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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后版权时代”转变之前的这七年中,互联网技术与流媒体平台的飞速发展,已经推动中国音乐产业走过了盗版时代、BAT时代和独家版权时代。
2015年前的互联网世界中,音乐平台的“野蛮生长”带来了严重的盗版问题。为了规范网络环境,2015年7月9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版权令”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发布,“责令”二字第一次在相关部门的通知和规章中出现。
当时,不到两个月内,各大音乐平台总计下架了220多万首未经授权歌曲,仅当时的百度音乐就下架了60余万首,一度陷入将被出售的传闻。
2015年的这一纸通知,也深刻影响了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走向。
当年,為了在市场中迅速取得正版版权优势,音乐平台们纷纷选择通过兼并来扩充版权储备。阿里巴巴整合了天天动听与虾米音乐,百度音乐也拥抱了太合音乐;次年,腾讯以资产置换股权(主要是QQ音乐业务)的方式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的单独控制权,也促成了QQ音乐、酷狗音乐及酷我音乐的合并,形成如今的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在当时的兼并风潮与版权争夺下,落单便意味着淘汰,国内在线音乐渐渐呈现出“三足鼎立”的态势。对此,彼时的阿里音乐集团董事长高晓松评价道:中国音乐产业历经文工团时代、电视台时代、唱片公司时代、盗版时代,最终走进了BAT(分别代指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时代。
不过,BAT时代并没有持续太久,在独家版权就是竞争力的时代,发展的机遇稍纵即逝。有些平台在“史上最严版权令”颁布的前一年就疯狂购入版权,建立“护城河”;而对于并不具备版权优势的音乐平台,“消逝”的命运已经注定。
可以看到,短暂的BAT时代只不过是长达数年独家版权时代的开端。自“史上最严版权令”后,音乐版权一直是音乐平台发展的主线,而版权为王的过滤网,最终筛得个“一超一强”的音乐产业格局。
几大音乐平台之间的你争我夺,也将独家版权之争带入白热化阶段。行业数据显示,2019年,音乐版权价格被“炒”到了2013年的50多倍。
2018年,百度音乐曾试图以版权破局,但计划最终因购买版权需要的高昂代价而夭折。同年,为了遏制愈演愈烈的版权之争,相关部门要求平台间实现99%的相互授权,而平台们又纷纷将目光投向了1%的头部版权。
终于,今年7月,一纸禁令叫停了独家版权,在《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独家版权禁令”)中,相关部门责令腾讯音乐在一个月内解除独家版权。自此,中国音乐产业开始向后版权时代转变。
独家版权禁令发布后,版权乱象确实得到一定解决。 比如,音乐平台纷纷取消了歌曲上“独家”的标注;今年8月31日,腾讯音乐发布了《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称多数版权方已按期解除独家版权供应。部分网友也反映,曾经灰色的作品回来了,10月下旬,国内最大独立唱片公司摩登天空、综艺《歌手2018》《歌手2019》等也纷纷回归网易云音乐。
不过,更多网友反映,尽管取消了“独家”的字样,但却是名不副实的。禁令出台3个月后,仍不见众多“灰色作品”(下架作品)的回归,甚至一些歌曲在曾经的独家供应平台上也不见了踪影。据了解,网易云音乐与一些主要唱片公司进行的非独家版权谈判都没有得到积极回应。
对于这些唱片公司等版权方而言,释放独家版权意味着其议价权将被大幅削弱。尽管“躺着也能赚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手握头部版权的唱片公司们仍能赚得盆满钵满。因此,很多海外版权方目前处于观望状态,事实上继续维持着“独家”状态。
此外,不排除有些版权方或许想以另一种独家版权形式维持高额收益。在“独家”版权禁令中,相关部门要求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而关于“高额”二字却未有明确定义也难以明确。如果某一平台向版权支付足够高的费用,版权方则可以选择向此平台“独家”供应,而不必去承担释放独家版权带来的损失。
对比两次自上而下的政策效应可知,在音乐版权“去独家”的推进中,相关部门的态度和持续发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2015年“最严版权令”颁布后的4个月内,相关部门又连发《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可见当时相关部门打击盗版的决心。而独家版权禁令超期2个月仍难见成效,或许也有赖于相关部门接下来的持续发力。
在音乐平台选择更少的当下,持续的施压或许会更无益于相关部门倡导的良性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打击独家版权行为并非意味着打压版权应有的价值,好音乐是值得付费的。
向“后版权时代”过渡的过程中,如何让唱片公司和音乐平台签订相对平等的协议才是主要议题。既然要“相对平等”,那么在音乐平台因“去独家”获得“减负”的同时,它们也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在不存在“高额保底”费用的前提下,国内的版权收费逻辑是平台根据歌曲的播放量来向版权方结算收益,即唱片公司的版费收入取决于版权曲库在音乐平台中的数据表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曾指出,此次音乐行业反垄断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平台给版权方多少版权费是合理的?
一直以来,音乐平台的数据都处在“不透明”的质疑中,而国内平台支付给版权方的分成比例也低于国际水平。有媒体报道,Spotify的版权分成比例为3:7,即平台拿30%,内容、制作、版权代理等获得70%,而国内平台支付的内容方的比例约为30%。
目前来看,“去独家”的难点在于音乐平台还无法打动上游版权方,一纸禁令和为中国音乐产业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的说辞,远不足以劝说版权方放弃高收益。其中,上游版权方手中的头部版权也将受到更大冲击,如果不能提出令其心动的价码,或许会有更多版权方采取措施强制维持“歧视性”的授权政策。
在“去独家”的背景下,反垄断推进过慢的困境或许可以通过“收益”来解决—平台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平台数据的透明化,并适当提高向内容方、制作方、版权代理支付的分成比例,或有可能说服版权方与其签订相对平等的授权协议。
这便落到了“后版权时代”的真正内涵—良性竞争上来,在这一阶段,音乐平台们拼的应该是优质的用戶体验与精准贴心的内容服务。
在版权之争刚刚兴起的2014年,酷狗音乐就提出了“听唱看”三个维度的音娱体验,阿里音乐也曾试图通过泛音乐交易平台“阿里星球”来“自救”,可惜当时的竞争主题并不在此。
如今,独家版权禁令已经为平台间多元的差异化竞争提供前提,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可喜的趋势—提升用户体验再次成为差异化竞争的主题,在一些平台的推动下,科技赋能音乐也再次受到行业重视。
此外,相关部门的“非独家”禁令中规定,独立音乐人可以和平台签署三年的独占协议,在这种对独立音乐人“网开一面”的背景下,音乐平台孵化音乐人的步伐也在加快。酷狗音乐持续加码助力音乐人的星曜计划,网易云音乐旗下“音乐人训练班”已开始首期学员招募,前不久,QQ音乐也瞄准校园音乐人上线了“你好,大学声”厂牌—越来越多的新生原创力量得到了更多关注和扶持。
可见,音乐平台并非只能做去独家版权进程中的被动接受者,在良性竞争思维下,音乐平台也能逐步提升在版权谈判中的议价权。
独家版权时代“冰冻三尺”,解冻自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好在,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我们已经看到了向好的趋势,“后版权时代”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