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张莹,赵楚洋,宋燕青,张文锐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长春 130021)
儿童作为特殊群体,身体发育尚不完全,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等与成人有很大的差异性[1]。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网络共收到来自医疗机构的报告123.7万份,其中0~14岁儿童患者相关的报告12.9万份,占10.4%;儿童严重的ADR报告 8 354 份,占儿童ADR报告总数的6.5%[2]。因此,分析我院儿童ADR发生规律与特点,有助于减少ADR导致的药源性疾病,保障儿童安全合理用药。
收集2017-2018年我院接收并评价后上报至国家ADR监测中心的儿童ADR报告348例,统计患儿的性别与年龄、药品种类、给药剂型与途径、发生时间、累及系统/器官、临床转归情况,并进行Pareto最优分析。Pareto最优分析法又称“80/20法则”,是资源分配的一种形式,告知人们80%的结果归结于20%的起因。累计构成比在0%~80%区间为主要因素(A类),80%~90%为次要因素(B类),90%~100%为一般因素(C类)[3]。
348例儿童ADR中,患儿男女比例1.58∶1,年龄 1~12岁(包括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累计构成比为77.59%(A类因素),见表1。
348例儿童ADR中,抗感染药、心血管系统药、呼吸系统药、抗肿瘤药引起的ADR累计构成比为77.87%(A类因素),其中抗感染药引起儿童的ADR最多(52.87%),见表2。
表1 348例儿童ADR性别年龄因素分析
表2 348例儿童ADR药品种类因素分析
对184例抗感染药ADR进行进一步分析,其中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药物为A类因素,见表3。
表3 184例抗感染药ADR因素分析
348例儿童ADR中,注射剂和粉针剂为A类因素(77.59%),见表4。
表4 348例儿童ADR药品剂型因素分析
348例儿童ADR中,静脉滴注为A类因素(67.24%),口服给药为B类因素,见表5。
表5 348例儿童ADR给药途径因素分析
348例儿童ADR中,发生ADR时间主要为用药后 24 h 内(79.60%),见表6。
表6 348例儿童ADR发生时间特征分析
348例ADR患儿中,23例有2种或以上临床表现,有的ADR累及多个系统/器官,主要为皮肤及其附件和胃肠系统(77.78%),见表7。
348例ADR临床转归主要为好转(62.07%),见表8。
348例儿童ADR中,严重ADR共69例(19.83%),其中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25例,危及生命2例,导致其他重大医学事件42例;3例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中,1例痊愈,2例好转。
表7 348例儿童ADR累及系统/器官及主要临床表现特征分析
表8 348例儿童ADR临床转归特征分析
本次调研的348例ADR患儿中,男女比例1.58∶1,与文献[4]研究结果一致,可能与近年新生儿男女比例失调有关。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各项机能不断完善,但药动学和药效学仍与成人存在一定差异,且肝肾功能发育不全,药物代谢和排泄能力低,清除迟缓,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5]。因此,我院儿童临床用药时应密切关注患儿身体状况,在合理、规范用药的同时,还应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做到提前预防。
348例儿童ADR中,涉及的药品种类主要为抗感染药、心血管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抗肿瘤药,其中抗感染药引起的ADR最多(52.87%)。抗感染药中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是主要因素,与文献[4,6-7]结果基本一致。分析其原因可能与儿童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易受病原微生物的侵袭和感染,促使抗感染药广泛使用有关[8]。建议在使用抗感染药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详细询问患儿用药史、过敏史,对患儿身体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评估;(2)医护人员应了解药物的常见ADR,掌握合理的给药时间、滴速、剂量、给药途径等注意事项,特别是应根据儿童病情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正确合理选择抗感染药,必要时采用个体化给药方案,预防药物ADR的发生;(3)在输液时,护士应随时监护患儿状况,特别是输液初期,若发生ADR应立即处理。
348例儿童ADR中,给药剂型主要为注射剂和粉针剂,主要通过静脉滴注给药,是造成静脉滴注相关ADR发生率较高的主要原因[2]。为确保儿童安全用药,医护人员在静脉输注时应注意滴注速度过快、药液浓度过高、不溶性微粒超标等问题。根据卫计委发布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坚持按“能口服不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不静脉注射”原则用药[9]。
348例儿童ADR发生时间主要在用药后2 d内,临床医护人员在用药后2 d内,应密切观察ADR发生情况。儿童ADR主要累及皮肤及其附件和胃肠系统[6-10]。累及多个系统/器官的ADR易与其原有基础疾病区分,表现直观且不需要医学辅助检查,易被医护人员及家属发现[11]。对于新的/严重的儿童ADR,要加强儿童ADR监测,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儿童ADR进行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用药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儿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儿童安全用药提供实质性保障[12]。
我院药学部正在扩充临床药师队伍,培养药师向临床转型,实行对住院患者全程化的药学监护,特别是儿童、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等特殊用药群体,实现全覆盖的药学服务模式,即从患者入院进行用药教育,在院进行用药监测,出院进行用药与生活指导,并针对发生严重ADR的患者进行跟踪回访。同时,临床药师针对儿童ADR的特点,定期汇总ADR发生频次高的药品,组织药师和护士学习相关药学知识、监护要点、对患者宣教要点,警惕ADR的发生,降低ADR的发生率。
Pareto最优分析,是从大量数据中找出主要因素,并分析出主要矛盾的方法[13]。采用Pareto最优分析法,找出我院引发儿童ADR的规律及特点,为临床提供参考,从而尽量减少和避免儿童ADR的发生,为儿童安全用药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