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现状和对策探讨

2021-04-22 08:30杨文娟
农业与技术 2021年7期
关键词:带头人师资队伍山东省

杨文娟

(烟台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山东 烟台 264001)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有利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提高其专业化生产的能力。多年来,山东省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工作,注重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创新培训模式,探索特色培训科目,丰富培训内容,巩固培训效果,为山东省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助推乡村振兴。山东省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多由市县两级农广校承担。

1 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现状分析

1.1 培训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主要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组织的主体从业者。遴选的培训对象原则上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近3a,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对各地级市都有指标任务数。从表1、图1所示可以看出,近3a无论是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标任务总数还是各地级市的指标任务数都整体保持平稳,略有变化,变化不大。山东省各地市精准遴选培训对象,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对象的数量和质量,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过程中,多对培训对象采取军事化管理,服装也统一配置。但是,受农村劳动力不足、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也存在着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

图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指标数折线图

表1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任务指标数

1.2 培训内容

在具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实践中,山东省主要有集中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参观考察、跟踪服务等环节。集中技能培训主要的培训内容是优秀的种植(生产)模式、技术,病虫害防治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具体内容往往通俗易懂,实用性比较强。培训之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很快将培训内容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难题。经营管理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农产品品牌建设、手机应用、农业发展政策、农产品网络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在实地参观学习中,培训内容往往是优秀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先进的农业技术,规范的财务管理方法等。而跟踪服务时,会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内容,解决其现实困难。跟踪服务是对前期培训,尤其是课堂集中培训的延续、巩固和深化,所涉及的内容也更有针对性。整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所涉及的培训内容涵盖全产业过程,成体系化、全面化特点。培训时还会有一些文艺汇演,既丰富培训时光,又可以达到宣传良好思想的目的。但是,每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从事的具体领域不同,有果树、蔬菜,还有水产、粮食等,而且每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体差异也很大,这就决定了现有的培训内容无法真正满足需求。培训内容有时显得单一,有些无法被参训对象真正理解,更谈不上用于农业生产实践。

1.3 培训时间、地点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线上培训,在时间、地点上相对比较灵活。这种远程教育培训模式,培训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自己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学习。而其它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模式对时间、地点的要求就相对严格一些。培训的时间多选择在农闲之时,以烟台市为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集中培训由市农广校承担,时间集中在11月—翌年1月,地点多选择在酒店或者实训基地。培训的时间跨度往往在10d左右,几个培训阶段分开进行,避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更长时间离开农业生产实践,为其参加培训提供更多便利性。培训地点的选择本着“就近、安全、便利”的原则,基本集中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在的县(市)、地级市内。

1.4 培训师资队伍、教材

山东省拥有并不断完善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管理平台,并有农民培训讲师团,既有专职师资也有兼职师资,亦有农民讲师。从教师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但是,面对每年较重的培训任务,师资队伍的更新和完善,培训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也是需要重视的。如果不能做好培训师资队伍长期持续性建设,必定会深入影响培训效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经营管理培训针对相应的培训内容,一般都有相应的教材,如《家庭农场成本控制》、《农民手机应用》、《物联网智慧农业》、《农产品品牌建设》、《现代新营销》、《当代农民的责任担当》等。3级农广校上下联动,注重教材的遴选和编写,但也存在着内容不能完全符合农民学习的特点,缺少总体规划,综合性教材不足等问题。

2 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对策探讨

近年来山东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方面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1]。需要弥补不足,补齐短板,不断探索,更好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的方法对策,带动这一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山东农业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2.1 遴选培训对象重数量更要重质量

农村青壮年人才往往前往经济发达的城镇地区务工。所以,在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时,既要保障培训指标任务的完成,注意培训对象数量,更要考虑培训对象的年龄、培育意愿、从事的产业和规模等因素,不仅可以保障培训对象的质量,还可以为下一步具体开展培训工作打好基础。对于一些因为身体、年龄、从事产业等因素不能参与培训的人员,不应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之中,抵制“代训”现象的发生。另外,要做好农民培训的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的相关政策、具体开展流程、作用等方面的信息,向农民展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的成果。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口口相传”相互影响的作用,调动党员、先进分子的带动作用,让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参与培训的方式方法和能够获得的好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训的“内在动力”,调动其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里选择培训对象的工作,这类从业者学历相对较高,整体素质较优质,属于优质学员,而且参与培训之后对农村地区的带动作用也较强。

2.2 选择差异化、紧跟时代需求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满足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需求,及时更新培训内容,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时段的需求。克服重技术、轻经营管理的偏见,培训内容全面化,既解决短期现实难题,又有利于长期综合素质的改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山东省各地级市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主要涉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而这3大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培训的内容需求是有差异的,并且每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体差异也决定了且也对培训内容的接受程度不一样,如文化水平偏低的培训对象,对高深的培训内容就较难接受。要针对培训对象所处领域、个体差异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而且为了培训内容能够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接受,也要选择合适的培训形式。完善“田间学校”培训模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训性,在参与、互动、实践中让培训对象更好地接受培训内容[3]。多开展“线上屏内”形式的培训,丰富线上培训的内容,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灵活方便地参与培训,培训内容也可以自主选择。培训内容要系统安排,形成持续性和长效机制。在山东省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还有一些“专班”,如“妇女专班”、“蔬菜专班”、“果树专班”,针对这些“专班”培训,培训内容的选择更应该有针对性,突出培训的特性。

2.3 选择更加合适、灵活的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的时间地点选择非常重要,对农民会不会选择参加培训意义重大。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而且突发情况较多。农忙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体力、精力确实无法保证其更好地参与培训。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集中培训应主要安排在农闲时。而像农业机械化装备应用等这类型的培训可以安排在具体农业生产之前,这样参加培训后,很快就可以应用到农业生产中,避免遗忘、操作熟练性减弱等情况的发生。每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人数众多,而农业生产又往往突发性情况较多,这就决定了所有参训人员长时间参与培训的时间无法保证,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活动还应该以短期培训为主。通过手机开展的线上培训可以追求“短而长”,每天用较短的时间向培训对象输送相应的知识或技术,相应的,培训周期就可以拉长。如果培训教师的精力有限,可以通过视频播放的方式,让参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复学习相关知识、技术,提高其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2.4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完善培训教材

山东省要想更好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工作,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关键,要在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完善师资队伍的建设[4]。注意培训教师的更新,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尤其是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保障培训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师资队伍的建设要实现结构上的均衡化。逐步改善水产、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教师缺乏的状况。培训教师要想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就要有优质的培训教材和完善的教学设施。强化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和专家队伍建设[3]。培训教材的编写要充分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性。在具体培训实践活动中,应根据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组织不同的产业特点,选择和编写合适的培训教材。完善多媒体设施、课堂设备等培训硬件设施的建设,让教师讲课和培训对象学习更加便捷。如果自身硬件设施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可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寻求第三方解决。

2.5 做好跟踪指导服务工作

跟踪指导服务工作是对前期工作的巩固和完善,也可以加深对培训效果的了解,让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工作更加的心中有数。应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参训对象的跟踪指导,提升和巩固培训质量。山东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应继续侧重于解决培训学员后期生产中的具体疑难问题,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通过后续培训、上门指导、现场示范操作、微信讨论解答、电话沟通解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训对象提供内容丰富、方便快捷的跟踪指导服务[5]。

3 结语

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没有既定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做,要在以往经验基础上,不断寻求突破。要紧跟时代发展需求,打好“精准”这张牌。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做好培训对象的遴选、师资队伍的建设完善、培训内容的选择、培训教材的选择、培训时间地点的确定、跟踪服务等各项工作,提升培训效率,助推山东农业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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