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思考

2021-04-21 13:01珠海市人大常委会
人民之声 2021年3期
关键词:人大代表办理代表

文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多次作出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今年以来,省委李希书记、省人大常委会李玉妹主任对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课题研究,深入检视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一府一委两院”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人大监督力度的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逐步规范、成效日益明显。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相对人大代表的满意度而言,还存在短板和差距。

(一)少数单位办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领导领办制度不实,研究部署以及工作指导不到位;主办单位牵头抓总不力,统筹协调不到位。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大意识”不强,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承办单位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对办理代表建议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当成业务工作之外的一种负担。主要领导关注不够、用力不多,不能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仅单纯依靠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影响了办理质效。二是法治观念不强,依法办理有差距。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本来有法可依,国家层面有代表法,省里有《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定》,珠海市有《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还是凭感觉、按习惯行事,导致有些制度、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二)部分单位办理队伍有待加强。办理队伍的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要求不匹配。有的经办人员对人大工作缺乏基本认知,办理流程不清晰,答复代表的函件行文不规范、内容缺乏针对性。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级很少在公务员系统中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及相关实务的学习培训。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及时组织相应的办理工作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接,导致新接手人员业务不熟,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

(三)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足。主要表现:有的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的方式方法单一、次数较少,尤其是缺乏主动与代表面对面沟通(表1为2019年8月问卷调查代表反映的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代表主体地位意识树得不牢,没有把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作为建议办理的重要方式和环节,甚至存在电(话)来电(话)往、文来文往现象。

(四)办理效果与代表的期盼有差距。“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问卷调查显示,因各种条件限制,代表所提建议当年能够解决的只占18.07%(详见表2),大部分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但有些到最后不了了之,挫伤了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同时,代表反映“被满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详见表3)。有的承办单位和人员信奉态度决定一切,搞“人来人往”,见面态度很好,事后兑现迟缓。办理结果与办理态度反差很大。

表1 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情况

表2 代表建议办理效果情况

表3 代表反映“被满意”情况

(五)代表建议的质量有待提高。问题表现:一是选题不准。有的代表建议未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委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民生实事,有的超出本级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的职能范围。二是要素不全,格式不规范。有的代表建议没有做到一事一议、明确具体,基本要素不全,反映问题片面笼统,建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不利于交办、督办。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代表履职热情不高。没能真正把人大代表当作一项职务来履行,平时较少参加学习培训、调研视察等活动。二是准备不充分。有的代表会前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征求选民意见,建议来源比较狭窄,缺乏民意基础。甚至个别代表会中临时动议,仓促提交建议,质量更难保证。三是服务保障不到位。组织代表培训的针对性不强;代表团、代表小组闭会期间自主开展活动较少,调研深度不够;代表联系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平台、渠道较少,知情知政有所欠缺。

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对策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使全国27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求各级国家机关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代表反映的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研究改进工作,切实解决问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发挥人大机关的职能作用,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发挥出来,在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办理代表建议是实现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人大代表是主人、提出建议是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公仆、办理建议是责任的观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代表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代表提出建议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为办理建议做实支持和监督工作。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要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进步,实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初心和使命。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引导,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提”和“办”是代表建议工作这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按照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首先解决好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问题,为办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提前部署,加强培训引导。在每年人代会前,要提前对代表建议的提出工作进行部署,引导代表做好提出建议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通过组织会前专题培训、编辑选题参考、召开研讨会等,帮助代表提高调研和撰写建议的能力与水平。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管理系统,方便代表查询历年建议及其办理情况,避免不同代表重复提出相似建议。

积极搭建平台,建立代表与部门沟通机制。要提出高质量的建议,知情知政是基础,采取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政情通报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让代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创造条件。

做好服务保障,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大会召开前,各代表团、代表小组、代表中心联络站要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接待群众等活动,让代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提高建议选题的精准度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提倡以代表团或代表小组名义提交代表建议。

实行关口前移,做好建议初核工作。在代表议案建议管理系统上提前开放代表建议提交窗口,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指导各代表团设立代表议案建议初核小组,对代表网上提交的建议进行初核,对一些问题提得不准、文字表述不清,或一件两事、一件多事的建议,初核小组要主动与代表沟通,协助代表整理好后再提交;对同类建议要商代表合并后提交;对个别与现行法律和政策不符的建议应及时引导代表修改或撤销,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关。

(三)进一步强化办理措施,提高办理质量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对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代表建议,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起牵头抓总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建议所提核心问题,精准确定主办单位,明确办理任务,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要建立政府领导领办机制,统筹各方力量,集中优势资源,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明确工作责任,促进担当作为。完善政府、部门、科室三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负责制。建立各层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指定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责任、人员和措施“三落实”。选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加强办理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办理代表建议的能力和水平。

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沟通联系。承办单位和人员要树立公仆意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做到“三见面三沟通”,加强“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摒弃单纯文(件)来文(件)往、电(话)来电(话)往的不实作风。即办理前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和办理要求;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见面沟通,通报建议办理进程及遇到的困难,征询代表看法和建议;答复代表时与代表见面沟通,征询代表是否满意、还有什么意见等,以务实的作风增进与代表的感情,取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

列出工作清单,推动承诺事项解决。要克服“重答复、轻落实”“有答复、没下文”现象,切实纠正“一答了之”的问题。对答复函中承诺解决的事项,要列出清单,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坚持一办到底,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手段,促进办理工作落实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民意代表机关,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是法定职责,是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足用好各种监督方法和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分类督办。建立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类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每年人代会结束后,及时组织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判,精准做好分类工作,依据部门职责,发挥专业优长,将各类代表建议分配给相应的专委(工委)进行跟踪督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开展重点督办。选取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关注度高、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重点办理,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相关专委(工委)具体督办的方式进行督办,着力解决一些重点民生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开展“回头看”督办。完善筛选机制,每年从上一年度或历年未办结的代表建议中筛选部分建议,持续跟踪督办,以不达目标不止步的韧劲,督促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开展现场督办。针对代表反映主会办单位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办,理清办理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开展约谈督办。对代表反映承办单位沟通不积极、办理进度缓慢、效果不满意的,可采取约谈承办单位领导的方式,进行谈话提醒和监督。

结合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整改落实工作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强化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增强监督实效。

(五)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激发办理工作积极性

严密组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科学制定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年终绩效奖挂钩,与单位评先评优、个人成长进步挂钩,开展评比优秀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件活动,通过奖优罚劣,激发承办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奋勇争先、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推动办理工作高效开展。

依法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依法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机制。升级、完善各级人大门户网站,开设公开窗口,除因保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代表建议文本、承办单位、答复函件、代表反馈评价等均予以网上公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适时跟踪报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展示、宣传人大监督,政府办理和代表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办理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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