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倩:警队里的“职业被告”

2021-04-18 23:39胡杰
方圆 2021年6期
关键词:石某案子老头儿

胡杰

一根十米高的电线杆,六十多岁的蓝田老头儿愣是身手敏捷地爬上去了,在上面待了足足五个钟头不下来,引来了许多看热闹的人。老头儿抱着电线杆,嘴里激动地说着什么。

原来老头儿爬电线杆是因为买到了假冒伪劣水泥,家里新房子没盖成,导致儿子的婚事也黄了,他有点想不开,爬上电线杆要自杀。他这么一闹,惊动了“110”“120”和“119”,在多方救援人员的劝说下,最后老头儿被民警和消防队员用云梯救下。等老头儿双脚一落地,就被警察以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行政拘留了十天。不过老头儿不好惹,一出来,就把警方告上了法庭。

“我都这么惨了,为啥还要拘留我?我就是死了,伤害的也是我自己,跟别人有啥关系呢?”因为蓝田老头儿的案子,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法制大队三级警长秦倩身穿警服,又一次坐在了被告席上。

成为“职业被告”

秦倩37岁,是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她对自己的专业很痴迷,2009年毕业后就选择加入警队,在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锻炼了一年多,然后专业归队,回到新城分局现在的法制大队。

秦倩的日常工作比较专业,负责审看派出所报上来的案卷,从法律上把好关。遇到行政诉讼的案子,出庭替分局打官司也是她的分内职责。只不过在法庭上,秦倩永远坐在被告席上,“职业被告”已然成了她身上最明显的标签。但是秦倩很清楚,自己身着警服,代表的是公安机关的形象,发言时,应当有理、有据、有节,不能渲染情绪。

可是这一次,秦倩忍不住发飚了:“您的行为,怎么可以说和别人无关?不仅‘110‘120‘119出动了,就连整个片区因为您攀爬电线杆的行为,停电四五个钟头。”在秦倩看来,这种对社会资源不负责任的滥用,就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中情节较重的情形,应当依法从重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法制大队三级警长秦倩在整理案卷时会细心地贴上彩色标签。(摄影:郭浩)

秦倩还出示了一张现场救援照片。照片里清晰地拍到了派出所民警小周与消防队员坐云梯去救蓝田老头儿时的场景。为了老头儿的安全,小周把自己身上的保险绳解下来,系在了蓝田老头身上。

“高空救援,是一件十分危險的事情,在10米高空,小周把自己完全暴露在了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状态下,这位刚刚20出头的小伙子,是在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老头儿的安全。”秦倩的这番话,说得蓝田老头低下了头,一时无语。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头儿的诉讼请求。

还有一回,为了一件邻里纠纷案,秦倩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八十多岁的华老太和老伴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老伴儿身体还不错,天气好的时候,喜欢在院子里支张麻将桌,和几个老牌友摸上几把。有一天,隔壁单元的小沈把车停在了华老太老伴儿平时支麻将桌的地方,老人很不高兴,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有事情发生了,小沈的车被人划了。小沈很生气,一打听有人悄悄告诉他,是华老太老伴儿干的。华老太家在二层,小沈黑着脸就上了楼,接下来,就发生了一桩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结局就是华老太摔骨折了,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来出警。

按照华老太老两口的说法,是小沈一脚把华老太踹倒,华老太因此摔骨折了。可小沈却否认了华老太老两口的说法。老旧小区,住户楼层没有监控,虽然证人倒是有三位,可他们只是被吵闹声惊动的左邻右舍,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谁也没看见。

华老太老两口跟派出所提出要求做伤情鉴定,主管治安的副所长吃不准,打电话向秦倩请教。秦倩的回答是:“如果不能确定这是一起伤害案件,这伤情鉴定,千万不能做。”

“我们不给华老太做伤害鉴定,老头儿整天来闹,我们也头痛呀!”派出所副所长跟秦倩诉苦。“那也不能做。但是,因为没有违法事实,还是要给人家出具一份《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的。”秦倩在电话里进行着指导,并且告诉副所长,必须坚持原则,哪怕和对方打官司也不怕。

跟秦倩预判的一样,华老太老两口果然将派出所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这时秦倩才知道,华老太与小沈此前已经打了一场民事官司。

经法庭调解,小沈赔偿了华老太一万元,他实在是不想跟这老两口再纠缠下去才接受调解的。但是华老太老两口却一口咬定,小沈是做了亏心事才赔的钱,这种说法让小沈很无奈。

这场怪异的罗生门事件,秦倩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庭审,一直坐在被告席上。新城法院一审和西安市中院二审都维持了派出所的裁定,一直进行到再审,陕西省高院也驳回了华老太的诉讼请求。

原以为这件事彻底画上了句号,没想到,华老太又以行政不作为,再次将派出所告上法庭。就这样,案子反反复复折腾了好几回。当年秦倩第一次在新城区法院为华老太的案子出庭时,她还没生孩子,等山西省高院再次驳回华老太的上诉时,她的女儿都快两岁半了。

在棘手问题里勾勒线索

一次同学聚会,石某与两位女同学蔡某和牛某聊得特别投机,他们商量要一起投资,在西安开一家月子会所,每人出资50万元,公司的法人代表由石某担任。然而七个月之后,蔡某和牛某一起来派出所报案,状告石某涉嫌诈骗。

其实在月子会所开业之前,石某已经债台高筑,公司注册他一分钱没出,却占公司股份35%,他名下的一家医药公司占股份5%,而说好各占三分之一股份的两位出资女同学,却各自只占了30%的股份。更让她们意想不到的是,100万元投资款一到石某的账上,他就把其中的40万元转给了前妻,支付了赡养费。

这个内部消息是月子会所里一位文员告诉蔡某和牛某的,她是石某的女朋友,但石某的女朋友却不止她一个。发现这个秘密后,一气之下她把石某的底牌翻了出来。

在秦倩看来,石某对其他两位合伙人有着欺骗的行为,但是月子会所毕竟实际存在,因此合伙人状告石某诈骗,罪名显然不能成立。如果认定这是一起民事纠纷,那么公安机关就不能再插手,当事人就要到法院打官司。

面对一堆棘手问题,秦倩认为要勾勒出一条鲜活的案件线索,厘清案件的定性,才能把两位合伙人的损失追回来。

从案卷材料上看,这100万元到了石某的个人账户后,除了少部分被用于开办月子会所,绝大部分都被石某个人使用了,而且还没有任何票据,是典型的职务侵占行为。可职务侵占罪要求的是“公司财产”,因此难点就卡在了作为“公司财产”的100万元,却打进的是石某的个人账户里。

即使检察官觉得秦倩说的有道理,但是没有法律依据,案件寸步难行,石某的行为再符合职务侵占的特征,也没法进行定罪。秦倩不甘心,决定再尝试找找法律依据。

秦倩找到了一份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给江苏省检察院的批复,批复上说,“筹建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成立前挪用公司‘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而‘临时账户是在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两个罪名还适用的时候,工商部门强制公司必须开设的。2014年,随着立法解释发生变化,这两个罪名已经不适用普通公司了,自然也就没有‘临时账户了,所以石某的个人账户就具有‘临时账户的性质,这也意味着石某的行为涉嫌犯罪。

当秦倩拿着这个批复,第二次与检察院沟通时,终于成功说服了检察官,认可对石某的行为可以适用2000年最高检的批复。但是检察官认为,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大原则,只能认定石某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于是,这就需要重新翻查石某的个人账户。

通过办案民警的调查,秦倩了解到,蔡某和牛某转给石某账户的100万元钱,石某一共分8次转给了前妻,转款金额共计40万元。时隔5个月后,才陆续有多笔汇款回到这个账户,累计金额也有40万元。

石某辩称,这就是他给公司账户还的40万元。在秦倩的指导下,办案民警很快梳理清楚证据材料,以挪用资金罪上报对石某进行立案和刑事拘留。

石某的案子,新城区检察院和法院之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后来由检察院出面,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四位教授一起研讨,专家们认可了秦倩提出的挪用资金罪的观点,她也把会议记录随案卷一起提交到法院。最后石某的父亲和儿子替石某偿还了蔡某和牛某40万元。因有退赃行为,石某最终获刑十个月。

办案就是一个不断解开谜团的过程

在办理案件时,除了从文字材料中找到办案线索之外,秦倩也会留意更多的外部信息。

有一起涉嫌家暴的案件引起过秦倩的注意。当时女方到派出所报案,说丈夫打了她,还专门出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自己被打后耳膜穿孔。乍一看,丈夫家暴,弱势一方是妻子,案情很简单,可是医院的就诊日期显示的是女方被打后的第五天。

为什么当时不去医院就诊呢?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女方的解释避重就轻,只反复强调就是丈夫打了她,要向丈夫索赔160万元,跟他離婚。她还问民警,如果丈夫不给钱,派出所能不能帮她要这笔钱?

几番询问下来,事情越来越扑朔迷离。当民警给丈夫做笔录时,丈夫不但坚决否认事发当天打了妻子,还无奈之下说出了一段羞于启齿的“案中案”。

由于妻子被公司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丈夫发现妻子婚内出轨。为了挽回妻子,丈夫想办法把她调回了西安。一个多月前,他们还带着孩子跟朋友们自驾去游玩,就在夫妻俩发生冲突的前一晚,两口子还一起在夜市上吃了烧烤,有丈夫在朋友圈里发的照片为证。而俩人发生冲突的起因,是丈夫发现妻子在给相好发信息,知道俩人还没有断,丈夫一怒之下摔了她的手机。但他表示,没动妻子一根指头。

事发在凌晨三点,儿子住在姥姥姥爷家,家里只有夫妻二人。既没旁证,也没监控,困难重重。于是办案民警拿着材料求助当天正在值班的秦倩。

翻看完调查材料,秦倩开出的“药方”是建议民警进行大量外围调查走访工作,不妨取些哪怕看上去无关紧要的证据回来。于是,民警询问了这对夫妻十岁的儿子,走访了丈夫的同事、夫妻双方共同的朋友等一干人。大家都表示这个男人对媳妇好得没话说,平时妻子在外地工作,丈夫既当爹又当妈,照顾儿子、操持家务都是他。

当民警提到丈夫长期殴打妻子,还把她打得耳膜穿孔时,两口子共同的朋友简直要惊掉下巴了。而夫妻俩儿子的证言,不但证明了爸爸绝对称职,而且举了很多例子说爸爸对妈妈也非常好。

这一圈调查下来,女方的证言一一被击破了,民警也对两口子证言的可信度有了基本的判断。而根据调查走访,民警还得到了另一个重要信息,女方当晚没有回自己家,也没回父母家,当晚她住在哪里?和谁在一起?造成她伤势的谜团,很难赖到丈夫头上。由于违法事实不成立,派出所给当事人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给她做伤情鉴定。

后来秦倩听派出所民警说,妻子起诉离婚到了法院,也被驳回了。她说:所谓家暴,是持续的、长期的、有目的的行为,和这个案子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看来法官也和她持相同观点,并没有认可妻子关于丈夫家暴的起诉内容,这也让她感到很欣慰,又成功解开了一个案子。

民警也是普通人

办理别人的案件时,秦倩都是信心满满的,但是很多时候自己身边的同事遇到难题,受到委屈时,她却感觉有点力不从心。

有一年冬季,交警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凌晨四五点,在临近西安火车站的五路口,交警扣下了一辆载客三轮摩托车。这位摩的司机是个老“游击队员”,多次违法营运被查获,屡教不改,无奈之下,交警才做出了扣押的处罚。

见到形势不妙,摩的司机死死抱住了执勤交警的腿,左摇右晃,在寒风里僵持了半小时之久,直到交警站立不稳,摔倒在一排共享单车上。

摩的司机非法营运的案子被移交派出所处理。看过笔录之后,秦倩让民警把执勤交警执法记录仪拍到的视频也送来。相比于笔录,她认为视听材料还原现场会更生动些。然而看着视频里的画面,秦倩眉头紧促,心也紧紧揪在了一起。她看到涉嫌违法的摩的司机对自己的行为不但没有一点悔过的态度,还对正在执法的交警不断推搡,并且用特别难听的字眼辱骂交警及其家人。然而交警不曾还骂一句,他说得最多的,只是“不要抱我的腿,我动不了了,你先松开!”

看完视频,一个问题浮现在秦倩的脑海里,这么冷的天,交警在户外执法,还要忍受违法者的不理解,难道文明执法的交警,他们的工作就不能得到尊重和认可吗?

秦倩觉得,摩的司机行为恶劣,已经不属于阻碍执行职务,而是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案子报到区检察院,检察院认可了摩的司机的犯罪事实成立。这样的结果,让秦倩心里好受了点。“我觉得民警也是普通人,也需要被社会所善待。而且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秦倩对这句名言十分尊崇。因此除了日常工作以外,秦倩还会积极参加普法活动,有空的时候讲讲法治课,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铁路运输管理局,还有原来的边防总队,都请她去讲过课。因为课讲得好,她也获得了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大练兵的一等奖。

从事民警工作十几年,秦倩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案子数百件,也经常顶着“职业被告”的压力坐在法庭上。不过在秦倩的心里,民警这份职业就是应当接地气的,要和百姓的生活连接起来,要守护好千家万户的平安生活,这才不辜负法律人这一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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