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猛,李光安
摘要:新年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倡导的艺术形式,通过绘画作品宣传社会意识,以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文章从“十七年”时期的新年画入手,以画家为创作主体,基于新年画题材,探析题材选择中的社会意识,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新年画创作,由此得出新年画题材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即社会意识决定新年画题材,且新年画反作用于社会意识。
关键词:新年画题材;“十七年”时期;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J2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號:1004-9436(2021)23-00-03
“十七年”时期起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于1966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众多不利于国家发展的内外因素,需要国家主持大局和团结大众,将人们往积极的方向引导,以减少社会风险,新年画就承担了这样的社会责任。毛泽东曾说:“年画是老百姓最喜欢的东西,应该注意。”[1]事实上,年画的发行渠道较为完善,人们也易看懂,是团结群众的极佳方式。因此,1949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关于开展新年画工作的指示》(下文简称《指示》),这标志着新年画运动的开始。《指示》明确了新年画的创作目标、题材内容、印刷和发行等,并设新年画创作奖以促进其发展。
1 “十七年”时期新年画创作题材
《指示》明确了新年画的创作目的——“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宣传新中国的成立和共同纲领,宣传把革命进行到底,宣传工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在创作内容上“着重表现劳动人民新的、愉快的斗争与生活和他们英勇健康的形象”[2]。下表主要依据此时期的获奖作品,将其题材分类,并分析各题材所占比例,由此得出革命历史、人民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是画家创作的主要题材。
1.1 歌颂革命历史
此时期发生的革命历史事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抗美援朝,画家们纷纷选择这些题材进行创作,以表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喜悦和对抗美援朝取得胜利的期待,同时也提升了国内士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重要事件,在1950年的新年画创作奖中,安林的《毛主席大阅兵》获甲等奖,顾群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获乙等奖,这两幅画作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表达了民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喜悦之情。之后,抗美援朝成为热点事件。在1951—1952年的新年画创作奖评选中,邓澎的《保卫和平》获一等奖,阿老的《中朝部队前线胜利联欢》获二等奖,张碧梧的《养小鸡、捐飞机》获二等奖,这些作品展现出全国人民对于抗美援朝取得胜利的期待。
总之,这些作品不仅表达了对国家的美好祝愿,还提升了国内民众的凝聚力。而画家将这些事件作为选题,一方面是由于《指示》明确了创作题材,另一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并对未来充满期待。
1.2 反映人民生活
“十七年”时期,国内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且经济持续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升,部分画家注意到这些变化,便将其作为创作内容,描绘丰收后人们的喜悦和对生活的满足。
1950年的新年画创作奖中,李琦的《农民参观拖拉机》生动地描绘了技术员对农民讲解拖拉机的情景,并获甲等奖;力群创作的展现山西农民农忙之余在窑洞前看报纸的《读报图》获乙等奖。此外,1951—1952年,桑吉雅的《牛羊兴旺》反映了藏族人安居乐业及牛羊兴旺的生活实景,获三等奖;丁鱼创作的描绘秋收时节女性农民的《女拖拉机手》获三等奖。金梅生的《菜绿瓜肥产量高》表现了农民对于丰收的喜悦之情,并获第三届全国年画评奖一等奖,刘文西的《同欢共乐》也获一等奖,描绘的是毛主席与陕北劳动人民欢度春节的情景。
这些作品都真实反映了“十七年”时期国内不同地域、不同时节劳动人民的生活百态,同时记录了“十七年”时期人们生活水平的变化过程及社会的发展历程。
1.3 描绘社会主义建设
“十七年”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如火如荼的阶段。在画家眼中,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大事件也是主要的创作题材,如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文简称《婚姻法》)的颁布等。
受1950年2月14日签订《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影响,冯真和李琦创作了《伟大的会见》,描绘了毛泽东和斯大林在克里姆林宫的会见,并获1951—1952年新年画创作奖第三名。与中苏友好相关的作品还有武德祖的《向苏联老大哥学习》、邓澎的《欢迎苏联朋友》等。另外,1950年5月1日《婚姻法》颁布后,石鲁创作的《幸福婚姻》反映了“自由恋爱、婚姻登记、互助生产”新式婚姻观下,人们对幸福婚姻的期待[3]。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十七年,新年画记录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同时也提升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知程度。
综上所述,根据社会需求制定的《指示》对画家的创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在此基础上,通过个人的实践经验和习得的绘画技法,画家对国内社会环境和人们生活的改善加以描绘,同时这些题材也体现出社会意识[4]。
2 新年画题材选择中的社会意识
在新年画题材选择中体现出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因社会意识复杂,可从不同角度划分,如从意识的主体角度看,社会意识可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人意识是不同个人所特有的实践和社会经历的反映和产物。……群体意识是一定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5]
作为选择题材的主体,不少画家为了能深入了解各个群体的社会意识,提升自我素养和作品内涵,深入农村和工厂体验生活并收集素材,以避免作品只停留在展现表面现象的层次[6]。在题材的选择上,画家一方面根据自己或其他个体的社会经历和实践经验,即个人意识,选择题材;另一方面,画家也会根据各个群体通过实践产生的共同意识,即群体意识,选择题材。
同时,两种意识可存在于同一种题材中。例如,张碧梧的《养小鸡、捐飞机》是革命历史题材,所呈现的是一位养鸡的妇女,所表现的是个体希望通过自己的实践,在抗美援朝的伟大事业中贡献一份力量的个人意识;邓澎的《保卫和平》同样是革命历史题材,但此作品体现的是群体意识,所描绘的是农民丰收后在“保卫世界和平”纸上签名的场景,展现的是人们对于保卫胜利果实、捍卫和平、反对战争的共同期待。这两幅作品分别是个人实践和群体实践的产物,这也是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间的区别。
虽然有区别,但它们也相互联系,“群体意识不是社会成員个人意识的简单汇集。……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条件下是部分和整体、个别和一般的关系”[5]。一方面,整体离不开部分,所以群体意识依赖个人意识而存在;另一方面,部分也离不开整体,所以个人意识反映在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中。也就是说,不同个体在对同一事物实践后产生类似或相同的意识时,个人意识可汇集成一个整体,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例如,邓澎的《保卫和平》,作为个体的农民,有反对战争与渴望和平的个人意识,并由“保卫和平签名”事件将个人意识汇集到一起,构成群体意识,这就是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
画家作为创作主体,在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的共同作用下选择题材进行创作,可以说是社会意识决定了新年画的创作题材。此外,从社会意识的另一个角度思考,新年画与社会意识形态间又有怎样的关系?
3 社会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新年画创作
从另一个角度对社会意识进行划分,即从反映社会存在的程度来看,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根据社会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的不同关系又可分为社会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其中,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等反映社会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社会意识(见下图)。此外,“马克思指出,‘统治阶级利用意识形态,……作为‘统治手段”[7]。所以说,如果领导阶级想带领人们步入幸福的大门,就需要在社会内部构建合理的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思维导图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内“总文盲率达80%,农村的文盲率达95%以上”[8]。当时国内社会意识整体较淡薄,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需要以人们易懂的形式进行政治法律思想和道德意识的传播,以增强人们的社会意识。因而以新年画作为构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桥梁,可以达到提升国民素质的目的。
3.1 传播政治与法律思想
政治思想是人们对政治制度的观点总和,法律思想是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观点总和,政治与法律思想是最直接反映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并在意识形态中处于核心地位。正是由于政治与法律思想在社会意识形态中的重要地位,就需要以人们易懂的形式,传播政治与法律思想,以达到提高人们思想文化水平的目的。
在国家出台法律政策之后,画家们便创作相应的作品并呈现给全国人民。《婚姻法》颁布后,彦涵创作的《新娘子讲话》、石鲁创作的《幸福婚姻》等作品传播了《婚姻法》中的自由恋爱、婚姻登记、互助生产等新式婚姻和法律思想,这也是新旧社会的社会意识转变的显著特征。
显而易见,在政治与法律思想的主导下,画家创作相应的作品,使人们通过简单易懂的新年画了解国家政治和法律相关内容,达到普法目的,使人们的政治与法律思想得以增强。
3.2 宣扬道德意识
道德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习惯、信念和教育背景发挥作用,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规范。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内经历了长期的动乱,传统美德在部分人心中已经动摇。因此,国家鼓励画家将道德模范作为创作素材,以此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
1950年,古一舟描绘劳动人民的《劳动换来光荣》获甲等奖,冯真的《我们的老英雄回来了》获乙等奖,两幅画中的“夫妻劳模”和“劳动英雄”锦旗是在劳模大会上获得的,画家正是通过画作宣传积极劳动的精神。1951—1952年,林岗的《群英会上的赵桂兰》获一等奖,描绘了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与全国劳模欢聚的场景,其中的主角是为保护国家财产受伤的赵桂兰,作品展现了传统美德。
概言之,通过新年画传播传统美德、宣传劳模形象,利于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此外,道德也具有继承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需要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美德,进而培养具有优秀道德品质的国民。
4 结语
新年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政府主张而兴起的绘画形式,作为社会意识的载体,在“十七年”时期积极传播良好的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根据不同主体来划分,呈现出不同的社会意识,如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以及政治法律思想和道德意识等。同时,画家作为创作主体,在社会意识和新年画题材间起桥梁作用。画家通过深入体验和实践把握社会意识的不同方面,以传播积极的社会意识。
文章通过对“十七年”时期新年画题材与社会意识的探析,旨在明确社会意识与新年画题材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反映的是社会生活条件,这决定了新年画的创作题材。另一方面,新年画反作用于社会意识,即可通过新年画传播积极的社会意识,如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意识等,使人们受其影响,从而进一步夯实中国经济、文化建设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蔡若虹.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工作[J].美术,1990(9):7-8.
[2] 沈雁冰.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开展新年画工作的指示[N].人民日报,1949-11-27(04).
[3] 梁祎轲.时代的呈现[D].济南:山东大学,2018.
[4] 曹淑勤.中国年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353.
[5] 向洪.四项基本原则大辞典[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408.
[6] 薄松年.中国年画艺术史[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8:192.
[7] 徐光春.马克思主义大辞典[M].武汉:崇文书局,2018:77-78,80.
[8] 何涛.档案见证建国初期的扫盲运动[J].北京档案,2014(8):55-57.
作者简介:陶猛(1996—),男,河南漯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品牌文化与视觉符号。
李光安(1963—),男,河南安阳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品牌文化与视觉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