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终身追究”倒逼用权不可任性

2021-06-23 06:04左崇年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1年2期
关键词:决策者脑袋决策

左崇年

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第300号政府令——《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多个环节。决策机关违反本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长期以来,在政绩冲动的利益驱使下,领导“拍脑袋”“拍胸脯”决策,盲目上马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实施“权力涂鸦”,结果因决策失误,导致国家资财的重大损失,最终在“我也有责任”的责任大锅饭中“拍屁股”走人,换一个地方又是一条好汉,最终的损失却是由国家买单,纳税人成了冤大头。

如今,安徽省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倒查责任、终身责任追究,这一规定无疑是给决策者套上“紧箍咒”,这就意味着,领导不能滥用决策权,一旦运用失误,将要承担责任后果,人走到哪里,责任追究到哪里。倒逼领导决策时不敢乱来,“一言堂”失灵,“拍脑袋”时也要摸摸脑袋是不是不好使,“拍胸口”也没了底气。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保证决策质量的最重要因素。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现象,决策缺乏程序性监督,导致的随意决策、以领导意志而行的决策层出不穷。过去由于权力的过度集中,造成了一把手一手遮天的现象,决策拍脑袋,失误拍屁股,给决策失误埋下严重的后患。领导者有着权力意识却没有行政风险意识,“一个头头一个调,一个头头一把号,换个领导又来一套”的“决策翻烧饼”,全凭领导个人意志办事,领导的嘴巴大,随心所欲乱拍板乱决策,拍板正确是自己“英明领导”的结果,决策失误是“集体研究”的“工作失误”,责任是“我也有责任”的大家分摊,板子找不到屁股,重大损失是“交学费”由国家买单。

重大决策失误“终身追究制”,彻底改变过去一人说了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等一些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于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它释放的信号是,每一个决策都应该有对应的人负责,确保无责任真空。进而加快推进决策权和決策责任的“无缝对接”。只有终身责任追究才会挤压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夹杂个人私利的空间,并遏制决策者侥幸心理。

重大决策是政府与决策者决策行为的一种重要体现,它的科学与否,直接反映出政府施政的质量。但是应该看到,责任追究的动力主要来自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长时期内鲜有群众的声音。这就要求决策的科学性需要引入群众参与机制,一方面把握好决策机制的五大环节,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的监督权、质询权、罢免权、调查权,以法律形式详尽具体地规定出人大的责任追究地位、责任追究范围、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等,同时在立法中也当对于何为重大决策、谁来审查、谁来担责,作出详尽的可供操作的定义,防止出现责任认定上的标准争议,防止“责任烂尾”,消解那些干预责任追究的“背景”,将每一个决策环节都清楚地记录在案,谁提议、谁赞成、谁论证、谁执行都有案可查、有据可依,追究到位,倒逼决策者有权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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