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完美开篇是什么样子

2021-05-30 10:48赫夫齐芭·安德森
译林 2021年2期
关键词:狄更斯小说

〔英国〕赫夫齐芭·安德森

一部经典小说总是富有许多特质,使它在文学的历史长河中永放光芒,而完美的开篇则往往是这些小说让人铭记的一个重要元素。

英国专栏作家赫夫齐芭·安德森在研究了大量小说的开篇艺术之后,写下了这篇文章,希望给读者和作家一些启示。

无论在婚恋网站写自我介绍,还是起草工作文案,开篇至关重要——但说到长篇小说,开篇的重要性简直无以言表。想象一下写作一部小说的历程,从构思到写作再到修改、润色、编辑等;再想象一下潜在读者所处环境,图书市场乱花渐欲迷人眼,更不用提精彩纷呈的影视和互联网无时无刻不在抢夺他们的注意力。设想在这浩瀚的文化海洋中,读者奇迹般地与某位作者的某本书偶遇,他扫了一眼护封,随手掀开了封皮……作者和读者就在那一刹那建立起了最亲密的联系,而开篇则是作者争取读者最宝贵的机会。它一定要有吸引力——勾勒出引人入胜的情节,烘托出扣人心弦的气氛,刻画出丰满多姿的人物形象,用让人无法抗拒的语气描述出来——这样读者才会读下去。怪不得斯蒂芬·金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有时甚至是几年的时间,才能找到令他满意的开篇。

查尔斯·狄更斯的几部小说开篇几近完美,他可以说是成功实现开篇之帽子戏法的作家。当然,这其中包括《大卫·科波菲尔》(“在我的人生中,作为主人公的到底是我自己呢,还是另有其人,这些篇章会讲清楚”),《圣诞颂歌》则体现了简洁之美(“首先要说的是,马利死了”),但最出彩的,还当属《双城记》。“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可以称得上是句经典,经常被人仿写或引用,即便没读过这部小说的人也会觉着非常熟悉。这句经典永不过时,提醒我们世界是矛盾的,这部以爱和革命为线索的故事里就处处交织着矛盾。

整本书的DNA

《双城记》出版至今已逾160年。小说的第一句话——总共有119个单词——绝对是它最出彩的地方。其实狄更斯写小说的时候并没有在开篇下很多功夫。早期的英语小说往往写得比较随意,即便没有各种漫不经心的铺垫,也经常会把开篇顺手交给前言。与之相对应,直接把读者拉进故事里——直击主题的风格——已经主宰文坛一个世纪左右。现如今,开篇风格与以往相比不仅大不相同,作家、书评家甚至是读者赋予它的权重也不再一样。我们把期望值进行了前移,相信开篇几句话必然能够体现整本书的DNA,能够代表300页故事的风貌。

当然,有多少部小说就有多少种开篇,然而我们还是能够辨别出小说的主题类别和写作趋势。比如一些概括性的话因其普遍真理性而发人深省,难以忘却,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半個多世纪以来,L.P.哈特利的小说《传信人》的开篇至今仍然拨动着人们心中那根忧伤的琴弦(“过去犹如异邦:那里人们做事的方式都不一样”)。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的开篇几乎与狄更斯的一样著名——诙谐幽默,又不乏睿智讽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贤妻,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另外一个手法就是陈述简单的“事实”。“我是个隐形人”这句话成为拉尔夫·埃里森的《隐形人》简洁巧妙的开场。雷娜塔·阿德勒的《快艇》的开篇也非常精短:“那年没人死。”这句话马上会引发一系列疑问,只有接着读下去才能获得答案。唐娜·塔特的《校园秘史》同样巧妙地操控着读者:“山中的积雪开始融化,邦尼已经死了好几个星期,我们开始认识到情况的严重性。”

当平淡无奇与反常怪异相结合时,就极具诱惑力,这一点乔治·奥威尔很拿手。“4月的一天,晴朗而寒冷,时钟敲过十三下。”这是小说《一九八四》的开篇。杰弗里·尤金尼德斯的《中性》又是怎样的呢?“我曾两次诞生于这个世界:第一次作为女婴出生在底特律,那是1960年1月晴朗无烟的一天;第二次是在1974年8月,以少男之身诞生于密歇根州佩托斯基附近的一间急诊室里。”

有些作家愿意突出其作品的小说性质。安·泰勒喜欢用讲故事的语气来吸引读者,她的《昨日当我们盛年》是这样开篇的:“从前有个女人,她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对劲的人。”与此相类似,安妮·普鲁在《船讯》中向文学前辈们表示了对过往写作风格的认同:“我在这里要讲述的是奎尔的一段生活经历。他出生在布鲁克林,在乏味的小镇间颠沛长大。”

情 绪

创意写作的入门书里会讲到很多关于语态的内容,但情绪也同样重要。正如安妮·普鲁在“乏味的小镇间颠沛长大”这样的开篇中所表达的情绪。同样,西尔维娅·普拉斯唯一一部小说《钟形罩》的开篇定位了时间、地点和浓重的情绪:“这是个诡异、闷热的夏天。间谍罗森伯格夫妇在这个夏天被电刑处死。而我不知道自己在纽约做什么。”字里行间体现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寂寥空虚和冥漠感。而此书出版不到一个月后普拉斯自杀身亡,更是渲染了这种情绪。

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第一句话就让人深思故事的本质:“一个故事并没有开始或者结尾,我们只是随机选择了某件事的某个时刻,从那一刻向后看或者向前看。”够理性的吧,不过伊塔洛·卡尔维诺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在197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寒冬夜行人》里是这样开篇的:“你现在读的是伊塔洛·卡尔维诺的新小说《寒冬夜行人》。”

那么绝佳开篇的写作原则是什么呢?当然,对于有着足够智慧的作家来说,并无规律可循。麦德琳·兰歌的小说甚至还成功地借用过一句被嘲笑老掉牙的开篇,其可怜的始作俑者(其实并不公平)的名字却被拿来为“最糟开篇”的奖项命名。我指的是爱德华·博谢-利顿,以及那句“在一个漆黑的暴风雨夜晚……”。博谢-利顿和狄更斯是同时代的作家,但当时利顿拥有比狄更斯更多的读者,“笔的力量胜过刀剑”这句名言也出自他之手。然而他却因为这句备受嘲笑的开篇而出名,每年一度的博谢-利顿小说大赛由圣何塞州立大学举办,参赛者提交假想中小说的蹩脚开篇即可。而麦德琳·兰歌备受好评的经典之作《时间的皱纹》却恰恰以这句话开篇。查尔斯·M.舒尔茨的漫画迷们可能记得,《史努比》也喜欢这种开篇模式。

开篇的魅力来自精彩的故事

每一位爱书人都有他们自己最钟情的开篇(我个人非常倾心于多迪·史密斯的《我的秘密城堡》,“此刻,我坐在厨房的水槽里写作”)。但把它们孤立地拿出来比较却失去了意义,毕竟,开篇的主要功能是吸引你读下去。毋庸置疑,有些著名的开篇之所以这么受欢迎,主要还是在于后面的精彩故事。例如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那天不可能再出去散步了。”就语言本身而言,很难看出来这句话的魅力。但只要读到小说的结尾,再回过头去品味,你就会发现这寥寥几个词充分体现了女主人公的性格——她对生活的低期望值,以及对失望的无限承受能力。

达夫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是这样简短开头的:“昨夜我又一次梦游曼德利。”这句开篇之所以富有魅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之后对主人公和曼德利的了解。既然说到了字数问题,最著名的小说开篇之一出自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叫我以实玛利。”(英文只有三个单词:Call? me?Ishmael。)这样的开篇让人眼前一亮,与后面那旁枝侧生却又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分不开。

很多人认为,通过开篇来鉴别小说内容要比通过封面判断更加明智,但其实这两者都可以算是一种广告形式。所以既然不应该让封面为你的阅读决定做主(尽管这里包含着整个专业团队的努力),那么我们也不应该把重点过多地放在小说开篇上。毕竟,有些特别棒的小说开篇却平淡无奇,甚至有些扫人兴致。伊恩·麦克尤恩广受好评的小说《时间中的孩子》是这样开篇的:“长期以来,在政府和大多数公众的心目中,补贴公共交通与剥夺个人自由联系在一起。”

小说的开篇可以看重,对于平庸的笔触也要有容忍之心。可是说到结尾,情况就不太一样了。结尾与开篇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毕竟,当读者翻到最后一页时,他已经投入了相当多的时间、思想和情感在里面。至于《双城记》,毫无疑问,狄更斯也给出了精彩的结尾:“这是我一生所做的最好事情,是我一生得到的最安宁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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