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拓学方法在高校网络舆情分析中的应用

2021-05-22 09:29蒋海彬赵双煜王晓萌
关键词:李刚舆情网民

蒋海彬,赵双煜, 王晓萌

本刊核心层次论文

可拓学方法在高校网络舆情分析中的应用

蒋海彬1,赵双煜1, 王晓萌2

(1. 辽宁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1;2.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辽宁 鞍山 114312)

研究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对于研究网络舆情的本质、理清基本要素、把握关键环节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法回顾了典型的“李刚门”舆情事件,进行了时间维度的动态分析;将可拓学方法引入网络舆情分析之中,将舆情事件中的基本要素用基元加以形式化表示,并在可拓学维度上加以分析;利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分析了网络舆情产生的本质原因。通过对典型舆情事件的深度分析,不仅使网络舆情脉络清晰简明、要素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而且也在深层次上分析了舆情产生的心理原因和人的本质原因。

可拓学;方法;网络舆情;动态分析

“李刚门”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十年之久,但是由于该事件具有对社会公众的刺激性强、网络在舆情发展中的放大作用显著、传统媒体的助推作用明显等特点,使“李刚门”事件成为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将可拓学引入舆情分析之中,剖析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对于研究网络舆情的本质、理清基本要素、把握关键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一、“李刚门”事件回顾与再分析

事件发生在河北大学,2010年10月16日在该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李某某将校园内的两名大学生撞伤,并放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随后逃逸。17日,伤者之一死亡,另一名伤者暂无生命危险。事后,经公安机关鉴定,李某某系酒驾。2011年1月,李某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李刚门”事件看似普通的校园安全事件,但由于肇事者的官二代身份、“我爸是李刚”的狂言、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交互作用,使该事件成为诱发舆情狂潮的导火索。“我爸是李刚”成为当年的网络流行语,也成为网民竞相造句的时髦热词。

“李刚门”事件所引发的网络舆情将各种舆情因素表现得淋漓尽致。深入分析该事件不仅可以掌握网络舆情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脉络、舆情发展的影响因素,而且还可以发现舆情传播的关键点,为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提供参考。

二、基于时间维度的动态分析

按照时间的顺序对网络、传统媒体、事件发展、舆情状态进行梳理,略去无关细节,对主要关节点加以简化,绘制“李刚门”事件的动态分析如图1。可以看出事件的总体“骨架”以及网络、媒体与舆情之间相互作用关系,并能进一步分析出舆情传播基本规律。依据图1,基于时间维度将该事件主要进程抽象、概括分析如下:

(1)事件发生十分钟后,在百度贴吧被披露,并使用“人神共愤,灭其嚣张”这种煽动性语言,不断点燃校内网民激愤情绪,引起众多校内网民热议、关注。

(2)一天之后,该事件相继被猫扑网、莲池论坛、天涯论坛发布,将“我爸是李刚”作为事件的标志性语言,使用“官二代”“女大学生被撞飞”这种尖锐、敏感的词汇,使事件从校内网络向社会网络扩张,并在网络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3)两天后,《燕赵都市报》报道该事件,三天后引起媒体的广泛介入,使事件的公正处理列入议事日程。

(4)五天后,中央电视台专访李氏父子,李刚致歉却被指作秀[1];人民网发布评论,对事件理性客观评论,却引发网络舆情反弹。

(5)事件发生八天后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批捕,公安机关正式公布后,网络舆情并没有因事件的处理而宣告终结,相反又臆造出一些其他谣言信息,直至这些谣言被一一击破后,网络舆情迅速回落,直至平息。

图1 “李刚门”事件动态分析图

从总体上看,传统媒体、网络、学校及公安机关、当事人形成了不同性质、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目的和关注点的舆情场域,场域之间观点不同、地位差异明显、语言风格迥异,产生质疑、攻击、抵制和恶搞等舆情倾向。在网络舆情发展期,每一次转发、评论都加入了个人情绪,言辞或恶搞或戏谑,甚至掺入谣言,都为舆情上足发条、加满燃料,使之狂飙突进、难以驾驭。此外,传统媒体的跟踪报道无疑给舆情的发展添加了助燃剂,激发了广大网民的激情,加强了其他网民的关注度,使矛盾公开化、透明化。

三、基于可拓学维度的静态分析

可拓学是我国学者蔡文1983年创立的本土化横断学科。可拓学将事物、运动、关系分别用物元、事元和关系元表示,物元、事元、关系元统称为基元。基元是可拓学的逻辑细胞[2],用事物、特征、量值组成的三元数组来表示,这就将事物的类型、性质描述、运动状态、相互关系、数量情况等基本属性纳入研究体系之中。

可拓学与若干领域相结合形成可拓工程方法,这些方法随着与具体问题相联系而不断发展和完善[3]。

为了利用可拓学方法分析网络舆情,将网络舆情抽象出网民、事件、关系等基本要素并做基元分析。在“李刚门”事件中,“李刚门”事件用事元表示,用可拓学中的事元表示方法就是:

不同类型的网民分别用物元—八个字母表示,即网民类型用三维数组表示成:

同样道理,—以此类推,用相应形式的物元表示。物元—代表八种不同类型的网民人群,这些网民类型按照关注点的不同划分,由于在这一事件中高等学校、官二代、大学生伤亡、媒体介入、官民纠纷、“我爸是李刚”等都是能引起相应群体网民关注的兴奋点;这些兴奋点与相关网民形成了弱的相关关系,这些网民就兴奋点发表议论、转发信息、表达意见、发泄情绪。于是,事元的兴奋点与物元—形成了关注关系,用关系元抽象地表示成如下三元数组:

由“李刚门”事件引发的舆情可以看出,舆情的发生必然首先发生事件,产生“事元”;事件在网络中传播引起相关“物元”,即网民的关注;网民与事件之间产生关注关系,形成“关系元”。

因此,事元、物元、关系元是舆情产生的必备条件,是舆情产生的核心要素,三者的关系可用图2直观地表示。

图2 “李刚门”事件舆情传播相关性分析

校方、公安机关、李某某、传统媒体都处于事件的系统之中,是事件的当事方;而网民群体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等处于事件系统的外围,对事件的关注、评论、传播、围观,形成此事件的强大舆情压力。这种压力以愤怒、崇拜、同情、谴责、呼吁、谩骂、沉默等方式作用到校方、公安机关和事件当事人身上,对校方和当事人的社会形象、心理和行为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对事件的发展方向、发展态势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舆情事件本来只是普通的校园治安事件,其信息刺激性不强、事件兴奋点不高,但此舆情客体具有可辨度较高的舆情背景信息,如:官二代骄横跋扈,弱者非正常死亡,炫富、刺激性语言,这些背景信息符合一些无关社会群体的关注需求,刺激他们的猎奇心理、发泄情绪及正义感,引发“沉默的螺旋”从潜在的状态过渡到显在的状态,成为“加强的螺旋”[4],形成声势浩大的舆情热潮,对当事人、学校及公安机关产生强大的舆情压力。

从“李刚门”事件可以看出,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群体以贫富差距、文化素养、社会地位等因素分层化越来越明显,不同阶层的需求、目标、社会交往方式相去甚远,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不同性质的文化理念相互碰撞在所难免。当然,不同阶层的舆情主体也可以因为突发舆情客体跨越利益阶层、超越时空界限、摒弃理念的异质性,建立起临时性的网络舆情空间,并在仇官仇富、呼唤社会公平正义、同情弱者等兴奋点上形成共识,情感上形成共融,心理上形成共通。当然,这种临时性的突发舆情虽然发生突然、扩展迅速、动力强劲、来势凶猛,但是也有一定的脆弱性,当出现事件澄清、问题解决、当事人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等标志性的信号时,舆情本体又会迅速销声匿迹;当然舆情客体没有定论时,也会呈现相对稳定性,维持较强的发展态势,甚至发生舆情本体偏离式运动,朝向难以控制、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突发性网络舆情的发生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社会心理、情绪长期沉淀、积累、淤积的结果。舆情主体具有不同的心理感觉,表现出不同的情绪表达,这种表达、倾诉、总结、讨论不仅是内心压力的释放,也是郁闷、愤怒等情绪发泄和正义的呼唤。突发性舆情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扩大化、凸显化,有利于将舆情事件的解决列入议事日程。强大的舆情压力迫使当事人、政府机关、高等学校投入大量精力、作出相应妥协,以实现舆情事件的圆满解决。高等学校的教学、文化生活、学生交往、实习、社会实践的范围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都在相对固定的区域。因此,一般而言,高等学校舆情事件本身的吸引力、被关注度、涉及的舆情主体总是在一定限度的范围内,不能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心理共鸣,并不能产生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舆情本体洪潮。但是,一些看似常规、简单的校园舆情客体在谣言、非常规背景、恶搞等助推下也会刺激社会舆情主体的敏感神经,激发他们积压已久的情绪,形成高等学校舆情与社会舆情的合流之势,造成强烈的舆情震撼力,对社会稳定、政府公信力、道德伦理产生重要影响。

四、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下网络舆情产生的本质原因分析

从网络舆情产生的人学本源视角来看,无论从人的自然本性、人与社会的关系,还是人与自身思维的关系等不同层面,网络舆情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原因。

(一)从人的自然属性层面来看,人的本质在于人能追求“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动物只能被动地适应外界环境,而人有思想、有意识,人能按照自己的预定目标改造外界环境,使外界环境成为人的改造对象[5]。在信息时代,人不仅能适应网络舆情环境,而且每个人有在网络空间中实现自由自觉的需求,都力争将网络成为自己的改造对象。在网络上能实现平等互动、表达诉求、发泄不满,将现实中不自由的、不自觉的对象和情绪在网络中实现,自由自觉将成为人们构建网络空间、参与网络舆情、改造客观世界从而改造主观世界的动力来源。因此,从人的自然本性来看,网络舆情的产生首先是由人的自然本性决定的。

(二)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的任何活动,“无论其内容或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

人一刻也不能离开社会,每个人的衣食住行都要从社会中获取,甚至每个人的思维和语言都具有社会属性[6]。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状态、属性和强度等是人的最基本特征。交往是人在社会中的基本行为,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实现形式;人通过社会交往从社会中获得物质、能量和信息,不断满足自身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人所交往的社会包括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社会以提供物质和能量为主,虚拟社会以提供信息为主。人们通过网络上的信息交换来交流思想、表达意见、发泄情绪、倾诉心声,网络交往成为人们证明存在感、满足个人需要、实现个人价值的常规的重要方式。

(三)从人与人自身的思维的联系来看,人是最具灵性的动物,人有意识、能思考、会创造

人不仅能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能在不断地与外界交往中改造主观世界。无论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空间,每个人都试图按照自己的要求实现自己的目的,进而不断地改造客观世界,使之不断适合自己的要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完善、不断进步。

在网络空间中,意见的交锋、思想的碰撞、情感的交流都会促使每一个身处其间的人产生改造网络世界、使之逐步达到自己的要求的目标。因此,从人与自身的思维关系来看,人能在网络空间中参与舆情讨论、自觉地思考社会问题,产生改造社会的需求和愿望,发表意见、表达情绪,从而导致网络舆情的产生。

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参与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网络舆情改变着人的思维和观念,甚至改变了人的生活,使人更加自由,更加随心所欲。由于网络空间具有信息交流的高效率、平等性、即时性、不受时空限制等优势,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交流互动、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

网络舆情具有互动性、动态性,能形成无形的舆情压力,并产生证明自我价值、强化社会关系、改造社会的强大力量。人们在参与网络舆情讨论的过程中,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不断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对网络空间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因此,在长期的网络参与实践中,人的思维习惯、思维方式和行为表现等都带有网络的特征。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关注事态动向、识别谣言、切断谣言传播渠道只能治标,而解决问题、实现人的“自由自觉”才能实现釜底抽薪的治本作用。

[1] 于德山. 共识与分歧: 网络舆论的信息传播研究[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6: 147.

[2] 蔡文. 可拓学[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4: 3.

[3] 蔡文. 可拓工程方法[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97: 15.

[4] Michael D. Slater. Reinforcing Spirals: The Mutual Influence of Media Selectivity and Media Effects and Their Impact on Individual Behavior and Social Identity[J]. Communication Theory, 2007 (17): 281-303.

[5]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0: 57.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0: 83.

G640

B

1674-327X (2021)02-0099-04

10.15916/j.issn1674-327x.2021.02.027

2018-01-30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20BKS005)

蒋海彬(1972-),男,辽宁阜新人,讲师,博士。

(责任编校:付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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