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下科举废除的回应

2021-06-24 09:40罗添尹
文教资料 2021年8期

罗添尹

摘   要: 清末新政期间一阵毁坏新式学堂的风潮向全国袭来,在各地教育、官府和普通大众之中形成了不同的影响。在江西宜春,政府抽捐学税、会匪蛊惑作乱、乡绅中饱私囊等事件激起社会各种矛盾,最终爆发了毁学运动。反映在科举废除中,乡民与官府的冲突仍存,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体现了教育改革的曲折性。

关键词: 清末新政   科举废除   宜春毁学

1905年清廷发布谕令:“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114-115)从此废除了在中国存在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虽然废除了,但是它在广大乡村社会中产生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许多学者对科举废除的原因及影响做过分析研究,有了一定的成果。例如废科举在教育史上有其地位,不仅促进近代新型知识分子群体产生,还有助于西学新知和资本主义民主思潮的传播[2]。但近年来学者们对科举停废后社会影响的研究还停留在以群体为主,对个案研究还较少[3](39-43)。本文通过宜春毁学这一清末科举废除后乡村的反应作为个案研究,利用相关民国报刊及江西地方史志深入分析,揭示地方乡村对科举停废的不同回应,从而展现社会转型中教育变革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一、宜春毁学的缘由及兴起

宜春毁学事件爆发于宣统元年(1909)。在江西宜春,地方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停废科举,陆续建立新式学堂,在此期间,民众爆发了毁学运动即暴力捣毁学堂的行动。此事造成的社会影响颇大,当时各地报纸杂志纷纷报道转载。

(一)宜春毁学的缘由

1909年前后,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毁学事件,宜春毁学因斗争激烈,波及范围广,在社会上形成了轰动的影响力,并见诸《申报》《大公报》《时报》《新闻报》等报纸杂志。根据相关史料及当时相关报道见闻,可以将宜春毁学爆发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政府为了废科举办学堂抽捐学税引起的。清政府在1905年废科举,加快建设新学堂,但由于清政府因各种赔款及内部腐败,财政支出早已见绌。在南京,“现因库欵支绌甚为焦灼,又值举办各项新政,在需费并无的欵,颇觉为难闻”[4],甚至地方政府为了财政而担忧。地方政府为了筹集经费,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在江西“宜春县北乡月前因收抽学捐致起乡民仇抗,会匪乘机从中煽惑,召集党类数千人围城驻扎,必欲入城肆杀”[5]。在萍乡甚至加抽矿税,“萍乡县安源煤矿向章,出媒一吨抽钱三十文,捐助该县学堂,经费约计每年共有万余串之多”[6]。难怪当时在江西,时人都发出“赣省杂捐名目繁多,几于无物不税,甚至捐上加捐,民不堪命”[7]之叹。由于政府不断加征税收用以学堂新政的各种经费,最终民不堪重负。

其二,会匪从中作乱,助推宜春民众毁学。湘赣边界历来就有会匪作乱,其中宜春更是位于江西省西部,东连分宜,西邻萍乡,为会匪聚乱之地。1906年,萍乡会匪到处聚众抢掠,于是江西地方将领“袁统领坦督带驻袁州府城之兵,赶到萍乡与匪接战,获一胜仗,现匪徒已分窜宜春县境”[8]。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萍乡匪乱之时,有大批会匪流落到了宜春。此时的宜春正经历乡绅抽收学税,民心怨沸,大家纷纷聚众围城毁学。这时宜春民众的行为,正符合会匪期待暴动、扰乱官府的心理。所以,相关报道认为,在此次宜春民变之中“讵有会匪,(即萍乡之余孽)从中蛊胁。号召同类附和,日伙复即,围城四日以来,文报不通”[9]。宜春地方官员在向上级禀告中,总结宜春滋事之原因以为“知府等察看情形势难理喻,又恐有匪類混杂其中,不得不开鎗还击”[10]。

其三,在筹办学堂之时,有地方乡绅藉办学之名,行中饱私囊之实是直接诱因。在相关报道分析乡民闹事的原因时,认为当地乡绅难辞其咎,“惟起事之缘由及其真相。究竟何若。则未据访员报告。或谓该处绅董。因办学勒捐。处置不善。致激乡民之怒”[11]。有关报刊开篇指出:“宜春县绅籍学苛捐,激成民变,闻民情愤激,愈深大有不甘之势。”[12]当时的绝大多数舆论都认为当地劣绅苛捐是引发此次民变的重要因素。同时袁州学界纷纷认为劣绅徐贞等妒忌该地乡绅办学,“乘前革县吴征收统计,捏称学捐纠众围城胁”[13],难辞其咎。

最后,在废科举兴学堂之后,学堂并没有发挥出该有的积极作用。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然而在宜春,清末科举停废是较为仓促的,同时学堂准备不足,导致学堂直接成了民众的攻击目标。第一,学堂的培养机制存在问题。袁州中学堂初建之时,位于宜春台东麓,“惟时科举既存,师资复缺,堂内课程强半是书院旧制”[14]。其次,新式学堂的部分学生品行不端。在袁州,巡防营勇与宜春小学堂在娼寮发生滋闹冲突,营勇含愤误杀伤中学堂学生,结果“袁州府查明小学堂为首,嫖娼滋事,学生斥革,以儆效尤”[15]。总之,新学堂没有发挥作用,反而成为有些乡民心中的“问题学堂”,乡民毁之,不足为怪。

(二)宜春毁学的兴起

在1905年科举停废前后,各地新式学堂纷纷涌现。然而,在创办新式新堂的过程中,学校选址、办学经费等问题未能妥善处置,诱发了新的矛盾,导致各地毁学事件频繁发生。在福州,有该地多人“因亦欲借用该寺不遂,竟率凶徒数十,拥入该堂,将堂内一切器具尽行毁碎,并将校员吴郑诸人殴打重伤”[16]。在崇明桥镇,因地方议将庙宇改设学堂,“由庙会煽动愚民鸣锣,聚众数百人,将器具打毁并殴伤沈姓绅士一名”[17]。在绍兴,又发生棍徒毁学。棍王阿祥王等籍赛会把持当地,声称“禁会皆系学堂主张,以冀激动众怒,藉端毁学地”,同时他又“串同妖妇在庙假托神言,以为若不迎赛,难保不安,以致哄动痞党于十四日晚间,将该村明群学堂尽行捣毁”[18]。

在全国范围内毁学事件频繁发生的大背景下,影响更大的宜春毁学事件爆发于宣统元年(1909年)。与其他毁学事件不同,宜春毁学爆发后,声势浩大,全国震撼,于是各地纷纷跟进,争相报道。如《时报》就对这一历史事件连发相关记载:

初四、五日,郡城被包围,屡次派官员们开通,村民百般要挟,一定要进城毁学杀死乡绅们。

初六日,乡民进逼城下,炮声四起,围攻西北门,城守营不敢迎战,严格执行防御。午后哨官受伤,轰开城门,营兵才出来追击,夺获武器多件。现仍被重重围困,城外一定有匪党在内煽动迷惑,形势十分危急,请求调军队救援[12]。

而后第二天,《时报》又接着跟进报道:

初六到初十日围城还没有退去,该府周守邦翰认为有人勾结会匪,形势十分危急,告急请兵电每天一定数起。省应当加派巡防前路第一营管带刘清泰督队星夜驰往支援,并由军需库发给新式枪械药弹,于初十下午赶往[19]。

二、宜春毁学的影响

宜春毁学事件发生在清末十年新政的大背景下,作为乡村社会对于教育改革中科举制废除的反应,它的直接影响不仅体现在教育方面,还体现在官府及普通民众方面。

(一)教育

宜春自创办学务以来,新式学堂一般由各地乡绅所建。该地士绅卢元弼“自充劝学所总董兼县视学员,遂徧引党类为各乡劝学绅董,筹捐劝学所教育分会经费巨细靡遗,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菜蔬等项凡民间所用几于无物不捐,先在金瑞地方建造洋式学堂”[20]。而后在有志于教育事业的士绅的不断发展下,“学务自光绪二十九年开办至今日,不下二十余所,虽尚未普及,而城乡市鎭亦可谓渐次发达”[21]。

然而经过本次毀学民变事件之后,宜春本地“毁全邑学校二十余所”。可以看到宜春绝大多数学堂都被停办或被焚碎毁,对于宜春的教育普及及学务的发展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打击,以至于袁州学界叶钧等四十人听闻已革卢元弼学董,纷纷为卢叫屈,“卢以办学,见忌虎绅徐贞等,乘前革县吴征收统计,捏称学捐纠众围城胁,周守出示禁学……是卢实冤屈,咎在徐等。今徐仍负嵎,卢冤未伸,学务生机断绝”[13],对宜春未来深感忧心。

(二)官府

宜春毁学爆发后,袁州太守以宜春被围多日,文书不通,且当地兵单势危,向江西巡抚发出派兵请求。朝廷方面回复,认为“切不可视民为匪,致伤生命。一面以设法劝导解散为主义云”[22]。朝廷面对内忧,企图用劝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不愿在国内再次爆发武力冲突,对于通过改革稳定统治的清政府是不利的。

官府在宜春民变平息之后,对该事件进行追责。政府以为宜春当地官员难辞其咎,“代理知县吴德禄,虽于七月十五日甫经接印,惟临时措置乖方才短识谬前。署宜春县张着禄虽已丁忧交卸,惟平日于劣绅苛捐毫无防范,亦难辞咎”[23]。因此,在政府心中,除认为宜春官员负有不可推卸之责外,当地“宜春学务及新政捐欵多系卢元弼经手,遂至乘便弄权,苛细杂捐,任意抽收,并不禀官核办。学米捐每石已抽钱十文,该绅复议加抽五十文,乡民恐惧”[23],乡绅卢元弼必须严查。被认定为该案的首犯晏柏三,也在之后不久“供认毁抢不讳,经赣抚电复查案大员杨道会康督同府县提出,该犯就地正法,以昭炯戒”[27]。

综合以上政府对毁学事件的回应,可以看出政府企图严惩官绅,以温和手段对待民众,正是以往政府所不具有的。由此,我们得知宜春毁学后,政府或朝廷的行动更加克制,同时从侧面反映出这段时间的特殊性。

(三)普通民众

在面对政府的和善之举时,乡民仍是疑惧不已,心存抗拒。其中表现在各乡民听闻政府追拿逃犯之时,“追夺之事,该乡本来附和,人衆一闻拿犯,不免人怀疑惧因之,各村有抗拒之谣,营县进退为难”[25]。普通民众还是不太信任政府,仍旧对政府持一种对抗态度。

与此同时,宜春民众在民变之中围城数日,毁学杀绅,然而正当巡防左路统领袁坦带兵前来,“该郡乱民一闻大兵来到,即四散纷逃”[26]。本来理应追究宜春乡民之责,然社会对其略有偏袒。时人认为“窃谓此次闹事,即使咎在民而不在官。然乡民亦仅迫于愤激,一时愚无知识而出此,究非匪徒之比。今旣畏罪四散,匿不敢出,则为上者荀有可以设法宽宥之处。似宜稍稍矜怜,而从轻赦免。倘必操之过蹙,威以兵力,则非激而成乱。即惊逃远窜,烂不堪矣。国家之元气,全在民间。多一次滋扰,即多一次损伤。地方大吏,宜思所以调和而培养之”[27],寄希望于官与民相互调和。还有人认为宜春事变在于官吏,其在报刊问罪官员,“官者所以治乱,也有会匪而官不能治。贫民非扰乱者也,而有官以使之乱。既乱之,则又治之以罪。然则制乱之源者何人,启乱之门者又何,将以问诸会匪,会匪必不受。问诸贫民,贫民亦不受。我将问诸官吏”[28],认为官员是宜春之乱的源头。

在毁学之后,社会大众普遍对宜春民众抱有同情之心理,人们长久以来的认知逐渐偏向普通大众。表明宜春毁学运动的爆发,底层人民的无奈开始被人们所察觉,其地位在慢慢上升,最终表现为社会正在转型之中。

三、科举废除的回应

1905年清政府发布上谕宣布废除科举,给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带来了深层次的隐患,激化了社会矛盾,同时进一步拉大了城乡的差距。

(一)社会矛盾激化

科举的骤然停废打了个措手不及,带来的却是社会矛盾的加剧。科举停废后学务的许多工作还未展开,结果却是学堂效果大打折扣,在社会上陆续传来各种奇事。在山西,开办了五处小学堂,“闻某学堂管理员,素最迷信神敎,因借关帝庙地方改修学堂,恐触神怒,因于开学之日,设坛建醮,以安谢土神,讲堂权作佛堂,廷请僧众悬设二十八宿、九耀星君、五方土地、钟馗鬼王等神像,体操场高叠法台,香烟缥缈,灯烛辉煌,诵响彻直遏行云。不料此等怪现象,竟见于文明之地,号罕闻也,石狮岂能疗病”[29]。在扬州更是自从学堂建立后“所延教习皆蝇营狗苟,而来毫无实学,故学生亦无向学之心。笃材学堂则仅有数小童,假此为嬉戏之地,遇两县到堂时,预将邻近幼孩招入充数,三五日后仍自散去。其余尚有少怀正学初等高等名目甚多,大率腐败,不可名状云(益)”[30]。由此可见,科举的废除虽然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是因为科举的贸然取消致使有些地方的学堂体制机制并不完善,过于追求数量,质量却难以保证。正是由于学堂总是出现这样那样的怪闻,无怪乎有时人感叹道:“真世界未有之奇闻。”直接给了民众一个不好的印象。

由于废科举兴学堂需要筹措大量经费,清政府早已财政困难。为筹集兴学经费,各地采取加抽捐税和没收庙产的办法。在广西南寗,为了广筹学费,南寗府“向有盐捐每百石抽银五两,现因奉札催设学堂,特将此项盐捐加抽每石加至八两,拨充中学堂经费,并将不入祀典各庙宇拆毁,拓广学堂地址”[31]。最终激化社会矛盾,导致毁学风潮迭起,对学堂的非议不断增多[32]。

(二)城乡差距拉大

经历这次毁学事件后,宜春的教育事业大受打击,发展起来的新式学堂多数被毁,教育近代化遭受阻碍,以至于“此次之影响既及于四邻更及我江西全省”[21]。

一直热心教育的地方乡绅心灰意冷,遍布乡村的士人开始从乡村流向城市。大量读书人被动或主动离乡,前往城市寻求发展机会,寻找自己的价值。如地方乡绅江维华,楠木乡盘田村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他顺应改革新政的潮流,创办起宜春乡村第一所新式学堂,一时轰动城乡。毁学事件后江维华东渡日本,学习先进的西方文化知识。同时他在日本加入中同盟会,结识了居正、许崇智等一批同盟会的著名人物。晚年他寓居上海,息影于法国租界,生活拮据[33](923)。

这时由于读书人留居城市,农村中劣绅慢慢取代了修身的士绅,和普通农民的矛盾日趨尖锐,乡村社会动荡不安。同时,由于新式学堂学习的主要为外文、法政等内容,涉及乡村的非常少,加剧了学生留在城市的趋势,越来越少的读书人走向农村,新式教育“让农村人往城里跑,让自利者变为食利”[34](109),城乡差距进一步被拉大。

总之,以宜春毁学为代表的地方毁学风潮兴起,缘起于废科举兴学堂,先是加抽学税,又遭到地方劣绅的藉学贪污,中间又有会匪的助推,加之未达效果,学堂站在了风口浪尖。毁学运动的频繁发生,民与官的斗争就此开始,社会动荡不已,社会矛盾愈发尖锐,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宜春毁学事件表明教育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改革过程中必然存在反复,改革发展要有决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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