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祺
(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服务站,甘肃陇西748100)
我国最主要的环境问题为大气污染,其中VOC的污染尤为突出。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简称,为普通定义;从环保角度定义,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化合物[1]称为VOC,是形成O3和PM2.5 的重要前体物质。VOC 与空气中的NOx 反应产生二次污染物O3[2],造成光化学污染。因此,要改善我国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控制VOC 的排放是现阶段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文献可知[2,3],对于 VOC 的排放和控制的治理措施的研究西方国家相对较早,欧盟、美国、日本等均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控制标准与法律法规。我国在2012 年以后先后发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从而规范国内VOC 的排放及控制。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科技发展与环境污染矛盾日益突出,VOC 的排放及治理迫在眉睫。现阶段,我国相关规定中提到的重点区域及行业关于VOC 的排放制度及治理技术相对成熟,其余区域及行业对VOC 的排放及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多数无任何治理措施。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于新建涉VOC排放的工业企业,应入园区且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便于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后期监督、管理。
VOC 的来源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其中人为源为排放VOC 的主要来源,其中自然源主要为森林、土壤微生物、农作物和其他植被挥发和产生的VOC;人为源主要为石油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机动车、涂料生产、制药、油品销售、溶剂使用、“三废”处理、生物燃烧和煤炭燃烧等人为污染源排放的VOC。甘肃省内VOC 的主要来源为人为源排放的VOC,也是现阶段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
VOC 的过度排放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4],而且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危害,亦会造成光化学污染。VOC 对人类的影响表现在毒性和致癌性两方面,毒性表现为恶心、头痛、呕吐、昏迷或者记忆力衰退,严重的可危及人体内脏和神经系统[5];致癌性表现为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危及血液和造血器官等。
该技术是利用VOC 的理化性质回收其中的有机化合物,减轻环境污染,并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主要技术有吸附技术、冷凝技术和膜分离技术[5,6]。各项回收技术的优缺点见表1。
该技术是利用VOC 的化学反应、微生物的分解、加入催化剂后产生的氧化还原反应,使VOC 分解为无害的小分子物质,从而减小环境污染。主要方法有燃烧法、生物法、等离子体法和光催化氧化技术[7]。各项销毁技术的优缺点见表2。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控制VOC 的排放十分必要。我国对VOC 排放的控制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治理措施没有到位,后续提升空间较大。
通过对VOC 排放治理措施进行对比和分析,各治理措施均有各自的优缺点,如何根据VOC 的行业来源特点及处置需求合理地应用各类处置措施是今后我国VOC 排放控制的关键。按照目前我国的发展趋势,未来VOC 的排放量将有增无减,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合理、灵活地应用处置措施,并学习和关注世界其他国家对VOC 处置的先进措施,切实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针对以上分析,提出几点VOC 控制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有关VOC 排放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控制其排放量的不断增大。二是源头控制计划。调整低挥发性原材料,例如表面涂料行业鼓励使用水基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粉末涂料、紫外线固化涂料等,并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三是涂料、油墨、胶粘剂生产行业鼓励扩大低溶剂、低毒、低挥发性涂料的生产规模。四是工艺调整。鼓励企业将对VOC 排放贡献较大的生产环节转移到相对清洁的行业,逐步淘汰VOC 排放较多的生产环节。五是过程控制方案。加强储存、装卸、使用过程的密闭性,对无组织废气进行充分收集,收集率不低于90%。六是做好日常监管。建立企业VOC 管理台账、提出企业VOC 排放自查方案。七是不断优化现有的VOC 排放控制处理技术,创新各种新型VOC 排放控制处理技术。
表1 回收技术的优缺点
表2 销毁技术的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