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广东省高新区“十三五”回顾及“十四五”展望

2021-04-29 02:03苏瑞波刘毅周振江等
广东科技 2021年4期
关键词:高新区十三五广东

文/苏瑞波 刘毅 周振江等

回顾历史,广东高新区的发展始终与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同频共振。1985年,深圳诞生了我国第一个科技园——深圳科技工业园。自此,全国各地掀起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热潮。1991年,在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高新区名单中,广东就有6家高新区位列其中。经过30年的发展,广东成功完成了“十二五”粤东西北国家高新区“零”的突破和高新区地市全覆盖的历史任务。“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历史机遇,坚持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不断汇聚创新资源与要素,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集聚了全省1/2的新型研发机构、1/4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载体和强大引擎。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高新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积极推动华大基因、达安基因、菲鹏生物等创新型企业科技战疫,加快病毒检测、疫苗药品等疫情防治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体现出了新时代的“高新”担当和强大的硬核实力。

我国第一个科技园——深圳科技工业园

一、谋跨越、促发展,广东高新区交出“十三五”精彩答卷

“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瞄准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发挥高新区先发优势,着力提升经济支撑能力,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对外开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高新”动力。

(一)坚持政策创新引领,打造全省深化改革创新的先行样本

“十三五”时期,广东高新区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站在了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和政策创新前沿。特别是2019年,省政府连续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等3个重磅文件推动高新区建设,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全省高新区深化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探索出符合自身实际的高新区管理体制模式。国家高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国家高新区,不断强化作为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个性化政策创新,不断在机构职能、行政审批等方面开展改革探索,园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如广州高新区成立全国四个特大城市中的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局,率先在省内设立民营经济和企业服务局,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新高地;珠海着力破解制约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瓶颈,在市级层面成立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政策、资金支持。

(二)坚持优化统筹、梯次布局,支撑全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广州开发区擦亮营商环境“金招牌”

“十三五”期间,广东不断优化高新区发展格局,支撑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全省新增汕头、湛江、茂名3家国家高新区,实现粤东粤西地区“零”的突破,国家高新区数量达14家,位居全国第二。加快推动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行动,阳江、韶关高新区通过科技部专家考察,梅州、揭阳、云浮、潮州、汕尾申报国家高新区材料已经报送国务院转科技部办理,国家高新区全覆盖进入最后总攻阶段。新一轮省级高新区建设有序推进,新认定广州琶洲、东莞滨海湾等省级高新区17家,全省省级以上高新区数量达40家,发展梯队更加合理完善。各高新区积极借鉴发展经验、找出自身差距,努力提升自身发展实力,实现争先进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国家高新区评价结果显示,“十三五”期间广东国家高新区排名整体保持了持续上升的趋势,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全部进入100强,进入30强有5家,成为全国30强高新区最多的省份。

(三)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极

“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构筑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着力强化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截至2020年年底1注:文中2020年高新区数据采用的是快报数。,广东高新区以占全省0.7%的土地面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8万亿元,占全省GDP的16%;实现工业增加值8984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7.1%;实现出口额9464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1.8%。广东高新区在支撑全省经济持续发展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以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为代表的高新区不断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步伐,走出了一条科技与生态、新城与产业和谐发展的新路子,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引领全省产业不断迈向中高端

“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管理方式,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优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及产业化,新兴产业培育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全省高新区“一园区一集群”的格局加快形成。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高新区建成超千亿元级产业集群6个,百亿元级产业集群17个,工业增加值率达23.93%。目前,全省高新区建有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14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广州个体化医疗与生物医药、深圳下一代互联网等产业集群已经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五)坚持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形成全省原始创新策源地和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不断增强创新要素集聚功能,构建贯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新兴产业技术研究的全链条研发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2019年,全省高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2223.8亿元,占高新区GDP的比重达12.44%。一是不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全省10家省实验室均有在高新区布局,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实验室、深圳鹏城实验室、东莞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按照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标准组建。深圳国家基因库、东莞散裂中子源、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中布局在广东珠三角高新区。全省251家新型研发机构有近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二是不断提升科技企业集聚度。2020年,全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13981家,约占全省的1/4;高新区纳入火炬统计的企业中约2/3是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等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渐成气候,大企业创新创业生态圈逐步完善。三是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高新区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971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05家,实现了国家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器全覆盖。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国家高新区内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达265个。

(六)坚持开放创新同发展,构建全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桥头堡

“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历史机遇,积极与全球创新高地建立战略合作,全球创新资源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在全国国家高新区评价中,广东约3/4国家高新区的“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一级指标排名长期超过综合排名,充分体现了广东高新区在国际化竞争中的硬核实力;其中,广州、深圳2家高新区进入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行列。一批高新区在跨国科技合作、共建科技园区等方面,与中亚、俄罗斯和东盟等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一批高新区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开展跨国并购、新兴市场拓展、海外投资布局等活动,或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研发中心、跨境孵化器等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吸引了大量海内外创新型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占全省比例均达到40%以上。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理清“十四五”时期广东高新区发展的新思路、新路径

总体来看,“十三五”期间广东高新区发展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广东高新区也还面临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新兴产业生成和集聚效应不强、专业化发展程度偏低、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综观国内外形势,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美经贸摩擦等带来新的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信息、能源、生物、材料、海洋、空间等任何一个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大规模产业化,都将深刻改变科技和经济形态。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特别是广东经济总量大、韧性强,产业体系相对完备,正迎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广东高新区加快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应重点做到“四个率先”:

深圳国家基因库

东莞散裂中子源

一是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加剧,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领域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高新区要率先占据发展先机。

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亟需新发展理念支撑,高新区要率先发挥示范作用。

三是我国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加强和世界各国互惠互利发展,高新区要率先融入全球科技经济体系。

四是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仍未消退,全球经济增长仍然有较大不确定性,高新区要率先肩负起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责任。

三、把高新区摆在区域创新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进“十四五”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经过“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广东高新区正逐步迈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要求,广东高新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新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努力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力争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为广东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一)高度重视高新区建设,持续优化管理体制机制

地方政府要将高新区作为地方创新发展的核心抓手,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不断深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给予高新区充分的财政、土地、政策等保障,整合集聚创新资源推动高新区发展。建立省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会商沟通机制,指导和帮助高新区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配备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高新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省级财政支持扶持力度,各地市要研究出台针对高新区的专项措施。

(二)加快升级创建,优化高新区发展格局

一是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加快推动韶关、阳江、梅州、揭阳、云浮、潮州、汕尾等创建国家高新区,力争实现全省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二是有序推进省级高新区布局。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培育认定一批省级高新区。三是强化评价监测,引导高新区对标找差、争先进位,实现在全国排名持续提升,支撑引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强化高新区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放大辐射示范效应。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对接引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更多省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平台优先布局在高新区。不断探索优化珠三角高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高新区扶持共建、托管建设等模式,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提升开放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高新区产业、市场优势与港澳科研、信息优势的有机融合,探索共建跨境经济合作园、海外科技园等。

(四)打造“一区一特色”,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和活力

瞄准广东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未来产业,发挥各地自身优势,提升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集群“一区一特色”。提升专业化产业承载能力,加强专业的环境、资源、安全监管以及领先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一产业、一平台、一(政策)体系”的专业化服务。围绕主导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不断提升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度。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畅通科技金融服务渠道,推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行动,积极构建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

(五)加快建设科技产业新城,造就宜居宜业的人才高地

引育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大力集聚学科带头人、天使投资人等创新人才,推动跨区域创业者、企业家等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全方位完善人才服务管理体系,健全人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不断改革创造适合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引导建设5G产业创新共同体、应用场景等,探索数字技术赋能园区治理。强化三旧改造,积极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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