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沙塔尔·沙吾提为首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将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内容编入少数民族语言教材,在新疆印发近2500余万册,面向232万名维吾尔族在校学生及数万名教育工作者,使用时间长达13年之久,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同时,沙塔尔·沙吾提在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厅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505.27692萬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被告人沙塔尔·沙吾提以分裂国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社4.6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