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军,陈 奇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作为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的关键,保费补贴对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2016年出台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规定了保费补贴的分担模式,对中央、地方的补贴责任进行了划分[1]。2008年到2018年,农业保险保障杠杆从121倍提升至180余倍,各级财政历年累计投入保费补贴2 475.59亿元,帮助农民享受到的农业风险保障达到15.37万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效果达到62倍①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保险保障研究报告(2019)》。。2020年《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的出台,明确了要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重视将农业保险更好地“落实”与“落地”。
从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到2007年全面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试点工作,再到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抓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的发展和保费补贴工作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但同时,由于定位不明确、保障程度低以及产品适用性不强等问题,农业保险行业也面临着巨大挑战[2]。灾害事故发生后,农业保险能及时给予农民损失补偿,增强农民生活稳定性,避免农民因灾返贫[3]。保费补贴的积极作用众所公认,但同时保费补贴也存在一个限度,实施保费补贴既要充分考虑到福利效应,还应考虑到规模过大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因此,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高农险保费补贴水平能否激发参保需求,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险保费补贴水平能否促进保障水平发展,降低农民收入波动性,进而避免因灾返贫?农险保费补贴能否实现风险保障效用最大化,达到保费补贴农业产出效率最优?为此,本文在整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利用相关数据,研究保费补贴抑制农民因灾返贫的最优效率。最后,依据实证结果为促进农险保费补贴政策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农业生产过程中会遭遇各种风险,这些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影响了农业可持续发展[4]。由于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市场化的运作会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的力量来给予支持。关于保费补贴影响农业和农业保险发展,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方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第一,保费补贴刺激农民投保,提高农民参与率。如果政府不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保险市场将只有风险高的极少数农民活跃其中,无法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对农险市场的发展起到极大阻碍作用[5-8]。第二,保费补贴能矫正农险市场失灵。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初期,为了激励农民参保,政府通过法案不断提高保费补贴率,2000年后各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平均达到60%,2007年各农险险种投保率达到80%,保费补贴的激励效果明显[8-11]。国内学者研究发现,政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介入农业保险,使得农业保险市场失灵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并且保费补贴政策对农险需求有着显著的调节效果,增强了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12]。
国内外学者对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影响保障水平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提升保障水平的前提条件。不少学者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出发,认为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会使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有助于社会福利的提升[13-15]。第二,明确扩大保费补贴的规模是提升保障水平的重要渠道。国外学者在早期研究中发现,政府保费补贴的值如果过低,农险对农民的吸引力会过小;反之,政府财政压力过大,农险的社会福利效应就会降低[16-18]。
保费补贴是政府参与农业、农业保险的必要手段,因此,保费补贴最优效率也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点。对于保费补贴最优效率的探索,国内外学者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费补贴可以打破农业保险供需“双冷”局面,从而增加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再考虑到农险的正外部性,保费补贴给社会福利带来更为显著的提升[19-22]。二是信息不对称对补贴效率的影响。保险公司和参保农户可能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政府财政补贴效率[23-2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额度过高,可能导致补贴的效果适得其反。
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激励了农民投保,但通过增加补贴来提高投保率的边际成本也越来越高。保费补贴刺激了农业生产,提高了产值,但也会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可能对农民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财政补贴也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农险的基本功能,并致使道德风险更为严重。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时间不长,关于保费补贴效应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相比,国内学者大多是研究保费补贴实施现状、补贴实施问题等相关内容,对保费补贴效率的实证研究[23]以及对保费补贴的综合性实证研究较少[25]。因此,与已有研究相比,本研究的主要贡献有以下几点:其一,在理论方面,从农业风险管理等理论出发,分析农险保费补贴抑制因灾返贫的理论路径,并通过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衡量补贴最优效率,这是对农险保费补贴的研究扩展;其二,在实证层面,分析论证农险保费补贴刺激农民参保,稳定生产预期,达到避免农民因灾返贫的目的,并进一步通过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衡量最优效率;其三,在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方面,利用保费补贴最优效率研究结果,重点关注补贴的实施规模、机制等,最大程度发挥保费补贴效率,避免农民因灾返贫。
基于期望效用理论,假定农民属于“经济理性人”,农民的效用函数U存在U′ >0,U′′<0的特点。在没有政府财政补贴的情况下,满足如下条件:
条件1:a、1、a2是经济理性人,初始财富不同。
条件2:a、1、a2属于风险厌恶型。
条件3:a1、的初始财富w1大、于a2的初始财富w2。
条件4:农业灾害发生的概率为p,损失为L。
条件5:a、1、a2的效用函数都为U(·)。
基于以上条件,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农业损失后,a1、的财富变化为w1−L,效用为U1(w1−L),效用变化为、;a2的财富变化为w2−L,效用为U2(w2−L),效用变化为,即:
由于U′ >0,U′′<0,所以有 ΔU1< ΔU2。农民收入来源绝大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收入,属于风险厌恶型,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导致损失时,农民生产效用大幅度下降,这会进一步刺激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的提升能够增强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期望效用,达到抑制因灾返贫的目的。本文运用农民参保的期望效用模型分析保费补贴对农民参保决策的影响,表述如下:
式(3)中,x表示农业生产资料,R表示农业经营性收入,δ为农业保险保费,I(R)为农业保险赔付支出,w1表示x种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向量,R0、R0表示农民收入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政府实行保费补贴后,农民也需承担一定费用P,且P<δ,参加农业保险之后的效用将会变为: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保费补贴提高了农民参保的效用,使得EU1>EU,此时,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带来的效用大于不参保的效用。
农险抑制因灾返贫的关键在于发生自然灾害事故之后,农民能获得补偿,保障生产稳定进行。农民得到补偿后,有能力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提高预期生产收入[2]。保费补贴水平的提高能够促进保障水平提升,高质量的保障水平可以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风险保障效用,提高农民经营收入稳定性,抑制因灾返贫。
对保费补贴影响农业产出的效用进行研究,构建农业生产函数探究补贴效率:
式(5)中,Y为农业产出,U(w)为农民效用函数,X为农业生产的其他要素,α和β为弹性系数。发生农业灾害时,农民效用变为U(w−L),农民参保效用为EU1>EU时,农民会选择参保:
农险保费补贴的效率主要受到政府支持力度、农业经济水平以及农民自身情况的影响,其中政府支持力度代表政府财政补贴的影响,农业经济水平反映各地区农业产出规模,农民自身情况则主要包括家庭保费支出额、人均纯收入以及种植面积。借鉴学者郑军等[23]和张峭等[12]的做法,选取X1代表政府农业支出,将各地区农业产出总值表示为X2,X3代表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S代表农险保费补贴,将式(5)转化为:
为此,依据以上理论并进行补充,选取农民参保情况、农业经营性收入、农业保险补贴效率为被解释变量,测量保费补贴对促使农民参保的影响,研究保费补贴对提高保障水平的作用,利用保费补贴与产出的弹性作用,衡量抑制因灾返贫的最优效率;选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解释变量,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化肥投入、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等为控制变量,研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优化抑制农民因灾返贫的效应,并探讨其中的原因。因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 农险保费补贴水平的提升能够增强农民参保的期望效用。补贴水平与农民参保积极性成正比,由此奠定抑制因灾返贫基础。
假设2 农险保费补贴水平可以促进保障水平提高,高质量的保障水平可以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风险保障效用,助力抑制农民因灾返贫。
假设3 基于学者郑军等[23]和粟芳等[25]的相关研究,政府财政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最终会使边际产量达到最大值,此时保费补贴效率最优,实现最佳的抑制因灾返贫效率。
广义矩估计方法在模型参数估计中被广泛运用,学者周稳海等[26]通过构建动态面板系统模型,运用广义矩估计减少自变量的内生性,研究发现保障水平通过作用于农业产出进而对农民经营性收入产生正向影响。本文建立如下的差分系统GMM模型:
为考察政府农业支出X1,农业产出X2,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X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S,将农民参保效用U加入随机误差项,将式(7)转化为: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β3越接近1,说明效率越高,以此来判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最优效率。
因此,本文构建出农民参保情况、农业经营性收入与农业保险补贴效率的联立方程组:
1.被解释变量
(1)农民参保情况(AP)。农民通过参保获取风险保障,稳定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因此,为探索保费补贴对农民参保的影响,本文参考学者周稳海等[26]的做法,选取农民参保计划情况指标,将其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刺激农民保险需求实证分析中的被解释变量。
(2)农业经营性收入(Y)。农民所从事的是农业生产,因此很容易遭受灾害的影响,而农业保险能够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以及灾害补偿,避免农民因灾返贫。因此,本文参考学者周稳海等[26]的做法,选用农业经营性收入指标,将其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实证分析中的被解释变量。
(3)农业保险补贴效率(SE)。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规模存在一个限度,利用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判断保费补贴的最优效率。参考学者粟芳和方蕾[25]的做法,选用农业保险补贴效率指标,将其作为保费补贴抑制因灾返贫最优效率实证分析中的被解释变量。
本文考虑到农业经济中各种不同变量的相互作用,为克服各方程的扰动性和不同变量的内生性的影响,参考学者江生忠等[22]、张伟等[24]的做法,建立联立方程组。
2.解释变量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S)。保费补贴与吸引农民参保成正比。本文参考学者周稳海等[26]的做法,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作为解释变量。
3.控制变量
(1)农业保险保障水平(Pre)。其是指农业保险为农户提供的实际风险保障程度。本研究借鉴学者王克等[27]指出的概念内涵,并参考学者周稳海等[26]的做法,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作为控制变量。
(2)农业保险赔付支出(Ace)。农民了解到赔付支出的直观数据,能够提高其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本文借鉴学者王克等[27]指出的概念内涵,并参考学者周稳海等[26]的做法,将农业保险赔付支出作为控制变量。
(3)化肥投入(K)。农民投保农业保险后,可能出现道德风险问题,从而会影响到农险赔付支出以及保障水平效用的发挥。因此,本文参考学者邵全权等[28]的做法,将化肥投入作为控制变量。
(4)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Area)。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反映了受灾后农险保障程度,也可以测度农险保费抑制农民因灾返贫的效用。因此,本文参考学者郑伟等[29]的做法,将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作为控制变量。
(5)农业受灾面积(AD)。通过对农业受灾面积、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以及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效用的发挥进行分析,可以测度农业保险保费抑制农民因灾返贫的效用。本文参考学者邵全权等[28]的做法,将农业受灾面积作为控制变量。
(6)政府财政支农支出(X1)。从福利经济学角度来看,政府财政补贴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保险及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本文参考学者王克等[27]的做法,将财政支农支出作为控制变量。
(7)农业产出(X2)。通过观察农业产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等数值的变化,判断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的相关作用,本文参考学者郑军等[23]的做法,将农业产出作为控制变量。
(8)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X3)。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各个来源收入总和扣除相应费用后的净收入,可以衡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社会效率值。本文参考学者郑军等[23]的做法,相应缩小研究范围,将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了《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等资料中2008—2018年的相关数据。其中,农业经营性收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化肥投入、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农业受灾面积、政府财政支农支出、农业产出以及农村家庭人均收入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及EPS数据库,农民参保情况利用《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的“农业保险参保户次”和“农村总户数”计算得到。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2008—2018年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1.实证结果
由表2可知,第(1)列补贴水平系数为0.29,在10%的统计水平上不显著,说明存在正向关系,但作用不明显。第(2)列加上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变量,发现R2值显著提高,表明存在明显效用。在第(3)列增加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变量,R2值进一步提高,说明赔付支出的刺激效用十分明显。第(4)列中,R2值进一步增加。以上表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农民的参保意愿,验证了假设1。
表2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农民参保情况的影响
2.原因分析
假设1认为农险保费补贴的优化能刺激农民的参保需求,表2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农民参保情况之间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并且在加入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保险赔付支出以及农业受灾面积之后依然显著,有效验证了假设1。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以及农业保险赔付支出,使农民能够直接了解到农险保障效用,随着农民风险意识的不断加强,农民积极寻求渠道规避风险,受到保障水平和赔付支出的刺激,农民投保积极性进一步加强。
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农业保险,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随之不断加大,补贴机制也不断完善。2016年出台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政府补贴的范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扩大了中央补贴的范围;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要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更好地做好“落实”与“落地”。随着保费补贴政策的实施和不断优化,农业保险补贴范围以及模式也更加多元化。
表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影响农业生产的回归系数检验
1.实证结果
表3显示,保费补贴与农业经营性收入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证明保费补贴对农民收入的提高有着积极正向作用;第(2)列中加入了化肥投入变量,发现R2值增加;第(3)列在之前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变量,同样发现存在正相关关系。
表4在表3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变量。回归结果显示,加入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变量后,农业经营性收入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更加显著,保费补贴的系数为0.412;同样第(3)列中农业化肥投入、第(4)列中人均农作物种植面积与农业经营性收入的关联性得到加强;第(5)列中增加了农民参保情况变量,结果依旧为正向关系。上述结果验证了假设2,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提高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提升。
表4 农业保险保障效用下农业生产的回归系数检验
2.原因分析
通过上述研究分析,对假设2给予了较为稳妥的支持。表3在没有加入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变量的情况下,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农业经营性收入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由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介入,农民可以将剩余资金用于其他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增加,农业产出增多,农民可支配收入进而也得到提高。表4在加入农民参保情况变量之后,农业经营性收入的系数进一步增加,这表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能够吸引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同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作为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关键性因素,能够充分发挥出农业保险保障效用,拥有农业保险保障的农民收入更加稳定。
农业保险的保障效用可以通过保障农民生产经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资本投入,改进生产行为。农业经营性收入得到提高,生活质量也会随之得到提升,因此农民会选择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但是实证结果中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影响系数较低,改善农民收支结构的作用不是十分明显。
1.实证结果
本文在运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回归方程存在异方差性,因此,进一步改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通过加权回归分析后,各变量统计值在5%的水平上均为显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为保费补贴占农业产出的比例,越接近1,效率越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值为0.083,有效验证了假设3。
表5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率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
表6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率的加权最小二乘法回归结果
2.原因分析
表6中,t值显示每一变量均至少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政府财政补贴对保费补贴效用的影响力度较大,对保费补贴的边际倾向为0.022%。另外,财政补贴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缓解了受灾地区农民的损失程度,增强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社会效率。
利润最大化时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最优保费补贴规模的条件为MPG=1。该条件表明每一单位的财政收入能够得到相应一单位的农业产出,此时的保费补贴规模是最优的。从表6中可以观察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为0.083,即保费补贴每增加1%,农业产出平均增加0.08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率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通过相关理论分析,结合相关农村数据,发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的提升能够刺激农民参保率增加,并且保费补贴与保障水平存在积极正向作用,能够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提高生产生活稳定性,避免农民因灾返贫,形成补贴最优效率,发挥最大效用,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能够刺激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研究表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农民参保情况之间的系数为0.37%,保费补贴政策对于农民参保存在一定吸引力,在引入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保险赔付支出以及农业受灾面积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能够帮助大多数农民获得农业保险保障效用。
第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提高具有显著作用。研究表明,从传统的保费补贴发展到费用补贴,由“保成本”到“保收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每增加1%,农民经营性收入水平就提高0.412%,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得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得到改善,这些可以帮助农民摆脱贫困。
第三,实证结果表明,政府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用的影响力度较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边际倾向为0.022%。较高的政府财政补贴直接减少了农民的保费支出,提高了农民参保积极性,为农民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提高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产出弹性为0.083。
针对以上结论,从以下方面对促进我国农险保费补贴政策完善,打好脱贫攻坚战,抑制农民因灾返贫提出建议,以期更好地保障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经营性收入水平和农民消费水平,推动我国农村脱贫攻坚事业的发展。
一是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合理设计各级政府补贴额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政府介入农业保险市场,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到 2022年和2030年农业保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各地区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补贴额度,控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效率。
二是统筹协调农业保险相关政策的实施,为保费补贴政策的落实铺路。首先是理清农业保险相关政策间的关系,加强农业保险相关政策的统筹规划;其次要做好农业保险相关发展政策和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高效衔接工作;最后要促进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三是积极发挥科技成果对农业保险行业发展的作用,加强补贴政策解读。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农业、农村、农民中的运用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载体。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可以在现有的宣传基础上建立农业保险相关的公众号平台等,进行保险知识宣传,通过乡村广播对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进行专业解读,避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发放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保费补贴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