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蕾蕾
摘 要: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缓慢已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基于烟台市内收集的356份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再逐步加入个体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分析其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个体因素中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随迁变量,经济因素中的月工资收入、合同变量以及社会因素中的城市生活时间、住房现状、文娱活动变量均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存在显著影响。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 F323.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06-0004-04
Analysis on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Willingness to Become Citizens
——A Case Study of Yantai City
WANG Leile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antai University, Yantai 264000, China)
Abstract: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the main force of China′s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The slow urbaniz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has become a prominent problem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356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in Yantai City, this paper uses 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method to analyze the influence of individual factors, economic factors and social factors on the citizenization willingness of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education level, marital status, children′s migration variables in individual factors, monthly wage and contract variables in economic factors, and urban life time, housing status, cultural and recreational activities variables in social factor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itizenization willingnes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Key words: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Citizenization willingness;Influencing factors;Logistic model
《國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新型城镇化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实现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但仅有小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拥有市民身份,大部分既不是城市人,也不完全属于农村人,赋予着农村人的身份在城市谋生。这种尴尬的处境使得这部分农民工不断穿梭于城乡间,长此以往将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也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市民化过程是从农民到农民工再到市民身份转变的过程,缓慢且充满变数,必然要经过一定的阶段,单纯通过政府制度改革还远远不够,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更为关键。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比2018年增加241万人。其中农民工平均年龄为40.8岁,16~40岁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0.6%,较2018年下降1.5个百分点[1],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在逐渐降低。为此,笔者结合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烟台市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对其市民化意愿展开调查,通过实证分析影响其市民化意愿的关键因素,掌握其需求,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具体问题提供借鉴。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背景 2001年王春光教授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即进城从事非农产业的“80后”“90后”的青年农民[2]。但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笔者认为概念是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因此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近年来,学者已从不同层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作了大量研究。王桂新等[3]调查发现,城市生活的时间长短、个体婚姻情况及在城市就业的难易程度等是影响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主要因素。杨凌等[4]在西安市实地调查研究,认为个人背景、收入福利、生活满意度及城市居民差异等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影响,其中生活满意度影响最大。张丽艳等[5]通过对广州、东莞、深圳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显示,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月收入是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杨萍萍[6]将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分为个人、家庭和社会三大类,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依次为文化水平、户籍状况、居住满意度、工作满意度、留城时间、全家迁移、社保情况等7个要素,其次为年龄、子女人数及受教育状况。梅建明[7]通过对武汉市农民工的调查也表明,年纪小、文化水平高和收入高的农民工更愿意在城市定居。夏显力[8]对西北3省的调查显示,显著性最大的市民化影响因素为家庭非农收入、婚姻、配偶所在地,其次为月收入、性别、家庭子女数量、城市规模。刘晶晶[9]将农民工市民化的障碍分为外部障碍和内部障碍。外部障碍包括经济障碍、制度障碍、法律障碍、社会文化障碍等,内部障碍为农民工自身素质束缚。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从多个层面丰富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研究,也为笔者的调查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但大多数研究只是经验分析,仅部分研究立足的实证数据也仅限于2006—2016年期间,无法满足当下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研究的需求。为此,笔者基于2020年对烟台市新生代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1.2 研究方法
1.2.1 研究假设 假设1: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随迁等个体因素会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产生影响。假设2:月工资收入、工作类型、合同签订等经济因素会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产生影响。假设3:城市生活时间、住房现状、生活就医、文娱活动等社会因素会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产生影响。
1.2.2 样本选择 选取山东省烟台市作为调研地点,按照农民工所处行业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1980年以后出生、16岁以上、在打工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内容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个体特征、经济特征、社会特征三大类。调查严格遵循随机抽样原则,行业涉及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商业等,基本覆盖农民工的主要群体。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收回381份,其中有效问卷356份,有效率89%。对搜集的数据采用SPSS 2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1.2.3 变量选择 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因变量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即新生代农民工是否打算在城市落户(不打算落户=0,打算落户=1);引入个体、经济、社会3类12个变量作为自变量。为找出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主要因素,先将各影响因素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进行单因素卡方检验,筛选出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影响因素,然后将筛选出的因素纳入Logistic回归模型,最终找出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的因素。
1.2.4 计量分析方法 (1)单因素卡方检验:对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从单因素角度分别对上述理论假设进行验证,以P=0.05为临界值(即以5%的显著性水平为标准),若所得的Sig值(显著性值)小于P值,则说明某一因素与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相关,反之则不相关。(2)Logistic回归:由于单因素卡方检验有其局限性,因此还要运用Logistic回归考察以上因素在相互作用下对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的相对影响程度。将样本“是否打算在城市落户”作为因变量(Y),打算落户定义为Y=1,不打算落户定义为Y=0。设Y=1的概率为[Pi],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
[Ln(Pi1-Pi)=β0+β1χ1+β2χ2+…+βkχk] (1)
其中,[Pi]表示新生代农民工愿意进城落户的概率,[χi](i=1,2,…,k)表示影响因变量Y的第i个因素,[β0]为常数项,[βi](i=1,2,…,k)为回归系数。
2 结果与分析
2.1 新生代农民工的组成 由表1可知,在调查的356个有效样本中,性别的显著性为0.072,大于0.05,说明性别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不具有显著性,没有通过卡方检验。其余因素的显著性均小于0.05,均是显著因素,后续纳入回归模型继续检验。由表1可知,男性占受访者总体的54.8%;已婚者占受访总体的55.3%;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年龄为25~33岁,占样本总数的39.9%;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占样本总数的80.3%,其中初中以下的占53.1%,说明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总体不高;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以从事体力工作为主,占样本总数的51.4%;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53.3%,收入水平低,在支付城市高昂的生活费时较为吃力;打工年限以1~3年为主,占总体受访者的34.3%,3年以下的共占51.4%,说明以短工为主。
2.2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因素 由于在卡方检验中,性别因素不显著,因此筛除性别变量后,将剩余11个变量纳入回归模型,变量类型、定义及方向预期见表2。由表2可知,个体因素中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随迁变量,经济因素的月工资收入、合同变量以及社会因素中的城市生活时间、住房现状、文娱活动变量均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存在显著影响(P<0.05)。其中,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随迁、月工资收入、合同和文娱活动存在显著的正影响,城市生活时间和住房现状存在负影响,研究假设成立。
2.2.1 个体因素 首先,受教育程度的系数为0.349,P值为0.026,小于0.05,通过了显著水平为5%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市民化意愿随受教育程度的增加而增大,接受过较高教育的农民工城市适应能力强、就业范围广、物质资源获取能力较高,为市民化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其次,子女随迁进入城市会增加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已婚农民工较未婚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更大。但是个体因素中年龄对市民化意愿的影响不显著,P值为0.072,略高于0.05,说明年龄不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关键因素。
2.2.2 经济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因素中,月工资收入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合同变量在1%的统计水平下影响显著。月工资收入的影响系数为0.99,P值为0.002,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呈正相关,即工资越高,市民化意愿越强烈。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越高,其支付城市生活成本的能力就越强,市民化实现的可能性越大。合同是劳动权益的保障,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会增加农民工对该城市的归属感。工作类型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不显著。
2.2.3 社会因素 城市生活时间的P值为0.018,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影响系数为-0.38,与市民化意愿呈负相关,随着城市生活时间越长,市民化意愿越小。一般来说,在城市生活的时间越长,对城市的熟悉度越高,市民化的意愿会越强。但新生代农民工年龄都在40岁以下,对未来的憧憬和城市适应能力普遍较高,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及在城市漂泊时间的延长,若一直没有实现市民化,会没有归属感,生活和心理双重压力使得农民工产生深深的焦虑和无助,市民化的信心减少,意愿减弱。而进城时间短的农民工出于对城市的热情和对新事物的美好向往,会更愿意留在城市。因此,农民工进城时间越短,市民化意愿越大。住房现状P值为0.000,小于0.001,显著性更高,表明住房条件越好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意愿越强,即已经买房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最强,其次是住企业员工宿舍的农民工。Wald值为18.580,在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变量中位居第1,说明目前住房现状对于暂居烟台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很大。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文娱活动的P值为0.000,影响系数为1.037,与市民化实现呈正相关,即文娱活动参与越频繁,市民化意愿越大。Wald值为18.236,在对市民化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变量中位居第2,仅次于住房现状,对市民化意愿的影响力较大。农民工越多地参与文娱活动,与当地居民进行更多的交流沟通,则其与城市相处越融洽,在城市中越有存在感,越能增加其市民化的強烈意愿。生病就医的P值为0.556,远大于0.05,表明市民化意愿受生病就医的影响不显著。
3 结论与讨论
3.1 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人口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均与其进城落户意愿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但具体到不同指标,相关性有所不同。其中,婚姻状况、合同、住房现状和文娱活动4个2级因素影响力更强,受教育程度、子女随迁、月工资收入、城市生活时间4个2级变量也均有较强的显著性,而年龄、工作类型和生病就医对市民化意愿影响不显著。
3.2 讨论
3.2.1 农民教育 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不仅收入高,就业能力也高,相对应的工资也较高,有利于城市工作和生活的稳定。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长期在外学习,环境适应能力强,素质高,与市民相处融洽,更容易融入城市生活。因此,应在农村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在保证九年基本义务教育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文化水平。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也要注重教育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学习技术或提升学历,提高人力资本含量,实现城市社会的融入。
3.2.2 住房保障体系 购买住房一方面反映了农民工的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减少了人口流动性。从某种程度上说,买房等同于确定定居,而且住房条件越好,经济实力越强,城市归属感越强,可以更好地为城市发展效力。住房条件不好或者居无定所不利于留居城市。因此,要完善公租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为广大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住房保障,改善居住条件,为家属随迁创造基本条件。
3.2.3 社区群体活动 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社区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的接纳功能,多开展群体活动,给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与当地居民充分接触交流的平台;积极主动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生活,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和迷茫,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归属感。同样,农民工自身也要主动参加活动,与人沟通,遇到问题及时提出需求,才能增加其对社区的存在感和认同感,尽早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市民化。
3.2.4 农民工子女入城上学政策 农民工让子女随迁入城,一方面是能亲自照顾子女,另一方面是让其子女享受城市资源,其中教育资源最为重要。相反,如果子女在农村,农民工最终都会因为子女选择返回农村。因此,要健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上学无障碍,相应地降低学费和书本费用,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同时,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岗前培训、夜大培训或实践培训等途径来提高农民工的能力。
3.2.5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和收入的稳定性 农民工多为短期工作,失业是常态,因此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及时更新就业信息和岗位,有助于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率,稳定其收入和工作状况,增加其对城市的安定感和归属感。企业应与农民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一方面可减少人口流动,另一方面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保障会给农民工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政府部门要充分关注并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不定期对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予以惩处,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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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