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木,盛雅婷,李夏露
(1.武汉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增长呈放缓态势,为了降低经济主体成本,我国先后进行了多次大规模减税。然而,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大力度持续性减税降费的影响下,企业税收负担并未减轻,税负呈现逆经济周期的稳定增长。丛屹等[1]指出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体,多在企业生产与流通环节征税,与企业盈利水平的关系并不密切,且以企业利润为税基的所得税占企业总税负的比例较低,因此当业绩下滑时,企业税负水平并未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出“税负刚性”的特征。由于税制结构自动调节功能和弹性均较弱,在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缓慢增长的过程中,经济主体的税负痛感必然强烈[2]。
作为重要费用性支出项目,税负影响企业会计稳健性和净收益[3],而企业净收益与市值是股权激励的最终依据,因此管理层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将着重关注企业的整体价值,在这种情境下,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整体税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苏坤[4]指出股权激励使管理层克服了风险规避倾向。杨旭东等[5]认为管理层为实现自身财富最大化,会积极承担风险进行激进的税收筹划,降低企业实际税负。刘义鹃等[6]认为企业赋予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占薪酬比例越大,管理层的避税活动越积极,实际税负占会计盈余比例就越小。苏冬蔚等[7]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激励的实施促使CEO为行权而进行盈余管理,行权后业绩大幅度下滑,表明股权激励具有负面的治理效应,激励效应与理论预设产生偏差。DESAI等[8]指出高管股权激励不会降低公司的避税程度,实际税负并未减轻。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股权激励作为内部重要治理机制,其效应的发挥会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其中竞争机制的影响尤为显著。在低竞争行业中,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经营业绩会大幅度提升;而在高竞争行业中,经营绩效与公司治理水平并无显著关系[9]。但是,行业竞争作为市场运行的基础,能解决公司难以解决的内部治理问题,如叶建木等[10]研究发现行业竞争能够有效抑制薪酬粘性对研究阶段投入的正向效应。相较于垄断市场,竞争市场的管理层面临更大的失业风险,这就迫使管理层提高业绩管理水平。高竞争的行业环境在市场中形成优胜劣汰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公司内部治理的角色,但行业竞争的差异性是否会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已有研究将“税负刚性”延伸到“税负粘性”,王百强等[11]认为纳税支出并未随着营业利润的增加或减少而发生同比变化。程宏伟等[12]通过研究证明成长性较好、避税程度较小、市场地位较高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税负粘性。然而,大多学者多集中于企业整体层面对税负粘性的影响,尚未从公司内部管理层的视角进行研究。为此,笔者运用多元回归模型,从粘性的角度探索管理层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的内在关系及行业竞争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以研究股权激励的设计对税负粘性的具体影响。
粘性特征表现为边际变化率随业务量方向变化时呈现不对称性的现象。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涉及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和行为资源税类,其中行为资源税类与企业规模息息相关。在经济上行时期,管理层为满足自我成就感和个人私利,倾向于利用闲置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构建企业帝国,此时企业业绩上升,盈利水平提高,纳税额随之上升;而在经济下行时期,处置闲置资源需要面临巨额的调整成本,且管理层认为业绩下滑是暂时的,从而继续持有这类资源。此外,基于契约理论,为保证日常经营活动持续运行,稳定经营的企业通常倾向于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契约,于是当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时企业不会做出调整,导致行为资源税不会随着业绩发生大幅度变化。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1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税负粘性。
基于最优契约理论,通过合理的契约设计将管理层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能够有效缓解股东与管理层的代理问题。张新美[13]提出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作用下,会提高自身的努力程度,通过避税行为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使企业获得税后利益进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然而,现实情境中由于行为个体的异质性,契约设计并非总是有效的。股权激励本身也可能产生代理问题,诱导管理层的自利行为,从而产生股权激励的偏差。JENSEN等[14-15]研究发现管理层股权激励会产生利益趋同效应和壕沟防御效应。其中,利益趋同效应是指管理层所有权上升赋予其剩余索取权,此时管理层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偏离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下降,能够有效降低公司代理成本,改善公司业绩。壕沟防御效应是指当管理层持股比例较高,拥有足够大的权力时,其可能因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价值。
当管理层持股低于临界值时,随着持股比例的上升,利益趋同效应占主导地位,这时管理层持股能够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风险承担水平[16],管理层的风险态度更积极,对避税成本的判断趋于乐观,因此会采取更激进的避税行为[17]。当管理层持股超过临界值时,则会出现壕沟防御效应,这时激励动机消失,且管理层拥有足够的影响力,不会面临失业的风险,为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会侵占公司资源,降低公司风险承担水平,减少避税行为[18]。
综上所述,在利益趋同效应的影响下,管理层股权激励使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增加避税动机,尤其是经济下行时期,管理层有更积极的税收筹划以追求更多的利润,税负粘性的程度减弱。在壕沟防御效应的影响下,即使经济出现下行,管理层依然能获得乐观的收入,且用于个人商业帝国建设而被侵占的资源将面临较高的调整成本,因此股权激励的作用可能被削弱,税负粘性程度随之加强。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2管理层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存在U型关系。
行业竞争被视为制约内部人的外部机制,激烈的行业竞争会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而处于该行业的公司为满足自身融资需求,需尽量降低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信息披露治理的提升[19]。一方面,由于公司盈利空间被压缩和对外部资金的需求,管理层需要提高自身努力程度,以实现业绩目标,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扩大公司规模;另一方面,行业层面的产品市场竞争加速了信息的传播和获取,削弱了内部人员提供的信息增量价值[20],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了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成本,使股东更容易辨别管理层的努力程度[21]。综上可知,行业竞争作为一项外部治理机制,在一定情境下能替代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应,即在高竞争行业中,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的U型关系会被抑制;而在低竞争行业中,二者的U型关系会更加显著。因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H3相较于低竞争行业,高竞争行业对股权激励和税负粘性的关系具有抑制作用。
选取我国2008—2018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参照成本粘性的研究方法对样本做如下筛选:①剔除了企业税负、营业收入为负数的样本;②剔除了金融行业、保险行业的样本;③剔除了缺失样本。经筛选,最终得到有效样本23 419个。为减少极端值的影响,对主要变量采取上下1%的缩尾处理。所有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
2.2.1 被解释变量
对于企业当期税负的度量,借鉴文献[22]关于企业税负的研究,定义企业当期税负=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期末应缴税费-期初应缴税费。笔者选取税负变动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并定义税负变动率(lnTax)=ln(当期税负/上一期税负),以此衡量企业税负的变化程度。
2.2.2 解释变量
参照文献[11],定义解释变量业绩变动率(lnRev)=ln(当期营业总收入/上一期营业总收入),其反映了企业营业收入的变化程度。借鉴文献[12],将解释变量收入变动(Dec)设为虚拟变量,若当期营业总收入低于上一期营业总收入时,则Dec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参照文献[5],解释变量管理层股权激励(Mshare)采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进行衡量。
2.2.3 调节变量
选取行业竞争为调节变量,引用赫芬达尔指数(HHI),以行业集中度衡量行业竞争程度,HHI指数越接近0,表明该行业内竞争越激烈,其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
(1)
式中:Xi为第i家企业当期营业收入;X为同行业所有企业当期营业收入总额;M为行业内企业总数。
2.2.4 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包括独立董事比例(Indr)、监事会规模(Supervisor)、股权集中度(Con)、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资本密集度(Cap)、净资产收益率(Roa),具体的变量含义及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1)为了验证假设H1中税负粘性的存在性,参照文献[19],构建模型Ⅰ,如式(2)所示。
lnTaxi,t=α0+α1lnRevi,t+α2Deci,t×lnRevi,t+
α3Indi,t+α4Yeari,t+εi,t
(2)
式中:α0为常数项;α1~α4为各变量的回归系数;i、t分别代表变量所属企业及年份;Ind为行业变量;Year为年份变量;ε为随机扰动项。
(2)为了验证假设H2中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税负粘性的影响关系,构建模型Ⅱ,如式(3)所示。
lnTaxi,t=β0+β1lnRevi,t+β2Deci,t×lnRevi,t+
β3Deci,t×lnRevi,t×Msharei,t+β4Deci,t×
Controlsi,t+β6Indi,t+β7Yeari,t+εi,t
(3)
式中:β0为常数项;β1~β6为各变量的回归系数。
(3)为了验证假设H3中行业竞争对管理层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二者间关系的影响,利用式(1)对样本进行分组,以HHI中位数作为分组依据,将高于HHI中位数的样本划分为低竞争行业样本组,将低于HHI中位数的样本划分为高竞争行业样本组。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税负变动率的标准差为55.281,业绩变动率的标准差为885.172,这反映出总营业收入的变动程度远高于税负的变动程度,表明企业税负缺乏弹性,初步验证了上市公司税负存在粘性的假设。收入变动的平均值为0.281,说明28.1%的样本企业出现了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平均值为0.108,均值为0.187,最大值为0.897,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平均持股比例为10.8%,少数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较高。
表2 描述性统计结果
(1)模型Ⅰ和模型Ⅱ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在模型Ⅰ中,lnRev的回归系数为0.970,Dec×lnRev的回归系数为-0.101,且两者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业绩每上升1%,税负上升0.970%,而企业业绩每下降1%时,税负仅下降0.869%(0.970%-0.101%)。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税负粘性,假设H1得到验证。
表3 模型Ⅰ和模型Ⅱ回归结果
在模型Ⅱ中,Dec×lnRev×Mshare的回归系数为1.615,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Dec×lnRev×Mshare2的回归系数为-2.100,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管理层股权激励已成为影响企业税负粘性的关键因素,验证了管理层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呈U型关系,假设H2得到验证。管理层持股下的利益趋同效应与壕沟防御效应并存。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提高,股权激励能够发挥较好的激励作用,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的避税措施,实现较高的税后收益,此时税负粘性随之下降。当管理层持股超过一定比例之后,管理层取得薪酬时无需付出过多的努力成本,激励效应消失,税负粘性随之上升。
(2)行业竞争在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关系中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4可以看出,在高竞争行业组中,Dec×lnRev×Mshare的回归系数为1.119,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Dec×lnRev×Mshare2的回归系数为-0.774,但无显著关系;在低竞争行业组中,Dec×lnRev×Mshare的回归系数为4.080,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Dec×lnRev×Mshare2的回归系数为-8.634,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高竞争行业对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的U型关系具有抑制作用,假设H3得到验证。
表4 行业竞争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
(1)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同时考虑到增值税本身粘性较低的特性,参照文献[11]的衡量方式,令企业当期税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并将营业总收入替换为税前利润(税前利润=资产减值损失+利润总额),得到有效样本18 606个,模型Ⅰ和模型Ⅱ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可以看出,在模型Ⅰ中,lnRev的回归系数为0.775,Dec×lnRev的回归系数为-0.400,且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税前利润每上升1%,企业税负上升0.775%;税前利润每下降1%,企业税负仅下降0.375%(0.775%-0.400%),假设H1再次得到验证。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在模型Ⅱ中,Dec×lnRev×Mshare的回归系数为1.213,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Dec×lnRev×Mshare2的回归系数为-1.374,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依然呈U型关系,假设H2再次得到验证。
(2)以总资产替代营业收入重新计算赫芬达尔指数,并重新对行业竞争程度进行划分,得到行业竞争调节作用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从表6可以看出,在高竞争行业组中,Dec×lnRev×Mshare的回归系数为1.363,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Dec×lnRev×Mshare2的回归系数为-1.319,但无显著关系;在低竞争行业组中,Dec×lnRev×Mshare的回归系数为3.453,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Dec×lnRev×Mshare2的回归系数为-7.158,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进一步验证了假设H3,即高行业竞争情况下,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的U型关系得到抑制。
表6 行业竞争调节作用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笔者以我国2008—2018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之间的关系及行业竞争对二者间关系的调节作用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税负粘性;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存在U型关系,即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上升,税负粘性减弱,当持股比例超过某临界值时,激励效应逐渐消失,税负粘性增强,且这种U型关系在低竞争行业中更为显著。基于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1)由于税负粘性并非单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上市公司应理性面对税负痛感,对于可控因素,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治理机制,有效制止管理层过度攫取的行为。此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税制结构,缓解上市公司的税负压力。
(2)上市公司应认识到管理层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股权激励与税负粘性的U型关系说明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应并非总是有效的。因此,上市公司在考虑缓解税收负担时,应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适当调整管理层持股比例,防止因对管理层激励不当导致税负粘性加重,影响企业价值。
(3)在考虑股权激励与税负的关系时,应该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处于高竞争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适当加大股权激励的力度,增强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效应;而处于低行业竞争的上市公司,可以适当降低管理层持股比例,以有效制止因管理层权力过大而损害相关者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