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四个最严” 真正落到实处

2021-05-04 08:46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瘦肉精养羊农村部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养殖户在饲养羊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的情况,各地高度重视,纷纷紧急开展专项排查。

“瘦肉精”是指能够促进瘦肉生长的一类物质,主要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使用“瘦肉精”后会在动物组织内形成残留,消费者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我国在2002年就已经严禁瘦肉精作为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可这些年来,关于“瘦肉精”肉品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其原因一是有利可图。加了瘦肉精的羊可以“一只多卖五六十元”,一般的养殖户养殖数量都在千只左右,依次计算一批羊就可以多获利5万-6万元,年增加获利超过10万元。二是违法成本不高。面临监管,“在运输过程中,一般会装载几只‘绿色羊应付检查”“虽然查得严,养殖户们都有各种渠道得到消息,提前应对,锁门走人。”而目前对违法的处罚力度,远远未能令违法违纪违规者感到切肤之痛。

青县是河北省一个重要的养羊基地,每年大约出栏70万只羊,养羊可以说是当地的支柱产业。这样的产业要长久,品牌和口碑就必须要立得住,让消费者吃得安心、放心。而当地在养羊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竟然是长达十年公开的秘密,这条利益链究竟有多牢固?

在食品安全领域,我们一直强调“四最”,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近年来,针对违禁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农业农村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關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强化检打联动,从快、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涉“瘦肉精”违法行为,追查“瘦肉精”制售源头和问题产品销售链条,坚决打掉生产黑窝点和地下销售网络。这就要求在监管人员在问责中要拿出魄力和勇气,依法惩戒失职渎职人员,让违法者付出足以令其敬畏的代价,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同时,地方政府要着眼于长远,规范农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并完善省地(市)县联合检测的体系,加大检测的强度,还要充分利用溯源技术,让每块羊肉都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向市场公开养殖、检疫、屠宰、物流等各环节信息。口碑的重塑是艰难的,唯有真正将“四个最严”落到实处,壮士断腕方可成功。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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