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智库影响力到智库能力:智库评价体系的视角转换与方式创新研究*

2021-05-29 01:57
情报杂志 2021年5期
关键词:智库影响力评价

任 恒

(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深圳 518060)

0 引 言

作为现代决策体制的产物,智库是一种相对独立、非营利性质的政策研究与咨询机构,并充当公共部门决策咨询活动的“外脑”,构成其决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可以说,当前国际局势的急剧变化和国内经济发展转型带来的系列挑战,使得我国公共决策过程的复杂性陡增。面对上述情形,党和政府对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的需求亦随之增强。党的十九大通过决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再次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表明现代智库的功能作用日益受到国家的重视。在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以下简称“新型智库”)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它们广泛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影响公共政策的议程设置和决策结果,致力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进程以及国家软实力。与此同时,随着新型智库建设的不断推进及我国决策咨询制度的逐步完善,研究者们尝试对智库职能发挥的程度予以评价,并成为近年来国内智库研究界较为关注的分支领域。

智库评价是创建与整合智库各种信息的相关过程,有助于决策者深入理解智库的内在属性,并洞悉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功能作用,成为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力工具。不过,随着国内智库评价工作的快速推进,来自学界的争议与质疑之声亦在不断增加,认为现有评价体系的信度与效度仍值得推敲。分析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大部分的研究集中围绕智库影响力的生成逻辑、影响机理以及提升策略等方面予以分析,而针对如何完善当前智库评价体系的多元视角与评价方式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本文就国内外关于智库评价的经验做法予以梳理,厘清智库影响力及智库能力等相关概念的内涵,旨在探讨现有智库评价体系的合理性问题,包括应如何改进评价方式、智库评价排名与标准,进而提出关于中国智库评价体系的新框架。

1 智库评价的现有思路:以智库影响力为主要视角

理论上,智库评价能够激发我国新型智库建设的行业自觉,并借助设置各级指标的方式引导智库运行方向,以实现智库行业的优胜劣汰及其发展。不过,当前智库评价体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中仍然存在若干误区,不免存在智库评价体系与我国新型智库建设战略目标脱节,不能有效凸显新型智库建设目标的问题。

1.1影响力及智库影响力的概念内涵随着各类智库在影响公共政策和社会舆论上发挥的作用愈发重要之际,国内外智库评价报告主要以“智库影响力”为切入点,注重考察智库参与公共决策的具体过程中,是否发挥了实际的影响力。毋庸置疑,针对智库进行客观、精准的评价既可以明确智库的贡献及作用,亦可为智库建设树立标杆,并为智库发展树立一系列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以促进智库的健康发展。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应明确的是,“影响力”作为政治学领域的概念术语,其有别于“强制力”与“控制力”,前者系指主体采取一系列非强迫性的方式,比如理性劝说、协商谈判、和平呼吁等,并借助各类传播手段以影响或改变他人决策行动的能力,而后者则在较大程度上强调强制性的角色安排。对此,美国智库学者安德鲁·里奇指出,智库影响力是智库专家们向诸多政策制定者成功传递其观念,或者引发他们对政策相关信息的思考与操作[1]。此外,国内有学者将智库影响力与智库传播力予以区别,认为前者主要体现为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与社会影响力,后者则指涉信息传播活动特别是新闻媒体报道在智库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2]。

评价乃是衡量某一组织机构及其产出效果的重要方法,应肯定智库评价研究自身的必要性及其价值,但不同研究者对智库影响力的评估测算方法及其指标设置并不一致。其中,西方学界较为注重智库的策略及结构如何提升其影响特定政策问题的出台。朱莉亚·克拉克和大卫·罗德曼认为智库的出版物、博客发表或者智库生产的其他产品是影响智库研究能力的直接体现[3]。朱旭峰等人较早考察了欧美智库对于公共政策的影响,并以社会结构为分析范式将智库影响力划分为三个层次:决策(核心)影响力、精英(中心)影响力和大众(边缘)影响力[4]。此后,他主张智库影响力是显性的,表现为对政策决策者及其政治观点的显性影响[5]。陈升等人则依据智库影响对象的差异,将智库影响力划分为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及社会影响力,并通过网络采集的数据,包括党报引用量、期刊引用量和新闻提及量获致最终测算结果[6]。袁曦临等人观察到,智库影响力输出大致涵盖以下三种路径:打造高端国际品牌(国际活动、国会听证、国会简报等)、创新的研究组织机制(严格把控招募人员的质量等)、强大的生态塑造能力(与政界、商界、媒体、学术界、非政府组织等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7]。

1.2国内外智库评价的现有指标体系概述近年来,国内外多家机构及个人对智库予以评价及排名,促使智库评价成果愈益丰富,但各研究报告的侧重点并不相同(详见表1)。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詹姆斯·麦甘借助问卷调查的定量研究方法,通过搜集一手数据,对世界范围内的顶尖智库予以影响力排名[8]。具体来看,麦甘提出探测智库影响力的指标,包括资源指数(吸引和招揽一流学者和研究者的能力、有稳定的资金支持、有影响政策政策制定者的能力)、使用指数(包括媒体报道情况、网站点击率、出版的书籍、被学者引用的情况、组织的会议和论坛)、输出指数(包括政策咨询的数量和质量、出版和发表的书籍和文章、媒体采访、组织的会议和论坛)和影响指数(包括政府采用其提供的建议、获得的奖项、学术期刊的引用)。唐纳德·阿贝尔森利用政策过程的概念框架,对智库影响力的评价方法予以创新,其采用智库被媒体引用的频率和参加国会听证的次数为主要评价依据,将美国与加拿大的智库政策影响力加以比较[9]。不过,马哈茂德·艾哈迈德在测量智库对美国政策进程的影响过程中,无不讳言地承认由于“研究(案例研究)和有关因果关系的数据较难获得,源于资助者不倾向于支持这种类型的研究”,致使获得一个确切的结果是较为困难的,进而主张采用间接指标来评估智库影响,包括与决策者或执行者的关系、政策制定者对报告的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的流通范围与质量、媒体累计引用与参考、学术期刊及公众证言的参考次数等[10]。

近些年,受到国外智库评价研究的影响,国内集中涌现出以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的智库评价研究。例如,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历年发布的《中国智库报告》借鉴了上述研究,并将影响力作为核心指标,包括“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增设了“国际影响力”这一指标体系[11]。荆林波等人构建了全球智库综合评价AMI指标体系,涵盖吸引力、管理力和影响力三个方面[12]。零点国际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智库影响力报告》,采取定量研究为主、定性研究为辅的研究方法,将“专业影响力、政府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国际影响力”作为评价排名的一级指标。不同智库评价机构采用了各有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也得出了不尽一致的智库评价结果。其中,国内外学界往往针对不同的对象影响力发挥方式的差异,将智库影响力细分为对政府及决策者的政策影响力、对社会与大众的舆论影响力、对国际关系及国际政治格局的影响力、对学术研究及学者的影响力等。总体而言,研究者对于智库评价的基本方法,大体涵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不过,定量分析方法难以反映出智库整体表现或政策共同体中对该机构的基本印象,而定性分析方法尽管减少对数据及相关指标的依赖,但却难以控制评价质量。对此,有学者直言不讳地指出“坚持以智库影响力为评价对象进行智库评价研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以评价促进智库发展的目标。”[13]可以说,当前智库评价的主要误区是局限于从智库塑造公共舆论、政策偏好和决策者的选择等方面的影响力指标衡量其成功与否,而这本身即是一个难以量化、不易把握的标准。

表1 国内外主要智库评价指标体系

1.3影响力视角下智库评价工作的若干困境概言之,影响力视角下智库评价体系的构建饱含争议,体现在以下方面:评价公信力较为薄弱致使排名榜单结果遭受质疑、指标难以获取的难题以及难以发挥“以评促建”的预期效应。

1.3.1 评价方法的客观性欠缺,导致评价公信力较为薄弱 依据国内外智库评价报告文本,可发现部分报告较为依赖被访者的主观判断,缺乏针对智库数据收集、研究及分析的田野调查,导致智库排名的信度及效度遭受质疑。具体而言,当前部分评价存在评价排名方法论方面的缺陷,通常是通过问卷、专家评分的方式,进行智库影响力的定性评价工作。在上述主观评价过程中,受访专家往往借助自身经验对智库影响力大小给予判断,存在不同程度的主观性,其中评价方法及其评价过程的公正性争议也较大。麦甘主持并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常受到质疑,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评选专家人选并不透明,而且评价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够严谨等问题。例如,有学者在对《全球智库报告》予以评价时,认为其采取“主观整体印象评价法”,导致主观导向的影响过大,评价过程往往受制于评价者所处的地域、所研究的领域、所持有的观点等因素,从而影响评价的客观性与准确性[13]。针对这一问题,有学者认为“智库评价机构应该公开智库评价指标体系,说明指标含义、采用的数据及其来源、测算方法等,否则难以让人们信服”[14]。总之,评价程序、具体受访者以及统计方法等内容较为模糊,致使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不足。

1.3.2 评价指标体系的局限性,致使指标体系存在较大争议 由于公共决策过程的复杂性、不透明性,使得研究者测定智库对于公共决策的影响力存在较大困难,无法借助数据采集的方式以得出实际结果。其中,上述现象的核心在于智库影响力自身难以测量的特征,在对智库组织影响力的考察上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尤其是决策影响力更难以测量,导致对智库排名“榜单”产生诸多质疑。智库影响力特别是较为关键的决策影响力这一子指标如何判定,本身便是棘手难题。对此,有学者认为“‘影响力’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我们很难证实智库是否真的对决策者产生了实际影响”[15]。与此同时,由于从影响力的视角评价智库旨在观察智库影响其他主体的决策程度,不过在此过程中,我们难以界定决策者或公共政策的思想归属,亦即难以清晰确认智库对决策产生的决定性影响。对此,戴安·斯通认为智库自身倾向于夸大其在政策过程中的影响力,“承诺式宣传”的动机在于向资助者证明其价值[16]。换言之,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动态过程,那么如何衡量智库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力?上述问题,说明学界尚需在智库影响力的认知和关系维度之外,拓展了新的评价维度,建立更为完善的智库能力评价体系,弥补现有智库评价工作在结构属性的不足。

1.3.3 部分智库评价报告难以发挥“以评促建”的预期效应 应该说,智库评价是依据一套理论与方法,对智库机构展开的价值判断活动,以衡量其从事公共政策研究的绩效大小。但国内外智库评价报告较多聚焦于智库排名,无形中助推了智库机构的攀比之风,这无益于我国新型智库建设需要。而且,当前智库评价报告多以排名的方式展现智库研究能力,其中,智库排名较前的智库对评价报告认同度较高,而未能排进榜单或排名靠后的智库则对评价报告的认同度较低。与此同时,过度追求媒体曝光度和公众注意力,将使得智库及其内部专家花费过多精力在政策评论而非政策研究上,亦使得其关注当前事件和热点问题而非保持长期的政策专注。此外,尽管当前各大智库评价报告在指标、调查方法、权重等方面均有差异,但基本是从外部的第三方被动进行评价,缺失了智库内部评价体系。上述情形,使得部分智库评价工作难以调动地方智库建设的积极性,对于促进智库质量改进的帮助不大。因此,借助影响力的视角评价智库工作绩效,并不能一定保障智库研究质量的提升。对此,鉴于我国智库评价体系尚未成熟,有关智库评价的实践工作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应重新构建智库评价体系,借助不断完善智库评价视角、细化排名子系统,来增加报告质量,尽力规避以上不足与缺失,以对我国新型智库建设难以发挥指导及引领作用。正如德国学者帕瑞克·克勒纳所指出的:“当我们阅读和使用这些排名时应该持谨慎态度,……审视现有的智库排名,我们应该有意识地以其对智库的概念界定和评价排名的方法论为基础,分析其相对局限性。”[17]总之,我国新型智库评价应平衡好思想创新与影响力拓展二者的关系,尤其必须明确影响力作为评价智库研究能力的重要指标,但不能成为唯一的指标。

2 构建一种更为完备的智库评价体系:基于智库能力的新视角

究其实质,智库评价应至少囊括以下两个维度:绩效和声望。不过当前大部分智库评价报告仅从“声望”维度切入,而忽略从“绩效”维度收集各类客观数据。本文认为智库能否发挥及发挥多大影响力,本质上取决于智库的研究能力建设是否完善。因此,将智库能力作为智库评价体系的新视角和新方式,侧重从智库能力形成的过程及结果来对智库运行予以评价,以此契合智库运行过程及其所处的现实环境。

2.1智库能力的概念及其内涵阐释如何把握智库能力的内涵与外延,有助于拓展智库评价的视野与思路,超越智库影响力研究的局限,致力于构建反映我国新型智库建设特点的评价体系。具体而言,国内有学者认为“智库能力是指智库在获取一定资源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内部体制机制运作,输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通过影响决策者以及决策相关者等各种方式从而影响公共政策的能力”[18]。与此同时,有学者在对智库能力体系予以概述,认为它是“保证智库运行流程中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能力组成,是智库在不同层面上表现出来的知识创新、思想创新、问题解决、决策服务等能力”[19]。对于上述界定,不难发现智库能力与智库影响力二者在内涵上具有较大一致性,但二者亦有其自身不同的侧重点。本文基于智库运作流程视角,认为智库影响力仅为智库能力的其中一个维度,前者是指各类智库对公共政策制定者及其他主体态度和行为的影响程度,反映了智库改变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与结果的力量,尤为强调借助各类传播手段以影响或改变他人决策行动的能力;对比而言,后者更为关注智库服务于公共决策的咨政力量,集中体现为开展与公共政策相关的研究水平,致力于供给高质量的咨询报告,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公共政策研究。究其实质,智库能力旨在考察新型智库能否针对经济社会现实中重大战略问题,深入剖析其中的本质、衍生的原因,并提出富有创新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应对策略。进一步来看,新型智库能力的构成要素涵盖数据处理、舆论引导、政策研究、成果推广、社会服务等诸方面。可以说,研究能力乃是新型智库的生存之本,亦是其价值和生命力的集中体现,它的强弱决定了智库研究成果的质量及其咨政效果。

我国新型智库在公共政策研究过程中,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乃是保障其能否产出高质量咨询方案的基础及关键,这是新型智库自身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内在素质。前已述及,研究能力是智库的生命线,关键在于产出高质量的咨询报告,以突显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国内有学者在研究情报学及情报工作在智库建设过程中的功能时,认为智库能力涵盖两个层面:转化能力和强化能力,前者指涉面向具体问题,智库能否将杂乱无章、内容丰富的资源通过深度挖掘分析、关联分析等手段转化为具有决策功能的智慧型产品,后者指涉上述产品能够影响服务对象的决策[20]。可以说,从智库能力视角评价智库绩效,有效弥补了此前评价体系的短板,并将评价体系聚焦在政策研究能力,注重智库产出的成效,促进智库内涵式发展和内部治理水平提升。而且,智库能力关系到智库开展政策研究过程中的成果质量与效率,决定了智库研究成果的可信度与公信力,决定了能否产出高质量的政策咨询成果。

2.2 从能力视角出发构建智库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2.2.1 及时反映我国新型智库发展趋势,推动智库内涵式发展 时至今日,党和国家对于新型智库寄以厚望,日益重视其在公共决策和舆论引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对新型智库建设提出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21]应该说,随着当前国内外形势发展,破解改革发展稳定难题、应对国际性问题的复杂性前所未有。但毋庸讳言的是,相较于我国决策科学化的迫切需求以及现代国际智库整体发展水平,我国新型智库体系发展呈现部分滞后的现状,智库能力跟不上、不适应决策需求的问题亦十分突出。因此,考虑我国新型智库建设目标与实际情况,探索符合本国智库评价的模式与方法,推动我国智库整体实力的提升,成为当前我国新型智库建设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作为知识密集型组织,新型智库的核心角色即是公共政策知识的储备和思想创新。与此同时,新型智库诞生于我国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土壤之中,必须以服务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宗旨。对此,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即明确提出“智库建设要把重点放在提高研究质量、推动内容创新上”[22],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认为,我国新型智库建设的核心与关键即在于逐渐增强自身能力,这一观念立足于匹配新时代国家对建设中国新型智库的战略目标,有助于加强构建以思想创新能力为基础的影响力传播,并对新型智库建设提供导向,凸显新型智库的社会职能。因此,构建以智库能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有助于智库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和成果评价机制,推动新型智库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实现我国智库从数量式增长到内涵式提升。

2.2.2 有助于新型智库针对性地提升自身服务决策的途径与策略 加强我国新型智库建设,旨在期望它为党和政府供给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以供决策参考,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提升国家思想文化等软实力。因此,从能力维度透视智库评价工作,契合我国新型智库建设的宗旨及关键,反映出智库评价中对于智库能力及其研究成果质量的侧重,而非仅仅是影响力,促进新型智库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精准、专业的信息,供给详实、独到的政策建议。更为关键的是,评价智库的整体实力及水平,不能单一地考察智库如何影响公共政策和社会舆论的推动及宣传等因素,而应考察其能否产出具有质量、针对性的思想产品,有助于新型智库针对性地提升自身服务决策的途径与策略。因此,在构建智库评价的具体体系时,需要明确新型智库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其发挥的功能。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智库在加强传播资本的同时,还要坚持以研究为主,影响力传播为辅,避免走向过度商业化”[23]。我国智库更多扮演党和政府的智囊角色,尽管当前获得了足够的重视与关注,并拥有较多财政资源支持,不过其研究水平与质量还是存在较大不足。国内智库学者同样主张,智库的核心功能乃是思想创新,其次才是舆论传播,指出国内部分智库“在思想创新能力和智库构建仍处于基础阶段的时候,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搞思想力传播,天天办会。智库不再是搞政策研究的智库,而成为了媒体平台”[24]。

2.2.3 有利于构建更为清晰的新型智库评价的分析框架 从智库能力的维度开展评价工作,既准确把握了新型智库建设的内在要求,即以政策研究为己任,并尽力提供高质量的思想产品和决策建议,也有利于完善智库评价标准体系,构建有效的智库成果评价机制和办法,并相对客观地评估智库组织的功能。进一步而言,从能力维度切入智库评价工作,探索发展新型智库评价的多元化道路,体现了智库评估的导向和侧重发挥评价激励机制的价值导向作用,以引导智库切实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与传统的单纯学术型的普通社会科学研究不同,现代智库研究在性质与功能以及组织结构与研究方法等诸多方面,都与普通社会科学研究有很大区别[25]。因此,须基于学界研究和智库权威评价体系构建新型智库研究能力的指标体系,从智库展开公共政策研究的过程中进行智库能力评价指标的选取,构建出逻辑结构较为严密的评价指标,真正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提升新型智库的政策研究水平。从能力维度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库评价体系,将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的中国智库评价研究引向深层化,并尝试为新型智库建设明确价值取向,凸出新型智库的思想性与研究性,揭示出智库在研究、资源建设和保障方面的能力。上述视角契合智库发展需求,既丰富了智库评价研究的视角多样化,亦有利于树立智库能力标杆,提升智库在特定政策问题上的研究积累。总之,从能力维度出发,构建有效的智库成果评估机制和办法,这是智库评价的新思路,有益于准确定位新型智库的性质,并改善评价手段,拓展评价产品,严格质量审查,使得评价方法更具客观性。

2.3基于能力视角构建新型智库评价指标体系一般而言,智库评价既要坚持实践检验标准,也要发挥科研评价“指挥棒”的作用,以此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引导功能。安德鲁·西雷认为智库的评估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基本步骤:一方面在于系统跟踪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投入,如资金、员工、董事会、访问学者以及其他投入,另一方面要跟踪关键的产出,如会议、出版物、媒体引用率、国会作证、为政策制定者准备的情况介绍以及网站点击量[26]。本文在借鉴西雷的研究基础上,认为智库能力的测量亦应包括对新型智库投入与产出两个维度的评估,并将其予以量化。进一步而言,本文援引美国政治学者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的分析框架,同时借鉴国内陈海贝等人的最新研究,根据新型智库运作的整体流程,主张智库能力的评价指标也大体可从“输入—输出”这一动态过程进行构建。基于智库运作流程视角,并遵循评价目标的明确性、指标选取的准确性、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等原则,考察智库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认为“研判选题能力”“数据处理能力”构成智库系统的“输入”部分,而“成果产出能力”“成果传播转化能力”构成智库系统的“输出”部分[27]。而且,智库能力体系包含若干维度(指标),其在各自一级指标内部亦有二级指标,共同组成测量新型智库能力的具体指标,以此构建以智库能力为视角的全新评价体系(详见表2)。

表2 新型智库研究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细致分析,“研判选题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是智库顺利开展研究的基础性条件,体现智库收集、存储、管理、分析数据的能力;“成果产出能力”是智库运行的核心,集中反映智库智力资源的强弱程度;“成果传播转化能力”是智库运行的关键,这一指标表明智库产出成果惟有转化为公共政策,才算完成自身使命,而且智库成果的传播转化既是智库系统一个流程的结束,同时也是下一个流程的开始。鉴于智库研究过程与传统学术研究的明显差异,不能将学术评估的一般方法用以评估智库能力。而且,鉴于指标体系构建应遵循全面性、可比性及可行性等原则,以客观指标为主,兼顾主观指标,探寻决定智库能力的关键变量,既考虑新型智库自身建设的相关问题,亦兼顾资源获取和知识生产等因素影响。本文认为应将内外部评价予以结合,形成智库全要素、多方位的评价体系。值得一提的是,智库评价应保持指标体系框架的稳定性,对相应的各个指标予以赋值,可适当调整个别指标的权重,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具体指标和观测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今后,应将评价指标体系从二级指标拓展成三级指标,以进一步增强指标的可测量性,构建具有应用价值的智库能力指标体系。在此过程中,凡是可以收集到具体数据的则直接运用权威数据,无法展开量化的则运用印象指数,即通过专家打分的方式并给予相应的权重。

3 未来研究展望

构建智库评价体系,其前提便是对智库本质内涵特征的反映。科学的智库评价体系既能够促进新型智库资源的优化配置,亦有利于推动智库整体实力的增强,以提升新型智库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本文构建的智库评价体系尽管具有较好的系统性,但是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3.1尚需清晰界定新型智库概念,编制国内新型智库名录构建智库评价体系的首要问题在于智库机构的界定,也即将哪些组织视为新型智库,并纳入智库名录。受政治体制、决策机制和历史条件等因素影响,国外智库发展呈现出多样化的管理体制,其管理形态及组织方式不尽一致,并不拥有共同特征的智库发展模式。正如有学者所提出的,世界上并不存在单一模式与固定要素的智库[28]。对此,学界应当基于中国实际国情,对新型智库的界定有待进一步的明确。应保障拥有资格参评的新型智库均已纳入评价名单,将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与此同时,学界亦不能无限扩大智库的概念。譬如,不能将营利性咨询公司、大学、学术型研究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界定为智库机构,亦不能混淆上述组织的社会职能。

3.2从智库能力角度评价智库亦存在测量瓶颈由于智库成果的特殊性,本文提出的智库能力本身亦存在测量瓶颈。在评价方法层面,智库评价层面的难题在于在复杂的环境因素中,依然存在难以测量的问题,譬如在复杂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如何客观评价智库工作的绩效。而且,智库成果是否发挥作用以及发挥多大作用,难以精准确定。今后应注重构建公开、透明、客观的智库评价程序,促使智库评价工作更具公信力。进一步拓展思路,设计出以“智库能力”为基本标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尽快建议“动态监测体系”和“建设成效周期评估”相结合的评估体系,加强对智库建设能力的质量管理。

3.3仍需细化评价指标,并逐步完善智库能力的指标体系由于智库评价本身是一个复杂综合的难题,智库的类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内部因素以及政治环境、决策咨询体制等外部因素,促使智库评价方法存在诸多困难,亦可能因信息收集不全面,导致评价结果不准确。综合新型智库“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实际定位和政策要求,仍需进一步拓展具体测量指标,以构建更为完善的新型智库评价体系,对我国智库发展水平及高水平智库进行综合回顾与研究。在具体的评价过程中,尚且存在诸多困惑与难题,譬如如何保障评价方法的科学性。为保证智库评价效果,应围绕评价专家甄选、指标体系设计以及评价过程控制等方面继续推进。今后我国智库评价体系仍需增强评价工作的灵活性、协调性以及配套性,努力取得最大评价效应,构建具有逻辑严谨的理论框架。

智库能力的提出并非仅是提供了一种认识智库评价的新维度,更重要的是揭示了评价智库机构的全新构成,反映了新型智库建设的最新内容。作为国家公共政策咨询体系的核心环节,新型智库应集中于“出思想、提对策”的能力。而且,我国智库评价体系的研究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应正视我国新型智库建设中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以评促建”,而非“为评而评”。智库评价的目标,是为了剖析智库运行过程中的现状,发现其中的问题或者提炼成功经验,助推智库管理者及研究人员提升认识,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智库发展的策略,以更好地发挥智库的基本职能。因此,为充分反映智库工作绩效,使评价体系符合中国新型智建设实情,智库研究界应进一步提升智库能力这一评价维度的实践可操作性。总之,智库评价工作的逐步完善有益于智库发展,今后尚需进一步完善智库评价体系,以促进智库竞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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