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玉玲 程 瑜
(1.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2.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 陕西·西安)
[提要] 精准扶贫关键是如何在动态扶贫政策实施中产生内生性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扶贫人口内在自发组织和创新发展问题。在扶贫工作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巩固有效的减贫模式,深化扶贫产业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对扶贫政策精耕细作,强化基层责任落实,充分利用扶贫资源的有效组织和配置,优化减贫环境建设是扶贫战略取得胜利的基础。精准需要对扶贫的发展模式和具体运行方式进行必要的创新和调整。需要将扶贫发展和脱贫致富有效地结合起来,探索内生扶贫、自我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结束代际续贫现状。一些地方的有效做法从产业培养和产业引导开始,到农户自发组织的内生性资源多元整合模式,对实现精准扶贫和内生机制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产生贫困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从经济增长的动态过程看,贫困的直接原因是比较清楚的,但间接原因却不是很清楚,这就导致扶困工作很复杂。精准扶贫不能仅作为一种治理理念和行动,而需要与治理贫困和减贫的具体实现方式有效结合,通过寻求在基层具有针对性的减贫模式和行动,落实在现实的决策和运行中,真正发挥减贫作用,引导扶贫人口自发组织,形成长远脱贫和可持续性发展,才能使精准扶贫战略达到目标,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目前,一些地方通过基层村社组织形式,对各种有效资源进行动员和组织,形成减贫脱贫的有效模式,通过这种形式真正实现了减贫,这种具有内生性的减贫和脱贫机制,既具有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又对其他一些地区减贫和脱贫具有经验作用。
以前的减贫和脱贫都是在政府的宏观计划组织下进行的,具有很明显的“模糊性”,存在着“大水漫灌”现象,并没有真正有效使贫困人群脱贫,贫困人口如何界定和组织都是在模糊的运行中进行的,导致减贫效果很不明显。精准扶贫和攻坚脱贫的关键点就是如何理解和使用“精准”二字。需要对精准性的内涵和组织实施机制进行科学设想和政策框架制定,确定扶贫的基本底线和标准。这里,有必要先了解精准扶贫的内涵。按照习近平对精准扶贫的讲话,精准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是其内在核心。学术界对此理解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针对扶贫领域全部问题进行解释,涉及精准识别贫困、精准帮扶过程、精准管理项目和精准考核扶贫结果等。第二,需要运用的精准政策,精准扶贫需要在贯彻扶贫政策中寻求有效减贫效果,既要有宏观政策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又要有在微观层次上具有针对性的组织贫困户参与减贫项目,实施项目运行和减贫规划发展,最终实现减贫的连续性和可持续,形成具有长期内生增长和发展的脱贫效应。第三,需要选择有效的脱贫模式和减贫机制。我国各地致贫原因存在较大的差异,扶贫减贫存在区域发展的不一致性,精准扶贫需要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对资源的重新配置现实减贫增收,精准扶贫是对不同模式的有限超越,需要在模式对比和减贫政策运行机制优化中达到目标。第四,扶贫资源配置与扶贫长期治理。精准扶贫是一种新型惠农政策的一体化提升救助行动,需要在以往政府“滴灌”基础上,通过政府力量对减贫的有效资源进行适当的配置和优化。同时,应当注意到,实现贫困减贫的关键是长期的综合治理,这种治理是实现现代化发展对国家整体增长力量的综合性发展,治理的重点要求治理主体多元、机制联动和模式创新,实现扶贫减贫政策的真正落实,减贫政策落地生效。从目前各地实施的精准扶贫现实看,尽管减贫增长都面对区域发展现状和贫困多元因素开展,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和举措,但是这种多维视角减贫和脱贫,还面临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如何科学合理地判断和识别贫困。精准扶贫就需要先瞄准贫困户,确定帮扶对象,了解贫困形成的原因。但是,在现实的精准扶贫和减贫中,这些贫困户贫困程度和形成原因以及采取什么方法有效减贫,都是一个很难在短期解决的问题,既有产业发展不足、技术困境,也有减贫资源不足和配置扭曲现象。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贫困化和分配减贫指标的过程中,出现不稳定和难实施问题在所难免。尤其是在基层村镇,因难以辨认和确定贫困户和困难群体人员的真实情况,出现减贫指标分配不民主、资源配置不公平现象,既可能给帮扶干部带来工作上的麻烦,还可能引起群众不满。
(二)具体帮扶政策执行存在的困难。这些困难是多方面的,既有对帮扶资金合理运用上的困难,又有帮扶干部个人能力差异问题。贫困几乎都出现在欠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通常地方财力有限,资金严重不足,中央下拨资金分配缺口比较大,对扶贫效果直接产生影响。同时,扶贫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对异质性个体的帮扶和救助,有限资金配置上存在碎片化、重复配置和人为减少配置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减贫效果。另外,帮扶减贫的许多具体政策举措都需要通过帮扶干部个人的热情和能力来组织和完成,有些帮扶活动还需要干部在挖掘项目实施中发挥自己的私人作用,甚至还要搭上自己的资源。还有个别地方和部门精准政策实施不精准,项目设计不合理、帮扶走过场、注重表面数字等形式主义。这些都反映出减贫帮扶和精准扶贫中运行机制精细化运行存在的困境。
(三)存在精准管理和考核困境。扶贫是一个持续性过程,涉及到许多具体的工作领域,管理过程的精细和有效运行决定了扶贫减贫的实际效果。每一项扶贫减困措施的实施几乎都是通过具体的项目落实的,项目实施从方案设计和项目论证、基础工作的准备、运作过程等,涉及的问题和领域比较多,相关管理程序比较复杂,既有政府机构和帮扶干部的责任心,也有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和参与减贫帮困的贫困户,做到精准管理和顺畅运行存在较大难度,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问题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减贫效果。另外,为了精准扶贫做到客观公正,对人民群众负责,需要对扶贫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然而,由于精准扶贫工作系统最初设置中并没有设计专业监督和评估机构,缺乏全局性、系统性、可对比性的扶贫监督评估体系,存在扶贫项目监督评估各自为政现象,没有统一的法律约束与制度规范。加上扶贫干部、村民之间有关扶贫政策信息不对称,影响和制约了扶贫政策的实施和有效监督作用。精准扶贫最后的效果考核机制不健全,会影响到后续减贫发展。目前,我国精准扶贫效果多采取政府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试图在考核中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但在考核中,第三方参与考核的具体运行评估机制还需要通过相关的数据指标进行反映,精准性和客观程度还存在需要继续改进的必要。
(四)精准扶贫存在长期治理困难。精准扶贫是一项多元利益的重新调整问题,在法律上涉及到许多群体,多年来组织实施的精准扶贫政策,还没有建立能够长期内生协调发展法律规制框架,没有形成贫困群体自行参与创新发展的有效组织模式。面对农村出现贫困状况新变化特征,简单的精准扶贫在实施中可能会面临新的困难。系统性的精准扶贫,需要法治思维和渗透法律精神。同时,贫困的连片地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薄弱,贫困户维权意识弱,扶贫资金运作缺少法治监管,政策红利缺位且严重缩水现象等,还需要在精准扶贫中补上法制教育课。
精准扶贫是一个推进发展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系统性该工程,扶贫的关键是在精准中寻求多元困境的有效组合和可行的发展成长模式,将落后地区和带扶贫困难户长期发展融合在可利用的产业框架内生,把各种有利于发展的资源融合在内生发展的能力下,寻求可行的发展路径和脱贫模式。各地区的情况不同,精准扶贫发展模式可以通过多元因素的融合寻求有效路径。
从根本上解决扶贫问题还需要充分利用扶贫地区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建构长期发展的内生机制。这种内生机制可能会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但针对扶贫地区发展的现状,只要能充分将各种有效资源合理地连接到一起,利用产业引导和社会组织化运行,找到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组织实施办法,就可以初步形成自身脱贫的良性循环发展状况。针对一些地区已经脱贫的做法可以复制和推广运用,把精准扶贫的内生机制和可靠的实施方式作为一种成熟的模式推广深化。这种脱贫内生发展的有效性在各地是不同的。
(一)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情况。从2014 年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部涉及精准扶贫的政策和举措,对涉及到的具体实施过程都作了战略部署。精准扶贫对于解决贫困人口生活和生产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2014~2016 年10 月份精准扶贫白皮书出版,数据所反映的精准扶贫政策的连续性、针对性、动态性、可操作性等,都有效地反映出精准扶贫政策在帮扶脱贫方面的成绩和效果。尤其在后期精准扶贫中,更加注重过程扶贫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问题,从简单的外部输入扶贫和引导扶贫走向全面可持续发展,从简单消费型扶贫向可持续生产性扶贫过渡,体现了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正在从外扶型模式向内生发展模式转变。
在精准扶贫顶层制度设计上,财政部、教育部、国家计生委等部委,根据相应职能范围,先后出台扶贫法规和政策条例,细化举措,积极推进。2016 年以后,建立了部委之间的协调机制,科技部、工信部、网信办等部委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出台有关扶贫的协调一体化救助政策和方案。从扶贫平台建设上强化帮扶减贫的一体化发展,各省也纷纷制定扶贫计划,出台具体扶贫减贫实施要领和政策措施,对扶贫减贫中的具体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进行系统的建设。
(二)精准扶贫政策实践效果。我国实施了多年的精准扶贫,效果是很明显的,这些为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从目前来看,精准扶贫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贫困人群规模下降,已经接近确定的小康标准。贫困发生率由1985 年的84%下降到2016 年的4.5%。如果按照贫困人口每天1 美元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40 年间减少了近7 亿多贫困人口。如图1 所示,我国贫困人口总额出现持续下降,从2011 年的12,238 万人,下降到2016 年的4,335 万人。同时,减贫幅度不断增大,减贫效果非常明显。与此同时,贫困人口的贫困发生率也在不断下降,剩余贫困人口成为精准扶贫战略后期政策实施精准对应减贫的关键,还需要在精准减贫中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在输入减贫解决。(图1)
第二,农村贫困人口生计情况有所好转,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精准扶贫的短期主要成果可以直接从减贫人口的正常生活水平的提升变化反映出来。最直接的是他们的收入变化情况。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 年我国贫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851 元,只比上年增长773 元。其中,通过扶贫过程转移净收入占比21.9%。由于减贫政策,贫困家庭生活质量不断上涨,生活中使用的耐用用品数量也不断增加,农村贫困户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99.9 台,洗衣机55.6 台,电冰箱45.9 台。贫困家庭也越来越重视孩子接受教育。据相关数据统计,2014 年我国贫困地区3~6 岁儿童中,在幼儿园的比重占72.5%;7~12 岁儿童中,在校就读学生比重为97.3%;13~15 岁儿童中在校就读比重为97.6%。到2016 年相对数字都不同程度上升。贫困地区家庭重视教育,对未来人力资本投入和减贫脱贫、实现内生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图1 我国“十二五”期间减贫效果图
尽管在国家扶贫政策引导下,脱贫减贫工作成绩成效显著。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增长和市场化推进都存在很大差异,致贫因素非常复杂,多维致贫使部分贫困户长期贫困,缺乏缓贫资源和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基础,部分贫困人员在精准扶贫政策中没有参与有效的产业组织和就业引导,出现脱贫再返贫现象。因此,对现阶段致贫原因分析和探索,不仅有利于精准识别贫困,更有利于精准施策,还可找到内生性自我发展和内生脱贫的有效途径。
(三)精准扶贫和脱贫的长期发展需要建构脱贫内生机制。根据新增长经济理论,内生增长需要在要素资本、劳动力中引入技术因素,强化要素素质提升对经济的影响。随后的研究中人们将创新、管理等都作为技术成为内生增长的主要因素。在实现减贫和脱贫过程中,能否也从内生增长的理论出发,寻找影响内生减贫和帮扶解困关键因素,发挥这些因素的积极作用。从自然资源、人力资本、创新模式、扶贫主体瞄准、扶贫项目选择等内生性发展因素出发,探索和分析精准扶贫战略在当前所面临的具体现实问题。在我国西部一些相对发展缓慢地区,近几年精准扶贫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实现赶超发展,充分利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引导和培育主导产业,把扶贫资源和减贫群体人力资本有效组织起来,深化内生扶贫机制改革,取得了有效的成绩。目前,扶贫工程已经进入最后收尾结题阶段,落实2020 年实现贫困县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的各种政策措施都需要在各级地方政府和扶贫干部最后努力下完成,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亟须探索最可行有效的扶贫方式。内生性的扶贫创新发展需要不断地结合待扶贫地区现实的资源产业发展状况。在政策设计实施中,没有形成益贫性增长机制,加上观念落后,部分贫困群体还存在依赖资金外部输入和项目外部组织认识,出现扶贫项目结束随即又出现返贫情况;同时,精准扶贫在组织实施中还没有注意区分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甚至不同贫困户的异质性和多元需求,一些个别地方还出现政府统一安排的项目不受贫困户欢迎,存在收效差的问题和周期长现象,所引进的产业和项目不是贫困户真正所需要的,存在着短期性和缺乏现实可操作性。根据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出现贫困的原因,具体分析出现精准扶贫项目运行的具体工作,成为精准扶贫减贫的关键和重点。
第一,制定“因人而异、因户而异”的分类脱贫政策,实施产业项目靶向“滴管”扶持。首先,能异地搬迁居住者和开展产业扶贫。对于贫困人口和贫困户居住生态环境恶劣、缺乏长期发展的产业,加大实施搬迁扶贫力度,指导和扶持贫困家庭异地搬迁脱贫。其次,对有劳动能力、愿意通过劳动致富的贫困户可通过产业引导脱贫,有组织的参与产业建设和产业分配取得收入,提升收入水平。对那些具有劳动能力,但受制于资金缺乏、机会欠缺、技能不足或因学致贫的贫困户,继续以高强度政策进行帮扶支持、稳定资金投入和金融服务,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和致富路径,壮大家庭产业发展基础。最后,国家兜底救助留守者、伤残者,使其生活上有保障。对于丧失劳动力、存在病残障者、“三留”中缺乏关爱照顾群体,抓紧完善覆盖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扶尽扶、应护尽护。
图2 内生精准脱贫政策体系图
第二,需要制定与精准扶贫相适应的益贫性自我发展政策,建立贫困人员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对于促进脱贫减贫的开发项目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可以采取折股量化方式给予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资金救助。这些折股量化资产可以采取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明确保值增值责任,健全收益评估分配机制,确保扶贫项目收益及时回馈给持股贫困户。同时,鼓励农民建立农业产业合作社,农民和贫困户和其他经营主体以承包、托管、入股、提供就业、独立核算等形式,在推进产业发展中获取减贫资金,带动贫困户增收。对于贫困地区实施的自然环境、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项目,可探索实践土地占用集体股权和收益分配机制,也可以在收益中提取扶贫公益基金,转让给有经营能力的贫困群体,稳定收益。
第三,规划和实施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政策,探索和破解能力贫困、意识贫困问题,转变扶贫帮困理念,形成“授人以鱼与授人以渔”扶贫格局。尤其是对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而言,传统意识、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以及迷信、赌博等腐朽文化是贫困反复滋生、难以根除的深层原因。所以,要把教育扶贫、文化扶贫作为拔除贫根、斩断代际传递的根本举措。要让贫困群体中的学龄人口享受到均等的基础教育服务,杜绝辍学、弃学现象,支持成绩优秀者接受高等教育;产业发展薄弱地区技能教育要覆盖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先进文化和职业教授要增强普惠性、可得性、及时性。同时,自发内生性和高质量脱贫发展着力在夯实基础,建构扶贫与文化共建发展显得很必要,文化扶贫根植于扶贫的整个环节,通过重塑文化生态,提升文化自信,杜绝非法传教、黄赌毒、低俗表演等,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式,抛弃“等、靠、要”传统脱贫观念;创新文化帮扶,开发文化资源和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文化运行新机制,谋求产业扶贫与文化扶贫的高效契合机制,彰显文化资源在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据此,可以从整个精准扶贫内生发展要求角度建构完整的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如图2 所示。(图2)
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存在着地区差异和相对一体化、关联化现象,区域经济增长一定程度上存在自组织内生发展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很好的关注这种内生组织机制对实现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在治理减贫帮扶中需要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农户自组织发展作用。尽管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但是在经济运行发展中存在一定程度上自我组织功能,通常一个村社经济运行活动具有很强的相似性,生产活动通常都有协作必要和相互组织一起发展,其内生性发展需要各种组织搭建贫困治理平台,更需要调动贫困人口、贫困家庭自身的积极性,多种方式鼓励个体嵌入组织,参与平台活动,以组织化功能,通过集体行动达到贫困治理,实现具有内生性、可持续性、长期性发展的减贫内生发展系统。
动态经济增长都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利用产业扶贫存在着增长中的盲点和困点。扶贫过程中的“涓滴效应”,会在增长中出现减弱甚至消失现象,这主要是贫困发生面(点)与市场资源配置不协调,或者存在盲点重合。只有通过构建“滴灌”贫困群体的微细管道,才能实现贫困群体稳健增收和持久脱贫。实现精准扶贫关键在于选择好合适的产业领域和引领项目,确定合适的发展模式和利益分配激励机制。一些地区正是充分运用这种社会资源的聚合力,形成利用发展基础具有优势的产业引领,实现扶贫发展的内生动力的。
1、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苗木基础建设。地区脱贫都需要在精准扶贫战略部署下,按照当地的实际状况有效推进和组织实施。渭南市政府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环境状况出发,根据山区农业发展对适应性气候等要求,提出大力发展中草药和现代药材产业规划,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有关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文件,从药材种苗繁育、标准化质量提升、规范化生产和田间管护、后期保管运输、晾晒收购营销等具体产业运行环节,都通过规范化的技术运行进行发展,一方面关注产业整合能力的提升和主导培育,另一方面注重产业长久性发展和竞争力整体提升。为了把中药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潜在前途和产业引领作用的产业,渭南市从2015 年就开始通过政府政策引领和市场化组织运行方式,大力发展天大黄等中药材,丰富产业内涵,延长价值链。先后通过政策引领等方式累计投入产业发展资金4,000 万元,从一开始就采用标准化发展模式,壮大产业基础。首先,注重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体系,从占用田地地块,到苗木、种子、秧苗种植繁育、移栽管护等具体环节进行规范性管理和运营,从提升种苗质量源头上保障产业稳定长期发展要求。2018 年全市中药材种子种苗集中繁育供应能力达70%以上,基本满足中药材扩大种植对种苗和种子的需求,努力解决种源不明、种质退化、种苗成活率偏低等问题。同时,为了壮大产业发展基础,从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现状出发,把产业扶持发展与精准扶贫救贫有机联系起来,利用产业引导和农户参与和组织保障一体化发展模式,助力中药材发展和扶贫帮困双赢,在项目引进、融资贷款、人才培养、市场营销、科技推动等具体环节上采取可行的方案,发展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生产,在人力资源调配中,对贫困户建档立卡,优才使用。
2、产业扶持+农户托管。近年来,随着高质量经济增长的发展,在农村供给侧建构调整中,渭南市把发展中药材产业列为一项重要的产业发展方向,中药材种植面积与产量持续增长,一些浅山区在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中,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发展经济林木,注重提升土地利用的经济价值,推广现代中药材产业发展,为此建立了完善的产业生产和服务体系,推进产业整体提升和发展,力争发展成为全省脱贫攻坚的特色支柱产业。
2018 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2.7 万亩,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土地资源和林地空隙种植杜仲、大黄等适宜发展的中药材,约占全省中药材种植总面积的7.6%。渭南市下辖各区县都结合各自的客观发展环境和产业引领发展状况,制定引导中药材发展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运行指导条例,出台鼓励支持政策,针对本辖区贫困户的人力资源状况,采取有计划培训和常年性科技指导,解决人员经营素质低下问题,鼓励贫困家庭参与中药材的引种、栽培和后期田间管理。规范对中药材发展的各种服务创新发展指导规范,从技术引进、种苗提供、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运营等环节全程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入农户家中进行技术辅导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华州区还成立相关中药材技术服务队,根据药材生成长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同时出台“1+3+5”运营激励模式,鼓励农户长期发展,即每个农户(包括贫困户)生产托管种植中药材5 亩以上,根据药材生产和最终产值情况,由区上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者区政府给予补助奖励资金3,000 元;农药材种植户生产托管种植中药材达到10亩以上,相应补助奖励资金5,000 元。这些扶持政策的实施对提升农户种植和经营中药材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在实施鼓励农户种植管护政策的一年时间内,整个瓜坡镇直接或间接参与中药材种植管护的贫困户多达50 多户,充分调动了这个贫困户的热情,愿意通过参与实现家庭收入的提升和改善。
3、“企业+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针对扩大发展中药材产业、引领扶贫目标,大力通过形成发展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深化产业链延伸和产业深度加工发展,形成产业发展的特色,创建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发展的区域性发展基地。同时,在扩展发展中注重标准化、系统化建设,提质增效,加快了精准脱贫步伐和助推贫困户增收致富。围绕中药材主导产业发展,根据地方农户发展的状况,寻求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农户增收为目标,构建新型市场发展的组织模式,创造以“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模式的新型农村经营模式,建立规范性的发展示范产业基地,个别条件比较好的村镇还建立了标准化种植苗木基地,例如华州区杏林镇利用山地环境有利于苗木发展的条件,设立集中统一的苗木基地0.17 万hm2,为周边村提供药材苗木,目前经过几年的发展,对周边相对比较贫困的农户提供稳定的药材种苗,贫困户参与率达100%。围绕中药材发展,一些贫困农户无力经营的撂荒土地也先后被一些有经营能力的种植大户承租,反过来,这些土地经营大户通过雇佣一些贫困家庭劳动力作为经常性用工。如,2018 年渭南市在华州区瓜坡镇建立大黄良种繁育基地6.67hm2,集中进行秧苗和繁殖,保障性种苗生产基地13.33hm2,利用秧苗技术栽培和育种,实现大黄药材标准化发展基地13.33hm2,为了稳定秧苗生产和管护,长期用工50 多人,同时根据药材秧苗栽种和管护需求人力状况,季节性用工多达786 人次,尤其是在雇佣工人中,主要针对贫困人口进行优先使用,增加和稳定贫困家庭就业能力,累计增收12.98 万元。利用药材产业发展的稳定化、标准化种植,提升药材质量和增收稳定,强化产业辐射功能。目前,在中药材产业发展中,把产业扩张和脱贫减困在模式上深度融发展,寻求最有效的对减贫脱困有直接经济结果的发展模式,以产业引领为基础,以模式再造和深度融合为运作特征,把实现长期可发展和精准扶贫内生机制建设作为区域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一些精细化的作为对实现脱贫内生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
精准扶贫更需要讲究科学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关键是找准政策的发力点,掌握和借用现有的优质资源和发展自然环境,制定和引导符合待扶贫地区发展的产业,通过先导性和主导性产业带到和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利用产业组织的扩张建构内生性的产业引导模式,带动扶贫人员和地区的长远发展。内生发展机制需要根据地方市场发展推进状态和产业延伸能力,充分利用合理的产业布局和产业提升竞争力,融合各种发展要素,实现产业对接和产业扩张,要把待扶贫农户的各种现有资源有效地动员起来,把他们脱贫发展的动力调动起来,能动地实现产业长远增长和自身彻底脱贫。精准扶贫内生机制需要有多元体系的引领和组织,从农户经验理念的转变入手,寻求合理的引导机制和具体的操作运营机制,实现内生动力的稳定发展和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