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陈先生的父亲不幸过世,他决定在上海一家殡仪馆内举办告别仪式,送父亲最后一程。原本,家属还想着能郑重地瞻仰亲人最后一面,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在核对完陈先生父亲的名字、确认遗体无误后,竟直接将遗体火化了。
据陈先生回忆,事发时约中午12时许,工作人员将他父亲的遗体送入火化。两分钟后,主持告别仪式的司仪赶到门口。见到这一幕,这名司仪也傻眼了。
事发后,涉事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也不道歉。该殡仪馆给陈先生及其家人发了一份《班组处理意见》,其中写明:“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没有让家属得到相应的服务,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对此员工调离岗位学习一个月,扣除当月绩效奖金。”但是,陈先生和家人认为这样的处理缺乏应有的诚意。
对此,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律师表示,这起事件中,殯仪馆需要负两方面责任。首先是违约责任。当事人与殡仪馆是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的,合同里的服务内容涉及瞻仰仪容、火化前悼念等,发生这样的事情,殡仪馆方面已严重违约。
其次,侵犯了死者家属的亲权。亲权是一种身份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殡仪馆没有经过仪式,就将遗体火化,剥夺了当事人缅怀死者的权利,显然侵犯了家属的亲权。
秦裕斌表示,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该殡仪馆,要求赔偿或者提出诉求,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同时也提醒,希望殡葬行业的主管部门也能做好行业指导、规范行业行为,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光明网20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