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岚
【摘 要】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的核心之一。自1993年开始,我国逐渐步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新时期。2019年推行LPR定价机制改革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入至关重要的并轨阶段。因此,商业银行在LPR改革过程中,将面临巨大挑战。论文介绍了我国利率市场化历程,并在深入分析LPR推行对商业银行影响的基础上,对后续深化改革提出参考意见。
【Abstract】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is one of the core of financial reform. Since 1993, China has gradually stepped into a new period of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reform. The implementation of LPR pricing mechanism reform in 2019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deepen the reform. Currently, China's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has entered a crucial stage of integration. Therefore, commercial banks will face great challenges in the process of LPR reform.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urse of China's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and on the basis of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LPR on commercial bank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subsequent deepening of reform.
【关键词】LPR;中小商业银行;定价管理;深化改革
【Keywords】LPR; small and medium-sized commercial banks; pricing management; deepening the reform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3-1069(2021)10-0001-03
1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及LPR政策推行概述
1993年我国首次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6年我国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放开银行间拆借利率管制到逐渐放开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2004年基本取消贷款利率上限,2013年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到此,商业银行可对贷款进行充分的自主定价。随后,我国于2013年建立了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简称LPR。LPR是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其形成方式是由10家全国性的银行作为报价行,于每个工作日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再剔除最高、最低各一个报价利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最后贷款基础利率,同年10月正式运行,运行初期政策效果良好。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贷款利率报价机制,中央银行于2019年8月公告实施贷款市场利率报价(LPR)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了报价行覆盖范围,增加5年期利率品种,实施以中期借款便利(MLF)为核心的报价机制,要求各报价行采取“MLF+加点”的方式报价,报价计算规则调整为去掉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得出最后报价,标志我国信贷市场利率市场化由此进入一个重要阶段。LPR定价机制的优化升级,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有了更合理的参考依据,逐渐降低了对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依赖性,转而提高了市场决定的作用,对于推动我国市场化进程和金融稳定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 新版LPR推行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定价管理状况
自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到新版LPR推行以前,国家逐步放开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因为银行间同业负债和存款的异质性,导致货币市场利率变动向存款利率变动传导受阻;贷款本身难以科学定价且中小银行自身定价能力欠缺,导致负债成本向贷款利率传导受阻,最终致使利率传导出现持续性的机制障碍。
2.1 利率“双轨运行”
新版LPR推行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利率双轨运行,不同部门定价市场化程度不同,商业银行主要负责资产负债业务的公司金融部,其存贷定价参照存贷款基准利率,尤其是存款利率很大程度上受到各地存款利率的管制,而主要负责投资业务的金融市场部,以银行间拆借利率和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作为基准,能直接迅速地反映央行政策影响,由于商业银行各部门间套利机制并不完善,银行公司金融部和金融市场部资金转移定价并不统一,出现明显的“双轨运行”现象。
利率传导机制:央行通过制定中期借贷利率和再贷款利率等方式将政策利率传导至银行间货币市场,再由“无套利定价原理”等进行测算,将利率变动进一步传导至存款利率市场,存款利率+其他负债利率构成银行整体的负债成本,负债成本+风险溢价+其他成本最终决定客户贷款的实际利率。但传导机制存在障碍:
第一,银行同业负债规模受到国家监管,相应其利率向存款市场传导受阻;第二,FTP(Funds Transfer Pricing)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市场化程度较低,但中小商业银行大多依据此方法确定存贷款利率,难免会阻碍存款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
2.2 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欠缺
当前,中小商业银行存贷款产品大部分为固定利率产品,使得组合资产和负债的久期较长,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固化,自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利率波动频率和波动幅度变得更加难以预测,利率期限结构和影响利率的因素愈加复杂,中小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相较以往有所增加,风险识别、计量、监管和防范难度持续提升。但是,中小商业银行利率管理体制并不完善,新版LPR推行以前的中小商业银行缺乏主动管理的动力,其资产负债管理侧重于对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管理,缺乏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监管,因此难以形成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制,加之中小商业银行缺乏利率风险管理的能力,最终导致大多中小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水平较市场化改革步伐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套期保值市场也并不完善,因此,不能满足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2.3 缺乏自主定价能力
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效果的直接反映。从存款角度来看,我国居民偏好储蓄,存款利率定价较为刚性,且各商业银行对存款利率变动的未来预期趋同,因此,市场利率变动对存款利率影响较小。从贷款角度来说,中小商业银行为获得市场竞争力,大多采取紧跟大行的贷款利率政策,于是出现了0.9倍的隐性下限,同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优质客户融资渠道多元,议价能力较高,银行贷款难以自主定价。不仅如此,金融产品本身定价复杂,基于成本加成的贷款定价策略为:贷款利率=资金成本+信用风险溢价+资本成本+营运成本+税收成本+合理利润,中小商业银行缺乏相应的精细化计量能力导致其使用的定价模型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以至于盲目跟随市场的定价策略可能导致实质性的损失。
3 新版LPR推行对中小商业银行定价管理的影响
新版LPR将贷款利率直接与货币政策利率、贷款利率进行一定程度的关联,直接实现利率政策对贷款利率的引导,更好反映市场资金供需变化,从而打破了旧版LPR与中央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长期保持相对稳定利差的情况,加快中小商业银行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
3.1 提升利率传导效率,缓解利率双轨现象
LPR机制改革变传统的“政策利率、货币市场利率、存款市场利率、贷款市场利率”为“MLF利率、LPR-贷款市场利率”的利率传导路径,将贷款市场利率与政策利率直接建立联系,缩短了传导链条,提高了利率传导效率,增强了贷款市场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的联动性。随着改革的推进,LPR逐渐内化到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促使“一价定律”在资产负债业务和市场投资业务之间发挥作用,一定程度上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
3.2 提升自主定价能力,打破利率隐性下限
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相应提高,利率影响和利率变化方向更加难以测度。在新版LPR机制下,资产端的价格随着市场利率变化,如果贷款的FTP成本不跟随市场变化,则存贷业务的正常利差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影响存贷业务的发展。如果贷款业务的FTP价格跟随市场变化,那么存款业务的FTP也需要跟随市场变化,因此,中小商业银行FTP机制策略从过去的内部管理需要转变到跟随市场波动。这让商业银行面临更多利率风险,从而倒逼中小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利率定价信息系统、吸纳利率定价方面的人才,以支持精细化的贷款市场利率定价。LPR机制改革,加剧了信贷市场的竞争,要求商业银行依据自身经营能力和面临的风险水平给贷款定价,从而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
3.3 挤压利差空间,增加利率风险
短期来看,中小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利差收缩,利润下降。目前,贷款端的LPR持续下降,而存款端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存款基准利率基本维持不变,信贷业务利差收入持續收窄。利率敏感型客户议价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挤压中小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空间。另外,随着LPR定价机制的实施,贷款定价基准每个月都会发生改变,一定程度上可以更灵敏地反映市场状况,但也会使得浮动利率贷款的利息收入随之发生波动,到期贷款也存在重定价的不确定性。对于重定价,一种是信贷审批结束之后至放款之前,遇到LPR波动的重定价问题;另一种是放款结束后未来业务经营过程中,客户可能提前还款或者要求贷款价格变更等带来的重定价风险。银行负债端存款利率较为刚性,资产端贷款利率市场化提高,必然会出现存贷款利率调整幅度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因此,银行面临更大的基差风险。
3.4 帮助商业银行平稳过渡
LPR机制改革推动了贷款实际利率下降。如若在商业银行综合负债成本未出现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全量替换会导致银行利润出现大幅度收缩,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在经济增长压力较大的背景下,LPR机制改革实行新发行贷款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存量贷款短期内维持原合同利率不变,之后可在重定价日自主选择是否变更为以LPR为参照的贷款利率。由此,LPR机制改革对商业银行经营短期影响较为温和。从传导链条来看,从MLF的变动到LPR的变动,再到贷款实际利率的变动仍然有较长的传导时间,短期存量贷款维持利率不变可近似看作固定利率贷款,在利率下行期有利于锁定收益。总体上,商业银行有较大的空间作出必要调整。
4 应对后续深化改革的建议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的利息收益空间持续收窄,净利润水平持续承压。LPR机制改革标志着贷款利率并轨进入市场化阶段。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仅剩下存款利率未实现市场化,未来银行利差收益空间将进一步收缩,银行将承受更大的利差压力,这也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4.1 优化贷款定价机制,提升风险定价软实力
银行自主定价能力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FTP管理水平,对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利率风险监测分析、集中管理利率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组合、引导资源向有利方向流动、引导产品定价、优化压力测试等积极应对利率风险管理。FTP是定价传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银行需要逐步优化内部FTP传导机制,综合分析各渠道的资金成本和MLF对FTP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合理调整资金结构,提高内部价格测算精度,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保证传导真实的资金成本以减少非理性的定价行为,提升商业银行自身自主定价能力和定价质量,优化完善自身定价机制,提高市场利率和贷款执行利率的关联性。
4.2 积极实施差异化战略,拓展业务能力圈
商业银行对拥有优质资产、优质业务客户的追逐日趋激烈,商业银行只能不断让利使得自身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意味着信贷资产收益率面临持续下降,如何发掘优质收益资产,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竞争点。中小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个人、小微等普惠金融业务。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彻底打通后,贷款利率变动和债券等利率变动会逐渐趋近,优质企业有可能会转向直接融资,使商业银行被迫下沉其目标客户群体,大型商业银行可能会抢夺中小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而中小商业银行目标客户则下沉到小微、个人客户,以专业能力提升自身议价能力。同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非息收入占比。非息收入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敏感度较小甚至无影响,所以银行可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强化金融中介服务职能来获取非息收入,一定程度上应对利率改革带来的冲击,如理财业务、信托业务、投行业务等。
4.3 合理运用衍生品规避利率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套利交易、资产配置的作用,其中规避风险是金融衍生工具存在的最主要的作用和意义。
在LPR机制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是: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类风险。商业银行应该合理运用量化模型测度各类风险指标,依据自身管理能力和要求,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如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将利率风险纳入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之中,逐步提高利率管理能力,并且加强利率前瞻性研究,准确预测未来利率变化趋势,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生存活性。
4.4 加强内部管理,降低非利息成本
中小商业银行需配合最新改革要求,及时修改有关贷款合同的相关条款,确保业务人员开展业务活动时有章可循。加强业务培训,将涉及的相关知识向全行管理层人员及业务人员进行讲解,嚴格落实有关规定。
对业务成本、劳务成本、营销成本和合规成本等,中小商业银行应进行系统整合分析,采用精细化管理手段并配置相关资源并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率与服务水平,从而加强对非息成本的管控,以实现成本收益最大化。
4.5 严格遵守金融管理制度,全面防范监管风险
深化LPR改革的同时也要逐步完善相应的金融监管制度,主要是各商业银行参照LPR进行定价所要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从稳定发展的角度来说,商业银行自身严格执行监管政策,切实落实监管要求,强化监管协调配合,减少非理性市场行为,完善相应的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并强调实质大于形式,从而规范发展要求,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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