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光明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物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变形就是沉降,主要是由于地基土的承载力不够,在上部荷载作用下其体积压缩变形继而引起建筑物的基础下沉。当基础下沉过大或相邻基础间存在不均匀沉降,则会导致上部结构构件出现明显的变形或开裂现象,严重的会危及主体结构的安全。
当今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众多高层、超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在这些高层建筑物的整个施工过程中运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详尽的沉降资料,指导合理地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避免因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主体结构的破坏,并为以后该地区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这些因素使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必要性显得愈加重要。下面详细介绍如何做好沉降观测。
⑴主要测量参数:垂直方向的变形或相对高程。
⑵测量精度:0.7mm/km。
⑴布设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及建成后的使用方便,用冲击钻钻¢16mm 的孔,将沉降观测点按要求埋入孔中,并固定好,按图纸或观测路线做好编号。
⑵测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地面沉降观测点布设完成后,测点周边要用水泥砂砌好,围住测点;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周边要加铁皮盒子,并固定好包着观测点。
图1 沉降观测点大样
⑴检查仪器是否有检定合格(准用)标志,是否在检定周期的有效范围之内。
⑵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检。
⑴安置仪器:按照预定的测量路线,在预定测站上利用三角架的伸缩螺旋,调节脚架腿的伸缩长度,在测站上稳固的张开三脚架,使架头高度适中、大致水平,用中心连接螺旋将仪器固定在架头上,检查、调节脚螺旋的高度,高度适中,不要过高或过低,移动或踩实架腿,使圆水准器气泡不紧靠圆水准器的内壁。
⑵整平仪器:转动脚螺旋使圆水准气泡居中,调平仪器。
⑶调焦与照准:将望远镜转向明亮的背景,旋转目镜调焦螺旋,把十字丝像调到最清晰的位置,通过望远镜筒上方的照门、准星瞄准目标,旋转物镜调焦螺旋,把目标像也调到最清晰;旋转微动螺旋,将十字丝中心对准目标(前视),读取并记录十字丝的中丝对准的测尺基本分划数值,旋转微动螺旋,读取并记录十字丝的中丝对准的测尺辅助分划数值,计算基本分划、辅助分划与K 常数读数较差,如果超限,按照以上方法重新读数。
⑷后视另一个目标,按照⑶的步骤读取并另一个目标的测尺数值。
⑸将仪器移至下一个测站,按照1.5.1~1.5.3 的步骤进行测量,直至测完预定的测量路线。
⑴每个观测点埋入后,应测出稳定的初始值,一般测2~3 次,取得稳定的初始值。以后每次测试值与初始值之差即为该点的沉降值△h。
根据△h=h测-h初。△h 值与时间t 值,可绘出沉降量随时间的变化曲线。
⑵在室内计算各测点对基准点的相对高程,进行测站精密平差及各种误差分析。
每次测量计算基本分划、辅助分划与K 常数读数较差,如果超限,按照以上方法重新读数,计算各测点对基准点的相对高程,进行测站精密平差及各种误差分析。每次观测后,在进行平差计算之前,对观测结果进行必要的验算,主要是验证测站高差中数中误差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差(≤±0.5mm)要求。测站高差全中误差和高差偶然中误差计算采用以下方式:
式中,
W——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L——计算各W 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N——水准环数。
式中,
n——测段数;
△——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
n——测段数。
⑴首次测量应重复观测2~3 次,用水准仪做二等水准测量时,前后视距的距离差≤1.0m,前后视距的距离较差累计≤3.0m,视线离地面高度≥0.5m,基、辅分划或红、黑面读数较差≤0.5mm,基、辅分划或红、黑面所测高差较差两次高差≤0.7mm,取中数作为测量的起始数据。
⑵消除视差,视差会导致观测误差;出现视差的现象:当眼睛在目镜端上下稍许移动时,发现十字丝与物象之间有相对移动;消除视差的方法:按照1.5 中⑶的调焦方法,仔细操作,直到消除视差。
⑶在测量过程中应检查补偿器是否有效工作。检查的方法:在圆水准器气泡居中后,瞄准后视尺,一边观测水准尺读数一边旋转某个脚螺旋,使圆水准器气泡沿与视准轴平行的方向有少量移动,但不能超出圆水准器气泡中央的黑圈圈,如果在气泡移动前后十字丝中丝读数不变,说明补偿器工作正常。
⑷测量过程中应减少仪器误差、观测误差、外界条件对测量数据的影响。
⑸应对基准点和测点进行定期检查,通常每次测量前进行。可视一段时间检查情况,再适度放宽检查周期。
⑹采用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测站数;测站与各测点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基本相同,既不要太近(<5m),也不要太远(>30m),以尽可能减小读数误差。
⑺固定观测人员。
⑻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条件下测量。
⑼现场记录观测时的气象条件、施工进度和荷载变化。
⑽资料在现场应进行初步整理,发现异常,立即复测,并及时将资料总结上报。
⑾现场测量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测量数据应可靠有效。
⑿出现变形异常的情况(如:沉降量大、变形速率大或突然增大、不均匀下沉显著、建筑物倾斜或开裂等)时,应增加监测次数,并提出施工整改意见或提出警报。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委托方提供的图纸等。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中7.1.5.4 规定:“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可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 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 时,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
⑴工程概况、水准测量、观测情况、观测数据分析、观测结论。
根据观测数据分析,建筑物各观测点的沉降速率是否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中最后100 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 的规定, 且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是否趋于平稳,主体沉降是否趋于稳定。
⑵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结果表(如图2)。
图2 沉降观测成果表
⑶时间-荷载-沉降量曲线(如图3)。
图3
⑷沉降观测点布置示意图。
运用沉降观测对高层建筑施工进行监控,以预防出现不均匀沉降,有利于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建筑物主体结构遭受破坏。在沉降观测的观测周期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布置在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的保护,以保证各观测点数据的连续性及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