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儿 金陌
垃圾分类,需要每位中国公民行动起来,同时也是全球性的命题。
日本垃圾处理系统(Japan's Garbage Disposal System)的特点:垃圾分类精细,回收及时。垃圾分类越细,对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就越方便,成本也就最低。
日本一年生活垃圾多达1亿吨,工业废弃物达到2亿吨。作为一个能源匮乏的国家,为了便于这些垃圾处理,使回收的垃圾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日本制定了严格的垃圾处理规则。日常生活中,市民在倒垃圾时间、倒垃圾次数、倒垃圾场所、垃圾的分类等,形成了固定的方法和良好的习惯。
日本的生活垃圾一般是按照可燃性垃圾、不可燃性垃圾、资源性垃圾、有害性垃圾、超大型垃圾、不能回收垃圾来分类的。
1.可燃性垃圾 :可燃性垃圾如厨房垃圾(残羹剩饭、果皮、茶叶末、鸡蛋壳)、纸盒、烟头、一次性筷子、牙签、皮革制品、落叶、草木树枝、卫生纸、纸尿布等。
2.不可燃性垃圾:不可燃性垃圾如塑料制品(洗发香波、洗涤剂容器、食品包装盒、玩具等)、聚乙烯制品、乙烯合成树脂制品、尼龙制品、泡沫苯乙烯、橡胶类(运动鞋、雨靴、凉鞋等)、合成皮革制品、陶瓷器皿、剃须刀片、电灯泡、镜子、水晶玻璃、伞、座椅、暖水瓶、喷雾罐、涂料罐等。
3.资源性垃圾:资源性垃圾如纸类(报纸、广告纸、包装纸、各类包装纸箱等)、衣物布匹类、金属空罐类(各种饮料罐、食品罐等)、玻璃类(牛奶瓶等各种玻璃容器、碎玻璃)、餐具类(饭锅、水壶、自行车、钢制家具等)、家用电器类(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立体声响、空调、炉子等,有些物品需征收回收费)。
4.有害性垃圾:有害性垃圾如干電池、日光灯、体温表等。
5.超大型垃圾:超大型垃圾如家具类(木制桌子、木制椅子、橱柜、梳妆台、床、地毯等)、建筑材料类(门、窗等)。
6.不能收集的垃圾:不能收集的垃圾如摩托车、榻榻米、轮胎、废油等。
第一,垃圾袋收费,即居民必须用专门的垃圾袋进行垃圾分类,这种垃圾袋必须由居民购买,且价格较高。
第二,日本是一个垃圾燃烧大国,从上面的详细分类可以看出,以燃烧为原则分类非常明确。这样做,不但可以避免直接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而且解决了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但,燃烧垃圾的处理方式对技术要求较高,处理不当容易造成剧毒物质的二次污染。
日本垃圾站
美国孩子细分垃圾
美国垃圾管理的历史已经有100多年了。垃圾收运与处理系统,在美国是一种商业运作模式。与政府负责有异,美国充分发挥了市场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利用价格机制有效地控制了垃圾的产生与资源再利用。现有的分类回收系统有5类:路边循环手机系统、垃圾倾倒中心、付费回收系统、抵押系统和商业回收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垃圾押金返还制度,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中包括了一部分押金,当商品使用后,消费者可以把商品退还给有关部门,并取回押金。比如利用押金返还制度对铅酸电池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回收。通常,消费者在新电池购买的7到30天内向原零售商出示押金证明(销售收据),就可以凭旧电池获得返还金,而返还金是以消费者购买新电池时获得折扣的形式来体现的(每个电池可抵5到10美元)。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电池中铅的回收率显著提高(已超过88%)。
除此之外,美国有11个州对容器实行了押金返还制度,并通过了相应的法案。每个容器的押金额从2.5美分到15美分不等。这样做为路边回收法案做了补充,鼓励循环回收,更能够有效降低公路沿线、旅游景点、江河湖泊及公共场所的饮料瓶乱扔现象。同时,这样做还能减少孩子被破玻璃瓶割伤的事故,减少动物吞入塑料瓶造成死亡的事故等。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作为生活垃圾产生量稳居世界前十位的国家,德国不得不重视环境与资源问题和垃圾处理技术问题。目前,德国垃圾收运及处理水平,在世界上已处领先地位。其根据垃圾循环而发展成的循环经济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
德国的垃圾分类系统设有三种垃圾桶——棕色有机垃圾桶、灰色垃圾桶与黄色垃圾桶,其中灰色和黄色垃圾桶也可用垃圾袋替代。棕色有机垃圾桶用来储存可堆肥的有机垃圾与花园垃圾,灰色垃圾桶用来储存只能填埋处理的无法利用的垃圾,黄色垃圾桶用来储存通过二元系统循环的垃圾。这类垃圾通常都有“绿点”标志。除了三色垃圾桶外,德国还有用来储存玻璃、纸类的存储容器,这类垃圾通常直接回收到玻璃厂与造纸厂进行再利用。
德国垃圾处理中的二元系统值得借鉴。在德国法律中规定,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对生活垃圾的产生负有责任,并且确定处理生活垃圾的目标之一是控制产品在生产、运输以及销售中包装的数量,以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这种法律制度下,产品包装的制造商与使用商就必须联合起来建立一种包装品分类回收系统,使这部分垃圾与公共回收系统相分离,形成一种二元的垃圾分类回收格局。并且,这包装品分类回收系统的投放与运行费由这些企业联合承担。这个系统充分体现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同时还能有效地减轻政府的负担。
在这种制度下,德国包括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95家企业成立了DSD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分类回收系统,对这些企业生产的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向产品包装品发放“绿点标志”,再由消费者把标有“绿点标志”的包装品放在黄色垃圾桶内,最后由DSD公司对其进行分类回收。
德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充分体现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萌生了垃圾处理的“二元系统”。由产生垃圾的各类企业共同组成的行会性质的组织发挥了很大作用,减轻了政府收运垃圾的负担。另一方面,垃圾在产生源头上起到减量化的作用。
北京市垃圾收运责任完全落在政府和市民的身上,产品生产商由于不用承担相应责任,而在产品设计上缺乏资源减量化标准,过度包装,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垃圾。未来北京可以借鉴德国经验,整合垃圾产生的相关责任主体,由他们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
另外,针对网络销售中的包装产生的大量可回收垃圾也可以采用德国经验,减少因过度包装产生的垃圾。
(部分内容援引自刘运通、邵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推进循环经济的前沿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