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肖献法 文
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包括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针对一般道路运输和特种运输(客运、货运、校车、危化等)的,也有专门针对驾驶人和运输车辆的。其中涉及较广和比较重要的主要有以下一些,而且这些法律法规近年大都进行了修订,其修订背景主要是在国家近几年倡导的“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针指导下进行的。
不过,请注意,以2003年首次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首次颁布《道路运输条例》为重要标志,凡是发布年份或修订发布年份在2004年以前的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基本可以确定都已废止和失效!并被新的版本或其他法律法规所替代,不要轻易采用。但即使2010年以后发布或修订发布的政策法规,也有可能废止和失效的可能,例如:2018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作出《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该规定于2001年发布、2014年修订。
目前网络上列出的有关道路运输法规清单上,其年份大多是过时的。下列由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车辆部分仅举几例),均已被笔者逐一验证为现行有效,供业界参考。
(1)《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2011年第47号令修改发布;2015年11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修正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尚无下文;2003年首次发布);
(2)《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第3次修订发布,2020年再次提出修改意见,2004年首次发布);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3年修订发布,2002年首次发布);
(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17号令公布,交通运输部2018年12月20日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但尚未见下文);
(5)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年第617号令发布);
(6)GB 1589-2016《道路车辆外轮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2016年修订发布,1979年首次发布);
(7)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7年修订发布,1997首次发布);等。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7号令修订发布,2005年首次公布);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7号令修订发布,2005年首次发布);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修订发布,2005年首次发布);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9号令修订发布,2005年首次发布);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 年 第 62 号令修订发布,2000年首次发布);
(5)《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71号令修订发布,2010 年首次发布);
(6)《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55号令修订发布,2014首次发布)
(7)《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交运发〔2017〕208号,2018年5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8)《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发布);
(9)《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 年第 3 号发布);
(10)《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9号令修订发布,2016年首次发布(替代《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1990年第13号令)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交通部2001年第4号令));
(11)《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11号令发布);
(1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18号令修订发布,2007年首次发布);
(13)《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7月18日发布);
(14)《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70号令修订发布,基于1999年版);
(15)《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交政研发 〔2018〕181号);
(16)《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
(17)JT/T 617.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1~7部分》(部分替代老标准);
(18)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等等。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2016年第139号令修改发布,2006年首次发布);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2017年第104号令修订发布,2008年首次发布);等。
(1)《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第2次修订发布,2001年首次发布);
(2)《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9年10月30日通过,2019年12月9日公布,2020年3月1日施行);等等。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