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胤宗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而如何以“阳九”“百六”解“元二”,或可从道教典籍中窥得一二。《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以下简称《度人经》)卷五《消禳国君王侯世土灾祥品》曰:
此处“阳九”“百六”与“水火兵刀”相对,显系灾厄之意。《度人经》卷十一《玉明运度品》曰:
观其意,以地推机九千九百度为一“大劫运度”,称“大阳九、大百六”。因地纪三千三百日推机一度,一年三百六十日,则九千九百度,合九万零七百五十年,举其成数,则九万年也。其运度之末,有水火二灾害,因之而万物消化,天地复归混沌。此九万年为一个“大劫运度”,也就是宇宙万物一个大循环。
因“天气穷于太阴即为火,地气极于太阳即为水”,水、火二灾即源于天、地,因此,又有称其为“天厄”“地亏”者。又因天、火属阳,地、水属阴,于是又有以“阳九”“百六”,配比“天厄”(火、旱)、“地亏”(水)二灾者。《太上洞玄灵宝天地运度自然妙经》曰:
是说一个运度之中,有“阳九”“百六”二灾,“阳九”即“天厄”,“百六”即“地亏”。其“阳九”“百六”——或称“天厄”“地亏”——就是《度人经》所说的水、火二灾。
道教的这种天地运度、阴阳灾异之说,实则源于古数术家。然古数术家言天地运度、阴阳灾异,不离历法,道教袭之,却已与现实历法相去甚远,同时,“阳九”“百六”的意义也有所变化,试论之如下。
其实在秦汉数术家的观念中,“阳九”“百六”本不指“天厄”“地亏”。《汉书·律历志》所载刘歆等所订《三统历》曰:
其义以4617 岁为一“元”,其中4560 岁为所谓的“经岁”,亦即常岁;57 岁为“灾岁”。据其说“元岁之闰,阴阳灾,三统闰法”,即57 个灾岁是“闰岁”,也就是后加的岁数。《三统历》又将4560 个经岁分为9 段,将57 个灾岁根据一定的规律分配到这9段之中,如下表:
经岁 灾岁480 106 374一元4617凡480 720 720 600 600 480 480 4560阳9阴9阳9阴7阳7阴5阳5阴3阳3 57
以上运算所使用的数字,除讨论奇偶(阴阳)以外,以6、7、8、9 及其衍生的数字最为频繁。《汉书注》孟康曰:“《易》爻有九六七八。”是说这些数字都是《易》数。《易·系辞上》曰:
“元二之灾”的意义,其实与汉代数术背景之下的历法有关。那么,为何一元为4617 岁?为何要将一元的4617 岁分成4560 个经岁和57 个灾岁?这些问题也都要从汉代的历法中寻找答案。
《颛顼历》以4560 为一元,每一元相同日期的年、月、日名称也都相同,因此其一元4560 年是一个比较整齐的循环周期。改行《三统历》之后,一元有4617 年,而且每一元仅相同日期的日名能够一致,年、月名都不能有一个完整的循环。特别是年名,比《颛顼历》的一元多了57 年。也就是说,汉代的历家极有可能认为,是多出的这57 年使得《三统历》的一元不能成为一个完整、圆融的循环。于是,历家遂将这多出的57 年定为灾年,并分配成9、7、5、3 这样的奇数年,分阴阳排入4560 年之中。在《太初历》和《三统历》中,一元4617 年,有经岁4560 年,灾岁57 年,灾分阴阳,阳灾合33 年,阴灾合24 年,一元有二种灾害。这样的灾异分配方式,是为了调和《颛顼历》和《三统历》由于使用基本参数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因此,“元二之灾”这样的说法,最有可能产生于实行《太初历》和《三统历》的汉武帝元封七年(前104)到东汉章帝元和元年(84)之间。
9、7、5、3 是所谓阳数,而它们各自有阴阳,二二相配,“二”又是阴数;57 灾年又分阴阳,阳灾总计33 年,阴灾总计24 年;阳灾为旱灾,阴灾为水灾等等,处处体现了阴阳家的思想。
《尚书·尧典》载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