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加强与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思想和新举措(下)

2021-06-23 13:21毛振明于丽盖清华
体育教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新举措新思想新时代

毛振明 于丽 盖清华

关键词: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新思想;新举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笔者在认真学习了《意见》之后,发现其中有许多以前没有过的新表述,这些新表述有着学校体育发展与改革的新意义、新指向、新工作和新措施,需要我们认真领会。为此,笔者对这些具有“新意”的表述与内容进行了梳理,找出了其中最具新意并内涵深远的12个表述。《体育教学》2020年第11期已刊发“立德树人基础工程,以体育智、以体育心独特工程,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义务教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等前6个表述。本期将“教会、勤练、常赛,推进高校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加强体教融合,学校教练员,课后三点半工程,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后6个表述也一并呈现。

一.教会,勤练,常赛

《意见》指出: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评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教会、勤练、常赛”是一个对体育教学改革具有明确指导意义的表述,因为是一个直接指向体育课程教学真问题的改革要求,体育课程教学的真问题就是“学生上了12年体育课什么运动技能都没有熟练掌握”“学生喜欢体育但不喜欢体育课”“小学学双手传球,大学还学双手传球”等现象。

过去由于我们对体育学科的特性缺乏深入的思考,每学年安排10个左右的大项、60多个中小项,共计1260个学时,体育课程教学“蜻蜒点水、低级重复、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出现“小学学蹲踞式起跑,大学还学蹲踞式起跑,从小学到大学前滚翻一滚到底”的现象。于是,各个项目的体育教学在忙忙碌碌的“微小单元”(据早年笔者调查一个运动项目平均教学时间只有4~5学时)里草草掠过,没有教会,没有勤练,更没有常赛。因此,《意见》针对体育课程教学这样的“老大难”问题,明确地提出了“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的要求。

要实现体育课程的“教会、勤练、常赛”,最重要的是要保证体育课堂的教学时间,给予学生“专项化的体育教学”时间。而得以保障这个教学时间的教学模式应该就是。可选择性的专项化体育教学”,即“体育走班制教学”,应该说,现行的高中打破班级的“模块化教学”和大学的“三自主教学”也属于此类教学,如果要求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就要至少掌握一项运动技能,就必须要实现“教会、勤练、常赛”,那么,在小学中高年级以上推进“体育走班制教学”就会成为必然的选择。

二.推进高校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

《意见》指出:积极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启动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研究。这是一个让社会广泛关注的提法,是一個方向性的提法。但是在现阶段,我们还很难看清这个“积极推进”是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何种形式开始,也很难说清“高校在招生测试中”指的是“高校自主的行为”还是“规定性的行为”,更难以理解“招生测试”是高考计分内容,还是录取参考内容,当然最难理解的还是“体育项目”这个词语,它是我们常说的田径、体操、篮球这样的运动项目,是身体素质的测试内容,还是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知识,或是后面谈及的体育素养测评?关于“体育进高考”,现在社会上甚至在教育界内部都还远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毕竟在两办的文件中提出“推进高校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是一个有着重要意义的风向标,相信在教育部门落实两办文件的过程之中,“体育进高考”的相应研究、论证乃至实验试点工作会逐渐进入议事日程,社会上的有关讨论也不再是一个“虚命题”和“伪命题”,“高考体育”可能会像30年前的“中考体育”那样成为“全民大讨论”的热点内容。

三.加强体教融合

《意见》指出:加强体教融合,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新中国成立后“体教分离”的关键点,就是将高水平的青少年训练与国民教育相剥离,“体教分离”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成立“一般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中心业余体校”三级体校制度,而后面的两级业余体校实际上已经离开了普通的学校系列,成为“后备体育专业队”,而留在学校的青训就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的形式留下,由国家体育总局主要负责管理,即这些教育系统里的学校由体育部门管理。2014年,由教育部负责推进的“校园足球”促生了3万多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及后来的校园篮球特色校等),与“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形成了事实上的两支队伍,两个管理上级、两个管理方法,甚至是两个目标。

于是,“体教融合。带动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和“校园项目特色学校”合二为一的趋势,至少在(《意见》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和“校园项目特色学校”已经在名称上成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但今后两类学校如何“融合”在一起,是两个上级部门共同管理,还是统一归到某个上级部门管理,都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已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体教融合”的重要工作。

那么,如何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这里的“加强”和“提高”绝不是有了一个主观的愿望即可达到,它需要发展与管理的顶层设计,需要发展资源的重新配置,需要学校教练员的训练水平提高,需要为此类学生搭建的竞赛体系,需要两类学校青少年运动员的升学路径,也需要对两类学校青训运动员恰当的学籍管理制度,更需要对青少年运动员的立德树人教育思路等。

四.学校教练员

《意见》指出:在大中小学建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此次《意见》中正式提出“学校教练员”的概念可谓意义深远,这其中有两个要点需要我们深刻领会:

第一,为什么要在现在提出设立专(兼)职学校教练员,本文认为要大幅度提高学校运动训练水平,那么为什么要大幅度提高学校的运动训练水平,那一定是为了“让高水平的青少年运动队尽快回到学校”,那么为什么要“让高水平的青少年运动队尽快回到学校”,那一定是为了建立在国民教育体系内发展青少年竞技体育的“新的举国体制”。

第二,“专(兼)职学校教练员”从哪里来?《意见》明确指出: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这是体教融合的必由之路,也是迅速提升学校运动训练水平的有效途径,因为靠体育院校培养高水平的教练员具有一定的困难,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一些小众和偏项,而且这也为退役运动员拓宽了就业的机会。其实不只是退役运动员进学校,随着“体教融合”的不断深入,在体育部门担任现职的教练员以及“闲职”教练员回到学校的工作也是应该提倡的。

但是,“专(兼)职学校教练员”和退役运动员进学校的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其中有聘用制度的问题、入职考核标准的问题,有素养文化的问题、师德的问题,有培训的问题、职称的问题,有评价的问题,更有专业对口的问题和岗位流动的问题等,在现实中,已经有许多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据笔者观察,目前如下问题比较突出:(1)运动专项在学校用不上;(2)没有从事训练工作;(3)职称评定受学历影响:(4)无法到高中以上的学校,大都只能在小学就职;(5)专业思想不太稳定,(6)教研能力不强等。因此需要进行专题性研究,稳妥地做好“专(兼)职学校教练员”的布置工作。

五、课后“三点半”工程

《意见》指出: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三点半”(也称330)是随着社会变化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而出现的新概念。以前也有“三点半”,一般称之为“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但现在“三点半”的起因、目的、内涵、情形以及“三点半”的推进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可以说“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更多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而“三点半”更多是为了学生的课后管理,“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更多是出于教育目的的主动开展,而“三点半”更多是出于兼顾减负和照顾家长上下班的被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更多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工作的要求,而“三点半”则更多关注“三点半以后本身的问题解决”。“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已经有了多年的做法和经验,而“三点半”则处于探讨其方法与经验的初步阶段。

本文认为:“三点半”是全面振兴“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的良好契机,“三点半”应汲取以往“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运动训练”的有效做法,“三点半”应成为“体教融合”的主战场,“三点半”应成为努力提高学校青训运动竞赛成绩的好机会,“三点半”应成为“家校共育”“校社共育”的最佳接口,“三点半”应做好大幅度提升学生體质“三精准”工作,“三点半”应是促进全校教师共同重视体育工作的良机,“三点半”应大力发挥班主任的作用,“三点半”应发挥学校的体育特色,成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主阵地。总之,我们应该借“三点半”的东风,促进学校体育在新形势下的大发展。

六.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

《意见》要求: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是本文作者特别主张的工作,因此也为《意见》明确提出试行这一机制而感到欣喜。

以往发生在基层学校的安全事故调解和处理往往是以“直接面对”或“直接冲撞”的形式发生,校长向学生家长说事故的原因。家长怎么听都像是辩解和托词,校长让事故当事人体育教师向家长说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家长怎么都感觉体育教师一定是隐瞒了什么重要的环节;校长解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家长怎么都觉得这些制度好像是针对自己定的,对制度的解释也是很偏颇的。于是缺乏相互信任的当事人“直接面对”往往就成为“直接冲撞”。

为此,“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非常重要。如果各个学区都能建立“第三方调解组”,聘请律师(负责法律的判定与解释)、医生(负责伤病的判定与解释)、教育管理者(如老校长,负责学校管理制度的判定与解释)、体育教育者(如特级体育教师,负责对体育规定与运动规律的判定与解释),那么,就完全可以依据公正的事实进行事故的客观判定,当然也就可以让家长心服口服地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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