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网络视角下的城市照明与城市活力关系研究

2021-05-10 12:20菲,林怡,2,3
照明工程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活力空间环境

郭 菲,林 怡,2,3

(1.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 200092;2.高密度人居环境生态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92;3.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92)

引言

对于城市活力方面的探索,一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进化,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也正在发生快速的变化。与之相适应,城市空间活力方面的研究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研究视角与方法正趋于多元化,研究内容也从单一维度空间的思考,逐步向多维度的空间活力影响因素及城市空间功能体系方向发展[1]。二十四小时城市概念的兴起,使城市空间在夜间的使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如何使城市不但在日间,而且在夜间也能够充满活力,成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需要面对的现实挑战。

随着夜幕的降临,失去自然光照条件后的城市变得与日间迥然不同。夜间的城市被林林总总的灯光所照亮,那些在日间对城市社会生活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空间要素和城市空间关系,也因此和城市照明产生了直接的关联。街道、广场、建筑等物质环境与城市照明相互作用,在共同塑造城市夜间形态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重新建构了城市空间网络。缺乏对城市照明如何影响夜间城市空间品质的研究,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就难以全面地理解城市在夜间产生并维持活力的机制。对城市活力的研究有必要从日间延伸到夜间,探讨城市照明与城市活力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空间网络与城市活力的关系

城市是一个巨大的空间结构。从物质形态而言,城市可以视作是由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和标志物等五个基本元素构成,但是这些元素之间并不是彼此孤立而毫无关联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约束,在城市环境中共同发挥作用形成城市肌理[2]。而城市肌理从结构关系上来看,则可以被视作一种存在于建筑与建筑之间的空间网络,它由众多的节点与其之间的连通所构成,它们的连接方式多元而混合,是一种复杂的组织性结构[3]。城市的这种基于节点及其连通性的物质环境可以用抽象的网络形式表达出来(图1),其所存在的意义正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前提,也就是社会生活和城市活力发生所必要的物质环境条件[4]。

图1 空间网络的节点与连接(图片来源:尼科斯·塞灵格勒斯,著,刘洋,译,2008)Fig.1 Nodes and connections of spatial network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生命体。现代城市在某种结构化的物质环境的表象下,蕴含着复杂而深刻的社会经济关系。尽管城市活力可以从各个尺度、不同视角、多个方面加以评价,但从行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而言,城市活力可以认为是人们在城市环境中从事行为活动的一种衡量维度,体现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密度与频度,以及由此积攒而来的文化时间及其空间魅力[5]。也就是说,城市活力的产生并不能由城市环境中的单一要素完成,而是与物质条件、活动意愿、持续时间、交往质量等相互关联、动态触发、互为因果的要素间关系高度相关[6]。在这个意义上,对城市活力产生和维持具有直接影响的城市空间物质环境具有较强的网络结构特征。

对于城市而言,空间和社会是相互关联的。一方面,城市空间是社会生活的容器,社会生活需要依附于城市空间而发生;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也会作用于城市空间,影响或促进城市空间的重组或重构。人影响和改变环境,正如环境影响和改变人一样,二者是一个交互的双向过程[7]。虽然空间形式对社会关系的发展并不具有促进作用,但城市的物质环境能够拓展或扼杀社会生活发展的机会。从空间网络的角度上看,用于连接各个节点的这些网络及其次级网络之间的联系越强化,社会生活和城市活力就越丰富[3,8]。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空间网络和城市活力之间存在着广泛而紧密的联系。城市空间网络中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改变,势必会对社会生活的发生和发展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有必要对影响空间网络的一切有可能的能动因素进行探索,才能在解决城市活力的关键问题上发现新的驱动力。

2 城市照明对空间网络的作用

长期以来,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附属性功能设施,为城市环境在夜间的使用提供视觉保障和夜景美化。一般认为,城市照明是对城市道路、隧道、广场、公园以及建(构)筑物等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统称[9]。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人工照明在现代城市环境中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其作用也从以功能性和装饰性为主,逐渐向信息传达、交互沟通、文化表现等方面延展。特别是城市公共灯光艺术的兴起,灯光作为一种媒介,通过公共艺术的形式,对夜间城市空间环境的表现和品质产生影响,也被纳入城市照明体系中进行考虑[10]。因此,从广义上而言,城市照明的范畴可包括所有构成或影响城市公共空间光环境的人工照明。城市照明已融入城市空间和物质环境的各个层面,成为现代城市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日间还是夜晚,视觉都是感受空间的主要途径。所有的建筑效果都必须依赖视觉产生,视觉也应该是解决城市建设中所有矛盾因素的基础[11]。某种程度而言,城市照明的意义正是为了解决城市在夜间的视觉问题而存在。对于城市而言,空间网络中的物质环境在夜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市元素自身的外部照明在视觉上加以建构,通过创造夜间城市的环境氛围、特色场景、独特标志、审美体验等多层次作用,在城市或地区的尺度上形成区别于日间的夜间环境意象;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市元素之间的公共空间照明来保障和引导人们的行为活动,满足安全行动、视觉导向、视觉舒适、面部识别、安全感等多方面需求,在区域或场所的尺度上支持使用功能并影响人们的用户体验[12]。在此意义上,城市照明作为城市物质环境空间中的一个能动要素, 多维度作用于城市空间网络,其结果不仅具有物质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意义。

3 城市照明与城市活力的关系

在空间网络的视角下,城市活力与各节点相互之间的联系及其强度高度相关。对城市活力而言,这种联系具体表现为人在物质空间中的行为活动,其强度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使用者对其所处空间环境的满意程度和舒适程度,可以从感官、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13]。在这个意义上,城市照明不仅需要关注城市中物质环境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而且需要着眼于发生于其中的社会生活。对于前者,城市照明主要通过影响人们对城市空间的感知加以作用;而对于后者,城市照明则主要通过满足或影响人们夜间的行为活动需求而发挥作用。此外,作为生命体的城市,其活力的产生、发展或退化、消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城市照明对城市活力的影响必然需要在时间维度上加以考虑。同时,这种过程的延续性也使城市空间网络成为城市文化的一种显性载体而存在,文化属性也是城市照明作用于城市空间网络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城市照明与城市活力关系的探索,可以分别从空间感知、行为活动、时间维度和文化载体四个主要方面展开。

3.1 空间感知

可辨识性是一座城市空间环境品质的重要衡量标准[5]。在空间感知方面,城市照明对于城市物质环境要素及其关系的作用上,最明显的影响正是在于对夜间城市空间环境的可辨识性方面。相比于日间相对固化的空间形态对城市可辨识性的塑造,夜间的城市照明不仅可以灵活地在城市物质环境中选择其作用的载体,而且可以对目标载体进行创作性的视觉效果表达,因而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图2)。

城市可辨识性的意义在于帮助人们更容易的认知城市的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凝聚形态的城市特性。和白天城市所处的自然光照条件不同,夜间的城市照明可以利用布局、颜色、对比等更灵活多变的方式,在调整、改善或加强城市可辨识性的同时,创造个性生动、结构鲜明、高度实用的环境意象。因此不难理解城市照明塑造下的城市夜景形象,往往会成为现代城市最具代表性的个性标志。虽然清晰的城市意象并不一定意味着城市具有活力,但考虑到城市环境与人的活动之间的关联性时,通过尺度、规模、时间和复杂性等因素而具有特别的重要性[2]。这种将城市与人相连接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城市照明对夜间的城市意象进行重新构建或调整的能力得以实现,其结果显然与城市夜间视觉景观特色和空间可辨识性的形成高度相关。在对伦敦和里斯本的相关研究中发现,城市照明可以通过改变对城市空间中主要元素的感知,以形成区别于白天的城市意象,从而对夜间城市的可识别性产生显著影响[14]。成功的活力空间往往具有较强的空间可辨识性,并有助于形成特色的视觉景观。当一个城市或区域形成了特色后,又会吸引众多游客与市民前往探访,城市活力可以由此而得到激发和提升[15]。

图2 城市照明对城市元素的作用(上)及可辨识性的影响(下)Fig.2 Urban lighting’s effect on urban elements (up) and influence on urban legibility (down)

3.2 行为活动

城市公共空间中的户外活动可以分为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和社会性活动。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除了必要性活动很少受到城市物质环境的影响,自发性活动只有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才会发生,而只要改善公共空间中必要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的条件,就会间接地促成社会性活动。城市空间中行为活动条件的改善意味着对城市环境使用体验的提升。在所有活动发生的前提条件中,安全的感知及其体验至关重要[6,16]。虽然城市照明并不一定能消除城市中的安全隐患,但充分且良好的城市功能性照明,特别是街道的照明,能够大大降低社区的犯罪率[17]。在夜间的城市环境中,照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安全性的判断,人们在城市空间中感知安全性的变化与城市照明的质量密切相关[18,19]。城市照明在影响人们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安全感方面具有显著的效果,为夜间的城市环境空间中发生的行为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安全保障。

从城市空间的角度上看,除了提供功能性和实用性外,城市照明也具有成为艺术表达形式的潜力,对夜间城市空间环境质量影响巨大。户外活动的增加常常是与城市公共空间使用体验的改善联系在一起。艺术化的城市照明可以为社会性和娱乐性的活动创造出令人愉悦和充满灵感的室外空间环境氛围,将原本在夜间被忽视或受限制的社会生活需求激发出来,从而鼓励人们夜间外出和交往的行为。对城市活力而言,较长的户外逗留意味着富于活力的城市空间[16]。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城市照明不但可以在城市空间中形成富有吸引力的场所,而且还可以根据城市空间中发生的不同活动而作出适应性的调整变化,以进一步提升人们对夜间城市环境的使用体验。如Pihlajaniemi[20]在对步行街、公园等不同类型城市公共空间的研究中发现,具有对使用者行为活动适应能力的城市照明能够从视觉、行为、社交、安全、氛围、意义、沟通、参与、心理、生理等多个方面,在不同层次上影响人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使用体验,并为之提供了明显的改善与提升的可能性。通过城市照明获得的使用体验改善可以增加人们在夜间使用城市公共空间的频率和时间,从而对提升城市活力产生积极作用。

3.3 时间维度

对于一个具有生命力的城市环境而言,城市发展的过程必然涉及城市功能与要素的正常更新与替换。在城市这种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的新陈代谢过程中,空间网络只有能够及时响应并满足社会生活需求的变化,才会激发相应的城市活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城市网络的优化,以有助于形成城市的有机更新[5]。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进程的加快,社会生活正步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持续变化状态,建筑、街道、广场等城市元素的调整和更新速度已难以完全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城市物质空间环境面临日益严峻的活力持续性挑战,寻求在时间维度上响应更为敏捷的活力要素成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现实需要。得益于固态光源和控制技术的发展,城市照明不但能够在视觉上快速实现对夜间城市空间环境的构建,而且可以根据区域场所及社会活动的动态需求,在功能上基于时间灵活创造实时、动态、交互的使用场景,因而可以成为城市空间网络中在时间维度上敏捷响应的活力要素。

时间维度对于城市活力的一个重大挑战来自于城市中老旧空间环境的更新。特别是在具有历史意义的老旧城市空间中,城市的历史风貌往往和空间的现代功能相冲突甚至相矛盾,这种基于时间维度的复杂环境需求很难在现有的城市物质环境要素自身中找到平衡。实践证明,现代城市照明技术可以快速实现在不改变空间载体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城市照明场景的营造,在体现甚至强化场所的历史文化特征的同时,也能够及时响应空间环境在夜间的现代社会生活需求。如De Berardinis等[21]在意大利阿布鲁佐地区的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中,将城市照明作为主要的干预手段,通过城市照明规划和设计,在尊重功能性规范的基础上,利用场景化照明方法,在夜间延续体现遗产文化价值的同时,平衡空间功能与城市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兼顾节约能源和防止光污染等可持续发展问题,达成既保护、又传承、且实用的城市更新的目标。以灵活适应的城市照明来解决城市发展长期过程中的不确定问题,可以成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中解决城市活力的一种新方法。

3.4 文化载体

城市活力具有丰富的内涵。一个城市是否具有活力,不仅要看其经济发展是否繁荣、社会生活是否丰富,还需要考察其城市文化是否能够得到充分地体现。城市文化不仅是城市品质与格调的展现,而且也是是城市生活的内在动力[22]。现代规划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加持下的现代城市开发,在成功地通过大规模快速扩张、改造和重建带来短暂的繁荣后,由于对城市文化活力的漠视与忽略,最终仍然难以摆脱城市活力逐渐丧失的困境,甚至带来城市社会网络的基本断裂[5]。视觉作为文化传达的一种重要形式,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城市物质环境空间都可以作为城市文化活力表现的载体加以利用。与日间无法选择的自然光条件不同,夜晚的暗背景下,具有能动性的城市照明应该纳入城市文化活力重要的主动激活方式加以重视。

城市文化的魅力来自于具体的单体建筑,来自于实体性的城市空间,也来自于它的建构过程,来自于公共领域和私有领域之间的关系,这着重体现为城市要素中的独特性与普遍性,个体性与集体性之间的对比关系[23]。就个体及其相互关系而言,日间条件下的城市元素在感知和意象的层面较难进行主动的选择和调整,而夜间艺术化的城市照明则可以更为灵活地在视觉上通过个体的表现和关系的重组来演绎和传达城市文化内涵。一方面,城市照明可以通过对具有独特性的城市要素的外部形象在夜间的创意表达来获得这种独特的个体性;另一方面,城市照明可以通过对具有普遍性的城市要素的层次布局来满足功能使用需求,同时协调整理各元素及其环境背景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获得普遍的集体性。在此意义上,城市照明对夜间城市空间的这种建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城市文化建构过程的一部分。此外,具有艺术表现力的灯光本身也可以成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和媒介,作为城市环境空间的一个重要元素在文化活力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对城市环境中的历史文化遗产,其日间所独有的文化影响力可以通过恰当的城市照明在夜间继续发挥作用。正如Zielinska-Dabkowska等[24]在对于法国纳贾克的中世纪村庄保护项目的城市照明研究中指出,城市文化遗产及其所处场所在夜间的环境外观和氛围应该是一种有机的整体,可以成为城市文化的象征,将城市中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联系起来,和其他具有文化意义的建成环境要素一起共同作用,成为市民身份认同的基础。

4 城市照明如何激发城市活力

现代城市中,夜间生活已经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内容,如何营造夜间城市活力成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实践中必须要面对的挑战。夜间的城市空间环境具有和白天完全不同特性。暗夜背景下的城市空间网络中,城市照明成为其中一个难能可贵的能动因素,可以分别从感知、行为、时间和文化等各个方面作用于城市社会生活,以激发夜间城市活力。

首先,城市照明可以从城市空间网络的形态和特征着手,通过对城市物质环境空间中主要元素的视觉形象和环境氛围的干预,以提高城市的可辨识性,促进城市的可意象性,形成视觉的愉悦感,强化市民的认同感。

其次,城市照明可以从城市空间环境的功能与需求出发,通过对照明布局的优化、照明品质的提升和照明场景的营造,加强网络连通,协调区域过渡,提升公众安全,改善社交体验,引导、支持并促进夜间城市公共空间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积极行为活动,增加城市公共空间在夜间的使用频率和时长。

最后,城市照明可以从城市社会生活的发展与变化出发,通过动态、弹性且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城市夜景营造,在整体或局部上形成灵活的夜间城市物质空间环境,建构一个夜间的城市空间网络形态,以响应丰富且多元的社会文化需求,支撑渐进持续的城市发展与更新。

5 结语

在全球城市化进程中,面临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需求,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主导下的城市物质空间环境在改善和促进城市活力方面越来越捉襟见肘。对重要的现代城市夜间生活而言,从空间网络的视角,城市照明在夜间城市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城市活力的营造具有独特的能动作用。一方面,城市照明可以对包括城市空间元素和网络关联结构在内的城市形态和特征,在夜晚的条件下进行主动干预;另一方面城市照明可以对城市活力中极为重要的人的因素在夜间产生多重作用,不仅能够积极影响人的空间感知和行为活动,而且可以灵活响应社会需求变化,协同促进形成城市文化认同。

对于城市照明与城市活力之间关系方面研究,国内外目前尚处于一个初步认识和积极探索的阶段。城市空间环境对城市活力的影响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课题,其中包含了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内涵。城市照明作为城市物质空间环境中一个长期存在的因素,一直是被视作一种城市功能性设施,而不是一个对空间网络具有主动性的全局影响要素加以使用。随着城市夜生活的兴起与人们对夜间城市活力的关注,加上近年来城市照明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和人工照明对人的影响等相关研究的深入,使城市照明有可能成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中一个极具潜力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对城市照明如何影响城市活力方面的进一步定性和定量的研究仍然非常重要,以进一步了解城市照明作用于城市活力的机理,使之更科学、有效、实用地服务于以富有活力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现代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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