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奎任村支书时,接收了一个外来户高山。高山是莱芜人,到南涧溪村做上门女婿。南涧溪与三涧村毗邻,高山在西涧溪买了一处旧宅,交了3000元增容费,在村里落下户口。当时,高山写下保证书,只落户口,不要宅基地和承包地。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李大奎将一块剩余地私下给他种,面积3亩。这事,西涧溪村民一直蒙在鼓里,以为他是包别人的地种。
转眼到2006年,城东工业园征地时,这块地也在征用范围,西涧溪村民这才发觉,村民小组的账上,没有高山的记录,这块地不属于高山,不能享受征地补偿。但是高山说他是本村户口,地是李大奎分给他的,当然要拿补偿。征地补偿每半年发放一次,领取补偿时,他到村民小组大吵大闹,一直闹到村委会。
村党委书记高淑贞问他:“听说你当初写过保证书?”
高山不知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有吗?我不记得了。”
高淑贞对他说:“现在都讲依法办事,这么闹没有结果。只有两个解决办法:要么你去告我们,要么我们去告你。我们按法院判决执行,行吗?”
高山答应了。
高山走后,高淑贞就让邢锡东翻档案。邢锡东工作细致认真,文书档案保管齐全,果然找到了保证书。
高淑贞同村主任赵继芳等人商量,决定仍请村民杨孝坤全权代理。杨孝坤一听是高淑贞点将,满口答应。因证据确凿,高山败诉。杨孝坤又立一功,在党员大会上,高淑贞把他夸了一通儿,让他很有面子。
判决书下来后,高山又來纠缠,仍索要补偿。高淑贞坚定地说:“打官司前,我们就说好了,要按法院判决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高山苦着脸,央求道:“我家里就指望这3亩地,现在被征走了,又没了补偿,我养家糊口咋办?”
高淑贞耐心解释:“土地的受益权只能享受一次,你在老家分过地……”
高山说:“1997年重新分地时,老家没给我。”
“那是你同老家的事,不是我们侵你的权。”高淑贞继续说,“你媳妇在南涧溪分过地……”
高山说:“她结婚后,地被村里收回去了。”
“那是她娘家的事,不应该让三涧溪来承担。”高淑贞又说,“你儿媳妇在娘家也有地。你儿子和孙子……”
高山说:“他俩从来没有享受过。不信,你可以去查!”
高淑贞知道这是事实,沉吟良久,说:“他俩的地,我们再研究一下。”
高山走后,高淑贞陷入沉思。虽然法院解决了纠纷,但高山家的困难并没解决。对高山及媳妇和儿媳妇,三涧溪没有义务承担;对其儿子和孙子,还是要予以照顾。
在村两委上,高淑贞说了想法,建议让其儿子和孙子享受土地补偿。“我们既要尊重法律,又要以人为本,做到既合法又合情。”
大家听了,都觉得在理,一致同意。
这个政策,让高家心服口服。旧村改造时,高山生怕分不到住房,表现特别积极,抢先扒了自家房。但是,一些村民提出,他的房屋当年是私下买卖,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何况他写过保证书,所以现在他不能享受分房待遇。
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有人提出这个问题。
高淑贞说:“他买房的手续确实不全,加上他写了保证书,不给他分房,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是,他毕竟早就在村里落了户,是咱们村的合法村民,应该享受同等待遇,不能让他们无家可归。”
最后,多数村民代表同意。
高淑贞的这番暖心话,让高山妻子激动不已,特地来见高淑贞,要给她下跪。高淑贞眼疾手快,赶紧将其拉住。她不习惯这种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