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兰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83)
近年来,我国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逐步涌现出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分包劳务合同的计价模式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缺陷,从而导致对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产生影响。针对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强化管理,认真研究分包劳务合同计价模式,并在此基础上优化招投标环节及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管,从而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劳务分包是保证项目有序开展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具体而言,劳务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专业的劳务队伍,劳务队伍不仅掌握着劳动力,而且还拥有设备资源、充足的资金与专业的施工队伍。一般来说,由劳务分包队伍完成的工程项目总值占70%。劳务分包的形式有4种,分别是指定分包、招标分包、协议分包及零散用工[1],具体的内容如下所述。
指定分包是建设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指定有一定施工经验和经济实力的劳务分包公司来分包工程或者劳务承包。指定分包的缺点是缺乏透明度,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分包的巨大漏洞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效益降低,劳务分包单位的经济效益大幅上升。
招标分包是建筑施工企业对有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的方式,选取报价最合理的劳务分包单位接手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这种分包形式透明度高,分包单位在承包项目时所受到的待遇是一样的,因此在招标过程中比较公平、公正,而且招标分包能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招标分包成为了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分包形式。
协议分包是施工单位下岗职工或者内退职工组成的分包队伍。协议分包属于附属工程,主要对下岗人员进行安置,给他们一份工作,用来稳定民心。
零散用工是雇佣建筑施工工程周围的零散民工,由分包单位带领,按工作量来支付报酬的一种分包形式。但由于使用的施工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施工经验,所以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比较低。
由于我国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缺乏现代化管理理念,缺乏对劳务分包正确的认知,加之国家和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尚未制定完善的劳务规则,没有形成合理合法的工程分包交易平台,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选择施工队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但选择范围小,而且施工队伍素质较低[2]。
另外,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也为了躲避更多的法律责任,因此在选择包工队伍的过程中大部分采用私下交易的形式,就会出现一些领导安排、熟人介绍、中介运作等形式,造成了工程项目层层转包的现象,进而形成许多施工项目以包代管的状况,导致工程管理混乱。不仅影响职能部门对施工项目的监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施工质量,更不利于构建正常、合理的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界定施工过程中的责任等,在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过程中,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之间一般需要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甲方,不仅要明确承包范围、施工进度、质量要求、材料标准及其它各方面的规定,而且要明确安全事故的分担责任及行业、部门的相关标准,以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开展[3]。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合同缺乏针对性和明确性,会存在一些漏洞,导致其中某一方会钻合同的漏洞,从而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比如:①某项分包工程中,劳务队伍进场后起初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施工,后来随着施工难度的增加,劳务队伍发现合同中并没有在这方面特别约定,因此提出增加费用,和甲方发生纠纷并以停工来要挟;②某桥梁工程,由于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按工程进度向施工队伍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完成一半后双方无法就这方面达成共识,导致工程半路停工;③某项工程,由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都没有考虑到社会工资的增长,而在施工过程中,社会工资有了大幅度增长,劳务分包工程队要求增加工资预算,甲方以合同中没有约定而拒绝,分包队伍因此故意消极怠工。
出现上述这些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施工分包劳务合同不规范,这既影响了工程进度,也扰乱了有关部门和施工企业正常的管理工作,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施工企业经济方面的损失。
当前,建筑企业工程分包劳务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解决这些问题最为有效的路径就是构建起合理、完善的劳务招标机制。众所周知,施工企业的招标工作是保证工程项目各方面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只有构建科学的工程招标管理体制,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才能够基于招标工作的合理性提高工程施工项目分包管理的专业水准,才能在劳务队伍选择、合同签订方面做到规范化[4]。
3.2.1 选择主体劳务分包队伍的有效措施
选择劳务队伍是项目施工的关键环节,特别是选择主体劳务分包队伍,这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大多采用最高分中标的方法,这种劳务队伍选择方式的关键是控制承包项目单价,一般招投标的打分标准依照表1 进行。
表1 投标标准分配打分表
这一形式的具体要求:参与投标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条给出承诺,工程项目部组织打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选择得分最高的单位当场确定中标。
3.2.2 劳务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之后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在制定其中的主要条款即人工单价时既要保护施工企业的利益,又要保护劳务分包单位的积极性,在合同制定中做到尽量合理[5]。一般每一个流水段计一次价,根据人力资源市场行情动态调整,以保证人工单价的合理性。为了调动劳务分包单位的积极性,也需要科学划分每一批次检验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文明程度,根据划分的层次给予合理的奖惩措施。如根据划分层次,在原有的承包单价标准基础上适度增减额度。即工程进度提前几天、单价增加几元、工程标准达到优良或获得文明施工证书单价增加几元等[6-7]。
计价模式通过优化后,能够强化对劳务施工单位的约束,同时也加强了项目部对这些劳务施工队伍的管理,避免了以往以包代管的弊端。
针对建筑企业中的劳务分包管理问题,职能部门和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工作。可以采取最简单也最直接有效的旁站监督方式,并且要落实计划执行、信息反馈、优化执行这3 个具体环节的管理工作:①在计划执行环节,工程监管人员应及时召开会议,合理分配工作段面,下达任务并明确各施工人员的责任,施工人员要详细记录施工日志,对分包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管;②在信息反馈阶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要将分包施工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在各方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阶段性动态调整计划;③在计划优化执行阶段,管理人员要将这些新计划落实到分包单位,并且全程监督新计划的履行。
通过这种旁站监督管理方式,不但能够实时掌握施工情况,而且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与各方充分协调,以更好地解决问题,推进分包合同的履行,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施工项目开展[8-9]。
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合同计价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出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它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计价模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出现一些问题。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劳务合同计价模式的重要意义,在建筑项目开展时的招投标环节就要优化计价模式,进一步与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合理而有效的合同,形成科学的管理,激发劳务分包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工程项目高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