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铮
三十多年前,春节,我第一次回老家。
凤凰岽乡,黄冠村。无论名字多么优雅,地理距离却骨感万分。一整天的班车,从一个省的北端坐到南端,住上一晚,再转车到县城,搭顺风车进村。泥泞的羊肠小道急剧颠簸。山,格外雄浑,仿佛被它们包裹进来,便永无出头之日。
两层土坯房,是爷爷家的全部。除七叔、八姑、九叔尚在读书外,家中只剩二老。依然入不敷出。那时,还没有电。夜幕降临,除了两支蜡烛的微光,整间屋子,乃至整座村庄都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聊天,是打发时间的唯一方式。几天晚上,来家里聊天的人都不一样。几乎每个人都是陌生的。我蜷在妈妈腿上,听着分贝不一的声响,默默熟悉村人村事。
一晚,一股脑拥进四个壮汉。个头相仿。二十多岁,外溢的青春中透出泥土的芬芳。肌肉线条清晰,渗出黝黑的皮肤。约莫有一个叫罗长生。他们是亲兄弟,我们家的近亲。在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只从爷爷说的一长串话语中择出了这一句。在尽管步伐已步入新社会、生存还需要靠农耕生产的年代,四口壮劳力,总是令人羡慕的。走在路上,虎虎生威。我爷爷的前四个孩子,只有父亲一个男丁,相形见绌。每逢上工下工,几把锄头大摇大摆地晃过,在夕阳映照下拖着长长的影子。乡邻们都避让三分,不愿惹上他们。虽然整体生活条件都不高,但不愁吃穿,也称得上充裕。
衣服上密集的补丁,是罗文堂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他同样是我们的近亲,和爷爷同辈。媳妇给他生了两儿一女,一家五口挤在简陋的两层砖瓦房,靠一亩三分地相濡以沫。与祖辈和乡邻一样,他的生命似乎也能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中一望到头。与罗长生家比,似乎天壤之别,但他的两个儿子是幸运的,除了基本的砍柴挑水放牛,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读书。哪怕再勒紧裤腰带,学习的基本费用坚决不能少。为此,罗文堂买来猪仔和鱼苗,把能利用的空间都开辟出来,加上鸡群产出的鸡蛋,收入倒也勉强凑合。当时我就觉得,那两个腼腆的中学生,好像和同龄人有点不太一样。
罗文堂屋后的土坯房,住着罗北京一家,同样是近亲。房子四处渗水,屋顶随时要塌下来似的。貌似从没见他换过衣服——草绿色夹克,咖啡色裤子,黑色套鞋。都泛着白。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仅剩几亩耕田,守着一儿一女,孩子们整天挂着一串鼻涕,四处闲晃。是全村出了名的贫困户。他们能不能生存下去,成了整村人共同的担忧。
与乡邻们比起来,罗长生一家真是太雄壮了。他们的未来像地平线上的红日,满满的希望喷薄欲出。
光阴荏苒,每次回乡,变化是明显的。坑洼的村路一段段被硬化,村口的乡道铺成了水泥路。车多了起来,从最初巴望着看个够,到几乎每家一辆,粤B、粤E、闽C等外地车牌频繁出镜。房子越修越高,小洋楼一幢接一幢,不少大门刷饱油漆,鲜红、阔气。有的砌出单家独院,两座石狮子守门,宫殿般气派。自然少不了会面这些近亲。罗文堂的儿子们终于修成正果,读完小中专,学了门学艺,东出福建淘金去了。在外出打工潮席卷而来之际,家庭负担沉重的罗北京选择留守。承包了二十多亩撂荒的田地,再做点小生意,腰包也慢慢鼓了起来。只是,罗长生兄弟似乎有点特立独行。他们的皮肤愈发黧黑,背驼得更加厉害,目光充满迷茫。每家的人口总在增加。这家的儿子生孙子了,那家的女儿又怀上了。只有他们家的人口一直原地踏步。虽然并不绝对,但人口的数量似乎与家庭的兴旺成某种程度的正比。至少,一个人口递减的家族,难以承担起枝繁叶茂的重量。
原来,他们爱上了酒。这个让人神经兴奋、忘乎所以的尤物。一回家,迫不及待钻进厨房,有的切菜,有的炒菜,有的开酒。一缕细瘦的炊烟伴着酒香腾空。不一会儿,四兄弟便围拢来,沉溺于酒的世界。他们的情感,都在微醺中释放。酒精从每一个毛孔渗透出来,亢奋着每一个细胞。浓烈的乙醇味钻进屋顶、房梁。这个时候,他们忘记了现实,忘记了天地,忘记了女人,甚至连彼此都忘记了,忘得干干净净。仿佛进入了一种状态,平常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有点像飘飘欲仙,也有点像世外桃源。
渐渐地,酒成了四兄弟的上帝,成了生活的全部意义。下工第一件事,就直奔酒这个主题。不同的只是,喝哪种酒,在哪里喝,和谁一起喝。黄冠人家都会酿糯米酒,只是味道浓淡不一。起初四兄弟多自酿米酒,后来干脆买烧酒喝。酿酒多麻烦啊,要选取优质糯米,洗净后放入饭甑去蒸,蒸熟后用冰凉的井水淋透,除去热气,再将“酒药子”放入拌匀,装入大缸中压实,旁边铺垫一些稻草,上面盖上几层厚棉絮,像抚育小鸟一般营造一个温暖的“窝”。哪有那工夫?还是买吧。四兄弟不谋而合。在酒面前,媳妇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他们微薄的辛苦钱,都换酒喝了。喝酒的姿势很统一,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提起酒瓶就往嘴里倒,似乎喝的不是酒,而是水或饮料。平常雄壮的口齿变得含混不清,每一个字都像酒缸里吐出来的。
喝着喝着,身边的同龄人陆续娶妻生子,而罗长生兄弟却一直安之若素。父亲与罗长生的哥哥同岁,当兵进城几年后便独立成家,每次带我回乡总要劝劝这帮童年的玩伴。可下一次回来依然毫无动静。或许是他们彻底抱定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嗜酒如命的态度?或是偶有动心的姑娘也被满屋酒气熏跑了?或是钱袋空空连聘礼都下不起?原因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讨老婆这件在数千年文化传承中的头等大事,在罗长生兄弟眼里,失去了应有的位置。曾有不少乡邻好心劝他们戒酒,想點正事,刚说了没两句,兄弟几个总是粗鲁拒绝,“村里哪个男人不喝酒?”——是啊,同村的男人都会喝,下了工都要靠酒解解乏,连七八岁的男童都能干掉一大碗米酒。但人家啥事儿也没耽误啊。可几兄弟不看这些,凶神恶煞地甩下几个字,把人家没说完的话全噎了回去。
尽管如此,毕竟架不住左邻右舍的冷言冷语,母亲也频繁催促,心里烦哪。但他们又从不想办法,任这种情绪蔓延。于是又想起了酒,仿佛酒里能钻出个林妹妹。嗜酒成性的人,是不是真的眼里会出现某些幻觉?酒,成了唯一的解药。可越喝越解决不了问题,越解决不了问题越喝,酒与烦闷相互交织,像一个雪球,越滚越大。总有一天,要灰飞烟灭。
长此以往,他们就像泡在酒坛子里的人,一出现在周遭,酒精味便扑面而来。每天清早出门,似乎是从酒坛里捞出来一般,眼睛鲜红,神情呆滞。某种程度上,他们成了酒的代名词。不知有多少个空烧酒瓶从罗长生家里被丢了出来,门上、窗户、桌椅、甚至晾衣服的竹竿,由于酒精长年的挥发和浸透,已经渗进了木质的纤维中,散发着陈年的醇香。他们的父亲过世,几兄弟安排好后事,又重复着往日的生活。老三由于精神疾病,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音讯全无,三兄弟找了很久都无功而返,索性把他忘了,继续沉浸于半梦半醒的世界。乡邻们也渐渐不过问了,谁愿意嫁给一个酒鬼,伺候一屋子的酒事?
表面的、短暂的光鲜终究敌不过岁月的侵蚀,三兄弟的背愈加佝偻,本就黝黑的皮肤即将与浓密的胡须融为一体,用“衣衫褴褛”来形容他们的穿着一点儿不为过。酒成了他们无法战胜的魔鬼,越是被它伤害,越离不开它。肝和胃就像没有杉板遮掩的房架,日晒雨淋。尽管做菜的手艺很不错,在村里算得上美味佳肴,但这并不足以抵消酒的浓烈。前几年,罗长生的哥哥无缘无故暴卒于家中,余下的两兄弟未去深究病因,只是稍戒了几天酒,将哥哥草草安葬,又回归到如痴如醉的世界。他们早已成为乡邻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用多想,十有八九是酒的故事。当然,也必定是大伙酒过三巡之后逃不脱的话题。那些已经被酒精猛烈刺激的大脑,谈起酒,不更是兴奋异常吗?一不小心就扮演起小说家的角色,把简单纯粹的故事尽情演绎。世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总有些许传入当事人的耳朵里,然而两兄弟没有丝毫引以为戒的警惕,照样当他们的“日光族”。
罗文堂、罗北京们也喝酒。不管春夏秋冬,他们的屋里总屯着几桶米酒,邻居串门,总把酒碗筛得满满的。刚抿一口,又迅疾满上。有时也会喝高,罗文堂就总是晃悠到我家院坪上,随意拽一把椅子,跷个二郎腿,把根烟,一有人来,就救命稻草似的抓过来聊个没完。但他们有度。陪儿孙做作业,商量新房子怎么建,外出做工,坚决不喝。像是内心的约法三章。
尽管罗文堂每天还在种田、放牛、砍柴、养鸡,几十年如一日,但他的两个儿子打拼得有模有样,逐渐成长为企业的小主管。知识和技术的积淀总有一日要兑现为实质内容。尤其是去年,不仅原先的老屋全面翻新,还在旁边建了一栋新房。那宽敞的空间、通透的结构、超高的层距,出门便是绿油油的稻田,远处绵延的山脉尽收眼底,空气中的负氧离子含量丰富,噪音更是无处寻觅,恐怕城里最金贵的别墅也难以媲美。罗文堂这边住住,那边躺躺,虽然只隔几十米,但也颇有成功人士的感觉。前年,长孙又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全家的学历水涨船高。罗北京当然也不会离开村里,大城市在他眼里并不比这儿强上多少。也就这几年,他刚翻修了老屋,又在百米开外紧挨着罗文堂小洋楼的宅基地盖了一栋新居,还添置了新车。不过二三十年光景,没有飞来横财,凭的只是木工、泥瓦匠、漆工活儿样样精通的好手艺,四处帮人盖屋修房,加上承租田地的收入,便从一贫如洗昂首奔入小康,令人刮目相看。
上次返乡,父亲委托我给罗长生兄弟俩捎去一些食物。我顿时反应过来,罗长生的家,自己竟从未踏足。从辈分上论,罗长生兄弟是我的爷爷辈,关于他们的轶事也听了很多,每次回家也会坐在院坪上闲聊一二,不过单独上门还是第一次。我沿着崎岖的小路走着,心怀忐忑。以酒为生的家庭会是怎样一种摆设?这会儿下午三四点钟,是否会有推杯换盏的磕碰声?会否有一个柜子,专门存放喝空的各式酒瓶,那琳琅满目的玻璃器皿,供他们朦胧的眼球时刻欣赏?除了二锅头、四特、章贡王,是否还有三两个茅台的醒目标志鹤立鸡群?对了,或许还有烟,甚至是一定的,弥漫的烟雾给陈旧的墙壁留下了什么?与满屋的酒精又发生了怎样的化学反应?当然,或许我会得到更多意想不到的深层次的视觉冲击……突然,一阵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滩的舞曲响亮起来,正纳闷着,到了附近仔细一听,这靡靡之音正是从他们屋里传开的。大门紧闭,几根木条支起的窗户糊着一层泛黄的报纸,充当简易的“窗帘”,几条蜘蛛网的残线随风晃动,晶莹透亮。我叹了口气,开始敲门。里面毫无动静。用力敲了好一会儿,依然如故。十有八九是出门忘关录音机了吧。正准备返回,碰巧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从斜对面的小路蹦跶出来,看我拎着东西站在门口,便笑着告诉我:“在里面,都是这样的。”我下意识地一怔,跑到窗户口,边拍木条边大声喊:“长生爷爷,开门。”似乎有了一点儿床板咯吱作响的动静。不一会儿,门开了一条缝,罗长生的四弟两眼通红,意识恍惚地探出脑袋,粗粗地吼了一句:“哪个!”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袭来。我先是一愣,随即感到胸口堵得慌,快步上前表明来意,放下东西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为什么要“逃跑”呢?他们并非陌生人,更何况知根知底,身上还流淌着相近的血脉。我对自己那一瞬间的选择感到无解。或许,屋里的情形还是留在虚拟的想象中更为妥当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的劳动力优势已荡然无存,种田仅是维持最基本生计的初级手段。左邻右舍的年轻人,逢年过节纷纷开着五颜六色的小轿车回来,挎包里鼓囊囊的,出手也越来越大方。这兄弟俩用布满血丝的眼睛观望着,心里可不是滋味。是单純的羡慕?是痒痒的嫉妒?是后悔当初没有努力进取的遗憾?还是已然难以望其项背干脆自暴自弃继续沉沦下去的麻木?或许几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五味杂陈。反正酒还是没有戒,在老乡们面前还是一副醉醺醺的模样。哪家要拆旧屋建新屋了,倒常常喊上他们搭把手,事后按市场价付点酬劳。他们也没有任何尴尬,顾不上一块儿长大的面子和曾经的强势,只要有活干就意味着能赚票子,有票子就又能放手买醉了。这时他们丧失已久的劳动力优势又显现了出来,半天挑的砖比人家一整天挑的还多,只可惜多挣的那点血汗钱不出两天又进了小卖部老板娘的腰包。从表面上看,每临节庆日,他们也和别家一样,得以加餐享福,不得不算是一种讽刺。
日子总是要过的,无论外面的社会如何日新月异,罗长生兄弟的酒事还将延续。的确,酗酒于他们而言并没有多大的过错,他们无需承载道义上的典范和职责上的担当,不会像官僚大员因醉酒而耽误军机要事,酒在他们面前只是一种特定的物质,一种能让肉体和精神得到愉悦的液体,尽管这种液体毫无疑问是他们始终挣扎在贫困线上的罪魁祸首,甚至是走向消亡的催化剂。难道不是吗?如今他们剩下的,只有力气。可数年后呢?他们的生活来源在哪?酒从何而来?谁来赡养他们?又有谁能为他们送终?当他们百年之后,那幢陋败的房产,依然跳动着生命的田地,又复归何处?
罗长生兄弟的步伐,是否会是村庄变革的前奏?再过若干年,很多村庄是否会像某些学者预言的那样,遗忘本来的面目,丢失粘附在自己身体里数千年的笑容与泪滴、家规与祖训、相濡以沫与衣锦还乡,以及潜藏在土壤中的历史密码,甚或完全消亡?但至少,在时间的强势包围中,罗长生们像一枚被含在嘴里的糖球,融化的速度越来越快。
雨后的阳光金灿灿的,似乎含了金属,温暖,更有重量。罗长生照例坐在我家的院坪,背快弯成一个直角,裤脚挽得老高,胡子拉碴;他右手托着下巴,呆望远方,似有一层淡淡的忧伤。这个姿势,成了黄冠村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