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煜
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质量,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转变”重要思想以来,打造中国品牌、构建信用中国就成为了重大而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信用监管积极作用正加速显现
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监管工作,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手段,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从而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监管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建设信用中国的积极作用正在加速显现。
在中央机构改革中,为了全面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组建了信用监管司,其职责可以概括为三项:第一是对企业注册后的注册事项的监管;第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開”制度的建立;第三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设。
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信用制度和机制,又可以概括为六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的公示为核心、以联合惩戒为主要抓手、以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为补充,形成了信用监管长效机制。
信用监管措施长效化运行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企业的信用是建设信用中国的重中之重。助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树立“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的监管理念,建设、运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创新运用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手段,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到“宽进严管”,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的根本转变,信用监管政策措施进入了长效化的运行轨道,信用监管也逐步步入到新常态。
相信在监管部门、企业主体和消费市场的共同努力和监督下,我国国内市场的环境会大幅度净化和提升,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中国品牌成为兼具高质量和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品牌。
(摘编自“2020中国品牌年会暨中国品牌创刊15年系列活动”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