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东林,陈 英,谢保鹏
(甘肃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甘肃 兰州730070)
农村居民点作为农村人地关系的表现核心,是农村人口生产和生活等综合功能的载体,是农村土地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1]。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城市拉力”与“农村推力”的共同作用下,非农化程度不断提高,导致各种要素、资源迅速向城镇集聚,促进了城镇建设用地的快速膨胀[2]。理论上,农村人口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也应逐渐减少。然而,现实与理论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城镇建设用地在快速膨胀的同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减反增[3,4]。据统计,1999—2018年我国农村人口共减少了2.56亿人,下降了约31.2%,而同期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约11.8%。因此,在农村人地关系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探索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变化的协同关系及其驱动因素,是科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重要途径[5,6]。
近年来,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关系的相关研究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冯应斌、周海涛、李佳薇等学者侧重研究了农村居民点用地时空演变特征,对其影响因素和驱动机制进行了分析[7-9]。同时,学者们也从不同层面对二者之间的耦合关系进行了研究。从全国层面来看,学者们发现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二者之间增减协同演进的良性格局还没有出现[10],农村人地关系呈现失调发展的态势[11];受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平原地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速度更快[12]。从省域尺度看,王婧、方创琳、李裕瑞发现全国有1/3的省区人口与建设用地极不协调[13]。但综合分析已有文献,当前学者们从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或农村人口变化等单维度、单要素研究较多,而聚焦于农村人地耦合关系方面研究较为薄弱,且从国家、省域和市(县)域等宏观尺度研究较多,对镇域等微观尺度研究不足。乡镇处于我国行政体系的基层位置,是人们开展生活和生产的基础单元,也是人口数据发布的基本单元,较国家、省域和市(县)域单元反映出较为丰富的空间异质性[14],也比村、社尺度表现出更强的规律性[15]。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农村人地变化关系视角,利用脱钩模型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2010—2018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的脱钩程度及驱动效应进行了分析,明确农村人地关系的变化特征,揭示发展过程中二者存在的问题,探索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以期为该县优化农村人地关系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甘肃省榆中县位于35°34′—36°26′N、103°49′—104°34′E,地处陇西黄土高原,地势南高北低、中部低洼,呈马鞍形,地形分为南部石质山地、中部川塬丘陵沟壑、北部黄土丘陵。北部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干旱少雨,包括韦营、中连川、贡井、哈岘、上花岔、园子岔6个乡镇,以中药材和百合种植为主;西南部为高寒阴湿区,海拔1900—3000m,包括马坡、新营、龙泉3个乡镇,以高原夏菜种植为主;中部为川塬河谷区,海拔1400—2000m,包括城关、小康营、高崖、甘草店、清水驿、夏官营、金崖、青城、定远、连搭、和平11个乡镇,是主要产粮区和经济作物区。2018年,全县国土总面积32.94万hm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0455.07hm2;全县总人口45.8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35.02万人,农村常住人口32.24万人。
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及类型判别:目前农村居民点变化主要通过绝对变化、相对变化和年均变化等指标进行表征[16,17]。在同等变化比率和规模下,农村居民点分布在集中区和稀疏区变化显著不同。综合考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的总量和比率变化的综合指标,同时具备二者优势,方能准确表达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的增减趋势。本文参考乔陆印、刘彦随与杨忍[18]的研究,采用净变化率(LNR)表征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的变化,反映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的增减趋势;结构变化率(LSR)表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比率的变化,反映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的缓急程度。
式中,LNRi和LSRi分别为第i个单元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净变化率、结构变化率;Dn、Dm分别为研究基期和研究末期第i个研究单元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Tn、Tm分别为研究基期和研究末期第i个研究单元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总量;m为末期年;n为基期年。
农村人口数量变化及其类型判别:本文参考戚伟、赵美风与刘盛和[19],刘盛和、邓羽与胡章[20]的研究,综合净变化率、结构变化率,将农村人口人口数量变化划分为4种类型。
式中,PNRi、PSRi分别为第i个单元农村人口数量变化的净变化率、结构变化率;Dn、Dm分别为研究基期和末期第i个研究单元的农村人口数量;Tn、Tm分别为研究基期和研究末期第i个研究单元的人口总量;m为末期年;n为基期年。
综上,采用综合指标法将农村居民点及农村人口变化类型划分为4种类型,分别为活跃增加型、平稳增加型、平稳减少型、活跃减少型。其标准定义为:活跃增加型LNR(PNR)≥0,且LSR(PSR)≥0;平稳增加型LNR(PNR)≥0,且LSR(PSR)<0;平稳减少型LNR(PNR)<0,且LSR(PSR)≥0;活跃减少型LNR(PNR)<0,且LSR(PSR)<0。
“脱钩(Decoupling)”最初来源于物理学领域,就是使具有响应关系的两个或多个物理量间不存在依赖 关 系[21,22]。我 国 台 湾 学 者 首 次 明 确 将“Decoupling”理解为“脱钩”,OECD的专家将阻断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联系或者说使两者的变化速度不同步定义为脱钩[23,24]。将脱钩理论应用到土地利用问题中来分析和探讨农村居民点与农村人口变化之间的关系,其模型可界定为:
式中,e为脱钩弹性系数;rL为农村居民点面积增长率;rP为农村人口变化率,Lm、Ln为末期年和基期年农村居民点面积,Pm、Pn为末期年和基期年农村人口数量;m为末期年;n为基期年。
Tapio等学者以脱钩弹性系数0.8和1.2为依据,将脱钩模型划分为扩张连结、衰退连结等8种类型。但在目前农村人口减少的背景下,农村居民点与农村人口变化脱钩状态大多处于负脱钩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单元的脱钩状态比较不是很明显。因此,本文参考刘书畅、叶艳妹与林耀奔[5]的研究,对负脱钩状态进一步划分,结果见表1。
表1 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变化脱钩状态
农村居民点利用集约度、城乡人口结构、城镇化和区域总人口等因素会影响农村居民点变化,因此采用Yoichi Kaya提出的Kaya恒等式来分解影响农村居民点变化的驱动因素[25]。恒等式为:
式中,S为农村居民点总面积;I为农村居民点利用集约度;T为城乡人口结构;U为城镇化水平;P为区域总人口;Pr为农村人口,Pu表示城镇人口。
采用Ang B W[26]提出的LMDI分解法分析研究基期年(n)到末期年(m)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变化,分解形式为:
式中,△Stot表示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总效应;△SI表示农村居民点利用集约度效应;△ST表示城乡人口结构效应;△SU表示城镇化效应;△SP表示区域总人口效应。其中,各驱动因素的计算公式如下:
若各因素效应为正值,表明该因素会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的增加,称之为增量效应;如各因素效应为负值,称之为减量效应,将起到抑制作用;若效应值为0,则为无显著影响。
本文涉及数据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点数据和城乡人口数据。其中,人口数据主要采用常住人口统计数据,来源于榆中县2011—2019年统计资料和榆中县公安局提供的统计数据;农村居民点用地数据则来源于榆中县2011—2019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
图1 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a)和农村人口(b)变化类型
榆中县2010—2018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变化时空格局见图1a。从图1a可见,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线性增长态势,由2010年的9544.25hm2增加至2018年的10244.78hm2,9年时间共增加了700.53hm2,净变化率为7.34%。其中,只有10%的乡镇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活跃增加型区域共有8个镇,占研究单元的40%;平稳增加型区域共有10个镇,占研究单元的50%;活跃减少型区域有2个乡镇,占研究单元的10%。活跃增加型主要分布在榆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包括中连川乡、韦营乡、龙泉乡等;平稳增加型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和平镇等中部川区和园子岔乡、贡井镇等北部山区;活跃减少型主要分布在哈岘乡和马坡乡。同期榆中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值为1809.49hm2,是农村居民点增长面积的2.58倍,说明在城镇建设用地快速膨胀的同 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减反增。榆中县2010—2018年农村人口数量变化时空格局见图1b。从图1b可见,自2010年以来,榆中县农村人口数量总体减少,呈现“先增后减”的态势,在2014年达到峰值。研究期内共减少了3.6万人,净变化率为-9.31%;农村人口在全县总人口中的占比由89.21%下降至76.48%,下降了12.73个百分点。具体来说,2010—2014年农村人口数量呈现缓慢增长的趋势,由2010年的38.62万人增加至2014年的39.61万人,共增加了0.9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63%。2014—2018年,榆中县农村人口数量呈急剧减少的趋势,由2014年的39.61万人减少至2018年的35.03万人,共减少了4.58万人,年均减少率为3.03%。农村人口数量变化体现了较少的异质性,表现为70%的乡镇呈农村人口总量和农村人口占比双减少的单一模式。由图1b可知,活跃减少型区域共有14个乡镇,占研究单元的70%,其他3种类型区域各占研究单元的10%。其中,活跃减少型主要分布在金崖镇和夏官营镇等榆中北部地区;活跃增加型主要分布在马坡乡和小康营乡等榆中南部地区;平稳减少型、和平稳增加型在各个地区交叉分布,没有形成集中分布区。同时发现,农村居民点面积增加地区大多也是农村人口数量减少地区。榆中县90%的乡镇都存在农村居民点和农村人口呈“人减地增”的截然相反的趋势,特别是以定远镇、青城镇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较为明显。
榆中县2010—2018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变化的脱钩弹性值结果见表2。从表2可见,二者之间的动态关系变化,可以看出扩张负脱钩、弱脱钩、扩张连结和强负脱钩是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变化脱钩关系的主要状态,呈现出这4种状态的期数分别为2、1、1、4,分别占统计期数的25%、12.5%、12.5%、50%,其中表现为负脱钩状态的状态期数合计占统计期数的75%。可见,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的脱钩状态总体处于负脱钩状态,研究期内有4个年期处于强负脱钩状态,反映出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之间的人地关系处于最不理想状态。
表2 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变化的脱钩状态
脱钩弹性值e的变化趋势呈现出的脱钩变化状态为“不协调状态一相对比较和谐状态一最不理想状态”的周期性变化。根据脱钩弹性值的波动情况,本文将研究期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2010—2013年、2013—2014年、2014—2018年。
第一阶段(2010—2013年)。总体来看,该阶段经历了扩张负脱钩一弱脱钩的过程,由不协调状态向相对比较和谐状态转变。2010—2012年,榆中县居民点用地增长速度超过农村人口增长速度,脱钩弹性值分别为2.082和4.658,为扩张负脱钩状态,农村人地关系整体处于不协调状态。2012—2013年,榆中县农村人口增长速度超过居民点用地增长速度,脱钩弹性值为0.498,为弱脱钩状态,农村人地关系处于相对和谐状态。第二阶段(2013—2014年)。该阶段经历了弱脱钩一扩张连结的过程,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长速度和农村人口增长速度二者协调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长速度较为缓慢。这一阶段农村人地关系整体处于相对比较和谐状态。第三阶段(2014—2018年)。该阶段经历了扩张连结一强负脱钩的过程,农村人地关系由相对比较和谐状态向最不理想状态转变,这一时期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快速扩张,农村人口急剧减少,农村人地关系失衡,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通过分析榆中县2010—2018年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变化的空间差异性发现,研究期内各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变化的脱钩状态主要有强脱钩、弱脱钩、扩张连结、衰退连结、扩张负脱钩和强负脱钩6种状态(图2),其中80%的乡镇农村人地关系脱钩状态处于扩张负脱钩和强负脱钩;处于强脱钩、弱脱钩、扩张连结和衰退连结状态的乡镇各占5%,说明榆中县农村人地变化的负脱钩程度较为严重,农村人地矛盾日益加剧。
图2 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变化脱钩类型空间分布
从各乡镇情况看,榆中县中部川区、东北部山区和东南部山区农村人地变化的负脱钩程度较严重。其中,处于强负脱钩状态的乡镇有15个,占研究单元的75%,同一状态下,城关镇、定远镇等8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川区乡镇负脱钩程度更加严重,其次是青城镇和龙泉乡2个经济次发达乡镇,再次是园子岔乡、上花岔乡等5个经济欠发达的北部山区乡镇。连搭镇处于扩张负脱钩状态,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均为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速较农村人口增长速度更快,虽然农村人地关系趋于协调,但是未达到合理状态。清水驿乡、哈岘乡和小康营乡3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农村人口处于“同增同减”的协调状态,增速(减速)相当,但小康营乡农村人口增长增速较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速快,表现为弱脱钩,农村人地关系整体处于相对比较和谐状态。仅有马坡乡表现为强脱钩,这一时期随着农村人口数量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农村人地关系处于最佳状态,说明该乡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最好。
榆中县2010—2018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驱动因素分解结果见表3。从表3分解效应中可以看出,集约度效应和区域总人口效应对农村居民点扩张有促进作用,为增量效应,而城乡人口结构效应在研究期中有两期为增量效应,其他时期为减量效应,总体来说对农村居民点扩张有阻碍作用。城镇化效应有两期为减量效应,其他均为增量效应。
表3 榆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驱动因素分解结果
从分解的效应值的绝对值来看,城乡人口结构效应是榆中县农村居民点变化最主要的驱动力因素。2010—2018年,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的比值由8.26下降至3.25,主要是农村人口由38.25万人下降至35.03万人,下降了9.19%,而同期城镇人口增加了130.62%,城镇人口规模迅速扩张。这说明在人口转型过程中,农村人口数量的下降对农村居民点的减少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城镇化效应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两方面,二者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27]。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城镇建设用地资源日渐紧缺,必然会向外拓展,导致周围农村居民点用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另外,对于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原有居民点用地规模不断扩大,进而发展成小城镇,农村人口也变成城镇人口,人口城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土地城镇化进程。榆中县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10.79%上升至2018年的23.52%,城镇化效应值总体表现为正值,说明它对农村居民点变化有促进作用。
农村居民点集聚效应是农村居民点规模扩大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农村居民点建设自然演变过程中,无序的外延式扩张和杂乱分散的布局会导致农村居民点规模的扩大和土地资源浪费,不利于耕地保护,也增加了村庄内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成本,不利于居住社区的形成。榆中县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由2010年的252.16m2增加至2018年的298.46m2,可见该县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下、浪费严重,呈粗放型发展,致使农村居民点规模不断扩大。
区域总人口效应也会促进农村居民点扩张,但影响相对较小。区域总人口效应促进农村居民点面积的扩张主要体现在农户基本的住房需求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农户非农化,非农经济收入快速增加,农户对住房环境需求逐渐强烈,促使农民新建住房,增加居民点用地面积[28]。2019年,榆中县闲置宅基地户数达到2975户,说明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农村宅基地并没有有效退出,存在大量的闲置宅基地。总体上,区域总人口效应对促进农村居民点扩张的贡献度相对较小。
本文通过对驱动效应分解的区域差异分析结果(表4)可以看出,2010—2018年各乡镇的农村居民点变化总量效应中,全县20个乡镇中只有哈岘乡和马坡乡2个乡镇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出现减少,其他均为增加,说明这一时期榆中县各乡镇总体对农村居民点规模的管控力度较差。
从农村居民点的变动幅度来看,2010—2018年榆中县除哈岘乡和马坡乡两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下降外,其他地区均表现为用地规模的增加,研究期平均增幅为6.6%。这一时期农村居民点不断扩大,各地区农村居民点变化存在明显差异。
城乡人口结构效应总体表现为减量效应,对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张具有抑制作用。从分解效应的绝对值来看,是农村居民点变化的最主要驱动力因素。定远镇城乡人口结构比值在榆中县的地区变化最大,是农村居民点规模减少的主效应,而上花岔乡、韦营乡等4乡镇城乡人口结构效应对该地区农村居民点规模的扩张起到了促进作用。集约度效应总体表现为增量效应,对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张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中定远镇、城关镇、和平镇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乡镇对榆中县农村居民点集约度总效应中的贡献度较大,说明该地区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较差。同期哈岘乡、马坡乡集约度效应表现为减量效应,说明该地区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城镇化效应在各乡镇表现各异,总体表现为增量效应,其中连搭镇、定远镇等乡镇城镇化效应值较高,而龙泉乡和清水驿乡等地城镇化效应相对其他乡镇较弱,说明城镇化效应对县城周边地区的影响程度较为显著。区域总人口效应负值集中表现在榆中县北山几个乡镇,说明北山地区农村总人口的减少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的扩张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表4 榆中县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驱动效应分解结果
主要结论:①榆中县2010—2018年农村人口总量减少,而农村居民点面积逐年递增,全县90%的乡镇农村居民点和农村人口均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协同局面,在区位条件、地理位置优越的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②研究期内,农村居民点与农村人口变化的脱钩关系主要呈现出扩张负脱钩、弱脱钩、扩张连结和强负脱钩4种状态。从时序性变化看,有75%年份表现为负脱钩状态;从空间差异性看,80%的乡镇农村人地关系脱钩状态处于扩张负脱钩和强负脱钩状态。可见,榆中县农村人地变化的负脱钩程度较为严重,农村人地关系失衡,人地关系处于不理想状态。③农村居民点变化驱动效应测度中,城乡人口结构效应对农村居民点扩张的贡献度最大,集约度效应和城镇化效应次之,区域总人口效应对农村居民点扩张有抑制作用。从空间差异性看,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农村居民点扩张主要驱动因素为城镇化效应和集约度效应,为增量效应;城乡人口结构效应和区域总人口效应在区位条件较差地区显著,为减量效应。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的优越程度与地区人地关系变化密切相关。研究发现,地理位置优越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关系负脱钩程度更为严重,农村人地关系更为不协调,这与刘燕、杨庆媛与何星[15]的研究结果一致。农村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出现逆协同局面,究其原因:一方面,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催生了城市经济对农村劳动力的旺盛需求,促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另一方面,农民务工收入较之务农收入具有绝对性优势,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诱导着以劳动力为主的农业资源转向城镇非农部门[29]。然而,家庭收入的增加使农民有了新建和扩大宅基地的经济基础[30],同时家庭结构由“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变迁的基础上,使得建房需求旺盛,但村庄规划不合理、政策引导不到位都会导致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31,32]。因 此,建议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因势利导、分区制宜,盘活现有土地资源,遏制农村“人走房空”、村庄“外扩内空”等不良现象,促使农村土地人地关系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