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手工业学徒社会流动探析

2021-06-01 17:26刘菁菁杨大伟
职业教育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手工业学徒

刘菁菁 杨大伟

摘要:在近代,手工业生产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其学徒制保障了维持生产的人才供给。学徒的出路直接影响到近代手工业学徒制吸引力和学习质量。文章对近代三种学徒制出徒后的社会流动进行研究,探索近代学徒制办学状况,反思学徒制的构建。

关键词:手工业;学徒;社会流动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1)04-0092-05

近代是中国社会剧烈变化的时期。鸦片战争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出现了传统工业和西方列强企业激烈的竞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渐走向解体。在这种激烈竞争当中,如何维系民族手工业的生存,学徒制为其提供了人才基础。本文从手工业学徒的出路这一角度探讨近代手工业学徒制的有效性以及影响因素。

近代手工业学徒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民间行会制度下的学徒制。近代手工业从业者大部分集生产与经营为一体,他们为了自身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在各个行业形成了行会组织。行会组织为了本行业的稳定有序发展进而制定了行会制度,行会制度决定了本行业招收学徒的条件、数量、学习年限,乃至学徒满师后的出路及去向。这种由个体手工业从业者为招徒主体,遵从行会规定的学徒制称之为民间行会制度下的学徒制。二是官办手工业学徒制。各地工艺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振兴实业这两个目标,把无业游民、罪犯等作为主要招收对象,教给他们手工劳动技能,缩短培养时间,以求迅速达成培养人才、振兴实业的目的。这种由清政府为招徒主体,突破传统行会制度限制的学徒制称之为官办手工业学徒制。三是工场手工业学徒制。资本主义的不断入侵逐渐发展到工场手工业阶段,此时出现了分工,学徒只需掌握生产中某一环节的技能。工场主为了自身生存,通过不断招收新的学徒这一免费劳动力谋求更高利润,降低成本,造成大量满师学徒被弃用。在工场手工业这一阶段的学徒制称之为工场手工业学徒制。

一、行会制度下手工业学徒的社会流动情况

中国行会是由各行的从业者为了自身生存发展而自发形成的。不管是在封建社会,还是近代社会,行会始终是为了维护本行从业者利益而存在的,行会制度也完全出于限制本行业竞争的目的,其规定涵盖了生产的方方面面。其中关于学徒制的部分,招收学徒主体虽然是个体手工业从业者,但相关规定却是由本行业共同制定的。大多数行业遵从“三年为满,出一进一”的规定,既不能“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要避免招徒过多盲目扩大生产的恶性竞争,因为学徒制不仅为行会的运行提供劳动力,而且也为行会的发展培养合格的师傅。行会制度对于学徒出师后的工作和出路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一,学徒满师后需帮师一年,还需交纳一定数量的入行(会)钱。如白缺烟袋业规定“铺户招带徒弟,无论兄弟子侄,三年为满,帮师一年,进师上行钱一千七百文入公”[1],木行条规“徒弟出师,出入会钱三百二十文交值年收清,如违议罚”[2]。

第二,学徒交费入会后,可成为客师。巴陵篾业条规“徒弟三年已满,当客师只捐钱三百文,作为八百文”[3]。客师的工资待遇在行会制度中也有明文规定,染坊条规“请来客师帮忙打替,每日辛力钱八十五文”[4];弹花店条规“客师帮铺户,除长年并月工,每工钱八十二文外,花每卷钱十文”[5]。客师加班做工店主也要照付工钱,斋馆条规“零工客师如遇店东赶货加做晚工,以开灯时起,二更后止作为一工,照给工钱一百二十八文”[6]。同时,为了客师的稳定,行会对店主和客师双方都提出了要求。店主不能在闲时减薪少资,任意辞退客师,客师不能在忙时图他处高薪而辞职。若双方有了纷争,不得做出对彼此不益的事情,否则处罚。靴帽店条规“店内长年客师,春夏季店主无故不得辞师,秋冬季客师无故不得辞东,倘间有口角争论,必须请凭值年剖断是非,客师不得借此停工,另帮别店,店主亦逇因故辞师,倘有不遵,罚银二两”[7]。行会对于客师的生活方面也有一定的福利保障,梳篦店条规“客师每年暑天停夜工一月”[8],广东纽扣行规定“客师百年终世,会内要出铜钱一千文作为祭礼”[9]。

第三,学徒成为客师后,积累一定的资金,再交纳一笔牌费钱,便可开店,自立门户,成为铺东或店主。武冈炮店条规“学徒邦司上有大会,新开店出招牌钱两千四百文,先交后开,如违不准开店”[10];梳篦店条规“徒弟日后开设铺面,再捐牌费钱二串文,违者罚戏一部”[11]。行会保障满师学徒开店的权利,明瓦店条规“出师之日,开设店铺,一人进师,只可开设一家,店内人等毋得冒名重开,如有假冒重开者,一概不准”[12]。对于新开店铺,行会对内限制竞争,新店不可与老店重名,亦不可在老店附近开设,以免影响老店营生。眼镜店条规“新开铺面,务宜另取牌名,不得以老牌重开,亦不得在三对门两隔壁逼近开设,致相排,揽夺行规,如有违者,公同禀究”[13];糖坊条规“新开门面,无论城厢内外,必于老铺本铺外,上隔七家,下隔八家”[14]。行会对外提高门槛,实行垄断,区别对待,若外行欲开店,所缴入会费比内行多一倍。渝城毡行规定“内行开设红、白毡房者,上庄银十、五两;外行开设红、白毡房者,上庄银二十、十两”[15],所缴牌费钱更甚,裱店条规“内行新开店并作坊,出牌费钱二串文,均系入公;外帮新开店并作坊,出牌费钱十六串文帮差”[16],棕绳铺条规禁止外行私自做棕扇麻绳棕索,“倘有沿河街发卖者,禀究供差”[17]。

第四,学徒出师之后,还可自行带徒,成为师傅。锯行条规“从师至仁出师已满之后,方许自行带徒”[18]。

这种约束导致了在行会制度下学徒出师后相对稳定的社会流动,这也是行会为了本行业健康发展的一种自我约束。学徒制为行会提供了人才供给,行会保障了学徒制的顺利运行,学徒实现了就业稳定,行会达到了本行业稳定发展的目的。

二、官办手工业学徒的社会流动情况

鸦片战争后,外强入侵,土地流失,失业者众多,身强力壮者沦落为盗贼,老弱病残者辗转于沟壑。出于稳定社会的考虑,清政府着手开办手工业,目的之一是授以技能教养无业游民,解决其生存就业问题,“今欲地方安静,必先为若辈筹其生路”[19]。目的之二是抵制洋货对中国产业冲击的影响,振兴实业。“凡遇洋人所需之物,如绣货景泰蓝及毡毯雕刻之类,向为北京所著名者,宜格外加工制造,补习资本,以为抵制洋货畅销土产之计。总之,凡中国已有之工艺,务期精益求精,格外推广,中国未有之工艺,亦当设法仿造,挽回利权”[20]。官办手工业工厂主要招收无业游民,同时还有罪犯、穷苦幼孩、孤儿、妇女、八旗弟子、以及良家不肖子等。四川通省劝工局内有四区,其中副厂是专门收纳穷民、游民的,迁善所是专门拘留轻罪人犯的,“一曰副厂,专以收纳穷民、游民,教以寻常可存活之工艺,其宗旨主于教工以养民;一曰迁善所,专以拘留轻罪人犯,督以粗浅之工艺,使其有可以自存,不复为不肖,宗旨于教工以迁善”[21]。除此之外,还专门开设专厂招收穷苦幼孩,“查川民游手素多,前经升任按察使冯煦禀请暂借局中(宝川局)厂基,添设劝工外厂,专收穷苦幼孩,学习工艺”[22]。东三省官办的工艺厂除了有专门招收旗籍学徒的奉天八旗工艺厂之外,还有专门招收女工的奉天第一女工厂和八旗女工传习所。湖北荆州也设有女工传习所,“荊州将军恩存奏:荆州驻防已设八旗工艺厂,另设女工传习所,分梭纺织刺绣裁剪造花养蚕各课”[23]。江西的工艺院除了招收游民以及罪犯外,还专门有一学工场招收良家不肖子弟,“学工厂则凡良家之不肖子弟,父兄师友所不能约束者,听其送院,教以浅近书算,及精致工艺,禁锢不令外出,以收其放心,以儆其惰行”[24]。为了更快地达到振兴实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官办手工业学徒制开放了招收学徒的各项条件,不再严格限制年龄,12岁至22岁皆可成为学徒;也不用交进师费、出师费,优秀者毕业后还有奖励;减少学习年限,力求更快地培养合格的工匠,学徒不用做三年苦劳力,一年或者几月就可毕业,北京工艺局创办章程中指出“学徒俗例三年为满师,本局急欲造就成材,不拘常例,或一年或二年,学业有成,教习酌给酬劳;学徒亦有奖赏”[25]。四川通省劝工局中学徒每四月一卒业,每届招收学徒工八百人,一年可教养两千四百人。除了突破民间行会制度对学徒的种种限制外,官办手工业还专门设有学堂、夜校以及教员,教以学徒算术以及文化知识,启发心智,提高综合素质,“因学徒既习工艺,必须兼习书算,以启其智,故附设匠徒夜学堂,委教习一员,体操教习一员”[26]。

各地官办手工业招收的学徒资质平庸,出身低微,有的甚至有恶习,总体素质不高。他们学成后主要有四种出路。第一,官办手工业学徒学成后留用本局,农工商部工艺局扩充试办简章中提到,“工徒毕业之后,可升为工匠、匠目、工师等名目,递加津贴,由二元至四元,或者六元九元不等,其中技艺超群,升做工师的学徒,可由工艺局呈请本部赏与八九品艺士职衔执照”[27]。而且,在官办工艺局的工匠,比普通工匠多得工钱,“凡在本局充教习学生者,练成高等技艺,较寻常工匠能多得工钱,多养家口,将来皆立可大可久之业”[28]。 第二,官办手工业学徒学成后除了由本局留用之外,还可成为其他工艺局传授技能的老师,“此项生徒学成以后,除由本局留用外,凡顺直各属所设工艺等局,准其聘往传授,以振工业,而广师资”[29]。很多民办工厂的技师、匠目,也是官办工厂的毕业工徒,“各属民办工厂,所用技师匠目,多属该场毕业工徒;东三省、山西、山东、河南、陝西诸省官立工厂,来场调工徒前往传习者,亦复不少”[30]。第三,在押罪犯,在学习各项技能毕业后,可保释后自谋生计,不肖子弟学成后也可自谋生计,“所有闽县、侯官县讯结在押匪徒,一概发回,雇觅工师,教以各项工艺,限满如能勤业,酌予保释,令其自谋生计。其良家不肖子弟,家长难以约束者,亦准送局学习,分定年限,艺成送回”[31]。第四,官办手工业学徒学成后还可开办工厂,目的是把制造工艺推广到民间,“一俟学业有成,即可分派各府州县,或教授生徒,或创办工厂,使民间洞悉制造之方,即可以为挽回利权之计”[32]。

总体来说,官办手工业学徒学到了一技之长,其中一些官办手工业取得了一定成果,且得到了民众的认可。“德阳工艺局,由知县捐款创建,雇工师教习刻字、织布、制造鞋袜、衣帽、绢扇、手帕、卤漆等技术,共计十余门,招收贫乏无业子弟二十余人以及罪犯二十余人为学徒,其所出绢扇、手帕、鞋布等货,均能畅销,尚有作不敷售的趋势,破著成效,城乡各处人家,多有愿送子弟入局者,足见工艺之振兴尚易也。[33]”东三省开设的八旗女工传习所经营颇著成效,所内工师发明创造的一种新制裁容绒,被带去南洋劝业会陈列比赛,吸引了众多妇女,“本地妇女闻风兴起,争愿入学”[34]。

三、工场手工业学徒的社会流动情况

工场手工业,是介于传统手工业与机器工厂之间的一种形式,这是随着鸦片战争之后西方资本和技术侵入形成的,采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在生产力上依旧使用手工工具,而非机器。这样的工场手工业学徒制有三个特征。

特征之一,不再严格限制工场主招徒数量,而学习年限和招徒条件并未宽松。传统的行会通过各方面的规定维系了各个从业者间相对平衡稳定,但随着西方机器的不断入侵,资本主义冲击加深,个体手工业者为了自身生存,破坏行规的行为时有发生,行会在对本行业的控制上失了势。与此同时,新式商会和工艺同业公会逐渐形成并规范,“自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904年1月11日)清朝政府商部奏准仿照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会组织,颁布《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明令各省城市旧有商业行会、公所或会馆等名目组织,一律改组为商会,才逐步改变了传统的行会性质,使其具有资产阶级组织的鲜明特色”[35]。民国十六年(1927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农工部公布的《工艺同业公会规则》“凡属机械及手工之工厂、作坊、局所等,操同一职业者,得依本规则之规定,呈请设立工艺同业公会”[36]。新的工商业组织不再严格限制招徒数量,“沙磨坊之收徒,并无定额,入门手续,亦极简单,为徒时期,亦照南京习惯,三年满师”[37]。南京刻扇骨坊招收学徒时,“并无定额,换言之,即多多益善”[38],这比行会“三年为满,出一进一”的规定更为宽松。不限制招徒数量并不意味着降低招徒标准,刻扇骨坊之学徒招收明确“为学徒者,必会读书数年,天子聪慧,心思灵巧,且不喜嬉戲者”[39]。

特征之二,培养学徒的职能非招徒主体——工场主负责,而是另设熟练工人,一人带多徒,“全坊之人,在例只认老板为师,但学徒之学技,全赖技精工人之教授”[40],这个“技精工人”还负责全坊工徒的验收工作,“此项工坊,必请一技精工人为领袖,以领率全坊工徒在坊工作,并验视他工磨成之物”[41]。

特征之三,分工的出现使得学徒身份逐渐由学习技能者转变为廉价的劳动工人,学徒制的性质逐渐由职业技能传授转变为劳动用工制度。在1912年对全国25种手工业作坊和手工工场统计中,总计16 313家,工人总数485 971人,平均每个工场雇佣30个工人。他们之间存在分工协作,学徒只需掌握某一流程的技能而非全部工序,类似于现代流水线工人,工场主不必给付学徒工资,再加上不限制招徒数量,工场主为多得利润而扩招学徒,占取他们三年的免费劳动力。

在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冲击下,手工业工场主普遍处于经营艰难状态。为了节省成本、维持生存,他们招收的学徒有相当比例的人被解雇,这样的情况在近代北京地毯业尤为突出。刘家铨对北京地毯业老工人的调查显示,117名工人中有101人被解雇,失业率高达86.3%。总体来说,工场手工业学徒的出路主要有两种:一是学徒满师后从学徒工变为正式工人。据1932年对高阳织布区382户织户的调查中,“许多学徒在年长后即升为正式雇工”[42];天津地毯业学徒毕业后,由匠师请求地毯同业公会发给证书,凭此证书,可作细工,可获得礼金数元,“学习期满之后,学徒例得一笔礼金,自6元至40元不等,最普通之数,约在18元至24元之间”[43]。二是学徒满师后还有一部分人成为了小业主、小作坊主,他们大多开一个作坊,招收徒弟,以糊口谋生。据1928年调查,北京珐琅工业共计七、八十家,大多数规模甚小,“多系满期出厂之工徒、在家招收学徒数名,自行制造,门外亦不标明字号,与住家无异,大概亦不呈报营业,以免缴纳捐款”[44],他们所生产的珐琅器具,盈利甚微,仅供糊口之资。某些行业中学徒满师后能开作坊招徒的幸运儿不过半数,刻扇骨坊之学徒学习期满后,“若徒之家属广识扇庄,并得自由另设刻坊,自收门徒,但以工艺不易,徒之能享上述优等利益及待遇者,不过半数,三年满师之后,仅能刻粗浅之货,不能深造者,颇不久乏”[45]。至于那些被解雇的学徒,他们的出路大多比较尴尬,很多人被迫转行,做些小买卖或者体力活糊口度日。这些人被解雇的次数在几次到几十次不等,有的工作几天就被辞退,有的工作数月后被辞退,他们大都做过小买卖、拉车的工作。王俊被解雇50次,失业后做过小工拉车的体力活,邹鸣鑫被解雇15次,最短工作了几天就被辞退,失业后以卖破烂、卖布头为生[46]。

四、总结评价

近代以来,外强侵略战争打破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民众生活处于动荡之中。传统社会中“入仕”的方式——科举制的废除,也打击了读书人的积极性,近代手工业学徒制为当时的人们提供了一条道路,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解决了就业问题,也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第一,近代手工業学徒制使大量学徒学到了相应的劳动技术,得到了就业,发挥了职业教育的职能,证明了学徒制的有效性。行会制度下,当学徒学习期满,按规定成为客师后,享有可支配的工资收入、自由选择权、一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工作稳定的保障,不断积累资金,便可开店铺作坊,成为铺东,还可自行带徒,成为师傅;官办手工业学徒学成后可留用本局工匠或去他处做技师;工场手工业学徒满师后也有一定比例的人可升做工师或开办手工作坊带徒。

第二,近代手工业学徒制提升了我国手工业的竞争力,在与外国资本抗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三种学徒制都使广大民众掌握了技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手工业者,促进了他们的社会流动,同时为近代机器工业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第三,近代手工业学徒的社会流动受到了当时社会因素的冲击和强烈影响。产业较为稳定的时期,他们有良好稳定的出路,进而促进了生产;在与外资激烈的竞争中,一些手工作坊⒐こ〉贡眨贾卵讲荒艿玫匠浞值木鸵怠2豢煞袢系氖牵止ひ笛街贫杂诘笔毖骄鸵怠⒚裆U稀⑸缁嵛榷ㄆ鸬搅肆己玫拇俳饔谩4由缁峄肪扯杂谘街频某寤骺梢粤私猓桓龉业木梅⒄梗挂凑飧龉业恼挝榷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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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方显廷.天津地毯工业[M].天津:南开大学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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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刘家铨.残酷的“吃徒弟”制度——旧中国北京地毯业的学徒制概述[J].前线,1964(9):11-13.

(责任编辑:张宇平)

Research on Social Mobility of Modern Handicraft Industry Apprentice

LIU Jing-jing, YANG Da-wei

(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Tianjin 300222, China)

Abstract:In modern times, handicraft production was the main form of social production, and its apprenticeship system ensured the supply of talents for maintaining production. The social mobility of apprentices has a direct impact on the attractiveness and learning quality of modern handicraft apprenticeship. This paper studies the social mobility of the three kinds of apprenticeships in modern times, explores the status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s and reflect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pprenticeships.

Key words: handicraft industry;apprentice;social m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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