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2 月3 日晚,湖北省召开第十三场疫情防控例行发布会,针对宠物是否会感染新冠病毒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蒋荣猛表示,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宠物感染冠状病毒传播给人,也没有发现病人传染给猫和狗的情况。这是疫情期间中国官方首次对“宠物”问题作出回应。
但多地仍出现因担心家养宠物传播病毒而弃养甚至捕杀的情况。
2020 年1 月30 日那天,家住长春市的小代的家人在微信群里转发了一条链接。点开链接,小代看到的标题是“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家人转发的这条链接来源于微博认证的“中国网直播”。30 日0 时8 分,“中国网直播”发了一条简短微博:“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李兰娟:如接触到疑似患者一样要隔离。”很快,“宠物也会感染新型肺炎”上了微博热搜,但这并非李兰娟院士的原话。
“中国网直播”这条微博内容引自1 月29 日晚的央视节目。节目中,李兰娟院士表示,疫情期间,(宠物)主人要对宠物加强管理,如果宠物没有接触病人和疑似感染者,宠物本身是健康的,那没有关系。如果宠物跑到外面接触到疫情,或者接触到被感染的人,宠物也要监控起来。可见,李兰娟院士并没有肯定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可以传染给宠物。
但这则被误读的消息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小代自己最终没舍得将猫送人,不过身边养猫的朋友,已经有人因此将宠物送人。
一位萌宠博主也表示,1 月30 日以来,求助领养宠物的私信比往常多很多。“很多弃养的情况,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有网友私信我说在路边看到了弃养的宠物,能不能帮忙呼吁领养。”
更有甚者,有人直接将宠物从楼上扔下摔死。
对宠物的担忧情绪不仅局限于饲主,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未经饲主允许,捕杀宠物的情况。有消息称,江苏无锡东亭街道一房主在被隔离观察期间,其宠物猫被社区工作人员活埋。杭州萧山、西安曲江也出现了未经饲主同意,对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
未经同意捕杀未证实染疫动物是否合法?无锡东亭街道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可以采取控制和捕杀传染病野生动物家禽等措施。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解释,《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确实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中包括控制或者捕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但目前,医学专家均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新型冠状病毒能传染给猫和狗,因此不应当采取捕杀这样的紧急措施。此外,法律也明确了,捕杀的动物应该是已经染疫的。但相关单位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宠物已经染疫。”安翔还表示,宠物作为饲主合理合法获得的私人物品,未经饲主同意,私自处理宠物,同样违背了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对确已染疫动物应如何“无害化”处理?
根据无锡饲主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显示,东亭街道明泉社区的工作人员在1 月30 日晚将宠物猫以“深埋”的方式作“无害化”处理。
这样的“无害化”处理是否有相关依据?从事兽医工作已有10 年的麦先生表示,就目前的信息来看,这样的无害化处置有不当之处。“填埋这种处置方式一般是针对已经发病死亡的动物,而且填埋过程中应添加石灰,再在填埋表面进行消毒处理。但目前给出的信息不够,仅靠填埋这两个字,无法判断是否真的能达到无害化。”麦先生表示,填埋作为无害化的处理方式,一般都是针对规模化养殖的动物。目前,针对宠物的无害化主要通过专业的火化设备进行,对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方式主要有深埋法、焚烧法、化尸窖处理法、化制法、生物降解法以及堆肥法。
“犬、猫都有自己的冠状病毒,但不会感染人。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新型冠状病毒会感染犬、猫。”麦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