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鹏博
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的赠与,应当按照赠与的法律关系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长辈给了孩子压岁钱,是不能随随便便要回去的。
有的父母不服,孩子太小,怎么能收红包?这就要看孩子多小了。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简单地说,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收压岁钱,因为这是纯获利益的行为。而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由其父母同意才可以收压岁钱。
收取的压岁钱,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对于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红包由父母保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红包由谁保管,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
父母保管孩子的压岁钱,待孩子成年后或者孩子需要用錢时,父母必须返还。我们看一个真实的司法案例。
15岁的小王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父亲和继母生活。小王有三万五千元压岁钱由继母保管,存在继母的银行卡里,每次支取都会取得小王同意,并写下说明。后来父亲离世,小王又开始跟着母亲一起生活。由于小王上学需要花钱,小王便以不当得利起诉继母,要求返还压岁钱。继母拒绝返还,称自己从没保管过压岁钱,且自己也是小王的监护人,小王生母不是监护人,即使有压岁钱也不需要给小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继母曾书写说明一份认可自己卡内存有小王的压岁钱三万五千元。现在小王要求继母返还压岁钱,法院予以支持。关于继母答辩称生母无监护资格一项,本案中,自小王父亲去世后,小王与其亲生母亲一起生活,小王与继母形成的继子女关系事实上已经中断,故小王的生母有权代理小王诉讼,且继母丧失监护权后也无权代小王保管压岁钱。
因此,孩子在将压岁钱交给父母时,最好留个字据;父母收取孩子压岁钱时,给孩子打个欠条,也是对孩子的尊重。最好的做法,是为压岁钱开一个专用账户,这样存取有记录,也不会跟其他家庭财产混同,避免纠纷的产生。
小孩子常常在生活中不经意间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就会产生赔偿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此,小孩子不小心把别人打伤了,赔偿他人时,可用压岁钱支付。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父母。70%要求分割压岁钱的诉讼请求出现在离婚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中。
小张和小王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家境殷实,孩子的压岁钱积攒下来有十几万。两人后来感情不和,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的压岁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张和小王离婚,孩子由母亲小王抚养。由于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
涉压岁钱案件中,还有一种常见的纠纷即共有物分割纠纷。孩子主张,自己存在父母处的压岁钱,被父母用来买房,因此,该房产中应当有自己的一份。在审理中,原告方常常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
(摘自3月2日《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