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指导下的食品包装翻译

2021-06-02 11:08李馨明芳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6期
关键词:连贯目的论译者

李馨 明芳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全球商品贸易往来频繁,对食品外包装翻译进行研究具有积极意义。将食品外包装上不同特点的文字分为不同的板块分别分析,利用翻译目的论,确定译者翻译立场和翻译方法,并且对不同文字板块采取不同的翻译流程和策略。在此基础上,总结出规律,为今后的食品包装翻译提供新思路。

[关    键   词]  目的论;译者立场;食品包装

[中图分类号]  H315.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06-0052-03

随着经济全球化,全球商品贸易往来频繁,产品想走出国门,产品包装翻译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于食品来说,好的食品包装可为其在商场赢得消费者的芳心。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食品生产商为扩大对自己食品的宣传力度,在其食品包装上加入英文说明,但是翻译质量参差不齐,可读性差,有的甚至严重违背宣传初衷。

一、翻译目的论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德国翻译学家莱斯(Reiss)在其作品《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文本功能作为翻译批评的标准之一,他认为可以从原文、译文功能对等角度来评价译文,这尽管被后人视为是“目的论”的開始,但仍然没有脱离“对等”的模式。随后,他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J.Vermeer)于1978年在其著作《普通翻译理论框架》(Grundlegung et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 theorie)中,突破了对等理论遵从的局限,提出了“目的论”(Skopostheorie)。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虽然要以原文为基础,但必须接受翻译目的的指导。此外,他也指出翻译还须遵循“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又称“忠实法则”)。“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这三条原则提出后,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范勇,2009)

弗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

二、弗米尔的三大法则

在弗米尔提出的“目的论”(Skopostheorie)中,有三大法则为该理论提供了有力支撑——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忠实法则。

(一)目的法则

弗米尔将目的归为三类:“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持有的一般性目的(以翻译为谋生手段)、译文在译语情境中所要达到的交际目的(给读者提供一定指导)或使用某种特殊翻译策略或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通过逐字直译来解释原文语言的特殊结构)。”(范勇,2009)在本文所谈的食品包装翻译中,大多数情况下的翻译目的为第二种——交际目的的实现,即为食品的购买者提供指导。根据交际目的的差异,译者的翻译立场也有所不同。

(二)连贯法则

“连贯法则”又叫“文内连贯”。弗米尔认为翻译是一种文化的交流行为,是一种跨文化的转换。“‘连贯法则就是要求译者在进行翻译时,充分考虑文本受众的用语习惯、历史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使得译文与译文受众所处的交际文化环境是一致的。通俗来讲,就是‘入乡随俗的意思,译者要最大程度地使译文读者对译文产生亲切感。”(杨建华,2009)

(三)忠实法则

“忠实法则”又称“文际连贯”。根据这一法则,原文与译文之间应当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指的就是译文对于原文的忠诚。但在目的论指导下的翻译中,“目的法则”和“连贯法则”是优于“忠实法则”被考虑的。尤其是进行食品宣传文本翻译时,要使译文能够满足读者的阅读习惯与审美需求,翻译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宣传功能,也就是高效地将产品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促使消费者接受并购买产品。《食品专业英语》一书提出:“目的论下的食品宣传翻译是对外经济行为的跨文化传播,要在符合贴近原文的基础上,传递食品广告中的特有文化,使得译文符合目的语言的表达习惯、语言认知以及社会文化,形成一种和谐并具有感染力的美感。”

三、译者翻译立场

什么是翻译立场?贝尔曼认为,译者的翻译立场是译者在自己的翻译冲动(即译者从事翻译的动力)、翻译任务(即译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翻译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以及内化方式(即译者所处的翻译环境对译者所产生的影响)之间达成的一种妥协。简言之,它是译者在进行原文本“二次创作”时的立场和对翻译目的的理解。翻译立场是受三大法则中“目的法则”指导的,因此当我们在进行食品外包装翻译时,应该首先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文本来源和译文受众分别是谁?食品外包装翻译这类具有商业性质的翻译不同于文学作品翻译,我们在忠于文本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受众。具体来讲,也就是在进行食品外包装翻译时,我们既要考虑文本来源——食品生产者,又要兼顾译文受众——食品消费者。这就好比一种天平关系,译者倾向任意一边都会导致失衡,而导致失衡的直接影响就是该食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受到阻碍。

从搜集的近百个食品外包装来看,食品外包装的翻译内容主要分为四大板块:品牌名称、配料表、食用方法以及食品的宣传文字。其中前三个板块均为对食品的客观描述,而食品宣传文字则掺杂了商家的主观感受,并且带有一定的宣传诱导性质。也就是说,译者在进行品牌名称、配料表和食用方法这三大板块的翻译时,我们可以认为: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食品消费者翻译立场=译者立场;而译者在进行食品宣传文字翻译时,我们则认为:食品生产者立场∩食品消费者立场=译者立场。简单解释一下,即在进行前三个客观性描述文字板块翻译时,食品生产者的翻译立场就是译者把食品包装上的文字翻译得越准确越好,外国消费者看得越明白越好,这一翻译立场完全符合消费者的翻译立场,此时译者立场无论站在哪一方都是合适的;当进行主观性描述文字板块翻译时,大多数情况下,三者的翻译立场是相同的,只有少数情况,比如商品包装上的主观性描述过多、过于冗杂时,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翻译立场会出现一定的出入。这个时候就需要译者考虑到消费者的喜好,选择其喜欢和需要的信息进行翻译。

四、目的论在食品包装翻译中的应用

(一)品牌名称

案例一:秦老太红枣银耳羹食品名翻译(正)

原文:

秦老太红枣银耳羹

译文:

Grandma Qin Red jujube and Tremella soup

翻译方法:

直译法、意译法

翻译分析:

在此案例中,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为对食品名称、品牌名称进行翻译,消费者的翻译立场是对食品名称和品牌名称进行了解。二者立场吻合,译者立场确立。

在进行品牌名称翻译时,译者没有采用直译的方法,而是用意译法使译文更加本土化、更具亲切感。如果直接使用直译法将“秦老太”翻译成“Old women Qin”,不符合英美消费者的审美文化习惯,不会让消费者产生好感。相比之下,意译成“Grandma Qin”,不仅符合汉语意思,而且也遵守“目的论”“目的法则”中的便于记忆,可以增加消费者对译文的好感度。

(二)配料表

案例三 :雨润午餐肉配料表包装说明翻译(正)

原文:

配料表:猪肉 鸡肉 水淀粉(7) 大豆蛋白粉 食用盐 白砂糖 葡萄糖 食品添加剂 香辛料

译文:

Ingredients:Pork,Chicken,Water,Starch(7),Soy protein Flour Salt,Sugar,Dextrose Food additives,Spices

译者翻译立场: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食品消费者翻译立场=译者立场,即努力客观、全面、精确地再现原文。

翻译方法:

内容直译法、文化归化法

翻译分析:

在此案例中,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为对食品配料进行准确翻译,为消费者提供购买指导;消费者的翻译立场为译文准确客观,可以供购买参考。二者立场吻合,译者立场确立。

根据译者立场,确定了准确客观是译文的落脚点,所以译者就要遵守“目的论”三大法则中的“忠实法则”。该法则要求译文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文,来确保原文的充分表述。从译文可以看出,译者多处采用直译法,将各种配料逐一翻译,像:猪肉pork,水water等。

与此同时,根据“目的论”中的“连贯法则”,译文“应该在接受它的交际环境和文化中是连贯的”。因此,为了使译文更加本土化,译者需要采用归化的方法进行翻译。例如这个词——Soy protein Flour。在翻译前,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日常接触的各种“粉”。比如淀粉、奶粉以及译文中的大豆蛋白粉,同样都带有“粉”字,可是英文表达截然不同。Flour用以指面粉或谷物磨成的粉;Powder指干粉或粉末、粉剂,前面可以加修饰词如Milk表示奶粉;Starch在英语中表示的意思是淀粉。在本文的翻译里,大豆属于谷物,磨成的粉末理应用Flour表示。

(三)食用方法

案例 :清水牌经典咖喱烹调方法翻译(反)

原文:

1.先将油加入锅内加温后,再将切成适当大小的肉和蔬菜炒熟。

2.加入水后煮沸并撇去浮沫,然后小火煮十五分钟。

3.关火,掰碎咖喱块加入锅内并充分溶化。

4.再用小火稍微加热,即可盛出浇在米饭上。

译文:

1.Add the oil into the pan and heat it, then stir-fry the meat and vegetables cut into appropriate sizes.

2.Add water,boil and skim off the froth, then boil over low heat for 15 minutes.

3.Turn off the fire, break up the curry pieces and add them to the pan and melt them thoroughly.

4.Heat it slightly with a small fire and pour it on the rice.

译者翻译立场:

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食品消费者翻译立场=译者立场,即努力客观、全面、精确地再现原文。

翻译方法:

内容直译法

翻译分析:

在此案例中,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为对烹调方法进行准确翻译,为消费者提供食用指导;消费者的翻译立场为译文带来实际操作性指导。二者立场吻合,译者立场确立。

根据译者立场,译文需要准确、客观且具有指导性。译者遵守“目的论”三大法则中的“忠实法则”,为实现译文对原文最大限度的还原,多处采用直译法,像:关火Turn off  the fire,撇去浮沫skim off the froth。但也因为过于追求一一对应而显得呆板,如第一句“將油加入锅内”加温直接逐字翻译成“Add the oil into the pan and heat it”,显得格外啰嗦,不符合英文使用习惯。最后一句原文想表达的意思是此时的咖喱可以食用,但不同国家消费者的食用方法不同,并不是只能够浇在米饭上,这样翻译局限了食品的功能。

改译:

1.Heat until it boils and stir-fry the meat and vegetables.

2.Boil with water then stew over low heat for 15 minutes.

3.Turn off the fire,add curry and melt them thoroughly.

4.Heat slightly.

(四)食品宣传文字

案例 :澳繁无蔗糖黑米沙琪玛宣传(正)

原文:不添加蔗糖,口感香甜可口,不會令您感觉甜腻。

使用优质小麦粉,给您入口即溶的绝妙口感。

译文:Sucrose free,health and delicious with agreeable sweetness.

High quality wheat flour,dissolved instantly in your mouth.

译者翻译立场:食品生产者立场∩食品消费者立场=译者立场

翻译方法:文化归化法、意译法

翻译分析:在此案例中,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为利用具有美感的广告宣传语感染消费者,从而促使其购买;消费者的翻译立场是通过广告语在没有真正食用前感受产品。二者立场有些许出入,此时译者应该遵循“目的论”中的“目的法则”,使得译文符合目的语言国家的表达习惯、语言认知以及社会文化,适当地删减原文中对于食品过于“丰满”的描述,平衡两个立场关系。

译文充分体现了“目的论”中的“连贯法则”。原文中“不会令您感觉甜腻”在进行翻译时必须考虑到英语文化习惯倾向于否定的肯定表达,所以译文中“agreeable sweetness”不仅符合英美语言使用习惯,而且符合消费者对宣传美感的期待。在进行“给您入口即溶的绝妙口感”的翻译时,译者对原文适当删减,使译文更加简洁美观。

五、结语

在进行食品包装翻译时,首先我们要确定翻译内容所属板块,分别是品牌名称、配料表、食用方法、食品宣传文字。然后依据“目的论”中的“目的法则”分析出译者翻译立场,一般情况下,食品宣传文字板块的译者翻译立场为:食品生产者立场∩食品消费者立场=译者立场,其他三个板块译者翻译立场为:食品生产者翻译立场=食品消费者翻译立场=译者立场。之后再根据立场结合“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展开翻译,其中穿插使用直译法、意译法、文化归化法,力求使译文更适应消费者的用语习惯。

参考文献:

[1]范勇.功能主义视角下的中国高校英文网页中的翻译问题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杨建华.西方译学理论辑要[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9.

[3]吴澎,王超,朱法荣.食品专业英语[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

[4]徐钧.当代法国翻译理论[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编辑 李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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