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多项措施 助力春运安保
提前清理源头隐患 消除交通安全风险
清理驾驶人隐患。对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七类情形的客运驾驶人,督促客运企业不得安排参加春运。
清理车辆隐患。对辖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和“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逐一见人、见车、建立台账,落实抄告、通报和联合约谈、安全大检查等规定动作,督促企业消除车辆隐患。
清理道路隐患。逐一排查辖区高速公路易结冰、长下坡、团雾和国省道、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发现隐患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春运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增设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临时防护措施。春运前不能完工的施工路段,必须于春运开始前停工,并提供双向通行的便道,完善警示标志、标线。
清理企业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一次客货运企业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及时清理隐患,落实主体责任。
清理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车站、码头、机场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落实安全检查措施,严防发生火灾爆炸、拥挤踩踏事故。
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严把重要关口。加强交警执法站、公安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省级、市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和临时执勤点等“四站一区三点”路面关键节点的执守,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等“三关”。
严控重点路段。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严防旅游包车借道通行不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的景区周边道路引发事故。
严管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发挥好派出所、跨警种联合执法小分队、“两站两员”等三种力量作用,加大农村等薄弱地区交通管控力度。
严查突出违法。紧紧围绕农村、城市、公路“三个主战场”,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車辆,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严防涉校事故。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宣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沿线路面管控和指挥疏导,严防发生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严格治安管控。加强服务区、收费站的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盗抢、冲卡逃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科学高效疏堵保畅 全力打造畅顺春运
强化科学疏堵。充分利用易堵点段周边路网结构,综合采取远端提示、近端疏导、分流绕行,均衡路网流量。遇有大面积、长时间、跨区域交通拥堵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件时,启动应急增援预案,及时发布导航提示信息。
强化警种联勤。各市、县(市、区)公安局要提前整合警力资源,组建跨警种保畅应急增援队伍,车流高峰期间及时支援一线交警。省际所在市公安机关、省内相邻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与地方公路交警,交警与治安、巡警、派出所等警种强化信息共享和通报协作,联勤联动联合疏导交通。
强化部门联动。高速公路实行交警、交通、业主“一路三方”联合执勤排班、驻守巡控。交通运输、消防、医疗、保险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拯救、清障,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撤快赔,严防拥堵和次生事故。
强化协同作战。健全完善“4+9”区域联勤保畅机制。广州、惠州、江门、韶关4市分别作为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区域的牵头城市,统筹协调本区域联勤保畅工作,9个省际市公安机关强化与邻省地市信息共享和通报协作。
用心宣传用情服务 全力打造暖心春运
多警力救急扶危。各级公安机关110、122报警服务台满负荷运作,最大限度将警力前置路面,在查违法、管秩序、保畅通同时,第一时间为需要紧急救助的旅客提供帮助。对情况紧急、需要带道护送的,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线联动、接力护送。
多方位便民服务。依托春运执勤服务点、交警执法站、交通安全劝导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设置便民服务点,为出行群众提供途中休息、饮水、急用药品等温馨服务。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提供出行咨询、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加强“司机之家”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为长途客运驾驶人提供休息场所。
健全机制完善预案 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健全机制制度。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沟通协作,健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组织领导、工作预案、物资力量调配等工作机制。健全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预警低温、霜冻、暴雨等灾害天气,降低因灾害天气导致交通事故和交通阻断风险。
完善应急预案。韶关、清远等粤北地区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管控预案,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做好恶劣天气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处置预案,河源、梅州、肇庆、云浮等地做好摩托车大军集中返乡安保预案。
科学应急处置。高速公路遇有恶劣天气,采取限速通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对于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及时疏散滞留车辆,严防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
始终坚持最高标准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
强化疫情防护。为一线执勤警力配足安全防护装备,做好交管业务大厅、服务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疾控部门定期消杀,严防感染风险。
强化精准防控。加强疫情中高风险等地区及冷链物流企业重点车辆、人员精准分析,落实监测预警、精准管控、规范处置措施。加强入境集中隔离人员转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落细各项措施
狠抓责任落实。春运期间,厅督察信访总队、交管局派出工作組,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省厅一律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春运安保期间发生的生产经营性死亡事故,报请当地政府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强化励警措施。加强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培训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配齐防护装备,保障执勤民警人身安全。科学统筹安排执勤警力,做好后勤保障和表彰奖励。
“数字交警”护航春运
近年来,广州交警创新推进智慧新交管建设,不断强化数字化实战应用。自1月18日提前启动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以来,广州交警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加大对“两客一危一面”、重型货挂车等重点车辆路面行驶的实时监管力度,对车辆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非现场执法管理,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执法模式,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确保道路平安有序畅通,为春运保驾护航。
广州交警依托数字化平台,联动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整合高速公路监管等平台数据,创新推出非现场数字化执法模式,拓宽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信息采集渠道,并通过多网融合等技战法,全程关注重点车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违法证据,全面实现对“两客一危一面”、重型货挂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有效监管。
通过采取非现场数字化执法模式,实现了对以下六类交通违法的全面监管:
1. 对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泥头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2. 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泥头车”超速行驶;
3.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泥头车”车厢不符合密闭要求;
4. 旅游大巴等营运车辆违反限行规定;
5. 危险货物运输车违反限行规定;
6. 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泥头车”驾驶人、副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等六类交通违法的全面监管。
据统计,1月18日至29日,广州交警发现、查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共321宗,其中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236宗,违反禁令56宗,未系安全带6宗,“泥头车”车厢不符合密闭要求23宗,并通报至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
同步加强行业管理,同时督促企业积极履行职责,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前端打击+源头治理”的管理闭环,形成公安交警路面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源头管理、企业内部管理“三管齐下”的良好局面。
通过采取非现场数字化执法模式,全面加大重点车辆的监管和震慑力度,旨在减少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发生,及时消除重点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同时提升重点车辆驾驶人遵法守法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平安春运再添智慧新动能。
扎实推动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行动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视频调度会。根据会议部署,全省公安机关从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全力确保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源头隐患清理“歼灭战”
重点排查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货车加高栏板、非法安装后照灯和9座小型客车非法改装问题;全面完成306处三级督办隐患路段治理、1050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2100处“平安村口”建设。
农村交通安全“攻坚战”
全面贯彻省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持续抓好摩电交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战”
严查高速公路超速、疲劳驾驶、闯禁行驶、违法停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全面实施酒醉驾“三必查”勤务机制,做到周末必查、节假日必查、大型活动期间必查;严打“黑校车”、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对超载、非法改装货车一律核查装载源头、改装企业、运输企业。
交通应急处置“阻击战”
进一步提升恶劣天气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率。
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战”
集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督促提升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佩戴头盔,做到全员佩戴;组织开展执法大直播,强化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效应。
百日会战见成效
广东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继续深入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1月1日至1月下旬,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6.3%,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1.7%,共查处酒驾醉驾1.25万起。
广东省交警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8万起,同比增长44.2%。全省高速公路共查处严重违法行为3.2万起,其中超速行驶1.8万起,违法停车2500起,不按规定车道停车3100起;共查处国省道重点违法11000余起,全省路面共查处货车超载违法10800起,“百吨王”141宗,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万起,客车违法2300余起,酒驾醉驾违法12500余起。在农村地区,共查处载客汽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行为1615起。
协同共治
2020年,广东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综合监管体系,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肇庆市、韶关市实施挂牌整治。
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方面,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2020年以来27起较大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对692起生产经营性事故开展责任倒查,成功追责373起,压实责任到具体单位、部门及其相关领导和人员。
此外,公安厅联合交通、卫生、消防、银保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快速精准专业救治,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率。
隐患清零
2020年全年累计清除隐患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59781辆、逾期未报废46744辆,督促37738名重点驾驶人及时办理驾驶证审验手续。
组织开展道路隐患清理专项行动,完成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三级督办路段治理224处,团雾多发路段治理118处,补齐国省道路侧护栏181处,完善中央隔离设施294处,治理穿村过镇路段271处。
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升级完善“平安村口”建设标准,建设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786处、村道出入口“平安村口”3380处。
整治摩电
為落实系列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广东大力推进便利群众申领摩托车驾驶证6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实施,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实现“3个50%”目标【即全省50%以上的县(市)具备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能力,县(区)级车管所办理业务比例占全部车管业务50%以上,50%的农村交警中队开办摩托车车驾管业务】。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除依法不予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地市、区域外,截至1月,全省共有摩托车“带牌销售”企业594家,占比摩托车销售企业的19.6%,办理“带牌销售”摩托车注册登记18142辆。
对全省10个涉摩涉电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区),实施专项挂牌整治。截至2020年12月,10个重点县(市、区)摩电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省该类事故的比重从2019年底的10.3%、14.7%大幅下降至2020年11月份的8.2%、11.5%,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严查酒驾
2020年以来,广东交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摩电等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10类、国省道6类、农村7类交通违法为重点,持续开展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普通国省道通行秩序整治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推进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治超力度;加强快递、外卖、工程运输车等行业交通安全治理。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共查处酒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87.1万起,共查处酒驾醉驾17万宗,同比增长16.6%,其中醉驾4.5万宗。超载9.1万宗,超员1.9万宗,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115.2万起,同比分别增长52.2%、65.6%、31.9%。
智慧新交管
2020年,广东交警开展“智慧新交管”建设工程,有效带动促进警务机制改革。在推动数据支撑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全面强化路面感知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完成联网联控接入任务,进一步强化了路面感知能力支撑,通过交管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汇总了各类数据4000多亿条,进一步夯实全省交警分析研判工作的基础。
此外,开发移动警务交警专题门户和应用,提升交警用户使用体验和使用效率,推出“鹰眼”“交通态势”“移动查验”等多类交警应用,方便一线民警开展业务,有效提升交管工作科技智能化水平。随着5G时代的到来,广东交警试点应用最新技术,成立交管5G警务创新应用工作小组,广州交警支队的“5G+无人机”道路巡控被列为重点试点应用,各地交警5G警务创新应用工作也全面推进。
宣传治理
2020年,广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治理,有力营造了文明交通环境。全省继续围绕高速、城市、农村3大区域12类阵地开展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全省30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宣传示范点建成率达72%,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示范村建成率达42%,警保合作站宣传阵地建成率达91%,强化应用广东交警省、市、县三级“微信、微博、头条号、南方号、企鹅号、网易号、抖音号、快手号”8大新媒体矩阵集群,年内通过近500个交警新媒体账号推送执法服务类信息超2亿次,网络答疑服务超300万次,开展周末夜查等网络执法直播800场次。
集中整治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护航春运,交警同行,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广东交警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全省集中整治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广东公安机关自1月18日提前启动春运工作模式以来,各地交警精心组织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公安机关2021年春运道路“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的31条措施,全面排除人车路企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管严查重点违法行为,通过探路直播、执法直播、曝光典型案例、发布“两公布一提示”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广大出行者的警示提示和出行引导,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受疫情防控变化影响,今年春运道路出行需求特点发生变化,务工人员返乡向集中乘坐拼车包车转变突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
2月2日凌晨4时许,汕湛高速阳春市八甲镇路段发生了一起涉嫌拼车出行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大货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死亡,8人受伤。
汕湛高速事故给春运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暴露出当前拼车包车集中出行带来的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21地市支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部局、省局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对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进行线索研判、加强信息线索搜集掌握,通过车辆行驶轨迹分析、走访调查、协调平台监测、群众举报等渠道,及时发现非法营运包车出行、超员载客拼车出行等行为,狠抓路面管控措施落实,切实遏制拼车包车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多发势头。
春运期间,广东组织开展了三个波次全省集中整治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段分别为春节前返乡高峰(2月5日至2月10日)、春节后返程高峰(2月17日至2月21日)、元宵节流量高峰(2月27日至3月3日)。
各地交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密切配合沟通、协调执法办案,根据分析研判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突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营运典型案例,形成对非法营运包车、超员载客拼车的严管高压态势。广东交警再次呼吁广大返乡乘客要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客车,乘坐客运车辆一定要前往正规车站购票上车,不要在外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非法车和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