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框架下的信用合作运行机制与绩效解析
——基于江苏兴化案例

2021-05-25 07:06何广文王雪刘甜
农村金融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合兴化市供销

◎何广文 王雪 刘甜

引言

早在2006年10月,浙江试点所创造的“瑞安模式”,便以政府主导的农村合作协会为整合平台,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结为一体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徐旭初等,2018),并通过打造“一体两翼”组织制度1,将生产功能、供销功能、信用功能整合聚集,形成整体效应,让农合联的功能“实”起来(徐旭初等,2020)。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以后,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此,供销社部门积极投身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事业,并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供销合作社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三位一体”的发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从实践案例出发的研究成果表明,参与多方合作的农户能够实现收益的最优化(何广文,2007),并且基于“三位一体”的信用合作,特别是供销社领办的依托农民合作社建立的资金互助模式,具备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何广文,2012)。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是怎么实现生产、供销和信用资源整合的?特别是在“三位一体”框架下,信用合作是怎么融入生产和供销的?信用合作怎么满足需求的?其运作绩效怎么样?其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何在?如何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下信用合作?等等,值得进一步探讨。同时,这些问题的解析不仅能够为推进基于“三位一体”信用合作模式的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还能够对我国合作金融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思路。鉴于此,本文以江苏省兴化市的实践为例,对“三位一体”下的信用合作模式进行解析。截至2020年9月末,兴化市已在8个乡镇(开发区)开展了信用合作,基本形成了基于乡镇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框架。

“三位一体”信用合作的运行机制

(一)构建多方利益相关主体参与的组织运作框架

“三位一体”是以各类农民合作组织为基本构成单位,改造现有各类合作组织和资源利用模式,通过横向联合与纵向整合,各类合作组织互融吸纳,进而形成合作组织体系,以实现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民有组织的进入市场(仝志辉,2014),既可以由多家合作组织及相关主体共同构建起具有“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农合体系,也可以由单个合作社内部开展多方面综合合作(苑鹏等,2013;徐祥临,2015)。因而,推进“三位一体”,无论是合作社之间的整合,还是合作社内部功能的强化,首先需要构建组织体系。

健康运作的组织,是各种经济机制有效运作的基石。在构建“三位一体”组织体系过程中,为降低综合合作组织建设成本,兴化市利用现有的供销社组织资源,由兴化市供销社牵头,以乡镇基层供销社为触角,联合乡镇产业链上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经纪人、一般小农共同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合联社”),将具有交易关系的生产主体和供销主体整合聚集起来,并在农合联社内设立信用合作服务部,搭建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运作平台(见图1)。

1.供销社带动合作社成员发起在农合联内部设立信用合作部

乡镇基层供销社牵头,联合村两委干部、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等农合联成员共同作为发起人,组建信用合作服务部。农合联社其他社员自愿申购资格股,加入信用合作服务,非农合联社成员不得申请加入。

2.信用合作部门有独立的治理和管理运作机制

信用合作部门的业务由农合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管理、监事会监督,成立专门团队进行经营管理并独立核算。

3.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农合联信用合作部的运作,除了接受其本身的监事会监督外,兴化市供销社还成立了合作金融试点办公室全面监督、指导和协调信用合作部业务运作;乡镇政府对信用合作业务进行监督,并由副镇长出任农合联社监事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信用合作运行机制特征显著

1.在乡镇层级成立农合联社,基于镇域产业链搭建接近需求的信用合作机制

兴化市“三位一体”模式,以乡镇为单位,联合乡镇范围内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农民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代表,成立乡镇农合联社并在联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农合联社和信用合作成员,都是乡镇范围内的产业发展主体,嵌入和共生于乡镇优势产业链,更接近需求,信息更为对称。

第一,在乡镇层级成立农合联社,整合镇域优势产业链。从地理结构来看,农合联社的联合范围基于乡镇;从产业结构来看,农合联社以乡镇优势产业为主要联合范围,整合镇域优势产业链。例如,兴化市陶庄镇农合联社围绕种植业将农业生产各环节资源充分整合,功能覆盖了从技术服务、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生产管理、烘干储存及销售的全程服务,联合社社员包括绿蛙植保合作社、粮食生产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农资供销主体以及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

第二,各乡镇农合联社成立信用合作服务部,为农合联社的生产和供销产业链提供资金支持。农合联社社员可申请加入信用合作服务部,并在生产、供销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时获得支持。基于乡镇的农合联社和信用合作,是以乡镇优势产业链为依托实现的联合与合作,同一产业链内各个经营主体的信息更为对称,可缓解金融服务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此外,乡镇层级成立农合联社并独立开展信用合作,意味着信用服务的决策主体更接近需求,更有利于在信用服务过程中利用哈耶克所说的“本地知识”和各种“软信息”。

2.以供销社为依托,构建起分层次满足社员借款需求的信用合作机制

为防范风险,兴化市供销社根据各乡镇经济和产业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严格限定了社员单户互助金存款和借款规模,但同时也限制了信用合作的服务范围,将合作社、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规模资金需求排斥在信用合作之外。也就是说,信用合作仅仅满足成员的小额资金需求,成员较大额度的资金需求,则通过兴化市供销社构建商业小额贷款、担保机制解决。以兴化市中堡镇为例,农合联成员10万元以内的借款需求,由乡镇农合联社信用服务部提供借款,而10万~100万元的借款需求,由兴化市供销社投资的兴化市百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借款,超过100万元的借款需求,由兴化市供销社所属兴化市银桥信用担保公司联合商业银行满足借款需求(见表1)。

3.基于生产和供销合作,构建灵活的信用合作风险控制机制

第一,建立了灵活的风险保障机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抵押成为正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风险保障。农村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农户尤其是低收入农户由于缺乏法律意义上的抵押品而普遍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服务之外(马九杰、沈杰,2010)。乡镇范围内,在生产和供销基础上发展的内部信用合作,基于地缘优势、熟人社会、村庄信任和社区信任,通过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和设定第三方信用担保等方式,构建起灵活的风险保障机制,而这些风险保障机制通常不被正规金融机构所接受。

一方面,放宽抵押品范围,土地经营权、螃蟹池塘承包权等均为有效抵押品。2015、2016、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强调,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但由于出现风险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处置成本较高(吴一恒等,2018),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解决农户正规信贷约束时面临困境。生产、供销和信用“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化解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处置问题,农合联社的社员均为农业经营主体,一旦出现借款风险,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在农合联社内部就可以实现流转,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有效性不足的抵押品,却是农合联社信用合作服务部的有效风险保障。除此之外,螃蟹池塘承包权等未经法律确认的农户财产权均被有效利用,为信用合作提供风险保障。

另一方面,放宽担保条件,除公职人员以外,社员、乡镇经济大户均是有效担保人。正规金融机构放款时的信用担保人设定,有严格的要求,一般限定在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由此形成的担保约束是农户获得正规信贷的重要障碍。农合联社成员借款,因为成员之间信息对称、相互了解,担保人的设定就比较灵活。例如,兴化市合陈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业务,借款额在10万元以内由1名农合联社员担保;借款额在10万~30万元,由2名社员担保;借款额高于30万元,采取部分资产抵押和3名社员担保。

第二,构筑了全面的风险监督管理机制。在兴化市供销社的参与下,乡镇农合联社建立从股权风险管理、经营风险管理和准备金管理三个层面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见表2)。

表2:兴化市乡镇农合联社和银监会农村资金互助社风险监督管理机制对比

一是通过控制总股金与发起人股金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行股权风险管理。总股金是发起人股金、资格股股金和投资股股金的总和,总股金不得超过发起人股金的10倍,且个别较小的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的总股金不得超过1000万元,大型农合联社信用合作总股金不得超过3000万元;发起人股金也被限定在100万~1000万元之间。

二是建立风险准备和防范制度。除了要求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以外,还构建了三项风险防范机制:1.设立业务保证金。信用合作发起人股金的10%被锁定进入银行稳健型理财产品中,只享受收益,除信用合作服务部经营破产等特殊情况不得轻易动用。2.健全的流动性风险准备金制度。按总借出股金的20%计提准备金,并由市供销社统一管理;再按比例将一部分准备金归集入中联合公司流动性风险保障计划金库,作为中合联公司合作金融联合体流动性保障金。3.设定较高的一般风险准备。原银监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7号)中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需按照年末风险资产余额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而兴化市乡镇农合联社则规定按照年末借款余额3%和逾期借款总额的20%提取。

4.依托供销社组织体系,自上而下建立规范的风险监督责任机制

为强化信用合作管理,兴化市供销社设立了合作金融试点办公室,作为信用合作自律组织专门负责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的监管。2015年9月,兴化市供销社下发文件《关于明确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金融试点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兴供组〔2015〕39号),成立合作金融试点办公室(简称“市供销金融办”),并明确其对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职责。其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在鼓励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的同时,也要求明确地方政府对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的监管责任。

结合中合联公司《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服务部自律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内部指引》的框架,兴化市供销金融办公室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乡镇联合社进行监督管理。第一,乡镇农合联社开展信用合作需首先通过市供销金融办的审核批准;第二,对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服务部主任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第三,定期开展自律检查,并出具自律检查报告,中合联公司根据市供销金融办的自律检查情况出具自律检查反馈报告,对信用合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给予指导建议;第四,实时监控信用合作系统内金融服务的财务数据,及时评估信贷风险状况,兴化市供销金融办拥有临时终止权,即出现风险时可临时终止乡镇信用合作服务部的资金流动。

表3:2017年~2020年9月兴化市各乡镇农合联信用合作笔均放款统计

表4:2017年1~10月兴化市各乡镇农合联社互助金放款规模层次统计

“三位一体”信用合作的实践绩效

组织绩效是指组织在某一时期内组织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效率及盈利等情况。在此,我们从合作社信用合作单笔放款规模、放款利率、互助金投放率、管理费用率、不良放款等角度来观察。

(一)互助金放款小额化,满足社员多方面的零星需求,普惠金融效应显著

单笔贷款额度是衡量普惠金融服务深度的重要指标,按照国际小额信贷领域的通行标准,单笔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掌握在本国或本地区人均GDP的3~5倍。并且,在资金一定的情况下,降低单笔借款金额也有利于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拓展服务深度。

2017年~2020年9月末,兴化市农合联信用合作放款笔均为22.14万元,不超过兴化市人均GDP的3倍,满足国际小额信贷的通行标准;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就各乡镇联合社数据观察,除合陈镇和戴南镇联合社外,其他各乡镇农合联社笔均借款金额占人均GDP的比值均在5倍以内(见表3)。

就互助金借款规模分布而言,2017年的1~10月,6个乡镇农合联社的互助金放款规模基本控制在50万元以内,且主要分布在10万元以下(见表4)。总体而言,10万元以内的互助金放款超过60%,50万元以上的互助金放款仅有5.6%。其中,中堡镇农合联社互助金放款规模均控制在10万元以内。

无论从借款规模分布还是从人均借款指标而论,兴化市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主要满足了社员小额信贷资金需求,有利于缓解弱势群体的借款难问题,对农村普惠金融的推进助力匪浅。

(二)放款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实现财务的可持续,同时更有利于普惠金融服务的深化

农合联信用合作不是公益事业,而是一种合作社自我的金融服务机制,农合联信用合作财务上可持续,是服务机制可持续的基础。财务上可持续的基础是服务模式的商业化、服务价格的市场化。

2017年的1~10月期间,各乡镇农合联社因借款用途、借款风险不同,放款利率也不尽相同,其中安丰镇、戴南镇等5个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的平均放款利率为12.46%(见表5),略高于当时当地商业银行信贷市场平均利率。这一点,一方面,有利于农联社信用合作财务上的自我可持续;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那些有能力从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获得借款的成员,从商业银行满足借款需求2,规模有限的信用合作资金,就可以满足更多的被商业银行信贷市场排斥在外的合作社成员的信贷需求。

(三)成员参与互助的积极性较高,互助金增长较快,且投放率较高

与2017年底比较,2020年9月末,兴化市各乡镇联合社的互助金余额均大幅增加,8个乡镇农合联社筹集的互助资金规模增加了近2.5倍。从互助金投放率来看,2017年和2020年的投放率稳定在80%左右(见表6),表明互助金、农合联社的信用合作能够实现有效运转。一方面,对于以资金占用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信用合作部而言,较高的互助金投放率是确保信用合作财务可持续运转的较为关键要素。另一方面,较高的互助金投放率也表明社员借款需求较大。

(四)农合联信用合作放款不良率较低,风险可控

2018年~2020年9月,兴化市8个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部放款的不良率均一直较低(见表7),说明其经营风险是可控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表5:2017年1~10月兴化市各乡镇农合联社放款的年平均利率

表6:兴化市8个乡镇农合联社互助金投放率统计 单位:%

表7:2018年~2020年9月兴化市8个乡镇农合联信用合作部放款不良率 单位:%

(五)农合联社信用合作的借款管理成本低,有一定的盈余,可以实现经营可持续

经营可持续是信用合作实现社会绩效和推进普惠金融的基本前提。在此,可以用信用合作营业费用率、利润指标来观察其经营可持续性状况。营业费率是联合社信用合作服务部营业费用总额与贷款余额的比值,表示每1元互助金借款的管理成本。营业费率越低,经营效率越高,经营可持续能力越强。

根据2017年1~10月的财务报表数据分析,其中6个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部的营业费率为3.27%,总计实现净利润158.79万元,除了临城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部营业费用率高于10%并有一定亏损外3,其他乡镇农合联信用合作部均有一定的盈余,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见表8)。

表8:2017年1~10月兴化市6个乡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营业费率和净利润统计

提升“三位一体”信用合作绩效的建议

(一)构建以交易量为基础的利益返还机制,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按照社员与合作金融组织的交易量返还利润是合作金融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合作金融组织激励机制核心所在。1844年在英国成立的被称为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合作社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就已将“按社员向合作社购买额多寡分配”作为互助合作的基本原则。

在盈利分配方面,兴化市农合联社信用合作业务按照股金贡献度即缴纳发起人股和投资股的份额分配利润,这仅是股份制金融企业的盈利分配方式。农合联社信用合作可进一步构建按照交易量返还利润的合作机制,实现信用合作和社员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模式。

按照交易量返还利润又有按照存入资金量返还利润和按照借款量返还利润两种模式。按照存入资金量返还利润,可以激励社员在合作金融组织不断增加存款,在合作社信用合作资金来源短缺情况下积极意义突出;按照借款量返还利润,实际上可以看成是对合作社成员借款利息的补贴,有利于激励合作社成员在守信基础上不断与合作社之间发生重复借款行为,重复博弈,实现合作社与成员的共赢。同时按照存入资金量返还利润和按照借款量返还利润,是国外合作金融机构在日益发达、竞争力不断提升的商业金融竞争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何广文,2001)。

(二)推进“互联网+”在合作社服务中的应用,积累交易数据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数据分析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完善,搭建网上交易平台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效率的有益探索。在“三位一体”的基本合作框架下,由供销社系统搭建购销信息平台,鼓励和推动农合联社社员及其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低成本构建和整合全国供销社生产、购销和信用合作交易平台,沉淀和积累“三农”交易大数据。

一方面,这是解决农产品销路、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举措,可以充分发挥农合联社的供销合作功能。同时,通过平台积累“交易数据”,基于“交易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地分析市场需求,优化生产种养决策。

另一方面,借助“交易数据”通过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技术为社员提供信贷支持,解决因信息不对称、缺乏抵质押物的融资困境,这不仅充分发挥了合作经济组织在解决合作组织成员资金问题时的信息优势,而且能够大幅提升信贷效率,实现农合联社的信用合作功能。

(三)进一步规范信用合作运作机制,坚持独立核算和推进信用合作业务操作的标准化

信用合作作为一种合作经济行为,虽依托于农合联社,但其本质仍为以自主组织形式存在的民间金融行为,且其所涉及的利益群体及利益分配关系与农合联社生产、供销业务存在差异。兴化农合联社信用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需要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强化。

第一,进一步厘清农合联社内部各环节之间的利益边界,坚持信用合作独立核算。基于“三位一体”框架,农合联社信用合作业务与生产和供销部门紧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厘清农合联社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利益边界,坚持信用合作独立管理和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需厘清信用合作服务部与生产和供销部门的联结机制,建立财务清算制度,明晰社员与各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面,应明确信用合作服务部股东与农合联社社员之间的合作社利润分配机制及权属关系。

第二,需要培育本地化、本土化的合作金融队伍,同时推进信用合作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化。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信用合作等非正规金融机制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担保优势、交易成本优势,并能够充分利用“本地知识”和“局部知识”,这也是互助组织之所以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原因。农合联社信用合作需要充分发挥本地知识和信息对称优势,培育本地化、本土化的合作金融队伍,但同时,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运作离不开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农合联社信用合作在实际运行中,一方面应不断总结有本地知识属性的业务操作流程,将其逐渐提升转化为标准,并融入科学决策流程;另一方面通过强化队伍培训,用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指导信用合作业务长期、有序、平稳运转。

注释:

1一体指依托供销社运作的“农合联”,两翼指“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民合作基金”两项制度。

2因为商业银行信贷利率低于农合联信用合作放款利率,那些有能力从商业银行借款的农合联成员,就可能选择从商业银行借款,而放弃从农合联信用合作部借款。

3据咨询,临城镇农合联社信用合作部在2018年也实现了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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