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海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下团组”,就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生态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通过学习“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笔者谈以下四点体会。
强化政治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到团组22次谈及“生态”,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谋划部署,“生态”二字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肯定了青海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出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体现了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讲的“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有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刻的政治逻辑。生态保护不是一般性的工作问题,而是一个影响“两个大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政治问题,是造福人民、泽被子孙的百年大计,是“国之大者”“国之大局”“国之大计”。生态环境问题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从目前情况来看,面上的治理已经初见成效,但治理愈深,触及的矛盾和利益将层次更高、领域更宽,特别是现在高压之下还有人蠢蠢欲动、不惜铤而走险,生态环境保护背后的各种风险暗流涌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生态环境保护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加大督察整改力度,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坚决防止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察保障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保持生态定力,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笔者印象最深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听到一个代表谈到守护好大兴安岭“绿色林海”时,专門提到了“绿色GDP”的概念,总书记插话说:“你提到的这个生态总价值,就是绿色GDP的概念,说明生态本身就是价值。这里面不仅有林木本身的价值,还有绿肺效应,更能带来旅游、林下经济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实际上是增值的。”习近平总书记提的“绿色GDP”起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高质量发展涵盖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包括生态环保工作,是我们生态环保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保障、衡量标准,是贯穿工作始终的主题主线;另一方面,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可以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来倒逼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言以蔽之,高质量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双丰收”。当前绿色革命方兴未艾,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产业布局,旧的平衡被打破,新的平衡在塑造,这既是挑战,更是新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革中开新局”的重要要求,保持战略定力,不因一时经济波动而动摇加强环境保护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之路行稳致远。要不失时机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用好督察利剑,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要以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倒逼各地严格落实产业政策,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绿色发展容量和空间。要把工作重心落在“指导”和“帮扶”上,发挥专员办派驻监察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为地方宏观经济决策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当地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主动关心、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制订环境治理解决方案,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坚守人民情怀,持之以恒为
群众谋生态环境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蕴含了先进的生态理念和浓厚的为民情怀。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生态环境不仅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既是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应有之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和群众路线,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梳理排查涉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举报环境重点问题,实行分片督导、包案化解,推动解决一批“老大难”的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抓住什么、解决什么,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工作更有“认可度”,以实实在在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制度执行,严字当头精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再次强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不放,坚决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一以贯之体现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接下来,我们将发扬斗争精神,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坚决打破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怪圈,让制度长出“钢牙利齿”,形成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可越雷池一步”的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违背制度的,坚决进行问责;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和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作者系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