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新华
2020年12月的一天,一辆警车驶出看守所的大门,向监狱疾驰。浙江省临安市(“撤市设区”后,现为临安区)原常务副市长胡竑坐在车里,面容憔悴,神情沮丧。当警车驶入监狱那扇森严的黑色大铁门后,胡竑清楚,这里将是他不得不住上11年的“新家”了。
胡竑1968年出生在浙江临安一个偏僻的农村家庭,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境贫寒。胡竑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1984年,胡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浙江省林业学校。四年后,中专毕业的胡竑被分配到临安县林业局昌化林业站,成为一名林业技术干部。参加工作后,他早来晚走,扎实肯干,受到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好评,先后任林业站站长、森林派出所副所长、颊口镇党委副书记等职务。1995年,27岁的胡竑被破格提拔为颊口镇党委书记,成为当时临安最年轻的乡镇党委书记。在组织的培养和个人的努力下,胡竑的仕途一帆风顺,先后任临安市纪委副书记、副市长。2007年2月,胡竑登上个人仕途的巅峰,任临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为官伊始,胡竑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埋头工作。胡竑主要分管城建工作,他深知自己的岗位权力大,风险高。任职的最初几年,他的头脑中一直绷着廉洁自律这根弦。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晋升,胡竑慢慢变了。担任临安市副市长后,他不再思考当官为什么、干什么,而是想着官还能当多大、当多久。此时身上的一套西服让思想根基不稳的胡竑在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上产生偏差。
2003年3月,35岁的胡竑即将成为临安市副市长,他花了800多元钱在市区城中街的商铺买了一套西服,这是胡竑当时最贵的一套衣服。当了副市长以后的多个重大场合,他都穿着这套西服出席。可是,两年后的一次会议小组讨论时,一个熟悉的部门负责人笑着说:“胡市长怎么还穿这么差的衣服,现在这个牌子都是打工的人穿的。你的衣服应该去定制,这样才有档次。”
當一旁的其他人也看向胡竑时,胡竑羞得面红耳赤,恨不得找地缝钻进去。会议结束后,深感自卑的胡竑下决心去定制一套西服,然而动辄两三万元的价格让胡竑的内心再次受到冲击,自己不比别人差,一天从早忙到晚,付出了那么多,却连一套西服都买不起。从那时起,胡竑就暗下决心,有合适的机会就要挣点钱,改善一下生活。
“西服事件”直接冲垮了他的思想防线,挣钱发财的念头在他脑海中愈发强烈,最终,胡竑也像众多贪官一样,未能走出这样一个“奋斗——成功——辉煌——放纵——栽倒”的腐败怪圈,倒在“贪”字下,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西服事件”直接冲垮了胡竑的思想防线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偏一尺。胡竑在错误人生观的侵蚀和商人老板的围猎下,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临安於潜镇的一个老板周某是胡竑的“知心朋友”,自2001年认识胡竑后就一直与他保持密切联系。胡竑担任副市长后,周某几乎每天晚上都要驱车近一个小时,从乡镇赶到市区拜访胡竑。洞悉胡竑“挣钱”的念头后,周某立即花8.5万元买了一张某高尔夫球场的会员卡送给胡竑,并告诉胡竑:“这是一种投资,以后会员卡会增值的。”一听到“增值”,胡竑就心动了,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卡,他认为将来升值后把会员卡转让,把本金还掉就不算受贿了。
为了进一步巩固与胡竑的“友谊”,周某还拉着胡竑的弟弟先后创办了两家企业。胡竑明知弟弟没有实际出资而拥有股份,不仅默许了他们这种所谓的合作,还亲自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帮助他们办理证照和手续。通过向胡家人输送利益,周某牢牢拴住了胡竑,对于他提出的要求胡竑几乎有求必应。
在周某的影响下,胡竑还经常和周某一起到杭州和深圳等地买衣服鞋子。耳濡目染,胡竑开始热衷穿高档服装,戴名贵手表,追求享乐奢靡。胡竑乘飞机坐头等舱,配超标准公务用车,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多次接受私企老板安排的旅游、宴请等。
2007年,杭州一家电缆公司的老板刘某找到胡竑,请托他向时任临安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马某打招呼,从该公司借款5000万元。时任临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胡竑恰好分管国资公司,他一出面,刘某的借款难题顺利解决。
为了感谢胡竑的帮忙,刘某送给胡竑一张存有150万元的银行卡,但被小心谨慎的胡竑拒绝。刘某又提出让胡竑开一个股票账户,刘某用这笔钱炒股,赚了钱他把本金拿走,剩下的钱留给胡竑。如此赚钱的“妙招”胡竑非常满意。为了规避监督,胡竑特意以家人的名义开设了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在当年股市一路上涨的行情下,刘某仅用几个月时间就赚了几百万元,按照约定,刘某抽走本金后,留下539万元在账户上。拿到钱的胡竑从此沦陷在“炒股赚大钱”的贪欲中无法自拔。同年,当另一“好朋友”孙某提出合作炒股时,胡竑马上就同意了。几个月后,胡竑从中赚得了550多万元。事实上,胡竑既不投入本金,也不实际操作,却在股市获得巨额收益,其实质就是受贿。
跟行贿人周某、刘某、孙某相比,私企老板何某更关注“细节”。他知道胡竑喜欢吃一家小吃店的炒年糕,便每天晚上定时前去购买并亲自送到胡竑手中。何某坚持不懈地送夜宵,最终获得了胡竑的认可。
2011年,何某承包的农牧场有128亩土地要出让。在胡竑的关照下,何某承包的128亩土地从农业建设用地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并以每亩24.11万元的起始价挂牌出让。胡竑收受贿赂后,违反规定暗箱操作,把其他竞标人排除在外,确保何某定向受让该地块。最后这块土地作价每亩70万元转让给一家建设集团,何某赚得盆满钵满,却造成临安市政府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直至后来何某归案退缴不正当利益3800余万元才得以追回。
从2006年至2012年,胡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敛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价值人民幣1661万余元。
2011年,杭州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胡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胡竑隐瞒了自己主要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1年8月,胡竑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撤销副市长职务,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在被降级后,胡竑心灰意冷,觉得自己无颜面对他人,便于2012年5月辞去公职后,到重庆某园林公司浙江分公司就职。
就在胡竑自以为平安着陆之际,2019年7月,杭州市纪委在接到胡竑以借为名收受300万元贿赂的线索后,再次对胡竑展开调查。办案人员经过缜密细致的核查,掌握了胡竑违法乱纪的确凿证据。7月17日,杭州市纪委对其立案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期间,胡竑认真学习了党章,对照党章反思了自己的问题,开始配合,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他感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组织上不会再来管我了。现在我明白了,只要伸出过贪腐之手,就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2020年1月,胡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3月6日,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依法对胡竑以受贿罪提起公诉。2020年7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胡竑亲属及社会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检察机关指控,自2006年以来,胡竑利用担任临安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收购、土地转让、项目规划调整等事项中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61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阶段,胡竑作了深深的忏悔。他说:“从一个出身贫寒的穷小子成长为党的领导干部,我本应心怀对党、对组织的感恩之心,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我却放松了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坠入犯罪的深渊,追悔莫及……接下来我要悔过自新,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法院经审理认定,胡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从轻处罚。2020年10月,法院判处胡竑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胡竑表示服判,不上诉。信念崩塌,原则丧失,理想动摇,这是胡竑沉沦的重要原因。胡竑受贿案件再次说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