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杰,赵西平,赵玉龙,孔黎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陕西西安 710055)
人们对空间中光影的感受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交织,无论在视像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对人有着丰富的历史传载[1]。室内照明设计对空间设计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两方面的作用,这是室内照明设计的本质,而室内照明设计的创造形式形成了一种新的艺术——光影艺术。其实用性是指人们通过室内的照明,可以进行日常的各种活动,同时,符合人们的基本要求,不可过亮或过暗,否则会影响到人们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光影艺术是室内空间中营造氛围的很好的工具。同时,光还具备划分空间的作用,总之,通过合理的室内光影设计,对室内的光影进行实用性、艺术性的设计就是对室内空间进行加工,以满足不同人们的功能需要和精神需要。
空间,一般是指由结构和界面所围合的“场”域,即实体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相互关联的环境。公共空间即是指大众的公共场所。公共是指可以同时供很多人使用,即非个人空间,也就是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即若满足条件,则无法阻止某个人的使用。“公共”与“私密”是相对而言的。
室内公共空间是指公共空间中的室内部分,其相对于家居而言,即排除家居空间以外的所有公共性活动场所。这种空间的特点在于一般面积较大,人群较多,功能更广,服务对象也更加全面。因此,在对室内公共空间中的光影表现进行设计时,需要考虑多重因素,从多个方面去考虑,应遵循其在不同空间性质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要遵循以人为本,绿色设计的原则。
光影艺术是基于人们视知觉上的一种独特艺术,同时它也是构成室内空间设计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光”与“影”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物质之间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影”由光创造,“光”通过影得以展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将他们完美的结合,才能创造出千姿百态的光影视觉艺术,成为被大众所接受的艺术。同时,光影也是联系人与建筑、建筑与空间之间的重要媒介。在建筑设计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室内合理的光影设计能够有效地烘托室内的氛围。
光影艺术分为自然光影照明和人工光影照明两大部分,自然光主要是指由太阳所发出的光,是可再生资源的利用;而人工光影照明主要指通过耗费能源而产生的光影。相比自然光影,人工光照更加稳定、方便,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种客观存在事物。室内公共空间通过自然光影的直射,使得在白天光线可以进入室内空间,随着时间的变化,光线也千变万化,并形成优美的“被梳理过的”光线,使室内更加丰富多彩,给人以多种感受。不仅使空间更为有乐趣,而且还节约了大量用电的能源。而夜晚由于自然光影的消失,使我们不得不使用人工照明来维持我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人工光影虽然耗费资源,但也有很大的优点,更容易被设计成为丰富多彩的光影效果,使空间有节奏和韵律。但是其稳定与高度设计的人工照明也恰好导致了当代社会普遍均质空间的乏味性,以及过度照明所带来的光污染和能源浪费。因此不能完全脱离某一种照明方式,而最明智的选择应是将两者优点结合,进行最大化、有效化的合理利用。通过两种光源的对比,可发现其中也是有规律可循的(表1)[2]。
表1 自然光影与人工照明的对比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自然光影与人工光影的区别,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两者各自的优点,做出更适合的设计。空间和光是相互依赖的关系。空间氛围靠“光”来营造,只有借助光影的巧妙设计才能看清楚空间中的事物。同时,光也以空间为依托,最大化地呈现着光线的形态、变化及渲染效果。对于一个空间来说,光不可或缺。光是表达空间情感、丰富世界的“使者”,任何一个缺少光的空间,都是不完整的,光不仅可以渲染一个空间的氛围,还能塑造空间的整体风格。
2.1.1 叠加性
光影具有叠加性,光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客观存在,我们肉眼可以看得到,却摸不着,而且伴随光所产生的影子可以附着在任何事物上,在多个光源的情况下,会带来影子的叠加效果,使物体产生多个投影(图1左)。
■图1 光影的叠加性、方向性与表现性
2.1.2 方向性
光是沿直线传播的,这就决定了光线注定有方向,而影是与光线方向相反的。在人工照明中,线状光源一般都具有方向性,不仅用来照明空间,同时还可以引导人们去往其他空间(图1中)。
2.1.3 表现性
光往往被影衬托而存在,影子的形状、大小受光和自身形状的控制,在光的照射下,物体表面的平滑程度或凹凸起伏脱颖而出,从而增加肌理的立体感或者用来强调某个物体的质感(图1右)。
2.1.4 动态性
这是光最为特殊的一个特性,并非所有的光都具有动态性,只有自然光线即阳光才具备动态性的特点,众所周知,自然光是由太阳所产生的,在地球运动的过程中,阳光也会随之发生千变万化,因此阳光具有动态性(图2左)。
2.1.5 艺术性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人们开始追求越来越高的生活质量,在追求实用性的同时,也使人们开始追求其艺术美,光对人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大自然的艺术,人们对于光的寓意也都是偏正向的,象征着光明、希望、美好、幸福、目标等,将自然光源和人工光源进行设计再创造,可以带来更多有趣的空间和意想不到的效果(图2中、右)。
■图2 光影的艺术性与再创造表现
2.2.1 光对人的影响
光对于人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人类天生就有热爱阳光的心理,温暖的阳光给人更加舒适的感觉,因此人们在室内也多用暖光来进行对大自然的模拟。室内公共空间中的光影形态有着很强的心理暗示作用,同时也给人传递了某种信息。舞台上的独特光影形态巧妙地将空间划分开来,造成人们心理对其空间感的感受。同时,在生理方面,昏暗的环境总是给人不确定性的感觉,因此,人们选择用光明驱逐黑暗。
2.2.2 光对于材质的影响
室内公共空间的材质种类多种多样,包括木质、石材、金属、镜面、玻璃、纺织品、皮革、植物以及半透光材质等等,主要可分为反光、半反光、不反光和透光材质,当使用同种光源对各种材质的物体进行照射时,会产生千变万化的效果,将各种材质的肌理与纹样突出展现出来(表2)。
表2 不同材质的光影反映
2.2.3 光对于色彩的影响
光是对色彩的揭示,对于室内空间中的色彩也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光本身也可以有颜色,光的亮度、色相都会影响着室内色彩的对比度、饱和度、明度和纯度。光还会附着在各种不同的色彩上而使色彩产生层次变化,可以利用光和色营造出各种各样的氛围。我们常说的“五光十色”就深刻地揭示出了光与色的关系——光可以使色多变,创造出新的颜色,提高空间的趣味性(图3)。
■图3 光影对空间色彩的影响
2.2.4 光对影的影响
光和阴影的因果关系建构了物体的多样形貌。光的强度、颜色、投射方向都对影有影响,而物体的透明度、反光度、材质也影响着光,因此,光决定了影,影是光在空间中的艺术性表达。阴影作为光的首要结果因素,通过其灰度的无尽递变,使二维的空间分裂出更广阔的第三维度[3]。
2.3.1 虚实相生
影作为光的替身,能与黑暗巧妙结合。物体的边界在黑暗与阴影的背景下,能够变得暧昧不明,但是却极具张力。在建筑中,空间被墙体分隔,并重新分布,同时利用光影来表现这种实体与虚体的微妙关系。若空间存在于建筑之中,同时,建筑生长在空间之中。空间、建筑与光线交混在一起,自然因素与人工因素点缀其中,使空间中注满空气和光线。实现人与建筑、空间、自然的多重对话,同时营造出充满氛围感的建筑自然空间结合体(图4)。
■图4 光影对空间虚实关系的塑造
2.3.2 亮暗结合
根据光线的亮暗程度,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空间层次,光线越亮,则被照射空间越重要,形成室内空间的明暗关系,使空间主次分明,整体与局部关系合理。例如,在展览空间中的光线一般都会偏暗,目的是为了重点突出展览对象;而在办公或商业空间中,光线都偏亮,使空间显得更为开敞,同时给人的心理形成开阔的感受。光本身就能够创造一种闭合空间的特征。向光性本能使得人们能感觉到空间中光的聚集感和紧密感,反之,在开放的空间中,就要谨慎使用集中的光线。
2.3.3 冷暖互补
人能够产生冷暖感觉的直接原因是外部环境温度的变化。但除了温度的变化,我们产生不同的冷暖感受还取决于不同的光色倾向。光的冷暖直接决定了空间的冷暖,冷暖光环境空间给人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暖色光给人以亲切感、舒适感,而冷色光给人以理性、严肃感和正式感(图5)。人对光色的喜好主要与人的年龄、性别、活动状态、照度水平以及当地的气候条件等等因素有关[4]。因此,在颜色选择时,也应当多方面考虑进行合理设计。
■图5 光影对空间色彩的塑造
徐纯一在《如诗的凝视:光在建筑中的安居》中从光的表现形态角度出发,指出建筑空间中光的呈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a.水平拓展;b.垂直引导;c.连结;d.融合;e.领域;f.边界;g.层次;h.延展;i.聚焦;j.不定性。根据以上分类,也能够很好地结合光的特性与表现,结合不同的空间功能与多种材质,从多个维度出发尽可能全面考虑空间中光的设计。使空间中的光影充分发挥分隔、导向和塑造空间的作用[5]。
在本文中所指的光影形态照明方法依据表现方式主要分为三类:以“影”为主导或背景,突出强调“光”的形态;以“光”为主导或背景,突出“影”的形态;以及“光”和“影”同时突出。运用不同的方法表现出空间的性质也各有差异。
以“影”为背景,突出强调光的室内公共空间,大多是将光赋予一种特殊而神圣的寓意,象征着“神圣”“黎明”等含义,因此这种表现手法利用光明少黑暗多的强烈对比,使人感到充满神圣的空间就这样形成了。
勒·柯布西耶对光线的捕捉精妙绝伦。自然光线是不能触摸和理解、无法计算的,但却是空间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引导着人类的心灵深处的思索,从抽象的感触到对信仰的渴望,他所设计的朗香教堂内的光线通过墙间不同颜色和大小的锥形窗来实现增强(图6左)。建筑的屋顶向上翻卷,并与墙体之间留有一条缝隙,阳光从缝隙中透射进来。这些光线也给室内营造了一种奇特的气氛。让人们感悟到西方神学的神秘和对上帝之光的追求[6]。
■图6 突出“光”的表现手法
而日本设计师安藤忠雄的作品“光之教堂”通过将光与影的强烈对比,十分强调光的形态(图6右),使在黑暗中摸索的灵魂找到了光,营造出了一个神圣的空间氛围。使虔诚的教徒们产生强烈的心理共鸣。光之教堂是人与自然合作的完美案例, 写成自然与建筑的调和共生[7]。这些被黑暗所包围的空间给了人们一个精神支撑点,激发出空间中的“场所精神”[8],使人们更能有自己存活于世界中的存在感与归属感,因此这样的暗空间多用于冥想、沉思、纪念或教堂、博物馆等空间。其绿色节能环保和特殊的美学价值和精神功能,使室内公共空间对自然光的利用成为如今时代的大势所趋[9]。
这种以“光”为主导,创造“影”的方法,与上述方式截然相反,通常很容易被人们忽略,人们只是过于注重光线,而忽略了影的存在,而这种手法正是要将影同样重视起来,用影来刻画和装饰空间,塑造出超越三维的另一维度空间,增加人们与空间的参与性。在节约资源能耗的同时,也创造出了有趣的视觉景观。使空间达到更好的艺术效果(图7)。
■图7 突出“影”的表现手法
这种方式适宜利用自然光线,以“光”为背景,突出强调“影”的存在,随着一天中时间的变化,光线也不断发生改变,可以使室内空间更具有活泼感,增加空间中的细节内容与形式感,使人与空间产生互动,营造有趣的氛围。这种手法还可以使人的心情变得愉悦。
这种亮空间光线较为充足,能够使人的内心振奋、热情。因此适宜用作人们高效率工作、学习的空间。但在保证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应避免眩光的产生[10]。
在正常的室内公共空间中,这是被大面积使用的方法,借助自然光影和人工照明的方法营造柔和、适宜的光线和亮度,既避免了自然光线无法控制、不稳定的不足,同时又避免了白天大量的资源浪费。使人能够较长时间的置身于这样的空间中(图8)[11]。
■图8 “光”和“影”同时突出的表现手法
综上,人的精力和心情能随着光线的强弱变化而发生改变,因此好的光影设计绝不局限于只是对照明的满足,而是可以适当调节人的心理反应或满足人的精神向往,无论对于室内公共空间还是对于人(向光性本能)而言,自然光都必然占据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尤其在对室内公共空间进行设计时,为节约能源,应把自然光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将自然光这种不确定因素根据空间特性传递到人的生活工作空间中。这并非意味着人工照明不重要,人工照明的最大优势就是其确定性,在自然光线不足以满足人的需求时,要以人工照明为辅助光源,将两者的优势互补,既节约能源的同时,又创造舒适、健康、高质量的室内光环境空间,因而室内光影的设计和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在物质条件已经得到满足而不断追求精神需求的今天,作为设计师,应把握好空间尺度进行深层次创造设计而绝非简单的消灭黑暗的均质照明设计,要明确光影设计的目的除了满足功能需要外,更重要的是使创造出的光环境空间去满足人的精神和心理需求,运用光去创造空间、营造氛围,这种由内而外对人的考虑才是真正“以人为本”的体现。我们需要做的是营造适宜人类工作和生活的浪漫的动感空间而绝非均质的泛化照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