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亮我就骑车离开城市,一个小时后,就到了南山脚下,此时,村寨里鸡鸣声响成一片,有几只公鸡跳到草垛上,扬起脖子扯着嗓子对着天空大抒其情——看着它们虔敬的样子,作为一个喜欢写诗的所谓诗人,我竟然有了几分惭愧:它们是比人世间的所谓诗人更纯粹的真诗人,古往今来,它们一直坚持着对太阳的初恋和对天空的痴情,不管人世如何变换着烟雾、泡沫、脸谱、时尚和语言,不管人造的电子钟如何扭曲着人们的时间表,它们始终坚持自己内心的刻度,用自己古老的语言,与黑夜交谈,向太阳倾诉。
我恭敬地站在路边,听着它们的一首首诗朗诵,从它们的固执的身影和纯正的声音,我感到了这个变得越来越可疑甚至变得越来越可怕的人世,总算还有一种不变的东西保存了下来,这就是:对光明的追寻,对体现均衡美学和正义的宇宙法则的不变的坚守,以及表达这种情感和信仰的那种单纯的、动人的、万古长新的诗的语言。而这一切,不是由人类的随波逐流的所谓诗人鲜明地表达出来,却是由貌似没有任何文化和现代意识的大自然的抒情诗人——雄鸡们表达了出来,就更有了一种客观性和永恒性,因为我想:当有一天人类的时钟彻底停摆了,也即是说人类作为一种生物寿终正寝了,那时,响彻大地和天空的,绝不会是别的什么电子时钟和机器人的胡言乱语,而依然是雄鸡的诗朗诵——可见雄鸡身上携带着永恒的时间秩序和生命节奏,而人身上镶嵌的,只是自己折腾自己也折磨万物的临时的、扭曲的、错误的、自私的闹钟,大自然随时都可以将其删除。
我把自行车寄放在山下一位农民大伯家里,然后步行上山,一路上我时而打着口哨,时而哼着小曲。越往高处走,草木越多,露水越多,云雾越多。云像在滚动,在蒸腾,像有一个巨灵在暗中喷吐。云漫过的地方,草木洁净而湿润,露珠挂在上面,像一串串透明宝石。真不忍心碰落了它们,纯洁的事物,好的东西,都脆弱易碎,经不起哪怕是轻微的伤害。尽管小心地行走,还是不停地有露珠落地而碎,衣裤都被打湿了。我就想:从草木间走过,我们碰碎了多少露珠;从岁月里走过,我们留下了多少遗憾?
阳光照过来,却没有多少热度,不像是六月的太阳,柔和得像是三月的初阳,厚厚的湿润的云雾抚慰了它,它也以温柔的被净化了的“佛光”抚慰土地上的事物。此时我看不见太阳,我想它正慈眉善目地从高處注视着我,注视着一切。
云雾已开始减少,视野仍然朦胧。草木们幸福地站在清凉里,各自的手里都握着足够的礼物,艾草、狗尾巴草、马鞭草、车前草在微风里轻颤着,又很快静止了,我似乎能看见它们欢喜又有些着急的神情:满手满身的珍珠钻石,不知该送给谁。
忽然,脚底下“咔嚓”一声,接着就感觉有什么东西瘫软下来,是不祥的小型爆炸。我低下头,抬起脚,一看,一只鸟蛋被踩碎了,蛋清蛋黄粘在我的右鞋上。一颗心脏,一团色彩,一双翅膀,一串云端的鸣叫,都葬送在我粗暴的皮鞋底下。谁能再复活它呢?上帝的手何时才能把这破碎的汁液再一次聚拢,提炼成飞向天空、拍打我们想象的美好羽毛呢?我的心,我那一度被早晨的霞光、被审美的激情鼓荡得十分高涨、迷狂的心,猛然沉下来,心里浮起伤感、悲哀和自责。
雾终于散了,此时我才发现,我已到达山顶。可是我却兴奋不起来,一点也没有所谓的“一览众山小”的喜悦。不错,我是到达了峰顶,到达了这座不算太高的山之峰顶,到达了这个平凡早晨的峰顶。然而,在一块岩石上坐下来,我脱了鞋,察看我的鞋底,我不禁一阵心惊:貌似无辜、辛苦的鞋底上,沾着斑斑伤痛,沾着被踩碎的蛋清蛋黄,沾着被踩死的蚂蚁蚯蚓,沾着被踩断的蝴蝶,沾着被踩烂的蟋蟀、瓢虫和蜗牛……我不敢细看下去了,我骂了几声自己,我真想就地埋了这双劣迹斑斑的鞋!
我应该赤着脚,跪在山顶,大声说一声对不起,我应该向生灵们忏悔,向土地忏悔,向道路忏悔,向早晨忏悔。
是的,我到达了这个平凡早晨的峰顶。然而我却没有抵达的喜悦,抵达的时刻竟是忏悔的时刻。我想起这个世界的状况,想起生命和命运,想起过往的历史和正在经历的现在,以及注定要穿越的未知岁月,我想起世俗的事功和崇高的信仰,我想起庸常的追求和伟大的征服……
不管我们对自己的所言所行所作所为怎样饰以华彩、罩以光环,人,即使是对自己似乎很人性、很合理的行为,都不能过分自以为是,人,不过是人,不过是生物界的一个物种。在自然的眼里,也许一点也不崇高,倒是一种更深重的践踏和更厉害的索取。在通向财富之巅权力之巅享乐之巅的路上,人们啊,请察看你的脚底和路面,那被践踏和伤害的,岂止是几枚蛋、一些虫蚁?
我站在山顶,纵目远眺俯瞰,我想着,此刻,在世界的无数大路上小道上野径上,追逐着、狂奔着、攀援着、争夺着的人们,我想提醒一句:慢一点,轻一点,仁慈一点,或者停一会儿,低下头,请看看自己的脚底……
(本文略有删节)
[怦然心动]
李汉荣的随笔,总能让心湖掀起强烈的自省的风暴。作家将身段放得很低,低到葳蕤的草丛里,低到浅吟低唱的昆虫间,在他看来,“人,不过是人,不过是生物界的一个物种”。在自然的眼里一点也不崇高,反倒是践踏者和索取者的人类,在自然面前总是自以为是、肆意妄为。由此,作家的文字便具有催人自省的力量。作家讲述了一次“登顶”的经历,本来是一次心情相当愉悦的攀登和抵达,然而他在成功后却没有感到一丝喜悦。当他俯下身体的一刻,看见了脚上那双“劣迹斑斑的鞋”。鞋看似无辜,却带着作家的双脚,一路碾压、一路破坏着自然:沾着被踩碎的蛋清蛋黄,沾着被踩死的蚂蚁蚯蚓,沾着被踩断的蝴蝶,沾着被踩烂的蟋蟀、瓢虫和蜗牛……倘若我们只看得见“登顶”的风光,那么被我们践踏和伤害的数不胜数的生命何其不幸!自然,本是所有生命的家园,我们只是偶然路过了全世界,本该谦逊、慈悲地前行,然而我们却几乎不会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底,那里正在发生着各种“小型爆炸”。请在“攀登”的途中,心怀仁慈,敬畏生命。
【文题延伸】敬畏生命;低头看看脚下;谦卑的心……(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