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鸥
刘禹锡为中唐大诗人,以诗著称,而其《陋室铭》也影响深远。然而,《陋室铭》究竟是不是刘禹锡所作,自北宋以来就有质疑,时至今日,亦似无定论。
传说《陋室铭》为刘禹锡因“永贞革新”之案被贬至和州所作。其《陋室铭》云: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
有关刘禹锡《陋室铭》的记载,最早被收录于宋代所编大型类书《锦绣万花谷》后集卷二三、宋朝王霆震所编《古文集成前集》中,而南宋周必大的《文忠集》卷四十九、宋朝王象之《舆地纪胜·碑记》 也记之。这些记录,大都为南宋期间所载。然北宋智圆大师曾在《雪刘禹锡》一文中就已对陋室铭为刘禹锡所作进行过否定,也是最早认为《陋室铭》是伪作,故而至少《陋室铭》之文在北宋之前就流行。智圆在文中不认可刘禹锡是《陋室铭》的作者,但也没有说明《陋室铭》的作者究竟是谁,故而《陋室铭》的著作权至北宋以来就是一个谜团。
就书法流传而言,有关《陋室铭》书法作品,据目前资料所知至少应在南宋以前就有了,北京保利 第19期精品拍卖会于2012年拍卖成交的一幅立轴行书,就是南宋政治家文学家文天祥书写的《陋室铭》。但书作并没有标明为刘禹锡所作。清代以前的书法家所书陋室铭均未署名为刘禹锡所作。署名为刘禹锡所作只有民国于右任。近代书家也有署名刘禹锡所作,如溥心畬、马一浮等。
至于在文献资料上,收录为陋室铭为刘禹锡所作的集子,也仅仅是清代吴楚材与吴调侯《古文观止》以及清朝董诰与阮元《钦定全唐文》。
“陋室”之称,相传是因为刘禹锡所作的《陋室铭》而流行于世。有关刘禹锡的住所“陋室”,现存至少在三个地方有遗址可考。
第一是在浙江婺州说。宋朝王象之《舆地纪胜·碑记》记载云:“陋室,唐刘禹锡所辟。又有《陋室铭》,禹锡所撰,今见存。”
第二是在河北定州说。清朝王大年与魏权《直隶定州志·陋室》记载云:“州南三里庄南,唐刘禹锡筑,有铭。或有谓陋室在江南和州者,《广舆记》然之。刘梦得本是中山人,其人甚迩,室安得远,今仍从旧志。”
第三是安徽和州说。清朝陈廷桂《历阳典录·陋室》记载云:“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今废碑亦无存。考《定州志》,亦有陋室,定州梦得故里。然《铭》中‘案牍劳形云云,当非家居人语,或定人附会为之耳。”
由此我们可知,记载陋室所在之处,始见于宋朝王象之《舆地纪胜》一书。是记载最早的文献资料。之后在清陈廷桂《历阳典录》、王大年与魏权《直隶和州志》、穆彰阿与潘锡恩《大清一统志》等书中也有陋室的记载,虽见解不同,但都引用了王象之在《舆地纪胜》中的有关记述。故刘禹锡的陋室归属也无定论。
关于刘禹锡的陋室归属问题,当代学者卞孝萱认为:从《陋室铭》中的“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两个典故来推测,陋室应在刘氏的故乡。故而世有陋室在定州之说,如:王大年、魏权等《直隶定州志》卷一《古迹·陋室》记载:“州南三里庄南,唐刘禹锡筑,有铭。”宝琳等《直隶定州志》卷五《古迹·陋室》记载:“或有谓陋室在江南和州者,《广舆记》然之。第梦得本是中山人,其人甚迩,室安得远,今仍从旧志。”
中山是刘禹锡的郡望,但刘氏一生,没有去过那里。说他在定州筑陋室,也是附会。
刘禹锡《上杜司徒书》记载:“小人祖先壤树,在京索间,瘠田可耕,陋室未毁。”可见,陋室是在洛阳附近之荥阳。《通典》卷一七七《州郡》七《古荆河州·荥阳郡(郑州)荥阳县》条记载:“又有京水,索水。楚汉战于京索间是也”,而不是在和州或定州。
关于 《陋室铭》的作者问题,自北宋始就有种种质疑,如:北宋释智圆《闲居编·雪刘禹锡》云:
俗传《陋室铭》,谓刘禹锡所作,谬矣。盖阘茸辈,狂简斐然,窃禹锡之盛名,以诳无识者,俾传行耳。夫铭之作,不称扬先祖之美,则指事以成过也。出此二涂,不谓之铭矣。称扬先祖之美者,宋鼎铭是也。指事成过者,周庙金人铭是也。俗称《陋室铭》,进非称先祖之美,退非指事以成过,而奢夸矜伐,以仙龙自比,复曰“惟吾德馨”。且颜子愿无伐善,圣师不敢称仁,禹锡巨儒,心知圣道,岂有如是狂悖之辞乎?陆机云:“铭博约而温润。”斯铭也,旨非博约,言无温润,岂禹锡之作邪?昧者往往刻于琬琰,悬之屋壁。吾恐后进童蒙慕刘之名,口诵心记,以为楷式,岂不误邪?故作此文,以雪禹锡耻,且救复进之误,使死而有知,则禹锡必感吾之惠也。
智圆在《雪刘禹锡》文中抛出三种依据:一为不符合铭文的之体,铭是古时一种刻于金石上的押韵文体,大多用于歌功颂德以及警戒自我。一般铭文则为纪念事成或告祭先祖而写。二为不符合刘氏的为人处世,用“仙”与“龙”自比,显得狂妄自大。三是与刘禹锡的写作风格不符,至今在刘禹锡集中未找到类似风格的文章来佐证。
著名学者卞孝萱先生同样也否定了《陋室铭》为刘禹锡所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观点:一是针对《陋室铭》文中的内容展开了剖析。如“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就有违反常识。山矮仙会住吗?水浅龙能蹲得住吗?由此提出了质疑。二是刘禹锡勤于治事。若《陋室铭》真为在和州刺史任内所撰,不该有“无案牍之劳形”的言论。试想像刘禹锡的为人,在官期間怎能不兢兢业业?三是刘禹锡本就工于书法,其自撰自书之碑刻,今有所存。若在和州撰《陋室铭》,又何必远道而求柳公权书写。四是在所有刘氏诗文中,并未有刘与柳来往的之迹,故而说《陋室铭》为柳公权所书,有假托之嫌。
肯定刘禹锡所作也有少数学人,如现代学者吴汝煜则据《陋室铭》开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之句,证明其来源出自《世说新语》,认为是刘禹锡化用之作。(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排调》记载:“康僧渊目深而鼻高,王丞相每调之。僧渊曰:‘鼻者面之山,目者面之渊。山不高则不灵,渊不深则不清。”)
陋室铭究竟是不是刘禹锡所作,一直以来争论不休。通常有两种看法一是唐代刘禹锡,二是崔沔。
王象之《舆地碑纪目》卷一《婺州碑记》中记载“政和中”郡民发现《陋室铭》石刻。《舆地碑记目》卷二《和州碑记》也记。王象之在其另一部总志《舆地纪腾》中述其此事也较为详尽。其卷四八《淮南西路·和州·景物上》云“陋室唐刘禹锡所辟。又有《陋室铭》,禹锡所撰,今见存。”《官吏》云:“刘禹锡:为和州刺史,有《和州刺史壁记》及《陋室铭》。”《碑纪》云:“唐刘禹锡《陋室铭》柳公权书,在厅事西偏之陋室。”
20世纪以来支持为刘禹锡所作的学者有王鹤、李晓丽《陋室铭作者祛疑》,陈华东《闲话陋室和〈陋室铭〉》。其中王鹤、李晓丽一文有新的发现。对前人所提出的质疑一一作出了反驳。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是认为刘禹锡的体格有异于常态,是其特例,名为杂铭之类。二是对“无案牍之劳形”之句解释为此时的和州已是丰衣足食的境况,已非军事重地,其地处偏僻,故而“无案牍之劳形”实不足怪。三是对于“谈笑皆鸿儒”之句,解释为并不全指实际生活中面对面的交往,更多的是一种寄托于诗文中的精神上的往来,而“往来无白丁”,则是表明了刘禹锡的文人的清高,至于“调素琴”与“无丝竹之乱耳”之抵牾之说,则引用了吴汝煜先生在《刘禹锡传论》中引吴淇之言所论“此言无他乐以简之,独有琴在。譬如孟子言‘夫貉,五毂不生,惟黍生之。黍亦在五毂之内。古人之文,不可以词害意。”又引刘禹锡诗文证明刘氏已有佛道之思想,从而证明此文句的不矛盾性。另引王象之《舆地纪腾》《碑纪》中有“唐刘禹锡《陋室铭》柳公权书,在厅事西偏之陋室。”之句以及赵明诚《金石绿》卷一《目录十》记有“第一千八百四十:《唐山南西道驿路记》,刘禹锡撰,柳公权正书。开成四年。”又“第一千八百五十八:《唐赠太师崔陲碑》刘禹锡撰,柳公权正书。会昌元年五月”。证明柳公权曾不止一次为刘禹锡正书碑文,且引刘禹锡曾于贞元二十一年举柳公权之兄柳公绰自代,其文《举开州柳使君公绰自代状》证明刘禹锡应与柳公权熟识。对于刘禹锡自选集中没有选入《陋室铭》一文,作者认为是散佚或遗漏。
而最早文献记载为崔沔所作《陋室铭》的是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
唐朝颜真卿在《颜鲁公文集·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东都副留守云骑尉赠尚书左仆射博陵崔孝公宅陋室铭记》记载:
其室竟不修,洎夫人、太原郡太夫人王氏,捐床帐之后,公徙居他室,或在宾馆,而无常所。为常侍时,着《陋室铭》以自广。天宝末,子孙洒扫,贮书籍剑履而已。逆胡再陷洛阳,屋遂崩圮,唯檐下废井存焉。永怀先德,明发不寐,恐茂烈烟沦,罔垂后裔,乃刻《陋室铭》于井北遗址之前,以抒所志。某夙仰名教,实钦孝公之盛德。晚联台阁,窃慕中丞之象贤。又能好我不遗,见托论撰。采风猷而莫穷万一,涉泉海而岂究津涯?
再就是欧阳修与宋祁《新唐书·崔沔传》中记载:
每朝廷有疑议,皆咨逮取衷。卒年六十七,赠礼部尚书,谥曰孝。沔俭约自持,禄禀随散宗族,不治居宅,尝作《陋室铭》以见志。
意思为他将自己的俸禄拿出来救济贫民,而自己却不置宅第,甘愿过着俭朴的生活。
当代学者中首先对刘禹锡作《陋室铭》提出质疑的是卞孝萱先生。他在1963年出版的《刘禹锡年谱》中就提出《陋室铭》非刘禹锡所作。对于柳公权是否撰写过陋室铭,已故学者卞孝萱认为,柳公权没有给刘禹锡书写过《陋室铭》,大抵属于后人牵强附会之说。因为柳公权并未有与刘禹锡有私交,这在刘禹锡年谱以及柳公权年谱中均无记载他们之间的交往。我们据此可以推断在宋朝以前,认为刘禹锡所作《陋室铭》无确切证据,或是后人依据传闻追记所得。而陈元靓所编《新编纂图增类群书类要事林广记》,虽成书于南宋末年期间,后在元朝又作了一定增补。此书中虽然引有“刘禹锡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之句,但是只能说明刘禹锡曾经说过此段文句,但并没有具体标明为刘禹锡所着之语。
这些观点,之后虽未引起众多学者关注,但上世纪70年代,于北山对《〈陋室铭〉》非刘禹锡作补证》补充了一个证据,对卞先生之文进行理论上了支持。1996年春,吴小如先生撰文认为,傅世历代刻本的《刘萝得文集》或《刘宾客集》等皆不载《陋室铭》之文,疑其不出自刘禹锡之手。之后段塔丽发表《陋室铭作者辨析》一文,不仅否定了其作者为刘禹锡,还根据《新唐书·崔沔傅》中“沔俭约自持,禄禀随散宗族,不治居宅,尝作《陋室铭》以见志”的记载,认为崔沔是《陋室铭》的真正作者。此后颜春峰、汪少华、吴小如、卞孝萱等学者又纷纷撰文发表不同观点,形成了一致性的意见《陋室铭》非刘禹锡所作。
从刘禹锡与崔沔二人的生卒来考。崔沔生于唐高宗咸亨四年,卒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享年67岁。刘禹锡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卒于唐武宗会昌二年,享年71岁。
崔沔所处盛唐时代,刘禹锡所处中唐时代,他们两人前后相差103年之久。故而有人认为刘禹锡引用抄袭了崔沔《陋室铭》之文,若从时间上来讲就有可能。但在古时并没有个人著作所有权之说,所以才有民坊刻书商常冠以名人为作者,张冠李戴地相互传抄,终将造成某些古籍所署作者之名失真。
21世纪以来的王鹤、李晓丽之文也有牵强附会之说,如说刘禹锡自选集没有选入《陋室铭》是遗漏,但在北宋之前就已流行的刘禹锡《陋室铭》之文,为何宋以后许多增补的集子为何不选呢?究其原因,自北宋智圆法师《雪刘禹锡》一文出,至清代学术界一直以来未有驳论,而是默认。刘禹锡与柳公权之兄相识就一定与其弟相识吗?柳公权曾为刘禹锡书写过碑文就一定会为刘禹锡书写《陋室铭》文吗?况且早在北宋时释智圆《雪刘禹锡》中就有“俗传《陋室铭》,……昧者往往刻于琬琰,懸之屋壁”。可见在1016年之前,假托刘禹锡作的《陋室铭》,不仅已写成,而且已流传。(卞孝萱《〈陋室铭〉》非刘禹锡作》,《文史知识》1997年第1期。)故而这些都不能是一种必然,只能有待进一步考证。
虽然依据有关的文献考证,崔沔也曾写过《陋室铭》一文,但是也并不能就此证明此《陋室铭》之文为彼《陋室铭》之文,因为文献并没有显示为我们所熟知的《陋室铭》之文的内容。
因此有关《陋室铭》的作者版权问题还得暂且搁置,待以后有更新的证据才能定论。
(作者系马鞍山文联秘书长,中国李白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