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历程视角下子女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

2021-06-22 08:34聂爱霞张敬彦
人口与社会 2021年3期
关键词:历程幸福感子女

聂爱霞,张敬彦

(厦门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任何社会中,生育都是社会持续所必需的[1]。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20世纪60年代之后,很多国家都出现了低生育率现象,一些发达国家的总和生育率低至更替水平以下[2]。现今,低生育率仍是众多国家已经面临或即将应对的人口问题[3-4]。第二次人口转型理论认为,社会结构的转变、个体价值的追崇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使得人们对家庭的关注减弱,子女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不再明显[5]。中国正面临生育率波浪式变动,且生育率有可能持续下降[6]。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人们生育二孩的意愿却不高[7]。在此背景下,有关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研究十分必要。

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研究主要关注子女数量和性别[8]。有学者认为子女数量的增加对父母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向影响[9],也有学者认为尽管孩子数量增加会提高父母的幸福感,但是这一正向影响是微弱的[10]。还有研究认为子女数量的增加会使父母的幸福感受到负面影响[11]。另有研究认为子女数量和父母幸福感不一定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子女数量的增加对于父母幸福感的影响可能呈边际递减态势[12]。除此之外,还有研究认为父母主观幸福感与生育数量呈现倒“U”型的曲线关系,随着生育子女数量的增加,父母幸福感先增加后降低[13]。

子女性别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相关研究结论也存在分歧。有研究认为男孩能给父亲带来更大的幸福感[14];还有研究认为与只有女儿的家庭相比,男孩能够给父母带来更高的生活满意度和更大的幸福感[15]。与上述研究结论截然相反,有研究认为女儿更能提升父母的幸福感[16]。还有研究认为“儿女双全”最令父母感到幸福[12]。

除了子女数量和性别之外,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关注到子女对父母幸福感产生影响的作用路径和子女之外其他因素对父母幸福感的调节作用。就子女的成长历程而言,有研究认为子女出生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父母的幸福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而随着子女的成长,父母幸福感有可能下降,并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17]。另有研究认为,子女成长会对父母的幸福感产生负面影响[18]。从父母的生命历程来看,有研究认为小于30岁的父母的幸福感随子女数量的增加而降低;在父母30~39岁时,这种负相关性消失;当父母年龄较大时,子女数量与父母幸福感之间的相关性变为正相关[11]。另有研究认为,子女数量对40~59岁父母的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但孩子性别的影响显著[16]。从父母的角度进行探讨,有研究认为子女数量的增加会提升父亲和母亲的幸福感,更多的孩子会激发父亲更强的责任感、激励母亲创造更为丰富多彩的生活内容,从而增强父母双方的幸福感[19]。

也有学者认为,子女数量并不是影响父母幸福感的关键因素,父母对待孩子的态度更重要。对待孩子的态度更为积极、并为养育孩子提前做好准备的母亲比起那些没有打算生育子女的母亲幸福感更高[20-21]。子女对已婚父母的幸福感具有正向作用,对未婚父母的幸福感却有消极影响[22-23]。另外,由于父母的社会分工不同,一般母亲既要工作又要承担家庭照顾的责任,因而劳动力市场制度、工作制度、产假制度等都成为影响母亲幸福感的调节因素[10]。除此之外,子女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也因父母收入、所在地区、父母受教育状况的不同和城乡差异等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已经从子女数量、子女性别、父母年龄、父母性别和社会规范差异等方面探讨了子女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然而从子女视角来看,现有研究更多考虑孩子数量和性别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很少基于子女的生命历程视角研究子女成长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尽管Myrskylä[11]和Clark[18]等人的研究提及了这方面内容,但未能明确区分子女成长的各个阶段父母幸福感的具体变化。在中国,很多人觉得“在父母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具有长久性的影响,但处于不同生命阶段的子女对父母幸福感产生影响的具体因素以及影响的强弱程度可能有所差别。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状况,成年子女的婚姻状况、工作状况以及经济条件等都是影响中国父母幸福感的因素。因此,本研究基于子女的生命历程视角,具体探讨中国语境下不同人生阶段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

一、理论视角与研究假设

生命历程理论最早起源于生活史研究,其吸收了生命周期理论所关注的社会角色和角色关系,并对毕生发展理论进行拓展。生命历程指的是个人在一生中按照年龄层级排列、社会规定的所扮演的角色和经历的事件[24]。与生命周期不同,生命历程关注个体层次,是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历史变迁对不同年龄个体社会角色和生命事件产生影响的过程[25]。它展现了历史进程中个体与家庭、经济和政治的联系[26]。纽加尔顿在1976年提出规范时间表,认为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经历入学、就业、结婚、退休等阶段,体现了社会对不同年龄阶段个体的期待和角色预设[27]。

从子女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年龄阶段有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与角色期待。本研究将子女按四个年龄阶段进行划分[28]:0~6岁是幼儿期,这一阶段的子女主要在家庭和学前教育学校度过,并完成早期的社会化过程;7~18岁,子女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完成高中教育,这一阶段子女的主要角色期待是完成学业;19~30岁这一年龄阶段是子女的综合变化期,子女的社会角色发生了群体分化,一部分人进入社会工作,另一部分人进入大学继续学习;而31岁及以上是子女的成熟期,大部分子女都成家立业并组建稳定的家庭。除了重视对个人生命阶段的划分,生命历程理论还重视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连接,个体通过社会关系获得社会支持并受他人生命历程的影响。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亲子关系是子女整个生命历程中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受到子女生命历程变化的影响,父母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也发生着变化。在子女的幼儿阶段,父母的主要责任以抚育和照料子女为主,为子女提供精神关爱和经济支持;在子女的受教育阶段,父母承担着让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责任;子女进入综合变化期之后,父母的角色也发生了群体分化,一部分父母需要继续向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子女完成高等教育,另一部分父母则在子女的就业和婚姻上助以一臂之力;在子女迈入成熟期之后,父母对子女的支持减弱,反而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和精神照顾。因而,子女生命历程的变化也伴随着父母关注重心和角色责任的演变,父母的幸福感也由此发生不同的变化。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随着子女的成长,父母的幸福感越来越高。

社会角色是生命历程理论中将社会与个体连接的桥梁,它既体现社会赋予个体的结构化期待,也表达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社会性别也同样关注社会角色,并归纳出“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之间的差异。性别不仅是生理上的,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性的。由于社会传统赋予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社会期待,男性与女性在现实中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扮演的社会角色也不同[29]。个体性别的社会化过程伴随整个生命历程,在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个体的角色期待因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男孩与女孩在幼儿阶段的社会性别差异并不显著,但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性别特征的不断习得,男孩与女孩的性别特质变得越来越明显。这种性别特质的差异在家庭的亲子关系中,既表现为父母对子女培养方式和期待上的差异,又体现在子女对父母提供的经济和精神支持方面的不同。父母也因性别不同,在家庭分工和子女照料的内容、方式上存在差异,并影响了父母自身幸福水平及幸福感的获得路径。由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随着子女的成长,男孩与女孩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差异越来越大。

假设3:父亲和母亲的幸福感随着子女成长而发生的变化有所不同。

社会历史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对个人的影响同样是生命历程理论关注的重点,个人生命历程的转变和延续都体现了社会对个人的影响。累积、累积过程和累积结果是社会事件与个体生命之间因果关系的基础,并展现了社会结构与个人主观能动性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25]。我国城乡在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上存在差异,并最终以累积机制影响着个体的生命历程。子女在生命历程早期阶段就受到城乡二元结构差异的影响,在累积初期异质性较小,但随着生命历程累积过程的进一步推进,城乡二元结构对子女生命历程的影响程度加深、影响事件增多,城乡子女的生命历程发展轨迹明显分化,最终导致城乡子女的异质性加强。由于家庭亲子关系的作用,这种城乡子女生命历程的分化使得父母的幸福感存在差异。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随着子女的成长,城乡父母幸福感的差异越来越大。

二、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

(一)数据和变量

本文利用的数据是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2015年的数据。数据库中除了包含本研究涉及的父母幸福感、子女数量、子女性别和子女年龄等变量之外,还有父母收入状况、家庭相对经济状况、父母受教育程度以及其他社会人口特征变量。在剔除了对幸福感、子女数量、子女性别和子女年龄等变量不作回答的样本之后,还去除了一些对主要控制变量如收入、相对经济状况等不作回答的样本,最后得到4175个有效样本。

主要被解释变量幸福感在CGSS2015的数据库当中以对“总体而言,你觉得你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问题的回答来体现。答案为“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和不幸福”“比较幸福”和“非常幸福”,用1~5为幸福感进行赋值,数值越大则表示幸福感越高。

主要的解释变量是子女的生命历程,将子女年龄细分为四类:1表示“子女年龄为0~6岁”,2表示“子女年龄为7~18岁”,3表示“子女年龄19~30岁”,4表示“子女年龄等于大于31岁”。不同阶段的划分体现了子女成长过程中任务中心和生活环境的变化。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子女生命历程划分及相关分布情况

本文的其他控制变量可分为人口学特征变量:子女数量、子女性别、父母性别、民族、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社会关系状况:政治面貌、户口登记状况、婚姻状况;社会经济地位状况:受教育状况、家庭总收入、相对经济状况。具体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模型设定

本研究采用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本文因变量的赋值设定为“1=非常不幸福,2=比较不幸福,3=说不上幸福和不幸福,4=比较幸福,5=非常幸福”,相应的概率取值为:P1,P2,P3,P4,P5,共拟合四个累积Logit模型:

其中α为常数项;LifeCourse_inclutioni为子女生命历程变量集合;ControlVariable_inclusioni表示控制变量集合:(子女/父母)性别、子女数量、民族、政治面貌、户口登记状况、宗教信仰、受教育状况、健康状况、家庭总收入、相对经济状况、婚姻状况;εi为随机误差项。

三、实证分析

(一)不同生命阶段的子女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

将子女年龄划分为四个阶段,以31岁及以上年龄组为参照进行有序logistic回归,结果见表3模型1。各个年龄阶段的子女对父母的幸福感都具有显著影响。子女在0~6岁、7~18岁和19~30岁时,父母的幸福感均低于子女在31岁及以后的阶段。总体上看,父母幸福感随着子女年龄增长呈现上升趋势。当子女由学前教育期(0~6岁)步入义务教育阶段(7~18岁)以后,父母幸福感上升;相较子女在7~18岁时,子女处于综合变化期(19~30岁)的父母的幸福感有所下降,但高于子女在学前教育期时。

(二)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城乡差异

城乡与生育观念的差异使得子女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有所不同。通过对城市和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分类拟合,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3模型2和模型3所示(模型2表示对城市户籍人口的拟合,模型3表示对农村户籍人口的拟合)。子女在19~30岁时,城市父母的幸福感低于子女在7~18岁时和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时;而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之后,城市父母幸福感明显上升。相较于农村父母,城市父母的幸福感随子女生命历程变化而产生的波动更加明显,见图1。

表3 分城乡人口的相关回归结果

续表3变量模型1模型2模型3回归系数OR值标准差回归系数OR值标准差回归系数OR值标准差婚姻状况(以分居、离婚或丧偶为参照)未婚或同居-0.2040.8160.400-0.2050.8140.536-0.2520.7770.636已婚0.1461.1570.1640.1391.1490.2600.1231.1310.216民族0.0421.0430.116-0.0960.9090.2260.0911.0950.136宗教信仰-0.404∗∗∗0.6680.106-0.364∗0.6950.184-0.414∗∗0.6610.130政治面貌-0.4060.6660.265-0.2320.7930.418-0.4870.6140.346户籍状况-0.0710.9310.083N3 8031 4842 319r2_p0.0650.0750.061

图1 城乡父母的幸福感趋势图注:纵轴指数为各个年龄阶段回归结果的OR值,其中参照组为子女31岁及以上,其值为1

(三)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性别差异

我们将儿子、女儿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做分类拟合,结果如表4所示。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对父母的幸福感影响显著。(1)女儿在0~6岁时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显著性为p<0.09,因而在此可视为在p<0.1的条件下显著。不过,女儿和儿子在成长过程中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变化趋势却不同:随着男孩的成长,父母的幸福感显著提升;随着女孩的成长,父母的幸福感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另外,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女孩的父母的幸福感比男孩父母更高;(2)在此分析中,男孩在0~6岁时父母的幸福感是30岁以后的0.519倍,而女孩则为0.598倍。由于难以精确测算男性和女性在31岁及以后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是否为同一水平,因此在这里视参照组“1”在性别中无差异,即31岁及以后儿子和女儿对父母的幸福感影响为同一水平。不过也有研究表明,控制经济支持之后,女性在父母年迈之后对父母养老上的作用大于男性,本文不再论述。在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之后,儿子女儿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水平趋同;在子女进入综合变化期之后,这一差异又开始扩大。因此,从总体趋势来看,随着子女成长,男孩与女孩对父母幸福感具有不同影响,呈现“开口剪刀叉”的模式(见图2)。

表4 分子女性别的相关回归结果

续表4变量模型4模型5回归系数OR值标准差回归系数OR值标准差政治面貌-0.440.6440.219-0.4760.6210.265户籍状况-0.0430.9580.098-0.1170.8900.130N24271376r2_p0.0660.075

图2 子女性别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趋势图

父母的性别差异也可能是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影响方面重要的调节因素。表5中,模型6、模型7分别为各因素对父亲、母亲幸福感产生影响的回归结果。随着子女的成长,父亲的幸福感越来越低,母亲的幸福感却越来越高。假定子女在31岁及以后时期,其父母的幸福感处于同一水平,子女刚出生几年后,父亲的幸福水平高于母亲;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父母的幸福水平趋近;子女在综合变化期之后,父亲的幸福感显著下降而母亲的幸福感显著上升。因而,从整体上看,随着子女的成长,父母的幸福感变化也同样呈现“开口剪刀叉”的模式(如图3所示)。

表5 分父母性别的回归结果

图3 父亲和母亲的幸福感变化趋势图

四、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结合国内外文献,利用CGSS2015的数据,构建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随着子女生命历程变化,父母幸福感的变化趋势及相关城乡、性别差异,结论如下:

第一,父母幸福感随着子女生命历程的变化呈现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的“波浪”趋势。这一结论验证了假设1,并可以看出子女生命历程的转变对父母的幸福感产生影响。

第二,城乡父母幸福水平的变化趋势存在差异,城市父母的幸福感随着子女成长发生的变化更加明显,但这一结论并没有验证假设4。

城乡在经济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仍旧存在差距[30]。农村的经济相对落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尤其在保障水平较低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31]和以“家文化”为主的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下[32],家庭养老仍旧是农村老年人重要的养老方式。从经济角度看,农村子女更多地被父母视为“投资品”而不是“需求品”。因而,随着子女的成长,农村子女作为独立个体为家庭获得资源的能力逐渐增强,父母的幸福感也就不断提升;对城市父母而言,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更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父母对子女的生产性需求大大降低,父母更多以帮助子女实现全面发展为目的,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和更丰富的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父母让孩子得到更好教育的意愿。因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城市父母的幸福感更高。处于综合变化期的城市子女一方面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甚至远赴海外深造;另一方面,城市子女的职业期待更高、对薪资的期望更大[33],这使得城市子女在激烈的职业竞争中压力更大。城市父母更需要在子女教育、子女求职和子女成家立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其幸福感便难免有所下降。

第三,分子女性别来看,父母的幸福感随着儿子的成长而上升,随着女儿的成长而下降。这一结论验证了假设2,体现出子女生命历程中的性别社会化过程让其扮演的家庭(社会)角色出现分化,对父母幸福感的影响路径也存在差异。由于男女性别特质的不同,通常女孩更为乖顺而男孩更为调皮,孩子成长早期,女孩能够给父母带来更多的情感抚慰和心理慰藉,男孩却有可能加重父母早期养育的负担。随着子女成长,尤其是子女进入综合变化期之后,父母对子女的情感需求仍旧存在,此时女儿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对父母进行情感照料的机会更多[34]。不过,由于“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儿子在赡养父母方面的支持力度(尤其是经济支持)要强于女儿[35]。因而,随着父母经济独立性的减弱,父母对子女的经济支持需求逐渐增长,所以父母幸福感随着儿子的成长显著上升。

第四,父亲的幸福感随着子女的成长而下降,而母亲的幸福感则不断上升。母亲比父亲承担着更多的子女照料责任[19,36]。对于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子女的母亲来说,其幸福感要低于父亲。父亲照顾子女时的幸福感更高,而母亲却更低[37],因为父亲往往花费更多的时间与子女娱乐玩耍[38],母亲则需要承担更加琐碎的子女照料责任。这种父母与子女之间互动模式的不同造成了子女对父母幸福感影响的差异。尤其在子女成长的早期阶段,母亲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照顾幼儿,此时父亲拥有比母亲更高的幸福感。而随着子女成长,母亲照料子女的负担逐渐减弱,从子女身上获得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增多,因而幸福感也就越来越高。对于父亲而言,子女成长之后面临的人生重大抉择更需要父亲的参与,父亲的责任更加重大,幸福感相对降低。

综上所述,父母幸福水平的提升依赖教育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水平和家庭政策等在内的综合性政策体系的完善,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做出了如下建议:

(一)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村父母对子女的生产性需求,促进子女实现更好的个人发展,以提升农村父母的幸福感。

(二)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全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构建普惠型公共幼托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完善的托育服务,避免因公共服务不足而造成的父母幸福感下降问题。

(三)积极完善就业政策和就业体系,推动灵活就业和自主就业的发展,减轻父母在子女综合变化期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提高父母对子女发展境况的满意度。

(四)加强家庭照护的政策支持,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完善家庭育儿指导体系,充分利用家长课堂和亲子活动等形式鼓励父亲更多地参与到子女的照护活动当中,增强家庭科学育儿的能力,减轻母亲的养育负担,提升其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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