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主体、客体、路径: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四维构建

2021-06-15 03:29王同昌秦兴博
党政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支部党组织党员

王同昌 秦兴博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党支部的职责也被写入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之中。2018年10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进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基层调研,我们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建设确实取得了重要成效,党支部的组织力有了很大提升。但是,不少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还有很大空间,组织生活开展仍然不够经常、认真,甚至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现象。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如何更好地推进党支部建设日益成为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关注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党支部的两大职责以后,学术界对党支部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总体来看,学术界的研究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关于党支部建设历程与经验的研究。丁俊萍、张克荣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支部建设的历史进程进行了考察并总结了其演化特征。王同昌、戴辉礼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力提升历程和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实际上就是党支部建设历程与经验。二是关于党支部建设存在问题的研究。张克荣对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主要体现在:党支部应建未建、工作力量不足、作用缺位、虚位与错位等问题。肖剑忠对党支部建设中的监督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党支部监督的特征与优势、党支部监督的难题及破解路径。三是关于党支部建设路径的研究。王可卿认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组织结构的基本原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党支部的组织力薄弱是新时代强化党支部建设的深层动因,并提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要从强化政治功能、提高思想引领力、强化服务功能、构建党支部建设的动力机制等方面入手。胡柳娟提出了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的路径:要树立科学的党建质量观、精准构建党支部书记培养体系、客观设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考评体系。还有针对国有企业、农村、高校等党支部建设的分类研究。总之,学术界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对谁来建设党支部、党支部建设什么、如何建设党支部等问题,还缺乏深入探讨。

二、为何建设:党支部建设的理论逻辑

(一)重视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由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而成的,党的基础结构是支部。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创建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时候,就非常重视同盟支部建设。1848年12月批准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明确规定:“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支部的组成至少三人至多二十人。每个支部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人。主席主持各种会议,副主席管理财务,主席缺席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务。接收新盟员须经支部事先同意,由支部主席和充当介绍人的盟员办理。”这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础组织,支部的组成、职责、运行机制等内容,为无产阶级政党支部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列宁在领导创建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党支部建设理论。列宁强调,工厂里的党支部是建立革命的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的不可动摇的坚强核心所依靠的基础。1906年,列宁指出:“要进行顽强不懈的努力,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十月革命前,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联系群众,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革命理论,积累革命力量。十月革命胜利后,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强调,党支部是党的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础。支部至少应由党员三人组成并经县、市或区委员会批准。支部是把当地工人和农民群众同党的领导机关联系起来的组织。支部的任务是:(1)在群众中实现党的口号和决议;(2)吸收新党员;(3)协助当地委员会进行组织工作和鼓动工作;(4)作为党机关,积极参加国家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党支部通过“联合全体共产党员,使他们能够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保证并监督他们在生产活动、社会性服务活动,以及在社会政治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保障共产党员履行党章规定的任务和职责,拥有党章给予的权利。”苏共通过加强党支部建设,为革命取得成功和建设取得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期,党支部建设受到严重削弱,丧失了应有的功能,甚至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失去了保卫自己、推进事业的组织力量。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充分说明了党支部建设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本质要求。

(二)重视党支部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是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新式无产阶级政党。重视党支部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过程来看,中国共产党是先建立地方支部(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后建立统一的中央组织。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对党支部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指出:农村、工厂、铁路、矿山、兵营、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隶属地方支部。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进一步指出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专门有一章对党的支部建设进行论述,并强调: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支部,列出了支部的六项重要任务,对支部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支部活动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建立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党组织每到一个地方,也都是先发展党员建立党的支部。1939年6月,陈云专门撰写文章探讨党支部建设,对支部的组织、基本任务、地方党部如何领导支部等进行了论述。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依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在各行各业建立了党的支部,对密切党群关系、动员组织群众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是与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密不可分的。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重视党支部建设的优良传统,通过党支部建设把党员和群众组织起来,实现群众利益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相统一。

(三)重视党支部建设是解决党支部建设问题的客观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加之一个时期以来党的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宽松软现象,致使一部分基层党支部处于弱化虚化边缘化状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之前,面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党是忧心忡忡的,我是忧心忡忡的。”总体来看,当前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支部无党员”现象。主要指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党支部,不少青壮年党员进城务工经商,导致农村党支部在籍党员多、实际党员少,致使党支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二是“有党员无支部”现象。主要指在广大城镇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领域,存在有党员无支部的现象,有的即使建立了党支部,但“组织关系不在企业党组织的流动党员人数远高于组织关系在企业党组织的在册党员的人数……流动党员人数是企业在册党员人数的10倍左右,有的达近20倍。”三是有的党支部“空转”现象。主要指有的党支部表面上看运行正常,实际是空转,没有真正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四是有的党支部存在“形式主义”现象。主要指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推进,党中央对党支部建设高度重视,一部分党支部把支部活动当作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呈现出“为了活动而活动”的现象,党支部活动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是背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这些问题不解决,基层组织力就不可能提升,党的执政基础就难以巩固。因此,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上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

三、谁来建设:党支部建设主体分析

新时代加强和推进党支部建设,关键要明确谁来建设党支部,也就是明确党支部建设主体。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和党支部建设实践中,都存在主体不明确的问题,甚至把党支部建设当作党支部书记个人的事。本文认为党支部建设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党的中央组织是党支部建设的领导主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实际上,党的中央组织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供给主体。这里讲的供给主要是指中央组织负责党支部建设的顶层设计,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以及基层党支部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对党支部建设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理论创新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基层党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些论述都是中央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理论创新,对推进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发挥了重要理论指导作用。在制度创新方面,党中央2018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0年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为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具体的制度依据。党的中央组织的领导主体地位,还体现在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党支部建设的监督检查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巡视都有关于党的建设的相关内容,通过中央巡视有力推动了地方和基层推进党支部建设。

(二)党的地方组织是党支部建设的执行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地方组织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中国区域面积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国共产党是超大规模的政党。党的中央组织设计的理论和制度,对全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是也不能搞政策执行中的“本本主义”,各地方需要把中央的理论和制度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对党支部建设提供具体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地方组织是党支部建设的领导主体。早在1954年邓小平就指出:“任何的工作,一到县就要具体化了,什么问题也逃不掉,你不具体化毫无办法……有的问题解决的原则,中央、省委规定了,到县里还要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这些论述都充分说明了县级组织的重要性。县级组织要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具体化并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具体到党支部建设来说,各地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成效与地方党组织(尤其是市县党组织)的有效领导密不可分。从党的相关制度来看,2003年9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其中指出在“三级联创”活动中,村党组织是基础,乡镇党委是重点,县(市)党委是关键。这就指出了县级党组织在农村党支部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县级党委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从各地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创新案例来看,凡是入选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的基层党组织,县(市、区)党组织都发挥了关键领导作用。笔者在基层党建调研中了解的实际情况也证实了这一观点。凡是基层党支部建设能够顺利推进的地方,都是县一级党组织比较重视。因此,县级党组织等地方党组织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执行主体。

(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支部建设的实施主体

基层党组织一般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这里以党支部为例进行说明。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主体,狭义上特指党支部书记,广义上还包括支部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主体,其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其一,党支部的日常运行、组织生活的开展、党支部任务的完成,从根本上要靠党支部书记带领广大党员来完成。其二,党内相关法规制度要靠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来执行。其三,相关的党建活动要靠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来组织实施。其四,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也需要党支部书记以党组织的名义来执行。党支部建设强不强,关键看支部书记能力强不强。实践中,之所以有一部分党支部处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状态,根本上就是党支部书记出了问题,党支部建设缺乏质量过硬的实施主体。从党支部建设实践来看,党支部建设的实施主体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党支部书记缺乏实施党建的动力,把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不得不应付的任务。有的党支部书记缺乏党建创新精神,支部活动形式单一,难以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党支部书记缺乏对岗位的正确理解,为了避免与行政领导发生冲突,采取超脱态度,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认真抓党的建设。因此,推进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要重点解决党支部建设的实施主体问题,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四)全体党员是党支部建设的参与主体

党章规定,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包括: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等知识、贯彻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等。党员权利包括参加党的会议,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强调:全体党员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通过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我们可以看出,党员是党的主体。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既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全体党员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离开党员的参与,党支部建设不可能取得预期成果。现实生活中,一部分党支部建设之所以存在“空转”乃至“形式主义”的现象,都与党员参与不足有关,有的党支部开会,党员都很难到齐。党员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参与主体不足,一方面反映了部分党员缺乏党的意识,党性修养不足,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反映了党组织缺乏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党组织对党员主体地位重视不够,没有对党员进行充分的动员。最终导致党支部建设成了仅仅是支部书记个人的事。党员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参与主体不足,将会使党支部脱离党员,悬浮于党员之上而不是植根于党员之中,长此以往会对党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因此,新时代推进党支部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员的参与主体作用。

四、建设什么:党支部建设的两大内容

党章第32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章第33条对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的任务进行了重点强调。党支部工作条例又进一步对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以及不同领域党支部承担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些都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实际上,党支部建设内容可以分为常规内容和不同时期的重点内容。党章对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党章中,内容相对固定,可以看作党支部建设的常规内容。五年一次的党代表大会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重点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做出重点部署,可以看作党支部建设的重点内容。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来看,强调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九大对党支部两大职责的规定,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两大内容。

(一)教育、管理、监督党员

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第一个重要内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主要通过党内组织生活来进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重视教育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思想建党的重要体现。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新时代加强教育党员,重点是对党员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在此基础上,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党的宗旨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加强管理党员,重点是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等制度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和党性修养情况,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监督党员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监督党员主要是“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通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

党支部是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而党支部就是通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来密切党与群众关系的。组织群众,就是要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群众组织在党的周围完成工作任务。宣传群众,就是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路线方针政策向群众作宣传解释,增进群众的认同,使之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凝聚群众,就是要当好群众的主心骨和领路人,坚持政治引领,引导各类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把各类组织和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引领广大群众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服务群众是党的宗旨的本质要求,也是基层党支部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党支部只有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才能获得群众的认可。当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效,但总体上看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内容不精准、服务时效不及时、服务数量不充沛等问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四个方面,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组织群众是目的,只有把群众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群众利益和党的执政目标。宣传群众是手段,只有通过有效的宣传,获得群众的认可和理解,才能把群众组织起来实现执政使命。凝聚群众是基础,要通过价值凝聚和利益凝聚的途径把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服务群众是前提也是出发点和归宿,只有有效服务群众,满足群众利益要求,才能把群众组织宣传凝聚起来。

五、如何建设:党支部建设的多主体协同推进路径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探讨党支部建设路径,需要从党支部建设的价值、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多个方面发力,形成党支部建设的多主体协同推进的复合系统。

(一)从价值层面持续形成大抓党支部的鲜明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论述,形成了大抓党支部建设的鲜明导向,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建设取得成就的直接原因。实践中党支部之所以不同程度地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就是因为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支部的重要价值还缺乏正确的理解,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因此,推进党支部建设,必须持续形成大抓党支部的鲜明导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组织,党支部建设出了问题,就会对党造成致命的伤害。江泽民曾指出:“党的战斗力,党的力量,表现在哪里?我看首先表现在近三百万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然,中央的领导作用从哪里来?如果党的基层组织统统都淡化了,我看总书记就一定会变成‘空头司令’。因此,在这个原则问题上不能含糊。”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地基固则大厦坚,地基松则大厦倾。”因此,要增强全党建设党支部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把党支部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把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是否“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判断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加强对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形成党支部建设良好舆论氛围,持续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党支部的鲜明导向。

(二)从主体层面形成多主体协同推进的复合系统

党支部建设主体包括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在建设路径上需要形成多主体协同推进的复合系统。第一,加强中央组织对党支部建设的顶层设计。2018年10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推进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例如,目前基层党组织一般分为三类,即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这三类基层党组织除了党员人数不同外,其功能、运行机制、组织活动等是否有区别?支部工作条例指出要“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党支部书记是否支付报酬?这些问题需要中央组织统筹谋划,做出顶层制度设计。第二,严格落实地方党组织对党支部建设的领导责任。支部工作条例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支部条例强调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强调了县级党委的责任。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党支部建设效果取决于地方党委的重视程度和具体领导。对于农村(社区)党支部来说,取决于县委(区委)的领导,对于高校基层党支部来说,取决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其他领域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情况基本上也是如此。因此,推进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要把地方党组织领导党支部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地方党组织领导党支部建设的监督检查。第三,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执行者,其素质对党支部建设具有决定性影响。实践表明,凡是党支部建设效果好,都离不开坚强的党支部书记。而软弱涣散的党支部基本上都是支部书记出了问题。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突出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只有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过硬,才能激发其推动党支部建设的内在动力。因此,选拔党支部书记,要把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放在首位。二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激励关怀和帮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背景下,基层党支部书记任务重、压力大,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付出了艰辛劳动,因此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加强对党支部带头人的激励关怀和帮扶,对于特别优秀的党支部书记,提供畅通的上升渠道。第四,调动全体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既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的义务。当前调动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一是要着力培育党员党的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只有党员真正树立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才会主动参与党支部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条例,为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提供条件。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以知情权为前提。通过党务公开,实现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才会以主人翁身份参与党支部建设。

(三)从建设内容层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服务群众并进

党支部的职责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因此党支部建设内容要紧紧围绕这两大职责来进行。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最根本的是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一是要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切实改变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化现象。通过组织生活,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能力。二是对党员严格要求,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如果党员连组织生活都不能按时参加,很难想象他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通过组织生活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的了解。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对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党员和有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对经常不发挥作用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总之,通过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成为一面旗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是党支部的第二个重要职责。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四个方面有各自的特定内涵,既相互区别也有一定的联系,但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服务群众。只有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更好地组织宣传凝聚群众。因此这里集中论述服务群众。在服务群众方面,一是要提高党支部的服务意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作为党的基础组织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作为组织宣传凝聚群众的出发点。二是提高党支部的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是前提,服务能力是根本。当前有的党支部有服务意识,但无服务能力。因此要把提升党支部的服务能力作为整个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不断满足群众多方面的利益需求。三是提升服务的精准度。近年来,党支部确实为群众提供了不少服务,受到群众的认可。但也存在服务非所需的问题。党支部虽然付出了很大努力,但是群众的满意度并没有上升。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从群众的需求出发提供服务。因此,提升服务的精准度,党支部要深入调查研究,以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服务内容。

六、结语

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支部建设表面上只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党支部建设涉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所有内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支部工作条例对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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