考虑的?”

不久,奥古斯回来了。我从来没因为见到朋友而如此高兴过。

人们越是在我面前努力表现,我越紧张。所以我实在不怎么喜欢奥古斯分给我的帐篷。丝绸床单让我全身痒,香薰枕头让我肚子难受。我平躺在床上,一边焦虑,一边等待利西马库那个白痴。

有一件事我可以放心:她对我敞开心扉是绝对不会有后患的。因为像她这么美丽的女人有那个信心,不用怀疑男人会背叛她。况且,她认为我会毫不犹豫接受她的提议。奥古斯回来的时候,我有点担心她向奥古斯展示自己被扯烂的裙子,给他讲一个可信度很高的故事。但她太机灵了,知道奥古斯非常了解我的为人。

之所以焦虑,是因为我并不想接受她的提议。当然,她说得很对。奥古斯过于执着,是个大威胁,他必须死。这样敌人就会退兵,都城就有救了。但奥古斯的评价也没错:帝国是可憎的,是无法容忍的。任何头

脑正常的人都不会想保护它。而我真正的责任,是在它做最后挣扎的时候打出致命一击。

我是个工程师。我告诉自己,人们会在遇到问题时找到我,而我负责解决。作为工程师,我解决任何问题都讲究诀窍、手段和工具辅助,不考虑政治和道德因素。如果需要修桥,我就用圆木和绳子搭一座。如果帝国制度烂得没救了,无法给手下提供物资、支付工钱,我就自己铸造钱币和印章。如果都城面临威胁(虽然是活该的),我就改良投石车、用床单布发明新型铠甲、用假的玺印打造出新的合法化团体……我用各种材料、物件、骗局、谎言——总之就是各种手段——修补被打垮的人。我有头脑,够机智,从不正面对抗,而是避其锋芒。我用尽全力要避开的,一是正义的审判,二就是死亡。

修补人有难度,修补他们所在的世界更加难。如果我是造物主,我会把每年设置成十个月,每个月十天,每天十个小时,每小时一百分钟,每分钟一百秒。这样一目了然,方便又高效。大家都知道什么时候干什么。除此之外,我会让白天都是晴天,晚上都下雨,雪会在正确的地方准时出现。所有人都能愉快相处,至于爱情,那东西是不存在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会有这种想法,你也最好别

问。

西切尔盖塔帮了我一个忙,不过不是有意的。为了强调守城是守不住的,她向我透露,奥古斯下令建造五十艘大型驳船。他肯定是占领了整个费伊尔造船厂、没有毁坏任何设备才吃得下这个工程量。他会在驳船上装载抛石机、投石车和吊机,在舍尔登人的护卫下驶进海湾,把港口炸个七零八落,掩护五万登陆兵进入都城。驳船队已经在路上,一星期左右就能到,我完全没法阻止。

谢谢你,我说,提前知道就能提前防备。她笑了。你傻吗?她说,五十艘驳船,五万登陆兵,砲弹打到水中无法弹跳,你一丝机会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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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没有,我对她说,我有可靠消息,舰队正在往都城赶。无意冒犯,但面对一队帝国战舰,你们才是没有胜算的一方。

她看着我。不知道你从哪儿听来的,她说,但肯定是假料。你的艦队还被困在灯塔外面。为了对付你的宝贝海军,一万五千人被牵制在那个海岬。但你猜怎么着,那些人依然守在那里,舰队依然回不来。所以别想了,舰队指望不上,你最好另想办法。

就这样,她给我提供了两个全新的情报。现在我知道了海上袭击的时间和规模,还知道我们依然没有外援。把所有事实搞清楚之后,剩下的就是找出解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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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西马库当晚没有来。该死的懒骨头,看来是床上躺着太舒服了。于是,第二天早晨我只好坐在统帅大营里和老友共进早餐。他今天穿了一件旧袍子和一双平头钉靴子。西切尔盖塔依偎在他身旁,坐在一张镶嵌着黄金和象牙的椅子上,问我要不要再来一块蜂蜜蛋糕。接着,奥古斯又有事出去了,再次只剩下我们两个。

“怎么样?”她问。“我想过了。”

“然后呢?”

“你为什么要叫上我?”我问,“如果你想杀了他,动手就是。用枕头捂住他的脸,或在他的汤里放一朵可爱的蘑菇。技术含量肯定没投石车那么高。”

“他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她说,“必须是你来接替他。否则这里会大乱,他的下属指挥官们会为了上位把对手撕成碎片。”

“我不明白,”我说“,我上去就没事了吗?”

“到时候奥古斯会留下一份遗嘱,”她说,“指定你

——他最好的朋友——为继承人,人们会把你举上盾

牌,你赦免他们的叛国罪,他们回到各自驻扎的行省,一切回归原样。我知道他把他的大印放在哪儿,”她说“,再说了,人人都知道你是他的老乡兼好友。”

有些事情需要慢慢引导,像我现在,就在热心为她着想,“你用不上我,”我说,“你可以帮他写一份遗书,继承人写你就是了。你是他妻子。”

她充满谴责地看我一眼,“你跟你的族人分开太久了,”她说,“他们不会接受一个女人,只有男人才会让他们服气,而你是我唯一信得过的男人。”

“我都信不过我自己。”我说。

“因为我们利益是一致的啊,”她说,“好吧,困难的部分我来,我去杀了他,加不加入随你。这是你拯救蓝皮肤城市的机会,或者你也可以放过这个机会,等着那些驳船进入海湾——只不过换了个统帅。就算你不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你也知道怎么选吧?”

等着驳船进入海湾——这句话让我突然有了灵感,我知道怎么应对驳船的海上侵略了。太好了!不过我还得分心和她说话,有些人真的很不会选时候。

“我突然想到,”我说,“不管他在遗嘱中指定谁为继承人——他的朋友,或者他的遗孀——士兵们都有可能不认账。但如果我作为他最好的朋友,娶了他的遗孀——”我收住话头,就像悬在空中的鱼饵。

她的脸上没有表情,看得出来她意志力真的很强。“这办法行得通。”

“我也觉得,”我说,“总之,我得拿点回报。既然要背叛朋友,至少应该得些好处。你觉得呢?”

她非常识时务地点点头“,很公平。”

“这样的结局对你也不错,”我继续说,“你可以继续当女王,统帅夫人,或者皇后,管你怎么叫吧,这个头衔多少还是有价值的。”我对她笑了笑,“我会尽量不惹你讨厌。可以吗?”

“我喜欢有权力的男人。”她说。让我不敢细想的是,我感觉她是认真的。

我们正式成交。我发挥得很一般,虽然她很礼貌,很能忍。但我很久没做过这事了,而且还心不在焉,脑子里想的是绞车、起吊装置、抛石机的有效射程、特制砂浆的风干时间,以及波利尼丝《颂歌》的真实性。我的表现连一般都算不上,最多只有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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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很漫长,事情一件接一件。我上床的时候已经累坏了,刚刚放松入睡,就被那个白痴叫醒了。

他用手捂住我的嘴,我不能呼吸。“是我。”他说。

我想起来了,时间刚刚好。不过我上次见他时,他还是个死人。他的手放松了一点。“你还活着,”我悄声说“,我以为——”

“嘘——”他康复了,但并不感激,“我带你逃出去。”

嗯,我知道。你他妈让我等了好久。“怎么逃啊?到处都有守卫。”

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脸,但我敢肯定他得意地笑了。“我抓到一名人质,”众神啊,好吧,当然了,他这样的人带一个人质造型才完美。我努力看了看,但帐篷里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到。“等我穿上鞋子。”我说。

他骂了一句脏话,于是我放弃穿鞋。由奢入俭对我来说特别难。我七岁才第一次穿鞋,但现在,光脚走几步路都走不顺畅。

帐篷外,借着月光我终于看清他抓了谁。他绑住了她的手腕,在她嘴里塞了一块布。月亮把她的金发照成了银色。看他办的好事。

“你疯了吗?”我压低声音对他吼道,“这些人会把我们生撕了。”

“这边走。”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傻人撞大运——或者说英雄走大运,一回事。他去的第一个帐篷正好就是西切尔

盖塔的私人如厕间。他不知道她的身份,只觉得一个衣着华贵的女人肯定是不错的人质。神的幽默感真是无处不在,谁敢说祂不存在?

我们横穿练兵场,走到一半,就被哨兵发现了。这种状况利西马库处理起来很熟练。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威猛的大刀——这人就像一块磁铁,锋利的器械会不自觉地靠近他,渴望着被他拿起来——十分嚣张地冲她耳朵下面比画,她痛苦地尖叫起来。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尴尬过。

不愧是利西马库,我们逃得如此轻松,他却一点也没觉得不对劲。本来就简单啊,他笃定地对自己说,因为他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事实上,我们至少暴露了六次,任何半吊子弓箭手都能轻易干掉我们,就像干掉一只停在矮树上的鹦鹉一样。但很快我们就走出了哨塔的照亮范围,开始狂奔。放开她,我喘着气说,她会拖慢我们。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他扯着她的头发,所以她跑得相当快,但他破天荒地照做了。我听到几支箭嗖嗖飞来,又贴着我们的头顶飞过,有人在我们身后大声嘶喊。

但回城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我想我提到过,打开城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当然,天才利西马科斯没有想到这一点。

總之没多久我们就跑到了北门门口。我知道不会有人追过来,当然我也没告诉他。“盯着后面。”我对他说,接着努力把头仰到最高,大喊:是我!奥尔罕!他娘的,放一根绳子下来!

感谢众神,北门哨塔当班的是布洛涅鲁斯。他听出是我,派人把我们吊了上去,就像吊麦子一样,吊完一袋还有一袋。

“这是怎——”尼卡刚一开口,我就打断了他,“先帮我款待利西马库。在朗艾克街上安排欢迎仪仗,在竞技场准备一场致敬典礼,再给他戴上一顶青铜皇冠。他应该会喜欢,还能给大家找个狂欢的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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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不做笔记,我说的话他都用脑子记,就像酒馆里的女招待,“好的,”他说,“好主意,你呢?你经历了什么?我们还以为——”

“接下来,”我说“,我得马上写一封信。”

奥尔罕致奥古斯

向你致意。你给了我许多情报,礼尚往来。你的妻子准备杀掉你,让我担任新统帅。她左边大腿内侧,距离中间那条缝两寸的地方有一颗痣,轻轻摸一下,她就会像开水壶一样呻吟。保护好自己。

差不多交代清楚了。信的主体是用雅兹格字母写成的阿劳赛特语,信封上用通用字母写着“奥古斯”。我找了一个镀银的圣物匣装好信,让几个人打着休战旗把匣子放在东门外一百码的地上。不知道我是为了错误的理由做了件正确的事,还是因为一个正确的理由而做了错事。朋友不就是这样吗?

“对了,”我转向福提努斯,因为尼卡已经去忙了,“我需要车夫,至少五十个,马上。”

“车夫?奥尔罕,你没事吧?”

“车夫,”我说“,关系到我们所有人的性命,快去。”

这年头大家都不关心历史了。每天有无数人走过长路码头两端的堡垒,却没几个知道它们最初是用来干什么的。可能十个人之中会有一个对你说:这东西是不是跟赫维雅的项链有关?但如果你问有什么关系,他们就会耸耸肩。

大约二百四十年前(误差在十年左右),赫维雅五世在一场大型海战中输给了艾克门人。形势危急,不过还有喘息之机。四个舰队中有两队被歼灭,但敌人还不至于从海湾长驱直入。赫维雅五世——咱们就跳过场面话吧——是个白痴,唯一的兴趣是培育他的纯种猎犬。但都城当时的市长马蒂亚里斯很有智慧,也许有些人会说他过于谨慎了。万一剩下两个舰队也被

击沉怎么办?他和当时的工程兵团上校商量了一下,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赫维雅的项链。

他们造了一根巨大的铜链,每一环都有男人的手腕粗细,长度能从海湾的一端牵到另一端。大部分时候,铜链浸在水里,比吃水线最深的船更低,保证船只来往自由。但一旦发现敌军,就能立即拉起链子,完全封死海湾入口。可以明确地说,这是工程师这个行当承接过的最大型、最成功的业务——按时交付,没有超出预算,效果拔群。敌人最终没有进入海湾,但如果最坏的情况真的发生,这根大链子绝对有用。赫维雅五世在不久之后被暗杀,继任者帕卡提安初登大位就打了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胜仗,让他之后的两代罗珀人牢牢掌握了海洋霸权。赫维雅的项链彻底成了装饰,沦为笑柄——可以读读加尔巴的《嘲讽录》,这个笑话他讲得最好——人们不再做拉起铜链的演习,不再给绞车上油。青铜不怕生锈,但铰链是铁的,过不了多久就朽坏了。一天晚上,铰链默默断开,没人注意到。项链就这么沉入海底。尤西比乌斯二世登基后,把它卖给了一个由废金属商组成的财团,他们非常努力地筹集资金,花光了所有的钱依然没成功。那是九十年前的事了。现在的人普遍认为没必要管它,因为它的确切位置已经失传。况且,在苏里亚开出新矿后,铜价一落千丈。就算能找到那该死的玩意儿,打捞成本也贵过金属本身。

军方档案——如非必要,我们任何文件都不会扔

——留下了绞车的设计图,可以比着样子重新建造。图纸复杂得让人想哭,不过我们兵团有一句话:只要曾经被造出来过,我们就能再造一次。這件事我交给了盖塞利克。这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我对他说,拜托对蓝帮和绿帮好点,工程兵团没有足够的人力,还得靠他们帮忙。

至于铜链的位置……有史以来最无聊的诗人波利尼丝·西莫卡塔曾为铜链工程的落成写过一首颂诗,赫维雅五世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奖励了他一大笔钱。

相信我,写得很糟(我读过,所以就不折磨你了)。但在其中一段里边,他把铜链比喻成一道彩虹,一端落在席德拉的露台,另一端落在埃克提斯闪闪发光的寺院。一代代学者对这几行字大肆抨击,引作波利尼丝遣词造作的证据。他们指出,就一点,彩虹是一道弧线,而拉起的铜链是直的。席德拉的露台和埃克提斯的寺院被他们分别解读为日落和日出。席德拉是昏星,埃克提斯是晨星,有道理,没用处。但查一查历史背景就会有新发现:赫维雅五世时期,都城里有席德拉和埃克提斯的神庙。再深入一些就能找到它们的地址:正好在长路码头两端。所以,波利尼丝玩了一手招牌式的“即使毫不相干,也要强行双关”。一道彩虹从大地的一头延伸到另一头——从夜晚到白天,用传统诗歌角度去理解,代表着由西向东。而现实中的铜链被固定在两个点上:长路码头一端的席德拉的神庙,以及另一端的埃克提斯神庙。

如果你觉得我在显摆自己博学多才,连罗珀人中的一个二流诗人都了如指掌,那你就错了。上面所有信息都来自一份报告,是某个不知名的自由调查员写给废金属商的,不是集资集到破产的那群人,而是一个世纪后的另一群,他们想打捞铜链,做了一些调查,最后决定砍掉项目。几年前,有个傻瓜把这份报告给了我,希望拉我入伙,合作打捞。我指出铜价的变化后,他选择了放弃。之所以还记得这件事,是因为我碰巧知道席德拉神庙曾经的位置。工程兵团在长路码头的一端施工过,中途意外发现了刻有宗教经文的石板。为此,教会给我们添了许多麻烦,让我们生生多费了好大力气才完成任务。但毫无疑问,席德拉神庙的遗址就在如今放四级战舰船台的地方。而且,如果那位不知名的调查员和白痴波利尼丝靠得住的话,铜链的一端肯定离得不远,只不过藏在水下,大概埋在泥里。只要找出来,就能拯救我们所有人。而且,铜链是一整条。找到一端,另一端就一定能找到。

“那是二百三十年前的事啊,”尼卡努力保持着语气上的平静,说道“,现在怕是只剩下铜锈和烂泥了。”“是青铜,”我说,“青铜不会生锈,只会变绿。我敢

肯定它还完整地躺在海底。没人打捞,因为太大太重,也没人能偷走。它自己又不可能像一条大蛇一样溜走。我们必须把它找出来。”

我对都城最欣赏的一点就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都聚集在城墙之内,等待着自己的技艺有朝一日能派上用场。占水师?挂一块招募占水师的牌子,不一会儿就会排起长队。耍蛇的?只要钱给到位,就算用棍子驱赶都赶不走他们。采珠人?更加没问题。蓝帮和绿帮只花了几个小时,就给我找来了一百六十二个采珠老手。

是这样的。在帝国的偏远地区流传着一些特殊技能,被那里的人世世代代不断研究和实践着。然后帝国出现了,新上任的罗珀人总督意识到占水、耍蛇、采珠等技能能赚钱,便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变成官府垄断产业。其中一小部分获得授权,可以经营他们的祖传行当(作为交换,只需上交百分之五十)。剩下的就是民间竞争对手,要么做苦力,要么做乞丐,总之只能自己另寻出路。这些人很愿意待在都城——毫无疑问,是因为尝到了接触上等文化的甜头,便更加渴望从喷泉的源头喝水——可以这么比喻吧?所以,棚户区挤满了他们的老乡,一个熟练的采珠人可以靠劏鱼或者给运屎船装货赚大钱(相比他们在乡下挣的)。一到都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加入帮会(作为交换,只需上交百分之二十)。所以,一百六十二名采珠人就是这么来的。要我说,愿众神保佑帝国。

在我看来,对于那些习惯了潜入海底、连小小的牡蛎都能捞上来的男男女女来说,潜入海湾寻找一条巨大蠢笨的项链应该是手到擒来。我想错了。他们花了整整三天,在此期间,我不停地扫视地平线,寻找舍尔登人特有的棕白相间的船帆。最终找到铜链时,都城里只剩下一百四十七名的采珠熟手了。我当时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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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麻烦,铰链和铜链必须扣起来,到时候还需要潜水员呢。拜托,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这就是帝国思想

——活人和死人,生鸡蛋和煎鸡蛋。显然,奥古斯是对的,帝国必须灭亡。但奥古斯对生命过于挥霍,就像一个刚在乡下买了房子的富人。我希望我能理解他的做法,但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解释得通。

与此同时,绞车也在制作中。这段你肯定不想听,我刚一起头,故事立马就枯燥了。绞车拥有一个三锁棘轮,齿轮传动系统漂亮得让我想落泪。要还原图纸上的描述,需要一百头牛的拉力来拼装绞盘。我们没有这么多牛,只能用人力来凑。这就意味着临场应变。我很想亲自解决这个问题,但因为太忙,只能委托给阿塔瓦杜斯。他大声抗议,声称手上的活太多了,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我想我在听到他嚷嚷的时候发火了。最后好像是一个年轻的下士着手设计,给出了一个简单而巧妙的办法。肯定比我想出来的强,因为我睡觉太少,开会太多,总是需要盖过别人的声音。我确实当过工程师,但已经大半辈子没碰过老本行了。

一系列忙活之后,他们告诉我办不到。因为我指明要用青铜铰链来连接项链和绞车,而都城里没那么多青铜。对此我早有准备。我们当时正在皇宫的小会客室,于是我拉着——我忘了是谁——走到窗前,指着下面院子里奎图斯二世的骑马雕像。看,我说,青铜,用它。之后的一分钟,他们激动得声音都劈了岔;我又说,好吧,那我们把城里所有的铜币收起来熔掉,从你的兵团、你的帮会开始。

那是很大一尊雕像。用完之后还剩下八十五磅高纯度青铜,被我全送去了铸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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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工作太花时间了。根据西切尔盖塔提供的消息,最多两个星期后,驳船队就会开到海湾。而我们这一行人人都会告诉你,一项工程的进展速度由动作

最慢的承包队决定。这次最慢的是潜水队。众神在上,我怎么好意思怪他们?他们负责把项链两端接在铰链上。先在铰链末端绑上绳子,再潜到水底,用绳子穿过项链最外面一环。说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很难。项链所在的深度刚好是一个人能下潜的极限,再深一点就赶不及换气了。绳子吸饱了水,变得非常沉重,还要在水底进行一系列精细操作。要在耗干体力之前完成,操作时间只有五秒,最多六秒。这怎么搞?当然是不断尝试,不断放弃啊。或者不放弃,继续努力,然后被淹死。大部分潜水员都选了前者,先上岸,休整一下再次尝试。有些人想找到第三个选项,下水后就再也没有浮上来。我本该为他们大哭一场,只不过一个微小的声音在我脑子里说:就这么一件事,这些人怎么就做不到呢?

最后,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讨厌的利西马库再次站了出来,让人受不了。他身上的伤全愈合了,精力充沛地四处晃荡,寻找再次逞英雄的机会。他从没采过珠,不过他会游泳,而且憋气很厉害。能有多难呢?我很惭愧地同意了,虔诚地希望他淹死,好永远地摆脱他。

此时,他已经有了一群几千人的铁杆粉丝,全跑到岸边给他助威。他像婴儿一样全身赤裸,皮肤上涂满了橄榄油,光洁的牙齿咬着绳子的一头,在西碼头表演了一个华丽的跳水,像一只海豚一样得意扬扬地钻进水中。然后一切恢复平静。我们屏住呼吸,数着秒数。人类的憋气时间最多不超过六分钟,也就是三百六十秒。数到二百九十多的时候,我们开始担心。到了三百三,人群安静得连一只老鼠的叫声都能听到。六分零十秒的时候,我能清楚地听到抽泣声。妈呀,我想。那傻瓜把自己淹死了。现在责任都是我的,有些人还真是一点不为别人着想,我要被他害死了。

我已经放弃数数了,但有人还在数。据说,他在四百零九秒时冲出水面,嘴里还叼着绳子,双手捏成拳头在空中挥舞。岸上爆发出一阵欢呼,人群中洋溢着喜

悦。有人划小船去接他,发现他好得很,身体没有任何损伤。于是我又给他安排了一场欢庆典礼,并授予他一枚一级“铜链”勋章。没办法,所有现有的荣誉都被这个傻瓜收入囊中,只能发明一个新的。不是我卖弄,这一手效果非凡。

“英雄没什么不好,”我闷闷不乐地走回皇宫,福提努斯安慰道,“人民需要一个偶像,一个帮他们坚定信念的人。这个利西卡拉——”

“利西马库。”

“——担任这个角色很合适。他具备罗珀人眼中所有的美德:强壮、勇敢、忠诚、无私,对上级充满了奉献精神——”

“——肤色正确。”

他白了我一眼,“这个也算。人民需要英雄,就像他们需要传奇故事一样。可能一千年后,历史会变成利西马库保卫都城、救下我们所有人。你和我则顶多留下一行脚注。”

“你觉得这些人还能延续一千年?”我说,“现实点,行吗?”

在那之后,事情就顺利了。我永远不会忘记绞盘第一次转动发出的声响,那是一种清澈而醇厚的嗡鸣,像一口大钟。这说明铁的纯度和强度都是上乘,没有缺陷和冰裂,焊缝中没有杂质和闭口。接着,棘爪扣上制动装置,精准地连接到位,发出最温柔、最清脆的咔哒声,仿佛在告诉你,没事了,拉力已经传递出去,受力点绝对可靠。听着一架漂亮的器械完美运转,我发誓,这世上没有比这更美妙的声音了。我当时在想,是我造就了它,这件完美的作品从无到有全是因为我。接着我又想起来它是别人的杰作,不是我的。我一直在开会、处理文件。呃。

起吊绞盘的时候我们一直凑不够人力。接着尼卡提议,让利西马库去集市广场嚎一嗓子,肯定能招到人。他想问题的方式有时候会向我靠拢。我估计有好

几个人在踊跃的报名队伍中被踩成重伤,但绞盘队算是齐活了。我把他们分成两班,轮番工作。

(“利西马库,”我说,“你想当市长吗?福提努斯不会介意的,我可以给他升职,做个御前大臣之类的。人民喜欢你,你来当市长对我帮助很大。”

他看着我“,我不行。”他说。

“这个你不用操心,”我说,“你会有一大群办事员,他们可以把各种文件读给你听,记下你说的话。我再给你做一个漏字板,这样你就可以签字了。”

他还是摇头“,我只跟在你左右。”可恶。算了,总归要试试的。)

我在项链两端各派了我们兵团最好的五个铁匠,负责把铰链的连接处焊死。青铜的焊接工艺比我们想的要复杂。由于需要局部加热,他们用细长的喷嘴临时做了一个焊炬。焊接完成后,绞车开始转动,直到铰链绷成一条直线,准备工作就做好了。我一点也不想下令开始,内心有个声音在说:如果项链被腐蚀,断在海湾中间的海床上怎么办?铰链承受不了拉力,拉坏拉变形怎么办?绞车力量不够怎么办?意外多种多样,我能清楚地看到所有可能性,就像已经发生过了一样,与其说是焦虑,它们更像是记忆。我的一部分已经在念叨,他怎么就没想到呢?还敢自称工程师,省省吧。我把所有声音统统赶出脑子,下令开始。

几百码锃亮的铰链被拉起来,绕在绞车卷筒上,发出连续不断的咔哒声。突然有人大喊一声,只见海湾的另一边,有什么东西破浪而出,有点像海豚,或者身形巨大的海豹。一秒钟后,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这边。视野中突然多出一条线,就好像神用指尖在海面上画了一横。随之而来的是一种低沉而缓慢的隆隆声,有点像涨潮时鹅卵石被成堆冲上岸的声音。这条线就像一座弧度修反了的桥,又像——实在惭愧,我原谅了那个叫波利尼丝的小丑——一道倒挂的彩虹,一道在平静的水面上映出的绿色倒影。绞车仍然在轻柔地咔哒作响,没有粗粝的摩擦声,因为它们是机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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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可不像人,是可以无限趋近于完美的。接着,绞盘停下,项链被拉了起来,不再松弛。两端被提到离水三英尺高,中间刚好浸入水面。一道奇观,让我挪不开目光。我意识到,我的大脑根本不够用,无法消化眼前的景象。在我看来,这是天上的神不小心把随身物件落在了世间——梳子、发夹、针……巨大得超乎想象,壮观得超出了凡人的理解力。由一名神界的工匠用天上的材料制作而成。它太大、太美,在我们的世界里显得极度不协调,仿佛是一份振聋发聩的声明,展示着我们和祂们之间的差距。

抱歉,当时的场景实在震撼。项链很不错,从五桨座战船到小舟,我敢打赌没有任何船只能够进入海湾。我们做到了。

不过还差一点。最薄弱的地方——抱歉,应该说唯一一个薄弱点就是绞车外壳。于是我们用板条做了一个中空的磨具,倒入特制砂浆,两个速成堡垒就出炉了。壁厚八尺,带一扇从帝国财政部的金库卸下来的大铁门(反正钱都花光了,没有门也无妨)。然后,根据最近学到的新知识,我们把两座堡垒埋在柔软的沙土之中,以抵御抛石机打出的砲弹。

从开始到结束,一共十二天。不错。

忙活一天,我睡得很熟。围城期间,睡觉是唯一还能享受得到的奢侈。

“醒醒。”有个呆瓜在我耳边喊了一声。我嘟哝着让他走开,他抓住我的肩膀开始摇晃。

“你得立刻来一趟。”是个女人的声音“,出事了。”“锯末,”她最受不了这个绰号,“你个疯子,你他妈

的在干什么?”

“快点。”她喊道。

锯末不是那种声音洪亮、有气势的女人,从不大声说话。一定是真的出事了。“怎么了?”

“我们说不准,求你现在跟我去一趟。”

夜晚很黑,没有月亮。不知道哪个白痴把城墙上所有的灯都点亮了。“是我下的令。”她悄聲说。

她刚才一直在城墙上调试投石车。(白天忙,只好晚上来做。对锯末来说,其他人才需要睡觉,她不用。)但人有三急(说到这里她的脸红了),在一片黢黑中,尿到城墙外是个不错的选择,比大多数茅坑都要体面。于是她在城墙边上蹲下,一手抓着垛口以防跌落。这时,在她视野的最边缘,眼角余光刚好能瞟到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但这不可能,”我说“外面伸手不见五指。”

她解释说,长期在城墙上熬夜让她的夜视能力提高了不少。她确实看见城墙与奥古斯的营火之间有东西在动,于是拔腿就跑,来叫醒我。

“你这要命的蠢女人,”我说,“就算你真的看到东西了,那也很可能是一只狐狸或者一条野狗。但你肯定是幻觉,外面太黑了。”

她坚称自己就是看到了。当一个安静内向的女人对你重复了三遍同一件事,你吼她,骂她蠢她也不退缩时,你就会认真怀疑:是不是真的看见什么了?然后你也开始担心。

“况且,”我说,“就算你是对的,我能做什么?现在可是半夜啊。”

“其实嘛……”

她解释说,有件事之前没告诉我,因为她还不确定那东西能不能成:找一个细颈瓶装满棕榈油,用破布塞住瓶口,点燃破布,上投石车,用最大仰角发射出去。细颈瓶落在地上就会炸开,产生一团火焰,照亮一大片地方。

这个方法很多人试过,我说,不成的。嗯,她说,但我在想……

她刚好有一批合适的瓶子,形状尺寸按她的需求调整过。还有一桶油。我和她合力装了一瓶放在载物勺上,转动棘轮,调到45度仰角。肯定不行,我对她

说,而且很危险,万一在勺子上炸开,燃烧的棕榈油就会溅到我们俩身上。

瓶子被抛到空中,嗖的一声,特别悦耳。它在下落时炸开,火焰像燃烧的喷泉一样喷涌而出。有那么一瞬间,火光把天空都照亮了,接着迅速熄灭。就在那一瞬间,我们看见了。

“我操!”我脱口而出,忘了她就站在我旁边,“那该死的狗杂种对我撒谎了!”

一排覆盖着兽皮、有房子那么高的大盾在空旷的平原上行进。这意味着她骗了我,他通过她的嘴骗了我。袭击不是从海上来的,根本没有什么载着抛石机的驳船。他声东击西,利用那个臭婆娘把我耍得团团转。有这么算计朋友的吗?我想用手箍住他的脖子,然后用力掐下去。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没事。”她说——愚蠢的女人,怎么可能没事?那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我们现在就把所有投石车准备好。”

哈?哦对。我努力回忆当值的军官,但想不起他的名字。“当值军官!”我喊道,嗓门大得吓了自己一跳,“所有守卫立刻集合!”

这晚轮到蓝帮,估计不到四分钟吧,人就到齐了,开始给投石车调整角度。四分钟——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大盾阵前进了多远?“再发射一枚火弹。”我说。

仰角和风力修正和上一发一模一样,但这次的瓶子炸开时,刚好撞在一面盾牌上。有目标了。有人喊道:全体预备,发射。许多弹射臂一齐撞在支架上,让城垛跟着颤动。

“那些抛石机也给我用起来。”我喊道,“清醒点,你们这些笨蛋,难道每件事都要等我想到再做吗?”

其实抛石机和投石车两班操作员同时当班,只不过抛石机需要三倍的时间才能就位。当投石车再次回到预备位时,抛石机打出了第一轮攻击。砲弹破空而出,声音清晰可辨——嗖,嗖,嗖,速度很快。单凭声音

就能判断击中了什么。打中柔软的地面是一声沉闷的“嘭”;打中人造器械是响亮的“哗啦”,让人想起施工事故中坍塌的砖块。没有一发打中要害,但没关系,在几秒钟内,靠着黄色火光的短暂照明,砲兵们锁定了目标范围。从正中开始,每一架分别朝左右两边偏移五十分,动作分漂亮。比起艾克门的皇家砲手也毫不逊色。我突然想到,这些砲兵由谁指挥?大概……應该

是我吧。“继续。”我朝锯末吼道——我最擅长下这种毫无意义、纯属多余的命令了——接着便灰溜溜地钻进哨塔。

砲弹的威力下,石梯像一匹病马一样微微颤动。我开始思索全局。他们没有大砲,我们有。我们的大砲制作精良,可以把整个平原变成一片尸山血海。但他们有大盾——这种盾有船帆那么大,下面带一个木质的滚轮底座。如果打中高处,大盾会向后倒;打中低处,底座就会被砸烂;若砲弹刚好落在大盾后面,会导致十到五十个人争相逃命。大盾是用来抵挡弓箭的,挡不住巨大的石球和高速飞来的石块。总之,不管打中大盾的任何部位,都必定会死人。大盾后面推动底座、寻求掩护的士兵,至少有十个会被压死。笨蛋,我想到,骗人的混账,他是怎么想的?

走到石梯最底部,我脑子里突然有了答案,就像黑

暗之中突然点亮了一盏灯。士兵们冒着弹雨在平原上行进,大盾是负担。但如果要把重型机械运送到弓箭的射程范围内,大盾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防御措施。所以大盾阵后面不是士兵——或者说,并非只有士兵,还有攻城器械。这是奥古斯安排的一场猛攻。他选择夜晚行动,希望把穿越平原的战损降到最低。但他不介意付出一千、五千或一万条人命。这次进攻,他拿出了他最好、最漂亮、最强力的武器——当然不是自己造的,是他从艾克门人宝库偷来的无价之宝——蜗形槌,这东西能在木质城门上钻出大洞,城门在它面前就是纸张、一片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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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这边有一块空地,是贝利弗市场的遗址。(是我拆的,这片街区全是木质建筑,简直在鼓励我拆去烧掉。柴火的需求量太大了。)我又想到,他知道我在城门下挖了地道。凡是比干草车重的器械都会压垮脆弱的土层,落进二十英尺深的陷坑。所以他肯定会准备一车车大石头——很可能回收了我们打出去的砲弹

——来填满空洞,为蜗形槌撑起坚固的地面。他觉得只要大盾够多就能保护工程兵们安全作业吗?答:无所谓。只要事情做成,死不死人,不过是生鸡蛋和煎鸡蛋的区别。我对奥古斯足够了解,他绝对不会纠结细枝末节而不顾大局。

幸好尼卡没有乱跑,在他值守的区域乖乖睡觉。我只用对他说一句“他们来了”,他立刻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迅速起身穿上盔甲——顾不上里衣了,衣甲和胸甲直接贴着皮肤。我趁这个当口给他讲了我的分析和推测,然后冲到门外,随便叫了一个人给矿工行会带口信。

我回头往城墙跑,看到许多人被惊醒,带着疲倦和恐慌走出家门,迅速填满了街道。路上我继续琢磨奥古斯。他对我的了解有限,还是我了解他更多点。他以为我会把城墙上的大砲转移到港口,用来抵御他的秘密驳船队。结果我没有这么做,我另外造了新东西。因为城墙上的守城器械经过改良,最大的杀伤力在于砲弹的弹跳能力,要对付船只,又得再次改动。相比之下,从零开始建造新器械更快、更容易。不过这不是他失算,他只是不了解工程师的思维方式罢了。他以为城墙上的大砲会减少大约三分之一——造成的伤害依然可怕,但不至于瓦解整个行动。也就是说,代价是合理的,可接受的,煎鸡蛋就煎鸡蛋吧。我能想象他发现自己失误之后恼火的样子,活该。

矿工的发言人在哨塔门口等着我。我对他有些印

象,绿帮的、不太爱说话,看起来很可靠。我对他说,还记得你们在城门下挖的地道吗?他们要上重型器械,

准备先用石头把地道塞实。我需要你们从城墙这边打开地道,钻进去,接住他们扔进来的石头,一块一块运出去,速度要跟上,可以吗?他看着我,仿佛我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十分钟后开工。”他说。“谢谢。”

阿塔瓦杜斯平时负责城防演习,以便应对突袭。他这会儿跑哪儿去了?啊,原来已经在城墙上了。我不禁问自己,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熟悉战场,变成真正的战士的?我能听到他发号施令,引导手下们各就各位。声音有点尖,有点烦人,表明他虽然控制住了局面,但用尽了全力。而且,如果我能听见他,敌人也能。当然这无所谓。我弹了弹舌头,可能离真正的战士还是差一点。

我登上石梯,走上城墙,意识到没人知道我在哪儿。这很糟糕,我是统帅,但人们需要时却找不到我。接着福提努斯走了过来。他穿着黄色的丝绸睡衣,踩着一双拖鞋。听说你在城墙上,接着他又说道,真可怕,我们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哨塔变成了整场守城战的司令部。主要是我恰好在这儿,又不断有人跑进来请示我各种问题,根本没时间换个合适的地方。该死的大砲连番发射,塔内墙壁和地板不断晃动,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没有桌子,没有椅子,没有纸笔。(一个绿帮跑了进来,给我带来一大叠纸、一支墨水和一大盒笔。不知道是谁差他来的,反正是他救了这座城市。不只是他,所有人都在积极地动脑子,不需要我催促。)盖塞利克不时冲进来,向我汇报敌军大致进行了多远。大盾阵很惨,盾牌残骸四处散落,完好的大盾碾上去就会被卡住。如果运气好,会有一枚砲弹砸烂残骸,清除障碍。但最多也只能安全行进十几码,然后中弹。我不停地问,弹药还够吗?会不会用完?每次他们都回答,没事,够的,还能坚持几个小时。但我不相信。大砲这么多,接连发

射,怎么可能够用?然后有人提醒我,我们早有准备,几千名男男女女在过去几个星期昼夜不停地生产石球,所以真的不缺。另外,我还一直在问现在几点。他们说,距离你上次问我大概过了五分钟。这就更难以置信了,我敢肯定自己已经在这个不住颤抖的可怕房间里待了好几天,甚至有几个星期。但这些人却告诉我只有几分钟。一定是他们撒谎了,枉费我当他们是朋友。

站在哨塔里,我想通了一件事。今晚我在城墙上没提出过任何好主意,甚至没说过一句有用的话。但这似乎并不重要。其他人知道怎么应对。这段日子里,我们不断演习,设想各种情况并准备预案,等的就是这一刻。我记得我说了一句:砲兵队需要换班,不然那些小伙子会累趴下。他们看着我,仿佛我老糊涂了一样,我们每隔一刻钟就要换一次班,他们说。谁教你们这么做的?我问。你啊,大约三周前。你的话我们都有认真听。

震耳欲聋的轰隆声从哨塔顶层传下来,在石梯上回荡,甚至盖过了抛石机抛杆的撞击声。那是利西马库在给士兵们鼓气。这应该是我的工作,但我实在一点也不适合做这个。看在众神的份上,快叫他闭嘴,我说,他吵得我头痛。盖塞利克指出,他做得很好。正因为他,士气才这么高,士兵们像疯了一样地干活。如果我执意要他闭嘴,可以亲自去给他下令。然后他就转移了话题。

我还记得自己憋尿憋得很辛苦,但没空解手。

接着,震动和轰鸣停止了。出了什么事?我大声问道。他们回答,敌军逼得太近,已经走过了大砲的有效射程。他们就要到城下了。

哨塔真的开始摇晃,感觉像是被砲弹打中了。但显然没有。墙壁、塔顶和地砖完好无损,人们从地上爬起来,都还活着。有人从门口探出头来,解释说,是城

门门槛下的地道坍塌了。

除了我,所有人都急匆匆地离开哨塔。城垛上需要人手,每一双能拉弓、能扔石块、能拿盾牌的手都用得上。但他们不让我去。待在这儿,他们都对我说,这里安全。

于是我一个人待在黑暗中,之前仅有的光亮是一盏防风灯,被人提走了。我就这样独自待了不知道多久,渐渐意识到头很痛。我走到墙边痛快地撒了一泡尿,感觉稍微好了些。我无法思考,又坐回地上,背靠着墙。一个可怕的事实出现在我脑海中:力所能及的事我全部都做完了,现在和废人没区别。我的朋友就在外面,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在没有我的情况下他们依然表现出色。可以寄希望于这些勇敢、聪明而优秀的人吗?我可不这么想。我闭上眼睛,但用处不大。周围过于吵闹,我已经没有力气去分辨,不管是投石车滑块还是弓弦,不管是惨叫还是命令,在我耳边都不过是一片噪声。

这是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毫无用处,这感觉不好。

“你还好吗?”

城墙上怎么有女人的声音?太奇怪了。接着我想起,这儿确实有一个女人。“锯末?”

她最讨厌别人这么叫她。“黑灯瞎火的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干吗?”

“有坏蛋偷走了我的灯。”“哦。”

“外面什么情况?”

“他们走到城墙下了,大砲打不到,砲兵队被撤下来了。我派人去搬长矛和剑,不过——”

啊,我和她都是废人,被一群战士包围。一个女人加一个懦夫,没用是合情合理的。此外,我们还会连累别人。一旦陷入麻烦,一些可怜的傻瓜就会过来救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断胳膊断腿,也可能丢掉性命。对了,你有没有发现,女人不打架?即使偶尔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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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过是挠人、扇耳光,从来不会想着把对方打死打残。而打仗则充满刺伤、钝器伤、砍伤和割伤,人人都是屠夫。这不是她们的本性。很多人拿这个来论证男人比女人强,但我认为这件事实际证明的是,男人不如女人。

“我们这边还顶得住吗?”我问。

“不知道,天还是太黑了。”她顿了顿,意识到自己正在向最高统帅汇报战况,“简单来说,弓箭手靠声音和模糊的人影确定目标。我认为你是对的,他们有蜗形槌,因为人都挤在城门口。可能还有攻城塔,但那东西很高,而我没看到夜空下巨大的黑影。外面还能听到隆隆声,有点像手推货车在倾倒石头。”

“我已经让矿工从我们这一边清理石块了。”我说。她点点头,“阿塔瓦杜斯在地道口安排了一队人,

以防他们由地道冲进来。”这我没想到。

“棕榈油瓶子全部用完了。”她继续说,“不过本来也没多少,效果很好。”

“再做一些。”如果我们能活到明早的话。后半句我没说出来,“它们没在载物勺上爆炸?你怎么做到的?”

“铁丝,”她说“,烧制前摁进黏土里。”

这我也没想到。我有点惊讶,我的安排其实有很多疏漏,而事实上,我并不需要面面俱到。“漂亮。”我表扬了一句。她笑了笑,接着恢复严肃,继续汇报:“尼卡弗鲁斯将军叫停了抛石机,因为他感觉我们在放空砲。他说等天亮了再决定继不继续发射。阿塔瓦杜斯上校想带一队步兵绕后突袭,将军没同意,害怕城里缺人手。”

“看来我不在也没什么问题,”我说,“换成我,可能会对阿塔瓦杜斯点头,而這个决定很可能是错的。”

这话她不知道怎么理解。“这就是目前的情况了,”她说,“对了,市长福提努斯下令全城宵禁。非当值人

员不得出门,直到另行通知。也就是说,除了石匠、守城士兵和军械库工人以外的所有人都必须要待在家里。”

我点点头。很有道理,福提努斯干得不错。接着,一秒之后,我噌的站起来,踉跄着冲向门口,被锯末的腿绊了一跤。

“怎么了?”她问。

“你的砲兵队,”我说,“去码头,马上。别在这儿坐着,动起来。”

她跳起来,撞在我身上,又反弹出去。我头昏脑涨,仿佛脑袋被撑到了平时的三倍大,痛得一跳一跳的。“怎么了?”她又问。我预感我没有被骗,但没有说出来。

因为奥古斯不会骗我。认真想想,他好像从来没撒过谎,除了用谎言保护别人。啊,那个别人就是我。所以,载着抛石机的驳船队是存在的,正在开过

来,应该马上就要抵达海湾了。奥古斯不可能押上这么多人命、这么多精良的器械来攻打明显攻不下的城门,除非是为了吸引火力。现在,所有训练有素的砲兵都收工歇息了,而码头的砲台正需要他们。除此之外,项链也还垂在海里。

很不幸,我对海战实在太无知了。我们穿过城区去往码头,走到一半才想起,奥古斯的驳船队肯定要等天光够亮了才会驶入海湾。没有指路的灯塔,他们在黑夜里根本找不到方向,更加看不到礁石。我仰头看了看天,已经从黑色变成了深蓝。

锯末的砲兵队大部分是蓝帮成员,因为砲兵需要掌握精湛的石工、一定的木工,以及一些相近行业的手艺,而蓝帮石匠多。但锯末还招了七十五个绿帮砲兵。如果你这辈子一直坚定地认为,蓝绿两帮成员唯一的交集就是互砍,你就会意识到这很不简单。他们

在我前面跑到了港口,没办法,我腿短。

我试着回想她手下总共有多少砲兵,但我的脑子数字太多,根本厘不清。要打开绞盘、转动卷筒,人手够吗?我不知道。身后的黑夜里,几千人正在战斗,一些会死在城墙上——箭伤、骨头碎裂、皮肉撕裂、内出血、外出血……而我正匆匆朝反方向走,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并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工程学上的精密推算。比起语言,这东西更适合用数字来表达。假设人的平均体力为x,需要多少人才能操作参数为y的绞车,拉起质量为m的重物?毕竟是工程师,这对我来说不难算。但我头疼、害怕,又觉得自己很没用。在大约一个小时前——不知道具体时刻——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但没关系,有一个害羞的奶白脸姑娘代我思考。要不是我的脑浆子快要从耳朵里冲出去,我肯定会笑得直不起腰。

码头外面有一群人,男女老少都有。我第一个想法是,人们是来帮忙拉起项链的,太好了。然后我想起,我没有派人招募帮手。

我走近一看,看到了锯末,她被一大群砲兵围在中间,冲对面一个人大吼着要杀了他。这个人我有点儿眼熟,但想不起来。我从没见过她发火,没想到她可以这么有气势。她放开嗓门大骂道,你怎么可以这么蠢,完全不讲理?那人说,奶白脸滚蛋。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我是个懦夫,真心讨厌肢体冲突。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办到的,总之,我分开拥挤的人群,走上前去。有人在背后抓住我的胳膊,阻止我杀死跟锯末吵架的那个人。然后锯末说,没关系,就这样吧。我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也会这么说。“怎么回事?”我问她,“这些人是谁?”

事实上,问她的同时,我就已经有点印象了。我想起来了,我差点杀死的这个人是绿帮的一个管理员,他

身后的人也是绿帮成员。不用说,他们不是来帮忙的。“这个男的,”锯末语气尖酸,这是“男”这个字有史

以来被侮辱得最惨的一次,“觉得塞尔洛克人会开船来接走你和你的朋友。我说他想错了,错得离谱,但他不听。”

我挣开被抓住的胳膊。(如果你像我一样,经常被人制住双臂,你也会找到脱身的诀窍。)“你个白痴,”我对他说,“是的,确实有一支船队正在开过来。但开船的不是塞尔洛克人,是舍尔登人。所以我们才需要拉起项链。你对最近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吗?”

“放屁,”他说,“你不过是说些鬼话让我们分神罢了。你知道今晚野蛮人会进攻,于是通知了你的塞尔洛克朋友,趁着战斗最胶着的时候把你带走。去你妈的,我们要上船,你就留在这儿跟蓝帮的好兄弟一起死吧。”

我盯着他。我以为我足够了解人类,能预料到他们下一步会做出什么愚蠢而可悲的事。真是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我猜上天就是见我太自满了,专门来教育我什么叫谦卑。

“你错了,”我说,“看在众神的份上,你这个笨蛋,如果想让船开进海湾,我干吗要使出拉屎的力气来拉起那该死的项链?”

“烟雾弹啰。”他说。我发誓他不是顶嘴,而是真心相信。时间紧张,你还能拿他怎么办?

我向后退了一大步,“那這件事由你全权负责,”我大声说“,如果耽误了时间,就全是你的错。”

我们争吵的同时,一盏提灯的阴影落在我脸上。城里高个子中,只有一个人能把提灯提到这个高度。“利西马库。”我说。

“在,老大。”

“把这些白痴给我弄走。”

他缺点不少,但有一个优点:听话。他像一条鳝鱼一样从我身边挤过去,伸出两条长长的手臂,一手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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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白痴的头顶,一手托住他的下巴,干脆利落地一扭,快得我都没看清。只听见咔哒一声轻响,绿帮管理员应声倒下,像一件失去支撑地外套一样落在地上。接着,利西马库巨大的身影向前一步,金属光泽一闪,他便做起了他最爱做的事。

大概过了五秒钟吧——这点时间够他做很多事了

——锯末手下的蓝帮砲兵爆发出一阵嘶吼。他们突然意识到,眼前这群绿帮是可以杀的。他们在这些人面前装友善装了几个月,现在终于可以发泄了。人数少不要紧,砲兵手里可是有武器的。没过多久,我们就顺利进入了码头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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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民治、民享——我忘了这句话是谁说出来的,只记得它出自一群充满理想和激情的人推翻暴君的故事,后来他们自己上位,成了新的暴君。不用怀疑,这种抗争不会有好结果的。民治,我可去你的吧。看到皇帝和贵族对受苦受难的人民颐指气使,你

会想(至少我曾经这么想过),这不对,必须做点什么。地上的狮子不能再这样折磨泥里的虫子了。于是你做了一些事,然后呢?你会发现,所谓的“人民”不过是一个集合名词,指代所有个体。而这些个体中,无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是完美的——有些是彻头彻尾的恶棍,大多数极其愚蠢。并且,他们蠢起来不输给皇帝、世袭贵族、高级神职人员、陆军总参谋、海军总司令、财团和犯罪大亨。遇到事情,他们的脑袋和砖头没区别。如果大家在同一条船上,你无法放心将船舵交给他们;如果在同一个兵团,也不可能让他们打理兵团的福利资金;如果你要离开家,让他们帮忙喂几天狗也是靠不住的;你甚至无法相信他们会妥善保管任何锋利的东西。

作为“人民”的一员,我也做过不少蠢得惊天动地

的事。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身居要职,大部分时候都

只能尽力做到最好。但这远远不够,大概确实是因为我太笨了。

我这一生遇到过三四个真正睿智的人,他们中有男有女,奥古斯也在其中。我这个老朋友总喜欢夸我,看来我确实有些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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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末和我走进码头,我喊道:“利西马库,把那些蓝帮小伙子带进来,马上。”我没有指望他会听话,毕竟他们正杀得兴起。这就像猎狗嗅到了鹿的气味,你却吹口哨叫它回来一样。但是他还是服从了,他像赶羊一样粗暴地用剑身把砲兵们赶进大门。我们合力关上大门,外面的绿帮差点靠着人数优势把门撞开,幸好利西马库及时闩上了门。问题暂时解决。

我叫来一个人,让他爬上瞭望塔。你想让我看什么?他问,外面好黑,我什么都看不到。

我又让人找来许多提灯,以保证绞车堡垒里的光照。摇杆已经滑入绞盘卷筒的凹槽,用楔子固定住了。我所有人分成两组,一组跟着我进入一边的绞车堡垒,一组由锯末带着去另一边。会成功的,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随即下令开工。所有人一起压摇杆,用上了全身的重量。但摇杆纹丝不动。

“应该再找点人来,”一个聪明人对我说,“我们人手不够。”

人倒是不缺。他们挤在大门外,从最近的客栈找来长凳,使出浑身解数撬门——这就是人民,我率军守城,苦苦支撑到现在就是为了他们。我能从他们中选出几十个身强力壮的人,只要他们肯帮忙,绞盘立刻就能转动起来。在那道无法穿越的人墙之外,住着全体市民。他们的命运与绞盘紧紧相连,但我们出不去,连捎个口信都办不到。我已经尽了本分。我制作并改良各种器械,在城里组织生产战时物资,谋划并执行对敌

计策……但显然,我做这些的时候忘了带上人民,忘了讨他们欢心,没能在他们小小的脑仁中赢得一席之地。正因为这个失误,绞盘无法转动,项链拉不来起来,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时间。我背叛了朋友,背叛了自己最后一支族人,也他妈纯属多事。老话怎么说来着,强摁牛头不喝水。确实,你可以摁住人民的头,却无法逼他们用脑子。看起来,没人能做到这一点。

有人在冲我大喊:船帆!船帆!我愣住了,船帆和转动绞盘有什么关系?过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哦,这样啊,该死。

砲兵们依然在用全身力气扳动摇杆,青筋毕现,场面悲壮。但不管怎么努力,摇杆还是不动。我离开他们,走进黎明粉红色的柔和光线。初升的太阳映在海面上,美极了。我的眼前一片空旷——啊,不对,我可以看到数以百计的船帆,随着早上的海潮在海湾里一起一伏。

唉,我想到,差点就成功了。门外那些讨厌的人們差点就不用被屠杀了。我们差点就能克服无法估量的巨大的劣势,拯救城市。绞车已经造好,扣住了项链,并一度把项链拉到了海面上,但时间不对。器械是完美的,但人民辜负了它。可惜了。

算了,不管了,我安慰着自己。我的朋友奥古斯肯定下达了明确的命令:不得伤害我,否则将被处死。只要我走到第一个登上码头的敌军面前,告诉他我是谁,就会有一艘快船把我带到安全的地方。这一点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知道了。我得承认,我之后的很多决策都受此影响。城里有一个教派宣称,众神之长把他的长子送到人间,用他的生命替人民赎清罪孽。人民抓住他,把他捆起来吊死了。据说,他在第三天死而复生。我不太清楚这是为了证明什么。可省省吧,长子很清楚他死了还能活,不像他的凡人朋友。对他来说,死亡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麻烦。这个教派信众一直

不多,我猜就是因为他们的故事存在逻辑漏洞,再傻的人都看得出来。不管怎样,现在我就是长子了。别人都是凡人,唯独我不怕死。就这样吧,再怎么努力,最终你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失败了,游戏结束。

“利西马库。”我说。“老大?”

“待在这儿,”我说,“不准到码头上来,除非我死了。留在这里,组织防守。”

他看着我,很痛苦。出于某种我无法理解的原因,他爱我,或者说,这个恶棍爱着我在他那可怜的脑袋里所代表的东西。

“拜托了。”我说。

他含着泪水“,当然。”我转身背对他,走开了。

大家都在绞盘堡垒里跟摇杆搏斗,码头上只有我一个人。很好,没人会看到我举起手走向敌军,大声喊道“:不要伤害我,我是奥古斯的朋友奥尔罕。”大家会以为我在最后一次愚蠢的战斗中英勇就义。毕竟,他们对我了解甚少。我虽然笨,但不至于自爆底牌。

羞愧吗?有一点。不过战败不是我的错,我尽了全力,差一点就能翻盘了。我最大的感受还是累——很累很累。

我看着渐渐靠近的船队,一开始是点点白帆,接着有了可以辨认的轮廓,是帝国的战船。很明显,奥古斯成功俘获了其中一支船队,顺便得到了船上所有的装备和船员。我数了数船,又估算了一下每艘船上的大致的登陆兵数量,至少有一万人。此时,所有拿得动武器的人都被奥古斯恐怖的进攻牵制在城墙上。但即便他们在这儿也没用——没有险要可守,绝对打不赢突然出现在码头的一万名士兵。我估计我们能在码头上守住一小时。利西马库一定喜欢,这将成为他的封神之战。尼卡几乎肯定会死在他旁边,但这是为了他高贵家族的荣誉,他会感觉自己站在正义的一方,灵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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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升华。我真希望我能让他的信仰成真,这对他来说意义重大。不过还是算了。如果这世上还有真理的话,那就是:你赢不了。你最多只能短暂地蹦跶一下。我站在码头上,看着越来越近的船只,开始在脑子

里细数我要尽力救出去的人。艾科玛、锯末,还有阿塔瓦杜斯——如果他愿意的话。阿拉萨克和布洛涅鲁思

——不过我这会儿对帮会没什么好感。对了,不能忘了可怜的福提努斯。他一直竭尽全力对我友善,虽然他和我一样,我们的“全力”毫无价值。我还想到了更多人,但想得起名字的就这几个。也许有漏掉的,我总是纰漏不断。等他们死了,我肯定会后悔。其实应该提前列个清单的,现在来不及了。唉。

第一排有十二艘船,已经越过了项链被拉起来时画出的那条线。现在即便天降奇迹,那蠢笨的链子像愤怒的龙一样瞬间冲出水面,十二艘船上的登陆兵也足够占领绞车堡垒,杀掉里面的砲兵了。结束了。我如释重负,愿众神宽恕我。

船只开始抛锚,锚链隆隆作响。小舟被放到水中,溅起水花。我盯着离得最近的一条,第一个上岸的应该是它了。桨手们背对着我,看不清面目。我在脑中过了一遍演讲词:不要伤害我,我叫奥尔罕,是奥古斯的朋友。我低声背诵着,一遍又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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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已经发现,这个故事许多地方都欠缺真实度。我把自己塑造得太过英勇,太过自信,而且谈吐不凡,对局面的掌控也十分厉害,结合我在文中呈现的性格,很难不让人怀疑。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我总能适时想出好主意,说出恰到好处的话,好像事先排练过一样?太有问题了。

管他呢,这是我的故事,如果我能在不影响故事合理性的前提下大肆美化自己,为什么不呢?一百年后,

一千年后,没有人会在意这点细微的差别。而且,我确实尽我所能,做到了最好,当世却没人为我记一功。我费了这么大工夫,就是为了留下记录,让后世记住我的困境、我的挣扎,等等等等,记住我这个工人对得起他的工价。

但再怎么厚颜无耻,我也不敢在这件事情上骗你。看着船队驶过那条看不见的拦截线,我意识到自己失败了,坚守到现在完全是浪费时间,都城会遭到屠杀,我聪明的小伎俩差点成功,但确实差那么一点。那一刻,我独自站在码头上,确实已经准备好撕下我一文不值的脸皮,背叛朋友了——你怎么看我都行,但请千万别同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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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舟在码头石梯旁靠岸,一个披着红色斗篷、身穿闪亮铠甲的人从座位上爬了出来。我盯着他,他是蓝皮肤。

他周围看了看,接着朝我走来。“大家都去哪儿了?你是谁?”

“我是奥尔罕,”我说“,你呢?”

他叹了口气“,把管事的人叫来。”“我就是。”

看得出来他忙碌了很久,十分疲惫。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眼神充满轻蔑,“我想和管事的人说话,你听得懂吗?”

“我叫奥尔罕,帝国工程兵团上校,”我说,“你到底是谁?”

他张开嘴巴,又闭上了。我猜他听说过我,现在想起来了。是的,工程兵的头是个奶白脸。世界堕落成什么样子了?

“我是奥克辛努斯将军,这是第六舰队。你怎么了?看在众神的份上,振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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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啊,我泪流满面。我用标准的军事用语向他汇报了都城的情况,眼泪不断从我眼睛里涌出来,流到脸颊上。最终,能说的话都说完了,我还是傻站在那里。

懂什么叫指挥链?”

今天已经承受了太多。“不懂,”我说,“我是个修桥的。”

我走开了,他还在骂我。我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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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瞪着我“,你有御玺?”

我从袖子里拿出御玺,伸手递给他。他微微瑟缩了一下,仿佛这东西烫手。

“众神啊,”他说。然后他似乎想起了他是帝国的海军上将。

“都城遭遇了攻击?”他说。我点头。

“这会儿敌军还在攻城?”

我又点头。看得出来,他在犹豫要不要相信我。“我的船上有九千登陆兵,”他微微顿了一下,又

说“,你接手吗?”

我?啊对,我是管事的。“接。”我说。“行。”

他突然变了一个人,就像传说中那些变换外形的神一样。这一刻,他不再是披着红色斗篷的疲惫中年人,变成了一根火柱、一股旋风。他大吼一声,几个参谋立即出现在他身边。他简短地下令,他们转身跑开。在他身后,许多战船正在码头抛锚。终于有一个像样的人物接管都城了,我转身离开。

“你去哪儿?”

奇怪的问题。“你不需要我。”我说。

“你是这儿的话事人,”他对我吼道,“这不是你说的吗?”你这愚蠢的猴子,他大概在心头骂了一句。

这个嘛,“你的级别比我高,”我说,“而且他们都是你的人。”

“不是这么定的,”他硬生生憋着没发火,“你懂不

听他们说,是一场惨胜。奥克辛努斯的登陆兵最终扭转了局势。但在此之前,敌军已经用地道破坏了北面一段五十码长的城墙、冲进主城门,并占领了旧城区四分之一的区域。绿帮在草市挡住了进攻,但蓝帮溃败逃走,让绿帮差点被两面包抄,全体牺牲。幸好奥克辛努斯及时赶到,组织反击。他把敌军赶到了竞技场,然后迅速让手下从外面把入口堵死,点了把火,烧掉了整个建筑。人们多年前就在说,竞技场是一个死亡陷阱,早晚会酿成悲剧。那些木头长凳、横梁、地板、帆布遮阳篷和临时看台,全是靠弯曲的钉子、磨损的绳索和惯性支撑起来的。竞技场失火后,被砸死的敌军远多于被活活烧死。幸存下来的几百人想要投降,但奥克辛努斯的手下还没来得及插手,绿帮就把他们杀光了。

不用说,我远远躲开了正面战场。但奥克辛坚持

要我露个面,把他介绍给尼卡。他把这称为“指挥权的有序交接”,我觉得有些道理。尼科很高兴见到他——这么说太轻巧了,他喜出望外,仿佛一辆燃烧的战车把他带到了天堂,放在神的右手边——都城里终于有真正的士兵了!我放他们好好交流,自己偷偷溜了。

我穿过钟院,穿过小巷,快跑两步穿过下城大门,朝着贫民区走去。就在这里,一支愚蠢的箭射中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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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致认为,是我太倒霉了。这一箭大概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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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哨塔。当时那里还在激战,敌军的最后一波突袭就是在那里被我们打败的。但不知道谁射偏了一箭,击中了我的肚子,射穿了我的胃。有个专门的医学名词,大概意思是血中毒。他们向我保证,很多人受这样的伤都活了下来,并且康复了。只要活着,一切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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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太大影响。是的,现在你可以从海上运回食物,招揽雇佣兵帮你们守卫城墙,帝国尚未沦陷的少数地方还会送来贡品。坚持个一两年应该没问题。如果你认为短痛不如长痛,请接受我的祝福。

你是我第一个朋友,你救了我的命,但有时候你真的很让人恼火。

照顾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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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时,敌人已经退兵了。是奥克辛努斯叫醒了我,他需要御玺,还需要我在一张纸上签名来承认他的指挥权。他们不得不帮助我抬起手腕,放到签名处。

很疼。为了减缓疼痛,我这几天不停地喊疼。不断有人想进来看我,但我让利西马库守在門口,把他们全部拦下。我谁都不想见,因为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面。我是懦夫,这种事情我受不了。

奥古斯让人送来了一封信和一份礼物。我猜他不知道我中箭了。大家守着这个秘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泄露。这在人口密集的都城很不简单。

礼物是一本书,书皮很特别。一开始我以为是普通带毛的皮革,但那些毛发——大约四分之一寸长,又粗又硬——是金色的。我意识到这是人的头皮,被剃去了头发,呆呆盯了好久。

另外,书是普兰吉纳斯的《围城器械手册》。我一直想找来读一读,但抄本比母鸡的牙齿还要稀少。

奥古斯致奥尔罕

向你致意。感谢你的情报,你說对了,她确实打算杀掉我,你救了我的命。送上小小心意,以表达我的感激,纪念我的妻子。

你大概已经知道,你们的第六舰队冲破了我们的封锁线,击沉了驳船队。是个麻烦,但从长远来看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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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结束得很突然,但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请原谅我无法整理出完整的结局,告诉你各个角色的后续。我知道你一路追随他们的冒险历程,却无法在此好好道别。对不起,我真的无能为力。如果奇迹出现,这座城市没有被夷为平地,也许官方记录会幸存下来,你可以查查婚姻和死亡登记簿。如果没得查,那就算了吧。我这样的人,能做的充其量就是在黑暗中划亮一根火柴,一旦烫到手,就只能扔掉。另外,我只是个工程师,不是历史学家。

为了记录我的话,那个可怜的文官已经忍耐了很久,所以我长话短说了。奥尔罕,西雅·道科图思·斐力克斯·普雷克拉里希姆斯之子,这是他所见到的不那么准确的历史。他记录这一切,让伟人们的功绩和苦难永远被铭记。所以,奥古斯,我要把它寄给你。毕竟等你完成你的工作,世界上就没有罗珀人了,也不会有人来阅读它、制作抄本。等虫子们继承了大地,他们可能会喜欢听人讲述狮子们临死前发出的最后一声呜咽。而且,我给你惹了这么多麻烦,我想我应该给你留个念想。对不起,我能留下的只有这个。很抱歉挡了你的路,给你制造阻碍,给你添了很多事。这不是朋友该做的,可能你很难相信,但我确实把你当朋友。很抱歉我害死了自己,我太不小心了。

我想这就是全部了。

译后记

一千多年来,无数学者就本文的真实性与作者身份进行过激烈讨论。不同学派曾提出过复杂而又缺乏依据的各式假说,此处不再展开。

我们无从证伪任何猜想。作者可能是第一次围城之时的防务总指挥,也有可能是某个假托古人之名写作的当代人,受基金会指使,帮助他们不动声色地为反革命联盟提供合法性注脚。甚至,据肯伯大学士巧妙的暗示,它可能只是个形而上学的炼金术寓言,并非根据任何历史事实所写。

这份抄本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前后矛盾——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大段重要部分的遗失——可能性极大;最近,有学者猜测奥尔罕的原型是军事工程师奥里努斯·佩雷格努斯,证据是诺布·巴斯科一段被磨损的老旧铭文。许多人盼望它得到印证,这将是重大的

研究突破。然而,铭文学最新的研究表明,诺布·巴斯科的铭文很可能要追溯到AUC七世纪中叶,比抄本所记载的事件早一百五十年。这样一来,我们便无从知晓奥尔罕所描述的事件是否属实,甚至他这个人是否存在也存疑。

因此,除了让讲述者自说自话之外,我们无法提供别的文献,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更加令人沮丧的是,这一重大事件的唯一见证人自私自利、充满偏见、差强人意,而且几乎是个文盲。但考虑到手稿被保存到现在需要何等的奇迹(佩里美狄亚被洗劫,梅尊廷的大图书馆被毁,它一直平安无事。中途有六百年不知所踪,最终在查抄梅特奥克的家族图书馆时,被人发现躺在在

一堆废弃卷轴中,再迟一步就会被剪开用作包书纸),我们必须对这份残缺的罗珀语文献的心存感激

责任编辑:钟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