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公司实质监管落地

2021-06-16 20:26方斐
证券市场周刊 2021年21期
关键词:控股公司金控中信

方斐

6月4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准入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稱“《金控办法》”)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受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这是自2002年金融控股公司开始试点以来,首次正式明确关于牌照等相关监管要求,也标志着自2020年9月《金控办法》下发以来,金融控股公司批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金控公司正式迈向持牌经营时代,后续更多金控公司有望相继落地。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光大和中信旗下均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

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批准了中信集团、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平安集团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单位。此次央行受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意味着监管部门批设金融控股公司进入实质性阶段。

公告显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所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100%持股。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所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3.16%,财政部持股33.43%。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20年9月13日《金控办法》发布以来首批申请金控集团牌照的全国性大型集团,也是《金控办法》落地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首次披露受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兼顾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2020年9月13日,促进金融控股公司规范经营的两个重磅文件《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同日公布,两个文件对金控公司准入门槛、股东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和运用、资本充足性要求、股权结构等关键环节分别给予明确。

《准入决定》明确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本决定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图: 符合成立金控的企业集团成立金控的模式选择

资料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所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绘制

在设立程序方面,根据央行有关负责人的介绍,对于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应当在《金控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金控办法》实施后,拟实质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的,也应当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获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凭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名称中应当包含“金融控股”字样。

2021年4月,央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旨在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管理,促进公司稳健运营。央行表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准入决定》和《金控办法》,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往往规模大、业务多元化、关联度较高,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经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市场准入予以规范。二是设立明确的行政许可,是对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监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全方位推动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三是体现了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和依法准入的监管理念,也符合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

严格准入、强化监管将促进金融控股公司规范经营,有助于防范潜在风险积累,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为消费者提供种类丰富、性价比高的金融服务,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指出,人民银行将从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出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作,加强引导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公司治理,有效防控风险,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作为一种企业组织的创新形式,近年来,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获得迅速发展。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如大型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获取多张金融牌照,形成金融集团;部分非金融企业或自然人控股多家多类金融机构,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的产物,总体上可以较好地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的业务结构也有助于更好抵御风险。

不过,从微观运行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薄弱,关联交易不规范。尤其是个别非金融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野蛮生长、无序扩张问题,盲目进入金融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甚至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稳定。

从这个角度分析,此次央行受理光大、中信集团申请设立金控集团牌照只是一个开始,未来仍需关注后续金控公司管理细则的落地。

表: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类别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猜你喜欢
控股公司金控中信
大型企业集团对控股公司的管理模式及措施
浅谈如何完善控股公司的行政管理
国有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