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中国险企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与对策

2021-04-21 14:32
关键词:责任绿色

郑 梦

(1.香港公开大学李兆基商学院,香港999077;2.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香港999077)

一、引言

(一)中国保险业发展迅速,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中国险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规模增长迅速,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原保费收入、资产总额和原保险赔付支出等几项主要指标都提高了约两倍。2020年,中国保险业原保费收入4.53万亿元,承保保单件数526亿单,资产总额达23.3万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达1.39万亿元,为全社会提供保险金额8710万亿元,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平均超过240%。①引自历年《保险业经营情况表》,中国银保监会官网: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tongjishuju/tongjishuju.html。

表1中国险企主要指标一览

续表1

中国险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较强,是较早履行社会责任和编制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的行业之一,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民经济转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业绩,尤其是在国家提出倡导绿色金融之后,广大险企坚持把可持续发展原则和循环低碳经济理念放在首位,在资产负债两端全方位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以独特的绿色保险的贡献方式,为绿色金融提供投融资支持。

(二)国际组织对绿色金融概念的界定,中国官方对绿色金融的定义

绿色金融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国际和国内对其定义和理解存在差异性。例如,成立于2016年的经合组织(OECD)“绿色金融与投资中心”(CGFI)在其《绿色金融与投资中心手册》中将其视为通过机构和工具帮助促进和支持向绿色、低排放和耐气候变化经济过渡的有效投融资政策;①Brochure of Cent re onGreen Finance and Invest ment,OECD,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官网:ht t p://www.oecd.org/cgfi/about/。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表述是通过支持减少气候变化风险并减轻不利气候事件的影响的金融政策,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官网:ht t ps://www.imf.org/en/Topics/climat e-change/green-finance。包括有助于确保避免自然灾害风险增加的对冲工具(例如:巨灾债券、指数保险)和其他金融工具(例如:绿色股指、绿色债券、自愿降碳举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给出的概念定义是增加从公共、私营和非营利部门到可持续发展优先事项的资金流动水平(小额信贷,保险和投资);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官网:ht t ps://www.unep.org/regions/asia-and-pacific/regional-init iat ives/support ing-resource-efficiency/green-financing。世界经济论坛给出的定义是为确保更好的环境结果而创建的任何结构性金融活动,④世界经济论坛(WEF):ht t ps://www.weforum.org/agenda/2020/11/what-is-green-finance/。等等。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门于2016年8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由此成为全球首个建立具有较为完整体系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经济体和首个广泛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国家。⑤为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拓展绿色信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18年7月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银发〔2018〕180号),对全国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指导意见》首次给出中国官方的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很显然,作为险企的企业社会责任,绿色金融的含义包括两层:一是金融业或险企的投融资要有利于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将投资和产品开发引导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另一个是保险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策略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带头成为传统金融业走向“绿色”的先行者。本文研究的主要是第一层含义。

(三)作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中国险企率先履行社会责任

保险是金融三驾马车之一,是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早在2015年,原中国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5〕123号),并专设一章“坚持绿色发展思维,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明确提出在保险产业链中梳理绿色导向,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实现绿色发展;提出了“绿色保险”的概念即优化环境污染险的责任保险产品,推动生产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出了“绿色运营”的目标,提倡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制定节能降耗政策,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和提高全体员工绿色发展的意识;提出了制定社会责任规划和健全社会责任工作体系的目标,要求险企学习先进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经验,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编制质量并要求每年4月20日之前发布上一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披露企业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履行职责、措施和绩效。此后,中国保监会连续发布《中国保险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和《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白皮书》,对促进险企履行绿色保险的社会责任和提高各个险企社会责任报告编制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在中央政策红利的引导下,各保险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坚持保险回归本源,并与支持实体经济相结合,不断创新推出绿色金融新举措,引领社会责任新潮流,普遍受到业界的关注。

接下来,文章的第二个部分对中国险企履行社会责任分为五个方面逐一进行介绍和分析,第三部分对绿色保险概念内涵的三个阶段进行划分,在习近平主席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30·60目标”之后,应拓展绿色保险概念的内涵,据此提出构建绿色保险体系的“1-2-3-10框架”,并提出将其植入险企社会责任之中。

二、绿色金融在中国险企社会责任中的最新发展

(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履行险企社会责任,为复工复产作出独有贡献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袭来,各个险企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精神,强化险企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开辟绿色保险服务通道,运用移动互联技术,加快业务线上化进程,加大在线问诊、视频医生、专家二次诊疗等投入力度,以实现“零接触”式全流程保险服务,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实现赔付案件21.6万件,累计赔付金额5.16亿元。①以下关于保险企业抗击疫情期间的数据均引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9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ht t p://www.iachina.cn/col/col44/index.ht ml。在肆虐的疫情面前,广大险企员工表现出无疆大爱精神,累计捐款捐物3.80亿元,其中通过武汉有关部门捐款2.77亿元,捐赠各种医用物资相当于人民币1.03亿元(防护服、防护镜、呼吸机和口罩等)。

为支持疫情后期企业复工复产,保险企业基金创新开发专属保险产品和保障方案,例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险、营业中断险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若干举措,支持“三农”,稳定“菜篮子”,帮扶民营小微企业和外贸企业,为复工复产和保障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中国人寿不仅对34款保险产品进行新冠肺炎相关保险责任的扩展,②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9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37页,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官网:ht t p://www.chinalife.com.cn/chinalife/shzr/shzrbg/。还向包括湖北一线医护人员在内的全国30多个省市地区248万名一线抗疫人员赠送保险保障,向民政部下辖的100万名抗疫志愿者每人赠送一份专项保险。泰康保险集团第一时间驰援雷神山医院等湖北15个地市州,③泰康保险集团:《2019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泰康保险集团,第10-15页,泰康保险集团官网:ht t p://www.t aikang.com/civil/csrreport/list_88_1.ht ml。向全国8000余家医院近450万名医护人员和志愿者赠送专项保险,赠险的理赔金额540万元,并向韩国、意大利、德国等捐赠防疫物资价值超700万元,设立一亿元公共卫生及流行病防治基金,推出抗疫公益保险计划“爱心保”2487万件,覆盖企业8146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迅速对32款疾病保险产品扩展新冠肺炎保险责任,①中国平安:《2020可持续发展报告:重塑美好世界》,第27页,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pingan.cn/sustainability/reportsandnews/reports.shtml。承诺对确诊者额外赔付20%的保险金,提供1500个“E路平安保险计划”免费领取名额,对身故或伤残的最高可获赔10万元,总保额合计1.5万亿元;为800万名疾控医护人员和1.5万名一线工作人员无偿提供专属保险,总保额13.5万亿元;向50万家复工复产小微企业无偿提供员工专项保险保障,总保额5000亿元。新华保险累计向各地相关机构捐款607万元,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65页,新华保险官网:https://www.newchinalife.com/spage/cn/socialResponsibilityReport/index.html。向各地一线医护人员、民警和社区干部赠送保险保障累计保险保额722亿元。

(二)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于2007年在部分省市展开,2008年保费收入1200多万元,2009年增加到4300万元,但总体看进展缓慢,叫好不叫座。③记者周凯:《“绿色保险”为何叫好不叫座》,《国际先驱导报》2016年4月15日-21日,第26版。2013年原环境保护部与原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再次明确试点企业范围,对责任范围、责任限额、保险费率、环评和投保程序、理赔机制、信息公开等作出详细规定,有利推动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

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部通过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加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开展进入快车道,取得明显成效。至今,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开展试点,覆盖面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投保企业超过1.6万家,保费收入3.15亿元,保险公司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超过1600亿元的风险保障,保障金额306亿元。④李萱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政策还有哪些不足待完善?》,《中国环境报》2019年7月23日,第3版。

2019年,中国人寿新增绿色投资项目14个,签约规模306亿元,提供环境风险保障22亿元,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9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19、73页,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life.com.cn/chinalife/shzr/shzrbg/。环境责任保险累计为1506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17亿元,在内蒙古、江苏等8个省市开办养殖业天气指数保险,为8455户农户支付932万元赔款,保障品种涵盖水产养殖、羊养殖等多个品种。

中国太平洋保险积极寻找绿色金融突破口,2019年与上海城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环保金服公司,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聚焦绿色环保领域,通过债券投资、股权投资、股债结合等运作模式,引入长期的贷款资金,为长三角城镇地区的生态环保和新兴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服务”支持,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有效保障。中国太平洋保险强化对企业保护环境的监督管理,在分散排污企业的环境风险、保护环境利益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截至2019年底,太平洋保险累计为全国3589家企业提供环境责任险,总保额115亿元,创新推出43种气象指数保险,为逾千条船舶提供污染责任保险保障,总保额110亿元。⑥太平洋保险:《2019中国太保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59-61页,中国太保集团官网:http://www.cpic.com.cn/aboutUs/shzr/。

(三)巨灾保险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成为一个重要风险管理工具

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是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干旱、洪涝、冻害、冰雹、沙暴、台风、地震、风雹等极端异常的气候变化不仅给自然造成灾害,也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自然灾害治理成效明显,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比重逐年降低,除2008年汶川地震外,从2000年占GDP的大约2%降至2019年的0.3%左右,但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觑。

巨灾保险是防范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一种保障方式,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险企将巨灾保险作为其体现社会责任的具有“正外部性”的保险产品,为防灾减损作出贡献。2016年,原保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保监发〔2016〕39号),成立由40多家险企组成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目前该共同体已累计为1079万户次居民提供4422亿元的地震风险保障,实现保费收入3.5亿元,总赔款金额6500万元。①记者李梦溪:《银保监会:地震巨灾保险作用初显》,中国银行保险报网:http://xw.sinoins.com/2020-05/27/content_345721.htm。

2019年8月,超强台风“利奇马”席卷中国东部9省和直辖市,中国太平洋保险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筑起抗击“利奇马”的坚强防线,用快速理赔和优质服务帮助受灾地区迅速重建家园,共计支付赔付2.4亿元,②太平洋保险:《2019中国太保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54页,中国太保集团官网:http://www.cpic.com.cn/aboutUs/shzr/。例如,在受灾最严重的台州临海城区,停水断电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该险企在各个主要干道附近设立近30个现场理赔服务点。

图1 2000-2019年中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其占GDP(亿元,%)

中再集团是巨灾风险管理的领航人。③以下数据资料引自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社会责任报告:专业让保险更保险》,第33-34页,中再集团官网:https://www.chinare.com.cn/zhzjt/564640/564671/index.html。近年来,中再产险配合监管机构完成了巨灾保险制度研究与框架设计,参与和推动国内多个巨灾保险试点项目,设立了国内首家专注于巨灾风险管理的金融科技公司——“中再巨灾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震保险损失评估模型及应用研究”项目,2019年发布了我国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可商业应用的“中国地震巨灾模型”,推出了台风巨灾模型1.0版本,同时在90%以上的政府巨灾试点项目中担任首席再保人,份额超过78%。中再产险为地震共保体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8亿元,配合地震共保体执行机构开发多灾种保险产品。2019年中再产险在湖北省、广东省等多个项目再保险方案落地,提供风险保障超过6亿元,并顺利推动地震指数保险产品在四川阿坝州理县落地,提供风险保障1800万元。2019年中再集团参与设计了云南、广东、浙江、湖北、四川等5个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地区的产品方案,其中,为武汉提供2.5亿元的风险保障。目前,巨灾指数保险已进一步扩展到县域巨灾保险领域与巨灾创新型保险领域,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体系。

(四)涉农绿色保险产品不断创新,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农共体)于2015年成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共同发起组建,旨在通过制度化安排和实施市场化模式,充分整合国内保险行业资源,提升农业保险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为农业保险提供持续稳定的再保险保障。“农共体”的成立使农业风险保障水平提升了10%~15%,赔付率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维护了农业再保险承保条件的稳定,累计承担了农业再保险风险责任1.1万亿元,支付赔款及手续费296亿元,为国家推进农业大灾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作出了贡献,也为地方各类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创新提供了再保险支持。在化解区域性、流域性农业大灾风险以及“非洲猪瘟”等重特大疫情风险等方面发挥了大灾风险分散作用,扭转了对国际再保险市场高度依赖的局面。2019年农共体实现保费收入82亿元,同比增长61%,市场份额51%;从成立到2019年,农共体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2亿元,①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张峭、李越:《继往开来谱新篇——从“农共体”到“中农再”》,2020年12月18日,新华财经网:http://thinktank.xinhua08.com/a/20201218/1968543.shtml。提升了国内农业再保险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克服了国际市场波动性、短期性对国内保险市场的不利影响。农共体的成立是健全中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国家支持农业保险稳健发展的一个机制创新,为建立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较快,2016年保费收入是41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2万亿元,到2019年分别提高到673亿元和3.8万亿元。②记者仇兆燕等:《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获批成立》,中国银行保险报网官网:http://xw.sinoins.com/2020-08/26/content_359982.htm。但同时,农共体在治理结构、运行效率、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缺乏配套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日益显露,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2020年12月底,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农再)将正式获准开业,接过了农共体的接力棒,开启了农业保险的新篇章,完成了从农共体到“中农再”的转型。中农再是一家政策性再保险公司,是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其基本功能是分散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经营原则是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保本微利。

为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对农业的负面影响,2019年一些险企积极研发新保险产品。其中,气象指数保险的创新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带来新气象。气候条件指数化产品可降低定损困难,免去大工作量的核赔过程,弱化传统保险中存在的道德风险。中国太平洋保险创新地将气温、降水、风力等七项指数设定为触发保险赔付的参数,2019年成功开发了国内首款地方财政补贴型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小龙虾高温气象指数保险、莲雾风灾指数保险等43款气象指数保险,对贵州茶叶指数保险、江苏大闸蟹指数保险等指数保险进行了快速理赔,此外,还对广东蔬菜种植气象指数保险等指数保险也进行了快速理赔,①太平洋保险:《2019中国太保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60页,中国太保集团官网:http://www.cpic.com.cn/aboutUs/shzr/。为地方特色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中国人寿积极参与推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2019年在内蒙古、江苏等8个省市开办养殖业天气指数保险,为8455户农户支付932万元赔款,保障品种涵盖水产养殖、羊养殖等多个品种。②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9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73页,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life.com.cn/chinalife/shzr/shzrbg/。

(五)绿色保险助力绿色建筑市场发展,支持绿色能源企业发展

近些年来,部分险企进行了一些绿色保险支持绿色建筑市场发展的成功探索。例如,北京市推出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试点。③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9》,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20年8月,第51-52页。绿色建筑性能保险以市场化手段保证绿色建筑实现预期的运行评价星级标准,推进绿色建筑由绿色设计向绿色运行转化。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试点于2019年3月在朝阳区崔各庄奶东村的企业升级改造项目为标的,具体是国际艺术金融示范区,投保的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由人保财险签单承保,由人保财险组织第三方的绿色建筑服务机构为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风险管理,同时,由人保财险为该企业提供710万元的风险保障,一旦后期建设项目未能达到预定的绿色建筑运行星级,可用于支付绿色改造成本或赔偿金。

再如,青岛市推出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2019年,青岛市促成全国首单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落地青岛市中德生态园,该项目为被动式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为42万平方米,按设计要求,项目使用后,保险单载明的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和气密性在竣工后要保证合格,否则,被保险人负责对建筑物进行性能整改所支出的费用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海上风电保险实现创新发展。2019年中再产险共承接11个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保险项目,对应保费收入2000万元。其他海上风电工程项目正在推进,累计提供保险保障额度40亿元。

核能保险发展迅速。2019年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承保16个核电厂47台核电机组的核物质损失险、核第三者损害责任险、相关放射性雇主责任险,为境内涉核财产、2万多名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障,总计价值8000亿元。

中国人寿的清洁能源险为6352个项目提供保险保障4840亿元。④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19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73页,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life.com.cn/chinalife/shzr/shzrbg/。作为第二大股东,领投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项目,是2019年央企混改第一大项目、国内清洁能源领域最大的股权融资项目;投资中广核、中国节能等清洁能源项目,还有北京、天津和武汉、南京等多地轨道交通绿色出行项目。

三、绿色保险:中国险企社会责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30·60目标”体现了大国担当,也为中国险企履行社会责任指明方向

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次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努力争取实现碳中和。随后,中国政府宣布了更具体的目标: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业内将“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称之为“30·60目标”。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抓紧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中国提出的“30·60目标”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中作出的最大减少全球变暖预期的气候承诺,对全球气候治理起到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既彰显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也是中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实现“30·60目标”,为加快中国经济增长与碳排放深度脱钩带来机遇和新经济增长点,但同时也带来挑战:距离实现碳达峰目标还有不足10年,距离碳中和也仅有不足40年,相较发达国家,时间紧,压力大。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和“制订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这为中国险企履行社会责任指明了方向。

(二)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作为绿色金融的下位概念应作出权威定义

保险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是题中应有之义。“绿色保险”这个概念首次出现在2016年8月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之中,这也说明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的下位概念。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中虽未明确提出“绿色保险”这个概念,但该文件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投保主体、定损和责任认定、理赔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学界普遍认为中国正式颁布的绿色保险政策始于2007年。其实,从可查阅到的资料来看,“绿色保险”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2001年出版的《中国保险》杂志上一篇没有作者署名的消息报道《“绿色保险”与环境保护》,该文将环境责任保险称之为“绿色保险”。①《“绿色保险”与环境保护》,《中国保险》2001年第2期,第50页。最早专门研究绿色保险的学术文章出现于2005年出版的《中国保险》杂志和一个大学学报之中,②阚小冬:《绿色保险的政府角色》,《中国保险》2005年第4期,第49-51页;富若松:《绿色保险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第77-81页。此后,绿色保险这个概念便开始高频率地出现在学术文献和媒体报道之中。

经过对“中国知网”研究绿色保险的文献从不同角度的检索,笔者发现迄今为止研究或涉及绿色保险的文献已有几百篇,③2020年11月1日的检索结果是,以“绿色保险”为检索词,从“篇名”的角度检索出现215篇文献,从“关键词”角度检索出现653篇,从“主题”角度检索出现894篇文献。并发现对绿色保险的概念定义基本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5年至2016年七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在这个阶段,绿色保险基本囿于“产品定义”之下,即把绿色保险几乎直接等同于环境责任保险本身。第二阶段是从2016年公布《指导意见》以来,对绿色保险的定义开始超出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局限,进入“多维定义”的阶段。例如,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④李玮、顾珊珊:《我国绿色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时代金融》2017年第6期,第230-232页;蔡宇:《对绿色保险功能作用的探索、时间和思考》,《当代金融家》2018年第9期,第92-95页;商敬国:《绿色保险在发展中扮演多重角色》,《环境与生活》2019年第8期,第75页。有的将其定义为稳定企业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方式,⑤段雅超:《我国新型绿色保险的发展及建议》,《现代管理科学》2017年第4期,第109-111页。有的将其定义为保险业参与构建绿色融资体系和绿色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风险保障机制,⑥秦芳菊:《我国绿色保险体系的建构》,《税务与经济》2020年第3期,第52-57页。等等,不一而足。

习近平主席设定的“30·60目标”为重新定义绿色保险指明了方向,开启了新阶段,应从更广泛的领域拓展绿色保险的定义。“30·60目标”的核心问题是碳达峰和实现碳中和之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本质上讲是绿色发展,因此要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以往对绿色保险概念的理解更多地侧重于保险产品即负债端,忽视了资金运用(资产配置)即资产端,实际上,保险产品和资金运用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指导意见》提出的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就资金运用来说,“30·60目标”是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目标,与银行贷款相比,保险资金是长期资本,与绿色项目需要很长的融资期限和长期投资的需求十分契合,鉴于此,建议尽快由权威部门对绿色保险作出官方定义,这对保险业支持实现“30·60目标”具有深远意义。

(三)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绿色保险体系应尽快予以具体化

2016年8月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将绿色金融体系定义为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此外,在论述绿色保险时,《指导意见》着重提出了三方面内容并对其进行了详细规定:一是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二是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近年来,业界曾有学者和管理者在不同学术研讨会和场合中对绿色保险发展中已经取得的点滴经验和实际案例进行分享,并在此基础上对《指导意见》规定的绿色保险三方面内容予以归纳和总结,有的还进一步将其予以分解和分类,以加深对绿色保险的理解,便于在业务实践和项目筛选中将其具体化,提高其可操作性。考虑到支持实现“30·60目标”的实际需要和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重要性,笔者在此基础上将绿色保险体系扩展为“一个支点,两个轮子,三个方向,十类产品”的“1-2-3-10框架”。具体是:一个支点是指保险资金长期的绿色运用;两个轮子是绿色保险产品和绿色保险服务;三个方向是指致力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十类产品是指环境损害风险保障类、绿色资源风险保障类、绿色产业风险保障类、绿色建筑风险保障类、农业产品风险保障类、绿色能源风险保障类、绿色金融信用风险保障类、巨灾或天气风险保障类、鼓励实施环境友好行为类、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类。

笔者对绿色保险体系提出的“1-2-3-10框架”是基于这样一些思考:保险资金绿色运用日益重要,将资产端从负债端分离出来,由此形成“一个支点”,通过直接投资方式深度参与“三个方向”的绿色项目建设,其具体可以是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绿色信托、绿色PPP等,也可以是间接的投资方式,例如投资绿色债券和绿色金融试验区的建设等。据估计,在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中,与绿色产业有关的债权和股权计划的投资规模都较大,它们都全部直接投资于环保企业股权。

此外,“两个轮子”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对险企而言,保险产品是基础,保险服务是关键,这两个轮子是支撑金融企业不断腾飞的两翼;“三个方向”是满足支持和助力实现“30·60目标”的三个具体要求,也是对《指导意见》提出构建绿色保险体系的具体回应;“十个产品”是产品清单的简单归纳,将实行动态化调整,是负债管理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保险回归本源的落脚点。

(四)将“1-2-3-10框架”的绿色保险体系因素植入ESG的险企社会责任框架,促进中国绿色保险生态建设

实现“30·60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齐心协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减污降碳、减少浪费并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需要长期投资和持续的融资。公共资源是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来源,但公共财政资源毕竟有限,需要大规模的私人投资进入并履行ESG(环境、社会、治理)企业责任。各国政府在加强国内政策框架以促进和动员私人资金和投资以支持绿色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绿色保险是绿色经济和绿色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执行和监管绿色标准的“过滤器”,而保险机构ESG企业责任是输入绿色金融血液和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触发器”,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保险体系的“1-2-3-10框架”应全面植入保险机构ESG企业责任之中,只有保险机构全面落实履行ESG社会责任,才能打造一个中国绿色保险生态,绿色保险市场才能快速壮大成长,绿色保险资产质量才能不断提高,绿色保险体系在绿色金融体系中才能持续发展,不断壮大,为实现“30·60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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