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
受贿200多次,多到记不住行贿人的名字;個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超过一些县一年的公共预算收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反腐历史上罕见的涉案金额逾亿元的处级官员。
白海泉敛财的“秘诀”之一就是在土地上做足文章,把国家利益当“顺水人情”送给开发商,自己从中再收取“好处费”、“感谢金”。
办案人员梳理案件发现,在白海泉经办的近10宗总面积达105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中,几乎均是协议转让,很少走地价评估和“招拍挂”程序,在其中一宗总面积23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中,白海泉定的转让价仅为每亩10万元。
白海泉贪腐的另一个手段就是通过发包政府工程敛财。2005年至2014年,白海泉接受内蒙古一家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请托,为其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简称“金川园区”)承揽市政工程提供帮忙。在白海泉的鼎力相助下,张某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等方式,在金川园区承揽了49项市政工程,总造价2亿余元,张某赚了个盆满钵满。为感谢白海泉,张某先后向其行贿1200多万元,白海泉均“笑纳”。
张某坦言,在金川园区承包不需要招投标的垫资施工工程,都是白海泉说了算,他想给谁做就给谁做。即便是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只要提前找白海泉“通融”,他的公司也都能顺利中标。
作为金川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白海泉通过打招呼、插手招投标等方式,能够主宰某项市政工程的承揽方,而管委会其他部门负责人对此从未提出过反对或异议,导致白海泉愈发肆无忌惮。
白海泉还酷爱奇石和字画,曾收受某公司价值44.6万元的奇石7块,又先后4次接受该公司为其女儿缴纳研究生学费共计41.9万元。白海泉曾从金川园区路灯安装、挖沟槽、装修等各种工程上受贿,仅收受的车辆就有奥迪、宝马、路虎等。
案发后,司法机关扣押了白海泉的现金1.5亿元,扣押的车辆、金银首饰、奇石字画等价值1222万元,还查封其房产14套,价值4772万元。
一个众人关心的问题是,谁来替白海泉隐瞒、藏匿上述巨额财物?
其实,在白海泉获刑之前,他的二哥白水泉就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白水泉曾是呼和浩特市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其弟白海泉落马当天,白水泉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经法院审理查明,白水泉掩饰、隐瞒白海泉犯罪所得金额达到1.4358亿元!
2006年至2014年,白水泉以其名义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4张,为白海泉犯罪所得提供资金账户,4张卡分别存入现金4800万元、3769万元、1350万元、130万元,共计约一亿元;以个人投资款名义存入呼和浩特市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309万元。白水泉还掩饰、隐瞒白海泉犯罪所得3台车辆共计314.89万元。
从2004年在金川园区上任起,白海泉便开始收受贿赂,一直持续到2014年底落网方才罢手。从作案到案发时间跨度长达10年,较长的潜伏期为他持续作案创造了空间。在此期间,白海泉与不法商人互相勾结,进行权钱交易,仅郭某、张某、王某、郭某某4名商人,就累计向白海泉行贿100多次,总金额近1亿元。由于向白海泉行贿的人数众多,有的行贿人,白海泉甚至连名字都记不住。
白海泉于1962年出生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个革命家庭,他的父亲是内蒙古大青山游击队的队员,后参加抗美援朝,并在胜利后回呼和浩特参加地方建设。
白海泉坦言:“我父母从小对我们教育很严,要求我们培养独立的生活能力,18岁后都要独立地去走自己的路,为国家作贡献。”
年轻时的白海泉也曾非常努力。他经过一番奋斗,曾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副区长,后一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任金川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04年起就开始任金川园区党政“一把手”。
白海泉在忏悔书中写道:“我的犯罪,是由于自己到开发区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学习上少了,每天都和老板们打交道,在抓发展的过程中没有认真改造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私欲膨胀。我对不起多年来党对我的培养教育,对不起我的父母和家人,给我们这个革命家庭抹了黑。我无地自容!”
白海泉作为一名处级干部,其受贿数额已经超过不少“大老虎”。比如,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元,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元。上述“大老虎”都被判了无期徒刑。白海泉职务犯罪持续时间长,非法收入金额特别巨大,是十分典型的“小官巨贪”。
2016年12月8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白海泉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开庭审理。
受贿200多次,多到记不住行贿人名字;个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超过一些县1年的公共预算收入,有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员戏谑:“这个处级干部‘富可敌县!”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名处级干部,白海泉的职务犯罪成为内蒙古罕见的贪腐案例。该案不仅震惊办案机关,也备受民众关注。
2020年1月16日,轰动全国的白海泉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特大职务犯罪案终于迎来宣判。白海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金额1.7亿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检察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